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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樵山人 师转帖《念奴娇》赤壁怀古
[宋] / 苏轼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
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注】①穿空:一作崩云。②樯橹:一作强虏。③人生:一作人间;尊:同樽。
————————————————————
【赏析】
作者 / 佚名
此词怀古抒情,写自己消磨壮心殆尽,转而以旷达之心关注历史和人生。上阕以描写赤壁矶风起浪涌的自然风景为主,意境开阔博大,感慨隐约深沉。起笔凌云健举,包举有力。将浩荡江流与千古人事并收笔下。
千古风流人物,既被大浪淘尽,则一己之微岂不可悲?然而苏轼却另有心得:既然千古风流人物也难免如此,那么一己之荣辱穷达,复何足悲叹!人类既如此殊途而同归,则汲汲于一时功名,不免过于迂腐了。
接下两句,切入怀古主题,专说三国赤壁之事。“人道是”三字,下得极有分寸。赤壁之战的故地,争议很大。一说在今湖北蒲圻县境内,已改为赤壁市。但今湖北省内,有四处地名同称赤壁者,另三处在黄冈、武昌、汉阳附近。苏轼所游是黄冈赤壁,他似乎也不敢肯定,所以用“人道是“三字,引出以下议论。
[作揖][作揖][作揖]
“乱石”以下五句,是写江水腾涌的壮观景象。其中“穿”、“拍”、“卷”等动词用得形象生动。“江山如画“是写景的总括之句。“一时多少豪杰“则又由景物过渡到人事。
苏轼重点要写的,是“三国周郎”,故下阕便全从周郎引发。换头五句写赤壁战争。与周瑜的谈笑论战相似,作者描写这么一场轰轰烈烈的战争,也是举重若轻,闲笔纷出。从起句的“千古风流人物”到”一时多少豪杰”,再到“遥想公瑾当年”,视线不断收束,最后聚焦定格在周瑜身上。然而写周瑜,却不写其大智大勇,只写其儒雅风流的气度。
不留意的人,容易把“羽扇纶巾”看作是诸葛亮的代称,因为诸葛亮的装束,素以羽扇纶巾著名。但在三国之时,这是儒将通常的装束。宋人也多以“羽扇”代指周瑜,如戴复古《赤壁》诗云:“千载周公瑾,如其在目前。英风挥羽扇,烈火破楼船。”
[作揖][作揖][作揖]
苏轼在这里极言周瑜之儒雅淡定,但感情是复杂的。“故国”两句,便由周郎转到自己。周瑜破曹之时,年方三十四岁,而苏轼写作此词时,年已四十七岁。孔子曾说:“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苏轼从周瑜的年轻有为,联想到自己坎坷不遇,故有“多情应笑我”之句,语似轻淡,意却沉郁。但苏轼毕竟是苏轼,他不是一介悲悲戚戚的寒儒,而是参破世间宠辱的智者。所以他在察觉到自己的悲哀后,不是像南唐李煜那样的沉溺苦海,自伤心志,而是把周瑜和自己,都放在整个江山历史之中进行观照。
在苏轼看来,当年潇洒从容、声名盖世的周瑜,现今又如何呢?不是也被大浪淘尽了吗。这样一比,苏轼便从悲哀中超脱了。“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和子由渑池怀旧》)。所以,苏轼在与周瑜作了一番比较后,虽然也看到了自己的政治功业,无法与周瑜媲美,但上升到整个人类的发展规律和普遍命运,双方其实也没有什么大的差别。有了这样深沉的思索,遂引出结句“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的感慨。
正如他在《西江月》词中所说的那样:“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消极悲观不是人生的真谛,超脱飞扬才是生命的壮歌。既然人间世事恍如一梦,何妨将尊酒洒在江心明月的倒影之中,脱却苦闷,从有限中玩味无限,让精神获得自由。其同期所作的《赤壁赋》,于此说得更为清晰明断:“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也。”这种超然远想的文字,宛然是《庄子·齐物论》思想的翻版。但庄子以此回避现实,苏轼则以此超越现实。
[作揖][作揖][作揖]
黄州数年,是苏轼思想发生转折的时期,也是他不断走向成熟和睿智的时期,他以此保全自己的岸然人格,也以此养护自己淳至的精神。这首《念奴娇》词,及其作于同一时期的数篇诗文,都为我们透示了其中的端倪。
此词自问世后,经历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誉之者,如胡仔《苕溪渔隐丛话》称其“语意高妙,真古今绝唱”。贬之者,如俞文豹《吹剑续录》所云:“东坡在玉堂,有幕士善讴。因问:‘我词比柳七何如?’对曰:'柳郎中词,只好合十七八女孩儿,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西大汉,执铁板,唱'大江东去'。公为之绝倒。“幕士的言论,表面上是从演唱风格上,区分了柳、苏二家词风的不同,但暗含有对苏词悖离传统词风的揶揄。清代更有人认为此词“平仄句调都不合格“(丁绍仪《听秋声馆词话》),朱彝尊《词综》并详加辩证,亦可谓吹毛求疵者。
[作揖][作揖][作揖]
《念奴娇》是苏轼贬官黄州后的作品。苏轼21岁中进士,30岁以前,绝大部分时间过着书房生活,仕途坎坷,随着北宋政治风浪,几上几下。43岁(元丰二年)时因作诗讽刺新法,被捕下狱,出狱后,贬官为黄州团练副使。这是个闲职,他在旧城营地辟畦耕种,游历访古,政治上失意,滋长了他逃避现实和怀才不遇的思想情绪,但由于他豁达的胸怀,在祖国雄伟的江山和历史风云人物的激发下,借景抒情,写下了一系列脍炙人口的名篇,此词为其代表。
《念奴娇》词分上下两阕。上阕咏赤壁,下阕怀周瑜,并怀古伤己,以自身感慨作结。作者吊古伤怀,想古代豪杰,借古传颂之英雄业绩,思自己历遭之挫折。不能建功立业,壮志难酬,词作抒发了他内心忧愤的情怀。
上阕咏赤壁,着重写景,为描写人物作烘托。前三句,不仅写出了大江的气势,而且把千古英雄人物都概括进来,表达了对英雄的向往之情。假借“人道是”以引出所咏的人物。“乱”“穿”“惊”“拍”“卷”等词语的运用,精妙独到地勾画了古战场的险要形势,写出了它的雄奇壮丽景象,从而为下片所追怀的赤壁大战中的英雄人物渲染了环境气氛。
[作揖][作揖][作揖]
下阕着重写人,借对周瑜的仰慕,抒发自己功业无成的感慨。写“小乔”在于烘托周瑜才华横溢、意气风发,突出人物的风姿,中间描写周瑜的战功,意在反衬自己的年老无为。“多情”后几句,虽表达了伤感之情,但这种感情其实正是词人不甘沉沦,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表现,仍不失英雄豪迈本色。用豪壮的情调,书写胸中块垒。
诗人是个旷达之人,尽管政治上失意,却从未对生活失去信心。这首词,就是他这种复杂心情的集中反映。词中虽然书写失意,然而格调是豪壮的,跟失意文人的同主题作品显然不同。词作中的豪壮情调,首先表现在对赤壁景物的描写上。长江的非凡气象,古战场的险要形势,都给人以豪壮之感。周瑜的英姿与功业无不让人艳羡。
@乐樵山人 师转帖《念奴娇》赤壁怀古
[宋] / 苏轼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
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注】①穿空:一作崩云。②樯橹:一作强虏。③人生:一作人间;尊:同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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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作者 / 佚名
此词怀古抒情,写自己消磨壮心殆尽,转而以旷达之心关注历史和人生。上阕以描写赤壁矶风起浪涌的自然风景为主,意境开阔博大,感慨隐约深沉。起笔凌云健举,包举有力。将浩荡江流与千古人事并收笔下。
千古风流人物,既被大浪淘尽,则一己之微岂不可悲?然而苏轼却另有心得:既然千古风流人物也难免如此,那么一己之荣辱穷达,复何足悲叹!人类既如此殊途而同归,则汲汲于一时功名,不免过于迂腐了。
接下两句,切入怀古主题,专说三国赤壁之事。“人道是”三字,下得极有分寸。赤壁之战的故地,争议很大。一说在今湖北蒲圻县境内,已改为赤壁市。但今湖北省内,有四处地名同称赤壁者,另三处在黄冈、武昌、汉阳附近。苏轼所游是黄冈赤壁,他似乎也不敢肯定,所以用“人道是“三字,引出以下议论。
[作揖][作揖][作揖]
“乱石”以下五句,是写江水腾涌的壮观景象。其中“穿”、“拍”、“卷”等动词用得形象生动。“江山如画“是写景的总括之句。“一时多少豪杰“则又由景物过渡到人事。
苏轼重点要写的,是“三国周郎”,故下阕便全从周郎引发。换头五句写赤壁战争。与周瑜的谈笑论战相似,作者描写这么一场轰轰烈烈的战争,也是举重若轻,闲笔纷出。从起句的“千古风流人物”到”一时多少豪杰”,再到“遥想公瑾当年”,视线不断收束,最后聚焦定格在周瑜身上。然而写周瑜,却不写其大智大勇,只写其儒雅风流的气度。
不留意的人,容易把“羽扇纶巾”看作是诸葛亮的代称,因为诸葛亮的装束,素以羽扇纶巾著名。但在三国之时,这是儒将通常的装束。宋人也多以“羽扇”代指周瑜,如戴复古《赤壁》诗云:“千载周公瑾,如其在目前。英风挥羽扇,烈火破楼船。”
[作揖][作揖][作揖]
苏轼在这里极言周瑜之儒雅淡定,但感情是复杂的。“故国”两句,便由周郎转到自己。周瑜破曹之时,年方三十四岁,而苏轼写作此词时,年已四十七岁。孔子曾说:“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苏轼从周瑜的年轻有为,联想到自己坎坷不遇,故有“多情应笑我”之句,语似轻淡,意却沉郁。但苏轼毕竟是苏轼,他不是一介悲悲戚戚的寒儒,而是参破世间宠辱的智者。所以他在察觉到自己的悲哀后,不是像南唐李煜那样的沉溺苦海,自伤心志,而是把周瑜和自己,都放在整个江山历史之中进行观照。
在苏轼看来,当年潇洒从容、声名盖世的周瑜,现今又如何呢?不是也被大浪淘尽了吗。这样一比,苏轼便从悲哀中超脱了。“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和子由渑池怀旧》)。所以,苏轼在与周瑜作了一番比较后,虽然也看到了自己的政治功业,无法与周瑜媲美,但上升到整个人类的发展规律和普遍命运,双方其实也没有什么大的差别。有了这样深沉的思索,遂引出结句“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的感慨。
正如他在《西江月》词中所说的那样:“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消极悲观不是人生的真谛,超脱飞扬才是生命的壮歌。既然人间世事恍如一梦,何妨将尊酒洒在江心明月的倒影之中,脱却苦闷,从有限中玩味无限,让精神获得自由。其同期所作的《赤壁赋》,于此说得更为清晰明断:“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也。”这种超然远想的文字,宛然是《庄子·齐物论》思想的翻版。但庄子以此回避现实,苏轼则以此超越现实。
[作揖][作揖][作揖]
黄州数年,是苏轼思想发生转折的时期,也是他不断走向成熟和睿智的时期,他以此保全自己的岸然人格,也以此养护自己淳至的精神。这首《念奴娇》词,及其作于同一时期的数篇诗文,都为我们透示了其中的端倪。
此词自问世后,经历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誉之者,如胡仔《苕溪渔隐丛话》称其“语意高妙,真古今绝唱”。贬之者,如俞文豹《吹剑续录》所云:“东坡在玉堂,有幕士善讴。因问:‘我词比柳七何如?’对曰:'柳郎中词,只好合十七八女孩儿,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西大汉,执铁板,唱'大江东去'。公为之绝倒。“幕士的言论,表面上是从演唱风格上,区分了柳、苏二家词风的不同,但暗含有对苏词悖离传统词风的揶揄。清代更有人认为此词“平仄句调都不合格“(丁绍仪《听秋声馆词话》),朱彝尊《词综》并详加辩证,亦可谓吹毛求疵者。
[作揖][作揖][作揖]
《念奴娇》是苏轼贬官黄州后的作品。苏轼21岁中进士,30岁以前,绝大部分时间过着书房生活,仕途坎坷,随着北宋政治风浪,几上几下。43岁(元丰二年)时因作诗讽刺新法,被捕下狱,出狱后,贬官为黄州团练副使。这是个闲职,他在旧城营地辟畦耕种,游历访古,政治上失意,滋长了他逃避现实和怀才不遇的思想情绪,但由于他豁达的胸怀,在祖国雄伟的江山和历史风云人物的激发下,借景抒情,写下了一系列脍炙人口的名篇,此词为其代表。
《念奴娇》词分上下两阕。上阕咏赤壁,下阕怀周瑜,并怀古伤己,以自身感慨作结。作者吊古伤怀,想古代豪杰,借古传颂之英雄业绩,思自己历遭之挫折。不能建功立业,壮志难酬,词作抒发了他内心忧愤的情怀。
上阕咏赤壁,着重写景,为描写人物作烘托。前三句,不仅写出了大江的气势,而且把千古英雄人物都概括进来,表达了对英雄的向往之情。假借“人道是”以引出所咏的人物。“乱”“穿”“惊”“拍”“卷”等词语的运用,精妙独到地勾画了古战场的险要形势,写出了它的雄奇壮丽景象,从而为下片所追怀的赤壁大战中的英雄人物渲染了环境气氛。
[作揖][作揖][作揖]
下阕着重写人,借对周瑜的仰慕,抒发自己功业无成的感慨。写“小乔”在于烘托周瑜才华横溢、意气风发,突出人物的风姿,中间描写周瑜的战功,意在反衬自己的年老无为。“多情”后几句,虽表达了伤感之情,但这种感情其实正是词人不甘沉沦,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表现,仍不失英雄豪迈本色。用豪壮的情调,书写胸中块垒。
诗人是个旷达之人,尽管政治上失意,却从未对生活失去信心。这首词,就是他这种复杂心情的集中反映。词中虽然书写失意,然而格调是豪壮的,跟失意文人的同主题作品显然不同。词作中的豪壮情调,首先表现在对赤壁景物的描写上。长江的非凡气象,古战场的险要形势,都给人以豪壮之感。周瑜的英姿与功业无不让人艳羡。
幸福的婚姻,需要共同成长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问题:怎么样才能让婚姻一直幸福?
一个高赞的回答是:
“让自己一直成长,一直有价值,这样才能有更好的心态和视角去解读幸福婚姻。”
世上没有永久的婚姻,只有共同成长的夫妻。
这和书中的一句话不谋而合:
“你自己不够优秀,极大可能会在一段又一段的感情里撞得头破血流。
只有让自己成长起来,才能真正收获好的感情。”
好的婚姻是,你很好,我也不差。
电视剧《我们的婚姻》中,盛江川和沈慧星是剧中最让人羡慕的一对夫妻。
他们俩都是金融界的高材生,不仅颜值高,还有能力。
后来沈慧星意外怀孕,为了能让丈夫全心工作,她放弃了事业,尽职尽责地做起了全职妈妈。
日子久了,丈夫盛江川竟然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有意无意地打压沈慧星。
一旦要依靠别人,就有了弱点。
沈慧星决定重返职场,以出众的工作能力在职场中拼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
两人如今又是棋逢对手,曾经的感情裂痕也慢慢地恢复。
我们总是无意识地对婚姻赋予了太过沉重的期待,仿佛无论怎么样,夫妻都该不离不弃。
其实真正的爱并不是相濡以沫,而是携手共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问题:怎么样才能让婚姻一直幸福?
一个高赞的回答是:
“让自己一直成长,一直有价值,这样才能有更好的心态和视角去解读幸福婚姻。”
世上没有永久的婚姻,只有共同成长的夫妻。
这和书中的一句话不谋而合:
“你自己不够优秀,极大可能会在一段又一段的感情里撞得头破血流。
只有让自己成长起来,才能真正收获好的感情。”
好的婚姻是,你很好,我也不差。
电视剧《我们的婚姻》中,盛江川和沈慧星是剧中最让人羡慕的一对夫妻。
他们俩都是金融界的高材生,不仅颜值高,还有能力。
后来沈慧星意外怀孕,为了能让丈夫全心工作,她放弃了事业,尽职尽责地做起了全职妈妈。
日子久了,丈夫盛江川竟然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有意无意地打压沈慧星。
一旦要依靠别人,就有了弱点。
沈慧星决定重返职场,以出众的工作能力在职场中拼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
两人如今又是棋逢对手,曾经的感情裂痕也慢慢地恢复。
我们总是无意识地对婚姻赋予了太过沉重的期待,仿佛无论怎么样,夫妻都该不离不弃。
其实真正的爱并不是相濡以沫,而是携手共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大小,都必须有自身的规定去遵循。而法律的设立,正是用来给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划一个界限,用来规范人们行为的。这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繁荣稳定,人们和谐相处的制度底线。自然,违背法律规定者,也得受到相应的惩罚。哪怕看起来就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比如说砍伐树木......
哦!
案例分享:一、2020年2月份的一天上午,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某小区物业接到业主举报,小区里正有人在砍树。物业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可惜还是晚了一步,五棵原本枝繁叶茂的大树已经被砍倒。物业无奈报警处理,查明,树是该小区一楼住户董某砍的。董某称这几棵树又高又大,四季常青,遮光落叶。
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因为跟物业反馈无果,所以只好自己使用工具砍掉。事后已经补种上了几棵比较矮的树种,只是有些没有成活,自己的小区自己做主。他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错,但物业向淮安市淮安区园林管理处报备后,勘察确定五棵树估价3700元。随即,物业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董某照价赔偿。法院经审理,判决董某支付物业赔偿款3700元。
二、2012年,湖南永州男子周某跟广东某老板约定以三万元一株价格回收,种下了八棵香樟树。谁知眼看着树长大了,广东老板却不见了踪影,周某只好放任树长到了脸盆大一棵。2022年2月份,望着种在自家门前的八棵香樟树,周某感觉有点遮挡屋内视线。跟妻子商量把树砍了,做成砧板去市场上卖,结果刚砍了一棵就被有矛盾的周某平举报了。
周某认为这是自己种的树,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想怎么处理那是自己的事。一开始没当回事,然而很快,林业局便下发了处罚通知书。要求周某在十个工作日内上交罚款8万元,周某数次拒不执行,随后林业局联合公安部门上门催缴。因周某拒不执行,并顽固抵抗,公安机关对其依法执行拘役。
那么如上述两起案件砍伐自己家门口的树,甚至是自己亲手种下的树,究竟违不违法?
法理分析:树木都受国家保护,如果现实社会中发生了乱砍乱伐现象,是属于违法行为的。根据《森林法》有关规定,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方式而任意采伐自己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都属于违法。
而砍伐10立方米或20立方米或幼树500株至1000株,便属于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即使滥伐自己所有的林木的,也可能成立本罪,因为属于个人所有的林木也是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除非滥伐的是自己所有的枯死、病死林木的,才不会以犯罪论处。所以像上述案件中,哪怕周某所砍下的是自己所种植的树木,依然可能构成违法。如果他所砍伐的是自家门前的一棵普通树木,可以不予追究责任,一则房前树木二则数量不大。
《森林法》还有这样一条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周某虽然是无证砍伐,但他的情况显然属于这一种,不过问题在于他所砍伐的树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并且直径较大,那么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这可是珍贵树木。对国家保护的珍贵树木,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采伐和采集。
即使是对自家山林中大型古香樟树移栽、砍伐和转卖,都必须申请获批后才可进行,所以最终认定周某的行为构成违法。至于罚款高达8万元,物价局鉴定他砍的那棵香樟价值在两万元,处以四倍罚款已经是最低处罚了。农村树木管理都如此严格,何况是城市树木,《城市绿化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民法典》:小区公共区域内的绿化树木,归全体业主共有,而不是属于某一业主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砍伐。如果需要砍伐或移植,也应当征求全体业主的同意,并向本区园林绿化部门进行申报。
私自砍伐属于自己的树木都属于违法,何况董某所砍的还不是他的个人财产,无论怎么看都属于违法行为。因而法院判赔3700元合情合理,值得一提的是,砍伐城市树木造成损失的不仅应当负赔偿责任,还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总而言之,砍伐树木必须先【办理采伐许可证】才能砍伐,砍伐名贵树种更是要慎之又慎。
哦!
案例分享:一、2020年2月份的一天上午,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某小区物业接到业主举报,小区里正有人在砍树。物业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可惜还是晚了一步,五棵原本枝繁叶茂的大树已经被砍倒。物业无奈报警处理,查明,树是该小区一楼住户董某砍的。董某称这几棵树又高又大,四季常青,遮光落叶。
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因为跟物业反馈无果,所以只好自己使用工具砍掉。事后已经补种上了几棵比较矮的树种,只是有些没有成活,自己的小区自己做主。他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错,但物业向淮安市淮安区园林管理处报备后,勘察确定五棵树估价3700元。随即,物业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董某照价赔偿。法院经审理,判决董某支付物业赔偿款3700元。
二、2012年,湖南永州男子周某跟广东某老板约定以三万元一株价格回收,种下了八棵香樟树。谁知眼看着树长大了,广东老板却不见了踪影,周某只好放任树长到了脸盆大一棵。2022年2月份,望着种在自家门前的八棵香樟树,周某感觉有点遮挡屋内视线。跟妻子商量把树砍了,做成砧板去市场上卖,结果刚砍了一棵就被有矛盾的周某平举报了。
周某认为这是自己种的树,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想怎么处理那是自己的事。一开始没当回事,然而很快,林业局便下发了处罚通知书。要求周某在十个工作日内上交罚款8万元,周某数次拒不执行,随后林业局联合公安部门上门催缴。因周某拒不执行,并顽固抵抗,公安机关对其依法执行拘役。
那么如上述两起案件砍伐自己家门口的树,甚至是自己亲手种下的树,究竟违不违法?
法理分析:树木都受国家保护,如果现实社会中发生了乱砍乱伐现象,是属于违法行为的。根据《森林法》有关规定,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方式而任意采伐自己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都属于违法。
而砍伐10立方米或20立方米或幼树500株至1000株,便属于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即使滥伐自己所有的林木的,也可能成立本罪,因为属于个人所有的林木也是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除非滥伐的是自己所有的枯死、病死林木的,才不会以犯罪论处。所以像上述案件中,哪怕周某所砍下的是自己所种植的树木,依然可能构成违法。如果他所砍伐的是自家门前的一棵普通树木,可以不予追究责任,一则房前树木二则数量不大。
《森林法》还有这样一条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周某虽然是无证砍伐,但他的情况显然属于这一种,不过问题在于他所砍伐的树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并且直径较大,那么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这可是珍贵树木。对国家保护的珍贵树木,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采伐和采集。
即使是对自家山林中大型古香樟树移栽、砍伐和转卖,都必须申请获批后才可进行,所以最终认定周某的行为构成违法。至于罚款高达8万元,物价局鉴定他砍的那棵香樟价值在两万元,处以四倍罚款已经是最低处罚了。农村树木管理都如此严格,何况是城市树木,《城市绿化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民法典》:小区公共区域内的绿化树木,归全体业主共有,而不是属于某一业主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砍伐。如果需要砍伐或移植,也应当征求全体业主的同意,并向本区园林绿化部门进行申报。
私自砍伐属于自己的树木都属于违法,何况董某所砍的还不是他的个人财产,无论怎么看都属于违法行为。因而法院判赔3700元合情合理,值得一提的是,砍伐城市树木造成损失的不仅应当负赔偿责任,还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总而言之,砍伐树木必须先【办理采伐许可证】才能砍伐,砍伐名贵树种更是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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