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人为的区分对待,动态清零的不变政策,短时间内也是难以根除,得阳本身并不可怕,最难以接受的是周围异样的目光,敬而远之。这种贴标签区分对待甚至影响到个人前途命运,每人都有生活工作的自由,不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对于特殊岗位招聘可要求七天内三次核酸阴性即可,认知度合情合理。 https://t.cn/RVJk9aF
#诗论#【霍俊明谈诗29则】◎实际上,诗歌是真正的带有小众特质的独特文体,它们回应社会和时代的方式也是极其个人化和特殊化的。诗歌不同于小说和纪实文学,诗歌往往是向内的,尽管也曾有过朗诵诗和广场诗的热潮,但是那更多是一种政治文化行为。
◎我是一个阅读者,而诗歌是需要知音的。那么,从这一点来说,诗歌并不需要那么多的读者,它们需要的是在一个不确定的时刻与另一个灵魂相遇以及生命和灵魂之间相互激发出的暗夜里的火花。
◎运动大于诗歌,这是历史的教训。无论诗歌回到个人还是面对社会,最终都是要回到诗歌和语言的内部来完成,反之如果只是高分贝地呐喊或近乎呻吟的自语都只能是违背了真正意义上的诗人良知、语言道德和诗性正义。
◎诗歌类似于暗处的一根灯绳,在黄昏即将带来的一刻经由诗人找到了它。
◎是诗歌在维持着内心的尊严和发现的快乐以及失落的忧伤与无助,是诗歌驱赶着世俗和时光隧道深处的黑暗却也同时布满了一道道茫然的阵痛伤口和无以言说的苍凛与自嘲。
◎诗人在诗歌中能够遇到那个久违的另一个我,将不可知的事物和不可解释的梦境继续留给沉默。
◎如果说诗歌有任何意义的话,可能就在于它给了我们发现那些被忽视的秘密,就那些容易混淆的事物给出证明黑白的机会。
◎写作者站在什么位置以何种角度发声是至为关键的,时间和空间会决定想象力的方式和走向。每个诗人都有自己的取景框。
◎从意象的词源、词语的使用频率以及情志向度、题材撷取而言,每一个诗人几乎都在重复或者不断展开自己诗歌中的某些共通的因子。换言之,每个诗人在终极意义上只是在写作一首“本质”的诗。
◎诗行越短,对诗人的要求越高——正如一个人过桥时木头被抽换成了几根钢丝,这样的诗是字数上做减法但是在精神内里上却要做乘法,即少即是多。
◎诗人有时候应该具备“哈扎尔辞典”那样的捕梦者般的语言宗教感和深度的词条意识,具备将客观之物灵魂化的能力。
◎诗人就是在孤独中将世界的绝对远景拉到面前的那个人。
◎诗人应该具有重新认识自我的能力,以及从"日历上撕下的骨灰"的勇气。
◎写作是完成一场场的"精神事件"。由此,写作就是自我和对旁人的"唤醒",这甚至构成隐喻意义上"元诗"的基点。但是,这一时代的诗人更愿意充当一个观光客,充当闹哄哄的采风团的一员,欣欣然地参观各种旅游景点,而自以为有点文化的则迈进了寺院和博物馆。但他们并不是用笔记录,而是更乐于让手机和相机来完成这一工作。而于此境遇下还能安心写诗且有所为者,则必须是具备了特殊视力和听觉的人。快速交通网络时代,诗人的"行走能力"几已丧失,但是仍兴致勃勃地制造出了大量的"伪地方诗"、"伪山水诗"——甚至更多还披上了民族和宗教的符号化外衣。
◎无论是一个静观默想的诗人还是恣意张狂的诗人,如何在别的诗人已经趟过的河水里再次发现隐秘不宣的垫脚石?
◎截取,变形,过滤和转换,这是诗人的要义。
◎大众谈论最多的诗人并不一定是好诗人,而很可能是二流或三流甚至不入流的诗人。
◎一百年的中国新诗最关键在于一个“新”字,这并非是简单化的文学、社会和历史的进化论,而是代表了实验,意味前所未有的开放性的创造方式。
◎诗人的写作诚如劳动或者修行,甘苦自知、悲欣交集。如果人生真有什么自在、圆成和永生的话,也许只有诗歌和宗教是必经之途。
◎只有对汉语和写作抱有敬畏之心的人才能在语言上有所作为。
◎由生活现实向精深现实和写作现实转换的难度不仅在于语言、修辞、技艺的难度(实际上这在很多熟练性的诗人那里已经不再成为问题),而且更在于想象力和精神姿态以及思想性的难度。对于后者而言,吊诡的时代和现实景观以及自媒体的新闻“个人解释权”都使得诗歌的精神和思想难度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而更令人不解的则是当下众多的诗人都投入到了写作现实景观、关注社会问题的伦理和道德化的写作潮流中去。大浪吹卷淘沥之后,更多的“现实性”的诗人和文本已经淹没不存。
◎我们必须正视,一个诗人不能成为自我迷恋的巨婴,也不能成为社会主题伦理链条上肤浅、平庸甚至虚假的歌唱者。
◎而我则始终相信一个好诗人必须具备语言能力、思想能力以及发现自我和现实的能力。
◎每一个时代的现实景观和深层结构都亟需新的凝视者、发现者和命名者,而诗人正是具有综合视野来整合现实命题和人类境遇的特殊人群。
◎一个诗人首先面对的是日常生活和精神自我,这样的诗歌最终会累积成诗人特有的精神肖像。
◎诗人既是社会公民又是语言公民,前者不可或缺,而后者同等重要,因为只有始终保持语言公民的标准和底线才能使得“诗歌首先是诗歌”,然后才能承载其它功能。
◎当下试图贴近和呈现、反映“现实”的诗歌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而相应的具有提升度和超拔感的来自于现实又超越现实的具有情怀、热度和冷度的文本却越来越稀少了。
◎从传播和阅读的角度来说,诗歌是最需要知音的,我始终相信诗歌需要的是灵魂伙伴和精神知己。
◎无论哪个时代,不管出现多么轰轰烈烈的诗歌运动、诗歌事件和大张旗鼓的诗歌活动,最终留下来的只有诗歌文本。
◎我是一个阅读者,而诗歌是需要知音的。那么,从这一点来说,诗歌并不需要那么多的读者,它们需要的是在一个不确定的时刻与另一个灵魂相遇以及生命和灵魂之间相互激发出的暗夜里的火花。
◎运动大于诗歌,这是历史的教训。无论诗歌回到个人还是面对社会,最终都是要回到诗歌和语言的内部来完成,反之如果只是高分贝地呐喊或近乎呻吟的自语都只能是违背了真正意义上的诗人良知、语言道德和诗性正义。
◎诗歌类似于暗处的一根灯绳,在黄昏即将带来的一刻经由诗人找到了它。
◎是诗歌在维持着内心的尊严和发现的快乐以及失落的忧伤与无助,是诗歌驱赶着世俗和时光隧道深处的黑暗却也同时布满了一道道茫然的阵痛伤口和无以言说的苍凛与自嘲。
◎诗人在诗歌中能够遇到那个久违的另一个我,将不可知的事物和不可解释的梦境继续留给沉默。
◎如果说诗歌有任何意义的话,可能就在于它给了我们发现那些被忽视的秘密,就那些容易混淆的事物给出证明黑白的机会。
◎写作者站在什么位置以何种角度发声是至为关键的,时间和空间会决定想象力的方式和走向。每个诗人都有自己的取景框。
◎从意象的词源、词语的使用频率以及情志向度、题材撷取而言,每一个诗人几乎都在重复或者不断展开自己诗歌中的某些共通的因子。换言之,每个诗人在终极意义上只是在写作一首“本质”的诗。
◎诗行越短,对诗人的要求越高——正如一个人过桥时木头被抽换成了几根钢丝,这样的诗是字数上做减法但是在精神内里上却要做乘法,即少即是多。
◎诗人有时候应该具备“哈扎尔辞典”那样的捕梦者般的语言宗教感和深度的词条意识,具备将客观之物灵魂化的能力。
◎诗人就是在孤独中将世界的绝对远景拉到面前的那个人。
◎诗人应该具有重新认识自我的能力,以及从"日历上撕下的骨灰"的勇气。
◎写作是完成一场场的"精神事件"。由此,写作就是自我和对旁人的"唤醒",这甚至构成隐喻意义上"元诗"的基点。但是,这一时代的诗人更愿意充当一个观光客,充当闹哄哄的采风团的一员,欣欣然地参观各种旅游景点,而自以为有点文化的则迈进了寺院和博物馆。但他们并不是用笔记录,而是更乐于让手机和相机来完成这一工作。而于此境遇下还能安心写诗且有所为者,则必须是具备了特殊视力和听觉的人。快速交通网络时代,诗人的"行走能力"几已丧失,但是仍兴致勃勃地制造出了大量的"伪地方诗"、"伪山水诗"——甚至更多还披上了民族和宗教的符号化外衣。
◎无论是一个静观默想的诗人还是恣意张狂的诗人,如何在别的诗人已经趟过的河水里再次发现隐秘不宣的垫脚石?
◎截取,变形,过滤和转换,这是诗人的要义。
◎大众谈论最多的诗人并不一定是好诗人,而很可能是二流或三流甚至不入流的诗人。
◎一百年的中国新诗最关键在于一个“新”字,这并非是简单化的文学、社会和历史的进化论,而是代表了实验,意味前所未有的开放性的创造方式。
◎诗人的写作诚如劳动或者修行,甘苦自知、悲欣交集。如果人生真有什么自在、圆成和永生的话,也许只有诗歌和宗教是必经之途。
◎只有对汉语和写作抱有敬畏之心的人才能在语言上有所作为。
◎由生活现实向精深现实和写作现实转换的难度不仅在于语言、修辞、技艺的难度(实际上这在很多熟练性的诗人那里已经不再成为问题),而且更在于想象力和精神姿态以及思想性的难度。对于后者而言,吊诡的时代和现实景观以及自媒体的新闻“个人解释权”都使得诗歌的精神和思想难度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而更令人不解的则是当下众多的诗人都投入到了写作现实景观、关注社会问题的伦理和道德化的写作潮流中去。大浪吹卷淘沥之后,更多的“现实性”的诗人和文本已经淹没不存。
◎我们必须正视,一个诗人不能成为自我迷恋的巨婴,也不能成为社会主题伦理链条上肤浅、平庸甚至虚假的歌唱者。
◎而我则始终相信一个好诗人必须具备语言能力、思想能力以及发现自我和现实的能力。
◎每一个时代的现实景观和深层结构都亟需新的凝视者、发现者和命名者,而诗人正是具有综合视野来整合现实命题和人类境遇的特殊人群。
◎一个诗人首先面对的是日常生活和精神自我,这样的诗歌最终会累积成诗人特有的精神肖像。
◎诗人既是社会公民又是语言公民,前者不可或缺,而后者同等重要,因为只有始终保持语言公民的标准和底线才能使得“诗歌首先是诗歌”,然后才能承载其它功能。
◎当下试图贴近和呈现、反映“现实”的诗歌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而相应的具有提升度和超拔感的来自于现实又超越现实的具有情怀、热度和冷度的文本却越来越稀少了。
◎从传播和阅读的角度来说,诗歌是最需要知音的,我始终相信诗歌需要的是灵魂伙伴和精神知己。
◎无论哪个时代,不管出现多么轰轰烈烈的诗歌运动、诗歌事件和大张旗鼓的诗歌活动,最终留下来的只有诗歌文本。
最新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政策!
人均保障面积和补贴标准提高
对于租房人群来说,房租是日常生活中一笔不小的支出。好消息!记者最新获悉,为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减轻住房困难群体住房负担,参照周边南京市和合肥市租赁补贴政策,芜湖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对之前的租赁补贴等政策进行适度调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新的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政策提高了困难家庭人均保障面积和补贴标准,设立了最低保障标准;同时加大对残疾群体的保障力度,确保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保障条件
根据《通知》,我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对市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下同)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实施梯度保障,对其在市场租房居住予以差别化的租赁补贴。同时鼓励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以及人才、退役军人等群体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方式实施精准保障。
具体实行分类保障,符合条件的以下人员均可申请租赁补贴。其中:1、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为本市户籍、且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为本市户籍,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且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 3.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员的认定条件,在市区无房,且持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并连续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4.新就业无房职工应符合市区无房条件,在市区社保部门开户未满三年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保障标准
目前我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行分档补贴,精准实施保障,实行先租后补。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原来的15平方米提高到20平方米,原则上住房保障对象应租住中小户型,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每户月补贴金额不足300元的,还会补足至300元。各类补贴标准也比原来有所提高。
具体来说,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租住市场住房的,补贴标准提高为:低保家庭人均15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人均12元/月/平方米;家庭成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补贴标准提高20%。自有住房人均不足20平方米的,按保障家庭户籍人口数计算,未达标的按实补差。公共租赁住房的,月补贴金额=月租金×补贴系数。享受城镇低保待遇家庭补助系数为0.85;享受城镇低收入标准而不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补助系数为0.70。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租住市场住房的,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分档给予租赁补贴,其中,70%至60%(含70%)补贴提高为7元/月/平方米;60%至50%(含60%)补贴提高为8元/月/平方米;50%至40%(含50%)补贴提高为9元/月/平方米;40%及以下的,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执行;家庭成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补贴标准提高20%。自有住房人均不足20平方米的,按保障家庭户籍人口数计算,未达标的按实补差。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元/月/平方米提高为7元/月/平方米,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累计享受租赁补贴的期限不超过24个月,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如何申请
到底该如何申请呢?记者了解到,符合租房补贴发放条件的申请人,应与房屋产权人或其委托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及时将依法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发票(收据)等有关材料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特别人性化的是,对因患有疾病、身体残疾等特殊情形,考虑到便于照顾或就近就医等因素,需与亲属共同居住、不便在市场租房的部分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可由所属街道、社区实地走访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联合核实后,可以不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在满足本地区申请租赁补贴其他条件情况下,予以租赁补贴保障。
温馨提醒,《通知》自6月27日印发之日起执行,我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按年发放,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发放工作。各区、开发区和市宜居公司将定期开展复核,及时掌握补贴发放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信息变动状况,对不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应终止发放租赁补贴。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租赁补贴的,一经发现,取消其享受资格并追回住房租赁补贴,记入个人诚信记录,5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记者 芮娟
人均保障面积和补贴标准提高
对于租房人群来说,房租是日常生活中一笔不小的支出。好消息!记者最新获悉,为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减轻住房困难群体住房负担,参照周边南京市和合肥市租赁补贴政策,芜湖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对之前的租赁补贴等政策进行适度调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新的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政策提高了困难家庭人均保障面积和补贴标准,设立了最低保障标准;同时加大对残疾群体的保障力度,确保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保障条件
根据《通知》,我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对市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下同)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实施梯度保障,对其在市场租房居住予以差别化的租赁补贴。同时鼓励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以及人才、退役军人等群体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方式实施精准保障。
具体实行分类保障,符合条件的以下人员均可申请租赁补贴。其中:1、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为本市户籍、且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为本市户籍,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且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 3.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员的认定条件,在市区无房,且持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并连续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4.新就业无房职工应符合市区无房条件,在市区社保部门开户未满三年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保障标准
目前我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行分档补贴,精准实施保障,实行先租后补。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原来的15平方米提高到20平方米,原则上住房保障对象应租住中小户型,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每户月补贴金额不足300元的,还会补足至300元。各类补贴标准也比原来有所提高。
具体来说,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租住市场住房的,补贴标准提高为:低保家庭人均15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人均12元/月/平方米;家庭成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补贴标准提高20%。自有住房人均不足20平方米的,按保障家庭户籍人口数计算,未达标的按实补差。公共租赁住房的,月补贴金额=月租金×补贴系数。享受城镇低保待遇家庭补助系数为0.85;享受城镇低收入标准而不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补助系数为0.70。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租住市场住房的,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分档给予租赁补贴,其中,70%至60%(含70%)补贴提高为7元/月/平方米;60%至50%(含60%)补贴提高为8元/月/平方米;50%至40%(含50%)补贴提高为9元/月/平方米;40%及以下的,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执行;家庭成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补贴标准提高20%。自有住房人均不足20平方米的,按保障家庭户籍人口数计算,未达标的按实补差。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元/月/平方米提高为7元/月/平方米,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累计享受租赁补贴的期限不超过24个月,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如何申请
到底该如何申请呢?记者了解到,符合租房补贴发放条件的申请人,应与房屋产权人或其委托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及时将依法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发票(收据)等有关材料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特别人性化的是,对因患有疾病、身体残疾等特殊情形,考虑到便于照顾或就近就医等因素,需与亲属共同居住、不便在市场租房的部分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可由所属街道、社区实地走访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联合核实后,可以不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在满足本地区申请租赁补贴其他条件情况下,予以租赁补贴保障。
温馨提醒,《通知》自6月27日印发之日起执行,我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按年发放,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发放工作。各区、开发区和市宜居公司将定期开展复核,及时掌握补贴发放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信息变动状况,对不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应终止发放租赁补贴。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租赁补贴的,一经发现,取消其享受资格并追回住房租赁补贴,记入个人诚信记录,5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记者 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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