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济奥消息,蒙扎梦想引进迪巴拉和伊卡尔迪。马竞有意贝纳德斯基。迪马济奥称,伊卡尔迪的未来若没有其他解决方案,蒙扎有可能加入竞争。加利亚尼联系了伊卡尔迪的妻子兼经纪人旺达,巴黎开放租借的话,球员就有可能租借离队。对于迪巴拉这个“不可能的梦想”,加利亚尼已经联系了迪巴拉的经纪人。#体育##足球#
“皮皮鲁”被注册猪皮肉商标,郑渊洁维权13年后终宣告无效
历时13年,其间三起三落,终于对成都皮皮鲁猪皮肉商标维权成功。开始维权时,我54岁。维权成功时,我67岁。人生有多少个13年?还有676个侵权商标等待我维权……”
6月20日,著名作家郑渊洁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寄来的裁定书,宣告成都皮皮鲁猪皮肉商标无效时,他激动却又无奈地在微博里写下这样一段话。
郑渊洁微博截图
作为中国的“童话大王”,在他笔下,涌现了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大灰狼罗克等诸多经典动画人物,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然而就在去年12月,郑渊洁却宣布创刊36年的《童话大王》停刊,原因是“一心不可二用”,商标侵权让他没有了创作的积极性,“写作没有动力”,怕写出来被别人拿去恶意注册商标,卖猪皮肉、卖内衣、卖马桶……他希望一心维权。
“三起三落”:一个商标维权历时13年最终成功
这个历时13年的商标维权案只是郑渊洁600多个商标维权案中的一个。最长的,他称花了19年。
作为大家耳熟能详的儿童作家,从1979年发表第一篇作品开始,在之后的40多年里,他不断输出《皮皮鲁传》、《鲁西西传》、《舒克贝塔传》、《大灰狼罗克传》等优秀作品。
随着作品知名度不断提升,从2004年起,他发现有人开始注册作品中的角色“皮皮鲁”、“舒克”等商标,由此,他开启了漫长的维权之路。为了一心维权,2021年底,他将创刊36年的《童话大王》停刊,并称到维权成功那一天才会复刊。
“皮皮鲁”是郑渊洁于1981年原创的文学角色名称,该系列书刊销量高达3亿册,读者众多。
此次“成都皮皮鲁猪皮肉”案,是他维权19年来成功的第35个商标,他用“三起三落”来形容。
郑渊洁告诉记者,邹某鸿(商标注册人)于2009年注册“皮皮鲁”商标时,他便去提了异议,未能成功。
《皮皮鲁传》
2017年,国家出台的规定让他看到了希望。法条明确,对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作品名称、作品角色名称等,在作为商标使用时,容易导致公众误认为经权利人许可或存在特定联系的,当事人主张构成在先权益时,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因此,2018年5月,郑渊洁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对该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此次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该商标无效。但之后邹某鸿对此不服,继续起诉。
最终,在经历发回重审、裁定商标有效、无效后,2022年4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才作出终审判决:“考虑到‘皮皮鲁’商标申请注册时,郑渊洁创作的‘皮皮鲁’角色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而‘皮皮鲁’非日常生活中的常用词汇”,邹某鸿注册的商标名与郑渊洁所创作的角色名称完全相同,主观上难谓善意,因此判决商标无效。
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6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给郑渊洁寄来“商标无效”裁定书,“皮皮鲁”猪皮肉一案,才算尘埃落定。
涉事企业:听说过“皮皮鲁”,但没看过作品
邹某鸿是“成都汇城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500余万元,以生产销售休闲食品为主,经营已有10年,“皮皮鲁”猪皮肉就是由该公司生产。对于“皮皮鲁”商标被宣告无效一事,邹某鸿还是有些不满,“一个商标用久了,还是有感情,我们想的是能保留就保留,不对市场造成影响”。
该商标被宣告无效
邹某鸿表示,从他的角度来说,若商标局授权,就用;未授权,就不用,“既然商标局都授权给我了,也有商标证,我用就是合理合法的。”但后来对方提出异议,两次打官司,一次胜诉,最后败了,“我们也不想纠缠这些,再重新启用一个商标就完了”。
邹某鸿表示,打官司时也有人建议他去跟郑老师谈合作,“但商标这种东西不可控,就像王老吉跟加多宝一样,能授权就授权,从我们实际使用来说,换个名字也不耽误”。因此,在打官司时,他便开始着手申请商标,换包装等,“所以损失不多,可能就一两万块钱”。
而对于当时在注册时为何使用“皮皮鲁”?是否有抢注嫌疑?邹某鸿表示,有听说过“皮皮鲁”,但他并未看过该作品。
一心维权成半个“业内人士”,整理出侵权商标676个
多年维权,让郑渊洁已成为半个“业内人士”,他把一万多字的《商标法》全文背诵,在法庭上与对方据理力争。他表示,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现在著作权只要发现盗版,打一个电话就能解决了,但商标维权很难”。
判决书
郑渊洁谈到,从1981年起,他给各个角色起名时,就有防止被侵权的意识,他有意不使用汉语常用词汇作为角色名,只使用臆造名称,比如可以叫“舒克”,不可以叫“舒服”。
他也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1993年开始,陆续将原创知名文学角色名称“皮皮鲁”们注册了280个商标,但截至目前,他和团队依旧整理出侵权商标676个。这其中没有一例提前向他要过授权,“也有一例在他维权后道歉了”。他遇到过最离谱的,是有人注册了“皮皮鲁”人工畜类受精商标,“我看了以后挺伤心的,觉得自己创造的童话人物形象怎么会被这么弄呢?”
郑渊洁说,这对他产生的影响就是写作时没什么动力,没有积极性了,“因为我觉得写出来有可能被别人拿去卖东西,拿去恶意注册成商标,卖猪皮肉、卖内衣、卖马桶……”
他认为,应该对《商标法》进行再次修订,延长维权时限。其次,商标审核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应进行培训和限制。同时,商标代理机构也不能以经济利益为唯一目的,明知申请者侵权而协助注册,国家管理部门应作出限制。此外,恶意注册的人没有受到惩罚,也是导致这种问题层出不穷的原因。目前,他已针对江苏舒克内衣起诉索赔30万元。针对成都的这家企业,他也将保留民事索赔的权利。
让他看到希望的是,此前有人抢注“谷爱凌”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依职权”主动宣告该商标无效。
律师说法:“皮皮鲁”经其推广才被知晓抢注者很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文学作品角色否可以被申请为商标?他人注册“皮皮鲁”是否需要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
对此,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法律部负责人刘坤律师表示,如果作者自行将文学作品申请商标进行保护,是可行且非常有利的。这一行为不仅可以提前为后续可能的相关商业活动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也可以有效规避他人抢注商标、“搭便车”、蹭热度的行为。若作者以外的其他方未经作者同意,擅自将文学作品人物、角色申请商标,则可能构成商标抢注行为。
刘坤认为,从侵犯著作权的角度来看,虽然在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概念中,作品角色可能因缺乏思想完整性等理由,难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在实践中,若文学作品人物本身符合独创性等要求,也是可以受到著作权保护的。因为“皮皮鲁”这个名字很不常见,具有很高独特性,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他有著作权的在先权,如果别人没有合法的事由,都需要得到他授权许可”。
但上述邹某鸿的行为是否侵权,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个案分析。若他人有合理使用事由,或超出保护期限等,则不构成侵权。
从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角度来看,以郑渊洁创作的皮皮鲁为例,“皮皮鲁”并非中文的惯用、特定词组,经过郑渊洁的作品推广才成为被人知晓的词语,经过郑渊洁作品的长期出版、宣传,该词语已与郑渊洁之间形成强连接。而抢注“皮皮鲁”的商家将该商标用于零食、小吃上,很可能误导消费者认为该零食与郑渊洁之间有某种特定联系,从而搭了郑渊洁的“便车”,对消费者造成混淆,因此经营者很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表示,这类案件较多,原因在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想“搭名牌”,利用被涉侵权标的已有的知名度给自身商品提高影响,带动消费。
来源:成都商报
历时13年,其间三起三落,终于对成都皮皮鲁猪皮肉商标维权成功。开始维权时,我54岁。维权成功时,我67岁。人生有多少个13年?还有676个侵权商标等待我维权……”
6月20日,著名作家郑渊洁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寄来的裁定书,宣告成都皮皮鲁猪皮肉商标无效时,他激动却又无奈地在微博里写下这样一段话。
郑渊洁微博截图
作为中国的“童话大王”,在他笔下,涌现了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大灰狼罗克等诸多经典动画人物,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然而就在去年12月,郑渊洁却宣布创刊36年的《童话大王》停刊,原因是“一心不可二用”,商标侵权让他没有了创作的积极性,“写作没有动力”,怕写出来被别人拿去恶意注册商标,卖猪皮肉、卖内衣、卖马桶……他希望一心维权。
“三起三落”:一个商标维权历时13年最终成功
这个历时13年的商标维权案只是郑渊洁600多个商标维权案中的一个。最长的,他称花了19年。
作为大家耳熟能详的儿童作家,从1979年发表第一篇作品开始,在之后的40多年里,他不断输出《皮皮鲁传》、《鲁西西传》、《舒克贝塔传》、《大灰狼罗克传》等优秀作品。
随着作品知名度不断提升,从2004年起,他发现有人开始注册作品中的角色“皮皮鲁”、“舒克”等商标,由此,他开启了漫长的维权之路。为了一心维权,2021年底,他将创刊36年的《童话大王》停刊,并称到维权成功那一天才会复刊。
“皮皮鲁”是郑渊洁于1981年原创的文学角色名称,该系列书刊销量高达3亿册,读者众多。
此次“成都皮皮鲁猪皮肉”案,是他维权19年来成功的第35个商标,他用“三起三落”来形容。
郑渊洁告诉记者,邹某鸿(商标注册人)于2009年注册“皮皮鲁”商标时,他便去提了异议,未能成功。
《皮皮鲁传》
2017年,国家出台的规定让他看到了希望。法条明确,对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作品名称、作品角色名称等,在作为商标使用时,容易导致公众误认为经权利人许可或存在特定联系的,当事人主张构成在先权益时,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因此,2018年5月,郑渊洁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对该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此次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该商标无效。但之后邹某鸿对此不服,继续起诉。
最终,在经历发回重审、裁定商标有效、无效后,2022年4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才作出终审判决:“考虑到‘皮皮鲁’商标申请注册时,郑渊洁创作的‘皮皮鲁’角色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而‘皮皮鲁’非日常生活中的常用词汇”,邹某鸿注册的商标名与郑渊洁所创作的角色名称完全相同,主观上难谓善意,因此判决商标无效。
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6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给郑渊洁寄来“商标无效”裁定书,“皮皮鲁”猪皮肉一案,才算尘埃落定。
涉事企业:听说过“皮皮鲁”,但没看过作品
邹某鸿是“成都汇城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500余万元,以生产销售休闲食品为主,经营已有10年,“皮皮鲁”猪皮肉就是由该公司生产。对于“皮皮鲁”商标被宣告无效一事,邹某鸿还是有些不满,“一个商标用久了,还是有感情,我们想的是能保留就保留,不对市场造成影响”。
该商标被宣告无效
邹某鸿表示,从他的角度来说,若商标局授权,就用;未授权,就不用,“既然商标局都授权给我了,也有商标证,我用就是合理合法的。”但后来对方提出异议,两次打官司,一次胜诉,最后败了,“我们也不想纠缠这些,再重新启用一个商标就完了”。
邹某鸿表示,打官司时也有人建议他去跟郑老师谈合作,“但商标这种东西不可控,就像王老吉跟加多宝一样,能授权就授权,从我们实际使用来说,换个名字也不耽误”。因此,在打官司时,他便开始着手申请商标,换包装等,“所以损失不多,可能就一两万块钱”。
而对于当时在注册时为何使用“皮皮鲁”?是否有抢注嫌疑?邹某鸿表示,有听说过“皮皮鲁”,但他并未看过该作品。
一心维权成半个“业内人士”,整理出侵权商标676个
多年维权,让郑渊洁已成为半个“业内人士”,他把一万多字的《商标法》全文背诵,在法庭上与对方据理力争。他表示,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现在著作权只要发现盗版,打一个电话就能解决了,但商标维权很难”。
判决书
郑渊洁谈到,从1981年起,他给各个角色起名时,就有防止被侵权的意识,他有意不使用汉语常用词汇作为角色名,只使用臆造名称,比如可以叫“舒克”,不可以叫“舒服”。
他也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1993年开始,陆续将原创知名文学角色名称“皮皮鲁”们注册了280个商标,但截至目前,他和团队依旧整理出侵权商标676个。这其中没有一例提前向他要过授权,“也有一例在他维权后道歉了”。他遇到过最离谱的,是有人注册了“皮皮鲁”人工畜类受精商标,“我看了以后挺伤心的,觉得自己创造的童话人物形象怎么会被这么弄呢?”
郑渊洁说,这对他产生的影响就是写作时没什么动力,没有积极性了,“因为我觉得写出来有可能被别人拿去卖东西,拿去恶意注册成商标,卖猪皮肉、卖内衣、卖马桶……”
他认为,应该对《商标法》进行再次修订,延长维权时限。其次,商标审核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应进行培训和限制。同时,商标代理机构也不能以经济利益为唯一目的,明知申请者侵权而协助注册,国家管理部门应作出限制。此外,恶意注册的人没有受到惩罚,也是导致这种问题层出不穷的原因。目前,他已针对江苏舒克内衣起诉索赔30万元。针对成都的这家企业,他也将保留民事索赔的权利。
让他看到希望的是,此前有人抢注“谷爱凌”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依职权”主动宣告该商标无效。
律师说法:“皮皮鲁”经其推广才被知晓抢注者很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文学作品角色否可以被申请为商标?他人注册“皮皮鲁”是否需要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
对此,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法律部负责人刘坤律师表示,如果作者自行将文学作品申请商标进行保护,是可行且非常有利的。这一行为不仅可以提前为后续可能的相关商业活动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也可以有效规避他人抢注商标、“搭便车”、蹭热度的行为。若作者以外的其他方未经作者同意,擅自将文学作品人物、角色申请商标,则可能构成商标抢注行为。
刘坤认为,从侵犯著作权的角度来看,虽然在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概念中,作品角色可能因缺乏思想完整性等理由,难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在实践中,若文学作品人物本身符合独创性等要求,也是可以受到著作权保护的。因为“皮皮鲁”这个名字很不常见,具有很高独特性,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他有著作权的在先权,如果别人没有合法的事由,都需要得到他授权许可”。
但上述邹某鸿的行为是否侵权,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个案分析。若他人有合理使用事由,或超出保护期限等,则不构成侵权。
从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角度来看,以郑渊洁创作的皮皮鲁为例,“皮皮鲁”并非中文的惯用、特定词组,经过郑渊洁的作品推广才成为被人知晓的词语,经过郑渊洁作品的长期出版、宣传,该词语已与郑渊洁之间形成强连接。而抢注“皮皮鲁”的商家将该商标用于零食、小吃上,很可能误导消费者认为该零食与郑渊洁之间有某种特定联系,从而搭了郑渊洁的“便车”,对消费者造成混淆,因此经营者很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表示,这类案件较多,原因在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想“搭名牌”,利用被涉侵权标的已有的知名度给自身商品提高影响,带动消费。
来源:成都商报
《神奇动物3:邓布利多之谜》:魔法世界失去魅力了吗?
顶着“哈利•波特”光环的《神奇动物3:邓布利多之谜》,在新冠疫情冲击下姗姗而来,可谓踌躇满志。但是,现实却并不尽如人意。无论是铁杆的哈利波特迷,还是新入坑的“神奇动物”粉,抑或是路人观众,对这部新片似乎都不甚满意。豆瓣评分一路下跌,从第一部的7.7,到第二部的7.0,再到如今第三部的6.1分。同样是大卫•耶茨导演、J.K.罗琳编剧,《神奇动物3》的品质为何下降如此严重?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我们回到整个“哈利•波特电影宇宙”的起点。
1997年,一位生活在英国、时年32岁的英文女教师乔安妮•凯瑟琳•罗琳从苏格兰艺术协会申请到了一笔13000英镑的资助,终于能够将她多年的心血结晶——小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交付出版。当时的乔安妮或许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多年前,在火车旅行中构思出的这个小巫师的故事,将在未来的20多年间被翻译成73种语言,全球销量超过5亿册,并让她成为全球最富有的女性之一。
“哈利•波特”能够成为21世纪初最具全球影响力的大IP,华纳影业功不可没。从2001年首部电影《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开始,到2011年推出系列的终章《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在十年里共拍摄影片八部,全球票房超过77亿美元。由于电影比小说有更强的渗透能力,尽管在电影改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小说内容有所损益,但更多的观众通过电影熟悉了哈利•波特的故事系列。尤其是从第五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开始,小说与电影开启了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并借由全球网络新媒体社群的迭代发展,不断提升全球受众的关注度。但遗憾的是,由于种种限制,哈利•波特小说最终完结于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若仅从文学创作来看,七部曲的终结虽不算完美,但已经相当精彩,足以让J.K.罗琳成为世界儿童文学史上的传奇作家。但是,对于电影出品方的华纳影业来说,这是远远不够的。只要对现代商业电影的运营模式稍有了解的人就会知道,电影产业最大的风险就来自于电影票房的不确定性。而一个电影系列能在十年的时间里,创造每部影片平均约9.6亿美元的稳定票房,对于电影公司来说,无疑是一头不可或缺的“现金奶牛”,更是公司管理层对资本市场“讲故事”的绝佳素材。所以,对于电影公司来说,哈利波特系列的热度必须以某种形式延续下去。这也就有了我们今天所熟知的《神奇动物》系列。
在哈利•波特魔法世界中,《神奇动物在哪里》是一部非常重要的著作,书中记述了魔法世界里的各种神奇生物。这本书是J.K.罗琳假托“纽特•斯卡曼德”之名创作的,可以看作是作者为进一步呈现构想中的“魔法世界”而进行的尝试,也为其后来的全新创作计划埋下了伏笔。
2016年底,《神奇动物在哪里》作为神奇动物系列的首部电影上映。这是基于“哈利•波特魔法世界”的首部无小说依托的原创电影,也是哈利•波特系列前传五部曲的开篇。值得注意的是,同年7月,作为“哈利•波特系列正统续作”的舞台剧《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在英国上映,同样属于无小说依托的原创作品。将两者联系起来,不难看出,与IP利益相关的各方,此时的共识就是,不仅要给故事体系做加法,而且要在商业模式上做减法——有没有原著小说已经不重要,单靠“哈利•波特”这个名字就能撬开大众的钱包。
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却并不尽如人意。细究起来,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哈利•波特系列故事的主舞台都放在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可以用“小场景、大场面”来形容,创作者完全可以像牙雕一样精雕细琢。从小说到电影,专业电影制作团队可以在原著基础上删繁就简,突出主干,让原著党和路人观众都能各自得到满足。
然而,到了《神奇动物》系列,电影创作逐渐向崩坏的方向发展,其中关键一点就是,IP的利益相关各方想要得太多了——既要定位为哈利•波特前传,展现邓布利多和初代“大魔王”格林德沃的夙愿;还要展现神奇生物,拓展“哈利•波特魔法世界”的范围;又要摆脱“青少年电影”的定位向全年龄向进军,乃至进化成为一个“电影宇宙”……客观地说,系列的首部电影《神奇动物在哪里》还是保持了哈利•波特系列的一贯调性,J.K.罗琳标志性的“悬疑-反转”的叙事模式得以延续,对神奇动物的展现也基本是主线剧情的推动因素。而到了《神奇动物2:格林德沃之罪》中,因为想要兼顾太多,导致大量情节设计走入断头路,使得电影叙事逻辑的完整性遭到破坏。又因为加入太多的新角色,而没有充分时间去铺陈人物的成长曲线,使得无论是新老角色都趋于工具化。但也总算在故事结尾留下了一个还算圆满的剧情“钩子”,给观众留下了一个反派阵营即将要搞大事件的预期。
令人失望的是,无论是作为一部单独的电影作品,还是作为系列中具有承上启下作用的中间段落,《神奇动物3:邓布利多之谜》都难说合格。首先,作为上一部电影尾声铺陈的重点,即反派格林德沃的“夺权计划”以及邓布利多与格林德沃的宿命之战,都处理得非常草率,给人一种“尽快交差了事”的感觉。其次,人物的行为动机交待不清,角色集体降智。而作为电影最重要的“神奇动物”,虽然可以看出编导力图让他们发挥推动主线剧情的作用,但实际上却让神奇动物角色更加工具化,甚至让其沦为可有可无的存在。
尽管我们无从得知《神奇动物3》创作过程的全貌,但从电影所呈现出的状态来看,利益相关的各方并非处于一种合力共进的状态,而是一种相互博弈的状态。《神奇动物3》就是这种博弈后的最大公约数,照顾到了各方面,但最后谁都不满意。
《神奇动物3》上映前后,有传言称,华纳影业管理层调整后,有意暂停这个系列的制作。其实,无论是硬着头皮把这个系列做完,还是重打鼓、另开张,只要“哈利•波特魔法世界”还有足够的忠实拥趸,魔法世界的传奇就会延续下去。总之,只要资本永不眠,“故事”总能继续讲下去。
顶着“哈利•波特”光环的《神奇动物3:邓布利多之谜》,在新冠疫情冲击下姗姗而来,可谓踌躇满志。但是,现实却并不尽如人意。无论是铁杆的哈利波特迷,还是新入坑的“神奇动物”粉,抑或是路人观众,对这部新片似乎都不甚满意。豆瓣评分一路下跌,从第一部的7.7,到第二部的7.0,再到如今第三部的6.1分。同样是大卫•耶茨导演、J.K.罗琳编剧,《神奇动物3》的品质为何下降如此严重?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我们回到整个“哈利•波特电影宇宙”的起点。
1997年,一位生活在英国、时年32岁的英文女教师乔安妮•凯瑟琳•罗琳从苏格兰艺术协会申请到了一笔13000英镑的资助,终于能够将她多年的心血结晶——小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交付出版。当时的乔安妮或许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多年前,在火车旅行中构思出的这个小巫师的故事,将在未来的20多年间被翻译成73种语言,全球销量超过5亿册,并让她成为全球最富有的女性之一。
“哈利•波特”能够成为21世纪初最具全球影响力的大IP,华纳影业功不可没。从2001年首部电影《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开始,到2011年推出系列的终章《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在十年里共拍摄影片八部,全球票房超过77亿美元。由于电影比小说有更强的渗透能力,尽管在电影改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小说内容有所损益,但更多的观众通过电影熟悉了哈利•波特的故事系列。尤其是从第五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开始,小说与电影开启了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并借由全球网络新媒体社群的迭代发展,不断提升全球受众的关注度。但遗憾的是,由于种种限制,哈利•波特小说最终完结于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若仅从文学创作来看,七部曲的终结虽不算完美,但已经相当精彩,足以让J.K.罗琳成为世界儿童文学史上的传奇作家。但是,对于电影出品方的华纳影业来说,这是远远不够的。只要对现代商业电影的运营模式稍有了解的人就会知道,电影产业最大的风险就来自于电影票房的不确定性。而一个电影系列能在十年的时间里,创造每部影片平均约9.6亿美元的稳定票房,对于电影公司来说,无疑是一头不可或缺的“现金奶牛”,更是公司管理层对资本市场“讲故事”的绝佳素材。所以,对于电影公司来说,哈利波特系列的热度必须以某种形式延续下去。这也就有了我们今天所熟知的《神奇动物》系列。
在哈利•波特魔法世界中,《神奇动物在哪里》是一部非常重要的著作,书中记述了魔法世界里的各种神奇生物。这本书是J.K.罗琳假托“纽特•斯卡曼德”之名创作的,可以看作是作者为进一步呈现构想中的“魔法世界”而进行的尝试,也为其后来的全新创作计划埋下了伏笔。
2016年底,《神奇动物在哪里》作为神奇动物系列的首部电影上映。这是基于“哈利•波特魔法世界”的首部无小说依托的原创电影,也是哈利•波特系列前传五部曲的开篇。值得注意的是,同年7月,作为“哈利•波特系列正统续作”的舞台剧《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在英国上映,同样属于无小说依托的原创作品。将两者联系起来,不难看出,与IP利益相关的各方,此时的共识就是,不仅要给故事体系做加法,而且要在商业模式上做减法——有没有原著小说已经不重要,单靠“哈利•波特”这个名字就能撬开大众的钱包。
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却并不尽如人意。细究起来,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哈利•波特系列故事的主舞台都放在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可以用“小场景、大场面”来形容,创作者完全可以像牙雕一样精雕细琢。从小说到电影,专业电影制作团队可以在原著基础上删繁就简,突出主干,让原著党和路人观众都能各自得到满足。
然而,到了《神奇动物》系列,电影创作逐渐向崩坏的方向发展,其中关键一点就是,IP的利益相关各方想要得太多了——既要定位为哈利•波特前传,展现邓布利多和初代“大魔王”格林德沃的夙愿;还要展现神奇生物,拓展“哈利•波特魔法世界”的范围;又要摆脱“青少年电影”的定位向全年龄向进军,乃至进化成为一个“电影宇宙”……客观地说,系列的首部电影《神奇动物在哪里》还是保持了哈利•波特系列的一贯调性,J.K.罗琳标志性的“悬疑-反转”的叙事模式得以延续,对神奇动物的展现也基本是主线剧情的推动因素。而到了《神奇动物2:格林德沃之罪》中,因为想要兼顾太多,导致大量情节设计走入断头路,使得电影叙事逻辑的完整性遭到破坏。又因为加入太多的新角色,而没有充分时间去铺陈人物的成长曲线,使得无论是新老角色都趋于工具化。但也总算在故事结尾留下了一个还算圆满的剧情“钩子”,给观众留下了一个反派阵营即将要搞大事件的预期。
令人失望的是,无论是作为一部单独的电影作品,还是作为系列中具有承上启下作用的中间段落,《神奇动物3:邓布利多之谜》都难说合格。首先,作为上一部电影尾声铺陈的重点,即反派格林德沃的“夺权计划”以及邓布利多与格林德沃的宿命之战,都处理得非常草率,给人一种“尽快交差了事”的感觉。其次,人物的行为动机交待不清,角色集体降智。而作为电影最重要的“神奇动物”,虽然可以看出编导力图让他们发挥推动主线剧情的作用,但实际上却让神奇动物角色更加工具化,甚至让其沦为可有可无的存在。
尽管我们无从得知《神奇动物3》创作过程的全貌,但从电影所呈现出的状态来看,利益相关的各方并非处于一种合力共进的状态,而是一种相互博弈的状态。《神奇动物3》就是这种博弈后的最大公约数,照顾到了各方面,但最后谁都不满意。
《神奇动物3》上映前后,有传言称,华纳影业管理层调整后,有意暂停这个系列的制作。其实,无论是硬着头皮把这个系列做完,还是重打鼓、另开张,只要“哈利•波特魔法世界”还有足够的忠实拥趸,魔法世界的传奇就会延续下去。总之,只要资本永不眠,“故事”总能继续讲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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