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15组经典药对[笑哈哈][笑哈哈]
《本经》云:“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摄合和”,又云:“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而视之。”
此皆古人遣药配方之大法,几千年来为医家之所重视。
盖药各有其特殊性能,如何发挥其性能,使其有利于病情,除选择适当之单味药物外,还必须配偶相关作用之药物,使其相互制约,相辅相成,适应病情,提高疗效,此乃医师之良者。
余在数十年临床摸索中,结合前人固有经验,提出以下药物配偶运用心得,分别论述于下。
1.人参配苏木
人参补气,众所周知。凡一切气虚、阳气虚脱为必不可少之要药。然临床常见气虚而兼有血瘀证者不少,盖气为血帅,气虚则血液循环不畅,形成血液瘀滞之候,此乃虚中挟实之证。
当此之时,徒补其气而不顾其瘀,非其治也。如产后气虚,喘息而面青黑者,为气虚血瘀之危候,前人用参苏饮(即人参与苏木二味)为急救之剂。
余承此法,用于冠心病之气虚血瘀者往往可生良效,久久已成必用配偶之剂。
盖冠心病患者,多为年老气虚之体,而出现胸闷、胸痛、舌质瘀紫等症。用人参配偶苏木益气行瘀,双管齐下,乃为对证之治。如无人参,用太子参加大剂量亦可生效。
2.苏木配降香
苏木出自古苏方国,故亦名苏方木;降香主产于印度,均为晋唐以后南方进口药材。二者均为木类,色赤微有香气,能入血分,行气活血,祛瘀定痛。
今人研究得知降香含有黄檀素等成分,有抗血凝作用,能使冠脉血流量、心跳振幅显著增加。
因此,二者配偶合用,对冠心病、心血管疾病有一定疗效。对肝郁血滞、胃痛挟瘀,以及妇科血瘀气滞诸疾、亦有良效,不可忽之。
3.香附配郁金
香附性味辛香,能通十二经,行血中之气,为调气解郁之要药。然香附行气有余,而活血之力不足,必得郁金之性味辛香能活血祛瘀,行气开郁以为助,则作用更为显著。
盖香附行气以活血,郁金则活血以行气,二者合用,相辅相成,大能舒肝解郁,活血理气。
余常用于肝病、胃病、胁痛、心下痞痛、少腹疼痛,以及妇科血气诸病,均有良效。
4.乌药配白芍
李时珍曰:“乌药辛温香窜,能散诸气,故《惠民和剂局方》治中风中气诸证用乌药顺气散者,先疏其气,气顺则风散也。”由此可知,乌药辛温散气行气,为气郁结滞者必不可之品。
然辛温香窜,多用久用则易耗真气,必得白芍之苦平酸凉以制之,使其辛而不温,香而不窜,物尽其利。
且白芍能入血分,通顺血脉,平肝缓中,与乌药之走气分达到相辅相成之作用。
余常将二味同用治疗胁痛、胃脘疼痛,屡建良效,几为胃病必用之配偶良剂。
5.泽泻配泽兰
泽泻性味甘平,张元素谓其“入肾经,去阳水,养新水,利小便,消肿胀,渗泄止渴。”本品总以淡渗利水,专走气分以为功。
泽兰气香而温,李时珍谓其“专走血分,故能治水肿,消痈毒,破瘀血,消癥瘕,而为妇人要药”。可见《本经》谓泽兰能治“大腹水肿,身面四肢浮肿,骨节间水”者,主要是以血瘀停滞,阻碍气化而为水肿臌胀。
今以泽兰专入血分,化瘀以行水,配合泽泻之专入气分,渗湿以行水,二者一气一血,相辅相成,共奏化瘀行水之功。
余每于肝硬化之腹胀,或肾病综合征之腹胀而兼浮肿者,往往用泽泻配偶泽兰投服,收到良效。
6.防己配牛膝
防己辛苦大寒,善走下行,长于除湿通窍,通利二便,为治下焦湿热要药。
牛膝苦酸性平,为足厥阴、少阴之药,性亦善下行。《本经》谓其“主治寒湿痿痹,四肢拘挛,膝痛不可屈伸,五淋,堕胎”,不外取其下行通补肝肾,和脉络,强筋骨之功效。
因此,本品与防己配偶,大能清理下焦湿热,通利筋骨痹痛。凡一切下肢因湿热血瘀气滞而致之关节不利,拘挛痹痛等证,均为必用之品。
且由其二者性兼苦寒,善于下行,凡高血压所致之肝火上炎,头晕头痛目眩等症,每予重用,可收良效。
7.当归配茴香
当归辛甘而温,养血活血,为妇科要药,凡胎产经带门中多有用之。
茴香辛香而温,暖丹田,补命门,开胃调中。
余用二味配偶治疗下焦虚寒而引起之少腹疼痛,经带而见少腹隐痛,以及小肠疝气,久泻腹痛诸证,屡见良效。
茴香有大小之分,大茴如麦粒,小茴如粟米,亦名莳萝,性与大茴相仿,但不堪久用。八角茴香为茴香之另一种,今人称八角茴为大茴香者非也。
8.杏仁配桃仁
杏仁甘温,专入肺经气分,功能散寒治咳除喘。桃仁甘平,专走血分,功能活血祛瘀,泄热润燥。
故李杲云:“杏仁下喘,治气也;桃仁疗狂,治血也。”二者配用一气一血,相辅相成,合奏利气治血之功。
余每于肺经痰瘀阻滞之支气管扩张、肺部感染、大叶性肺炎、肺脓疡等证,取其二者兼用,达到气血两利之作用。且桃仁具有生发之气,祛瘀而能生新,为祛瘀中之良药,对肺经之血瘀气阻者可以常服而不为害。
9.瓜蒌配贝母
瓜蒌苦寒,功能润肺降火,治咳嗽,涤痰结,消痈肿疮毒。贝母亦苦甘微寒,润肺治咳,清热化痰,开郁散结,消痈肿疮毒之功效。
二者合用,相辅相成,对肺经痰瘀阻滞、咳唾黄痰脓痰、胸痞胸痛等症均有良效。
余每用于肺部感染、大叶性肺炎、支气管扩张、肺脓疡、以及冠心病之胸痹胸痛而见黄厚苔者,取其涤痰散结、清热开痞之功效。且二者具消痈解毒之作用,对一切热毒壅结者亦为必用之剂。
然瓜蒌用仁,必须打碎方能取效。贝母有川贝与大贝之分,功效大致相同。但化痰之功川贝较强,而大贝解毒之力较强,不可不知。
10.半夏配贝母
半夏味辛性温而有毒,贝母味辛平而无毒;半夏性燥而去湿痰,贝母性润而化燥痰;半夏入太阴脾经,燥湿化痰以止咳,贝母入太阴肺经,润燥化痰以止咳。
盖脾为生痰之源,肺为贮痰之器,二者一燥一润,治标治本,相反相成,共奏止咳化痰之功。
余于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等病之见咳嗽者,多予配偶合用,每收良效。
11.苍术配黄柏
苍术苦温,性辛香而燥烈;黄柏苦寒,行隆冬肃杀之令,而《丹溪心法》用之治下焦湿热之证,名为二妙散。
盖二药性味相反,正取其相反相成之作用,治一切湿热之证多能生效。
余数十年来,对湿热所致之关节痹痛之症,特别对急性风湿热合而为痹之证,用之多建良效。
在剂量方面,对急性关节红肿灼痛场合,苍术可达30克至50克、黄柏可达20克至30克,少则药力不到,疗效不显。此余数十年之经经验所得。
12.干姜配黄芩
干姜辛温,黄芩苦寒,性味虽然相反,但合用则有相反相成,辛开苦降之功,对中焦寒热错杂之证有良效。
二味炒炭存性,变为黑色,以血见黑则止,又为中焦止血圣剂。
凡吐血、便血、尿血、崩漏下血诸种血证,不论其寒热虚实,于处方中配用二味,均可收到止血之效。
13.黄连配干姜
黄连性味大苦大寒,干姜性味大辛大热,古方姜连散二味合用为方,正取其辛开苦降,相反相成,互相制约,达到寒因热用,热因寒用、君臣相佐、阴阳相济、有成功而无偏胜之害。
余尝于一切胃肠诸证,取二味君臣相济取得良效。若寒多热少者,则干姜用量加大,黄连用量极少以济之;若热多寒少者,则黄连剂量加大,干姜用量减少以济之,往往药后无不良反应,而疗效卓著。
14.黄芩配生姜
黄芩与黄连均属苦寒之剂,能泻诸火,然严格区分,黄连究以清中下焦之火为其所长,黄芩究以清中上二焦之火为其所长。
李时珍谓一味黄芩汤专清肺热,故肺热者多用之。本品清中有透,故凡上焦风热者亦用之,不似黄连之大苦大寒专事苦降者比,多用干姜之辛温而守者佐之。然黄芩究属苦寒之剂,必配以生姜之辛温散发以佐之。
余常于肺经风热,或胃病之应用黄芩苦寒者多与生姜配偶为用,清热而能宣透,苦寒而不伤胃。其间剂量之多少,运用之精妙,存乎其人。
15.丹皮配赤芍
丹皮气辛而香,味苦而凉,专入血分,辛香能行血中瘀滞,苦凉能清血中伏火。凡血瘀,血热者皆能治之。
然丹皮必得赤芍苦凉之助而功力更胜。盖赤芍亦入血分,功专清热凉血,活血祛瘀,与丹皮配用,正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余每于一切火热迫血妄行或时行热毒、风火相煽之斑疹等证以及皮肤科之风火搔痒诸证,二者兼用均有良效。
《本经》云:“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摄合和”,又云:“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而视之。”
此皆古人遣药配方之大法,几千年来为医家之所重视。
盖药各有其特殊性能,如何发挥其性能,使其有利于病情,除选择适当之单味药物外,还必须配偶相关作用之药物,使其相互制约,相辅相成,适应病情,提高疗效,此乃医师之良者。
余在数十年临床摸索中,结合前人固有经验,提出以下药物配偶运用心得,分别论述于下。
1.人参配苏木
人参补气,众所周知。凡一切气虚、阳气虚脱为必不可少之要药。然临床常见气虚而兼有血瘀证者不少,盖气为血帅,气虚则血液循环不畅,形成血液瘀滞之候,此乃虚中挟实之证。
当此之时,徒补其气而不顾其瘀,非其治也。如产后气虚,喘息而面青黑者,为气虚血瘀之危候,前人用参苏饮(即人参与苏木二味)为急救之剂。
余承此法,用于冠心病之气虚血瘀者往往可生良效,久久已成必用配偶之剂。
盖冠心病患者,多为年老气虚之体,而出现胸闷、胸痛、舌质瘀紫等症。用人参配偶苏木益气行瘀,双管齐下,乃为对证之治。如无人参,用太子参加大剂量亦可生效。
2.苏木配降香
苏木出自古苏方国,故亦名苏方木;降香主产于印度,均为晋唐以后南方进口药材。二者均为木类,色赤微有香气,能入血分,行气活血,祛瘀定痛。
今人研究得知降香含有黄檀素等成分,有抗血凝作用,能使冠脉血流量、心跳振幅显著增加。
因此,二者配偶合用,对冠心病、心血管疾病有一定疗效。对肝郁血滞、胃痛挟瘀,以及妇科血瘀气滞诸疾、亦有良效,不可忽之。
3.香附配郁金
香附性味辛香,能通十二经,行血中之气,为调气解郁之要药。然香附行气有余,而活血之力不足,必得郁金之性味辛香能活血祛瘀,行气开郁以为助,则作用更为显著。
盖香附行气以活血,郁金则活血以行气,二者合用,相辅相成,大能舒肝解郁,活血理气。
余常用于肝病、胃病、胁痛、心下痞痛、少腹疼痛,以及妇科血气诸病,均有良效。
4.乌药配白芍
李时珍曰:“乌药辛温香窜,能散诸气,故《惠民和剂局方》治中风中气诸证用乌药顺气散者,先疏其气,气顺则风散也。”由此可知,乌药辛温散气行气,为气郁结滞者必不可之品。
然辛温香窜,多用久用则易耗真气,必得白芍之苦平酸凉以制之,使其辛而不温,香而不窜,物尽其利。
且白芍能入血分,通顺血脉,平肝缓中,与乌药之走气分达到相辅相成之作用。
余常将二味同用治疗胁痛、胃脘疼痛,屡建良效,几为胃病必用之配偶良剂。
5.泽泻配泽兰
泽泻性味甘平,张元素谓其“入肾经,去阳水,养新水,利小便,消肿胀,渗泄止渴。”本品总以淡渗利水,专走气分以为功。
泽兰气香而温,李时珍谓其“专走血分,故能治水肿,消痈毒,破瘀血,消癥瘕,而为妇人要药”。可见《本经》谓泽兰能治“大腹水肿,身面四肢浮肿,骨节间水”者,主要是以血瘀停滞,阻碍气化而为水肿臌胀。
今以泽兰专入血分,化瘀以行水,配合泽泻之专入气分,渗湿以行水,二者一气一血,相辅相成,共奏化瘀行水之功。
余每于肝硬化之腹胀,或肾病综合征之腹胀而兼浮肿者,往往用泽泻配偶泽兰投服,收到良效。
6.防己配牛膝
防己辛苦大寒,善走下行,长于除湿通窍,通利二便,为治下焦湿热要药。
牛膝苦酸性平,为足厥阴、少阴之药,性亦善下行。《本经》谓其“主治寒湿痿痹,四肢拘挛,膝痛不可屈伸,五淋,堕胎”,不外取其下行通补肝肾,和脉络,强筋骨之功效。
因此,本品与防己配偶,大能清理下焦湿热,通利筋骨痹痛。凡一切下肢因湿热血瘀气滞而致之关节不利,拘挛痹痛等证,均为必用之品。
且由其二者性兼苦寒,善于下行,凡高血压所致之肝火上炎,头晕头痛目眩等症,每予重用,可收良效。
7.当归配茴香
当归辛甘而温,养血活血,为妇科要药,凡胎产经带门中多有用之。
茴香辛香而温,暖丹田,补命门,开胃调中。
余用二味配偶治疗下焦虚寒而引起之少腹疼痛,经带而见少腹隐痛,以及小肠疝气,久泻腹痛诸证,屡见良效。
茴香有大小之分,大茴如麦粒,小茴如粟米,亦名莳萝,性与大茴相仿,但不堪久用。八角茴香为茴香之另一种,今人称八角茴为大茴香者非也。
8.杏仁配桃仁
杏仁甘温,专入肺经气分,功能散寒治咳除喘。桃仁甘平,专走血分,功能活血祛瘀,泄热润燥。
故李杲云:“杏仁下喘,治气也;桃仁疗狂,治血也。”二者配用一气一血,相辅相成,合奏利气治血之功。
余每于肺经痰瘀阻滞之支气管扩张、肺部感染、大叶性肺炎、肺脓疡等证,取其二者兼用,达到气血两利之作用。且桃仁具有生发之气,祛瘀而能生新,为祛瘀中之良药,对肺经之血瘀气阻者可以常服而不为害。
9.瓜蒌配贝母
瓜蒌苦寒,功能润肺降火,治咳嗽,涤痰结,消痈肿疮毒。贝母亦苦甘微寒,润肺治咳,清热化痰,开郁散结,消痈肿疮毒之功效。
二者合用,相辅相成,对肺经痰瘀阻滞、咳唾黄痰脓痰、胸痞胸痛等症均有良效。
余每用于肺部感染、大叶性肺炎、支气管扩张、肺脓疡、以及冠心病之胸痹胸痛而见黄厚苔者,取其涤痰散结、清热开痞之功效。且二者具消痈解毒之作用,对一切热毒壅结者亦为必用之剂。
然瓜蒌用仁,必须打碎方能取效。贝母有川贝与大贝之分,功效大致相同。但化痰之功川贝较强,而大贝解毒之力较强,不可不知。
10.半夏配贝母
半夏味辛性温而有毒,贝母味辛平而无毒;半夏性燥而去湿痰,贝母性润而化燥痰;半夏入太阴脾经,燥湿化痰以止咳,贝母入太阴肺经,润燥化痰以止咳。
盖脾为生痰之源,肺为贮痰之器,二者一燥一润,治标治本,相反相成,共奏止咳化痰之功。
余于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等病之见咳嗽者,多予配偶合用,每收良效。
11.苍术配黄柏
苍术苦温,性辛香而燥烈;黄柏苦寒,行隆冬肃杀之令,而《丹溪心法》用之治下焦湿热之证,名为二妙散。
盖二药性味相反,正取其相反相成之作用,治一切湿热之证多能生效。
余数十年来,对湿热所致之关节痹痛之症,特别对急性风湿热合而为痹之证,用之多建良效。
在剂量方面,对急性关节红肿灼痛场合,苍术可达30克至50克、黄柏可达20克至30克,少则药力不到,疗效不显。此余数十年之经经验所得。
12.干姜配黄芩
干姜辛温,黄芩苦寒,性味虽然相反,但合用则有相反相成,辛开苦降之功,对中焦寒热错杂之证有良效。
二味炒炭存性,变为黑色,以血见黑则止,又为中焦止血圣剂。
凡吐血、便血、尿血、崩漏下血诸种血证,不论其寒热虚实,于处方中配用二味,均可收到止血之效。
13.黄连配干姜
黄连性味大苦大寒,干姜性味大辛大热,古方姜连散二味合用为方,正取其辛开苦降,相反相成,互相制约,达到寒因热用,热因寒用、君臣相佐、阴阳相济、有成功而无偏胜之害。
余尝于一切胃肠诸证,取二味君臣相济取得良效。若寒多热少者,则干姜用量加大,黄连用量极少以济之;若热多寒少者,则黄连剂量加大,干姜用量减少以济之,往往药后无不良反应,而疗效卓著。
14.黄芩配生姜
黄芩与黄连均属苦寒之剂,能泻诸火,然严格区分,黄连究以清中下焦之火为其所长,黄芩究以清中上二焦之火为其所长。
李时珍谓一味黄芩汤专清肺热,故肺热者多用之。本品清中有透,故凡上焦风热者亦用之,不似黄连之大苦大寒专事苦降者比,多用干姜之辛温而守者佐之。然黄芩究属苦寒之剂,必配以生姜之辛温散发以佐之。
余常于肺经风热,或胃病之应用黄芩苦寒者多与生姜配偶为用,清热而能宣透,苦寒而不伤胃。其间剂量之多少,运用之精妙,存乎其人。
15.丹皮配赤芍
丹皮气辛而香,味苦而凉,专入血分,辛香能行血中瘀滞,苦凉能清血中伏火。凡血瘀,血热者皆能治之。
然丹皮必得赤芍苦凉之助而功力更胜。盖赤芍亦入血分,功专清热凉血,活血祛瘀,与丹皮配用,正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余每于一切火热迫血妄行或时行热毒、风火相煽之斑疹等证以及皮肤科之风火搔痒诸证,二者兼用均有良效。
古语云:“欲将取之,必先予之”,“汝爱人,人恒爱之。”
赞美和欣赏都是一种积极的情绪,对于提高孩子情商水平有很重要的关系。
学会赞美和欣赏别人是一种潜在的激励自己的动力,更有助于自己的进步。
因为当我们赞扬别人的时候,这种榜样的力量也会带动我们继续努力,使我们表现得更好。
同时由于赞美和欣赏,也会让别人获得鼓励,引起别人对你的好感,更愿意和你在一起,形成一种无声的凝聚力。
“渴望得到欣赏,是人的本性。每个人都有值得欣赏的优点和特点,当你学会真诚地欣赏别人之日,就是你得到别人更多欣赏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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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赞美和欣赏别人是一种潜在的激励自己的动力,更有助于自己的进步。
因为当我们赞扬别人的时候,这种榜样的力量也会带动我们继续努力,使我们表现得更好。
同时由于赞美和欣赏,也会让别人获得鼓励,引起别人对你的好感,更愿意和你在一起,形成一种无声的凝聚力。
“渴望得到欣赏,是人的本性。每个人都有值得欣赏的优点和特点,当你学会真诚地欣赏别人之日,就是你得到别人更多欣赏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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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上热搜!情侣出租屋内遭中介“掀被子催租”
文章来源: 极目新闻 于 2022-06-26 19:16:22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不代表本人立场!
(被阅读 44929 次)A
6月22日,正与女友在出租屋内睡觉的重庆市民陈先生,遭遇了惊魂一幕。
陈先生称,当天,中介人员在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擅自闯入卧室,掀开自己及其女友的被子,要求他们搬离房间。期间,中介人员还殴打了自己,最后导致双方互殴。
26日,中介工作人员董某回应极目新闻称,当时屋内光线昏暗,自己没有发现床上还有陈先生的女友,他已经认识到了错误,但陈先生属于违约在先,他“被套路”,这件事情不能断章取义。
租客陈先生与中介发生冲突
据悉,双方因房屋退租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从而引发矛盾。6月23日,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陈先生和董某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租客称出租屋内遭中介掀被殴打
6月22日下午2时许,租住在重庆市江北区一小区的陈先生与女友正在家中睡觉,突然间,有4名中介人员以催缴房租为由,进入其卧室内。陈先生称,其中1人还在其女友没穿衣服的情况下,强行掀被子,还殴打自己。
极目新闻记者从陈先生提供的视频中看到,事发时屋内光线昏暗,屋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随后房门被打开。一名戴眼镜的男子朝屋内看了看,询问陈先生当天交不交房租,并称当天交不了房租,房子肯定住不了。陈先生以房租未到期为由予以反驳,并称自己不续租了。在听到陈先生不续租的回答后,那名戴眼镜的男子开始将陈先生房间内的鞋架扔到屋外,并上前暴力拉扯陈先生所盖的被子,这时,视频中传来一名女子的叫声,陈先生起身反抗却被戴眼镜的男子打倒后按倒在床上,随后视频画面一片漆黑,传来双方争执的声音。
中介人员董某扔陈先生物品
陈先生女友拍摄的另一段现场视频显示,穿着内裤的陈先生与戴眼镜的男子抱打在一起,随后陈先生被推倒在床上,期间,戴眼镜的男子让陈先生的女友把手机收起来。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视频中,还有其他三名男子进入到房间内,但当时并未动手。
事后,陈先生报警处理此事。极目新闻记者从警方出具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了解到,陈先生与戴眼镜的男子董某因房屋退租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董某首先用拳头击打陈先生头部三拳,后双方互相扭打。在此过程中,陈先生用拳头击打在董某身上数拳,并用嘴咬了董某左上臂,而董某则扯下了陈先生的一撮头发,导致陈先生左颞头皮血肿。
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6月23日,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陈先生和董某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双方冲突因房屋退租矛盾所致
6月26日,当事人陈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讲述了发生此次冲突的原委。
“我是今年4月18日和中介签的一年的租房合同,交了3个月的房租,还有1个月的押金,按理说应该是到7月18日,这一个季度的房租才算到期。可在本季度房租到期前一个月的6月19日,房屋管家就提出要缴纳下个季度的房费。”陈先生说,如果6月份不交下个季度的房租,中介方就要求自己提前一个月搬走,对此他不能接受。6月20日,双方因此事协商未果报警处理,但警方让私下解决。之后两天,就发生了中介闯入卧室的事情。
极目新闻记者从陈先生与中介签订的租房合同中看到,双方约定的租赁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1日,租金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陈先生应根据每期固定18号收租(每期提前一个月)的支付方式,分别于2022.04.18,2022.6.18,2022.9.18,2022.12.18,2023.3.18支付该房屋租金及每月周期费用。
租房合同细则
此外,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内租客应无需甲方通知,按时向指定账户汇入房租,如逾期3日未支付房租,则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租客应在甲方通知之日搬离此房,若未搬离则视为租客自动放弃屋内设施及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屋接纳新租户入住,租客所缴纳保证金和未住满房租不予退还。
对于上述合同规定,陈先生称,当时租房时比较匆忙,没有细看具体条款。但他认为,对方制定的合同属于不利于租客条款,合同的合理性存疑。此外,对方冲进房屋扔东西的行为不合法,这种暴力行径不能接受。
中介人员称被租客“套路”
“是他违约在先,我是被套路了。”26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了中介公司的员工董某。据董某称,早在冲突发生之前的6月20日,公司代表和陈先生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就房租到期缴纳一事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22号下午,我在房间门口敲门等待5分钟,他隔着屋门,对我进行了各种人格侮辱和言语辱骂,故意激怒我。”董某说,当他准备开门进屋时,发现门并没有上锁,门打开后,他并没有直接进屋,而是站在门口和陈先生理论,“他趁着屋内光线黑暗,故意挑逗,引诱我做出了过激行为,并偷偷地录像。”
对于董某所称的辱骂行为,陈先生则表示,对方每次敲门,自己都有作出回应,并未对其辱骂,也没有允许对方进入房间。
董某说,因为屋内黑暗,去摸门口灯的开关,没有找到,“我去拽被子时候,才发现床上还躺着一个女孩,而不是我知道床上有一个女孩才去拽被子的,这个时间前后顺序很重要。”董某说,陈先生看到他拽被子后,就立马扑过来,随后双方扭打在一起。
董某还表示,陈先生的头发掉了一撮,是因为当时陈先生扑上来后,使劲咬他的手臂,在受痛后自然反应就拽了陈先生的头发,虽然此事已经过去几天,但胳膊上的咬人牙痕依然可见。
租客陈先生医院检查报告
“在警察的协调下,我已答应退还陈先生的押金和房租,但遭到了陈先生的拒绝。他以录有视频,要对我和公司进行网暴,张口就是要索要5万元封口费,才会删视频。”董某称。
对此,陈先生表示,当时他是曾提过5万元的赔偿,不过目前还要看伤情的鉴定,觉得5万块钱太便宜他们了。
“我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冲动是魔鬼,打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但这件事情不能断章取义。”董某表示,此事警察已经处理完了,陈先生如有异议,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解决,另外他也会保留自己的诉讼权利。
律师:中介应采取合理方式清退
陈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他要求对方向自己当面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以及他和女友的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具体金额还没有确定。“现在我和女友暂住在宾馆,这件事情给她心理留下了巨大的阴影,就连外卖员敲门送外卖,都感到惧怕。”
26日,极目新闻记者也就此事联系了处理此事的辖区派出所,但未获回应。
对此,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依据陈先生和中介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陈先生有按时提前预付房租的义务,如陈先生逾期支付房租超过3日的,构成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的通知当日搬离房屋。因而,在陈先生逾期支付房租超过3天的情况下,中介方的确有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陈先生违约责任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针对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形双方可以自由约定,一般遵循‘有约从约’的原则。”柴律师解释,陈先生违约不想续租后,中介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清退,加上一个月的押金,便达到了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的目的。但清退需要通过单方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在中介没有进行必要的单方通知解除之前,即便陈先生违约,中介方也无权强行闯入房间对陈先生进行驱赶,只有在中介方尽到单方通知解除义务后,双方的租赁合同才正式解除,中介方才享有将陈先生“驱离”的权利,即便如此,中介在对陈先生进行“驱离”的时候,仍有义务保护当事人隐私,采取必要合理的方式,不可采取暴力手段,也必须要给陈先生预留合理必要的时间。
对于中介在收房前是否下达过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当事双方各执一词,陈先生称并未收到正式的通知,而中介方则表示曾让相关工作人员下达过通知。但截至极目新闻记者发稿,双方暂未提供支持各自观点的证据。
柴律师还提到,针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陈先生违约需要赔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此项约定为租赁合同常见条款,属于有效约定,但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必须以实际损失为准,一般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否则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下调违约金。
文章来源: 极目新闻 于 2022-06-26 19:16:22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不代表本人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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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正与女友在出租屋内睡觉的重庆市民陈先生,遭遇了惊魂一幕。
陈先生称,当天,中介人员在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擅自闯入卧室,掀开自己及其女友的被子,要求他们搬离房间。期间,中介人员还殴打了自己,最后导致双方互殴。
26日,中介工作人员董某回应极目新闻称,当时屋内光线昏暗,自己没有发现床上还有陈先生的女友,他已经认识到了错误,但陈先生属于违约在先,他“被套路”,这件事情不能断章取义。
租客陈先生与中介发生冲突
据悉,双方因房屋退租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从而引发矛盾。6月23日,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陈先生和董某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租客称出租屋内遭中介掀被殴打
6月22日下午2时许,租住在重庆市江北区一小区的陈先生与女友正在家中睡觉,突然间,有4名中介人员以催缴房租为由,进入其卧室内。陈先生称,其中1人还在其女友没穿衣服的情况下,强行掀被子,还殴打自己。
极目新闻记者从陈先生提供的视频中看到,事发时屋内光线昏暗,屋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随后房门被打开。一名戴眼镜的男子朝屋内看了看,询问陈先生当天交不交房租,并称当天交不了房租,房子肯定住不了。陈先生以房租未到期为由予以反驳,并称自己不续租了。在听到陈先生不续租的回答后,那名戴眼镜的男子开始将陈先生房间内的鞋架扔到屋外,并上前暴力拉扯陈先生所盖的被子,这时,视频中传来一名女子的叫声,陈先生起身反抗却被戴眼镜的男子打倒后按倒在床上,随后视频画面一片漆黑,传来双方争执的声音。
中介人员董某扔陈先生物品
陈先生女友拍摄的另一段现场视频显示,穿着内裤的陈先生与戴眼镜的男子抱打在一起,随后陈先生被推倒在床上,期间,戴眼镜的男子让陈先生的女友把手机收起来。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视频中,还有其他三名男子进入到房间内,但当时并未动手。
事后,陈先生报警处理此事。极目新闻记者从警方出具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了解到,陈先生与戴眼镜的男子董某因房屋退租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董某首先用拳头击打陈先生头部三拳,后双方互相扭打。在此过程中,陈先生用拳头击打在董某身上数拳,并用嘴咬了董某左上臂,而董某则扯下了陈先生的一撮头发,导致陈先生左颞头皮血肿。
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6月23日,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陈先生和董某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双方冲突因房屋退租矛盾所致
6月26日,当事人陈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讲述了发生此次冲突的原委。
“我是今年4月18日和中介签的一年的租房合同,交了3个月的房租,还有1个月的押金,按理说应该是到7月18日,这一个季度的房租才算到期。可在本季度房租到期前一个月的6月19日,房屋管家就提出要缴纳下个季度的房费。”陈先生说,如果6月份不交下个季度的房租,中介方就要求自己提前一个月搬走,对此他不能接受。6月20日,双方因此事协商未果报警处理,但警方让私下解决。之后两天,就发生了中介闯入卧室的事情。
极目新闻记者从陈先生与中介签订的租房合同中看到,双方约定的租赁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1日,租金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陈先生应根据每期固定18号收租(每期提前一个月)的支付方式,分别于2022.04.18,2022.6.18,2022.9.18,2022.12.18,2023.3.18支付该房屋租金及每月周期费用。
租房合同细则
此外,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内租客应无需甲方通知,按时向指定账户汇入房租,如逾期3日未支付房租,则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租客应在甲方通知之日搬离此房,若未搬离则视为租客自动放弃屋内设施及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屋接纳新租户入住,租客所缴纳保证金和未住满房租不予退还。
对于上述合同规定,陈先生称,当时租房时比较匆忙,没有细看具体条款。但他认为,对方制定的合同属于不利于租客条款,合同的合理性存疑。此外,对方冲进房屋扔东西的行为不合法,这种暴力行径不能接受。
中介人员称被租客“套路”
“是他违约在先,我是被套路了。”26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了中介公司的员工董某。据董某称,早在冲突发生之前的6月20日,公司代表和陈先生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就房租到期缴纳一事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22号下午,我在房间门口敲门等待5分钟,他隔着屋门,对我进行了各种人格侮辱和言语辱骂,故意激怒我。”董某说,当他准备开门进屋时,发现门并没有上锁,门打开后,他并没有直接进屋,而是站在门口和陈先生理论,“他趁着屋内光线黑暗,故意挑逗,引诱我做出了过激行为,并偷偷地录像。”
对于董某所称的辱骂行为,陈先生则表示,对方每次敲门,自己都有作出回应,并未对其辱骂,也没有允许对方进入房间。
董某说,因为屋内黑暗,去摸门口灯的开关,没有找到,“我去拽被子时候,才发现床上还躺着一个女孩,而不是我知道床上有一个女孩才去拽被子的,这个时间前后顺序很重要。”董某说,陈先生看到他拽被子后,就立马扑过来,随后双方扭打在一起。
董某还表示,陈先生的头发掉了一撮,是因为当时陈先生扑上来后,使劲咬他的手臂,在受痛后自然反应就拽了陈先生的头发,虽然此事已经过去几天,但胳膊上的咬人牙痕依然可见。
租客陈先生医院检查报告
“在警察的协调下,我已答应退还陈先生的押金和房租,但遭到了陈先生的拒绝。他以录有视频,要对我和公司进行网暴,张口就是要索要5万元封口费,才会删视频。”董某称。
对此,陈先生表示,当时他是曾提过5万元的赔偿,不过目前还要看伤情的鉴定,觉得5万块钱太便宜他们了。
“我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冲动是魔鬼,打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但这件事情不能断章取义。”董某表示,此事警察已经处理完了,陈先生如有异议,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解决,另外他也会保留自己的诉讼权利。
律师:中介应采取合理方式清退
陈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他要求对方向自己当面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以及他和女友的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具体金额还没有确定。“现在我和女友暂住在宾馆,这件事情给她心理留下了巨大的阴影,就连外卖员敲门送外卖,都感到惧怕。”
26日,极目新闻记者也就此事联系了处理此事的辖区派出所,但未获回应。
对此,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依据陈先生和中介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陈先生有按时提前预付房租的义务,如陈先生逾期支付房租超过3日的,构成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的通知当日搬离房屋。因而,在陈先生逾期支付房租超过3天的情况下,中介方的确有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陈先生违约责任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针对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形双方可以自由约定,一般遵循‘有约从约’的原则。”柴律师解释,陈先生违约不想续租后,中介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清退,加上一个月的押金,便达到了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的目的。但清退需要通过单方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在中介没有进行必要的单方通知解除之前,即便陈先生违约,中介方也无权强行闯入房间对陈先生进行驱赶,只有在中介方尽到单方通知解除义务后,双方的租赁合同才正式解除,中介方才享有将陈先生“驱离”的权利,即便如此,中介在对陈先生进行“驱离”的时候,仍有义务保护当事人隐私,采取必要合理的方式,不可采取暴力手段,也必须要给陈先生预留合理必要的时间。
对于中介在收房前是否下达过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当事双方各执一词,陈先生称并未收到正式的通知,而中介方则表示曾让相关工作人员下达过通知。但截至极目新闻记者发稿,双方暂未提供支持各自观点的证据。
柴律师还提到,针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陈先生违约需要赔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此项约定为租赁合同常见条款,属于有效约定,但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必须以实际损失为准,一般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否则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下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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