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最重要的就在于这个“阳”字,只有能晒到太阳的阳台,才能保证家里阳气充足,光线明亮。
所以,阳台最好是朝东、朝东南、朝南这几个方向,这样无论冬夏都能有阳光进入家中。这样的住宅住起来会更加舒适,让人心情愉悦,也会使主人减少被疾病的侵扰。
阳台被人称为“小明堂”,明堂是聚气聚水的地方,最宜宽敞明亮。可很多家庭都喜欢把阳台当杂物间来用,摆满了各种食物、蔬菜、书籍、纸箱、清洁工具……反正是什么都往上面放。
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好的,东西摆得太多,一来会让阳台看起来乱糟糟的,很不美观;二来会形成杂气,滋养秽气,阻碍吉气进入住宅。要在阳台摆放东西的话,最好少放点,同时保持整洁。
所以,阳台最好是朝东、朝东南、朝南这几个方向,这样无论冬夏都能有阳光进入家中。这样的住宅住起来会更加舒适,让人心情愉悦,也会使主人减少被疾病的侵扰。
阳台被人称为“小明堂”,明堂是聚气聚水的地方,最宜宽敞明亮。可很多家庭都喜欢把阳台当杂物间来用,摆满了各种食物、蔬菜、书籍、纸箱、清洁工具……反正是什么都往上面放。
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好的,东西摆得太多,一来会让阳台看起来乱糟糟的,很不美观;二来会形成杂气,滋养秽气,阻碍吉气进入住宅。要在阳台摆放东西的话,最好少放点,同时保持整洁。
薛俊峰局长岢岚县观音堂煤炭公司未依环评建煤棚为何不能停
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薛俊峰局长你好!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23日被以忻环法〔2020〕02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企业“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处罚决定书中要求该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该处罚决定书为何不执行?而且该局执法人员表示谁下处罚决定书谁负责监管。薛俊峰局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的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如果存在那你们为何不执法呢? 如果处罚决定书中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不存在,那就说明处罚决定书是错误的,那薛俊峰局长你也应该纠正错误。现在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既不执法也不纠错,反映群众质疑岢岚县生态环境局你们把国家对环保法置于何地?是有法不依还是徇私舞弊呢?

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安塘站多家煤炭发运企业因煤炭露天堆放,没有苫盖,未建密闭料棚,生产过程中企业未采用抑尘设施。2022年6月9日被举报到忻州市政府热线。随后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回应称:安塘站有多家企业在此经营,分别是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忻州山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安塘发运站、山西鑫隆源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岢岚福耀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对这几家公司露天堆放的煤炭已要求苫盖。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因为已经开始封闭煤棚建设所以不作处罚,对另外三家公司已经下达了处罚通知书。
2020年7月12日忻州市政府热线回应: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不能因为企业煤棚未建成,单方面要求企业关停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那么由此看来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3、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这些行为是合法的,如果该企业以上处罚决定书中所说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合法的,那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处罚决定书是否就是错误的?

《忻环法〔202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在环保部门备案;2.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3、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以上事实,有环境保护现场检查笔录、影像资料、照相等证据为凭。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在环保部门备案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
2、对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8万元。
3、对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
(四)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责任:
(一)制定的规定或者采取的措施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
(二)批准开发利用规划或者进行项目审批(核准)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
(三)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不力,不按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的;
(四)对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问题,不按规定查处的;
(五)不按规定报告、通报或者公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信息的;
(六)对应当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不按规定移送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十一条 各级政府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发现有本办法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必须按照职责依法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问题进行调查,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同时,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应负责任和处理提出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需要给予诫勉、责令公开道歉和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的沟通协作机制。
司法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等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有本办法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应当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和部门,一般应当将责任追究决定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以上条条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都作了详细的阐述,无论是企业原煤没有苫盖、还是生产作业中未使用抑尘设施,还是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都有明确规定,薛俊峰局长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在你的带领下如此执法显然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在此我们希望职能部门能够让国家法律法规的威严得到彰显,也希望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在环境职能部门的面前不是一句空话,对那些有法不依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能够被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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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薛俊峰局长你好!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23日被以忻环法〔2020〕02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企业“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处罚决定书中要求该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该处罚决定书为何不执行?而且该局执法人员表示谁下处罚决定书谁负责监管。薛俊峰局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的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如果存在那你们为何不执法呢? 如果处罚决定书中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不存在,那就说明处罚决定书是错误的,那薛俊峰局长你也应该纠正错误。现在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既不执法也不纠错,反映群众质疑岢岚县生态环境局你们把国家对环保法置于何地?是有法不依还是徇私舞弊呢?

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安塘站多家煤炭发运企业因煤炭露天堆放,没有苫盖,未建密闭料棚,生产过程中企业未采用抑尘设施。2022年6月9日被举报到忻州市政府热线。随后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回应称:安塘站有多家企业在此经营,分别是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忻州山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安塘发运站、山西鑫隆源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岢岚福耀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对这几家公司露天堆放的煤炭已要求苫盖。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因为已经开始封闭煤棚建设所以不作处罚,对另外三家公司已经下达了处罚通知书。
2020年7月12日忻州市政府热线回应: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不能因为企业煤棚未建成,单方面要求企业关停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那么由此看来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3、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这些行为是合法的,如果该企业以上处罚决定书中所说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合法的,那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处罚决定书是否就是错误的?

《忻环法〔202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在环保部门备案;2.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3、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以上事实,有环境保护现场检查笔录、影像资料、照相等证据为凭。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在环保部门备案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
2、对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8万元。
3、对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
(四)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责任:
(一)制定的规定或者采取的措施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
(二)批准开发利用规划或者进行项目审批(核准)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
(三)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不力,不按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的;
(四)对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问题,不按规定查处的;
(五)不按规定报告、通报或者公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信息的;
(六)对应当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不按规定移送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十一条 各级政府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发现有本办法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必须按照职责依法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问题进行调查,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同时,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应负责任和处理提出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需要给予诫勉、责令公开道歉和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的沟通协作机制。
司法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等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有本办法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应当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和部门,一般应当将责任追究决定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以上条条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都作了详细的阐述,无论是企业原煤没有苫盖、还是生产作业中未使用抑尘设施,还是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都有明确规定,薛俊峰局长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在你的带领下如此执法显然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在此我们希望职能部门能够让国家法律法规的威严得到彰显,也希望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在环境职能部门的面前不是一句空话,对那些有法不依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能够被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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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注定要修道的人,都有这几个特征!#传统文化#
如今信道的人有很多,但是信道之人,未必会修道。很多人只是烧香拜神,以求福报,真正学道求仙的却很少;也有另一些人,哪怕遇到再多的困难,也坚持一心向道。
翻翻祖师传记,那些命中注定要修道的人,都有以下几点特征:
一、命数禀赋
《抱朴子·塞难篇》云:“命之修短,实由所值,受气结胎,各有星宿。天道无为,任物自然,无亲无疏,无彼无此也。
命属生星,则其人必好仙道。好仙道者,求之亦必得也。命属死星,则其人亦不信仙道,则亦不自修其事也。”
葛洪认为世人在出生的时候,受天地之间气数之影响,有的人命值生星,那么他就好仙道;有的人命属死星,那么这个人就不好仙道。
纯粹是出于天地之自然,因为天道是无为的,是无亲无疏的。
我们知道,天体运动对于人的生活还是有很多的影响的。比如太阳之升降,会影响人一身之阳气的消长;月亮的圆缺,会影响海洋潮汐,也会影响女性的月经。
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星体运动对人的影响,那么其他的星宿,也必定会或隐或现的影响人的命运。
所以中国最早的算命,都是通过星宿来推测的,也有占星以测国运的。西方也有星座算命,足见不论国内还是国外,古人都意识到这个问题,就不能简单的说是一种巧合了。
是故《玉枢经》也说:
“学道之士,信有气数。夫风土不同,则禀受自异,故谓之气。智愚不同,则清浊自异,故谓之数。数系乎命,气系乎天,气数所囿,天命所梏,不得真道。愚可以智,浊可以清,惟命俾之。
愚昏昏,浊冥冥,亦风土禀受之移之。天地神其机,使人不知,则曰自然。使知其不知,则亦曰自然。自然之妙,虽妙于知,而所以妙,则自乎不知。然于道则未始有以愚之浊之。”
这里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出生和成长,受四周环境之影响,也就是所谓的风土。这是说的自然环境对人的影响;
有的地方自然环境好,所以人民多长寿。还有就是星宿之气的影响,也叫天命。
有的人结胎之时,禀受清气多一点,则其人慈善忠孝、聪明智慧、乐慕仙道。
有的人禀胎气浊的,则为人凶恶,邪狞狠毒,不仁不义,也不会想着去修道。
我们每个人禀受的气不一样,这股气就给每个人画了一个圈圈,一个范围,一生的变化、穷通、夭寿,都不出这个范围。
《玉枢经》所谓“气数所囿,天命所梏。”囿是牢房,梏是枷锁。牢房、枷锁是限制人的自由的,而气数和天命,则是无形的牢房和枷锁,这股气质会影响人的一生,所以《庄子》说:“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二、宿有善缘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机缘修道的。
学道修道,是很难得的事情,需要有很深的善缘,才能有机会听闻正法。《玉皇宥罪锡福宝忏》云:“愿道根深重,夙有善缘。”所以《北斗经》也说:“如是真君名号,不可得闻。凡有见闻,能持念者,皆道心深重,宿有善缘。”
那么如何才能培育这样的善缘呢?经文中这样告诉我们:
“或先世广读经论,讲说教化,劝奖童蒙,令知善道。
或先世种植果林,道边立井,造作舟梁,济度一切。或先世大设义田,施衣及食,饥寒病苦,虫鱼鸟兽,一切贫穷,皆令饱足。
或先世建立义堂,愍念寒热,施浆及火,救助行旅,使得安居。
或先世所在发心,平等一相,广化男女,劝助道场,立观度人,写经铸像,授经传戒,礼拜烧香,然灯念诵,布施忏悔,开悟群迷。
或先世忠贞仁孝,助国兴化,正直清廉,淳和良善,不损于物,安乐众生。
或先世为君,大行慈善,卑宫菲食,怜念人民,平等万物,国土安宁,而诸恶未尽,众善未圆,功名虽着,不得迁升,随其高下来生人中,更值经法,而得出家。
或七祖积福,庆流子孙。或见世立功,名闻诸天,非起一朝而得之也。”
《北斗经》云:“人身难得,中土难生,正法难遇。”有的人“虽遇经诀,怀不信心。”虽然得闻正法,但是却不肯修炼。
或者虽然想修炼,但是却魔难重重,有各种事情来阻扰,都是善缘不够,功德不足之故。所以说能有机缘修道更是难得的福报。
三、生具仙骨
《神仙传》中,葛洪祖师举了很多例子:
方平欲东之括苍山,过吴,往胥门蔡经家。经者,小民也,骨相当仙,方平知之,故往其家。
遂语经曰:“汝生命应得度世,故欲取汝以补仙官,然汝少不知道,今气少肉多,不得上升,当为尸解耳。尸解一剧须臾,如从狗窦中过耳。”
仙人王方平发现有一个叫蔡经的人,虽然不是好道者,也不知保养精气,修身养性上也还不如很多普通人,但就是有得道成仙的命,便自己找上门传授仙法。
再如:严青者,会稽人也。
家贫,常在山中烧炭,忽遇仙人云:“汝骨相合仙。”乃以一卷素书与之,令以净器盛之,置高处,兼教青服石脑法。青遂以净器盛书,置高处,便闻左右常有十数人侍之。
每载炭出,此神便为引船,他人但见船自行。后断谷入小霍山去。
这个故事中的仙人也直截了当地说出仙人教授严青的原因:“骨相合仙”。
再如:刘根自叙遇到神人的经历:“余乃流涕自抟重请,神人曰:坐,吾将告汝,汝有仙骨”。
可见得道成仙,有时仅仅需要有成仙的命,究其根源,也是累世修行,冥冥中指引。
四、神仙谪降
神仙下凡的人,是一定会修道的。
李白有诗云:“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有的仙人因为犯过错,贬谪人间,这部分谪仙人也会成为修道人。南五祖宝诰云:“九皇降迹于天台。”说的就是这个。
当时九皇因为校勘劫运出了一些误差,谪降人间。其中六个通过自己的努力修持,重返仙班。而另外三个则沉沦人世,迷失了本性,忘记了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就再也回不去了。
另外南宗五祖白玉蟾真人也是神霄府仙官下降,其诗云:“家在神霄九炁天,天中楼殿贮群仙,偶然来到人间世,料想神霄未一年。”
另外唐朝叶法善天师也是神仙谪降,《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叶法善》云:叶法善“尝游白马山,石室中遇三神人,皆锦衣宝冠,谓法善曰:‘我奉太上命,以密旨告子,子乃太极紫微左仙卿,以校录不勤,谪于人世。
速宜立功,济人佐国,当复元任。
今以正一三五之法今授于子,宜勉而行之。’言讫而去。”神仙下凡,可能因为天庭还有一些关系,所以善缘会好一点,比如叶法善天师就得到了神仙的指点,传授秘笈。完成任务之后,又回天庭去了。
五、道缘浅的人如何修行
也许有人会好奇,那我有没有修道成仙的天命呢?如果没有,是不是只能放弃?
《金莲正宗仙源像传》有:“师姓刘名处玄,字通妙、号长生子……十八年秋,迁居洛城东北云溪洞门人为凿洞室,忽得石井,众方骇异,师笑曰:不远数尺更有二井,此乃我三生前修炼处。凿之果然。”
刘长生祖师得道成仙的事迹提到,修道不是一世修成,而是累世修行,累积到这一世,终于功德圆满,得道飞升。
那么,这一世成仙的天命,自然也是累世修行得来的!
当下没有仙缘,更要开始修行,为以后成仙得道积累功德,真有仙骨仙缘,就算你不信修行,也会冥冥中指引你走上这条路。
白玉蟾祖师说:“修真之士,诚心以立其志,苦节以行其事,精思以彻其感,忘我以契其真。”
对于在世俗间修道的道徒来说,不但要接受来自外在环境的磨炼,更要接受萌发于内心深处的魔障的考验,所以更需要把握住自己,否则就会与道疏离。
无论多么险恶的环境和心魔,都是必经的磨炼,也是对救赎之路的寻求与实践。
如今信道的人有很多,但是信道之人,未必会修道。很多人只是烧香拜神,以求福报,真正学道求仙的却很少;也有另一些人,哪怕遇到再多的困难,也坚持一心向道。
翻翻祖师传记,那些命中注定要修道的人,都有以下几点特征:
一、命数禀赋
《抱朴子·塞难篇》云:“命之修短,实由所值,受气结胎,各有星宿。天道无为,任物自然,无亲无疏,无彼无此也。
命属生星,则其人必好仙道。好仙道者,求之亦必得也。命属死星,则其人亦不信仙道,则亦不自修其事也。”
葛洪认为世人在出生的时候,受天地之间气数之影响,有的人命值生星,那么他就好仙道;有的人命属死星,那么这个人就不好仙道。
纯粹是出于天地之自然,因为天道是无为的,是无亲无疏的。
我们知道,天体运动对于人的生活还是有很多的影响的。比如太阳之升降,会影响人一身之阳气的消长;月亮的圆缺,会影响海洋潮汐,也会影响女性的月经。
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星体运动对人的影响,那么其他的星宿,也必定会或隐或现的影响人的命运。
所以中国最早的算命,都是通过星宿来推测的,也有占星以测国运的。西方也有星座算命,足见不论国内还是国外,古人都意识到这个问题,就不能简单的说是一种巧合了。
是故《玉枢经》也说:
“学道之士,信有气数。夫风土不同,则禀受自异,故谓之气。智愚不同,则清浊自异,故谓之数。数系乎命,气系乎天,气数所囿,天命所梏,不得真道。愚可以智,浊可以清,惟命俾之。
愚昏昏,浊冥冥,亦风土禀受之移之。天地神其机,使人不知,则曰自然。使知其不知,则亦曰自然。自然之妙,虽妙于知,而所以妙,则自乎不知。然于道则未始有以愚之浊之。”
这里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出生和成长,受四周环境之影响,也就是所谓的风土。这是说的自然环境对人的影响;
有的地方自然环境好,所以人民多长寿。还有就是星宿之气的影响,也叫天命。
有的人结胎之时,禀受清气多一点,则其人慈善忠孝、聪明智慧、乐慕仙道。
有的人禀胎气浊的,则为人凶恶,邪狞狠毒,不仁不义,也不会想着去修道。
我们每个人禀受的气不一样,这股气就给每个人画了一个圈圈,一个范围,一生的变化、穷通、夭寿,都不出这个范围。
《玉枢经》所谓“气数所囿,天命所梏。”囿是牢房,梏是枷锁。牢房、枷锁是限制人的自由的,而气数和天命,则是无形的牢房和枷锁,这股气质会影响人的一生,所以《庄子》说:“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二、宿有善缘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机缘修道的。
学道修道,是很难得的事情,需要有很深的善缘,才能有机会听闻正法。《玉皇宥罪锡福宝忏》云:“愿道根深重,夙有善缘。”所以《北斗经》也说:“如是真君名号,不可得闻。凡有见闻,能持念者,皆道心深重,宿有善缘。”
那么如何才能培育这样的善缘呢?经文中这样告诉我们:
“或先世广读经论,讲说教化,劝奖童蒙,令知善道。
或先世种植果林,道边立井,造作舟梁,济度一切。或先世大设义田,施衣及食,饥寒病苦,虫鱼鸟兽,一切贫穷,皆令饱足。
或先世建立义堂,愍念寒热,施浆及火,救助行旅,使得安居。
或先世所在发心,平等一相,广化男女,劝助道场,立观度人,写经铸像,授经传戒,礼拜烧香,然灯念诵,布施忏悔,开悟群迷。
或先世忠贞仁孝,助国兴化,正直清廉,淳和良善,不损于物,安乐众生。
或先世为君,大行慈善,卑宫菲食,怜念人民,平等万物,国土安宁,而诸恶未尽,众善未圆,功名虽着,不得迁升,随其高下来生人中,更值经法,而得出家。
或七祖积福,庆流子孙。或见世立功,名闻诸天,非起一朝而得之也。”
《北斗经》云:“人身难得,中土难生,正法难遇。”有的人“虽遇经诀,怀不信心。”虽然得闻正法,但是却不肯修炼。
或者虽然想修炼,但是却魔难重重,有各种事情来阻扰,都是善缘不够,功德不足之故。所以说能有机缘修道更是难得的福报。
三、生具仙骨
《神仙传》中,葛洪祖师举了很多例子:
方平欲东之括苍山,过吴,往胥门蔡经家。经者,小民也,骨相当仙,方平知之,故往其家。
遂语经曰:“汝生命应得度世,故欲取汝以补仙官,然汝少不知道,今气少肉多,不得上升,当为尸解耳。尸解一剧须臾,如从狗窦中过耳。”
仙人王方平发现有一个叫蔡经的人,虽然不是好道者,也不知保养精气,修身养性上也还不如很多普通人,但就是有得道成仙的命,便自己找上门传授仙法。
再如:严青者,会稽人也。
家贫,常在山中烧炭,忽遇仙人云:“汝骨相合仙。”乃以一卷素书与之,令以净器盛之,置高处,兼教青服石脑法。青遂以净器盛书,置高处,便闻左右常有十数人侍之。
每载炭出,此神便为引船,他人但见船自行。后断谷入小霍山去。
这个故事中的仙人也直截了当地说出仙人教授严青的原因:“骨相合仙”。
再如:刘根自叙遇到神人的经历:“余乃流涕自抟重请,神人曰:坐,吾将告汝,汝有仙骨”。
可见得道成仙,有时仅仅需要有成仙的命,究其根源,也是累世修行,冥冥中指引。
四、神仙谪降
神仙下凡的人,是一定会修道的。
李白有诗云:“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有的仙人因为犯过错,贬谪人间,这部分谪仙人也会成为修道人。南五祖宝诰云:“九皇降迹于天台。”说的就是这个。
当时九皇因为校勘劫运出了一些误差,谪降人间。其中六个通过自己的努力修持,重返仙班。而另外三个则沉沦人世,迷失了本性,忘记了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就再也回不去了。
另外南宗五祖白玉蟾真人也是神霄府仙官下降,其诗云:“家在神霄九炁天,天中楼殿贮群仙,偶然来到人间世,料想神霄未一年。”
另外唐朝叶法善天师也是神仙谪降,《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叶法善》云:叶法善“尝游白马山,石室中遇三神人,皆锦衣宝冠,谓法善曰:‘我奉太上命,以密旨告子,子乃太极紫微左仙卿,以校录不勤,谪于人世。
速宜立功,济人佐国,当复元任。
今以正一三五之法今授于子,宜勉而行之。’言讫而去。”神仙下凡,可能因为天庭还有一些关系,所以善缘会好一点,比如叶法善天师就得到了神仙的指点,传授秘笈。完成任务之后,又回天庭去了。
五、道缘浅的人如何修行
也许有人会好奇,那我有没有修道成仙的天命呢?如果没有,是不是只能放弃?
《金莲正宗仙源像传》有:“师姓刘名处玄,字通妙、号长生子……十八年秋,迁居洛城东北云溪洞门人为凿洞室,忽得石井,众方骇异,师笑曰:不远数尺更有二井,此乃我三生前修炼处。凿之果然。”
刘长生祖师得道成仙的事迹提到,修道不是一世修成,而是累世修行,累积到这一世,终于功德圆满,得道飞升。
那么,这一世成仙的天命,自然也是累世修行得来的!
当下没有仙缘,更要开始修行,为以后成仙得道积累功德,真有仙骨仙缘,就算你不信修行,也会冥冥中指引你走上这条路。
白玉蟾祖师说:“修真之士,诚心以立其志,苦节以行其事,精思以彻其感,忘我以契其真。”
对于在世俗间修道的道徒来说,不但要接受来自外在环境的磨炼,更要接受萌发于内心深处的魔障的考验,所以更需要把握住自己,否则就会与道疏离。
无论多么险恶的环境和心魔,都是必经的磨炼,也是对救赎之路的寻求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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