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政务# 张骏参加区第八次党代会第三、五、六代表团讨论
8月17日,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张骏到第三、五、六代表团,与羊木镇、云雾山镇、沙河镇、李家镇、临溪乡、麻柳乡及部分区直机关党员代表共同讨论区委工作报告和区纪委工作报告。
讨论中,张奎、王长保、胡文泽、王莉、袁莲成、张国勇、何敏等代表先后发言,分别就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壮大旅游产业发展、打造麻柳刺绣小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人居环境整治、办好优质均衡教育、加大对教育事业投入等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张骏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发言,并不时与大家交流。他认为,报告总结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描绘了未来五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描绘了美好蓝图,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报告对未来五年谋划站高谋远,振奋人心,是一个站位高远、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好报告。下一步,要及时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与作用,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为加快建成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贡献更大力量。
张骏要求,一要擘画新的蓝图,谋划朝天美好未来,继续按照“123456”执政兴区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朝天未来发展思路、目标和任务,凝聚全区人民的思想和力量,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开拓进取,推动朝天“十四五”乃至更长远一个时期的更好更快发展。二要选举好执政新骨干,新当选的干部要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三要开启创业奋斗新气象、新征程,乘势而进,接续奋斗,以更强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抓好抓实,撸起袖子加油干,为人民谋福祉,为民族谋复兴,为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四要明确工作任务,把本次会议落实好、贯彻好、宣传好,坚定信心、咬定目标、只争朝夕、真抓实干、拼搏进取,真正不负时代所赋、不负群众所盼、不负使命担当。
就羊木片区发展实际。张骏强调,要积极参政议政,踊跃迫切建言献策,实事求是,顺势而为,主动作为,才能乘势而上推动朝天更高质量发展。要不负谆谆嘱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部署要求,积极主动承担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站高谋远,着力把各项任务向深处、细处、实处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发展的使命要承担起,提高认识,认真履责,重任在肩,继续奋斗,使群众生活更加幸福。发展的重点要明确,任重道远,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迅速补齐教育短板,攻坚克难,勇往直前,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加大对教育投入力度,助推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体会到社会发展进步带来的幸福感。
8月17日,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张骏到第三、五、六代表团,与羊木镇、云雾山镇、沙河镇、李家镇、临溪乡、麻柳乡及部分区直机关党员代表共同讨论区委工作报告和区纪委工作报告。
讨论中,张奎、王长保、胡文泽、王莉、袁莲成、张国勇、何敏等代表先后发言,分别就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壮大旅游产业发展、打造麻柳刺绣小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人居环境整治、办好优质均衡教育、加大对教育事业投入等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张骏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发言,并不时与大家交流。他认为,报告总结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描绘了未来五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描绘了美好蓝图,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报告对未来五年谋划站高谋远,振奋人心,是一个站位高远、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好报告。下一步,要及时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与作用,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为加快建成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贡献更大力量。
张骏要求,一要擘画新的蓝图,谋划朝天美好未来,继续按照“123456”执政兴区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朝天未来发展思路、目标和任务,凝聚全区人民的思想和力量,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开拓进取,推动朝天“十四五”乃至更长远一个时期的更好更快发展。二要选举好执政新骨干,新当选的干部要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三要开启创业奋斗新气象、新征程,乘势而进,接续奋斗,以更强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抓好抓实,撸起袖子加油干,为人民谋福祉,为民族谋复兴,为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四要明确工作任务,把本次会议落实好、贯彻好、宣传好,坚定信心、咬定目标、只争朝夕、真抓实干、拼搏进取,真正不负时代所赋、不负群众所盼、不负使命担当。
就羊木片区发展实际。张骏强调,要积极参政议政,踊跃迫切建言献策,实事求是,顺势而为,主动作为,才能乘势而上推动朝天更高质量发展。要不负谆谆嘱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部署要求,积极主动承担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站高谋远,着力把各项任务向深处、细处、实处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发展的使命要承担起,提高认识,认真履责,重任在肩,继续奋斗,使群众生活更加幸福。发展的重点要明确,任重道远,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迅速补齐教育短板,攻坚克难,勇往直前,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加大对教育投入力度,助推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体会到社会发展进步带来的幸福感。
#枣庄新闻# 【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枣庄市环城绿道的保护和管理,提升环城绿道的综合功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环城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开发利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环城绿道,是指串联枣庄环城国家生态公园以及周边景区、景点、居住区,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出行等功能的廊道。
第四条 环城绿道按照目标功能划分为骨干绿道、支线绿道和绿道连接线:
(一)骨干绿道是指环绕枣庄环城国家生态公园,贯穿连通城市和郊野的主要绿道,包括凤凰绿道、榴园绿道、青龙绿道、十字河绿道、仙人洞绿道、刘伶台绿道等主要绿道;
(二)支线绿道是指连接骨干绿道和景区、景点、居住区的绿道;
(三)绿道连接线是指连接不同骨干绿道之间的道路。
第五条 环城绿道工作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 市林业和绿化部门是环城绿道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环城绿道规划和建设计划、制定管护制度、设置统一标识等工作,对环城绿道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财政、公安、城市管理、审批服务、民政、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环城绿道相关工作。
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环城绿道相关工作,区(市)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推进环城绿道建设、管理、维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辖区内环城绿道相关工作。
环城绿道借用的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由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提升借用路段的绿化品质和服务功能。
第七条 环城绿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费用由区(市)人民政府承担,市人民政府对建设费用给予补助。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环城绿道及其配套设施的义务,对破坏环城绿道及其配套设施和影响环城绿道安全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第九条 市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城绿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经批准的环城绿道规划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照原批准程序报批。
编制、调整环城绿道规划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十条 市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环城绿道规划制定环城绿道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由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为保障环城绿道的基本生态功能,维护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环城绿道路沿外侧划定一定范围作为环城绿道控制区。
环城绿道控制区划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在控制区边沿设立固定界桩。
第十二条 环城绿道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绿化保护带和绿化隔离带等绿色生态基底构成的绿廊系统;
(二)机动车道、自行车道和步行道构成的道路系统;
(三)停车设施、绿道与其他交通系统的接驳设施等构成的交通衔接系统;
(四)交通信号和绿道指示标识、解说标识、警示标识等构成的标识系统;
(五)驿站、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安全保障设施、无障碍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等构成的服务设施系统;
(六)雕塑石刻、文化墙、地面喷涂等构成的文化展示和科普教育系统;
(七)景观元素、观光游乐设施、健身设施等构成的游憩健身系统。
第十三条 环城绿道建设应当利用和依托现有设施,与村庄整治、农林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相结合,避免对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资源造成破坏。
第十四条 市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在环城绿道的出入口、驿站等位置,按照规范统一设置具有引导、指示、解说、警示等功能的各类标识。
第十五条 环城绿道的维护采用政府监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可以通过委托或者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维护单位。
环城绿道维护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环城绿道进行维护,及时修复更换破损、陈旧的配套设施。
第十六条 环城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乱丢垃圾、擅自张贴涂写刻画等破坏环城绿道环境卫生以及整体景观的;
(二)占道经营、打场晒粮、堆放杂物等影响环城绿道正常使用的;
(三)违规搭建临时或者永久设施、建筑物、构筑物,违规建坟立碑的;
(四)损坏花草树木、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的;
(五)破坏环城绿道配套设施的;
(六)擅自野外用火的;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环城绿道控制区内的土地性质和功能。在划定控制区前已经合法修建的建筑物以及重点规划建设项目和规划道路、桥梁、涵洞等交通设施用地可以保留。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环城绿道。
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挖掘环城绿道的,应当告知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属于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的,由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临时占用、挖掘环城绿道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根据环城绿道管理需要划定货车禁行路段,禁止货车通行。其他机动车按照限速行驶,注意文明行车,确保行人和自行车优先通行。休闲慢行专用路段和建有观光专用设施的路段,禁止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
第二十条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出资、公益植树、认捐、认养和认管等多种形式,参与环城绿道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参与环城绿道工作的,可以在环城绿道配套设施上设置宣传标识标语。
第二十一条 环城绿道开发利用可以采取公益性与营利性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观光旅游、森林康养、休闲农业等项目,促进体育、文创、旅游等多元业态融合发展,提升环城绿道的景观效益和经济效益。
健身、科普教育等公益性设施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利用环城绿道开展体育健身、文化展示、科普教育以及便民服务等活动。
驿站、售卖点、自行车租赁、餐饮等服务设施实行市场化经营。经营主体不得改变驿站的主题风格和基本用途。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林业和绿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的,由交通运输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环城绿道管理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编制、调整环城绿道规划的;
(二)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枣庄日报)
(查看详情:https://t.cn/A6IAvWMV)
第一条 为了加强枣庄市环城绿道的保护和管理,提升环城绿道的综合功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环城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开发利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环城绿道,是指串联枣庄环城国家生态公园以及周边景区、景点、居住区,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出行等功能的廊道。
第四条 环城绿道按照目标功能划分为骨干绿道、支线绿道和绿道连接线:
(一)骨干绿道是指环绕枣庄环城国家生态公园,贯穿连通城市和郊野的主要绿道,包括凤凰绿道、榴园绿道、青龙绿道、十字河绿道、仙人洞绿道、刘伶台绿道等主要绿道;
(二)支线绿道是指连接骨干绿道和景区、景点、居住区的绿道;
(三)绿道连接线是指连接不同骨干绿道之间的道路。
第五条 环城绿道工作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 市林业和绿化部门是环城绿道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环城绿道规划和建设计划、制定管护制度、设置统一标识等工作,对环城绿道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财政、公安、城市管理、审批服务、民政、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环城绿道相关工作。
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环城绿道相关工作,区(市)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推进环城绿道建设、管理、维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辖区内环城绿道相关工作。
环城绿道借用的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由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提升借用路段的绿化品质和服务功能。
第七条 环城绿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费用由区(市)人民政府承担,市人民政府对建设费用给予补助。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环城绿道及其配套设施的义务,对破坏环城绿道及其配套设施和影响环城绿道安全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第九条 市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城绿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经批准的环城绿道规划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照原批准程序报批。
编制、调整环城绿道规划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十条 市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环城绿道规划制定环城绿道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由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为保障环城绿道的基本生态功能,维护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环城绿道路沿外侧划定一定范围作为环城绿道控制区。
环城绿道控制区划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在控制区边沿设立固定界桩。
第十二条 环城绿道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绿化保护带和绿化隔离带等绿色生态基底构成的绿廊系统;
(二)机动车道、自行车道和步行道构成的道路系统;
(三)停车设施、绿道与其他交通系统的接驳设施等构成的交通衔接系统;
(四)交通信号和绿道指示标识、解说标识、警示标识等构成的标识系统;
(五)驿站、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安全保障设施、无障碍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等构成的服务设施系统;
(六)雕塑石刻、文化墙、地面喷涂等构成的文化展示和科普教育系统;
(七)景观元素、观光游乐设施、健身设施等构成的游憩健身系统。
第十三条 环城绿道建设应当利用和依托现有设施,与村庄整治、农林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相结合,避免对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资源造成破坏。
第十四条 市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在环城绿道的出入口、驿站等位置,按照规范统一设置具有引导、指示、解说、警示等功能的各类标识。
第十五条 环城绿道的维护采用政府监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可以通过委托或者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维护单位。
环城绿道维护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环城绿道进行维护,及时修复更换破损、陈旧的配套设施。
第十六条 环城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乱丢垃圾、擅自张贴涂写刻画等破坏环城绿道环境卫生以及整体景观的;
(二)占道经营、打场晒粮、堆放杂物等影响环城绿道正常使用的;
(三)违规搭建临时或者永久设施、建筑物、构筑物,违规建坟立碑的;
(四)损坏花草树木、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的;
(五)破坏环城绿道配套设施的;
(六)擅自野外用火的;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环城绿道控制区内的土地性质和功能。在划定控制区前已经合法修建的建筑物以及重点规划建设项目和规划道路、桥梁、涵洞等交通设施用地可以保留。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环城绿道。
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挖掘环城绿道的,应当告知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属于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的,由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临时占用、挖掘环城绿道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根据环城绿道管理需要划定货车禁行路段,禁止货车通行。其他机动车按照限速行驶,注意文明行车,确保行人和自行车优先通行。休闲慢行专用路段和建有观光专用设施的路段,禁止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
第二十条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出资、公益植树、认捐、认养和认管等多种形式,参与环城绿道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参与环城绿道工作的,可以在环城绿道配套设施上设置宣传标识标语。
第二十一条 环城绿道开发利用可以采取公益性与营利性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观光旅游、森林康养、休闲农业等项目,促进体育、文创、旅游等多元业态融合发展,提升环城绿道的景观效益和经济效益。
健身、科普教育等公益性设施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利用环城绿道开展体育健身、文化展示、科普教育以及便民服务等活动。
驿站、售卖点、自行车租赁、餐饮等服务设施实行市场化经营。经营主体不得改变驿站的主题风格和基本用途。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林业和绿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的,由交通运输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环城绿道管理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编制、调整环城绿道规划的;
(二)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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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印象# 【让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九台区乡村振兴发展纪实】
高位推动 汇聚乡村振兴合力
“做好‘三农’工作是农村发展的重头戏,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对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的理解和认识,明确乡村振兴总体战略,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切入点,以‘四集四引’为根本路径,以‘三区两改一建一整治’为载体,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工农互促、共同发展、加速推进农村发展步伐。”九台区委书记闫旭说,乡村振兴造福的不仅仅是九台百姓,对推动全省‘一主六双’产业布局落地、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
凝心聚力起好步,奋楫扬帆开新局。九台区委、区政府把乡村振兴行动作为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聚焦农民关心关注的痛点难点问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聚焦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的目标任务,坚持把乡村振兴行动牢牢抓在手上,顶层谋划推进,凝聚起了全区上下协调一致的合力。
顶层设计,真抓实干。九台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乡村振兴工作专班,以“建三区、强四带、兴五业”总体发展战略为抓手,明确乡村振兴“三区、两改、一建、一整治、一攻坚”工作重点,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乡村建设行动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督查落实亲自推动,分管副职破解难题、狠抓落实。截至5月末,先后召开了全区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现场推进会4次,举办了乡村五大振兴各类专题培训班5期。
加大资金投入,夯实硬件基础。2020年,区财政列支2000万元,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及美丽乡村建设列入幸福九台民生行动计划;区财政列支3026万元用于粪污资源化利用;中转站投入1400万元,垃圾收集费用投入2600万元;累计投入人居环境整治资金3.58亿元,整合各类资金15亿元,乡村建设行动步伐不断加快。
高位规划,整体推进。九台分区域、分类型、分重点编制出台《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乡村建设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为乡村建设行动提供了根本遵循,实现了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协调。2021年,九台区以“四集四引”为引领,促进土地集约、人口集中、产业集群、要素集成、突出规划引领、政策引领、双轮引擎、模式引路,努力构建生产生活生态一体、城乡融合发展、具有九台特色的美丽宜居宜业乡村建设新格局。
众人划桨开大船,在九台乡村振兴的大路上,从区委、区政府领导、区属各局委办到乡镇村屯,上下协力共同奏响大合唱。
“九台模式” 为乡村产业赋能
产业兴,则乡村活。多元立体的产业链条、创新多样的产业模式,成为九台乡村振兴的突破口和基石。
谈到产业发展,清水村党总支书记、致富带头人单海龙这样总结,清水村探索形成了“双领多平台”产业带富模式,就是龙头企业领着集体经济发展、集体领着庭院经济发展,打造服务平台、孵化平台和营销平台,实现镇域产业创富。清水村正在打造的两个项目,一个是总投资200万元的锦绣山河复绿工程,3年后产生收益,预计年收益100万元。另一个是总投资为100万元的樱花休闲旅游项目,利用闲置校舍资源,打造民宿体验项目,2年后产生收益,预计年收益30万元。
单海龙还总结出他们发展产业的“四件法宝”。第一件是党建引领,苗木专家都是党员志愿者,村书记也是致富带头人,处处彰显党建引领作用。第二件是“互联网+”电商平台,村里开了线上苗博园,通过VR、电子商务平台推介、宣传、营销苗木花卉,成了集体服务于庭院经济的重要载体。第三件是“锦绣河山”经济联合总社。这是全省唯一的镇域集体经济合作联合组织,把小而散的村集体经济,变成组织化程度更高、抗风险能力更强的集体经济实体,用能人带动、项目带动,促进集体增收。第四件是九台区农村集体经济创业基金。这是全国唯一的资助和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非营利性基金,募集社会资本3000万元,通过路演择优选择好项目,注入基金扶持项目发展,盈利后收益归村集体。
红光村曾荣获全国水田工程机械化示范村、吉林省建设新农村示范村等荣誉称号,该村通过“三换两集中”模式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就是指农民宅基地换房,土地经营权换社会保障和收益,“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使用权换公益事业建设,分散居住的人口向城镇化新社区集中,分散的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集中。
记者了解到,红光村共投资1.6亿元,历时两年建成了总面积5万余平方米的住宅楼4栋,使全村七个社406户村民都上楼入住。这里还成立了九台区红光水稻农机化生产专业合作社,农民以土地作价入股的方式参与分红,分红获得的收益高于当地村民收入的50%。合作社与红光村签订“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使用权10年协议,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随之显著提高,目前,红光村人均年收入达到5万元,村集体收入每年可达到15万元。
在九台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创新实践中,有一个家喻户晓的“千顷地、万栋棚”项目,主要采取“双低换双高”保供保收模式。“双低换双高”就是以低价位的供热保障、低门槛的融资条件,换来高标准现代化棚室、高水平贫困户收益。在热源上,九台区政府牵线搭桥,与华能电厂达成支持设施农业的供热协议,解决了制约冬季棚室发展最关键的瓶颈问题;在融资上,为棚室发放权属证,建立政担银企合作机制。企业融资难度和成本大幅降低,棚室投资主体积极性大增,并且形成了带贫、益贫的机制,优先带动周边贫困户创业、就业,一举多得。
记者来到远近闻名的“泥土村”马鞍山,这里曾被列入省级贫困村。通过乡村振兴,马鞍山村创造出了“改革聚资本”模式。市文广旅局帮助引进长春文化国际旅行社与马鞍山村及部分村民签约10年,投资300余万元打造了民宿合作社、望山餐厅、“一分田”“马鞍工坊”等旅游项目,九台区投资2500万元兴建的三下江南战役纪念馆落户马鞍山村并对外开放,村里还成功引进总投资50亿元的马鞍山村田园综合体项目,形成以“休闲观光、民宿体验、生态农业、康养度假、红色文化”为核心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2019年底,33户59人全部脱贫,全村人均收入12500元,贫困户人均收入10992元,其中产业分红人均4300元,带动210人就业增收。
九台还有一个“龙头企业+村集体”社会资本融资模式,重点采取了“龙头企业+村集体”的合作方式,建设完成22公里的波泥河大顶子村—土们岭二道沟村“百里画廊樱花大道”。按照“一村一景观、一屯一特色、一户一小品”的思路,樱花大道沿线栽植了钻石海棠、暴马丁香等50多种苗木花卉,在沿途村屯重要节点位置建设“六园”(果园、苗园、药园、花园、瓜园、游园)。通过“龙头企业+村集体”社会资本融资模式打造樱花大道,实现了“政府不投入、集体增收益、产业得发展、环境有改观”的多方共赢。
龙嘉稻田公园、马鞍山田园综合体、城子街大贝花海、兴隆花海、其塔木红旗花海,全区年接待游客达24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实现11亿元……九台乡村振兴产业充当主引擎,不仅拉动乡村产业加速跑起来,也拉动乡村旅游实现新的腾飞。
美化环境 让乡村生态文明宜居
通过振兴战略,九台乡村实现了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高水平建设“幸福九台”,绘就新时代“富村山居图”。
整治乡村环境,九台持续推进“五项工程”。在“村容村貌提升、生活垃圾治理、厕所改造、污水治理、畜禽粪污治理”等“五项工程”上持续发力,统筹把握好整治力度、建设深度、推进速度、财力承受度以及农民接受度,让乡村建设行动真正成为让农民满意、让农民受益的“民心工程”。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建设垃圾中转站24座,实现中转站全覆盖;新设垃圾箱680个、垃圾桶54184个,修缮垃圾池1820座;建设污水处理厂6个、污水管网和收集池8个,实现镇区污水全收集全覆盖;投入资金3000万元,改造农村户用厕所1万户;投资1267万元,在饮马河流经的4个街道23个村和水源地2个街道11个村建设储粪场54个,配备污水储存罐473个,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无复养。
美化乡村环境,九台“五大行动”环环相扣,“乡村环境提升行动、全民参与共建行动、乡村旅游发展行动、生态环境治理行动、典型示范引领行动”成效显著。“河长制”全面落实,全区无黑臭水体。组建448支志愿服务队,出动1.1万名志愿者进村庄、进庭院,带动群众由“被动看”变“主动干”,爱护环境成为新风尚。
保护乡村环境,九台“五个机制”同步发力。健全完善了“考核机制、督导机制、网格化管理机制、宣传发动机制、长效管理机制”等五个机制。制定出台了乡村建设12个行动考核细则、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细则、河长制考核问责办法等系列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定期深入村屯督导18次,下发通报3期、简报18期。全区统一印制并发放乡村建设行动宣传书画等17万册、致《学生及家长一封信》6万份、制作警示牌780个。建立健全“区督查、镇负责、村管片、组包户、户保洁”的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对全区2785个网格实行严防死守。建立健全了村庄道路清扫保洁长效机制、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等系列长效机制。全区实现了“三化”(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处理资源化)、“四步”(清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五有”(有设备、有技术、有队伍、有投入、有监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取得新成效。
提升乡村环境,九台两个模式并驾齐驱,一个是“四边两村一大道”绿化村庄模式,以“四边两村一大道”为载体,重点打造邱家、红光2个中心村,上河湾、其塔木2个中心镇,7个一里长街,清水、平安堡、马鞍山、桦树、大贝、双顶、石羊等25个重点村屯,初步实现了家洁、院净、村美。一个是村民适当付费模式。“每人每天五分钱,干干净净一整年”村民付费制度得到农业农村部肯定,九台先进经验推广全国。在群众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的同时,推进农业展现新质态,农村展现新面貌,农民展现新风采。
村庄布局协调美,村容整洁生态美,村强民富生活美,村风文明身心美,村稳民安和谐美……乡村振兴的“九台模式”金字招牌越擦越亮,吸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回乡创业,越来越多企业到这里投资,百姓生活幸福指数节节攀升,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风尚业已形成,一个独具魅力的幸福新城区跃起在新的地平线上。
来源:吉林日报
高位推动 汇聚乡村振兴合力
“做好‘三农’工作是农村发展的重头戏,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对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的理解和认识,明确乡村振兴总体战略,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切入点,以‘四集四引’为根本路径,以‘三区两改一建一整治’为载体,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工农互促、共同发展、加速推进农村发展步伐。”九台区委书记闫旭说,乡村振兴造福的不仅仅是九台百姓,对推动全省‘一主六双’产业布局落地、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
凝心聚力起好步,奋楫扬帆开新局。九台区委、区政府把乡村振兴行动作为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聚焦农民关心关注的痛点难点问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聚焦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的目标任务,坚持把乡村振兴行动牢牢抓在手上,顶层谋划推进,凝聚起了全区上下协调一致的合力。
顶层设计,真抓实干。九台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乡村振兴工作专班,以“建三区、强四带、兴五业”总体发展战略为抓手,明确乡村振兴“三区、两改、一建、一整治、一攻坚”工作重点,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乡村建设行动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督查落实亲自推动,分管副职破解难题、狠抓落实。截至5月末,先后召开了全区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现场推进会4次,举办了乡村五大振兴各类专题培训班5期。
加大资金投入,夯实硬件基础。2020年,区财政列支2000万元,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及美丽乡村建设列入幸福九台民生行动计划;区财政列支3026万元用于粪污资源化利用;中转站投入1400万元,垃圾收集费用投入2600万元;累计投入人居环境整治资金3.58亿元,整合各类资金15亿元,乡村建设行动步伐不断加快。
高位规划,整体推进。九台分区域、分类型、分重点编制出台《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乡村建设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为乡村建设行动提供了根本遵循,实现了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协调。2021年,九台区以“四集四引”为引领,促进土地集约、人口集中、产业集群、要素集成、突出规划引领、政策引领、双轮引擎、模式引路,努力构建生产生活生态一体、城乡融合发展、具有九台特色的美丽宜居宜业乡村建设新格局。
众人划桨开大船,在九台乡村振兴的大路上,从区委、区政府领导、区属各局委办到乡镇村屯,上下协力共同奏响大合唱。
“九台模式” 为乡村产业赋能
产业兴,则乡村活。多元立体的产业链条、创新多样的产业模式,成为九台乡村振兴的突破口和基石。
谈到产业发展,清水村党总支书记、致富带头人单海龙这样总结,清水村探索形成了“双领多平台”产业带富模式,就是龙头企业领着集体经济发展、集体领着庭院经济发展,打造服务平台、孵化平台和营销平台,实现镇域产业创富。清水村正在打造的两个项目,一个是总投资200万元的锦绣山河复绿工程,3年后产生收益,预计年收益100万元。另一个是总投资为100万元的樱花休闲旅游项目,利用闲置校舍资源,打造民宿体验项目,2年后产生收益,预计年收益30万元。
单海龙还总结出他们发展产业的“四件法宝”。第一件是党建引领,苗木专家都是党员志愿者,村书记也是致富带头人,处处彰显党建引领作用。第二件是“互联网+”电商平台,村里开了线上苗博园,通过VR、电子商务平台推介、宣传、营销苗木花卉,成了集体服务于庭院经济的重要载体。第三件是“锦绣河山”经济联合总社。这是全省唯一的镇域集体经济合作联合组织,把小而散的村集体经济,变成组织化程度更高、抗风险能力更强的集体经济实体,用能人带动、项目带动,促进集体增收。第四件是九台区农村集体经济创业基金。这是全国唯一的资助和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非营利性基金,募集社会资本3000万元,通过路演择优选择好项目,注入基金扶持项目发展,盈利后收益归村集体。
红光村曾荣获全国水田工程机械化示范村、吉林省建设新农村示范村等荣誉称号,该村通过“三换两集中”模式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就是指农民宅基地换房,土地经营权换社会保障和收益,“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使用权换公益事业建设,分散居住的人口向城镇化新社区集中,分散的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集中。
记者了解到,红光村共投资1.6亿元,历时两年建成了总面积5万余平方米的住宅楼4栋,使全村七个社406户村民都上楼入住。这里还成立了九台区红光水稻农机化生产专业合作社,农民以土地作价入股的方式参与分红,分红获得的收益高于当地村民收入的50%。合作社与红光村签订“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使用权10年协议,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随之显著提高,目前,红光村人均年收入达到5万元,村集体收入每年可达到15万元。
在九台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创新实践中,有一个家喻户晓的“千顷地、万栋棚”项目,主要采取“双低换双高”保供保收模式。“双低换双高”就是以低价位的供热保障、低门槛的融资条件,换来高标准现代化棚室、高水平贫困户收益。在热源上,九台区政府牵线搭桥,与华能电厂达成支持设施农业的供热协议,解决了制约冬季棚室发展最关键的瓶颈问题;在融资上,为棚室发放权属证,建立政担银企合作机制。企业融资难度和成本大幅降低,棚室投资主体积极性大增,并且形成了带贫、益贫的机制,优先带动周边贫困户创业、就业,一举多得。
记者来到远近闻名的“泥土村”马鞍山,这里曾被列入省级贫困村。通过乡村振兴,马鞍山村创造出了“改革聚资本”模式。市文广旅局帮助引进长春文化国际旅行社与马鞍山村及部分村民签约10年,投资300余万元打造了民宿合作社、望山餐厅、“一分田”“马鞍工坊”等旅游项目,九台区投资2500万元兴建的三下江南战役纪念馆落户马鞍山村并对外开放,村里还成功引进总投资50亿元的马鞍山村田园综合体项目,形成以“休闲观光、民宿体验、生态农业、康养度假、红色文化”为核心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2019年底,33户59人全部脱贫,全村人均收入12500元,贫困户人均收入10992元,其中产业分红人均4300元,带动210人就业增收。
九台还有一个“龙头企业+村集体”社会资本融资模式,重点采取了“龙头企业+村集体”的合作方式,建设完成22公里的波泥河大顶子村—土们岭二道沟村“百里画廊樱花大道”。按照“一村一景观、一屯一特色、一户一小品”的思路,樱花大道沿线栽植了钻石海棠、暴马丁香等50多种苗木花卉,在沿途村屯重要节点位置建设“六园”(果园、苗园、药园、花园、瓜园、游园)。通过“龙头企业+村集体”社会资本融资模式打造樱花大道,实现了“政府不投入、集体增收益、产业得发展、环境有改观”的多方共赢。
龙嘉稻田公园、马鞍山田园综合体、城子街大贝花海、兴隆花海、其塔木红旗花海,全区年接待游客达24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实现11亿元……九台乡村振兴产业充当主引擎,不仅拉动乡村产业加速跑起来,也拉动乡村旅游实现新的腾飞。
美化环境 让乡村生态文明宜居
通过振兴战略,九台乡村实现了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高水平建设“幸福九台”,绘就新时代“富村山居图”。
整治乡村环境,九台持续推进“五项工程”。在“村容村貌提升、生活垃圾治理、厕所改造、污水治理、畜禽粪污治理”等“五项工程”上持续发力,统筹把握好整治力度、建设深度、推进速度、财力承受度以及农民接受度,让乡村建设行动真正成为让农民满意、让农民受益的“民心工程”。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建设垃圾中转站24座,实现中转站全覆盖;新设垃圾箱680个、垃圾桶54184个,修缮垃圾池1820座;建设污水处理厂6个、污水管网和收集池8个,实现镇区污水全收集全覆盖;投入资金3000万元,改造农村户用厕所1万户;投资1267万元,在饮马河流经的4个街道23个村和水源地2个街道11个村建设储粪场54个,配备污水储存罐473个,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无复养。
美化乡村环境,九台“五大行动”环环相扣,“乡村环境提升行动、全民参与共建行动、乡村旅游发展行动、生态环境治理行动、典型示范引领行动”成效显著。“河长制”全面落实,全区无黑臭水体。组建448支志愿服务队,出动1.1万名志愿者进村庄、进庭院,带动群众由“被动看”变“主动干”,爱护环境成为新风尚。
保护乡村环境,九台“五个机制”同步发力。健全完善了“考核机制、督导机制、网格化管理机制、宣传发动机制、长效管理机制”等五个机制。制定出台了乡村建设12个行动考核细则、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细则、河长制考核问责办法等系列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定期深入村屯督导18次,下发通报3期、简报18期。全区统一印制并发放乡村建设行动宣传书画等17万册、致《学生及家长一封信》6万份、制作警示牌780个。建立健全“区督查、镇负责、村管片、组包户、户保洁”的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对全区2785个网格实行严防死守。建立健全了村庄道路清扫保洁长效机制、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等系列长效机制。全区实现了“三化”(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处理资源化)、“四步”(清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五有”(有设备、有技术、有队伍、有投入、有监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取得新成效。
提升乡村环境,九台两个模式并驾齐驱,一个是“四边两村一大道”绿化村庄模式,以“四边两村一大道”为载体,重点打造邱家、红光2个中心村,上河湾、其塔木2个中心镇,7个一里长街,清水、平安堡、马鞍山、桦树、大贝、双顶、石羊等25个重点村屯,初步实现了家洁、院净、村美。一个是村民适当付费模式。“每人每天五分钱,干干净净一整年”村民付费制度得到农业农村部肯定,九台先进经验推广全国。在群众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的同时,推进农业展现新质态,农村展现新面貌,农民展现新风采。
村庄布局协调美,村容整洁生态美,村强民富生活美,村风文明身心美,村稳民安和谐美……乡村振兴的“九台模式”金字招牌越擦越亮,吸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回乡创业,越来越多企业到这里投资,百姓生活幸福指数节节攀升,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风尚业已形成,一个独具魅力的幸福新城区跃起在新的地平线上。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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