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你的这笔钱涨了
7月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中央财政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统筹安排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资金,确保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进一步优化筹资结构。放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切实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规定,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以下为《通知》全文
↓↓↓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医保发〔202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任务要求,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现就切实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提高筹资标准
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中央财政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统筹安排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资金,确保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进一步优化筹资结构。放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切实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规定,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二、巩固提升待遇水平
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科学合理确定基本医保保障水平。稳定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完善门诊保障措施,继续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健全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保障。增强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门诊保障功能,探索将政策范围内的门诊高额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计算口径,统筹门诊和住院救助资金使用,共用年度救助限额。合理提高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切实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三、切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夯实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坚决守住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继续做好医疗救助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分类资助工作,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统筹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用足用好资助参保、直接救助政策,确保应资尽资、应救尽救。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完善参保动态监测、高额费用负担患者预警、部门间信息共享、风险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确保风险早发现、早预防、早帮扶。完善依申请救助机制,对经相关部门认定核准身份的困难群众按规定实施分类救助,及时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对经三重制度保障后个人费用负担仍较重的困难群众,做好与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的衔接,精准实施分层分类帮扶,合力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四、促进制度规范统一
要坚决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范决策权限,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增强医保制度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严格按照《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2022年底前实现所有统筹地区制度框架统一,40%统筹地区完成清单外政策的清理规范。坚持稳扎稳打、先立后破,统筹做好资金并转和待遇衔接,促进功能融合。推动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逐步规范统一省内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政策。加强统筹协调,按照政策统一规范、基金调剂平衡、完善分级管理、强化预算考核、提升管理服务的方向,稳步推进省级统筹,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可分类序贯推进。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新情况、新问题和重大政策调整要及时请示报告后实施。各省份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情况将纳入相关工作绩效考核。
五、做好医保支付管理
要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做实做细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加强谈判药品供应保障和落地监测。做好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工作并加强监测。2022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各省份原自行增补药品的消化工作。规范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医保准入管理。完善医保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扎实落实《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覆盖辖区至少40%统筹地区。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完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管理,畅通复诊、取药、配送环节。
六、加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价格管理
要全方位、多层次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工作,统筹协调开展国家组织和省际联盟集采。2022年底国家和省级(或跨省联盟)集采药品品种数累计不少于350个,高值医用耗材品种累计达到5个以上。做好集采结果落地实施和采购协议期满接续工作,落实好医保基金预付、支付标准协同、结余留用等配套政策。提升完善医药集采平台功能,强化绩效评价,提高公立医疗机构网采率,推广线上结算。稳妥有序推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指导督促统筹地区做好2022年调价评估及动态调整工作。启动医药价格监测工程,编制医药价格指数,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常态化监管,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实施。
七、强化基金监管和运行分析
要加快建设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推动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拓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广度和深度。完善医保部门主导、多部门参与的监管联动机制,健全信息共享、协同执法、联防联动、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等工作制度,推进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形成一案多查、一案多处、齐抓共管的基金监管工作格局。
要按要求做好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收支预算管理。综合人口老龄化、慢性病等疾病谱变化、医药新技术应用、医疗费用增长等因素,开展基金收支预测分析,健全风险预警、评估、化解机制及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
八、健全医保公共管理服务
要增强基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医疗保障经办力量。全面落实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操作规范,推动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医保便民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参保管理经办规程,加强源头控制和重复参保治理,推进“参保一件事”一次办。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坚持智能化线上缴费渠道与传统线下缴费方式创新并行,持续提升缴费便利化水平。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继续深入做好转移接续“跨省通办”。积极参与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继续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结算和清算工作。2022年底前实现每个县开通至少一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所有统筹地区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九、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要持续推进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深化应用,充分发挥平台效能。全面深化业务编码标准维护应用,建立标准应用的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和安全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商业银行、政务应用等渠道作用,在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等领域探索合作机制。
十、做好组织实施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抓实抓好居民医保待遇落实和管理服务,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税务部门要做好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收工作、方便群众缴费,部门间要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沟通。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做好舆情风险应对。
特此通知。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6月30日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新华社
7月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中央财政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统筹安排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资金,确保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进一步优化筹资结构。放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切实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规定,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以下为《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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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医保发〔202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任务要求,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现就切实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提高筹资标准
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中央财政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统筹安排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资金,确保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进一步优化筹资结构。放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切实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规定,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二、巩固提升待遇水平
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科学合理确定基本医保保障水平。稳定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完善门诊保障措施,继续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健全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保障。增强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门诊保障功能,探索将政策范围内的门诊高额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计算口径,统筹门诊和住院救助资金使用,共用年度救助限额。合理提高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切实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三、切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夯实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坚决守住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继续做好医疗救助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分类资助工作,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统筹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用足用好资助参保、直接救助政策,确保应资尽资、应救尽救。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完善参保动态监测、高额费用负担患者预警、部门间信息共享、风险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确保风险早发现、早预防、早帮扶。完善依申请救助机制,对经相关部门认定核准身份的困难群众按规定实施分类救助,及时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对经三重制度保障后个人费用负担仍较重的困难群众,做好与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的衔接,精准实施分层分类帮扶,合力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四、促进制度规范统一
要坚决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范决策权限,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增强医保制度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严格按照《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2022年底前实现所有统筹地区制度框架统一,40%统筹地区完成清单外政策的清理规范。坚持稳扎稳打、先立后破,统筹做好资金并转和待遇衔接,促进功能融合。推动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逐步规范统一省内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政策。加强统筹协调,按照政策统一规范、基金调剂平衡、完善分级管理、强化预算考核、提升管理服务的方向,稳步推进省级统筹,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可分类序贯推进。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新情况、新问题和重大政策调整要及时请示报告后实施。各省份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情况将纳入相关工作绩效考核。
五、做好医保支付管理
要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做实做细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加强谈判药品供应保障和落地监测。做好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工作并加强监测。2022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各省份原自行增补药品的消化工作。规范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医保准入管理。完善医保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扎实落实《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覆盖辖区至少40%统筹地区。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完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管理,畅通复诊、取药、配送环节。
六、加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价格管理
要全方位、多层次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工作,统筹协调开展国家组织和省际联盟集采。2022年底国家和省级(或跨省联盟)集采药品品种数累计不少于350个,高值医用耗材品种累计达到5个以上。做好集采结果落地实施和采购协议期满接续工作,落实好医保基金预付、支付标准协同、结余留用等配套政策。提升完善医药集采平台功能,强化绩效评价,提高公立医疗机构网采率,推广线上结算。稳妥有序推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指导督促统筹地区做好2022年调价评估及动态调整工作。启动医药价格监测工程,编制医药价格指数,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常态化监管,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实施。
七、强化基金监管和运行分析
要加快建设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推动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拓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广度和深度。完善医保部门主导、多部门参与的监管联动机制,健全信息共享、协同执法、联防联动、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等工作制度,推进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形成一案多查、一案多处、齐抓共管的基金监管工作格局。
要按要求做好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收支预算管理。综合人口老龄化、慢性病等疾病谱变化、医药新技术应用、医疗费用增长等因素,开展基金收支预测分析,健全风险预警、评估、化解机制及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
八、健全医保公共管理服务
要增强基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医疗保障经办力量。全面落实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操作规范,推动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医保便民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参保管理经办规程,加强源头控制和重复参保治理,推进“参保一件事”一次办。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坚持智能化线上缴费渠道与传统线下缴费方式创新并行,持续提升缴费便利化水平。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继续深入做好转移接续“跨省通办”。积极参与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继续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结算和清算工作。2022年底前实现每个县开通至少一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所有统筹地区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九、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要持续推进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深化应用,充分发挥平台效能。全面深化业务编码标准维护应用,建立标准应用的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和安全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商业银行、政务应用等渠道作用,在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等领域探索合作机制。
十、做好组织实施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抓实抓好居民医保待遇落实和管理服务,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税务部门要做好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收工作、方便群众缴费,部门间要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沟通。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做好舆情风险应对。
特此通知。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6月30日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新华社
朋友发来一则xhs的帖子,看完让人火冒三丈。
网友说,她婆婆带儿子去晒太阳,带了两块自己蒸的糯米糕。下午婆婆正准备把糕点拿出来喂给孙子吃,娃却在沙坑玩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婆婆赶紧去扶,没成想旁边一小姑娘趁这会,把他们饭盒里的糕点拿出一块吃了。
婆婆看见也没说啥,还问小姑娘要不要喝点水?小姑娘说不喝,就跑了。
结果之后女孩妈妈知道了,在业主群里破口大骂,怪网友婆婆乱给她家孩子喂吃的,还说要追究他们责任。
看完挺无语的,我要是那婆婆,还没怪你女儿吃了我孙子的糕点呢,你倒恶人先告状了?有天理吗?
更奇葩的来了。之后网友还发了后续。
为证清白,他们请物业帮忙调了监控,证实确实是小姑娘自己拿的糯米糕。
这妈妈还是不依不饶。
看了后续,我身临其境到窒息。为网友,更为那个战战兢兢的小姑娘。
明显她在家吃零食肯定是受到严格控制的,否则在外面不会那么馋。别人饭盒里的东西,趁不注意就拿走吃了,平时是有多匮乏才会这样?
可即使亲眼见到这一幕,她妈妈也不愿意相信。一直强调自己孩子家教很好,不可能在外面随便吃东西,一定是别人叫她吃的。
估计听的人一个白眼都快翻天上去。
几个孩子不爱吃糖?喜欢甜食,活泼好动,都是小孩的天性。家长以“为你好”来绑架和控制孩子听话,违反天性,这种教育方式是八成会培养出双面人的。
就是家长嘴里“家教很好”,在外面却会眼馋别人家零食的孩子。
据说之后女孩的爸爸也赶来了,说自己妻子有产后抑郁,所以才会这么容易激动。但无论如何,邻居是没有义务体谅你的抑郁的,他们只会自保。
这娃以后在小区大概是不会有什么朋友了。谁敢跟一个家长这么难缠的孩子一块玩呢?
上面这个帖子,让我想起之前在zhi hu看到过的一个问题。
说一个小姑娘,三四岁。刚上幼儿园,很乖。但最近被整个幼儿园的小朋友孤立(每天只有老师跟她讲话)。
起因是小女孩家长觉得只有她一个女儿,平时就给她穿得比较昂贵。一条小裙子三四千,也穿去幼儿园。
谁知道某天小女孩其中一条裙子刚穿了一天,就被别的小朋友给扯坏了。
女孩家长很不高兴,就跑到幼儿园找老师告状,要求对方家长原价赔偿。
最后对方家长照原价赔了。
这件事过了几天,幼儿园里就没有孩子愿意再跟小姑娘说话了。
估计女孩家长还很想不通:损坏财物赔钱,天经地义。我做错啥了?
当时我在这个问题下面写了回复,说:
“我也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我不能理解,你一个穿着几千块昂贵裙子的小朋友,父母为什么把她放进一个裙子被其他小朋友扯坏了,人家都根本赔不起的幼儿园?
要么你家孩子金枝玉叶,去贵族私立幼儿园上学。
大家都是一样的消费水准,弄坏一条四千块的裙子赔偿,对其他孩子来说也就是一顿饭的费用,不往心里去。
要么你非要往普通家庭孩子堆里挤,就让您家孩子穿几十块百来块的裙子。
这样女儿能放心跟他们在泥堆里打滚,而不是像一个小LADY一样穿着名牌喝下午茶。”
话又说回来了,自己到底穿的四百块,还是四千块的裙子。对一个三四岁小姑娘来说,真的有很大区别吗?
做家长的非要买这么贵的裙子,到底满足的是孩子,还是自己?
我偶尔也会诧异,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那么多坑娃的家长?
第一个故事里的妈妈,非要跟邻居闹僵。明明自己家孩子拿了别人食物,还倒打一耙说对方乱喂孩子吃的,以后她女儿在小区的人缘可想而知。
那个孩子被扯坏裙子的家长,买得起几千的裙子,想必家里不会太窘迫吧。孩子之间打打闹闹失手,谁也控制不住力道。玩一次就花几千,谁还敢跟你家孩子玩?没见马路上80%的车都会跟豪车保持距离吗?
其实要是跟这些家长们掰扯,他们说起来一定都有自己的道理。
问题是孩子之间的交往,不是只有道理啊!
他们的世界里,只有模仿和盲从,弱肉强食可能比成人社会更严重。
“不一样”本身就意味着可能会被孤立。更何况这几个孩子的“不一样”,还会损害到别的小朋友家庭的利益,也违反社会道义。
弄坏了裙子要赔偿,的确天经地义。但如果我是孩子家长,会自认倒霉,或者根本不给她穿几千块的裙子去幼儿园。这样我家孩子至少不会被排挤。
就算不被别的孩子扯坏,也没必要让她小小年纪,就在普通人群中培养一些莫名其妙的优越感。
我孩子在家也管着吃食的成分盐分啥的,但出门一般都入乡随俗。也会接熟悉的家长孩子给的零食,对他们表示友好和感谢。
因为我觉得让孩子能融入集体,适应环境,比时刻遵守家里立的规矩更重要。
所有的家长都会觉得自家孩子很特别,很金贵。
我也是。
想把他保护得好好的,宠得无微不至的。看见小咕噜在外面玩被别的小朋友不慎打到,简直心痛得无法呼吸,偶尔有想帮他打回去的冲动。
但也只是冲动而已。
因为我知道,家长绝不能有一种“只有我家孩子最金贵”的想法,毕竟别人家长很可能也是那么想的。
要是全世界都是王子公主,谁又活该当你们下人呢?
#微博新知博主##摇铃铛##孩子##教育##家长#
网友说,她婆婆带儿子去晒太阳,带了两块自己蒸的糯米糕。下午婆婆正准备把糕点拿出来喂给孙子吃,娃却在沙坑玩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婆婆赶紧去扶,没成想旁边一小姑娘趁这会,把他们饭盒里的糕点拿出一块吃了。
婆婆看见也没说啥,还问小姑娘要不要喝点水?小姑娘说不喝,就跑了。
结果之后女孩妈妈知道了,在业主群里破口大骂,怪网友婆婆乱给她家孩子喂吃的,还说要追究他们责任。
看完挺无语的,我要是那婆婆,还没怪你女儿吃了我孙子的糕点呢,你倒恶人先告状了?有天理吗?
更奇葩的来了。之后网友还发了后续。
为证清白,他们请物业帮忙调了监控,证实确实是小姑娘自己拿的糯米糕。
这妈妈还是不依不饶。
看了后续,我身临其境到窒息。为网友,更为那个战战兢兢的小姑娘。
明显她在家吃零食肯定是受到严格控制的,否则在外面不会那么馋。别人饭盒里的东西,趁不注意就拿走吃了,平时是有多匮乏才会这样?
可即使亲眼见到这一幕,她妈妈也不愿意相信。一直强调自己孩子家教很好,不可能在外面随便吃东西,一定是别人叫她吃的。
估计听的人一个白眼都快翻天上去。
几个孩子不爱吃糖?喜欢甜食,活泼好动,都是小孩的天性。家长以“为你好”来绑架和控制孩子听话,违反天性,这种教育方式是八成会培养出双面人的。
就是家长嘴里“家教很好”,在外面却会眼馋别人家零食的孩子。
据说之后女孩的爸爸也赶来了,说自己妻子有产后抑郁,所以才会这么容易激动。但无论如何,邻居是没有义务体谅你的抑郁的,他们只会自保。
这娃以后在小区大概是不会有什么朋友了。谁敢跟一个家长这么难缠的孩子一块玩呢?
上面这个帖子,让我想起之前在zhi hu看到过的一个问题。
说一个小姑娘,三四岁。刚上幼儿园,很乖。但最近被整个幼儿园的小朋友孤立(每天只有老师跟她讲话)。
起因是小女孩家长觉得只有她一个女儿,平时就给她穿得比较昂贵。一条小裙子三四千,也穿去幼儿园。
谁知道某天小女孩其中一条裙子刚穿了一天,就被别的小朋友给扯坏了。
女孩家长很不高兴,就跑到幼儿园找老师告状,要求对方家长原价赔偿。
最后对方家长照原价赔了。
这件事过了几天,幼儿园里就没有孩子愿意再跟小姑娘说话了。
估计女孩家长还很想不通:损坏财物赔钱,天经地义。我做错啥了?
当时我在这个问题下面写了回复,说:
“我也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我不能理解,你一个穿着几千块昂贵裙子的小朋友,父母为什么把她放进一个裙子被其他小朋友扯坏了,人家都根本赔不起的幼儿园?
要么你家孩子金枝玉叶,去贵族私立幼儿园上学。
大家都是一样的消费水准,弄坏一条四千块的裙子赔偿,对其他孩子来说也就是一顿饭的费用,不往心里去。
要么你非要往普通家庭孩子堆里挤,就让您家孩子穿几十块百来块的裙子。
这样女儿能放心跟他们在泥堆里打滚,而不是像一个小LADY一样穿着名牌喝下午茶。”
话又说回来了,自己到底穿的四百块,还是四千块的裙子。对一个三四岁小姑娘来说,真的有很大区别吗?
做家长的非要买这么贵的裙子,到底满足的是孩子,还是自己?
我偶尔也会诧异,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那么多坑娃的家长?
第一个故事里的妈妈,非要跟邻居闹僵。明明自己家孩子拿了别人食物,还倒打一耙说对方乱喂孩子吃的,以后她女儿在小区的人缘可想而知。
那个孩子被扯坏裙子的家长,买得起几千的裙子,想必家里不会太窘迫吧。孩子之间打打闹闹失手,谁也控制不住力道。玩一次就花几千,谁还敢跟你家孩子玩?没见马路上80%的车都会跟豪车保持距离吗?
其实要是跟这些家长们掰扯,他们说起来一定都有自己的道理。
问题是孩子之间的交往,不是只有道理啊!
他们的世界里,只有模仿和盲从,弱肉强食可能比成人社会更严重。
“不一样”本身就意味着可能会被孤立。更何况这几个孩子的“不一样”,还会损害到别的小朋友家庭的利益,也违反社会道义。
弄坏了裙子要赔偿,的确天经地义。但如果我是孩子家长,会自认倒霉,或者根本不给她穿几千块的裙子去幼儿园。这样我家孩子至少不会被排挤。
就算不被别的孩子扯坏,也没必要让她小小年纪,就在普通人群中培养一些莫名其妙的优越感。
我孩子在家也管着吃食的成分盐分啥的,但出门一般都入乡随俗。也会接熟悉的家长孩子给的零食,对他们表示友好和感谢。
因为我觉得让孩子能融入集体,适应环境,比时刻遵守家里立的规矩更重要。
所有的家长都会觉得自家孩子很特别,很金贵。
我也是。
想把他保护得好好的,宠得无微不至的。看见小咕噜在外面玩被别的小朋友不慎打到,简直心痛得无法呼吸,偶尔有想帮他打回去的冲动。
但也只是冲动而已。
因为我知道,家长绝不能有一种“只有我家孩子最金贵”的想法,毕竟别人家长很可能也是那么想的。
要是全世界都是王子公主,谁又活该当你们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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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晚上一个人从小区门口走回来了,一个人回来在我这里已经成了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今天晚上爸爸有事把我送到小区门口就走了,老妈不放心,估摸着我到家了给我发语音我没回复,电话立马过来了——当我们在一点一点适应这个社会的时候,爸妈还没有适应我们已经长大了。一起出去逛街,已经变成了我带路,我回头看着爸妈跟上没;一起吃饭,他们什么都不敢说,等着我把菜点好,在旁边小声说,少点点儿,我们吃不完剩下就浪费了…不得不承认,他们真的老了,我该扛起守护他们的责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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