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潘巧英,浙江省湖州人士。此文章配以湖州市工商局调取的材料用来解读湖州丝厂、湖州丝绸实业公司、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湖州市丝绸总公司、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国有经济是如何一步步变成私股经济。这些公司和湖州市以及浙江省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内幕,从而也可以印证为什么国企转制时会有那么多的职工被除名工龄作废,并且不通知本人,到了退休时要以退休年份的价格补缴工龄。
下面将一一阐述:
1.湖州丝厂,性质为国有经济,法定代表人郑健雄,于1999年3月8日因为企业结构调整注销,企业人员、设备、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由湖州市丝绸总公司承担,抄报市府办、经委。从这一刻起,湖州丝厂这个主体也就不存在了。但是,湖州丝厂在1999年4月15日与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共同出资50万元成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湖州丝厂出资35万元,占70%份额,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出资15万占30%,当天湖州丝厂还作为出票人向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临时账户缴存了35万元。此外还申请了湖州会计师事务所注册验资,投资明细表货币单位:元,湖州丝厂出资350元,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出资150元,合计500元,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许孝禄审验盖章,就这样的低级错误我想一个注册会计师是绝对不可能犯的,原因只能是许孝禄在他人授意指使的情况下做出这样一份明细表,用土话来说就是打混账。原本在1999年3月9日起就不复存在的主体湖州丝厂居然还能投资,还能向银行出票,是银行审核不严格?湖州市府办、经委以及工商局也都是睁眼瞎吗?显然这就是一个局,参与的人员及部门还非常多。
2.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锦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却是施金华,于1999年5月5日成立。1999年3月22日在公司还没成立的情况下,就确立了董事长、经理、董事、监事等人员名单。1999年5月17日,由已经不存在的湖州丝厂以及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发起股东会申请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开业暂不刊登公告?此外,通过湖州市工商局申请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中规定注册资本少于60万元的不得以此名称注册,上述2家公司出资50万元,不还是照样注册成立了大利新?这样牛头不对马嘴的工商材料又是怎么通过审验的?原因我想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法人投资情况为湖州丝绸实业公司、浙江湖州丝绸集团丝达服装厂。那么占了70%份额的湖州丝厂又去了哪里?湖州丝厂坐落在湖州田盛街21号,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地址原封不动坐落湖州田盛街21号,法人投资情况中湖州丝厂不见踪影。我想真相已经够明显了,通过所谓的企业结构调整将湖州丝厂注销其实就是改名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2家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大利新不过就是个幌子,从而也就印证了上述湖州丝厂工商材料、验资报告以及银行进账单为什么都是一团乱麻一般,但是照样审验通过了。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自此接盘了湖州丝厂的所有国有资产,变成了私股经济。其实,早在解放前就叫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当时的老工人现在都健在,湖州丝厂是后来改的名字,为了达到侵占国有资产的目的,酝酿一出又一出的戏码,又改回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的名字,何来的重新注册一个大利新公司?
3.湖州市丝绸总公司,国有企业性质,也就是上述接盘了湖州丝厂债权债务的单位,有着2份截然不同的工商登记材料:一份法定代表人杨京州,成立日期1994年3月15日,经营范围蚕茧、桑蚕丝,纺织品、纺织原料。另一份法定代表人孙觉民,成立日期1998年1月28日,经营范围毛纱、服装、农业机械、五金交电、煤炭、工艺品、纺织及机械技术的咨询等等。这两份工商材料是两家公司吗?是的话,相同的公司名称又是如何注册通过的?
4.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8日,有着2个法定代表人分别是孙觉民和曾国兴。该公司于1999年3月17日出了一份文件,内容恰恰是批复同意湖州丝厂、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共同设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抄报市经委。工商局、国税局。此外还作为湖州丝厂的主管部门于1999年3月9日同意注销湖州丝厂,债权债务由湖州丝绸总公司承担。自己都还没成立的情况下是如何做到上述有关事项的。光想着如何通过国企转制的空子一步步侵占国有资产,造假也请动动脑子?
5.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1日。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因为未年检被吊销其实也就是一个幌子,自此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就接盘了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的资产,湖州田盛街21号的地块就建造了现在的紫云花园,以前湖州丝厂以及大利新的一些厂长、科长等等都跑去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等等职位轮流坐,人事调动频繁,可想而知从中各自都分到了一杯羹。
6.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19日因为没有在2003年4月30日前参加2002年度的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报浙江省工商局。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3日因为没有在2004年4月30日前参加2003年度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报浙江省工商局。这两家有着密切联系的公司因为同样的理由被吊销,绝非偶然吧。此外,工商年检情况显示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的年检就未参加,还要拖到其因为没有参加2003年度的年检才被吊销吗?上述几家公司最终演变成了现如今的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正是因为有湖州市府办、经委、工商局、国税局以及浙江省工商局的参与,如此荒唐的工商转制材料都能通过审验,而作为交换条件无非是在国企转制中分一杯羹,其他还能有什么正当理由如此庇护?这还不够,还要将大批的职工除名,工龄作废处理,并且不通知本人,到了退休时要以退休年份的价格补缴工龄。一家公司一天当中就有数十名职工被除名,难道真有那么多职工违反厂规厂纪而且还巧合到同一天被除名?还是那句话,造假也不动动脑子。表象确实是企业对职工做出了除名处理,但是在1992年9月才启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分为企业缴纳部分以及个人部分,而在这之前的工龄称为视作工龄,企业并没有负担什么实际成本,启动全员养老保险制度后企业每月每个职工缴费也不过几元钱。视作工龄计算到职工退休前的总工龄年限中,势必影响到退休金的多少,退休金又是每月由政府的社保机构支付,所以将职工除名工龄作废的动机以及受益者全都指向市政府及社保机构。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发现自己被除名,放弃补缴作废工龄的养老金就会低并且影响今后养老金的增长幅度,因为每年是按上年基数的百分比增长的,如果愿意补缴,所补缴的金额也够发放3-5年养老金了,无论如何政府社保机构只赚不赔。企业盖上公章与政府一同参与将大批职工除名,其中的交换条件也就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我所说的一团乱麻的工商材料以及转制过程视而不见甚至是有意包庇。这就是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内幕交易,而大批被除名作废了工龄的工人达到退休年龄时,每个人要补缴几万甚至十几万元,刚好填充1999年以后国企改制贪官连同奸商侵吞国企的窟窿还有富余。就拿湖州市当时国企改制来说,黄萌以及斯鑫良等一批贪官落马,事情就到此结束了吗?
7.本人离开湖州丝厂前还是湖州市劳模的候选人,单位领导也已经去社保局说明我不可能被单位除名,但2013年去办理养老手续时依然要我补缴十几万元。唯一的解释,侵吞国企的窟窿直到2013年仍未填补完,当时查出了一批的贪官,但是仍有更高级别的贪官已经安全着陆,会有拉清单的一天,并且已经不远了。
郑健雄:湖州丝厂法定代表人。
陈大洪:湖州丝厂注销交执照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董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全权代理人
杨京州: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曾国兴: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孙觉民: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亚明: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施金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经理
何水林:湖州丝绸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磊: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董事
李百鸣: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孙建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孙锦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顾根荣: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马成龙:湖州丝厂车间主任、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经理
吴仲清: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孙田兴: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沈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黄新民: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戴花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
顾根林;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黄连如: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
丁晓贤: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吴仪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
下面将一一阐述:
1.湖州丝厂,性质为国有经济,法定代表人郑健雄,于1999年3月8日因为企业结构调整注销,企业人员、设备、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由湖州市丝绸总公司承担,抄报市府办、经委。从这一刻起,湖州丝厂这个主体也就不存在了。但是,湖州丝厂在1999年4月15日与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共同出资50万元成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湖州丝厂出资35万元,占70%份额,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出资15万占30%,当天湖州丝厂还作为出票人向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临时账户缴存了35万元。此外还申请了湖州会计师事务所注册验资,投资明细表货币单位:元,湖州丝厂出资350元,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出资150元,合计500元,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许孝禄审验盖章,就这样的低级错误我想一个注册会计师是绝对不可能犯的,原因只能是许孝禄在他人授意指使的情况下做出这样一份明细表,用土话来说就是打混账。原本在1999年3月9日起就不复存在的主体湖州丝厂居然还能投资,还能向银行出票,是银行审核不严格?湖州市府办、经委以及工商局也都是睁眼瞎吗?显然这就是一个局,参与的人员及部门还非常多。
2.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锦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却是施金华,于1999年5月5日成立。1999年3月22日在公司还没成立的情况下,就确立了董事长、经理、董事、监事等人员名单。1999年5月17日,由已经不存在的湖州丝厂以及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发起股东会申请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开业暂不刊登公告?此外,通过湖州市工商局申请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中规定注册资本少于60万元的不得以此名称注册,上述2家公司出资50万元,不还是照样注册成立了大利新?这样牛头不对马嘴的工商材料又是怎么通过审验的?原因我想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法人投资情况为湖州丝绸实业公司、浙江湖州丝绸集团丝达服装厂。那么占了70%份额的湖州丝厂又去了哪里?湖州丝厂坐落在湖州田盛街21号,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地址原封不动坐落湖州田盛街21号,法人投资情况中湖州丝厂不见踪影。我想真相已经够明显了,通过所谓的企业结构调整将湖州丝厂注销其实就是改名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2家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大利新不过就是个幌子,从而也就印证了上述湖州丝厂工商材料、验资报告以及银行进账单为什么都是一团乱麻一般,但是照样审验通过了。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自此接盘了湖州丝厂的所有国有资产,变成了私股经济。其实,早在解放前就叫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当时的老工人现在都健在,湖州丝厂是后来改的名字,为了达到侵占国有资产的目的,酝酿一出又一出的戏码,又改回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的名字,何来的重新注册一个大利新公司?
3.湖州市丝绸总公司,国有企业性质,也就是上述接盘了湖州丝厂债权债务的单位,有着2份截然不同的工商登记材料:一份法定代表人杨京州,成立日期1994年3月15日,经营范围蚕茧、桑蚕丝,纺织品、纺织原料。另一份法定代表人孙觉民,成立日期1998年1月28日,经营范围毛纱、服装、农业机械、五金交电、煤炭、工艺品、纺织及机械技术的咨询等等。这两份工商材料是两家公司吗?是的话,相同的公司名称又是如何注册通过的?
4.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8日,有着2个法定代表人分别是孙觉民和曾国兴。该公司于1999年3月17日出了一份文件,内容恰恰是批复同意湖州丝厂、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共同设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抄报市经委。工商局、国税局。此外还作为湖州丝厂的主管部门于1999年3月9日同意注销湖州丝厂,债权债务由湖州丝绸总公司承担。自己都还没成立的情况下是如何做到上述有关事项的。光想着如何通过国企转制的空子一步步侵占国有资产,造假也请动动脑子?
5.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1日。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因为未年检被吊销其实也就是一个幌子,自此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就接盘了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的资产,湖州田盛街21号的地块就建造了现在的紫云花园,以前湖州丝厂以及大利新的一些厂长、科长等等都跑去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等等职位轮流坐,人事调动频繁,可想而知从中各自都分到了一杯羹。
6.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19日因为没有在2003年4月30日前参加2002年度的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报浙江省工商局。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3日因为没有在2004年4月30日前参加2003年度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报浙江省工商局。这两家有着密切联系的公司因为同样的理由被吊销,绝非偶然吧。此外,工商年检情况显示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的年检就未参加,还要拖到其因为没有参加2003年度的年检才被吊销吗?上述几家公司最终演变成了现如今的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正是因为有湖州市府办、经委、工商局、国税局以及浙江省工商局的参与,如此荒唐的工商转制材料都能通过审验,而作为交换条件无非是在国企转制中分一杯羹,其他还能有什么正当理由如此庇护?这还不够,还要将大批的职工除名,工龄作废处理,并且不通知本人,到了退休时要以退休年份的价格补缴工龄。一家公司一天当中就有数十名职工被除名,难道真有那么多职工违反厂规厂纪而且还巧合到同一天被除名?还是那句话,造假也不动动脑子。表象确实是企业对职工做出了除名处理,但是在1992年9月才启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分为企业缴纳部分以及个人部分,而在这之前的工龄称为视作工龄,企业并没有负担什么实际成本,启动全员养老保险制度后企业每月每个职工缴费也不过几元钱。视作工龄计算到职工退休前的总工龄年限中,势必影响到退休金的多少,退休金又是每月由政府的社保机构支付,所以将职工除名工龄作废的动机以及受益者全都指向市政府及社保机构。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发现自己被除名,放弃补缴作废工龄的养老金就会低并且影响今后养老金的增长幅度,因为每年是按上年基数的百分比增长的,如果愿意补缴,所补缴的金额也够发放3-5年养老金了,无论如何政府社保机构只赚不赔。企业盖上公章与政府一同参与将大批职工除名,其中的交换条件也就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我所说的一团乱麻的工商材料以及转制过程视而不见甚至是有意包庇。这就是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内幕交易,而大批被除名作废了工龄的工人达到退休年龄时,每个人要补缴几万甚至十几万元,刚好填充1999年以后国企改制贪官连同奸商侵吞国企的窟窿还有富余。就拿湖州市当时国企改制来说,黄萌以及斯鑫良等一批贪官落马,事情就到此结束了吗?
7.本人离开湖州丝厂前还是湖州市劳模的候选人,单位领导也已经去社保局说明我不可能被单位除名,但2013年去办理养老手续时依然要我补缴十几万元。唯一的解释,侵吞国企的窟窿直到2013年仍未填补完,当时查出了一批的贪官,但是仍有更高级别的贪官已经安全着陆,会有拉清单的一天,并且已经不远了。
郑健雄:湖州丝厂法定代表人。
陈大洪:湖州丝厂注销交执照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董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全权代理人
杨京州: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曾国兴: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孙觉民: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亚明: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施金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经理
何水林:湖州丝绸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磊: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董事
李百鸣: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孙建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孙锦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顾根荣: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马成龙:湖州丝厂车间主任、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经理
吴仲清: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孙田兴: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沈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黄新民: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戴花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
顾根林;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黄连如: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
丁晓贤: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吴仪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
本人潘巧英,浙江省湖州人士。此文章配以湖州市工商局调取的材料用来解读湖州丝厂、湖州丝绸实业公司、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湖州市丝绸总公司、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国有经济是如何一步步变成私股经济。这些公司和湖州市以及浙江省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内幕,从而也可以印证为什么国企转制时会有那么多的职工被除名工龄作废,并且不通知本人,到了退休时要以退休年份的价格补缴工龄。
下面将一一阐述:
1.湖州丝厂,性质为国有经济,法定代表人郑健雄,于1999年3月8日因为企业结构调整注销,企业人员、设备、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由湖州市丝绸总公司承担,抄报市府办、经委。从这一刻起,湖州丝厂这个主体也就不存在了。但是,湖州丝厂在1999年4月15日与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共同出资50万元成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湖州丝厂出资35万元,占70%份额,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出资15万占30%,当天湖州丝厂还作为出票人向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临时账户缴存了35万元。此外还申请了湖州会计师事务所注册验资,投资明细表货币单位:元,湖州丝厂出资350元,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出资150元,合计500元,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许孝禄审验盖章,就这样的低级错误我想一个注册会计师是绝对不可能犯的,原因只能是许孝禄在他人授意指使的情况下做出这样一份明细表,用土话来说就是打混账。原本在1999年3月9日起就不复存在的主体湖州丝厂居然还能投资,还能向银行出票,是银行审核不严格?湖州市府办、经委以及工商局也都是睁眼瞎吗?显然这就是一个局,参与的人员及部门还非常多。
2.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锦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却是施金华,于1999年5月5日成立。1999年3月22日在公司还没成立的情况下,就确立了董事长、经理、董事、监事等人员名单。1999年5月17日,由已经不存在的湖州丝厂以及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发起股东会申请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开业暂不刊登公告?此外,通过湖州市工商局申请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中规定注册资本少于60万元的不得以此名称注册,上述2家公司出资50万元,不还是照样注册成立了大利新?这样牛头不对马嘴的工商材料又是怎么通过审验的?原因我想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法人投资情况为湖州丝绸实业公司、浙江湖州丝绸集团丝达服装厂。那么占了70%份额的湖州丝厂又去了哪里?湖州丝厂坐落在湖州田盛街21号,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地址原封不动坐落湖州田盛街21号,法人投资情况中湖州丝厂不见踪影。我想真相已经够明显了,通过所谓的企业结构调整将湖州丝厂注销其实就是改名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2家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大利新不过就是个幌子,从而也就印证了上述湖州丝厂工商材料、验资报告以及银行进账单为什么都是一团乱麻一般,但是照样审验通过了。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自此接盘了湖州丝厂的所有国有资产,变成了私股经济。其实,早在解放前就叫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当时的老工人现在都健在,湖州丝厂是后来改的名字,为了达到侵占国有资产的目的,酝酿一出又一出的戏码,又改回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的名字,何来的重新注册一个大利新公司?
3.湖州市丝绸总公司,国有企业性质,也就是上述接盘了湖州丝厂债权债务的单位,有着2份截然不同的工商登记材料:一份法定代表人杨京州,成立日期1994年3月15日,经营范围蚕茧、桑蚕丝,纺织品、纺织原料。另一份法定代表人孙觉民,成立日期1998年1月28日,经营范围毛纱、服装、农业机械、五金交电、煤炭、工艺品、纺织及机械技术的咨询等等。这两份工商材料是两家公司吗?是的话,相同的公司名称又是如何注册通过的?
4.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8日,有着2个法定代表人分别是孙觉民和曾国兴。该公司于1999年3月17日出了一份文件,内容恰恰是批复同意湖州丝厂、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共同设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抄报市经委。工商局、国税局。此外还作为湖州丝厂的主管部门于1999年3月9日同意注销湖州丝厂,债权债务由湖州丝绸总公司承担。自己都还没成立的情况下是如何做到上述有关事项的。光想着如何通过国企转制的空子一步步侵占国有资产,造假也请动动脑子?
5.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1日。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因为未年检被吊销其实也就是一个幌子,自此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就接盘了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的资产,湖州田盛街21号的地块就建造了现在的紫云花园,以前湖州丝厂以及大利新的一些厂长、科长等等都跑去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等等职位轮流坐,人事调动频繁,可想而知从中各自都分到了一杯羹。
6.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19日因为没有在2003年4月30日前参加2002年度的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报浙江省工商局。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3日因为没有在2004年4月30日前参加2003年度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报浙江省工商局。这两家有着密切联系的公司因为同样的理由被吊销,绝非偶然吧。此外,工商年检情况显示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的年检就未参加,还要拖到其因为没有参加2003年度的年检才被吊销吗?上述几家公司最终演变成了现如今的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正是因为有湖州市府办、经委、工商局、国税局以及浙江省工商局的参与,如此荒唐的工商转制材料都能通过审验,而作为交换条件无非是在国企转制中分一杯羹,其他还能有什么正当理由如此庇护?这还不够,还要将大批的职工除名,工龄作废处理,并且不通知本人,到了退休时要以退休年份的价格补缴工龄。一家公司一天当中就有数十名职工被除名,难道真有那么多职工违反厂规厂纪而且还巧合到同一天被除名?还是那句话,造假也不动动脑子。表象确实是企业对职工做出了除名处理,但是在1992年9月才启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分为企业缴纳部分以及个人部分,而在这之前的工龄称为视作工龄,企业并没有负担什么实际成本,启动全员养老保险制度后企业每月每个职工缴费也不过几元钱。视作工龄计算到职工退休前的总工龄年限中,势必影响到退休金的多少,退休金又是每月由政府的社保机构支付,所以将职工除名工龄作废的动机以及受益者全都指向市政府及社保机构。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发现自己被除名,放弃补缴作废工龄的养老金就会低并且影响今后养老金的增长幅度,因为每年是按上年基数的百分比增长的,如果愿意补缴,所补缴的金额也够发放3-5年养老金了,无论如何政府社保机构只赚不赔。企业盖上公章与政府一同参与将大批职工除名,其中的交换条件也就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我所说的一团乱麻的工商材料以及转制过程视而不见甚至是有意包庇。这就是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内幕交易,而大批被除名作废了工龄的工人达到退休年龄时,每个人要补缴几万甚至十几万元,刚好填充1999年以后国企改制贪官连同奸商侵吞国企的窟窿还有富余。就拿湖州市当时国企改制来说,黄萌以及斯鑫良等一批贪官落马,事情就到此结束了吗?
7.本人离开湖州丝厂前还是湖州市劳模的候选人,单位领导也已经去社保局说明我不可能被单位除名,但2013年去办理养老手续时依然要我补缴十几万元。唯一的解释,侵吞国企的窟窿直到2013年仍未填补完,当时查出了一批的贪官,但是仍有更高级别的贪官已经安全着陆,会有拉清单的一天,并且已经不远了。
郑健雄:湖州丝厂法定代表人。
陈大洪:湖州丝厂注销交执照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董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全权代理人
杨京州: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曾国兴: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孙觉民: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亚明: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施金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经理
何水林:湖州丝绸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磊: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董事
李百鸣: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孙建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孙锦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顾根荣: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马成龙:湖州丝厂车间主任、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经理
吴仲清: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孙田兴: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沈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黄新民: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戴花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
顾根林;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黄连如: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
丁晓贤: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吴仪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
下面将一一阐述:
1.湖州丝厂,性质为国有经济,法定代表人郑健雄,于1999年3月8日因为企业结构调整注销,企业人员、设备、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由湖州市丝绸总公司承担,抄报市府办、经委。从这一刻起,湖州丝厂这个主体也就不存在了。但是,湖州丝厂在1999年4月15日与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共同出资50万元成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湖州丝厂出资35万元,占70%份额,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出资15万占30%,当天湖州丝厂还作为出票人向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临时账户缴存了35万元。此外还申请了湖州会计师事务所注册验资,投资明细表货币单位:元,湖州丝厂出资350元,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出资150元,合计500元,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许孝禄审验盖章,就这样的低级错误我想一个注册会计师是绝对不可能犯的,原因只能是许孝禄在他人授意指使的情况下做出这样一份明细表,用土话来说就是打混账。原本在1999年3月9日起就不复存在的主体湖州丝厂居然还能投资,还能向银行出票,是银行审核不严格?湖州市府办、经委以及工商局也都是睁眼瞎吗?显然这就是一个局,参与的人员及部门还非常多。
2.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锦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却是施金华,于1999年5月5日成立。1999年3月22日在公司还没成立的情况下,就确立了董事长、经理、董事、监事等人员名单。1999年5月17日,由已经不存在的湖州丝厂以及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发起股东会申请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开业暂不刊登公告?此外,通过湖州市工商局申请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中规定注册资本少于60万元的不得以此名称注册,上述2家公司出资50万元,不还是照样注册成立了大利新?这样牛头不对马嘴的工商材料又是怎么通过审验的?原因我想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法人投资情况为湖州丝绸实业公司、浙江湖州丝绸集团丝达服装厂。那么占了70%份额的湖州丝厂又去了哪里?湖州丝厂坐落在湖州田盛街21号,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地址原封不动坐落湖州田盛街21号,法人投资情况中湖州丝厂不见踪影。我想真相已经够明显了,通过所谓的企业结构调整将湖州丝厂注销其实就是改名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2家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大利新不过就是个幌子,从而也就印证了上述湖州丝厂工商材料、验资报告以及银行进账单为什么都是一团乱麻一般,但是照样审验通过了。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自此接盘了湖州丝厂的所有国有资产,变成了私股经济。其实,早在解放前就叫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当时的老工人现在都健在,湖州丝厂是后来改的名字,为了达到侵占国有资产的目的,酝酿一出又一出的戏码,又改回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的名字,何来的重新注册一个大利新公司?
3.湖州市丝绸总公司,国有企业性质,也就是上述接盘了湖州丝厂债权债务的单位,有着2份截然不同的工商登记材料:一份法定代表人杨京州,成立日期1994年3月15日,经营范围蚕茧、桑蚕丝,纺织品、纺织原料。另一份法定代表人孙觉民,成立日期1998年1月28日,经营范围毛纱、服装、农业机械、五金交电、煤炭、工艺品、纺织及机械技术的咨询等等。这两份工商材料是两家公司吗?是的话,相同的公司名称又是如何注册通过的?
4.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8日,有着2个法定代表人分别是孙觉民和曾国兴。该公司于1999年3月17日出了一份文件,内容恰恰是批复同意湖州丝厂、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共同设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抄报市经委。工商局、国税局。此外还作为湖州丝厂的主管部门于1999年3月9日同意注销湖州丝厂,债权债务由湖州丝绸总公司承担。自己都还没成立的情况下是如何做到上述有关事项的。光想着如何通过国企转制的空子一步步侵占国有资产,造假也请动动脑子?
5.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1日。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因为未年检被吊销其实也就是一个幌子,自此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就接盘了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的资产,湖州田盛街21号的地块就建造了现在的紫云花园,以前湖州丝厂以及大利新的一些厂长、科长等等都跑去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等等职位轮流坐,人事调动频繁,可想而知从中各自都分到了一杯羹。
6.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19日因为没有在2003年4月30日前参加2002年度的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报浙江省工商局。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3日因为没有在2004年4月30日前参加2003年度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报浙江省工商局。这两家有着密切联系的公司因为同样的理由被吊销,绝非偶然吧。此外,工商年检情况显示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的年检就未参加,还要拖到其因为没有参加2003年度的年检才被吊销吗?上述几家公司最终演变成了现如今的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正是因为有湖州市府办、经委、工商局、国税局以及浙江省工商局的参与,如此荒唐的工商转制材料都能通过审验,而作为交换条件无非是在国企转制中分一杯羹,其他还能有什么正当理由如此庇护?这还不够,还要将大批的职工除名,工龄作废处理,并且不通知本人,到了退休时要以退休年份的价格补缴工龄。一家公司一天当中就有数十名职工被除名,难道真有那么多职工违反厂规厂纪而且还巧合到同一天被除名?还是那句话,造假也不动动脑子。表象确实是企业对职工做出了除名处理,但是在1992年9月才启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分为企业缴纳部分以及个人部分,而在这之前的工龄称为视作工龄,企业并没有负担什么实际成本,启动全员养老保险制度后企业每月每个职工缴费也不过几元钱。视作工龄计算到职工退休前的总工龄年限中,势必影响到退休金的多少,退休金又是每月由政府的社保机构支付,所以将职工除名工龄作废的动机以及受益者全都指向市政府及社保机构。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发现自己被除名,放弃补缴作废工龄的养老金就会低并且影响今后养老金的增长幅度,因为每年是按上年基数的百分比增长的,如果愿意补缴,所补缴的金额也够发放3-5年养老金了,无论如何政府社保机构只赚不赔。企业盖上公章与政府一同参与将大批职工除名,其中的交换条件也就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我所说的一团乱麻的工商材料以及转制过程视而不见甚至是有意包庇。这就是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内幕交易,而大批被除名作废了工龄的工人达到退休年龄时,每个人要补缴几万甚至十几万元,刚好填充1999年以后国企改制贪官连同奸商侵吞国企的窟窿还有富余。就拿湖州市当时国企改制来说,黄萌以及斯鑫良等一批贪官落马,事情就到此结束了吗?
7.本人离开湖州丝厂前还是湖州市劳模的候选人,单位领导也已经去社保局说明我不可能被单位除名,但2013年去办理养老手续时依然要我补缴十几万元。唯一的解释,侵吞国企的窟窿直到2013年仍未填补完,当时查出了一批的贪官,但是仍有更高级别的贪官已经安全着陆,会有拉清单的一天,并且已经不远了。
郑健雄:湖州丝厂法定代表人。
陈大洪:湖州丝厂注销交执照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董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全权代理人
杨京州: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曾国兴: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孙觉民: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亚明: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施金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经理
何水林:湖州丝绸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磊: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董事
李百鸣: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孙建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孙锦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顾根荣: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马成龙:湖州丝厂车间主任、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经理
吴仲清: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孙田兴: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沈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黄新民: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戴花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
顾根林;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黄连如: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
丁晓贤: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吴仪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
本人潘巧英,浙江省湖州人士。本人于1980年11月进入湖州丝厂做工,至1993年12月,由于丈夫陈桂林升了一场大病(全胃、脾、胆切除)家庭经济很困难,我提交了辞职报告并依照劳动法做满一个月后离开企业。2013年4月我到了退休年龄,我去湖州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这才得知我被湖州丝厂除名了(湖州丝厂早已在1999年恶性倒闭)。湖州政府职能部门一再推诿扯皮,湖州社保局局长王树神龙见首不见尾,副局长王珍芳直接调走,派了一个不知情的金菊芳接盘,继续忽悠,导致我至今未能办理养老手续享受养老待遇,湖州社保局医保科科长关兵还将我的医保卡从2016年7月开始冻结至今。
于2013年至今,我通过湖州地方政府、浙江省政府、国家信访局、法院诉讼等多种途径未果。2015年法院依法取证,已证实除名未通知我本人,除名文件是复印件除名不成立的事实,除名劳动仲裁本人未申请,没有任何程序材料却已仲裁等事实。现在湖州市养老处、社保局以及仲裁信访处却根本不认法院作出的事实认定,一味强调法院并未对我的诉求予以支持,那只是因为我与被告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未发生劳动关系,被告主体不适格,并不是因为我提供的证据不实。如果不是政府部门的介入,法院为什么要将与我工龄认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承接了湖州丝厂债权债务)直接予以撤诉?我在离开企业后直到1994年5月,我的档案移交给湖州市就业局,直到1994年10月才让我办理失业登记开始领取失业金,失业登记证上写着工龄13年1个月(1980.11—1993.12),按照规定发放失业金12个月,每月103元(实际每月只领到87元,直到1995年11月这一个月领到的103元),既然失业登记写明了我13年1月的工龄,那为什么现在要将我1980年11月—1992年8月这11年10个月的工龄作废要我以当前的缴费价格自己补缴55000余元。1992年9月湖州开始启动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因此我在离开企业后就经常去湖州社保局、就业局要求缴纳养老保险,就业局当时的负责人称国家没有出台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政策,但是每一年的缴费基数都是存在的,这不是自相矛盾,到了2000年,成立了湖州雷博事务代理中心,个人才得以挂靠缴纳养老保险,于是我去挂靠缴费,就业局的负责人又称我1994年—2000年的缴费年限不补缴,不能开始挂靠缴纳养老保险,那之前所说国家没有个人缴费的政策就是为了欺压老百姓的?94年30元/月、95年50元/月,96年70元/月,97年90元/月、98年110元/月,99年130元每月、2000年158元/月,2001年175元/月,到了2001年又要我以175元/月的价格补缴94年—2000年的缴费年限,共16975元。我认为这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故意为之,又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我要补缴55000+16975=71975元,我只能暂时搁置了。到了2006年,就业局一天不下于10通电话让我去缴纳养老保险并于2006年6月发了一本挂靠证给我,我便从2006年1月开始缴纳至2013年4月的退休月份。那么2006年我之前的缴费年限没补缴,根据就业局负责人的说法不能挂靠缴纳养老保险,那为什么又可以了?前任的社保领导不知道是谁,现任领导推诿制皮当什么都没发生,认为不是自己做的没关系,高高挂起就行,那是不是我这辈子就不用养老了,医疗保险也没了,现在国家的好政策,连农民都能参保了,我就这样被耗了已经4年多。该走的程序方法我已经用完了,湖州地方政府已经把我逼得无路可走了!
于2013年至今,我通过湖州地方政府、浙江省政府、国家信访局、法院诉讼等多种途径未果。2015年法院依法取证,已证实除名未通知我本人,除名文件是复印件除名不成立的事实,除名劳动仲裁本人未申请,没有任何程序材料却已仲裁等事实。现在湖州市养老处、社保局以及仲裁信访处却根本不认法院作出的事实认定,一味强调法院并未对我的诉求予以支持,那只是因为我与被告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未发生劳动关系,被告主体不适格,并不是因为我提供的证据不实。如果不是政府部门的介入,法院为什么要将与我工龄认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承接了湖州丝厂债权债务)直接予以撤诉?我在离开企业后直到1994年5月,我的档案移交给湖州市就业局,直到1994年10月才让我办理失业登记开始领取失业金,失业登记证上写着工龄13年1个月(1980.11—1993.12),按照规定发放失业金12个月,每月103元(实际每月只领到87元,直到1995年11月这一个月领到的103元),既然失业登记写明了我13年1月的工龄,那为什么现在要将我1980年11月—1992年8月这11年10个月的工龄作废要我以当前的缴费价格自己补缴55000余元。1992年9月湖州开始启动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因此我在离开企业后就经常去湖州社保局、就业局要求缴纳养老保险,就业局当时的负责人称国家没有出台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政策,但是每一年的缴费基数都是存在的,这不是自相矛盾,到了2000年,成立了湖州雷博事务代理中心,个人才得以挂靠缴纳养老保险,于是我去挂靠缴费,就业局的负责人又称我1994年—2000年的缴费年限不补缴,不能开始挂靠缴纳养老保险,那之前所说国家没有个人缴费的政策就是为了欺压老百姓的?94年30元/月、95年50元/月,96年70元/月,97年90元/月、98年110元/月,99年130元每月、2000年158元/月,2001年175元/月,到了2001年又要我以175元/月的价格补缴94年—2000年的缴费年限,共16975元。我认为这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故意为之,又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我要补缴55000+16975=71975元,我只能暂时搁置了。到了2006年,就业局一天不下于10通电话让我去缴纳养老保险并于2006年6月发了一本挂靠证给我,我便从2006年1月开始缴纳至2013年4月的退休月份。那么2006年我之前的缴费年限没补缴,根据就业局负责人的说法不能挂靠缴纳养老保险,那为什么又可以了?前任的社保领导不知道是谁,现任领导推诿制皮当什么都没发生,认为不是自己做的没关系,高高挂起就行,那是不是我这辈子就不用养老了,医疗保险也没了,现在国家的好政策,连农民都能参保了,我就这样被耗了已经4年多。该走的程序方法我已经用完了,湖州地方政府已经把我逼得无路可走了!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