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人员如何返鄂返汉?湖北多地出台实施细则(持续更新)】
1月31日,省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湖北省在外人员提出申请获批后可以返鄂,省内人员提出申请获批后可以返汉。那么,目前各地市是怎么执行的?湖北部分市州出台了实施细则。
十堰
根据省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为做好返堰返汉人员服务管理工作,2月2日晚,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23号通告如下:
一、返堰返汉人员目前是指在省外的十堰人员返堰、省内在堰人员返汉,此两类人员可以放行。
二、十堰与省内各地、市、州(不含武汉)之间、十堰境内各县(市、区)之间人员暂时不得流动,待省指挥部后续发布相关通知后再行通告。
三、各县(市、区)在本辖区高速公路、国道封控点通道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人员服务、体温检测、信息录入、跟踪服务、卫生防疫等工作。
四、返堰人员须填写申请表后,由目的地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目的地所在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返堰人员返回时需携带身份证、申请表等证明文件。
五、返汉人员须提前了解武汉当地的相关政策,并按武汉当地规定提出申请。返汉时,需携带身份证、武汉当地审核意见等证明文件。
宜昌远安县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杜绝新增输入病例及交叉感染,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通告和1月31日关于做好在外人员返鄂、返汉服务管理工作的通告精神,现就人员车辆入境远安管控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非远安籍人员及车辆未经提前申报批准的,一律不得进入远安。
二、尚在远安境外的远安籍或在远安工作的人员及其车辆暂不返回远安。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返回的,须经远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批准,回远安后一律先到县指定的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14天。
三、全县所有入境通道实行封闭管理。G59高速公路远安互通由交通、公安、卫健部门共同负责管控,入口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出口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其他所有国道、省道、县乡道、村组道及其他人行道实行属地管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建专班24小时值守,禁止人员和车辆进入。
四、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疫情防控、救灾救护车辆优先放行,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物流车辆以及其他必要保障车辆凭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效证件通行。
五、凡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远安县公安局关于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命令、决定的处罚通告》从严处理。
黄石
对省外返黄人员,各交通管控点凭出发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证明,在做好消毒测温、信息登记工作后放行。同时通知返黄人员所属单位及辖区政府按照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做好返黄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省内其他地方来(返)黄人员从严管控。
离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注明出行人员身份、人数、车牌照、去向和事由等情况,盖单位公章),经所在县(市、区)防疫指挥部筛查确认后出具证明,各交通管控点予以查验登记放行。
黄冈
对省外返回黄冈人员,各交通管控点凭出发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证明,在做好消毒测温、信息登记工作后放行。
同时通知返回黄冈人员所属单位及辖区政府按照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做好返程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省内其他地方来(返)黄冈人员从严管控,并按2月1日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公告执行,严格控制市区居民出行。
离开黄冈人员,同样还需要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毒后,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注明出行人员身份、人数、车牌照、去向和事由等情况,盖单位公章),经检查身体健康,经所在县(市、区)防疫指挥部筛查确认后出具证明,各交通管控点予以查验登记放行。
咸宁
咸宁市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湖北省在外人员返鄂、省内人员返汉服务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办法。
一、在外返回咸宁人员,由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所在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返咸申请(附件1),经审核同意后返回。返回时自行备好《承诺书》(附件2)交查验点查验后予以通行。
二、离开咸宁前往武汉及省内其他市州人员,必须经过14天居家隔离观察,无明显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身体监测正常,并已在所在社区(村)登记备案。离咸时由所在社区(村)出具《出行证明》(附件3),向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防控指挥部申请同意,并取得《临时通行单》(附件4),全市各查验点凭《临时通行单》予以放行。
三、市内各县(市、区)人员流动,凭流入地所属单位或社区(村)接收证明,依程序取得《出行证明》,经流出地防控指挥部批准,出具《临时通行单》予以通行。
四、返咸人员从返回之日起14日内要做到“三不”,即不走亲访友,不与人近距离接触,不与家人同吃同住,并保持居住地通风良好。离咸人员必须遵守前往地有关防疫规定。
五、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防控指挥部要做好辖区内返回人员的跟踪服务、卫生防疫工作和离开咸宁前往武汉及省内其他市州人员的申请受理、信息审核及备案工作,并指导各相关单位、各社区(村)开展后续监测管控。
荆门
荆门市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出台如下细则:
一、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做好本辖区范围内返鄂返汉人员的跟踪服务、卫生防疫等工作。
二、各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在本辖区内确定的进出口通道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人员迎接、体温检测、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各县(市、区)防控指挥部要督促辖区内返鄂人员所属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按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做好返鄂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四、返鄂返汉人员须由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所在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报市防控指挥部备案后返回。
五、返鄂返汉人员返回途中,必须遵守所在地、途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月1日,湖北省天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在外人员返乡、市内人员返汉服务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相关《通告》。
天门
从即日起,天门市启动在外人员返乡和在汉工作人员返汉工作,由本人工作单位向市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按申报顺序,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办理返乡、返汉手续(单位申请邮件发送邮箱:TMSJTZ@163.com,邮件至少包含如下内容:个人信息、手机号码、所乘车辆号牌、单位承诺监督隔离及接送人员的信息和电话号码等),咨询电话:0728-5269996。
(荆楚网)
1月31日,省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湖北省在外人员提出申请获批后可以返鄂,省内人员提出申请获批后可以返汉。那么,目前各地市是怎么执行的?湖北部分市州出台了实施细则。
十堰
根据省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为做好返堰返汉人员服务管理工作,2月2日晚,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23号通告如下:
一、返堰返汉人员目前是指在省外的十堰人员返堰、省内在堰人员返汉,此两类人员可以放行。
二、十堰与省内各地、市、州(不含武汉)之间、十堰境内各县(市、区)之间人员暂时不得流动,待省指挥部后续发布相关通知后再行通告。
三、各县(市、区)在本辖区高速公路、国道封控点通道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人员服务、体温检测、信息录入、跟踪服务、卫生防疫等工作。
四、返堰人员须填写申请表后,由目的地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目的地所在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返堰人员返回时需携带身份证、申请表等证明文件。
五、返汉人员须提前了解武汉当地的相关政策,并按武汉当地规定提出申请。返汉时,需携带身份证、武汉当地审核意见等证明文件。
宜昌远安县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杜绝新增输入病例及交叉感染,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通告和1月31日关于做好在外人员返鄂、返汉服务管理工作的通告精神,现就人员车辆入境远安管控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非远安籍人员及车辆未经提前申报批准的,一律不得进入远安。
二、尚在远安境外的远安籍或在远安工作的人员及其车辆暂不返回远安。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返回的,须经远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批准,回远安后一律先到县指定的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14天。
三、全县所有入境通道实行封闭管理。G59高速公路远安互通由交通、公安、卫健部门共同负责管控,入口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出口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其他所有国道、省道、县乡道、村组道及其他人行道实行属地管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建专班24小时值守,禁止人员和车辆进入。
四、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疫情防控、救灾救护车辆优先放行,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物流车辆以及其他必要保障车辆凭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效证件通行。
五、凡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远安县公安局关于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命令、决定的处罚通告》从严处理。
黄石
对省外返黄人员,各交通管控点凭出发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证明,在做好消毒测温、信息登记工作后放行。同时通知返黄人员所属单位及辖区政府按照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做好返黄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省内其他地方来(返)黄人员从严管控。
离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注明出行人员身份、人数、车牌照、去向和事由等情况,盖单位公章),经所在县(市、区)防疫指挥部筛查确认后出具证明,各交通管控点予以查验登记放行。
黄冈
对省外返回黄冈人员,各交通管控点凭出发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证明,在做好消毒测温、信息登记工作后放行。
同时通知返回黄冈人员所属单位及辖区政府按照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做好返程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省内其他地方来(返)黄冈人员从严管控,并按2月1日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公告执行,严格控制市区居民出行。
离开黄冈人员,同样还需要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毒后,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注明出行人员身份、人数、车牌照、去向和事由等情况,盖单位公章),经检查身体健康,经所在县(市、区)防疫指挥部筛查确认后出具证明,各交通管控点予以查验登记放行。
咸宁
咸宁市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湖北省在外人员返鄂、省内人员返汉服务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办法。
一、在外返回咸宁人员,由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所在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返咸申请(附件1),经审核同意后返回。返回时自行备好《承诺书》(附件2)交查验点查验后予以通行。
二、离开咸宁前往武汉及省内其他市州人员,必须经过14天居家隔离观察,无明显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身体监测正常,并已在所在社区(村)登记备案。离咸时由所在社区(村)出具《出行证明》(附件3),向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防控指挥部申请同意,并取得《临时通行单》(附件4),全市各查验点凭《临时通行单》予以放行。
三、市内各县(市、区)人员流动,凭流入地所属单位或社区(村)接收证明,依程序取得《出行证明》,经流出地防控指挥部批准,出具《临时通行单》予以通行。
四、返咸人员从返回之日起14日内要做到“三不”,即不走亲访友,不与人近距离接触,不与家人同吃同住,并保持居住地通风良好。离咸人员必须遵守前往地有关防疫规定。
五、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防控指挥部要做好辖区内返回人员的跟踪服务、卫生防疫工作和离开咸宁前往武汉及省内其他市州人员的申请受理、信息审核及备案工作,并指导各相关单位、各社区(村)开展后续监测管控。
荆门
荆门市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出台如下细则:
一、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做好本辖区范围内返鄂返汉人员的跟踪服务、卫生防疫等工作。
二、各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在本辖区内确定的进出口通道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人员迎接、体温检测、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各县(市、区)防控指挥部要督促辖区内返鄂人员所属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按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做好返鄂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四、返鄂返汉人员须由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所在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报市防控指挥部备案后返回。
五、返鄂返汉人员返回途中,必须遵守所在地、途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月1日,湖北省天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在外人员返乡、市内人员返汉服务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相关《通告》。
天门
从即日起,天门市启动在外人员返乡和在汉工作人员返汉工作,由本人工作单位向市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按申报顺序,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办理返乡、返汉手续(单位申请邮件发送邮箱:TMSJTZ@163.com,邮件至少包含如下内容:个人信息、手机号码、所乘车辆号牌、单位承诺监督隔离及接送人员的信息和电话号码等),咨询电话:0728-5269996。
(荆楚网)
【辽宁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涉疫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的公告】#关注辽宁新型肺炎疫情# #沈阳身边事# #抗击新型肺炎我们在行动#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力维护当前全省社会大局稳定,从即日起,公安机关将对群众举报涉疫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凡举报下列涉疫违法犯罪线索之一,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一)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
(二)以故意逃避、隐瞒事实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的;
(三)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医用卫生材料或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
(四)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而传播的;
(五)以防控疫情的名义实施诈骗的;
(六)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七)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八)盗窃、诈骗、破坏、侵占疫情防治救援物资和设备的。
对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可以通过拨打“110”电话方式进行举报。
二、奖励条件
举报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
(一)所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辽宁省公安机关管辖;
(二)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犯罪情况;
(三)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掌握;
(四)举报内容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
三、奖励标准
(一)被举报人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被处罚1人可以奖励1000元;
(二)被举报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被采取强制措施1人可以奖励2000元;
(三)被举报案件存在涉案货值的,可以按照涉案货值金额的3%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每起案件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
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照上述标准加倍计算奖励金额。
对同一举报人符合多个奖励标准的,按照最高标准奖励一次;联名举报的,按照一案进行奖励。匿名举报的,结案后能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及时予以奖励。
四、奖励实施
公安机关受理群众举报的涉疫违法犯罪线索后,将及时与举报人联系。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根据案件性质和办案进度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举报内容属于行政案件的,在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实施奖励;
(二)举报内容属于刑事案件的,对不涉及涉案货值金额的,在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实施奖励。对涉及涉案货值金额的,在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实施奖励。
(三)实施奖励时,奖金在1万元以下的,公安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兑现;奖金在1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兑现。
公安机关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涉疫违法犯罪线索,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同时,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人认为公安机关在实施奖励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可以向省公安厅投诉或者通过公安部12389网络平台进行举报投诉,省公安厅将及时调查处理。
辽宁省公安厅
2020年2月2日
一、奖励范围
凡举报下列涉疫违法犯罪线索之一,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一)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
(二)以故意逃避、隐瞒事实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的;
(三)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医用卫生材料或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
(四)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而传播的;
(五)以防控疫情的名义实施诈骗的;
(六)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七)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八)盗窃、诈骗、破坏、侵占疫情防治救援物资和设备的。
对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可以通过拨打“110”电话方式进行举报。
二、奖励条件
举报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
(一)所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辽宁省公安机关管辖;
(二)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犯罪情况;
(三)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掌握;
(四)举报内容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
三、奖励标准
(一)被举报人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被处罚1人可以奖励1000元;
(二)被举报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被采取强制措施1人可以奖励2000元;
(三)被举报案件存在涉案货值的,可以按照涉案货值金额的3%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每起案件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
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照上述标准加倍计算奖励金额。
对同一举报人符合多个奖励标准的,按照最高标准奖励一次;联名举报的,按照一案进行奖励。匿名举报的,结案后能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及时予以奖励。
四、奖励实施
公安机关受理群众举报的涉疫违法犯罪线索后,将及时与举报人联系。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根据案件性质和办案进度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举报内容属于行政案件的,在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实施奖励;
(二)举报内容属于刑事案件的,对不涉及涉案货值金额的,在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实施奖励。对涉及涉案货值金额的,在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实施奖励。
(三)实施奖励时,奖金在1万元以下的,公安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兑现;奖金在1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兑现。
公安机关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涉疫违法犯罪线索,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同时,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人认为公安机关在实施奖励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可以向省公安厅投诉或者通过公安部12389网络平台进行举报投诉,省公安厅将及时调查处理。
辽宁省公安厅
2020年2月2日
#火神山和雷神山名称来历# 【独家揭秘:“火神山”、“雷神山”名字怎么来的?】从24日开始,在武汉市蔡甸区的知音湖大道武汉市职工疗养院所在地,拥有1000张病床的武汉火神山医院的建设现场,千余名建筑工人鏖战正酣。
昨天下午3点半,武汉市防疫指挥部举行调度会决定,本月将再建一所拥有1300张病床的医院,并将其命名为雷神山医院。
火神山、雷神山——两所特殊医院的名称格外霸气响亮! 这两个名称有着什么来历呢?
笔者今晚通过多条信源了解到,将于2月3日前建成交付使用的火神山医院,其“火神山”并非属地的原名,它是近日被建设者们赋予特殊意义的最新命名。原来,楚文化传说中的湖北乃古楚之地,而楚国人被认为是火神祝融的后代,祝融(帝喾)则是黄帝的子孙。 人的肺部五行属金,火克金。 而荼毒人类肺部的新型冠状病毒惧怕高温,火神正好能驱瘟神,于是“火神山”之名应运而生。
至于雷神山,也是对应着中国民俗文化的传说:雷神是惩罚罪恶之神。 凡有违背人伦法理且犯下不可饶恕罪责者,则将遭受五雷轰顶而毙亡。 这便是“雷神山”一名的来历。
今天的中国,举国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一场防控阻击新型冠状病毒的人民战争正在取得胜利,此刻有火神山和雷神山的“加盟”,人们的精神力量更加充分!
详戳:https://t.cn/A6Pt7b5h
昨天下午3点半,武汉市防疫指挥部举行调度会决定,本月将再建一所拥有1300张病床的医院,并将其命名为雷神山医院。
火神山、雷神山——两所特殊医院的名称格外霸气响亮! 这两个名称有着什么来历呢?
笔者今晚通过多条信源了解到,将于2月3日前建成交付使用的火神山医院,其“火神山”并非属地的原名,它是近日被建设者们赋予特殊意义的最新命名。原来,楚文化传说中的湖北乃古楚之地,而楚国人被认为是火神祝融的后代,祝融(帝喾)则是黄帝的子孙。 人的肺部五行属金,火克金。 而荼毒人类肺部的新型冠状病毒惧怕高温,火神正好能驱瘟神,于是“火神山”之名应运而生。
至于雷神山,也是对应着中国民俗文化的传说:雷神是惩罚罪恶之神。 凡有违背人伦法理且犯下不可饶恕罪责者,则将遭受五雷轰顶而毙亡。 这便是“雷神山”一名的来历。
今天的中国,举国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一场防控阻击新型冠状病毒的人民战争正在取得胜利,此刻有火神山和雷神山的“加盟”,人们的精神力量更加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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