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仲参酒真材实料,特别选用人参、鹿尾巴、鹿筋、枸杞子、覆盆子、牡蛎、红枣、甘草、黄精、酸枣仁、龙眼肉、等十多种名贵优质动植物药材。精选纯粮、古法浸泡,以一年为周期,分三次浸泡,三次提取,才能生产出一杯仲参酒。
因此广药仲参酒色泽棕红、澄清透明、有光泽。拥有复合的植物香、动物脂香及酒香,诸香和谐细腻。入口鲜甜、醇和、爽口,酒体丰满协调完整,具有独特风格,是古法浸泡的体现。
因此广药仲参酒色泽棕红、澄清透明、有光泽。拥有复合的植物香、动物脂香及酒香,诸香和谐细腻。入口鲜甜、醇和、爽口,酒体丰满协调完整,具有独特风格,是古法浸泡的体现。
保险事故争议中近因原则的认定与适用近因原则属于保险法上司法审判与合同行为实施过程中法理适用的基本原则。该原则虽然在我国《保险法》上并未得到像《保险法》第五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明确的承认与规制,但一直被广泛地运用于司法实践之中。
同时保险行业里,客观上时刻遵循着基本的几大原则,即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给付原则、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但本文着重讲只讲“近因原则”。
在实操和指向上,一般从分析、判断、认定危险事故(保险事故)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关联、直接关系的基础上,共同甄别何为近因,从而确认该近因是否是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直接诱因,以便决定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
作为基本准则,主要关注造成事故损失起决定性、有效性、直接性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近的那个原因。
近因确定的意义在于,损失发生时可能伴随多种因素(该多因素包含近因),但并非所有的案件因素均与事故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为了排除一些似是而非的“致损原因”,以确定事故是否满足理赔要件。在多因一果之状态下,往往会有很多因素要么不是承保要素、要么属于免责要素。给保险事故的认定和理赔频添障碍。导致“致损原因”是否属于“承保风险”的认定扑朔迷离。
近因要素的寻找与认定,在司法实践操作上通行、公认的主要有四大情形与途径。
第一种、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害。
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保险事故原因只有一个,这个原因就是近因。如果这个原因属于被保责任,保险人就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如果这个近因不属于保险责任或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便不用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一般很少会因此引发争议或者触发免责条款。
第二种、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害。
1、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经过甄别均属于近因,如果多种原因均属被保风险,保险人负全部赔偿责任。
2、如果多种原因中既有保险风险又有除外风险,则保险人如何承担责任就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一般认为,保险人应赔偿全部损失,因为损害毕竟是保险事故造成的;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当按照《保险法解释三》第25条的规定按照比例确认保险责任。
3、多因对于保险事故的发生,均无近因关系,此种情形自然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4、若致损的多个近因中有的为保险事故,有的则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除外责任,如果多个近因相互之间彼此独立,任何一个原因都会造成保险标的损害。保险人应当对属于保险事故的那些原因所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
5、若致损的多个近因中有的为保险事故,有的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除外责任,如果多个近因相互之间彼此依存,没有其他原因的发生,任何一个原因都不可能单独造成保险标的损害,则属于除外责任的近因取得优先适用地位,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也有观点认为应当适用《保险法解释三》第25条的规定按照比例确认保险责任。
第三种、连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的损害。
在多个行为或事件连续发生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一般认定最近的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有效原因为近因。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后因是前因直接的、必然的结果,或者说后因是前因的合理延续、自然延长的结果,那么前因为近因。确定近因后,根据近因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确定保险人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1、若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前因与后因)中,均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的,则保险人应当承担完全的保险责任。
2、若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前因与后因)中,均属于责任免除的情形,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3、若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前因与后因)中,前因不属于保险事故范围或属于责任免除情形,而后因属于保险事故范围或不属于责任免除情形,如果后因是前因的结果,则前因构成近因,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4、若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前因与后因)中,前因属于保险事故范围或不属于责任免除情形,而后因不属于保险事故范围或属于责任免除情形,如果后因是前因的结果,则前因构成近因,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第四种、多个原因间断发生情形下的认定
在多个原因间断发生情形下,尽管发生了多个行为或事件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害,但这些原因之间彼此没有关联,前因和后因之间没有必然的、直接的联系,即前、后因之间的联系发生中断。此时,保险标的的损害是由一个独立原因造成的,这个独立原因,或为前因,而后因的发生对其没有实质影响;或为后因,是新近产生的,则这个独立原因即为近因,保险人借此确定其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若该独立原因属于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则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若该独立原因不属于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或为责任免除情形,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另外,近因的寻找及认定通常有“原因说”和“结果说”两个分支。
就比如,驾驶车辆行驶于道路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一样。每天成千上万车主积极主动、争先恐后、甚至焦躁不安、左右穿插加塞驾驶车辆行使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虽然有故意穿插、加塞、争先不让的行为,大家认为虽然驾驶车辆积极主动、争先恐后、甚至焦躁不安、左右穿插加塞驾驶车辆行使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积极主动追求的,但是事故的发生并非故意而为,通常均认定为意外事故给予理赔。对于这样司空见惯的事故确认为意外,是因为大众和司法机关(交警、法院)在事故“近因”寻找中采取的是“结果”说,即从导致事故发生的结果上去找“近因”,虽然驾车加塞、抢行是车主积极追求的,但是发生交通事故却不是车主或者说驾驶人追求的结果。
又比如说乙醇中毒身故亦是如此。看我们是从“原因”上找事故的“近因”,还是按照交通事故的方法从“结果”上找“近因”。从“原因”上找,因为饮酒是原因,饮酒是自愿的,因此不属于意外。从“结果”上找,中毒是“近因”,中毒肯定不是饮酒者追求的、想要的结果,因此中毒的“近因”属于意外定性的“非自愿的”标准,自然乙醇中毒身故必然属于意外身故。就比如游泳溺水身故、野生菌食用中毒身故等,是否属于意外那就要看评价者是从“原因”上找事故近因还是从“结果”上找事故近因。
同时对于近因的找寻与认定,同时优先查明近因是否在免责条款之中,且保险人是否已经就除外责任条款(免责条款)尽到了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保险合同纠纷中应充分运用近因原则,准确判断引发事故的近因,进而确定各方责任的承担。此过程中,若双方对事故产生的近因存在争议,该争议难以确定且直接决定事故是否系承保范围,则应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结合公平原则,按照适当比例判定理赔金额。
撰写:云南权仲律师事务所 金融保险部 刘志周、朱钇帆
同时保险行业里,客观上时刻遵循着基本的几大原则,即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给付原则、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但本文着重讲只讲“近因原则”。
在实操和指向上,一般从分析、判断、认定危险事故(保险事故)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关联、直接关系的基础上,共同甄别何为近因,从而确认该近因是否是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直接诱因,以便决定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
作为基本准则,主要关注造成事故损失起决定性、有效性、直接性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近的那个原因。
近因确定的意义在于,损失发生时可能伴随多种因素(该多因素包含近因),但并非所有的案件因素均与事故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为了排除一些似是而非的“致损原因”,以确定事故是否满足理赔要件。在多因一果之状态下,往往会有很多因素要么不是承保要素、要么属于免责要素。给保险事故的认定和理赔频添障碍。导致“致损原因”是否属于“承保风险”的认定扑朔迷离。
近因要素的寻找与认定,在司法实践操作上通行、公认的主要有四大情形与途径。
第一种、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害。
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保险事故原因只有一个,这个原因就是近因。如果这个原因属于被保责任,保险人就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如果这个近因不属于保险责任或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便不用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一般很少会因此引发争议或者触发免责条款。
第二种、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害。
1、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经过甄别均属于近因,如果多种原因均属被保风险,保险人负全部赔偿责任。
2、如果多种原因中既有保险风险又有除外风险,则保险人如何承担责任就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一般认为,保险人应赔偿全部损失,因为损害毕竟是保险事故造成的;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当按照《保险法解释三》第25条的规定按照比例确认保险责任。
3、多因对于保险事故的发生,均无近因关系,此种情形自然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4、若致损的多个近因中有的为保险事故,有的则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除外责任,如果多个近因相互之间彼此独立,任何一个原因都会造成保险标的损害。保险人应当对属于保险事故的那些原因所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
5、若致损的多个近因中有的为保险事故,有的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除外责任,如果多个近因相互之间彼此依存,没有其他原因的发生,任何一个原因都不可能单独造成保险标的损害,则属于除外责任的近因取得优先适用地位,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也有观点认为应当适用《保险法解释三》第25条的规定按照比例确认保险责任。
第三种、连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的损害。
在多个行为或事件连续发生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一般认定最近的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有效原因为近因。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后因是前因直接的、必然的结果,或者说后因是前因的合理延续、自然延长的结果,那么前因为近因。确定近因后,根据近因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确定保险人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1、若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前因与后因)中,均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的,则保险人应当承担完全的保险责任。
2、若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前因与后因)中,均属于责任免除的情形,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3、若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前因与后因)中,前因不属于保险事故范围或属于责任免除情形,而后因属于保险事故范围或不属于责任免除情形,如果后因是前因的结果,则前因构成近因,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4、若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前因与后因)中,前因属于保险事故范围或不属于责任免除情形,而后因不属于保险事故范围或属于责任免除情形,如果后因是前因的结果,则前因构成近因,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第四种、多个原因间断发生情形下的认定
在多个原因间断发生情形下,尽管发生了多个行为或事件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害,但这些原因之间彼此没有关联,前因和后因之间没有必然的、直接的联系,即前、后因之间的联系发生中断。此时,保险标的的损害是由一个独立原因造成的,这个独立原因,或为前因,而后因的发生对其没有实质影响;或为后因,是新近产生的,则这个独立原因即为近因,保险人借此确定其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若该独立原因属于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则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若该独立原因不属于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或为责任免除情形,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另外,近因的寻找及认定通常有“原因说”和“结果说”两个分支。
就比如,驾驶车辆行驶于道路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一样。每天成千上万车主积极主动、争先恐后、甚至焦躁不安、左右穿插加塞驾驶车辆行使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虽然有故意穿插、加塞、争先不让的行为,大家认为虽然驾驶车辆积极主动、争先恐后、甚至焦躁不安、左右穿插加塞驾驶车辆行使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积极主动追求的,但是事故的发生并非故意而为,通常均认定为意外事故给予理赔。对于这样司空见惯的事故确认为意外,是因为大众和司法机关(交警、法院)在事故“近因”寻找中采取的是“结果”说,即从导致事故发生的结果上去找“近因”,虽然驾车加塞、抢行是车主积极追求的,但是发生交通事故却不是车主或者说驾驶人追求的结果。
又比如说乙醇中毒身故亦是如此。看我们是从“原因”上找事故的“近因”,还是按照交通事故的方法从“结果”上找“近因”。从“原因”上找,因为饮酒是原因,饮酒是自愿的,因此不属于意外。从“结果”上找,中毒是“近因”,中毒肯定不是饮酒者追求的、想要的结果,因此中毒的“近因”属于意外定性的“非自愿的”标准,自然乙醇中毒身故必然属于意外身故。就比如游泳溺水身故、野生菌食用中毒身故等,是否属于意外那就要看评价者是从“原因”上找事故近因还是从“结果”上找事故近因。
同时对于近因的找寻与认定,同时优先查明近因是否在免责条款之中,且保险人是否已经就除外责任条款(免责条款)尽到了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保险合同纠纷中应充分运用近因原则,准确判断引发事故的近因,进而确定各方责任的承担。此过程中,若双方对事故产生的近因存在争议,该争议难以确定且直接决定事故是否系承保范围,则应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结合公平原则,按照适当比例判定理赔金额。
撰写:云南权仲律师事务所 金融保险部 刘志周、朱钇帆
谨慎:房子肮脏混乱,会影响风水、龙天护法远离!(阿旺上师)
01净舍,净舍就是打扫自己住的地方,你住在一个房子里面要修行,这个房子要弄得干干净净,不能弄到乱七八糟。房子不干干净净,你自己住也不舒服,它会影响你的心态。所以你住的这个房子要弄得干干净净,佛堂也弄得干干净净,然后你再修,心态很舒服。
这个有五个功德:
1、你净舍后,你住的地方,它会成为将来形成净土的因。
2、你住的地方干干净净,天龙八部,护法都愿意来这里,愿意来护持你。你很肮脏,他不愿意来。特别是龙王等,很多的护法都比较排斥邪气,排斥肮脏,你要干干净净,对护法的护持有帮助。
3、你修行的地方干干净净,这对于来世是做天人的因,往生天界的因……等等,它有很多的功德。
所以你看咱们格鲁派师父们修行的地方跟其他的有一点点区别,有些里面他修行的地方很肮脏。但是格鲁派师父们修行的地方90%都是干干净净的。人家有道次第,按照道次第的顺序来做。
实修道次第的师父一定会把自己住的地方打扫得干干净净,东西也会摆放得整齐有序。这样在里面,会很舒服。房舍肮脏混乱,在里面也会不舒服,因为风水不行。人身上的风水与外环境的风水是相应的,环境乱了,人心也会乱,所以环境不能乱。
到了能乱中取静的时候,已经是修行境界很高了,但对于初学者来说,环境一定要干干净净,不要搞得乱七八糟。看书也好,打坐也好,都要整洁有序。有些人把书全部堆放在地上,就是没有明白净舍的道理。噶当派以前的房子都是光亮亮的,该擦的擦,该扫的扫,干干净净,特别是佛堂一定要干干净净。《大般若经》讲,菩萨净处入座,就是净舍。
另一方面,因为天龙、护法都怕邪气、浊气和肮脏,只有房舍干净整洁了,天龙八部、护法才愿意来护持。
这里讲一个故事,以前有一位师父,偶然遇到一个小鬼,养了小鬼。小鬼对他说,师父你养了我这么多年,我要回报你,我看到阿尼念卿有很多的财宝,我去偷财宝给你。我们住的地方有很多杂乱无章的东西,我偷财宝回来的时候,你就在外面点燃这些东西,阿尼念卿就不会追过来。这位师父答应了,约好了七天之内把财宝偷过来,第七天要点燃那些有乱七八糟的东西。约定之后那位师父觉得,把偷过来的财宝丢在那些有晦气的东西里不相配,在外面烧垃圾也不合适,就把房子打扫得干干净净,还点了香。小鬼偷了东西返回来,阿尼念卿也追了过来,小鬼远远就喊,师父马上烧垃圾,快烧垃圾,他追过来啦。因为那位师父燃了香,没有烧垃圾,阿尼念卿追了上来,一打雷就劈死了小鬼。如果真的烧了垃圾,因为阿尼念卿怕垃圾的邪气和浊气,是来不了的。所以如果房舍不干净,护法神是不会来护持的。
还有,为了恭敬迎请佛菩萨而打扫卫生,是有功德的。这种功德是来世会相貌庄严,可以变成天人,有这个福报。
02净舍就是修行人打扫干净自己住的环境、房屋、僧舍等。打扫自己的环境、房屋能不能变成修行呢?只要你的发心上面变一下,就可以变成修行。
你打扫的时候,把扫除的灰尘全部当做业障和烦恼把它扫出去,这样的打扫就有福报。打扫的时候,念“扫尘、除垢”、“扫尘、除垢”,这样扫地时,扫的是尘,实际除的是垢,垢就是业障和烦恼。除此之外,还可以念一个偈颂:“一切地基愿清净,碎石等诸悉皆无,平静柔软如掌心,成吠琉璃之体性。” 念这个偈颂的时候,心里想着把整个宇宙都打扫得干干净净,宇宙上的垃圾、碎石等一切不好的东西都扫干净。整个宇宙、地球都变得非常漂亮,柔软如掌心一样,这样打扫完以后,心里想着整个地球都变成由琉璃、金银珠宝形成的,然后请佛菩萨、供养及修下面的前行等等都在这种地球上做。
自己的环境、房屋、整个地球,通过修行打扫干净,这种打扫有什么样的功德呢?
第一、净自心。环境、房屋干干净净了,自己的内心也会感觉舒舒服服、干干净净;
第二、他人的心也会清净。不仅仅是自己的心清净,还能让他人的心清净,环境、房屋打扫得干干净净,别人来也会很舒服;
第三、善神欢喜。神里面有恶神、魔道众生,善神,包括护法神等等,这些善神都喜欢干净的地方,地方干净了,善神来护持你,就有来世往生天界的功德。
最大的功德是什么呢?佛教有三个大的修行,愿的修行、净土的修行、事业的修行(根熟众生)。这三大修行里面,净土的修行就是将来往生净土或成佛的时候形成自己的净土,因此,净舍的功德非常殊胜。
曾经有位常啼菩萨,常啼菩萨的上师是法圣菩萨,法圣菩萨讲经说法的时候,常啼菩萨经常去打扫讲经说法的场地,打扫得很干净,这样他积了无量的福报,常啼菩萨一生得到了十地菩萨位。
有一位罗汉叫周利槃陀迦(梵文),翻译为汉语就是小道罗汉。小道罗汉是非常笨的一个人,教他四句偈颂,两三个月都学不会。释迦牟尼佛就让他打扫卫生,打扫整个寺院、打扫佛堂、甚至清洗僧人的鞋子,释迦牟尼佛让他打扫时经常念“扫尘、除垢”、“扫尘、除垢”。他这样打扫时,佛堂里面的灰尘越扫越多。他心里想,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灰尘?可能是因为自己的业障、烦恼的力量。然后慢慢就认识到了业障、烦恼的作用,再慢慢认识到断烦恼、消业障的方法,他通过打扫全部明白了,最终证悟了阿罗汉果。
仲敦巴大师也经常打扫阿底峡尊者住的精舍,最终得到了广大的神通。这些都是净舍的福报。
南无阿弥陀佛
01净舍,净舍就是打扫自己住的地方,你住在一个房子里面要修行,这个房子要弄得干干净净,不能弄到乱七八糟。房子不干干净净,你自己住也不舒服,它会影响你的心态。所以你住的这个房子要弄得干干净净,佛堂也弄得干干净净,然后你再修,心态很舒服。
这个有五个功德:
1、你净舍后,你住的地方,它会成为将来形成净土的因。
2、你住的地方干干净净,天龙八部,护法都愿意来这里,愿意来护持你。你很肮脏,他不愿意来。特别是龙王等,很多的护法都比较排斥邪气,排斥肮脏,你要干干净净,对护法的护持有帮助。
3、你修行的地方干干净净,这对于来世是做天人的因,往生天界的因……等等,它有很多的功德。
所以你看咱们格鲁派师父们修行的地方跟其他的有一点点区别,有些里面他修行的地方很肮脏。但是格鲁派师父们修行的地方90%都是干干净净的。人家有道次第,按照道次第的顺序来做。
实修道次第的师父一定会把自己住的地方打扫得干干净净,东西也会摆放得整齐有序。这样在里面,会很舒服。房舍肮脏混乱,在里面也会不舒服,因为风水不行。人身上的风水与外环境的风水是相应的,环境乱了,人心也会乱,所以环境不能乱。
到了能乱中取静的时候,已经是修行境界很高了,但对于初学者来说,环境一定要干干净净,不要搞得乱七八糟。看书也好,打坐也好,都要整洁有序。有些人把书全部堆放在地上,就是没有明白净舍的道理。噶当派以前的房子都是光亮亮的,该擦的擦,该扫的扫,干干净净,特别是佛堂一定要干干净净。《大般若经》讲,菩萨净处入座,就是净舍。
另一方面,因为天龙、护法都怕邪气、浊气和肮脏,只有房舍干净整洁了,天龙八部、护法才愿意来护持。
这里讲一个故事,以前有一位师父,偶然遇到一个小鬼,养了小鬼。小鬼对他说,师父你养了我这么多年,我要回报你,我看到阿尼念卿有很多的财宝,我去偷财宝给你。我们住的地方有很多杂乱无章的东西,我偷财宝回来的时候,你就在外面点燃这些东西,阿尼念卿就不会追过来。这位师父答应了,约好了七天之内把财宝偷过来,第七天要点燃那些有乱七八糟的东西。约定之后那位师父觉得,把偷过来的财宝丢在那些有晦气的东西里不相配,在外面烧垃圾也不合适,就把房子打扫得干干净净,还点了香。小鬼偷了东西返回来,阿尼念卿也追了过来,小鬼远远就喊,师父马上烧垃圾,快烧垃圾,他追过来啦。因为那位师父燃了香,没有烧垃圾,阿尼念卿追了上来,一打雷就劈死了小鬼。如果真的烧了垃圾,因为阿尼念卿怕垃圾的邪气和浊气,是来不了的。所以如果房舍不干净,护法神是不会来护持的。
还有,为了恭敬迎请佛菩萨而打扫卫生,是有功德的。这种功德是来世会相貌庄严,可以变成天人,有这个福报。
02净舍就是修行人打扫干净自己住的环境、房屋、僧舍等。打扫自己的环境、房屋能不能变成修行呢?只要你的发心上面变一下,就可以变成修行。
你打扫的时候,把扫除的灰尘全部当做业障和烦恼把它扫出去,这样的打扫就有福报。打扫的时候,念“扫尘、除垢”、“扫尘、除垢”,这样扫地时,扫的是尘,实际除的是垢,垢就是业障和烦恼。除此之外,还可以念一个偈颂:“一切地基愿清净,碎石等诸悉皆无,平静柔软如掌心,成吠琉璃之体性。” 念这个偈颂的时候,心里想着把整个宇宙都打扫得干干净净,宇宙上的垃圾、碎石等一切不好的东西都扫干净。整个宇宙、地球都变得非常漂亮,柔软如掌心一样,这样打扫完以后,心里想着整个地球都变成由琉璃、金银珠宝形成的,然后请佛菩萨、供养及修下面的前行等等都在这种地球上做。
自己的环境、房屋、整个地球,通过修行打扫干净,这种打扫有什么样的功德呢?
第一、净自心。环境、房屋干干净净了,自己的内心也会感觉舒舒服服、干干净净;
第二、他人的心也会清净。不仅仅是自己的心清净,还能让他人的心清净,环境、房屋打扫得干干净净,别人来也会很舒服;
第三、善神欢喜。神里面有恶神、魔道众生,善神,包括护法神等等,这些善神都喜欢干净的地方,地方干净了,善神来护持你,就有来世往生天界的功德。
最大的功德是什么呢?佛教有三个大的修行,愿的修行、净土的修行、事业的修行(根熟众生)。这三大修行里面,净土的修行就是将来往生净土或成佛的时候形成自己的净土,因此,净舍的功德非常殊胜。
曾经有位常啼菩萨,常啼菩萨的上师是法圣菩萨,法圣菩萨讲经说法的时候,常啼菩萨经常去打扫讲经说法的场地,打扫得很干净,这样他积了无量的福报,常啼菩萨一生得到了十地菩萨位。
有一位罗汉叫周利槃陀迦(梵文),翻译为汉语就是小道罗汉。小道罗汉是非常笨的一个人,教他四句偈颂,两三个月都学不会。释迦牟尼佛就让他打扫卫生,打扫整个寺院、打扫佛堂、甚至清洗僧人的鞋子,释迦牟尼佛让他打扫时经常念“扫尘、除垢”、“扫尘、除垢”。他这样打扫时,佛堂里面的灰尘越扫越多。他心里想,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灰尘?可能是因为自己的业障、烦恼的力量。然后慢慢就认识到了业障、烦恼的作用,再慢慢认识到断烦恼、消业障的方法,他通过打扫全部明白了,最终证悟了阿罗汉果。
仲敦巴大师也经常打扫阿底峡尊者住的精舍,最终得到了广大的神通。这些都是净舍的福报。
南无阿弥陀佛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