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滨海公园:从游乐园到教育基地】 20多年前,滨海公园是海口最火爆的游乐园之一,这里曾经承载了许多“70后”“80后”的美好回忆。当初,滨海公园的游乐园让人流连忘返,遗憾的是,其热闹景象仅维持了几年。如今,滨海公园迎来“新生”,实施“三园一体”景观提升工程后,公园焕然一新的环境同样让人沉醉。
前世今生 在滩涂地上填海建成的公园
黄长德今年72岁,在海口市盐灶社区博义村出生长大,他曾见证了滨海大道及滨海公园的建成。
近日,黄长德向记者讲述滨海公园的前世今生。他说,解放初期,海口市区主要街道有新华路、博爱路、新民路、中山路、得胜沙路等。直到1965年,海口才开始建设一条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城市大道,那就是滨海大道。
“现在我们站的地方,当初还是一片滩涂地,滨海公园这片也大多是海水和滩涂地。”在滨海公园入口处,黄长德告诉记者,1965年他15岁,还是一名中学生。当年,海口市动工修建滨海大道,政府号召全体市民参加建设。学校一声令下,全体师生也参加了义务劳动。
“当时只是道路土基建设,抽海里的沙,运来红土,沿着海边修建了一条堤坝,最后在堤坝上建成了最早的滨海大道。”黄长德回忆说,工地现场人山人海、热火朝天,干部和群众一起劳动,干得不亦乐乎。
后来,滨海大道历经几次拓宽、改建、改造,才形成如今规模。1973年,滨海大道改铺沥青路面。1984年、1988年分别扩建,珠江广场、海口体育馆、滨海公园等标志性建筑先后在滨海大道旁落成。
老海口人依稀记得,滨海公园是填海而成的,公园原址上唯一的建筑物是一座古炮台。“滨海公园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建设,1995年建成,开放后一度很火爆。”黄长德说。
时光倒流 碰碰车、旋转木马,这里有许多人的童年
1995年10月,滨海公园正式对外开放,公园占地730亩,依傍大海,交通便利,是融园艺、旅游、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绿化游乐公园。滨海公园大门前设有停车场,门口的罗马柱给市民游客留下了深刻印象。门口的建筑有两层,内设中西式餐厅、歌舞厅、婚纱摄影工作室等。
1996年,公园内的梦幻乐园开放,自此,滨海公园内有了两个世界。大门左右各有一个售票窗口,票价也不同,一侧购票进入公园参观,可看人工湖、假山、喷泉等;另一侧购票进入梦幻乐园,里面的游乐设施在当时的海口颇为先进时尚,其中10多项游乐设施全部从意大利引进。
“记得刚建成那阵,滨海公园的人气非常旺,尤其是游乐园开放后,每到周末,大人带着孩子过来玩,里面的一些游乐设施孩子们从没玩过,大家都玩得很开心。”黄长德说。
海口市民程女士是“80后”,滨海公园对她而言是童年时期特殊的存在。程女士说,滨海公园开放时,她9岁,每到寒暑假,爸妈会带着她和妹妹去玩,滨海公园是最喜欢去的地方,“咖啡杯、花朵杯、旋转木马,我们能玩上一整天。”
家住海口盐灶社区的杨先生也说,滨海公园开放那几年,他在上中学,周末经常和小伙伴跑到滨海公园玩,里面的游乐项目既好玩又刺激,尤其是碰碰车,小伙伴们坐了一遍又一遍。
吴先生向记者介绍,上世纪90年代中期,刚初中毕业的他在海口打拼,那时候工作之余最大的快乐就是晚上下班后,与朋友到滨海公园溜冰。“我记得当时溜冰不需要门票,但要在溜冰场租溜冰鞋,10元3小时。”吴先生说,那阵子他们天天晚上泡溜冰场,溜完冰后一起走到玉沙村吃清补凉。
“滨海公园留下了我们谈恋爱的足迹。”家住海口海秀东路的蔡先生告诉记者,上世纪90年代末,他和妻子刚开始谈恋爱,经常到滨海公园玩游乐项目,也会在湖边散步谈心,“玩游乐项目是按种类和次数收费的,不同项目收费也不同,但逛公园只需买一次门票,平时5元,节假日10元。”
历经兴衰 从开业时的火爆到风光不再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曾在滨海公园工作过的张先生。据张先生回忆,1995年初,他到滨海公园上班,当时公园区域填海建造基本完成,两层白色办公楼业已落成。他曾在滨海公园的工程部和人事部当秘书,第二年游乐园建成开业后,他又调到游乐园当保安负责人。
“公园由社会力量投资,市领导很重视,还出席了开业仪式。开业后,滨海公园梦幻乐园很火爆。”张先生介绍,当时,梦幻乐园可以说是海南最先进的游乐园,里面的碰碰车、反斗穿梭机等设施都是从国外引进的。此外,老板还引进了一批先进的游戏机,在公园门口的建筑物二楼开了一家游戏城,还开了一家歌舞厅,吸引许多人年轻人光顾。
张先生介绍,滨海公园里设计了灯光表演,安排乐队表演,刚开业那段时间,滨海公园从早到晚客人不断。“开业初期很热闹,尤其是节假日,游乐园因为太火爆,每个游乐项目都大排长龙,有时候公园管理方不得不限制客流。我们在饭点甚至不能正常吃饭,大家都是端着盒饭,在现场边吃饭边维持秩序,匆匆扒两口又放下筷子,劝导游客有序排好队,不要争抢。”张先生回忆称,公园和游乐园内的零食也供不应求,仓库补货也很忙。
记者在张先生珍藏的几张梦幻乐园门票上看到,当时游乐园入场券为20元/人,还有花50元可得价值70元的优惠套票。游乐项目玩一次5-20元不等,其中反斗穿梭机玩一次20元,飞天潜水艇、恐怖屋、过山车等玩一次15元,忍者龟、旋转木马、碰碰车、彩蝶轮玩一次10元,小火车、咖啡杯、弹弹床、滑滑梯玩一次5元。
张先生说,从1999年开始,因多方原因,公园的经营开始走下坡路,许多员工相继离职,最后停业。“我见证了滨海公园从一片滩涂地变成火爆的公园,后风光不再。这么多年过去了,尽管已经物是人非,但毕竟是年轻时奋斗过的地方,现在还会怀念。”
转身蜕变 从游乐园到青少年活动中心
2011年,为了整合滨海公园,将闲置的资源进行重新利用和激活,海口市决定拆除原滨海公园建筑,重新规划建设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投资约2.1亿元,打造青少年校外教育的活动中心、培训中心、指导中心。
2015年,海口启动城市风貌景观提升工程,其中“三园一体”工程把万绿园、滨海公园、世纪公园进行一体化建设,“三园合一”后面积达170公顷,成为集生态、运动、教育为一体的城市中央公园。其中,滨海公园定位为市级青少年活动基地科普教育公园,以教育为主,主要容纳青少年文化教育、科技展览、素质拓展等。记者了解到,滨海公园内的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每到节假日都有不少青少年学生到此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或课外兴趣班。
记者在滨海公园走访时看到,在公园的广场上,还立着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服务团、琼崖华侨联合总会回乡服务团的纪念塑像,永久纪念中国抗日战争中琼籍南洋华侨历史功绩,宣传爱国主义,激励后人。园内的静颐湖边,游客们正在栈道上漫步;湖边椰林下的慢道上,有许多市民在跑步锻炼。湖对岸的海口市民游客中心,其高低错落的建筑形体别具一格,与公园融合在一起。
“滨海公园从无到有,从热闹到萧条,再从萧条到重生,最后从重生到蜕变,我都看在眼里,这也见证了海口这座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的变化。”黄长德感慨道,历经多年,滨海公园华丽蜕变后成为市民游客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我几乎每天到滨海公园散步,每当回忆起往事,情怀便如同不远处的浪潮般澎湃着。”(记者 钟起的/文 李志良/图)
前世今生 在滩涂地上填海建成的公园
黄长德今年72岁,在海口市盐灶社区博义村出生长大,他曾见证了滨海大道及滨海公园的建成。
近日,黄长德向记者讲述滨海公园的前世今生。他说,解放初期,海口市区主要街道有新华路、博爱路、新民路、中山路、得胜沙路等。直到1965年,海口才开始建设一条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城市大道,那就是滨海大道。
“现在我们站的地方,当初还是一片滩涂地,滨海公园这片也大多是海水和滩涂地。”在滨海公园入口处,黄长德告诉记者,1965年他15岁,还是一名中学生。当年,海口市动工修建滨海大道,政府号召全体市民参加建设。学校一声令下,全体师生也参加了义务劳动。
“当时只是道路土基建设,抽海里的沙,运来红土,沿着海边修建了一条堤坝,最后在堤坝上建成了最早的滨海大道。”黄长德回忆说,工地现场人山人海、热火朝天,干部和群众一起劳动,干得不亦乐乎。
后来,滨海大道历经几次拓宽、改建、改造,才形成如今规模。1973年,滨海大道改铺沥青路面。1984年、1988年分别扩建,珠江广场、海口体育馆、滨海公园等标志性建筑先后在滨海大道旁落成。
老海口人依稀记得,滨海公园是填海而成的,公园原址上唯一的建筑物是一座古炮台。“滨海公园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建设,1995年建成,开放后一度很火爆。”黄长德说。
时光倒流 碰碰车、旋转木马,这里有许多人的童年
1995年10月,滨海公园正式对外开放,公园占地730亩,依傍大海,交通便利,是融园艺、旅游、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绿化游乐公园。滨海公园大门前设有停车场,门口的罗马柱给市民游客留下了深刻印象。门口的建筑有两层,内设中西式餐厅、歌舞厅、婚纱摄影工作室等。
1996年,公园内的梦幻乐园开放,自此,滨海公园内有了两个世界。大门左右各有一个售票窗口,票价也不同,一侧购票进入公园参观,可看人工湖、假山、喷泉等;另一侧购票进入梦幻乐园,里面的游乐设施在当时的海口颇为先进时尚,其中10多项游乐设施全部从意大利引进。
“记得刚建成那阵,滨海公园的人气非常旺,尤其是游乐园开放后,每到周末,大人带着孩子过来玩,里面的一些游乐设施孩子们从没玩过,大家都玩得很开心。”黄长德说。
海口市民程女士是“80后”,滨海公园对她而言是童年时期特殊的存在。程女士说,滨海公园开放时,她9岁,每到寒暑假,爸妈会带着她和妹妹去玩,滨海公园是最喜欢去的地方,“咖啡杯、花朵杯、旋转木马,我们能玩上一整天。”
家住海口盐灶社区的杨先生也说,滨海公园开放那几年,他在上中学,周末经常和小伙伴跑到滨海公园玩,里面的游乐项目既好玩又刺激,尤其是碰碰车,小伙伴们坐了一遍又一遍。
吴先生向记者介绍,上世纪90年代中期,刚初中毕业的他在海口打拼,那时候工作之余最大的快乐就是晚上下班后,与朋友到滨海公园溜冰。“我记得当时溜冰不需要门票,但要在溜冰场租溜冰鞋,10元3小时。”吴先生说,那阵子他们天天晚上泡溜冰场,溜完冰后一起走到玉沙村吃清补凉。
“滨海公园留下了我们谈恋爱的足迹。”家住海口海秀东路的蔡先生告诉记者,上世纪90年代末,他和妻子刚开始谈恋爱,经常到滨海公园玩游乐项目,也会在湖边散步谈心,“玩游乐项目是按种类和次数收费的,不同项目收费也不同,但逛公园只需买一次门票,平时5元,节假日10元。”
历经兴衰 从开业时的火爆到风光不再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曾在滨海公园工作过的张先生。据张先生回忆,1995年初,他到滨海公园上班,当时公园区域填海建造基本完成,两层白色办公楼业已落成。他曾在滨海公园的工程部和人事部当秘书,第二年游乐园建成开业后,他又调到游乐园当保安负责人。
“公园由社会力量投资,市领导很重视,还出席了开业仪式。开业后,滨海公园梦幻乐园很火爆。”张先生介绍,当时,梦幻乐园可以说是海南最先进的游乐园,里面的碰碰车、反斗穿梭机等设施都是从国外引进的。此外,老板还引进了一批先进的游戏机,在公园门口的建筑物二楼开了一家游戏城,还开了一家歌舞厅,吸引许多人年轻人光顾。
张先生介绍,滨海公园里设计了灯光表演,安排乐队表演,刚开业那段时间,滨海公园从早到晚客人不断。“开业初期很热闹,尤其是节假日,游乐园因为太火爆,每个游乐项目都大排长龙,有时候公园管理方不得不限制客流。我们在饭点甚至不能正常吃饭,大家都是端着盒饭,在现场边吃饭边维持秩序,匆匆扒两口又放下筷子,劝导游客有序排好队,不要争抢。”张先生回忆称,公园和游乐园内的零食也供不应求,仓库补货也很忙。
记者在张先生珍藏的几张梦幻乐园门票上看到,当时游乐园入场券为20元/人,还有花50元可得价值70元的优惠套票。游乐项目玩一次5-20元不等,其中反斗穿梭机玩一次20元,飞天潜水艇、恐怖屋、过山车等玩一次15元,忍者龟、旋转木马、碰碰车、彩蝶轮玩一次10元,小火车、咖啡杯、弹弹床、滑滑梯玩一次5元。
张先生说,从1999年开始,因多方原因,公园的经营开始走下坡路,许多员工相继离职,最后停业。“我见证了滨海公园从一片滩涂地变成火爆的公园,后风光不再。这么多年过去了,尽管已经物是人非,但毕竟是年轻时奋斗过的地方,现在还会怀念。”
转身蜕变 从游乐园到青少年活动中心
2011年,为了整合滨海公园,将闲置的资源进行重新利用和激活,海口市决定拆除原滨海公园建筑,重新规划建设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投资约2.1亿元,打造青少年校外教育的活动中心、培训中心、指导中心。
2015年,海口启动城市风貌景观提升工程,其中“三园一体”工程把万绿园、滨海公园、世纪公园进行一体化建设,“三园合一”后面积达170公顷,成为集生态、运动、教育为一体的城市中央公园。其中,滨海公园定位为市级青少年活动基地科普教育公园,以教育为主,主要容纳青少年文化教育、科技展览、素质拓展等。记者了解到,滨海公园内的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每到节假日都有不少青少年学生到此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或课外兴趣班。
记者在滨海公园走访时看到,在公园的广场上,还立着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服务团、琼崖华侨联合总会回乡服务团的纪念塑像,永久纪念中国抗日战争中琼籍南洋华侨历史功绩,宣传爱国主义,激励后人。园内的静颐湖边,游客们正在栈道上漫步;湖边椰林下的慢道上,有许多市民在跑步锻炼。湖对岸的海口市民游客中心,其高低错落的建筑形体别具一格,与公园融合在一起。
“滨海公园从无到有,从热闹到萧条,再从萧条到重生,最后从重生到蜕变,我都看在眼里,这也见证了海口这座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的变化。”黄长德感慨道,历经多年,滨海公园华丽蜕变后成为市民游客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我几乎每天到滨海公园散步,每当回忆起往事,情怀便如同不远处的浪潮般澎湃着。”(记者 钟起的/文 李志良/图)
【为何多轮核酸?为何保持两米距?#专家详解北京防控热点问题#】当前首都与疫情的较量仍处于胶着状态,接连发生聚集性疫情和连续筛查发现社会面隐匿病例传播,加大了疫情不确定性,北京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本市多区也在连续开展多轮次的区域核酸筛查,为什么要多次筛查?检测时排队“一米线”为何变成“两米线”?最近出现了几起单位聚集性疫情给大家带来怎样的启示?在当前形势下,市民需要注意哪些?针对市民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管理与疾病预防控制处副处长崔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综合科主任医师李侗曾,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
北青报:近期为什么要开展多轮次核酸检测?为什么这次以区为单位进行筛查?
李侗曾:多轮次的核酸检测是跟感染风险相关的。目前,根据疫情形势,本市划定了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针对重点区域,这里包括封控区、管控区等,其中可能有潜在的感染者,需要进行多轮次的核酸筛查。因为如果发现有一个感染者,就不排除还有其他潜在的感染者,可能就需要进行下一轮检测,直到不再发现新的感染者。其次是针对重点人群,包括本身被感染的风险比较大的人群,以及被感染之后传染给其他人可能性较大的人群,比如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公共交通运输行业人员等,他们接触的人多,一旦感染会传染给很多人,所以他们也要进行频繁检测。
同时,要看多轮次区域核酸筛查的结果,看阳性人员是否在封控管控区。如果发现社会面还有阳性病例,这就不排除有没被发现的感染者,因为病毒有潜伏期,所以需要连续筛查,直到社会面没有出现新增病例,可能就会减少检测频次。
至于以区为单位开展核酸检测,主要是考虑到病毒传播速度太快,如果还是按照以前的方式去检测可能不太够。这次我们发现很多感染者流动性很大,甚至跨区跑,要是再用原来的方法去筛查,很容易让病毒跑到包围圈外,所以这次采取多区进行区域核酸筛查的方式。
北青报:为什么有的感染者做了多次核酸才发现阳性?
李侗曾:奥密克戎隐匿性强,很多人感染后症状很轻或是没有症状,他自己不会去主动筛查。病毒感染后有一个窗口期,一般需要三四天才能测出来,最快的两三天测出来,刚感染之后去测可能是测不到的,所以可能第一轮筛查的时候处于窗口期检测不到,后面第二轮、第三轮才会被发现。另外,采样的时候没有采到也可能会漏检出现假阴性,所以有的人前面几次都是阴性,后边才发现阳性,这也体现了多轮筛查的重要性。在社会面不再出现新的阳性病例才能够实现疫情的转折,需要市民都去积极配合核酸检测。
北青报:为什么排队检测保持“一米距”变成了“两米距”?
崔璨:这是从病原体的传播途径来考虑的。新冠病毒最主要的传播途径是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一般来说呼吸道飞沫颗粒比较大,直径一般大于5微米,不能长时间在空气中悬浮,比如打个喷嚏,飞沫很快会自然下落,而下落的高度和距离基本上就是在一米内。但随着病毒的变异,它不单单通过飞沫传播,在密闭空间是可以通过气溶胶传播的,而且有研究显示,在室外开阔空间,受自然风影响,病毒也可能会播散。因此,根据实际的一些临床研究和循证医学证据考虑,两米是一个更合适的距离。
北青报:针对密接人员管控时间为什么缩短为“10+7”?7天健康监测要注意什么?
崔璨:这跟新冠病毒特性相关,之前新冠病毒最长潜伏期是14天,有特殊病例潜伏期会超过14天,后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要求是针对可能会存在超长潜伏期的情况,以减少这部分人群到社会面造成影响。
而根据新的流行病学证据、循证医学证据等,目前潜伏期在缩短,根据实际工作和社会面防控要求,针对集中隔离的密接人员,我们把14天缩短到了10天,7天居家健康监测时间不变,采用“10+7”的管控方案。
关于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的区别,居家隔离是严密地落实在家足不出户的管控要求。而居家健康监测没有说不能出家门,这些人员在没必要的情况下尽量不要离开家,如果有工作和生活方面的要求,需要上班、采购等外出活动都是可以的,但要做好相应的防护和消毒,但一定不聚餐、不聚集。
北青报:哪些人需要做抗原检测?普通人群要不要测?
李侗曾:抗原检测的优点就是方便快捷,15分钟就能出结果,但核酸检测准确率更高,抗原只是一个补充,不能代替核酸检测,抗原用来筛查,而核酸用来确诊。我们需要利用抗原检测的优势,比如在一些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里,在两次核酸之间做一次抗原,尤其是在像封控管控区里,这里感染风险高,通过抗原可以更早发现感染者,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尽早切断传播链条。对于普通人群来说,比如处在低风险地区,本身感染的风险很小,也没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抗原检测的意义也不大。目前推荐的是封控区管控区人员、密接、次密接人员,以及有发热等新冠相关症状的人群可以做,如果都没有这些情况,普通人群是没有必要做抗原的。
北青报:最近出现了几起单位聚集性疫情,这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启示?
李侗曾:目前,奥密克戎BA.2确实传染性更强,其实这次我们采取的措施是比较快、比较积极的,但是最近因为发现了几个单位的聚集性疫情,导致病例数目前没有明显下降。单位本身也有一些疫情防控的风险点,比如办公室较小,单位食堂吃饭的时候就要摘口罩,还有茶水间、电梯间、洗手间等处。这几个单位聚集性疫情的爆发,也提示咱们企业要落实好自身的责任,单位要发挥主体作用,给职工进行更多的教育,佩戴好口罩,采取必要的一些措施,比如减少到岗率,增加工位间距,多开窗通风,增加消毒次数等等。
北青报:面对现阶段的疫情形势,能否给市民再做一些健康提示?
崔璨:首先要通过多渠道去关注本市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包括日常召开的疫情防控发布会、各大主流媒体公布的信息,结合公布的相关风险点位可以快速自查,如果知道自己可能涉及风险点位和风险人群,就要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履行自身责任义务。掌握相关信息后,也能对自己未来的工作生活安排起到提醒作用。其次,市民要做好“防疫四件套”: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
当前北京的疫情形势下,很多市民可能主要处于两种状态,一种是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或者居家办公,另外一部分人群在一些必要的民生保障单位需要到岗。
针对居家的人群,建议保持良好心态,做好通风,每天至少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要是处于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或者是密接、次密接、高风险人群的话,一定要严格落实好相关防控要求。
针对需要到岗工作的人群,在通勤方面,如果有条件的尽量不选择公共交通,可以选择私家车,或是骑自行车、骑共享单车、走路。如果乘坐公共交通一定要把个人防护做好。到了单位后,办公室尽量保持通风。单位有食堂的话,尽量带回到工位上吃。
北青报:近期为什么要开展多轮次核酸检测?为什么这次以区为单位进行筛查?
李侗曾:多轮次的核酸检测是跟感染风险相关的。目前,根据疫情形势,本市划定了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针对重点区域,这里包括封控区、管控区等,其中可能有潜在的感染者,需要进行多轮次的核酸筛查。因为如果发现有一个感染者,就不排除还有其他潜在的感染者,可能就需要进行下一轮检测,直到不再发现新的感染者。其次是针对重点人群,包括本身被感染的风险比较大的人群,以及被感染之后传染给其他人可能性较大的人群,比如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公共交通运输行业人员等,他们接触的人多,一旦感染会传染给很多人,所以他们也要进行频繁检测。
同时,要看多轮次区域核酸筛查的结果,看阳性人员是否在封控管控区。如果发现社会面还有阳性病例,这就不排除有没被发现的感染者,因为病毒有潜伏期,所以需要连续筛查,直到社会面没有出现新增病例,可能就会减少检测频次。
至于以区为单位开展核酸检测,主要是考虑到病毒传播速度太快,如果还是按照以前的方式去检测可能不太够。这次我们发现很多感染者流动性很大,甚至跨区跑,要是再用原来的方法去筛查,很容易让病毒跑到包围圈外,所以这次采取多区进行区域核酸筛查的方式。
北青报:为什么有的感染者做了多次核酸才发现阳性?
李侗曾:奥密克戎隐匿性强,很多人感染后症状很轻或是没有症状,他自己不会去主动筛查。病毒感染后有一个窗口期,一般需要三四天才能测出来,最快的两三天测出来,刚感染之后去测可能是测不到的,所以可能第一轮筛查的时候处于窗口期检测不到,后面第二轮、第三轮才会被发现。另外,采样的时候没有采到也可能会漏检出现假阴性,所以有的人前面几次都是阴性,后边才发现阳性,这也体现了多轮筛查的重要性。在社会面不再出现新的阳性病例才能够实现疫情的转折,需要市民都去积极配合核酸检测。
北青报:为什么排队检测保持“一米距”变成了“两米距”?
崔璨:这是从病原体的传播途径来考虑的。新冠病毒最主要的传播途径是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一般来说呼吸道飞沫颗粒比较大,直径一般大于5微米,不能长时间在空气中悬浮,比如打个喷嚏,飞沫很快会自然下落,而下落的高度和距离基本上就是在一米内。但随着病毒的变异,它不单单通过飞沫传播,在密闭空间是可以通过气溶胶传播的,而且有研究显示,在室外开阔空间,受自然风影响,病毒也可能会播散。因此,根据实际的一些临床研究和循证医学证据考虑,两米是一个更合适的距离。
北青报:针对密接人员管控时间为什么缩短为“10+7”?7天健康监测要注意什么?
崔璨:这跟新冠病毒特性相关,之前新冠病毒最长潜伏期是14天,有特殊病例潜伏期会超过14天,后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要求是针对可能会存在超长潜伏期的情况,以减少这部分人群到社会面造成影响。
而根据新的流行病学证据、循证医学证据等,目前潜伏期在缩短,根据实际工作和社会面防控要求,针对集中隔离的密接人员,我们把14天缩短到了10天,7天居家健康监测时间不变,采用“10+7”的管控方案。
关于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的区别,居家隔离是严密地落实在家足不出户的管控要求。而居家健康监测没有说不能出家门,这些人员在没必要的情况下尽量不要离开家,如果有工作和生活方面的要求,需要上班、采购等外出活动都是可以的,但要做好相应的防护和消毒,但一定不聚餐、不聚集。
北青报:哪些人需要做抗原检测?普通人群要不要测?
李侗曾:抗原检测的优点就是方便快捷,15分钟就能出结果,但核酸检测准确率更高,抗原只是一个补充,不能代替核酸检测,抗原用来筛查,而核酸用来确诊。我们需要利用抗原检测的优势,比如在一些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里,在两次核酸之间做一次抗原,尤其是在像封控管控区里,这里感染风险高,通过抗原可以更早发现感染者,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尽早切断传播链条。对于普通人群来说,比如处在低风险地区,本身感染的风险很小,也没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抗原检测的意义也不大。目前推荐的是封控区管控区人员、密接、次密接人员,以及有发热等新冠相关症状的人群可以做,如果都没有这些情况,普通人群是没有必要做抗原的。
北青报:最近出现了几起单位聚集性疫情,这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启示?
李侗曾:目前,奥密克戎BA.2确实传染性更强,其实这次我们采取的措施是比较快、比较积极的,但是最近因为发现了几个单位的聚集性疫情,导致病例数目前没有明显下降。单位本身也有一些疫情防控的风险点,比如办公室较小,单位食堂吃饭的时候就要摘口罩,还有茶水间、电梯间、洗手间等处。这几个单位聚集性疫情的爆发,也提示咱们企业要落实好自身的责任,单位要发挥主体作用,给职工进行更多的教育,佩戴好口罩,采取必要的一些措施,比如减少到岗率,增加工位间距,多开窗通风,增加消毒次数等等。
北青报:面对现阶段的疫情形势,能否给市民再做一些健康提示?
崔璨:首先要通过多渠道去关注本市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包括日常召开的疫情防控发布会、各大主流媒体公布的信息,结合公布的相关风险点位可以快速自查,如果知道自己可能涉及风险点位和风险人群,就要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履行自身责任义务。掌握相关信息后,也能对自己未来的工作生活安排起到提醒作用。其次,市民要做好“防疫四件套”: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
当前北京的疫情形势下,很多市民可能主要处于两种状态,一种是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或者居家办公,另外一部分人群在一些必要的民生保障单位需要到岗。
针对居家的人群,建议保持良好心态,做好通风,每天至少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要是处于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或者是密接、次密接、高风险人群的话,一定要严格落实好相关防控要求。
针对需要到岗工作的人群,在通勤方面,如果有条件的尽量不选择公共交通,可以选择私家车,或是骑自行车、骑共享单车、走路。如果乘坐公共交通一定要把个人防护做好。到了单位后,办公室尽量保持通风。单位有食堂的话,尽量带回到工位上吃。
保险事故争议中近因原则的认定与适用近因原则属于保险法上司法审判与合同行为实施过程中法理适用的基本原则。该原则虽然在我国《保险法》上并未得到像《保险法》第五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明确的承认与规制,但一直被广泛地运用于司法实践之中。
同时保险行业里,客观上时刻遵循着基本的几大原则,即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给付原则、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但本文着重讲只讲“近因原则”。
在实操和指向上,一般从分析、判断、认定危险事故(保险事故)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关联、直接关系的基础上,共同甄别何为近因,从而确认该近因是否是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直接诱因,以便决定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
作为基本准则,主要关注造成事故损失起决定性、有效性、直接性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近的那个原因。
近因确定的意义在于,损失发生时可能伴随多种因素(该多因素包含近因),但并非所有的案件因素均与事故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为了排除一些似是而非的“致损原因”,以确定事故是否满足理赔要件。在多因一果之状态下,往往会有很多因素要么不是承保要素、要么属于免责要素。给保险事故的认定和理赔频添障碍。导致“致损原因”是否属于“承保风险”的认定扑朔迷离。
近因要素的寻找与认定,在司法实践操作上通行、公认的主要有四大情形与途径。
第一种、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害。
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保险事故原因只有一个,这个原因就是近因。如果这个原因属于被保责任,保险人就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如果这个近因不属于保险责任或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便不用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一般很少会因此引发争议或者触发免责条款。
第二种、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害。
1、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经过甄别均属于近因,如果多种原因均属被保风险,保险人负全部赔偿责任。
2、如果多种原因中既有保险风险又有除外风险,则保险人如何承担责任就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一般认为,保险人应赔偿全部损失,因为损害毕竟是保险事故造成的;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当按照《保险法解释三》第25条的规定按照比例确认保险责任。
3、多因对于保险事故的发生,均无近因关系,此种情形自然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4、若致损的多个近因中有的为保险事故,有的则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除外责任,如果多个近因相互之间彼此独立,任何一个原因都会造成保险标的损害。保险人应当对属于保险事故的那些原因所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
5、若致损的多个近因中有的为保险事故,有的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除外责任,如果多个近因相互之间彼此依存,没有其他原因的发生,任何一个原因都不可能单独造成保险标的损害,则属于除外责任的近因取得优先适用地位,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也有观点认为应当适用《保险法解释三》第25条的规定按照比例确认保险责任。
第三种、连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的损害。
在多个行为或事件连续发生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一般认定最近的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有效原因为近因。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后因是前因直接的、必然的结果,或者说后因是前因的合理延续、自然延长的结果,那么前因为近因。确定近因后,根据近因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确定保险人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1、若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前因与后因)中,均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的,则保险人应当承担完全的保险责任。
2、若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前因与后因)中,均属于责任免除的情形,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3、若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前因与后因)中,前因不属于保险事故范围或属于责任免除情形,而后因属于保险事故范围或不属于责任免除情形,如果后因是前因的结果,则前因构成近因,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4、若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前因与后因)中,前因属于保险事故范围或不属于责任免除情形,而后因不属于保险事故范围或属于责任免除情形,如果后因是前因的结果,则前因构成近因,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第四种、多个原因间断发生情形下的认定
在多个原因间断发生情形下,尽管发生了多个行为或事件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害,但这些原因之间彼此没有关联,前因和后因之间没有必然的、直接的联系,即前、后因之间的联系发生中断。此时,保险标的的损害是由一个独立原因造成的,这个独立原因,或为前因,而后因的发生对其没有实质影响;或为后因,是新近产生的,则这个独立原因即为近因,保险人借此确定其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若该独立原因属于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则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若该独立原因不属于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或为责任免除情形,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另外,近因的寻找及认定通常有“原因说”和“结果说”两个分支。
就比如,驾驶车辆行驶于道路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一样。每天成千上万车主积极主动、争先恐后、甚至焦躁不安、左右穿插加塞驾驶车辆行使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虽然有故意穿插、加塞、争先不让的行为,大家认为虽然驾驶车辆积极主动、争先恐后、甚至焦躁不安、左右穿插加塞驾驶车辆行使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积极主动追求的,但是事故的发生并非故意而为,通常均认定为意外事故给予理赔。对于这样司空见惯的事故确认为意外,是因为大众和司法机关(交警、法院)在事故“近因”寻找中采取的是“结果”说,即从导致事故发生的结果上去找“近因”,虽然驾车加塞、抢行是车主积极追求的,但是发生交通事故却不是车主或者说驾驶人追求的结果。
又比如说乙醇中毒身故亦是如此。看我们是从“原因”上找事故的“近因”,还是按照交通事故的方法从“结果”上找“近因”。从“原因”上找,因为饮酒是原因,饮酒是自愿的,因此不属于意外。从“结果”上找,中毒是“近因”,中毒肯定不是饮酒者追求的、想要的结果,因此中毒的“近因”属于意外定性的“非自愿的”标准,自然乙醇中毒身故必然属于意外身故。就比如游泳溺水身故、野生菌食用中毒身故等,是否属于意外那就要看评价者是从“原因”上找事故近因还是从“结果”上找事故近因。
同时对于近因的找寻与认定,同时优先查明近因是否在免责条款之中,且保险人是否已经就除外责任条款(免责条款)尽到了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保险合同纠纷中应充分运用近因原则,准确判断引发事故的近因,进而确定各方责任的承担。此过程中,若双方对事故产生的近因存在争议,该争议难以确定且直接决定事故是否系承保范围,则应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结合公平原则,按照适当比例判定理赔金额。
撰写:云南权仲律师事务所 金融保险部 刘志周、朱钇帆
同时保险行业里,客观上时刻遵循着基本的几大原则,即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给付原则、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但本文着重讲只讲“近因原则”。
在实操和指向上,一般从分析、判断、认定危险事故(保险事故)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关联、直接关系的基础上,共同甄别何为近因,从而确认该近因是否是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直接诱因,以便决定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
作为基本准则,主要关注造成事故损失起决定性、有效性、直接性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近的那个原因。
近因确定的意义在于,损失发生时可能伴随多种因素(该多因素包含近因),但并非所有的案件因素均与事故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为了排除一些似是而非的“致损原因”,以确定事故是否满足理赔要件。在多因一果之状态下,往往会有很多因素要么不是承保要素、要么属于免责要素。给保险事故的认定和理赔频添障碍。导致“致损原因”是否属于“承保风险”的认定扑朔迷离。
近因要素的寻找与认定,在司法实践操作上通行、公认的主要有四大情形与途径。
第一种、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害。
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保险事故原因只有一个,这个原因就是近因。如果这个原因属于被保责任,保险人就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如果这个近因不属于保险责任或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便不用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一般很少会因此引发争议或者触发免责条款。
第二种、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害。
1、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经过甄别均属于近因,如果多种原因均属被保风险,保险人负全部赔偿责任。
2、如果多种原因中既有保险风险又有除外风险,则保险人如何承担责任就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一般认为,保险人应赔偿全部损失,因为损害毕竟是保险事故造成的;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当按照《保险法解释三》第25条的规定按照比例确认保险责任。
3、多因对于保险事故的发生,均无近因关系,此种情形自然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4、若致损的多个近因中有的为保险事故,有的则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除外责任,如果多个近因相互之间彼此独立,任何一个原因都会造成保险标的损害。保险人应当对属于保险事故的那些原因所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
5、若致损的多个近因中有的为保险事故,有的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除外责任,如果多个近因相互之间彼此依存,没有其他原因的发生,任何一个原因都不可能单独造成保险标的损害,则属于除外责任的近因取得优先适用地位,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也有观点认为应当适用《保险法解释三》第25条的规定按照比例确认保险责任。
第三种、连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的损害。
在多个行为或事件连续发生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一般认定最近的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有效原因为近因。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后因是前因直接的、必然的结果,或者说后因是前因的合理延续、自然延长的结果,那么前因为近因。确定近因后,根据近因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确定保险人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1、若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前因与后因)中,均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的,则保险人应当承担完全的保险责任。
2、若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前因与后因)中,均属于责任免除的情形,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3、若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前因与后因)中,前因不属于保险事故范围或属于责任免除情形,而后因属于保险事故范围或不属于责任免除情形,如果后因是前因的结果,则前因构成近因,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4、若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前因与后因)中,前因属于保险事故范围或不属于责任免除情形,而后因不属于保险事故范围或属于责任免除情形,如果后因是前因的结果,则前因构成近因,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第四种、多个原因间断发生情形下的认定
在多个原因间断发生情形下,尽管发生了多个行为或事件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害,但这些原因之间彼此没有关联,前因和后因之间没有必然的、直接的联系,即前、后因之间的联系发生中断。此时,保险标的的损害是由一个独立原因造成的,这个独立原因,或为前因,而后因的发生对其没有实质影响;或为后因,是新近产生的,则这个独立原因即为近因,保险人借此确定其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若该独立原因属于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则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若该独立原因不属于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或为责任免除情形,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另外,近因的寻找及认定通常有“原因说”和“结果说”两个分支。
就比如,驾驶车辆行驶于道路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一样。每天成千上万车主积极主动、争先恐后、甚至焦躁不安、左右穿插加塞驾驶车辆行使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虽然有故意穿插、加塞、争先不让的行为,大家认为虽然驾驶车辆积极主动、争先恐后、甚至焦躁不安、左右穿插加塞驾驶车辆行使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积极主动追求的,但是事故的发生并非故意而为,通常均认定为意外事故给予理赔。对于这样司空见惯的事故确认为意外,是因为大众和司法机关(交警、法院)在事故“近因”寻找中采取的是“结果”说,即从导致事故发生的结果上去找“近因”,虽然驾车加塞、抢行是车主积极追求的,但是发生交通事故却不是车主或者说驾驶人追求的结果。
又比如说乙醇中毒身故亦是如此。看我们是从“原因”上找事故的“近因”,还是按照交通事故的方法从“结果”上找“近因”。从“原因”上找,因为饮酒是原因,饮酒是自愿的,因此不属于意外。从“结果”上找,中毒是“近因”,中毒肯定不是饮酒者追求的、想要的结果,因此中毒的“近因”属于意外定性的“非自愿的”标准,自然乙醇中毒身故必然属于意外身故。就比如游泳溺水身故、野生菌食用中毒身故等,是否属于意外那就要看评价者是从“原因”上找事故近因还是从“结果”上找事故近因。
同时对于近因的找寻与认定,同时优先查明近因是否在免责条款之中,且保险人是否已经就除外责任条款(免责条款)尽到了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保险合同纠纷中应充分运用近因原则,准确判断引发事故的近因,进而确定各方责任的承担。此过程中,若双方对事故产生的近因存在争议,该争议难以确定且直接决定事故是否系承保范围,则应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结合公平原则,按照适当比例判定理赔金额。
撰写:云南权仲律师事务所 金融保险部 刘志周、朱钇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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