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超话]# 八年前,即 2014 年 6 月 13 日,马里乌波尔从俄罗斯军队中解放出来。 这是当时俄罗斯对乌克兰战争的转折点,因为它阻止了对乌克兰的进一步占领。
作为强大的工业港口城市,马里乌波尔一直是俄罗斯的战略目标。 自三月以来的几个月里,一座城市一直生活在俄罗斯代理人的恐怖之下。 不断射击成为那里的常见部分。 父母没有让孩子一个人离家很远。
2014年4月14日,乌克兰军队发起解放被占领土的行动。 当时花了两个月的时间重新控制了马里乌波尔。 在过去的八年里,当地人一直庆祝这一天,直到俄罗斯再次进入他们的家园。
看到这座城市的历史如何重演,而马里乌波尔的市民将经历更可怕的事件,这令人深感悲痛。 但我们也知道这座城市将在乌克兰的天空下再次自由。
现在马里乌波尔 / 电报
#关注俄乌局势最新进展##马里乌波尔##乌克兰[超话]##乌克兰局势##乌克兰##俄罗斯#
作为强大的工业港口城市,马里乌波尔一直是俄罗斯的战略目标。 自三月以来的几个月里,一座城市一直生活在俄罗斯代理人的恐怖之下。 不断射击成为那里的常见部分。 父母没有让孩子一个人离家很远。
2014年4月14日,乌克兰军队发起解放被占领土的行动。 当时花了两个月的时间重新控制了马里乌波尔。 在过去的八年里,当地人一直庆祝这一天,直到俄罗斯再次进入他们的家园。
看到这座城市的历史如何重演,而马里乌波尔的市民将经历更可怕的事件,这令人深感悲痛。 但我们也知道这座城市将在乌克兰的天空下再次自由。
现在马里乌波尔 / 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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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 泗水县最新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位于泗水县高峪镇尧山村,四至为:东至尧山村土地,南至尧山村土地,西至尧山村土地,北至尧山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峪镇尧山村
地块2范围:位于泗水县华村镇演马坡村,四至为:东至演马坡村土地,南至演马坡村土地,西至演马坡村土地,北至演马坡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华村镇演马坡村
地块3范围:位于泗水县华村镇演马坡村,四至为:东至演马坡村土地,南至演马坡村土地,西至演马坡村土地,北至演马坡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华村镇演马坡村
地块4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5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6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7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8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地块1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18#阀室建设,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2、地块3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泗水分输清管站建设,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4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二西侧锚固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5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三西侧桥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6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四东侧桥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7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五东侧锚固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8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一值班室,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拟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23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泗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二级区片,二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23日起至2022年6月6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于公告结束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钱世祥;联系电话:0537-3235602、0537-3235698。
泗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来源: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位于泗水县高峪镇尧山村,四至为:东至尧山村土地,南至尧山村土地,西至尧山村土地,北至尧山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峪镇尧山村
地块2范围:位于泗水县华村镇演马坡村,四至为:东至演马坡村土地,南至演马坡村土地,西至演马坡村土地,北至演马坡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华村镇演马坡村
地块3范围:位于泗水县华村镇演马坡村,四至为:东至演马坡村土地,南至演马坡村土地,西至演马坡村土地,北至演马坡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华村镇演马坡村
地块4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5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6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7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8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地块1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18#阀室建设,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2、地块3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泗水分输清管站建设,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4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二西侧锚固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5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三西侧桥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6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四东侧桥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7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五东侧锚固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8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一值班室,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拟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23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泗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二级区片,二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23日起至2022年6月6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于公告结束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钱世祥;联系电话:0537-3235602、0537-3235698。
泗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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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位于泗水县高峪镇尧山村,四至为:东至尧山村土地,南至尧山村土地,西至尧山村土地,北至尧山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峪镇尧山村
地块2范围:位于泗水县华村镇演马坡村,四至为:东至演马坡村土地,南至演马坡村土地,西至演马坡村土地,北至演马坡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华村镇演马坡村
地块3范围:位于泗水县华村镇演马坡村,四至为:东至演马坡村土地,南至演马坡村土地,西至演马坡村土地,北至演马坡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华村镇演马坡村
地块4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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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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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8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地块1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18#阀室建设,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2、地块3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泗水分输清管站建设,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4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二西侧锚固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5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三西侧桥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6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四东侧桥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7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五东侧锚固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8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一值班室,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拟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23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泗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二级区片,二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23日起至2022年6月6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于公告结束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钱世祥;联系电话:0537-3235602、0537-3235698。
泗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来源: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位于泗水县高峪镇尧山村,四至为:东至尧山村土地,南至尧山村土地,西至尧山村土地,北至尧山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峪镇尧山村
地块2范围:位于泗水县华村镇演马坡村,四至为:东至演马坡村土地,南至演马坡村土地,西至演马坡村土地,北至演马坡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华村镇演马坡村
地块3范围:位于泗水县华村镇演马坡村,四至为:东至演马坡村土地,南至演马坡村土地,西至演马坡村土地,北至演马坡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华村镇演马坡村
地块4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5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6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7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地块8范围: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东城庄村,四至为:东至东城庄村土地,南至东城庄村土地,西至东城庄村土地,北至东城庄村土地。
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泉林镇东城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地块1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18#阀室建设,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2、地块3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泗水分输清管站建设,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4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二西侧锚固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5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三西侧桥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6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四东侧桥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7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五东侧锚固墩,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地块8拟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山东段洙河跨越地块一值班室,开发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拟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23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泗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二级区片,二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23日起至2022年6月6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于公告结束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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