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年轻的林女士,人不仅长得漂亮,对衣着打扮方面,也是有非常高的要求。林女士在逛街时,在一服装店内看中一款1800元的黑色T恤,甚是喜欢,但没有合适的码数。林女士正准备离开时,销售员却又说,先加个微信,等码数补齐后,就会给她,快递过去。林女士同意。
可不曾想,林女士实付1620元收到衣服后,却发现自己收到的衣服,做工粗糙、手感等和当时在店里看到的,完全不一样。更令林女士气愤的是,衣服上的印花,洗一次就掉了。
林女士感觉被耍了,于是非常气愤地去找销售员,讨个说法。结果对方却坚持说,自己寄过去的绝对是真品。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销售员还提供报关单。
林女士为了证明自己的质疑,花了79元,找鉴定机构,对衣服进行鉴定。可对方却又说,你随便找个不入流的机构,出个报告,就来说我的衣服是假的,这也太儿戏了吧?
林女士忍住了,紧接着又再找家权威机构来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样品不符合该品牌正品的工艺特征。也就是说,这家权威机构的鉴定结果,也证明是假货。
这下销售员无话可说了,同意退货退款处理。可这下轮到林女士不乐意了。折腾那么久,鉴定了两回,这妥妥的欺诈啊,林女士懂法,这种情况可以主张退一赔三。但销量员没有同意。
那么林女士退一赔三的主张,合理么?
1、从民法角度来说,林女士支付1620元向服装店购买等价衣服,双方形成的是销售合同关系。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林女士需要支付等价钱款给服装店,而服装店必须提供真品货物给林女士,否则就是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主张予以撤销,并要求另一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由于服装店是以欺诈手段,致使林女士处于错误认知下,实施的错误民事行为,林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服装店承担林女士的损失。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
意思就是说,上述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商家具有欺诈行为的处罚规定,即只要欺诈行为确实存在的,商家必须退一赔三。如赔偿金额不满500元的,按500元赔付。
换而言之,林女士如果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服装店的话,服装店不仅要退回货款1620元,还要赔偿童女士486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可不曾想,林女士实付1620元收到衣服后,却发现自己收到的衣服,做工粗糙、手感等和当时在店里看到的,完全不一样。更令林女士气愤的是,衣服上的印花,洗一次就掉了。
林女士感觉被耍了,于是非常气愤地去找销售员,讨个说法。结果对方却坚持说,自己寄过去的绝对是真品。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销售员还提供报关单。
林女士为了证明自己的质疑,花了79元,找鉴定机构,对衣服进行鉴定。可对方却又说,你随便找个不入流的机构,出个报告,就来说我的衣服是假的,这也太儿戏了吧?
林女士忍住了,紧接着又再找家权威机构来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样品不符合该品牌正品的工艺特征。也就是说,这家权威机构的鉴定结果,也证明是假货。
这下销售员无话可说了,同意退货退款处理。可这下轮到林女士不乐意了。折腾那么久,鉴定了两回,这妥妥的欺诈啊,林女士懂法,这种情况可以主张退一赔三。但销量员没有同意。
那么林女士退一赔三的主张,合理么?
1、从民法角度来说,林女士支付1620元向服装店购买等价衣服,双方形成的是销售合同关系。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林女士需要支付等价钱款给服装店,而服装店必须提供真品货物给林女士,否则就是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主张予以撤销,并要求另一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由于服装店是以欺诈手段,致使林女士处于错误认知下,实施的错误民事行为,林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服装店承担林女士的损失。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
意思就是说,上述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商家具有欺诈行为的处罚规定,即只要欺诈行为确实存在的,商家必须退一赔三。如赔偿金额不满500元的,按500元赔付。
换而言之,林女士如果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服装店的话,服装店不仅要退回货款1620元,还要赔偿童女士486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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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作恶殃及子孙,后代需要承负的期限到底要多久?
《阅微草堂笔记》里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
甲看中乙的妻子,想纳为妾,便告诉了丙。丙看中了甲的财富,便找了一个同邑的浪荡子,用金钱买通了他,用阴谋帮甲达成了心愿。过了一年多,丙的阴谋败露,自己的女儿被杖而官卖,邑子的女儿则流落为娼。
初看这则故事,似乎是大家所喜闻乐见的善恶报应故事,行恶者得恶报,而且恶报的程度和行恶的程度刚好成正比。
但我们又会发现它和常见的善恶报应故事有一个很明显的区别:故事的过错方都是父辈,而承担责任者却是他们的子辈,也即父债子偿,这就是道教传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承负报应。
承负是空想还是确有实据?
“承负说”系统阐述于《太平经》 :“承者为前,负者为后;承者,乃谓先人本承天心而行,小小失之,不自知,用日积久 ,相聚为多,今后生人反无辜蒙其过谪,连传被其灾 ,故前为承, 后为负也。负者,流灾亦不由一人之治,比连不平 ,前后更相负, 故名之为负。负者, 乃先人负于后生者也。”
也就是说,今人要承担先人行为善恶所带来的后果, 名为承;同样,今人的行为善恶也会对后人产生影响,名为负;代代相承相负 。
那么具体什么是承负?用古代一点的说法就是血脉传承者之间的气运会有所影响,同时这种影响反应在血脉往后传承最为明显。《皇极经世书》说,子时开天、丑时辟地、寅时生人。《太平经》所指的先人,是从黄帝时期以前上溯至寅时的人。这些先人在本质上是承天心而行的,但有小错失,且并不自知。这种不自知的小错失,通过血脉流传一辈辈积累下来了。这是人间世运下降的本质原因,也是承负产生的渊源之始。
如果用现代一点的话,可以这样来说,DNA最为相近的亲属中会出现气运相关联的现象,同时这种气运关联体现在父系往子系这个方向上最为明显,而同辈之间的影响则较小一些。
承负与阴宅风水的作用原理是有相通之处,首先,承负是讲气运往子孙的传递,风水是借环境造阵来进行趋吉避凶,而承负是通过功果福报来进行趋吉避凶。
正所谓善人居福地之说,大凡积德行善的之人,因有功果转化福报的支持,故而更容易得到更好的风水,这便是“福人居福地”说法的来历。
由于道教很看重人类自然的繁衍生息的自然性,所以从来不避忌传宗接代之事,并在修炼之中,也强调“欲修仙,先做人”,先尽人伦之责,方可言及大道。
前人行的善,如果没有及时转化,则它会积累为功果(也称为阴功),这个功果转化为气运后,会通过血脉传递到DNA角度来说最亲近的人身上,然后逐次向往传递。同样的,如果有行的恶没有及时消解掉,那么这个恶行同样会转化成不好的气运,传递到子孙身上,在发生转化后,就会体现出来。
天地万物皆受承负影响
《太平经》中认为,历史是一个时时包含着承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任何社会危机的造成均非仅仅由于当世的原因, 而是历史的长期积累造成的 , 因此不能让一人承担罪责 ,而是“人人有过于天地”, 但现实是“ 百姓适知责天, 不知深自责也”,并认为天地和一切自然事物跟人和社会事物一样也都有承负 。
一是人为天地“承负” : “天地生凡物 ,无德而伤之, 天下云乱, 家贫不足 , 老弱饥寒 ,县官无收, 仓库更空。此过乃本在地伤物 ,而人反承负之”。人承负天地, 是天地运行发生错乱 , 人承受其灾害 。
二是自然界事物间的“承负” : “夫南山有大木,广纵覆地数百步 ,其本茎一也。上有无訾之枝叶实, 其下根不坚持地 ,而为大风雨所伤, 其上亿亿枝叶实悉伤死亡, 此即万物草木之承负大过也。”这是山川草木受到的自然承负之灾, 唇亡齿寒,也是这个意思。
三是人为自然界事物“承负” : “南山有毒气 ,其山不善闭藏 ,春南风与风气俱行, 乃蔽日月, 天下彼其咎 , 伤死者积众多。”南山有毒气,因为风而传播到了其他地方,导致死伤众多,此为人承负了自然之过。
不过 , 对于自然事物的承负人们并不太关注, 对人自身的承负才是大家关心的;而人自身的善恶承负 , 人们最担忧的是对恶的承负所造成的灾病夭死,承负之善给人带来荫庇,但这种荫庇不是无限的 , 而是有限的 ;子孙放纵为恶 , 支付完先人荫庇,也难免夭死 。
道教承负与佛教因果,有何不同
现在我们很多谈论罪福善恶的,都将道教之承负和佛教的因果联系起来,认为道教之承负就是佛教之因果,其实是错误的。佛教的因果是基于前世今生,业报轮回的角度;而道教的承负是基于现实世界,以整体论、系统论的观念来看待社会的。
1产生报应的原因不同
“业报轮回说”认为有情众生对世界万有的“无明” 是产生果报的根本原因。
认为报应的根源在于人的贪欲和无明,由过去的无明烦恼而造作诸业,播下生死的苦因 ,于是生起种种妄念 ,因此造成了生死的流转 ,堕于生生世世的六道轮回之中 。
道教“承负说”主张的施报者是“天”。这个“天”不仅有自然无为的元气的含义, 且在一定意义上是有赏罚大权的人格神。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外力报应,其实不然。
各种人的承负都有善恶积累这个内因在起作用, 是对个体或家族的过去善恶的报应,今人的祸福是先人行为的结果,如果祖先有何过失,由子孙承担其责任。而且 , 善恶的记录、拘校、奖罚 (即报应的执行)大多是由众鬼神操作的。
《有过死谪作河梁诫》说 , 记录承负的诸神包括山海陆地 、 诸祀丛社、 舍宅诸守、 司农祠官 (其他书中还提到三尸神、司命神等 ) , 还有大阴法曹每年岁末要拘校账簿 , 核算此人的善恶累积, “计所承负 , 除算减年 ”, 地阴神 、 土府神 “收取形骸 , 考其魂神” , 罪过多的至死 , 罪不至死的要 “谪作河梁山海 ”, 其他也 “各随法轻重, 各如其事, 勿有失脱 ”。众鬼神无时无处不在注视人的所作所为,对善恶的记录和对承负的执行毫厘不爽。
2受报主体不同
佛教之所以没有承负概念,是因为“业报轮回说”主张“自作自受”。个体所造业的果报,只能由造业者自己或其五蕴相续而生者承受, 众生现在所受的业报 ,必然是自己前世的宿业所感 ,不能由别人替代,即使象父母子女这样的至亲,也不能互相承受 。所以佛教的出家,讲究抛妻弃子与世俗切断联系,在这种情况下,直系亲属的好坏完全不在自己的考虑范围内。
“承负说”的受报主体不仅是自身, 有恶心恶迹,天就会夺其纪算 ,减少他的寿命 ,同时个人的行为还会影响到他的子孙 。“承负”简单来说就是祖先给后人留下的一笔“遗产”。如果前人做了很多好事,就给子孙留下一笔好遗产,让子孙能富贵、智慧;如果前人干了很多坏事,那就会给子孙留下一笔烂账,令子孙遭受身体、心灵、经济上的许多磨难。《太平经》里举例说,比如父母失了道德,有过错于乡里,后世的子孙必受乡里的过责,这是承负最简单的道理。
与《易经》中所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同出一理。并且,“承负”有“十世一周”的性质,即十代祖宗的行为,会对后代有一定影响,警戒人们要为后世儿孙考量。
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人力行善事,却没有得到好的福报,就是因为承负了祖先之过错;为什么有的人做了坏事,但是却得了好的结果,是因为承负了先人之遗泽。
所以道教里讲行善,只是说行善可以有种种功德,但是却很少宣讲靠单纯的积善可以获得富贵的。
3解脱方式不同
“业报轮回说”提倡“业由心造、 回转有道”,主张通过因果法则以减少恶报,甚至消除业力的影响 。
大家都知道,道教是修现世的,而对于当前的现实利益,道教不会通过消耗福报来实现,而是创造了道家五术,以五术来济世利民,不但能解决现世问题,还能不断积累功行。
《太平经·解承负诀》说: “能行大功万万倍之先人 ,虽有余殃 , 不能及此身也 。”行大功德, 就是以忠孝等伦理道德规范为标准 , 为善去恶,得行此道者, 就能消除“承负”所带来的灾厄。
4作用范围不同
佛教的功行主要是在于普度众生,并且这个众生指的是有情众生,而无情众生是成不了佛的,所以佛教关注对象围绕的是人,其理论从人心下手,所言所论所行,皆是围绕人的觉悟成佛来进行。
道教则大不同,万物皆有灵性,度的是万物成道,所以道教关注的对象则是在天地万物及天地万物之外的一切,而人只是天地万物中最灵者,故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非是人为独尊。
所以道教中没有至尊的概念,即使是玉皇大帝这样地位极高的神明,一样是要听从元始符命的,但玉皇大帝本身又是元始的一个化身,元始本身是一切的源头,但却不是一切的主宰。
正因为如此,道教并不像佛教那样认为只有有情众生才能成就,而是万物皆可修行,皆可成就,在层次格局上比佛教要更大得多。只是世人多不察此,反认为佛教普度是大善,不可不谓之颠倒了。
承负的期限
那么先人的善恶行为是否能无限期的对后代产生影响呢?《太平经》中记载,承负是有期限的,过了这个时间限制,就不受承负之苦。
《太平经》说:“因复过去,流其后世,成承五祖。一小周十世,而一反初。或有小行善不能厌,囹圄其先人流恶承负之灾,中世灭绝无后,诚冤哉。承负者,天有三部,帝王三万岁相流,臣承负三千岁,民三百岁。皆承负相及,一伏一起,随人政衰盛不绝。”
可见承负的大至期限是五代十世。如果只是后人无条件的承负先人的善恶行为,道教的善恶报应论就成为了绝对的命定论了,所以经中也告诉我们,只要个人能做大善事,虽先人有过失,也可以免于承负之灾。
《阅微草堂笔记》里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
甲看中乙的妻子,想纳为妾,便告诉了丙。丙看中了甲的财富,便找了一个同邑的浪荡子,用金钱买通了他,用阴谋帮甲达成了心愿。过了一年多,丙的阴谋败露,自己的女儿被杖而官卖,邑子的女儿则流落为娼。
初看这则故事,似乎是大家所喜闻乐见的善恶报应故事,行恶者得恶报,而且恶报的程度和行恶的程度刚好成正比。
但我们又会发现它和常见的善恶报应故事有一个很明显的区别:故事的过错方都是父辈,而承担责任者却是他们的子辈,也即父债子偿,这就是道教传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承负报应。
承负是空想还是确有实据?
“承负说”系统阐述于《太平经》 :“承者为前,负者为后;承者,乃谓先人本承天心而行,小小失之,不自知,用日积久 ,相聚为多,今后生人反无辜蒙其过谪,连传被其灾 ,故前为承, 后为负也。负者,流灾亦不由一人之治,比连不平 ,前后更相负, 故名之为负。负者, 乃先人负于后生者也。”
也就是说,今人要承担先人行为善恶所带来的后果, 名为承;同样,今人的行为善恶也会对后人产生影响,名为负;代代相承相负 。
那么具体什么是承负?用古代一点的说法就是血脉传承者之间的气运会有所影响,同时这种影响反应在血脉往后传承最为明显。《皇极经世书》说,子时开天、丑时辟地、寅时生人。《太平经》所指的先人,是从黄帝时期以前上溯至寅时的人。这些先人在本质上是承天心而行的,但有小错失,且并不自知。这种不自知的小错失,通过血脉流传一辈辈积累下来了。这是人间世运下降的本质原因,也是承负产生的渊源之始。
如果用现代一点的话,可以这样来说,DNA最为相近的亲属中会出现气运相关联的现象,同时这种气运关联体现在父系往子系这个方向上最为明显,而同辈之间的影响则较小一些。
承负与阴宅风水的作用原理是有相通之处,首先,承负是讲气运往子孙的传递,风水是借环境造阵来进行趋吉避凶,而承负是通过功果福报来进行趋吉避凶。
正所谓善人居福地之说,大凡积德行善的之人,因有功果转化福报的支持,故而更容易得到更好的风水,这便是“福人居福地”说法的来历。
由于道教很看重人类自然的繁衍生息的自然性,所以从来不避忌传宗接代之事,并在修炼之中,也强调“欲修仙,先做人”,先尽人伦之责,方可言及大道。
前人行的善,如果没有及时转化,则它会积累为功果(也称为阴功),这个功果转化为气运后,会通过血脉传递到DNA角度来说最亲近的人身上,然后逐次向往传递。同样的,如果有行的恶没有及时消解掉,那么这个恶行同样会转化成不好的气运,传递到子孙身上,在发生转化后,就会体现出来。
天地万物皆受承负影响
《太平经》中认为,历史是一个时时包含着承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任何社会危机的造成均非仅仅由于当世的原因, 而是历史的长期积累造成的 , 因此不能让一人承担罪责 ,而是“人人有过于天地”, 但现实是“ 百姓适知责天, 不知深自责也”,并认为天地和一切自然事物跟人和社会事物一样也都有承负 。
一是人为天地“承负” : “天地生凡物 ,无德而伤之, 天下云乱, 家贫不足 , 老弱饥寒 ,县官无收, 仓库更空。此过乃本在地伤物 ,而人反承负之”。人承负天地, 是天地运行发生错乱 , 人承受其灾害 。
二是自然界事物间的“承负” : “夫南山有大木,广纵覆地数百步 ,其本茎一也。上有无訾之枝叶实, 其下根不坚持地 ,而为大风雨所伤, 其上亿亿枝叶实悉伤死亡, 此即万物草木之承负大过也。”这是山川草木受到的自然承负之灾, 唇亡齿寒,也是这个意思。
三是人为自然界事物“承负” : “南山有毒气 ,其山不善闭藏 ,春南风与风气俱行, 乃蔽日月, 天下彼其咎 , 伤死者积众多。”南山有毒气,因为风而传播到了其他地方,导致死伤众多,此为人承负了自然之过。
不过 , 对于自然事物的承负人们并不太关注, 对人自身的承负才是大家关心的;而人自身的善恶承负 , 人们最担忧的是对恶的承负所造成的灾病夭死,承负之善给人带来荫庇,但这种荫庇不是无限的 , 而是有限的 ;子孙放纵为恶 , 支付完先人荫庇,也难免夭死 。
道教承负与佛教因果,有何不同
现在我们很多谈论罪福善恶的,都将道教之承负和佛教的因果联系起来,认为道教之承负就是佛教之因果,其实是错误的。佛教的因果是基于前世今生,业报轮回的角度;而道教的承负是基于现实世界,以整体论、系统论的观念来看待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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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报轮回说”认为有情众生对世界万有的“无明” 是产生果报的根本原因。
认为报应的根源在于人的贪欲和无明,由过去的无明烦恼而造作诸业,播下生死的苦因 ,于是生起种种妄念 ,因此造成了生死的流转 ,堕于生生世世的六道轮回之中 。
道教“承负说”主张的施报者是“天”。这个“天”不仅有自然无为的元气的含义, 且在一定意义上是有赏罚大权的人格神。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外力报应,其实不然。
各种人的承负都有善恶积累这个内因在起作用, 是对个体或家族的过去善恶的报应,今人的祸福是先人行为的结果,如果祖先有何过失,由子孙承担其责任。而且 , 善恶的记录、拘校、奖罚 (即报应的执行)大多是由众鬼神操作的。
《有过死谪作河梁诫》说 , 记录承负的诸神包括山海陆地 、 诸祀丛社、 舍宅诸守、 司农祠官 (其他书中还提到三尸神、司命神等 ) , 还有大阴法曹每年岁末要拘校账簿 , 核算此人的善恶累积, “计所承负 , 除算减年 ”, 地阴神 、 土府神 “收取形骸 , 考其魂神” , 罪过多的至死 , 罪不至死的要 “谪作河梁山海 ”, 其他也 “各随法轻重, 各如其事, 勿有失脱 ”。众鬼神无时无处不在注视人的所作所为,对善恶的记录和对承负的执行毫厘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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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之所以没有承负概念,是因为“业报轮回说”主张“自作自受”。个体所造业的果报,只能由造业者自己或其五蕴相续而生者承受, 众生现在所受的业报 ,必然是自己前世的宿业所感 ,不能由别人替代,即使象父母子女这样的至亲,也不能互相承受 。所以佛教的出家,讲究抛妻弃子与世俗切断联系,在这种情况下,直系亲属的好坏完全不在自己的考虑范围内。
“承负说”的受报主体不仅是自身, 有恶心恶迹,天就会夺其纪算 ,减少他的寿命 ,同时个人的行为还会影响到他的子孙 。“承负”简单来说就是祖先给后人留下的一笔“遗产”。如果前人做了很多好事,就给子孙留下一笔好遗产,让子孙能富贵、智慧;如果前人干了很多坏事,那就会给子孙留下一笔烂账,令子孙遭受身体、心灵、经济上的许多磨难。《太平经》里举例说,比如父母失了道德,有过错于乡里,后世的子孙必受乡里的过责,这是承负最简单的道理。
与《易经》中所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同出一理。并且,“承负”有“十世一周”的性质,即十代祖宗的行为,会对后代有一定影响,警戒人们要为后世儿孙考量。
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人力行善事,却没有得到好的福报,就是因为承负了祖先之过错;为什么有的人做了坏事,但是却得了好的结果,是因为承负了先人之遗泽。
所以道教里讲行善,只是说行善可以有种种功德,但是却很少宣讲靠单纯的积善可以获得富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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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报轮回说”提倡“业由心造、 回转有道”,主张通过因果法则以减少恶报,甚至消除业力的影响 。
大家都知道,道教是修现世的,而对于当前的现实利益,道教不会通过消耗福报来实现,而是创造了道家五术,以五术来济世利民,不但能解决现世问题,还能不断积累功行。
《太平经·解承负诀》说: “能行大功万万倍之先人 ,虽有余殃 , 不能及此身也 。”行大功德, 就是以忠孝等伦理道德规范为标准 , 为善去恶,得行此道者, 就能消除“承负”所带来的灾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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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功行主要是在于普度众生,并且这个众生指的是有情众生,而无情众生是成不了佛的,所以佛教关注对象围绕的是人,其理论从人心下手,所言所论所行,皆是围绕人的觉悟成佛来进行。
道教则大不同,万物皆有灵性,度的是万物成道,所以道教关注的对象则是在天地万物及天地万物之外的一切,而人只是天地万物中最灵者,故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非是人为独尊。
所以道教中没有至尊的概念,即使是玉皇大帝这样地位极高的神明,一样是要听从元始符命的,但玉皇大帝本身又是元始的一个化身,元始本身是一切的源头,但却不是一切的主宰。
正因为如此,道教并不像佛教那样认为只有有情众生才能成就,而是万物皆可修行,皆可成就,在层次格局上比佛教要更大得多。只是世人多不察此,反认为佛教普度是大善,不可不谓之颠倒了。
承负的期限
那么先人的善恶行为是否能无限期的对后代产生影响呢?《太平经》中记载,承负是有期限的,过了这个时间限制,就不受承负之苦。
《太平经》说:“因复过去,流其后世,成承五祖。一小周十世,而一反初。或有小行善不能厌,囹圄其先人流恶承负之灾,中世灭绝无后,诚冤哉。承负者,天有三部,帝王三万岁相流,臣承负三千岁,民三百岁。皆承负相及,一伏一起,随人政衰盛不绝。”
可见承负的大至期限是五代十世。如果只是后人无条件的承负先人的善恶行为,道教的善恶报应论就成为了绝对的命定论了,所以经中也告诉我们,只要个人能做大善事,虽先人有过失,也可以免于承负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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