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肯斯坦#二刷repo
观演地点:北京·保利剧院
观演日期:2022.06.23 19:30
主演:郑云龙/闫楠

舒适了,我活了。来写个长repo。
看龙科学家有一个好处就是,他确实吸引着场内更多的关注和更高的共情。于是今天这场,怪物没有背负过分聚焦的目光,科学家也立了起来,两个人也都演得好,天平终于平衡了(相比之下昨天的天平就是死死压在怪物这边,科学家像个面目模糊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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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怪物:

首先要夸闫楠los的怪物真的超级好,超级超级好。
对比而言,我觉得郑云龙怪物更悲伤,闫楠怪物更愤怒;两个人的台词处理龙更“异常”,闫更“正常”。一起看的朋友们喜欢闫楠怪物的更多,但两种解法我都很喜欢,不一样的感受。昨天不少朋友觉得龙怪物台词很像rap哈哈哈哈我倒是没有这种联想,算是我能接受的处理方式。
两个“怪物”最后一段戏的区别我很喜欢。龙怪物似乎不曾拥有过真正的灵魂,他和真实的人类始终隔着一层薄膜。他像一个悲伤的游魂对主人倾诉,一堆残破的拼装组件徒然地说“我只想要你的爱”,这里很能戳中我。
而闫怪物一度已经是“人”了,他的语速语气,他对科学家的宣言,似乎都与人类无异。但当他以为科学家已死,这些又顷刻崩塌了,他的生命力维系在他的创造者身上,他的“存在”无法被独立定义,他无限接近的模仿都是假象。这一段戏两个人用不同的方式诠释“怪物”的本质,我都看得很过瘾。

而且今天的怪物戏终于告别了台下的乱笑,观感丝滑。比如今天新婚之夜怪物的登场,很多观众被吓到惊呼,这就很正常很舒服,昨天很多人在笑…觉得怪物这样很可爱…我emmm
(当然这场莫名其妙的笑点都跑到了科学家那边……但如果一定会有奇怪粉丝笑…那笑科学家还是比笑怪物,对观感的影响小一点(。)反正一交叉你就能发现,哪些是普通笑点,哪些是粉丝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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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科学家:

郑云龙科学家的演绎我也挺喜欢。他天然就很适合极端的、疯狂的、充满执念的角色。科学家我觉得比怪物难演,因为这个角色的“劲儿”不是很好使,故事对他的挖掘也不充分,“走火入魔”背后的动因观众难以感知(尤其国内还缺少宗教背景),人物有点扁还容易因为抽象而变得喜剧。综合下来看龙今天的表现可以说服我。科学家与怪物的谈判对峙终于成立了,舒服。
而且他的科学家很喜欢舔嘴唇,我不知道是不是一个设计过的小动作,但观感上确实加重了神经质感,我还挺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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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演员:

黄宏还是很神,配角还是各有各的拉。但比昨天好一些,起码大部分人都在戏里。我严重怀疑昨天之前他们缺少合成,昨天的节奏太怪了,人和人的对话都不是自然而然的反应而是“对台词”,你等我我等你,说出口的对白也毫无灵魂,今天起码顺畅了很多。这种问题我相信会随着场次增加逐步得到改善的(目前最使我痛苦的是老人的儿子,这是哪里来的棒读大哥)。
今天的女人形生物肢体没有王亚彬那么绝,但也还是很美的。今天两个人形生物共舞我泪目了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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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两场,说说对中文版的一些看法:

中文版比起原版(nt版)多了开头的舞蹈、新婚夜舞蹈、串场的雪莱,目前这三处改编,身边朋友群反馈基本是贬大于褒,主要问题是和戏不搭、割裂突兀。不过我今天看的时候也在想,作为改编版没有完全照本宣科而是试图加入新的元素,勇气和态度值得鼓励;而且新婚夜能让观众对伊丽莎白这个角色投入更多思考,至于我最莫名的串场雪莱,散场回家的时候我听到旁边有小姐妹问那是谁,得到解释以后惊呼“作者是个女生啊”[允悲]。所以就……虽然这三段的呈现我个人都不喜欢(。)但还是投个鼓励票吧。

中文版目前在我心里的最大缺点是欠缺张力。在原版中,这些张力可能来自于舞美(刺目的大灯、天降的雨水、近乎裸露的女人形生物、流淌的鲜血与红酒),可能来自于肢体(怪物对老人的推搡、怪物对小孩子的强掳、对女人形生物的戕害、还有J杀戏就更不用说了)。中文版的保守和“无实物表演”削弱了前者,而后者部分出于尺度,部分我不知道是不是大家的磨合还不够熟练(比如怪物第一次和老人的儿子见面那段,他只是和老人手拉手站着…),肢体上都点到为止,甚至有时候互相迁就。怪物的狂暴、失控和绝对力量是他压迫感的重要来源,肢体冲击目前我觉得是不够的。
当然对第一次看这部戏的观众来说,剧本本身的震撼度可能就已经足够。但看过原版的观众恐怕大部分人都觉得力度欠缺,需要更多。

总之目前来看,闫楠郑云龙毫无疑问是不错的选择。6.25午/7.2的交换组合我会更期待,因为我个人喜欢龙怪物多过龙科学家,同时也超级期待闫楠的科学家。如果看了625就再来repo,如果懒得去了我们就7.2再见(。

#阿九的观演手记#

黄狗裴元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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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题目不是骂人,那狗就叫裴元庆,是我们下乡知青养的一条大黄狗。

我下乡的地方是个山村,前面已经有一拨知青,二十多人,在村里呆了两年了。因为我们的到来,他们那拨就成了“老插”,我们自然就算作“新插”。

老插下乡时,因为是本村头一批,村里比较重视,居然专门给盖了一排砖房,每间房住两人,比我后来住的大学宿舍还阔绰。

等我们这一拨到来,知青已经不稀罕,进村时例行的放了两串鞭炮,但住房就别提要求了。老插的砖房在一个小坡之上,坡下有个旧谷仓。村长让人把谷仓腾空了,排开一溜木板床,这就是新插的宿舍。

人到哪儿都会分三六九等。同为天涯沦落人,但老插们多沦落了两年,就有了一种优越感,一开始并不怎么接纳我们这班兄弟(新插清一色的男性)

老插们集体养了一条黄狗,但不愿意我们这些新插逗这条狗。只要看到黄狗朝我们这边走动,就立刻会把它叫回坡上去。叫的啥听不真切,似乎是叫“边庆”。我们一班新插猜了半天,猜不出为啥叫“边庆”。

新插努力跟老插们套磁,过了差不多一个月,老插终于对新插能接纳一些,看到新插逗黄狗,也就不再坚持把它叫回去。我们便撒开了逗它,天天叫“边庆”过来玩。

老插有个陈宜章,学校里学的东西,数他保持得最好,这点积蓄让他不需要下地干活,一直在村里民办小学当老师。老插二十来人,他是最早对新插放下架子的,时常给我们讲讲在此地混生活的要领。

既然熟了,我们就问他这狗为啥叫“边庆”。

他喷喷鼻子说,什么“边庆”啊,是“裴元庆”。天天叫,叫多了舌头偷懒,就给你们听成了“边庆”。

我们觉得不理解,说裴元庆是隋唐第三条好汉。那为啥咱这狗不跟第一好汉李元霸,不跟第二好汉宇文成都,却跟第三好汉裴元庆起名呢?

陈宜章笑笑说,当时大伙也没怎么特别研究,大概就觉得李元霸虽说是第一条好汉,但书上说了,李元霸身形矮小,骨瘦如柴,咱大黄高大威猛,叫李元霸不妥。宇文成都呢得叫四个字,累。于是就挑了裴元庆吧。

别看裴元庆在说唐里是第三条好汉,在咱村里那是数一数二的。有一年村里闹狗瘟,全村总共只有两条狗活了下来,一条是村民家的黑狗,另一条就是裴元庆。

裴元庆没有自己的伙食指标。它的伙食都是知青们从嘴里省出来的。知青们吃饭时,裴元庆就会过来蹲在旁边。我们知道它是等吃的,就从碗里挖一勺饭喂它。一人喂一口,它就足够吃饱有余了。

刚开始我们新插是把饭扔到地上让裴元庆吃。老插看到了就说别那样,扔地上脏。我们说那咋办?给它弄个盆?老插说不用。就这样。说着从自己碗里挖一勺饭团,朝裴元庆头顶抛过去。裴元庆往起一蹦,一口就把饭团叼到嘴里咽下去了。那以后我们也都是这么喂。

裴元庆不光会吃。它看家护院的本事也是一流的,最著名的战绩是它在村长小腿上咬了一口,留下一个疤。这个事从人类视角来看似乎欠和谐,但狗的思路毕竟跟人类有些不同。作为知青集体养的狗,裴元庆的敌我概念就是:所有知青都是主人,其他人都是外人。

当然裴元庆也不会跑农民家里去惹事。它只对闯到家里的外人发飙。让事情有点挠头的是,知青住房正好是在村子与河之间。村民们去河边挑水,必须经过知青住地。

通常这不会出事。因为原来二十多个知青,新插来了之后近四十人,基本上什么时候都有人在家。如果有村民经过,知青们会把作势进攻的裴元庆给叫回来。

那天村长挑水经过,看到裴元庆冲过来。因为平时总有知青出来喝止,所以他也没当回事,继续往前走。偏巧那一刻知青们都在屋里打牌,没人拦着裴元庆,结果它真冲到了村长身边。等村长发觉不妙,转身逃窜,已经晚矣,到底被裴元庆在腿肚子上咬了一口。幸亏有知青听到村长惨叫,赶紧出来撵走了裴元庆,事情才没闹得更大。村长当时是连说没关系,但知青们过意不去,下次回城的时候还是凑钱给村长带了好几包面条。

面条这事可能得稍微解释两句。南方不产麦子,山村里没见过面条。知青们从城里带了面条去,有村民们过来玩,看到了觉得很稀罕,尝一口更觉得是人间美味,后来就有村民拿自己榨的花生油来换面条。花生油对于知青来说是上好烹调油。而村民也觉得面条是上好美食。以物易物,所谓双赢。

起先知青们也不知道村民换了面条会怎么用。有女知青热心,特地去到村民家里,打算教他们怎么煮食。结果去了才发现人家不用教。他们就把面条当粉丝,煮软了加些酱油辣子,翻炒一下当做菜来下饭。

知青们看了觉得有些好笑,但笑不出来。

这个村在当时并不算最穷,一个工分值两毛钱。最穷的那个村,一个工分是九分钱。一个男劳力一年也就1000工分左右,妇女同样出工时间,干的活并不轻,包括插秧或是收割,但工分减半。这种工分制度是明文规定,妇女们也从没觉得有啥不对。

村民平时吃的菜都是自留地里种的蔬菜。有时地里的菜接不上了,就往米饭上面洒一把葱花,再淋一些酱油,一顿饭就这么解决,过大节的时候才会沾一点荤腥。

所以炒面条在村民嘴里就是好菜了。

就这么着,人家还邀请那几个知青吃饭。知青们陪着吃了几口——不吃是不行的,若是有人推辞,村民的劝说工作能坚持一个通宵。吃完告辞回家,给大家说了这事。后来大家有机会回城,不管自己吃不吃面条,只要米面指标还有富余(那时候买这个需要粮票),都会尽量带几包回来给村民。人家当然也不会白要,都是用花生油换,但这么着他们就很开心了。

接着说裴元庆。裴元庆有一种神秘的辨别能力,即使是从没见过的人,它也能看出(更可能是嗅出)这人是知青还是农民。

我们常带它下地干活,有时去得很远,都到了邻村的边上了。倘若碰上所有知青全都离开,比如挑着割下的稻子回村了,而裴元庆一时贪玩没跟着回去,这时地里就只剩下当地村民,但它不会跟着村民跑。村民叫它它都不理。

有一回正好邻村的知青也到这片地方干活,裴元庆抬头看看,再过去嗅一嗅,就认同了这帮知青,跟着他们到处走,直到本村的知青出现,它才屁颠屁颠的跑回来跟着我们。

其实下地干活时,知青穿着跟本地农民一模一样。不相识的人,一眼看去真分不出是知青是村民。但裴元庆一点问题没有。它一嗅就知道谁是谁。

更神的是它对潜在危险的灵敏嗅觉。发狗瘟那年,疫情有点严重,于是公社领导按官府办事风格,做了个一刀切的决定,要各村把所有的狗只全部杀灭。我们村里的民兵有两把冲锋枪。民兵队长带着一帮民兵挨家挨户搜寻,看到狗就拿冲锋枪扫。

知青听到消息,知道这事没人能拦得住,但也没人愿意看着裴元庆就这么给杀了。大家紧急商议了几分钟,还没想出办法,就看到民兵队长带着人朝这边走过来了。

陈宜章惶急之下指着山坡后面对裴元庆大叫一声:“裴元庆,快跑!”

说也奇怪,平时你让裴元庆跑,它多半懒得理你。除非你扔个东西逗它,它若是兴致好,或许会去追回来。其他时候它都是懒洋洋地趴着。但那回裴元庆只冲那帮拿枪的人看了一眼,立刻就明白苗头不对,嗖的一下窜上山头消失在树林里。民兵队长带人追上去,却寻不到半点踪迹。

知青们想说服队长就这么这算了。但队长很认真,说这是上级命令。俺拿了枪就是军人,军纪不能违抗的,于是每天傍晚收工之后就带着人在山上找,找了两个星期,死活找不到裴元庆。

后来狗瘟过去,公社领导大概看着整理效果不错,政绩方面压力不大,就撤销了那个绝杀令。

民兵队长也不是歹人,听到命令后就来告诉知青,说上面通知改了,不用杀狗。我不知道你们把裴元庆藏哪儿,反正现在是可以放它出来了。

其实知青没藏裴元庆。知青自己都不知道裴元庆现在是死是活。陈宜章专门到公社去了一趟,打听得真切,杀狗令确实是撤销了,知青们立即上山,散开到各处叫裴元庆的名字。不到十分钟就看到裴元庆从树林里跑出来了。瘦了不少,但还是很精神。大家带它到河边洗了个澡,回家吃了几天好的,裴元庆又恢复了原来的风貌。

狗瘟没放倒它,打狗队也没奈何得了它。知青拍着它的脑袋,赞它果然不负裴元庆的名字。

裴元庆晃了晃耳朵,神情淡定的看着远山,仿佛并不把这当好大一件事。

《642件可写的事儿》Day 21
为你故事里的人物算命,预言他或者她的命运。
你家狗狗最近一次梦境。

主人突然看上去聪明多了,也英明神武多了,不再是愚蠢的人类了,这些都肉眼可见。至于主人怎么发生的改变,我懒得去管,只知道跟着他很有面子。

主人跟一个小男孩关系特别好,俩人总是一起出任务,有段时间人们总能见到一高一矮两个身影。不对,还有我,不过他俩散发出的光芒,足以让人忽略我的存在,我懒得去管,只知道跟着他有肉吃。

主人跟另一个小男孩关系特别差,俩人见面就是掐。有时候主人打得过他,有时候打不过他,主人就放我咬他。

我一般出工不出力,冲天吼几声完事。主人都打不过我怎么可能打得过?就算我打得过,可他是主人的外甥,你俩闹家庭纠纷别拉上我啊,我真把他给咬了,哪天你们和好了,我就成狗肉了,当我缺心眼啊?

我可不缺心眼,我还会给主人算命,主人将来一定会少一只眼睛......

我睁开眼睛,主人蹲在我面前,我说什么来着,他果然少了一只眼睛,看上去还是个愚蠢的人类。我一脸嫌弃地看着他。

咦?我是狗狗,怎么会嫌弃主人呢?我疑惑地舔了舔爪子,摸了摸耳朵,哦!原来我是一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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