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动态# 【府检联动】肥西检察:协调磋商重推检察建议落实处
5月24日上午,肥西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瑞春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来到丰乐镇人民政府,就该院制发关于污水治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并会同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负责人开展磋商交流,推动检察建议进一步落到实处。
该县丰乐酱干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渊源,是丰乐镇的特色品牌和支柱产业,也是助推当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但一直以来,由于不少手工作坊生产工艺落后、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备等原因,造成工业废水大量直排从而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今年4月,该院针对丰乐镇豆制品加工园前沟渠存在污水直排的情形,分别向丰乐镇人民政府、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违法违规情形进行纠正处理。检察建议发送之后,该院一直关注如何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整改落实,并开展回头看。
磋商中,张瑞春副检察长强调,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是一种美好追求,更是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优先保护生态的价值判断。检察建议的目的在于以“我管”促“都管”,合力把生态保护这件好事办好。对如何有效推动检察建议进一步落实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依法控污解决眼前问题。建议对案涉违法企业进行分类处置,该关停的坚决予以关停。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偷排漏排情形发生。
二是专业防污解决技术问题。建议环保、农业农村以及镇政府等有关部门要共同研究污水管网建设、生产工艺改造、雨污分流等技术防污难题,确保污染不外溢不扩散。
三是溯源治污解决长远问题。建议统筹抓好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通过打造集中产业园区实现绿色发展,既提高品质又保护环境。
丰乐镇党委书记吴丽君表示,对检察建议反映的豆制品加工园水污染问题,镇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并一直在整改落实,下一步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坚持堵疏结合,下大力气根治水污染问题,不仅要把产业发展好,更要把环境治理好。
与会各方本着重视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围绕如何既解决水污染又保护地方特色长远发展,从不同的执法和管理角度算好生态账、经济账、民生账。通过激烈讨论、友好沟通、检察官释法说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之后,与会单位最终形成一致意见,纷纷表示要坚决扛起生态保护硬责任,凝聚合力把检察建议落实好,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并针对污水管网建设、整改方案的制定以及如何对待小作坊等具体问题提出有效治理措施。
5月24日上午,肥西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瑞春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来到丰乐镇人民政府,就该院制发关于污水治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并会同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负责人开展磋商交流,推动检察建议进一步落到实处。
该县丰乐酱干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渊源,是丰乐镇的特色品牌和支柱产业,也是助推当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但一直以来,由于不少手工作坊生产工艺落后、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备等原因,造成工业废水大量直排从而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今年4月,该院针对丰乐镇豆制品加工园前沟渠存在污水直排的情形,分别向丰乐镇人民政府、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违法违规情形进行纠正处理。检察建议发送之后,该院一直关注如何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整改落实,并开展回头看。
磋商中,张瑞春副检察长强调,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是一种美好追求,更是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优先保护生态的价值判断。检察建议的目的在于以“我管”促“都管”,合力把生态保护这件好事办好。对如何有效推动检察建议进一步落实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依法控污解决眼前问题。建议对案涉违法企业进行分类处置,该关停的坚决予以关停。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偷排漏排情形发生。
二是专业防污解决技术问题。建议环保、农业农村以及镇政府等有关部门要共同研究污水管网建设、生产工艺改造、雨污分流等技术防污难题,确保污染不外溢不扩散。
三是溯源治污解决长远问题。建议统筹抓好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通过打造集中产业园区实现绿色发展,既提高品质又保护环境。
丰乐镇党委书记吴丽君表示,对检察建议反映的豆制品加工园水污染问题,镇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并一直在整改落实,下一步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坚持堵疏结合,下大力气根治水污染问题,不仅要把产业发展好,更要把环境治理好。
与会各方本着重视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围绕如何既解决水污染又保护地方特色长远发展,从不同的执法和管理角度算好生态账、经济账、民生账。通过激烈讨论、友好沟通、检察官释法说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之后,与会单位最终形成一致意见,纷纷表示要坚决扛起生态保护硬责任,凝聚合力把检察建议落实好,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并针对污水管网建设、整改方案的制定以及如何对待小作坊等具体问题提出有效治理措施。
#加油高考##2022上海三校生高考政策公布##一起高考#【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近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一起来看:
为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以下简称“三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1〕24号)规定,已在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期间勾选参加“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三校生’考试”(简称“三校生高考”,下同)的考生,方可参加志愿填报。
二、志愿填报
符合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于6月25日(星期六,9:00-22:00)-26日(星期天,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三校生高考”志愿设置为顺序志愿,每人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如招生院校在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都有招生计划,考生最多可分别填报该校2个本科专业志愿和2个高职(专科)专业志愿;如招生院校只有本科或只有高职(专科)招生计划,考生最多可填报该校2个专业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第一志愿院校的第一专业填报艺术类专业。纳入入学当年中职校招生计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三校生仅可参加专科层次录取。
已完成网上志愿填报的考生还须于6月28日(星期二,9:00-18:00)-29日(星期三,9:00-12:00)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完成付费的考生可于7月5日(星期二)-10日(星期天)自行下载打印统一文化考试准考证。
招生院校在第一、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将面向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符合填报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于7月24日(星期天)下午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看招生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并于7月26日(星期二,9:00-15: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仍为顺序志愿,考生按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填报,所填报的院校数量不限,每所院校内可填2个专业。
为便于考生在志愿填报前了解相关政策、报考院校及专业,各招生院校、市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4日(星期五,9:00—15: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和“东方网”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三、考试
2022年本市普通高校招收“三校生”考试分统一文化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科)和职业技能测试(2科)两部分。考生必须参加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文化考试和由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并获得有效成绩。
各考点和各招生院校须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排查、考试评卷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相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并制定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准备,及时有效防范疫情传播。相关考点和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上海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指南(第四版)》的通知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考试招生过程中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统一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全工作流程的疫情防控工作。
1、统一文化考试科目及时间(见图1)
2。职业技能测试由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组织实施,考试内容、时间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3。各科考试满分值:语文、数学、外语(语种含英语、德语、日语,其中英语听力部分20分,德语听力部分15分,日语不设听力部分)三科文化课,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4。考生须遵守《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考场规则》。
四、加分事宜
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符合“三校生”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且符合加分政策要求的考生,须持相关加分证明于2022年6月20日-24日至报名所在的“三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加分手续,各区考试招生机构须于2022年6月27日前向市教育考试院上报符合政策加分对象的考生名单,同时,各“三校”和区考试招生机构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加分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毕业学校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劳动技能等作出鉴定;对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受到过校级处分未撤销的应如实填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的相应栏目内。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市教委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课成绩统一划定全市各类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00分)。
招生院校应贯彻德、智、体、能多方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原则上在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3+2”五科总分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可作为其他院校录取时参考),如学校自定录取标准的,须在网上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是艺术类专业,但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且其统一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非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可按其所填的其他非艺术类专业志愿(包括第二志愿院校的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是非艺术类专业,则其所填的所有专业志愿(包括第二志愿院校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非艺术类专业的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进行投档、录取。
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征求志愿。考生填报征求志愿时,原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非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也可填报非艺术类专业征求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院校按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录取名单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由招生院校通过邮政速递(EMS)发出录取通知书。
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纸质档案,由考生将本人的纸质档案送交录取院校。
被录取的考生在录取院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七、体检
“三校生”高考的体检工作,按照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由考生毕业学校与所在区体检站联系组织进行。各招生院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事先向社会公布。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可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八、严肃考试招生纪律
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领导牵头的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指导本校招生办公室制定并具体落实各项招生规定和政策,全过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
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原文件地址:https://t.cn/A6XTUlzf
为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以下简称“三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1〕24号)规定,已在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期间勾选参加“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三校生’考试”(简称“三校生高考”,下同)的考生,方可参加志愿填报。
二、志愿填报
符合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于6月25日(星期六,9:00-22:00)-26日(星期天,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三校生高考”志愿设置为顺序志愿,每人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如招生院校在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都有招生计划,考生最多可分别填报该校2个本科专业志愿和2个高职(专科)专业志愿;如招生院校只有本科或只有高职(专科)招生计划,考生最多可填报该校2个专业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第一志愿院校的第一专业填报艺术类专业。纳入入学当年中职校招生计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三校生仅可参加专科层次录取。
已完成网上志愿填报的考生还须于6月28日(星期二,9:00-18:00)-29日(星期三,9:00-12:00)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完成付费的考生可于7月5日(星期二)-10日(星期天)自行下载打印统一文化考试准考证。
招生院校在第一、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将面向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符合填报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于7月24日(星期天)下午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看招生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并于7月26日(星期二,9:00-15: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仍为顺序志愿,考生按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填报,所填报的院校数量不限,每所院校内可填2个专业。
为便于考生在志愿填报前了解相关政策、报考院校及专业,各招生院校、市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4日(星期五,9:00—15: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和“东方网”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三、考试
2022年本市普通高校招收“三校生”考试分统一文化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科)和职业技能测试(2科)两部分。考生必须参加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文化考试和由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并获得有效成绩。
各考点和各招生院校须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排查、考试评卷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相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并制定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准备,及时有效防范疫情传播。相关考点和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上海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指南(第四版)》的通知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考试招生过程中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统一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全工作流程的疫情防控工作。
1、统一文化考试科目及时间(见图1)
2。职业技能测试由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组织实施,考试内容、时间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3。各科考试满分值:语文、数学、外语(语种含英语、德语、日语,其中英语听力部分20分,德语听力部分15分,日语不设听力部分)三科文化课,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4。考生须遵守《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考场规则》。
四、加分事宜
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符合“三校生”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且符合加分政策要求的考生,须持相关加分证明于2022年6月20日-24日至报名所在的“三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加分手续,各区考试招生机构须于2022年6月27日前向市教育考试院上报符合政策加分对象的考生名单,同时,各“三校”和区考试招生机构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加分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毕业学校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劳动技能等作出鉴定;对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受到过校级处分未撤销的应如实填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的相应栏目内。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市教委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课成绩统一划定全市各类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00分)。
招生院校应贯彻德、智、体、能多方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原则上在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3+2”五科总分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可作为其他院校录取时参考),如学校自定录取标准的,须在网上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是艺术类专业,但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且其统一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非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可按其所填的其他非艺术类专业志愿(包括第二志愿院校的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是非艺术类专业,则其所填的所有专业志愿(包括第二志愿院校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非艺术类专业的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进行投档、录取。
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征求志愿。考生填报征求志愿时,原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非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也可填报非艺术类专业征求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院校按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录取名单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由招生院校通过邮政速递(EMS)发出录取通知书。
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纸质档案,由考生将本人的纸质档案送交录取院校。
被录取的考生在录取院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七、体检
“三校生”高考的体检工作,按照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由考生毕业学校与所在区体检站联系组织进行。各招生院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事先向社会公布。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可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八、严肃考试招生纪律
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领导牵头的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指导本校招生办公室制定并具体落实各项招生规定和政策,全过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
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原文件地址:https://t.cn/A6XTUlzf
#加油高考##2022上海三校生高考政策公布#【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近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一起来看:
为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以下简称“三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1〕24号)规定,已在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期间勾选参加“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三校生’考试”(简称“三校生高考”,下同)的考生,方可参加志愿填报。
二、志愿填报
符合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于6月25日(星期六,9:00-22:00)-26日(星期天,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三校生高考”志愿设置为顺序志愿,每人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如招生院校在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都有招生计划,考生最多可分别填报该校2个本科专业志愿和2个高职(专科)专业志愿;如招生院校只有本科或只有高职(专科)招生计划,考生最多可填报该校2个专业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第一志愿院校的第一专业填报艺术类专业。纳入入学当年中职校招生计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三校生仅可参加专科层次录取。
已完成网上志愿填报的考生还须于6月28日(星期二,9:00-18:00)-29日(星期三,9:00-12:00)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完成付费的考生可于7月5日(星期二)-10日(星期天)自行下载打印统一文化考试准考证。
招生院校在第一、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将面向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符合填报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于7月24日(星期天)下午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看招生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并于7月26日(星期二,9:00-15: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仍为顺序志愿,考生按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填报,所填报的院校数量不限,每所院校内可填2个专业。
为便于考生在志愿填报前了解相关政策、报考院校及专业,各招生院校、市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4日(星期五,9:00—15: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和“东方网”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三、考试
2022年本市普通高校招收“三校生”考试分统一文化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科)和职业技能测试(2科)两部分。考生必须参加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文化考试和由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并获得有效成绩。
各考点和各招生院校须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排查、考试评卷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相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并制定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准备,及时有效防范疫情传播。相关考点和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上海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指南(第四版)》的通知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考试招生过程中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统一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全工作流程的疫情防控工作。
1、统一文化考试科目及时间(见图1)
2。职业技能测试由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组织实施,考试内容、时间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3。各科考试满分值:语文、数学、外语(语种含英语、德语、日语,其中英语听力部分20分,德语听力部分15分,日语不设听力部分)三科文化课,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4。考生须遵守《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考场规则》。
四、加分事宜
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符合“三校生”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且符合加分政策要求的考生,须持相关加分证明于2022年6月20日-24日至报名所在的“三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加分手续,各区考试招生机构须于2022年6月27日前向市教育考试院上报符合政策加分对象的考生名单,同时,各“三校”和区考试招生机构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加分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毕业学校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劳动技能等作出鉴定;对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受到过校级处分未撤销的应如实填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的相应栏目内。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市教委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课成绩统一划定全市各类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00分)。
招生院校应贯彻德、智、体、能多方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原则上在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3+2”五科总分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可作为其他院校录取时参考),如学校自定录取标准的,须在网上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是艺术类专业,但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且其统一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非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可按其所填的其他非艺术类专业志愿(包括第二志愿院校的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是非艺术类专业,则其所填的所有专业志愿(包括第二志愿院校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非艺术类专业的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进行投档、录取。
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征求志愿。考生填报征求志愿时,原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非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也可填报非艺术类专业征求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院校按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录取名单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由招生院校通过邮政速递(EMS)发出录取通知书。
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纸质档案,由考生将本人的纸质档案送交录取院校。
被录取的考生在录取院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七、体检
“三校生”高考的体检工作,按照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由考生毕业学校与所在区体检站联系组织进行。各招生院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事先向社会公布。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可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八、严肃考试招生纪律
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领导牵头的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指导本校招生办公室制定并具体落实各项招生规定和政策,全过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
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原文件地址:https://t.cn/A6XTUlzf
为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以下简称“三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1〕24号)规定,已在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期间勾选参加“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三校生’考试”(简称“三校生高考”,下同)的考生,方可参加志愿填报。
二、志愿填报
符合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于6月25日(星期六,9:00-22:00)-26日(星期天,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三校生高考”志愿设置为顺序志愿,每人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如招生院校在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都有招生计划,考生最多可分别填报该校2个本科专业志愿和2个高职(专科)专业志愿;如招生院校只有本科或只有高职(专科)招生计划,考生最多可填报该校2个专业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第一志愿院校的第一专业填报艺术类专业。纳入入学当年中职校招生计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三校生仅可参加专科层次录取。
已完成网上志愿填报的考生还须于6月28日(星期二,9:00-18:00)-29日(星期三,9:00-12:00)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完成付费的考生可于7月5日(星期二)-10日(星期天)自行下载打印统一文化考试准考证。
招生院校在第一、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将面向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符合填报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于7月24日(星期天)下午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看招生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并于7月26日(星期二,9:00-15: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仍为顺序志愿,考生按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填报,所填报的院校数量不限,每所院校内可填2个专业。
为便于考生在志愿填报前了解相关政策、报考院校及专业,各招生院校、市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4日(星期五,9:00—15: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和“东方网”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三、考试
2022年本市普通高校招收“三校生”考试分统一文化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科)和职业技能测试(2科)两部分。考生必须参加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文化考试和由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并获得有效成绩。
各考点和各招生院校须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排查、考试评卷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相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并制定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准备,及时有效防范疫情传播。相关考点和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上海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指南(第四版)》的通知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考试招生过程中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统一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全工作流程的疫情防控工作。
1、统一文化考试科目及时间(见图1)
2。职业技能测试由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组织实施,考试内容、时间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3。各科考试满分值:语文、数学、外语(语种含英语、德语、日语,其中英语听力部分20分,德语听力部分15分,日语不设听力部分)三科文化课,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4。考生须遵守《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考场规则》。
四、加分事宜
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符合“三校生”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且符合加分政策要求的考生,须持相关加分证明于2022年6月20日-24日至报名所在的“三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加分手续,各区考试招生机构须于2022年6月27日前向市教育考试院上报符合政策加分对象的考生名单,同时,各“三校”和区考试招生机构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加分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毕业学校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劳动技能等作出鉴定;对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受到过校级处分未撤销的应如实填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的相应栏目内。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市教委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课成绩统一划定全市各类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00分)。
招生院校应贯彻德、智、体、能多方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原则上在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3+2”五科总分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可作为其他院校录取时参考),如学校自定录取标准的,须在网上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是艺术类专业,但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且其统一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非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可按其所填的其他非艺术类专业志愿(包括第二志愿院校的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是非艺术类专业,则其所填的所有专业志愿(包括第二志愿院校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非艺术类专业的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进行投档、录取。
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征求志愿。考生填报征求志愿时,原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非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也可填报非艺术类专业征求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院校按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录取名单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由招生院校通过邮政速递(EMS)发出录取通知书。
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纸质档案,由考生将本人的纸质档案送交录取院校。
被录取的考生在录取院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七、体检
“三校生”高考的体检工作,按照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由考生毕业学校与所在区体检站联系组织进行。各招生院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事先向社会公布。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可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八、严肃考试招生纪律
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领导牵头的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指导本校招生办公室制定并具体落实各项招生规定和政策,全过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
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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