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5万元买入农业银行股票,分红一年能分多少钱?这个问题我最专业,以下是我给你的分析~
农业银行前一段股价2.93元,用5万元买入17064股,农业银行2020年分红为每股0.1851元,每年可以分红金额为3158元。
如果你你想长期持有农业银行的股票,可以采用分批逐步买入的方法,每月用工资逢低买入1000股,每年可以增持12000股,长期持有下去,十年也可以增加12万股,农业银行分红比较稳定,你每年拿到的分红都会增加,长期一往的坚持,你终于有一天会看到你的坚持,必定会给你带来合理的回报,因为复利的力量是无穷的,你每年用分红的钱在买入,你的股份会越来越多,收益也会水涨船高。
当然你也可以适当地高抛低吸,当股价分红收益率高于6%时买入,股价分红低于收益率4%选择卖出,长此以往,你的持股成本会逐步下降,最后把本金全部收回,股价持股成本为0元,你不用在为股价上涨和下跌心里出现上下波动,而是直接等着农行给你分红就可以了。
总结:分批买入,长期持有,做时间的朋友,让复利的成果无限放大,你只要开开心心地做好你的股东,等待着分红就可以了,如果你成功的那一天,生活更加的快乐美好!
农业银行前一段股价2.93元,用5万元买入17064股,农业银行2020年分红为每股0.1851元,每年可以分红金额为3158元。
如果你你想长期持有农业银行的股票,可以采用分批逐步买入的方法,每月用工资逢低买入1000股,每年可以增持12000股,长期持有下去,十年也可以增加12万股,农业银行分红比较稳定,你每年拿到的分红都会增加,长期一往的坚持,你终于有一天会看到你的坚持,必定会给你带来合理的回报,因为复利的力量是无穷的,你每年用分红的钱在买入,你的股份会越来越多,收益也会水涨船高。
当然你也可以适当地高抛低吸,当股价分红收益率高于6%时买入,股价分红低于收益率4%选择卖出,长此以往,你的持股成本会逐步下降,最后把本金全部收回,股价持股成本为0元,你不用在为股价上涨和下跌心里出现上下波动,而是直接等着农行给你分红就可以了。
总结:分批买入,长期持有,做时间的朋友,让复利的成果无限放大,你只要开开心心地做好你的股东,等待着分红就可以了,如果你成功的那一天,生活更加的快乐美好!
今天,姐姐分班考7点30到11点50。趁着空隙回了趟奶奶家。人可能也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人的秉性也很难随着时代的变迁而转变。这次真的瘦了好多,她总是念叨着怕见不上最后一面,觉得自己时日无多。说是没钱花,又说让帮着去银行存钱,问她干嘛用,说是离开后可以用。唉!真是想太多。说是吃不下也睡不好,其实是她的心结打不开。我懂,但也无法感同身受。。。人不就应该该吃吃该喝喝,该笑笑该哭哭!什么都没带就哭着来了,最后什么也没带听着哭声走了。还有什么呢? https://t.cn/R2WxOpT
贷款银行也是受害者
关于断贷的责任问题,几个网友在我的博下面吵得不可开交,我给大家梳理一下:
1、最大的问题在于法律或法规的确允许开发商使用预付款,就给了开发商和监管机构、监管银行操作与寻租的空间,出了问题互相推诿,没有责任人。
若制度规定过户之前预售款一分钱都不能用,这样的事就绝不会发生。这就是为了鼓励开发商买地养活地方财政,为了用房地产拉动GDP在政策上倾斜房地产企业,为其开绿灯留下的制度隐患。
2、购房贷款在房产建成之前就打到开发商所谓的“监管账户”里,并记到购房者头上,没拿到房产就开始还贷款,这样的制度设计是为了帮助开发商获取开发资金,帮助银行及早获取贷款利息,且把全部责任和风险都转嫁到购房者头上。
显然,制度设计一开始就旨在设计韭菜。
3、监管预售款资金的银行与给购房者提供贷款的银行不是同一家银行,理论上断贷并没有处罚到失职的监管银行,对贷款银行是不公平的,这使得贷款银行也成为受害者。贷款银行对断贷者处以征信惩罚,是有法律依据的。
4、然而,贷款银行是制度设计的受益者,提前收到了利息还不承担烂尾带来的损失,情理上说不过去。遇到这种人神共愤的事,贷款银行也应该协助贷款人处理目前的问题,寻求一些政策上的支持。不能撂挑子认为自己完全无责任就要惩罚断贷人。
5、根源在于ZF制度设计完全不合理。出了这么大的问题,ZF绝不能坐视不管,一是应该找出责任人,由责任人来承担大部分责任;二是ZF协调资金解决部分问题;三是政策上不应处罚断贷者,直到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后,断贷者应该继续还贷。
现在是看ZF的智慧与决心的时候了。
不过实话实说,这比P2P行业暴雷好多了。毕竟还有些资产可以拍卖,或者有人能够接盘换一部分资金偿付购房者,或者找个软柿子赔一些钱堵悠悠之口。
而P2P,几十亿几百亿的暴雷,那是多少人的身家性命!最后不过抓一堆人当替罪羊判刑,按金融诈骗结案了事,投资人最后一分钱都拿不回来,对天长哭又能如何呢?
#谨防烂尾楼盘停供风险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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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大的问题在于法律或法规的确允许开发商使用预付款,就给了开发商和监管机构、监管银行操作与寻租的空间,出了问题互相推诿,没有责任人。
若制度规定过户之前预售款一分钱都不能用,这样的事就绝不会发生。这就是为了鼓励开发商买地养活地方财政,为了用房地产拉动GDP在政策上倾斜房地产企业,为其开绿灯留下的制度隐患。
2、购房贷款在房产建成之前就打到开发商所谓的“监管账户”里,并记到购房者头上,没拿到房产就开始还贷款,这样的制度设计是为了帮助开发商获取开发资金,帮助银行及早获取贷款利息,且把全部责任和风险都转嫁到购房者头上。
显然,制度设计一开始就旨在设计韭菜。
3、监管预售款资金的银行与给购房者提供贷款的银行不是同一家银行,理论上断贷并没有处罚到失职的监管银行,对贷款银行是不公平的,这使得贷款银行也成为受害者。贷款银行对断贷者处以征信惩罚,是有法律依据的。
4、然而,贷款银行是制度设计的受益者,提前收到了利息还不承担烂尾带来的损失,情理上说不过去。遇到这种人神共愤的事,贷款银行也应该协助贷款人处理目前的问题,寻求一些政策上的支持。不能撂挑子认为自己完全无责任就要惩罚断贷人。
5、根源在于ZF制度设计完全不合理。出了这么大的问题,ZF绝不能坐视不管,一是应该找出责任人,由责任人来承担大部分责任;二是ZF协调资金解决部分问题;三是政策上不应处罚断贷者,直到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后,断贷者应该继续还贷。
现在是看ZF的智慧与决心的时候了。
不过实话实说,这比P2P行业暴雷好多了。毕竟还有些资产可以拍卖,或者有人能够接盘换一部分资金偿付购房者,或者找个软柿子赔一些钱堵悠悠之口。
而P2P,几十亿几百亿的暴雷,那是多少人的身家性命!最后不过抓一堆人当替罪羊判刑,按金融诈骗结案了事,投资人最后一分钱都拿不回来,对天长哭又能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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