炒股必须牢记的30条高级交易技巧(建议收藏)
1、《抄底》要点:底部是一个调整周期的末端,对底部的正确判断是股市成功投资的第一步,这是抄底的前提。放量下跌要减仓,缩量新低是底象。增量回升是关键,回头确认要进场。二个要点:一是无量新低,一是增量回升。无量新低是杀跌盘已无主力没有必要再杀跌。增量回升是让看空的以为是反弹而继续出货。回头确认的两个要点是:一、再次缩量,二、不创新低。
2、《逃顶》要点:新量新价有新高,缩量回调不必逃。一根巨量要警惕,有价无量必须跑。
1.成交量不断放大,股价步步新高。
2.缩量回调,就是要有明显的缩量特点,一般为放量的二分之一。
3.有价无量要出,一根巨量要减仓,单日放巨量后多以主力要洗盘。因为巨量的形成是多是单边行情所造成的,有两周左右的调节器整期。
3、《出货》出货要有好人气,利好后面是预期,冷洗热卖是前提。放量滞涨行情毕。要点:逃顶诀适合小资金的短炒,而出货诀适合资金量较大的波段炒作。大资金的运作特点就是要逆市操作,在市场人气低迷时默默的吸纳,在市场人气向好,利好共所周知时出货。
4、《止损》本想股价往上涨,不料走出反方向。认清形势辩明意,不是止损就加仓。要点:此诀是提醒投资者在股价走势出乎意料时做出反向思维的决策,首先要作出止损的决策,出乎意料的走势必须止损。加仓是在经过反复的判断之后,明确了主力的目的才能作出的决策。
5、《初洗盘》拉升必需把盘洗,清理浮筹是目的。打压震仓在缩量,急拉急洗看量比。要点:浮筹是指短线客手中的筹码和持股信心不坚定的投资者,每拉升到一个关键的技术位,筹码容易产生松动,如果主力不出货,浮筹清理的关键在于缩量,特别是在急拉急洗时量比的交化过大也能看出主力的洗盘目的。
6、《再洗盘》巨量新高让人疑,疯狂杀跌信心毕。缩量上攻无人跟,再创新高把盘洗。要点:在市场相对清淡时,股价打出巨量新高,后又疯狂下跌多是主力的建仓行为,巨量是相对于5日均量放大三倍以上,K线涨幅为5个点以上的大阳线,第二日又以大阴线向下,这样的组合给人以出货的感觉,这时散户多以减仓和出局操作。
7、《趋势》进局出局看趋势,量价无形要知止。众人皆追我独醒,人气低迷准备拾。要点:看趋势是炒作股票的基本规律,一是K线的线性趋势,二是市场人气的变化趋势,前着 需要技术分析,后着需要市场直觉去判断,量价无形是指在K线中找不到判断市场方向的技术依据。股价呈现出无序的波动状态,没有市场参与价值,这时只能空仓 等待市场机会的出现。
8、《节奏》股票涨跌象波浪,不要进在浪头上。一潮回落一潮起,把握节奏有进帐。要点:形意理论主张只对K线形态和成交量作分析,市场消息和基本面只能做参考,因为从信息论的角度讲所有的市场信息都包含在K线形态里,看懂了K线,就等于看懂了市场。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而市场每天所产生的信息量是巨大的,你不可能什么都知道,你只需要读懂K线就可以了。
9、《心态》炒股玩的是心态,贪婪恐惧是大害。追涨杀跌要谨慎,心平气和要自在。要点:心态是第一位的,理念是第二位的,技术是第三位的。也就是首先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其次是掌握符合股市规律的理论。再将这些理论转化成技术,编写成指标。
10、《庄家》你在明处庄在暗,只看表面必遭算。空头多头是陷井,观形辩意反着看。要点:主力可以通过自己手里的筹码和盘口计算出散户手里的筹码,并可通过试盘来探明散户群体的意图,再通过操盘计划来实现自己的意图,散户必须运用搏弈思路对K线进行辩证分析。
11、《消息》股市消息满天飞,捕风捉影必倒霉。利多里面有利空,利空未必把钱赔。要点:形意理论认为对消息的分析判断必须结合K线形态来综合评判,而不能盲信盲从,消息是短期投机的契机。
12、《指标》指标随着量价变,量价才是指标源。不辩量价信指标,郑人买履无功返。要点:指标的产生是依据某一特定的市场理念对K线形态的线性描述,逻辑分析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要立足于对股市的辩证分析,在指标的运用上必须结合形态分析。才能有效把握走势的趋势强弱。
13、《形态》其形无常意不变,解盘之要在于观。明意之要在于辩,进出自如在果断。要点:在错纵复杂的K线形态中,通过观察,辩证的把握主力的意图,然后果断的操作,是炒股制胜的法宝。
14、《短线》短线操作要求高,没有基础莫乱炒。入市先从中线做,小钱操练学技巧。要点:短线操作非一般投资者可为,在没有掌握短线的技巧之前,要以中线为基础,并通过少量资金的炒练来提高自己的操作水平。
15、《果断》进出有据做就做,不必想的那么多。本来无对亦无错,何必犹豫难割舍。要点:犹豫不决是大多数投资者的通病,在操作上常常是求全则败,得失之心太重,炒股如同打仗,胜败乃兵家常事,只有身经百战,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胜算率。
16、《拉升》拉拉洗洗别怀疑,只要认准价见底。进二退一很正常,后面还有狂涨期。要点:中线操作以周线、月线分析为主,只要中长期的趋势走好,对短线的波动不能看的太细,有些投资者对分时图中的变化都要问个究竟,那是短线要术。
17、《进货》先看下跌后看涨,降低风险不可忘。要想知道阴极点,在于分辩相对量。要点:相对量是当日成交量相对于近几日的成交量的对比量,相对量有放大和减小在不同的价位在有一同的含义,在一个搏弈市场中,缩量是真实的,而放量则有做假的可能,所以,所以只分析在缩量状态下相对量的变化,对放量状态下的相对量变化要谨慎。
18、《股市》股市博弈在较量,获取收益要对抗。观形辨意心有数,一招一式不可慌。要点:现在大多数投资者都缺乏对抗心理,常常是出在低点,买到高点,被市场牵着鼻子走,进入一种恶性循环,如果你是这样,就应该停下来休息。
19、《观局》当局者迷旁观清,不可陷入迷局中。心神不定难把握,多看少动心自明。要点:股市本身是个大陷井,有些投资者为什么给别人当参谋时常常有效,而在自己的股票上却是陷入了迷局,这还是心神不定的结果。贪婪和恐惧交织在一起,陷入了迷局。
20、《胜败》胜败兵家之常事,不可患得与患失。宁静致远学诸葛,心量狭小是周瑜。要点:看淡股事,去掉得失,炒股并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有时功夫在股市外,平静的心态能使我们洗去心灵的欲念,心量狭小的人在股市中是必败无疑的。
21、《自信》入市必需有主见,讨教高手在明辨。半信半疑是糊涂,盲信盲从要赔钱。要点:事实上,炒股就是炒自己的自信,没有自信的投资者在股市中常常是要么半信半疑,要么盲信盲从,今天和这个老师学,明天向那个高手讨教,总是找不到自己。
22、《时间》短线在于抢时间,快速获利敢为先。赢利实现不留恋,感觉不好落袋安。要点:短线的要点就是时间,对机会的敏感源于长期的实战经验,对机会的把握则是对时间的计算。
23、《多空》多中看空空看多,多空转换量要活。人气活跃多方尽,利空出尽多方活。要点:参考多空循环理论。人气的变化不仅受制于股指的走势,还受制于宏观政治形势,经济形势的变化。
24、《热点》热点常常走极端,消息必然走在先。热到极点要出局,跌到地量是进点。要点:一般热门股的炒作大约进出三回。巨量新高忙出,宿量回调急进。再创新高出,调整完毕进。放量滞涨出。各类热门股的区别在于节奏不同,时间上要把握准确。
25、《仓位》满仓操作是大忌,一意孤行不可取,无常变化要知止,进出自如在观机。要点:经常满仓是很多投资者的弱点。仓位控制在于分批进出。对于无序的K线变化要退出。
26、《时势》趋势运行有周期,周期始末在两极。势中有时时中势,势未逆转时未止。要点:一个股票强势的持续是有时间性的,而时间的变化是从成变量上体现出来。成交量又是涨势的决定因素。
27、《作多》(用,仿真动态训练,建立自己的交易系统)作多要有好人气,拉升必有好消息。兴师有名好派发,高点作到最热时。要点:消息是股市中的魔鬼。摄人心魂,引人上当。对热点的追逐一定要警惕。一定要分析主力控盘度和作盘节奏。
28、《行情》散户绝望行情起,半信半疑把盘洗。待你看到希望时,一轮升势将完毕。要点:行情在绝望中诞生,在半信半疑中发展,在充满希望中毁灭。
29、《阴极》似底不是底,还要创新低。无人敢说底,方才到阴极。似头不是头,还要创新高。无人敢说头,方才是阳极。要点:把人气和技术结合起来。此决主要是对人气的描述。从人气的角度把握,波段操作的两个极点。
30、《练手歌》一手打入跟主转,二手上下随主玩,三手辩明主方向,四手就要把利赚,五手补进打反弹,六手跟进打反转,七手随主打强势,八手后备防逆转,九手打出心有数,十手出入成神仙。要点:练手在于频繁操作小钱进出找感觉。不能总结提高,失误率大于五次以上,停止操作。“手”有多种解释,并非指数量单位。
1、《抄底》要点:底部是一个调整周期的末端,对底部的正确判断是股市成功投资的第一步,这是抄底的前提。放量下跌要减仓,缩量新低是底象。增量回升是关键,回头确认要进场。二个要点:一是无量新低,一是增量回升。无量新低是杀跌盘已无主力没有必要再杀跌。增量回升是让看空的以为是反弹而继续出货。回头确认的两个要点是:一、再次缩量,二、不创新低。
2、《逃顶》要点:新量新价有新高,缩量回调不必逃。一根巨量要警惕,有价无量必须跑。
1.成交量不断放大,股价步步新高。
2.缩量回调,就是要有明显的缩量特点,一般为放量的二分之一。
3.有价无量要出,一根巨量要减仓,单日放巨量后多以主力要洗盘。因为巨量的形成是多是单边行情所造成的,有两周左右的调节器整期。
3、《出货》出货要有好人气,利好后面是预期,冷洗热卖是前提。放量滞涨行情毕。要点:逃顶诀适合小资金的短炒,而出货诀适合资金量较大的波段炒作。大资金的运作特点就是要逆市操作,在市场人气低迷时默默的吸纳,在市场人气向好,利好共所周知时出货。
4、《止损》本想股价往上涨,不料走出反方向。认清形势辩明意,不是止损就加仓。要点:此诀是提醒投资者在股价走势出乎意料时做出反向思维的决策,首先要作出止损的决策,出乎意料的走势必须止损。加仓是在经过反复的判断之后,明确了主力的目的才能作出的决策。
5、《初洗盘》拉升必需把盘洗,清理浮筹是目的。打压震仓在缩量,急拉急洗看量比。要点:浮筹是指短线客手中的筹码和持股信心不坚定的投资者,每拉升到一个关键的技术位,筹码容易产生松动,如果主力不出货,浮筹清理的关键在于缩量,特别是在急拉急洗时量比的交化过大也能看出主力的洗盘目的。
6、《再洗盘》巨量新高让人疑,疯狂杀跌信心毕。缩量上攻无人跟,再创新高把盘洗。要点:在市场相对清淡时,股价打出巨量新高,后又疯狂下跌多是主力的建仓行为,巨量是相对于5日均量放大三倍以上,K线涨幅为5个点以上的大阳线,第二日又以大阴线向下,这样的组合给人以出货的感觉,这时散户多以减仓和出局操作。
7、《趋势》进局出局看趋势,量价无形要知止。众人皆追我独醒,人气低迷准备拾。要点:看趋势是炒作股票的基本规律,一是K线的线性趋势,二是市场人气的变化趋势,前着 需要技术分析,后着需要市场直觉去判断,量价无形是指在K线中找不到判断市场方向的技术依据。股价呈现出无序的波动状态,没有市场参与价值,这时只能空仓 等待市场机会的出现。
8、《节奏》股票涨跌象波浪,不要进在浪头上。一潮回落一潮起,把握节奏有进帐。要点:形意理论主张只对K线形态和成交量作分析,市场消息和基本面只能做参考,因为从信息论的角度讲所有的市场信息都包含在K线形态里,看懂了K线,就等于看懂了市场。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而市场每天所产生的信息量是巨大的,你不可能什么都知道,你只需要读懂K线就可以了。
9、《心态》炒股玩的是心态,贪婪恐惧是大害。追涨杀跌要谨慎,心平气和要自在。要点:心态是第一位的,理念是第二位的,技术是第三位的。也就是首先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其次是掌握符合股市规律的理论。再将这些理论转化成技术,编写成指标。
10、《庄家》你在明处庄在暗,只看表面必遭算。空头多头是陷井,观形辩意反着看。要点:主力可以通过自己手里的筹码和盘口计算出散户手里的筹码,并可通过试盘来探明散户群体的意图,再通过操盘计划来实现自己的意图,散户必须运用搏弈思路对K线进行辩证分析。
11、《消息》股市消息满天飞,捕风捉影必倒霉。利多里面有利空,利空未必把钱赔。要点:形意理论认为对消息的分析判断必须结合K线形态来综合评判,而不能盲信盲从,消息是短期投机的契机。
12、《指标》指标随着量价变,量价才是指标源。不辩量价信指标,郑人买履无功返。要点:指标的产生是依据某一特定的市场理念对K线形态的线性描述,逻辑分析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要立足于对股市的辩证分析,在指标的运用上必须结合形态分析。才能有效把握走势的趋势强弱。
13、《形态》其形无常意不变,解盘之要在于观。明意之要在于辩,进出自如在果断。要点:在错纵复杂的K线形态中,通过观察,辩证的把握主力的意图,然后果断的操作,是炒股制胜的法宝。
14、《短线》短线操作要求高,没有基础莫乱炒。入市先从中线做,小钱操练学技巧。要点:短线操作非一般投资者可为,在没有掌握短线的技巧之前,要以中线为基础,并通过少量资金的炒练来提高自己的操作水平。
15、《果断》进出有据做就做,不必想的那么多。本来无对亦无错,何必犹豫难割舍。要点:犹豫不决是大多数投资者的通病,在操作上常常是求全则败,得失之心太重,炒股如同打仗,胜败乃兵家常事,只有身经百战,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胜算率。
16、《拉升》拉拉洗洗别怀疑,只要认准价见底。进二退一很正常,后面还有狂涨期。要点:中线操作以周线、月线分析为主,只要中长期的趋势走好,对短线的波动不能看的太细,有些投资者对分时图中的变化都要问个究竟,那是短线要术。
17、《进货》先看下跌后看涨,降低风险不可忘。要想知道阴极点,在于分辩相对量。要点:相对量是当日成交量相对于近几日的成交量的对比量,相对量有放大和减小在不同的价位在有一同的含义,在一个搏弈市场中,缩量是真实的,而放量则有做假的可能,所以,所以只分析在缩量状态下相对量的变化,对放量状态下的相对量变化要谨慎。
18、《股市》股市博弈在较量,获取收益要对抗。观形辨意心有数,一招一式不可慌。要点:现在大多数投资者都缺乏对抗心理,常常是出在低点,买到高点,被市场牵着鼻子走,进入一种恶性循环,如果你是这样,就应该停下来休息。
19、《观局》当局者迷旁观清,不可陷入迷局中。心神不定难把握,多看少动心自明。要点:股市本身是个大陷井,有些投资者为什么给别人当参谋时常常有效,而在自己的股票上却是陷入了迷局,这还是心神不定的结果。贪婪和恐惧交织在一起,陷入了迷局。
20、《胜败》胜败兵家之常事,不可患得与患失。宁静致远学诸葛,心量狭小是周瑜。要点:看淡股事,去掉得失,炒股并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有时功夫在股市外,平静的心态能使我们洗去心灵的欲念,心量狭小的人在股市中是必败无疑的。
21、《自信》入市必需有主见,讨教高手在明辨。半信半疑是糊涂,盲信盲从要赔钱。要点:事实上,炒股就是炒自己的自信,没有自信的投资者在股市中常常是要么半信半疑,要么盲信盲从,今天和这个老师学,明天向那个高手讨教,总是找不到自己。
22、《时间》短线在于抢时间,快速获利敢为先。赢利实现不留恋,感觉不好落袋安。要点:短线的要点就是时间,对机会的敏感源于长期的实战经验,对机会的把握则是对时间的计算。
23、《多空》多中看空空看多,多空转换量要活。人气活跃多方尽,利空出尽多方活。要点:参考多空循环理论。人气的变化不仅受制于股指的走势,还受制于宏观政治形势,经济形势的变化。
24、《热点》热点常常走极端,消息必然走在先。热到极点要出局,跌到地量是进点。要点:一般热门股的炒作大约进出三回。巨量新高忙出,宿量回调急进。再创新高出,调整完毕进。放量滞涨出。各类热门股的区别在于节奏不同,时间上要把握准确。
25、《仓位》满仓操作是大忌,一意孤行不可取,无常变化要知止,进出自如在观机。要点:经常满仓是很多投资者的弱点。仓位控制在于分批进出。对于无序的K线变化要退出。
26、《时势》趋势运行有周期,周期始末在两极。势中有时时中势,势未逆转时未止。要点:一个股票强势的持续是有时间性的,而时间的变化是从成变量上体现出来。成交量又是涨势的决定因素。
27、《作多》(用,仿真动态训练,建立自己的交易系统)作多要有好人气,拉升必有好消息。兴师有名好派发,高点作到最热时。要点:消息是股市中的魔鬼。摄人心魂,引人上当。对热点的追逐一定要警惕。一定要分析主力控盘度和作盘节奏。
28、《行情》散户绝望行情起,半信半疑把盘洗。待你看到希望时,一轮升势将完毕。要点:行情在绝望中诞生,在半信半疑中发展,在充满希望中毁灭。
29、《阴极》似底不是底,还要创新低。无人敢说底,方才到阴极。似头不是头,还要创新高。无人敢说头,方才是阳极。要点:把人气和技术结合起来。此决主要是对人气的描述。从人气的角度把握,波段操作的两个极点。
30、《练手歌》一手打入跟主转,二手上下随主玩,三手辩明主方向,四手就要把利赚,五手补进打反弹,六手跟进打反转,七手随主打强势,八手后备防逆转,九手打出心有数,十手出入成神仙。要点:练手在于频繁操作小钱进出找感觉。不能总结提高,失误率大于五次以上,停止操作。“手”有多种解释,并非指数量单位。
有的时候
你不得不承认
人生遇到的每一个人
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
很多人
如果换个时间认识
也许…
会有不同的结局
先入为主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了吧
凡事都有一个适应期
有些甚至会很长一段时间...
工作上
生活上
感情亦是如此
所以
不是你不好
只能说咱们是有缘无分
[哆啦A梦花心][哆啦A梦花心][哆啦A梦花心][哆啦A梦花心][哆啦A梦花心][哆啦A梦花心][哆啦A梦花心]#今日迷惑#
你不得不承认
人生遇到的每一个人
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
很多人
如果换个时间认识
也许…
会有不同的结局
先入为主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了吧
凡事都有一个适应期
有些甚至会很长一段时间...
工作上
生活上
感情亦是如此
所以
不是你不好
只能说咱们是有缘无分
[哆啦A梦花心][哆啦A梦花心][哆啦A梦花心][哆啦A梦花心][哆啦A梦花心][哆啦A梦花心][哆啦A梦花心]#今日迷惑#
“假”离婚变为真分手,财产分割约定还有效吗?
“假离婚”并非法律术语,意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约定暂时离婚,待既定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行为。
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为了取得购房资格、规避夫妻债务或者追求其他利益等,采取通谋离婚的形式来达到目的。然而很多情况下,夫妻双方的通谋离婚很可能演变为因一方拒绝复婚导致最终彻底分手。
那么,如何评价“假离婚”时在民政部门达成的离婚协议书的效力,以及应否按照该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此有无相关规定呢?
图片
案情回顾
王某与林某于198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一子,现均已成年。王某、林某于2016年签署《说明》,内容如下:王某、林某去办理离婚手续是为了方便海淀某小区201号房子的出售,二人名下的其他财产不做分割,是共同财产。次日,双方签订《协议书》,内容如下:北京海淀区某小区201号为王某、林某共同财产。新购朝阳区某小区506号房屋也为王某、林某共同所有。签订该《协议书》当日,双方登记离婚。离婚后,男方王某不同意复婚,并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林某坚决要求复婚,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主张此前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假,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王某、林某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时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书》约定:位于海淀区某小区201号楼房一处归女方林某所有,归男方王某所有的共同财产为“无”;债权债务为“无”。王某主张双方离婚是为了出售海淀区房屋时规避税费,实际上并未分割共同财产,出售海淀区房屋的款项和新购买的朝阳区房屋均是夫妻共同财产。林某认为,《离婚协议书》的形成时间晚于《说明》,其效力也高于《说明》,因此海淀区房屋应为林某离婚后的个人财产,不应重新进行分割。
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但就共同财产而言,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的当日,又签订《协议书》明确约定海淀区房屋、朝阳区房屋均是二人共同财产。且在离婚前一日二人曾签订《说明》,解释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是为了方便出售海淀区房屋,二人名下的其他财产不做分割。结合海淀区房屋出售、朝阳区房屋购买的时间,可以认定二人离婚的真实意图系为了获得离婚带来的经济利益,规避国家的管控政策。故法院最终认定海淀区房屋是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以该房屋售房款购得的朝阳区房屋以及盈余房款均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应予分割,具体分割比例结合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贡献及过错程度等因素酌予确定。
图片
案例评析
一、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的效力评价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条新增加了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生效时间的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即明确了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同等效力,一旦离婚登记完成,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该规定符合离婚行为的特殊性。离婚行为作为涉及离婚当事人切身利益的一种重要民事法律活动,是导致婚姻家庭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身份法律行为,包含了民政机关的形式审查、登记的公示公信效力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等因素,具有既定力,一旦离婚,身份关系不可逆转。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协议离婚应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夫妻双方均有同意离婚的明确意思表示,三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形成书面离婚协议。其中第三点,是《民法典》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和要求新调整的内容,强调要有明确的书面协议,且书面离婚协议必须载明的主要内容,以此进一步规范离婚登记手续以及协议离婚的审查标准。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无论其真实目的为何,都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享有请求撤销的权利。
本案中,林某与王某共同办理离婚登记,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应认定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双方离婚的真实意图系为了获得离婚带来的经济利益,规避国家的管控政策,事实上二人对离婚的法律效果是明知且积极追求的,因为只有离婚才能达到上述目的。因此在解除双方婚姻关系这一点上,应认定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王某所称“假”离婚已经引发二人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履行问题
登记离婚的重要形式和载体是离婚协议。从本质上看,离婚协议是针对离婚而衍生出的多种身份与财产内容所产生的复合型协议。虽然婚姻关系的实质是身份关系,但这种特定的身份关系伴随着法定的财产关系,而这种法定财产关系是允许夫妻双方通过约定加以改变的,这种约定即是关于财产权属问题的合同。因此,涉及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的协议内容,不仅受《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调整,在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亦应将“合同编”的原则作为适用法律的依据。
“假离婚”案件中,有的夫妻一方在诉讼中主张“假离婚”并非是为了恢复原来的夫妻关系,而是因为双方在实施“假离婚”的过程中,财产的分割并不是慎重考虑的结果,或者为了规避管控政策,财产分割并不反映自己的真实意思,甚至增加了己方负担,故而要求法院对财产重新进行分配。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般原则上是将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区分进行处理,尽管肯定了当事人协议离婚对身份关系处理的效力,但仍需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协议效力应当满足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如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有证据确实能够证明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并非双方真实意愿,违背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则应当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分配。本案中,林某与王某在离婚前一天签订《说明》,在离婚当日又签订《协议书》,内容均明确表达了双方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约定是虚假的,结合海淀区房屋的买卖合同、朝阳区房屋的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均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与上述《说明》、《协议书》的内容一致,因此可以认定《说明》、《协议书》更能体现出二人当时的真实意思,故法院最终采信王某之陈述,认定海淀区房屋是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以该房屋售房款购得的朝阳区房屋以及盈余房款均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应予分割。当然,在具体分割时,仍应结合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过错、对婚姻的贡献等情况酌予确定分割的比例和数额。
作者:杨夏
来源:北京法院网、法务之家
“假离婚”并非法律术语,意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约定暂时离婚,待既定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行为。
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为了取得购房资格、规避夫妻债务或者追求其他利益等,采取通谋离婚的形式来达到目的。然而很多情况下,夫妻双方的通谋离婚很可能演变为因一方拒绝复婚导致最终彻底分手。
那么,如何评价“假离婚”时在民政部门达成的离婚协议书的效力,以及应否按照该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此有无相关规定呢?
图片
案情回顾
王某与林某于198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一子,现均已成年。王某、林某于2016年签署《说明》,内容如下:王某、林某去办理离婚手续是为了方便海淀某小区201号房子的出售,二人名下的其他财产不做分割,是共同财产。次日,双方签订《协议书》,内容如下:北京海淀区某小区201号为王某、林某共同财产。新购朝阳区某小区506号房屋也为王某、林某共同所有。签订该《协议书》当日,双方登记离婚。离婚后,男方王某不同意复婚,并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林某坚决要求复婚,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主张此前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假,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王某、林某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时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书》约定:位于海淀区某小区201号楼房一处归女方林某所有,归男方王某所有的共同财产为“无”;债权债务为“无”。王某主张双方离婚是为了出售海淀区房屋时规避税费,实际上并未分割共同财产,出售海淀区房屋的款项和新购买的朝阳区房屋均是夫妻共同财产。林某认为,《离婚协议书》的形成时间晚于《说明》,其效力也高于《说明》,因此海淀区房屋应为林某离婚后的个人财产,不应重新进行分割。
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但就共同财产而言,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的当日,又签订《协议书》明确约定海淀区房屋、朝阳区房屋均是二人共同财产。且在离婚前一日二人曾签订《说明》,解释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是为了方便出售海淀区房屋,二人名下的其他财产不做分割。结合海淀区房屋出售、朝阳区房屋购买的时间,可以认定二人离婚的真实意图系为了获得离婚带来的经济利益,规避国家的管控政策。故法院最终认定海淀区房屋是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以该房屋售房款购得的朝阳区房屋以及盈余房款均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应予分割,具体分割比例结合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贡献及过错程度等因素酌予确定。
图片
案例评析
一、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的效力评价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条新增加了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生效时间的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即明确了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同等效力,一旦离婚登记完成,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该规定符合离婚行为的特殊性。离婚行为作为涉及离婚当事人切身利益的一种重要民事法律活动,是导致婚姻家庭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身份法律行为,包含了民政机关的形式审查、登记的公示公信效力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等因素,具有既定力,一旦离婚,身份关系不可逆转。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协议离婚应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夫妻双方均有同意离婚的明确意思表示,三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形成书面离婚协议。其中第三点,是《民法典》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和要求新调整的内容,强调要有明确的书面协议,且书面离婚协议必须载明的主要内容,以此进一步规范离婚登记手续以及协议离婚的审查标准。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无论其真实目的为何,都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享有请求撤销的权利。
本案中,林某与王某共同办理离婚登记,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应认定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双方离婚的真实意图系为了获得离婚带来的经济利益,规避国家的管控政策,事实上二人对离婚的法律效果是明知且积极追求的,因为只有离婚才能达到上述目的。因此在解除双方婚姻关系这一点上,应认定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王某所称“假”离婚已经引发二人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履行问题
登记离婚的重要形式和载体是离婚协议。从本质上看,离婚协议是针对离婚而衍生出的多种身份与财产内容所产生的复合型协议。虽然婚姻关系的实质是身份关系,但这种特定的身份关系伴随着法定的财产关系,而这种法定财产关系是允许夫妻双方通过约定加以改变的,这种约定即是关于财产权属问题的合同。因此,涉及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的协议内容,不仅受《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调整,在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亦应将“合同编”的原则作为适用法律的依据。
“假离婚”案件中,有的夫妻一方在诉讼中主张“假离婚”并非是为了恢复原来的夫妻关系,而是因为双方在实施“假离婚”的过程中,财产的分割并不是慎重考虑的结果,或者为了规避管控政策,财产分割并不反映自己的真实意思,甚至增加了己方负担,故而要求法院对财产重新进行分配。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般原则上是将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区分进行处理,尽管肯定了当事人协议离婚对身份关系处理的效力,但仍需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协议效力应当满足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如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有证据确实能够证明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并非双方真实意愿,违背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则应当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分配。本案中,林某与王某在离婚前一天签订《说明》,在离婚当日又签订《协议书》,内容均明确表达了双方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约定是虚假的,结合海淀区房屋的买卖合同、朝阳区房屋的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均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与上述《说明》、《协议书》的内容一致,因此可以认定《说明》、《协议书》更能体现出二人当时的真实意思,故法院最终采信王某之陈述,认定海淀区房屋是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以该房屋售房款购得的朝阳区房屋以及盈余房款均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应予分割。当然,在具体分割时,仍应结合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过错、对婚姻的贡献等情况酌予确定分割的比例和数额。
作者:杨夏
来源:北京法院网、法务之家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