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大街的商业公寓?】
关于长沙烂大街的商业公寓能不能买?去年底的时候在微博上也讨论过这话题,这几天长沙又有几个公寓在以价换量而被刷屏(尤其是某两盘打出3500形成了热门话题),价格实在惊人,于是几个业内朋友也打我电话,这次问我这个公寓不是能不能买的问题,而是问到底这个畸形市场何时是尽头?
当前,在很多人眼中,最近这些年绝大部分商业公寓、商铺、写字楼等商业性房产就是臭狗屎, 不能沾,也不能碰!
出现这种意识形态上情况,终究是供求关系决定的,这些年,我们的办公方式、商业模式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而这些传统的商业性产品还爆发式增长,这些产品供应的规模远远超过了人口流入城市对其的承载和需求。爆发式增长最大的后果就是这类产品还要持续很长的消化周期,所以暂时还看不得尽头…(还需要特别的Z策性支持)
那么,这种类型产品还能不能碰?
其实我是很反感一竿子打死的,其作为房地产产品类型的一种, 总有其价值的存在,只不过是对投资的眼光要求高了一些,选择的时候是要慎之有慎!
本人在房地产资产配置里面,除了住宅以外,也有商业公寓、写字楼和商铺。尤其是有些产品的价格并不是当前这种离谱价格买到的,但今天来说仍然不后悔,一是这些产品成为了日常一些小现金流的来源,二是因为这几年没有去买这些房地产产品的钱也因投资别的变得不见了,或者继续在股市博弈(一直交学费)…
所以一直认为如果没有更好的投资渠道,如果没有做好风险评判的普通投资,如果不是股市高手,有些商业类型的房产仍然还是可以考虑的。
只是我们对于这类产品的甄选要把眼光放得更为长远,一是要买靠谱的楼盘,有些开发商不靠谱,楼盘都盖不起来了,交房之路遥遥无期,这是我们首先要避免的(这句话好像又是废话,谁也不知道哪些公司最后会死掉,实在不知道怎么选,就是选一些快具备交付能力的盘吧);其次当然是要买有出租价值的商业性产品(首先当然要考虑商业区、商务区的产品,可能这些地方的价格会高一点点。与买住宅的逻辑有些不一样,有些住宅产品是可以挑战未来的,但有些商业性产品不要挑战未来),既然你选择了商业性物业产品,就不要指望还有什么升值,心思重点就是有没有出租的可能性和出租的持续性,能不能有一笔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选择产品素质或物业管理好一点的(这里指商业公寓,商铺的要领更多),很简单,既然我们把商业公寓定位为一种投资性产品,那么,入户大堂、公共走廊、电梯、物管水平代表脸面,如好一点点,回报会理想一点!
#小暑##长沙买房##长沙房屋出租#
关于长沙烂大街的商业公寓能不能买?去年底的时候在微博上也讨论过这话题,这几天长沙又有几个公寓在以价换量而被刷屏(尤其是某两盘打出3500形成了热门话题),价格实在惊人,于是几个业内朋友也打我电话,这次问我这个公寓不是能不能买的问题,而是问到底这个畸形市场何时是尽头?
当前,在很多人眼中,最近这些年绝大部分商业公寓、商铺、写字楼等商业性房产就是臭狗屎, 不能沾,也不能碰!
出现这种意识形态上情况,终究是供求关系决定的,这些年,我们的办公方式、商业模式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而这些传统的商业性产品还爆发式增长,这些产品供应的规模远远超过了人口流入城市对其的承载和需求。爆发式增长最大的后果就是这类产品还要持续很长的消化周期,所以暂时还看不得尽头…(还需要特别的Z策性支持)
那么,这种类型产品还能不能碰?
其实我是很反感一竿子打死的,其作为房地产产品类型的一种, 总有其价值的存在,只不过是对投资的眼光要求高了一些,选择的时候是要慎之有慎!
本人在房地产资产配置里面,除了住宅以外,也有商业公寓、写字楼和商铺。尤其是有些产品的价格并不是当前这种离谱价格买到的,但今天来说仍然不后悔,一是这些产品成为了日常一些小现金流的来源,二是因为这几年没有去买这些房地产产品的钱也因投资别的变得不见了,或者继续在股市博弈(一直交学费)…
所以一直认为如果没有更好的投资渠道,如果没有做好风险评判的普通投资,如果不是股市高手,有些商业类型的房产仍然还是可以考虑的。
只是我们对于这类产品的甄选要把眼光放得更为长远,一是要买靠谱的楼盘,有些开发商不靠谱,楼盘都盖不起来了,交房之路遥遥无期,这是我们首先要避免的(这句话好像又是废话,谁也不知道哪些公司最后会死掉,实在不知道怎么选,就是选一些快具备交付能力的盘吧);其次当然是要买有出租价值的商业性产品(首先当然要考虑商业区、商务区的产品,可能这些地方的价格会高一点点。与买住宅的逻辑有些不一样,有些住宅产品是可以挑战未来的,但有些商业性产品不要挑战未来),既然你选择了商业性物业产品,就不要指望还有什么升值,心思重点就是有没有出租的可能性和出租的持续性,能不能有一笔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选择产品素质或物业管理好一点的(这里指商业公寓,商铺的要领更多),很简单,既然我们把商业公寓定位为一种投资性产品,那么,入户大堂、公共走廊、电梯、物管水平代表脸面,如好一点点,回报会理想一点!
#小暑##长沙买房##长沙房屋出租#
“你的工人死在我的婚房里,凭什么要我来赔偿?”近日,湖南长沙,女子百万婚房的内部改造结束,工地已经停工 ,可工人却私自爬窗进去睡觉,结果意外死在里面!后来,女子出于人道主义赔偿2万8,但事后感觉太冤,婚房死人不吉利,自己的损失谁来赔?
黄女士有一套别 墅,准备拿来结婚用的。可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让她无法接受!事故发生在6月1号,而婚房的内部改造工程在5月26日就已经结束了,当时还通知工人结束了。而工地的质检记录表上也证明27、28、29号工地是停工无人的状态!
可万万没想到,6月1日的上午,装修公司的负责人给黄女士打来电话,说工人死在了她的婚房里面!黄女士听到这个消息,当时都炸毛了!虽然同情工人,但工人死在自己的婚房多不吉利啊?可她还没追究装修公司的责任,工人家属却先找上门了!
工人死在黄女士的婚房里,他的家人要黄女士赔偿!后来,在有关部门的调解下,黄女士出于人道主义,给了工人家属28000元的赔偿,但是这个钱黄女士感觉自己出得非常冤,自己的婚房明明已经停工了,为什么工人会进去呢?
后来,黄女士查看监控,才发现工人是白天在别的地方做工,晚上没地方住,就从窗户爬进黄女士的房子,然后在里面睡觉。结果意外去世了!
黄女士认为,装修已经结束,装修公司不应该让工人再睡着自己的房子呢!而且,自己的房子在26日就通知工人撤场,工人擅自住在里面死亡,跟她没有关系!
而且,装修合同上明确写道:乙方在施工期间所造成的安 全事故归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所产生的费用!
所以,黄女士认为,自己补偿给工人的28000元,应该有装修公司承担。同时,自己的婚房死了人,装修公司也要给予她补偿!
但是,黄女士带着记者去装修公司理论,连门口也进不去,前台拦着说要黄女士先预约!气得黄女士怒怼:“我是消费者,我过来还要预约吗?你觉得合适吗?”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装修公司不想让黄女士进来。后来,黄女士报案,总算是见到了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对方却说合同还在履行中,事情没做完,没有正式通知工人撤场。包括这个设备设施都还在里面,所以肯定要安排人去守夜!
现在他们如果已经撤场,那工人擅自睡在里面是装修公司的不对!但现在这种情况,黄女士出于人道主义补偿是应该的!
黄女士听到装修公司这么不讲道理,气得她要和装修公司终止合同!把她赔给工人的28000元补偿给自己,并且退回自己前期支付给装修公司的剩余装修款!黄女士认为,自己才是受害者,婚房被弄晦气了,应该是装修公司补偿她,而不是让她赔钱给工人!
但装修公司负责人不愿意赔偿,还让黄女士走法律程序!双方协商不成功,黄女士会采取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情!
1、那么,黄女士赔偿给工人的28000元,可以反悔吗?
不可以,这是在有关部门调解下达成的。当时黄女士给钱是自愿的。调解协议除非存在欺诈,胁迫,一般是不能撤销的!
2、工人死在里面,黄女士需要赔偿吗?
根据合同约定,安 全事故归乙方装修公司负责,所以黄女士不需要赔偿的。但是那28000元是她自己出于人道主义给的!
3、黄女士向装修公司索要自己赔偿的那28000元,合理吗?
个人认为,根据合同约定,装修公司要承担事故发生时甲方所产生的费用,所以28000元是可以追偿的!那么,黄女士要求装修赔偿她支付的那28000元,合理吗?
4、黄女士可以要求装修公司终止合同,并且已退回余款吗?
本次合同解除,主要过错还是在装修公司,所以黄女士依合同约定,可以主张装修公司赔偿部分误工,延期清偿等具体损失。
对于此事,有网友是说,新房变凶宅 ,太冤了, 如果是我,我是要让装修公司赔偿房屋贬值费!
还有网友说,因为人道主义你赔他2万8,这个没办法,确实在你房子里去世了!但是,工人施工结束擅自进入你的房子,并且死在了里面,你可以起诉装修公司!他告他的,你告你的!
其实,对黄女士来说,买得起别 墅,也不在意那28000元,主要是心里不舒服!死过人的房子住着心里害怕,,卖掉又要亏一大笔钱,这个损失谁来承担?
那么,你觉得这笔钱黄女士该赔吗?
黄女士有一套别 墅,准备拿来结婚用的。可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让她无法接受!事故发生在6月1号,而婚房的内部改造工程在5月26日就已经结束了,当时还通知工人结束了。而工地的质检记录表上也证明27、28、29号工地是停工无人的状态!
可万万没想到,6月1日的上午,装修公司的负责人给黄女士打来电话,说工人死在了她的婚房里面!黄女士听到这个消息,当时都炸毛了!虽然同情工人,但工人死在自己的婚房多不吉利啊?可她还没追究装修公司的责任,工人家属却先找上门了!
工人死在黄女士的婚房里,他的家人要黄女士赔偿!后来,在有关部门的调解下,黄女士出于人道主义,给了工人家属28000元的赔偿,但是这个钱黄女士感觉自己出得非常冤,自己的婚房明明已经停工了,为什么工人会进去呢?
后来,黄女士查看监控,才发现工人是白天在别的地方做工,晚上没地方住,就从窗户爬进黄女士的房子,然后在里面睡觉。结果意外去世了!
黄女士认为,装修已经结束,装修公司不应该让工人再睡着自己的房子呢!而且,自己的房子在26日就通知工人撤场,工人擅自住在里面死亡,跟她没有关系!
而且,装修合同上明确写道:乙方在施工期间所造成的安 全事故归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所产生的费用!
所以,黄女士认为,自己补偿给工人的28000元,应该有装修公司承担。同时,自己的婚房死了人,装修公司也要给予她补偿!
但是,黄女士带着记者去装修公司理论,连门口也进不去,前台拦着说要黄女士先预约!气得黄女士怒怼:“我是消费者,我过来还要预约吗?你觉得合适吗?”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装修公司不想让黄女士进来。后来,黄女士报案,总算是见到了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对方却说合同还在履行中,事情没做完,没有正式通知工人撤场。包括这个设备设施都还在里面,所以肯定要安排人去守夜!
现在他们如果已经撤场,那工人擅自睡在里面是装修公司的不对!但现在这种情况,黄女士出于人道主义补偿是应该的!
黄女士听到装修公司这么不讲道理,气得她要和装修公司终止合同!把她赔给工人的28000元补偿给自己,并且退回自己前期支付给装修公司的剩余装修款!黄女士认为,自己才是受害者,婚房被弄晦气了,应该是装修公司补偿她,而不是让她赔钱给工人!
但装修公司负责人不愿意赔偿,还让黄女士走法律程序!双方协商不成功,黄女士会采取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情!
1、那么,黄女士赔偿给工人的28000元,可以反悔吗?
不可以,这是在有关部门调解下达成的。当时黄女士给钱是自愿的。调解协议除非存在欺诈,胁迫,一般是不能撤销的!
2、工人死在里面,黄女士需要赔偿吗?
根据合同约定,安 全事故归乙方装修公司负责,所以黄女士不需要赔偿的。但是那28000元是她自己出于人道主义给的!
3、黄女士向装修公司索要自己赔偿的那28000元,合理吗?
个人认为,根据合同约定,装修公司要承担事故发生时甲方所产生的费用,所以28000元是可以追偿的!那么,黄女士要求装修赔偿她支付的那28000元,合理吗?
4、黄女士可以要求装修公司终止合同,并且已退回余款吗?
本次合同解除,主要过错还是在装修公司,所以黄女士依合同约定,可以主张装修公司赔偿部分误工,延期清偿等具体损失。
对于此事,有网友是说,新房变凶宅 ,太冤了, 如果是我,我是要让装修公司赔偿房屋贬值费!
还有网友说,因为人道主义你赔他2万8,这个没办法,确实在你房子里去世了!但是,工人施工结束擅自进入你的房子,并且死在了里面,你可以起诉装修公司!他告他的,你告你的!
其实,对黄女士来说,买得起别 墅,也不在意那28000元,主要是心里不舒服!死过人的房子住着心里害怕,,卖掉又要亏一大笔钱,这个损失谁来承担?
那么,你觉得这笔钱黄女士该赔吗?
#长沙买房指导# 买完房以后要交哪些税费?
1,契税,契税是房地产产权变动专门征收的税费,一般为房屋总价的1%到2%。
2,维修基金,是房屋公共区域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在房屋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更新的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可以申请动用维修基金。一般一个平米100元左右。(维修基金针对于新房,二手房没有维修基金,上一任房主买新房已经交过了)
3,个税,个税是针对于二手房,如果卖家卖的房子满五年且是家庭名下唯一一套住宅,俗称满五唯一。则买家就免交个税。个税为房屋总价的1%
4,印花税,印花税为房屋总价的千分之五。
5,产权登记费,住宅类登记费为80。
6,工本费,10元工本费。
以上就是买房子所需要缴纳的税费,买新房主要是维修基金和契税是大头,二手房就是契税和个税。(个税符合条件免征)。买房确定好房屋总价,算好首付比例,再加上税费,就知道自己买房需要准备多少首付款了。(via.奔跑的X)
1,契税,契税是房地产产权变动专门征收的税费,一般为房屋总价的1%到2%。
2,维修基金,是房屋公共区域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在房屋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更新的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可以申请动用维修基金。一般一个平米100元左右。(维修基金针对于新房,二手房没有维修基金,上一任房主买新房已经交过了)
3,个税,个税是针对于二手房,如果卖家卖的房子满五年且是家庭名下唯一一套住宅,俗称满五唯一。则买家就免交个税。个税为房屋总价的1%
4,印花税,印花税为房屋总价的千分之五。
5,产权登记费,住宅类登记费为80。
6,工本费,10元工本费。
以上就是买房子所需要缴纳的税费,买新房主要是维修基金和契税是大头,二手房就是契税和个税。(个税符合条件免征)。买房确定好房屋总价,算好首付比例,再加上税费,就知道自己买房需要准备多少首付款了。(via.奔跑的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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