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故事《饺子》
赵新 故事微刊 2022-06-29
那时候就是那时候。
那时候不是这时候。
那时候吃的是高粱面、山药面、瓜菜代,以瓜菜代替口粮,还不够吃,吃不饱,要想吃顿白面饺子非常非常难。
那时候我在一所初级中学教书。学校在乡下,门前是一条缓缓流淌的清水河,四周是莽莽苍苍的太行山。我才25岁。我教的是毕业班的语文课,还担任这个班的班主任,从上课到下课,从起床到睡觉,从放学到回家,学生们方方面面都归我管。
那一天是星期六。那时候星期六照样上课,每个星期只休息星期天。校长从县城开会回来喜气洋洋地说,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学校被县政府评选为教学模范单位,大家都有功劳,大家都辛苦啦!校长说,为了庆贺这一至高无上的荣誉,他特地想办法讨来了几斤白面,今天晚上请各位老师吃顿素馅饺子,让大家脚踏实地地高兴高兴、欢喜欢喜!
校长讲完以后老师们热烈鼓掌,欢呼雀跃,都有一种幸福感、骄傲感。
那是春末夏初,夜里短了,白天长了,好不容易等到傍晚开饭的时间,我正拿着碗筷兴致勃勃地向厨房大踏步地前进时,却有一个住宿的学生急急忙忙跑过来,抢在我的面前,向我请假回家。
他叫梁亮,16岁,个头虽然瘦小,却很机灵、很精神。
他是我们班里的高才生,是个被老师喜欢的学生。
他恭恭敬敬地说:老师,我请假,我要回家看看,我想家。
我说:梁亮,再有两个月你就该考高中了,怎么还想家呀?你应该发愤图强以校为家,忘掉山沟里那个小家。
他说……
他说的什么,我没有用心去听,我光想着到厨房去吃素馅饺子。校长说了,今天晚上的饭不给分成一份又一份,不给往每个老师的碗里盛,而是把煮熟的饺子捞在一个很大很大的笼屉上,大家蹲下来,围成一个圆圈,热热乎乎一起吃。校长郑重其事地说,这种吃法好,它象征着兴旺象征着团结,象征着齐心协力象征着同心同德!
我想我要去晚了,还有我的饺子吗?所以我丢下梁亮,径直到了厨房。
我蹲下身子,挤进那个热腾腾的“圆圈”,刚刚夹起一个饺子,还未品尝到它的妙处时,梁亮又立在厨房门口喊我:老师,对不起,请您出来一下。
想了想,我还是放下那个饺子出去了。我索性把梁亮叫到了我的办公室。我说:梁亮,你说吧,把你想说的都给说出来,别再憋在肚里了。
梁亮的眼里扑簌簌地掉下两串泪水。他说爹给他捎过信儿来了,爹想他,让他这个星期天一定回去;他说他已经有一个月不回去了,他也想回去看爹去。梁亮擦了擦了脸上的泪水说:老师,我们家的情况您知道,您说我回去不回去?
搞家庭调查的时候我曾经去过梁亮的家,并且在他家的热炕头上住过一夜。我知道梁亮的母亲已经去世了,梁亮的爹是个放羊的,50多岁年纪,全家只有他和梁亮两口人。老汉实实在在地告诉我,他赶着生产队的羊群漫山遍野地跑,不怕风不怕雨,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雷霆电闪,不怕饥肠辘辘,心里总有一盏灯照着,眼前总是亮堂堂的。老汉说,老师,我哪里来的这盏灯啊?他就是梁亮,他就是我的儿子!儿子原来叫梁成,后来才改成梁亮的。
话说到这里,老汉眼里有泪了。油灯闪闪,泪花闪闪,望着他满脸的希望和坚毅,我彻底了解了这个家庭,了解了这位个头不高、黑黑瘦瘦的放羊汉子!
想到这些事情,我的心里仍然很激动、很兴奋。
我准了梁亮的假。我请他代我向他爸爸问好,我还真有些想念他。
我看了看表说:现在已经是下午6点,你还要走20里山路,路上害怕吗?
梁亮说:不害怕不害怕,我爹说在半路接我呢;我每次回家我爹都接我,他是放羊的,不用和生产队请假。
梁亮深深地给我鞠了一躬说:老师,我耽误您吃饭啦,你们吃的是饺子呀!
我再来到厨房时,那个“圆圈”已经吃散了,只剩下那个偌大的笼屉。
第二天太阳落山的时候,梁亮回到了学校。梁亮把一只饭盒悄悄地捧给我,我忽然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香气。
我问:这是什么?
梁亮悄悄地回答:饺子。
我问:哪来的饺子?
梁亮回答:我爹包的。不对,我爹不会包饺子,是我爹请人包的。
我吃惊地问:你们家里还有白面?
梁亮回答:白面是我爹借的,做馅儿的腊肉也是我爹借的。我爹心肠热,人缘好,因为他乐意帮助别人,别人也都乐意帮助他。可惜借遍了全村子,也只借了半斤面……老师,因为我请假,您昨天晚上没有吃上饺子吧?
梁亮又说:老师,你们难得吃一回饺子!
我轻轻地打开了那只饭盒。那饺子个头不大,却是精雕细琢,玲珑剔透,工艺品一般可爱。我很认真地数了数,1、2、3、4、5……那是22个饺子。
因为饭盒装在书包里,那饺子还温乎,有一丝一缕的热气。
我让梁亮赶紧拿筷子,喊了几声没人答应,抬起头来一看,房间里只剩下我自己,还有满屋子醉人的香气。
赵新 故事微刊 2022-06-29
那时候就是那时候。
那时候不是这时候。
那时候吃的是高粱面、山药面、瓜菜代,以瓜菜代替口粮,还不够吃,吃不饱,要想吃顿白面饺子非常非常难。
那时候我在一所初级中学教书。学校在乡下,门前是一条缓缓流淌的清水河,四周是莽莽苍苍的太行山。我才25岁。我教的是毕业班的语文课,还担任这个班的班主任,从上课到下课,从起床到睡觉,从放学到回家,学生们方方面面都归我管。
那一天是星期六。那时候星期六照样上课,每个星期只休息星期天。校长从县城开会回来喜气洋洋地说,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学校被县政府评选为教学模范单位,大家都有功劳,大家都辛苦啦!校长说,为了庆贺这一至高无上的荣誉,他特地想办法讨来了几斤白面,今天晚上请各位老师吃顿素馅饺子,让大家脚踏实地地高兴高兴、欢喜欢喜!
校长讲完以后老师们热烈鼓掌,欢呼雀跃,都有一种幸福感、骄傲感。
那是春末夏初,夜里短了,白天长了,好不容易等到傍晚开饭的时间,我正拿着碗筷兴致勃勃地向厨房大踏步地前进时,却有一个住宿的学生急急忙忙跑过来,抢在我的面前,向我请假回家。
他叫梁亮,16岁,个头虽然瘦小,却很机灵、很精神。
他是我们班里的高才生,是个被老师喜欢的学生。
他恭恭敬敬地说:老师,我请假,我要回家看看,我想家。
我说:梁亮,再有两个月你就该考高中了,怎么还想家呀?你应该发愤图强以校为家,忘掉山沟里那个小家。
他说……
他说的什么,我没有用心去听,我光想着到厨房去吃素馅饺子。校长说了,今天晚上的饭不给分成一份又一份,不给往每个老师的碗里盛,而是把煮熟的饺子捞在一个很大很大的笼屉上,大家蹲下来,围成一个圆圈,热热乎乎一起吃。校长郑重其事地说,这种吃法好,它象征着兴旺象征着团结,象征着齐心协力象征着同心同德!
我想我要去晚了,还有我的饺子吗?所以我丢下梁亮,径直到了厨房。
我蹲下身子,挤进那个热腾腾的“圆圈”,刚刚夹起一个饺子,还未品尝到它的妙处时,梁亮又立在厨房门口喊我:老师,对不起,请您出来一下。
想了想,我还是放下那个饺子出去了。我索性把梁亮叫到了我的办公室。我说:梁亮,你说吧,把你想说的都给说出来,别再憋在肚里了。
梁亮的眼里扑簌簌地掉下两串泪水。他说爹给他捎过信儿来了,爹想他,让他这个星期天一定回去;他说他已经有一个月不回去了,他也想回去看爹去。梁亮擦了擦了脸上的泪水说:老师,我们家的情况您知道,您说我回去不回去?
搞家庭调查的时候我曾经去过梁亮的家,并且在他家的热炕头上住过一夜。我知道梁亮的母亲已经去世了,梁亮的爹是个放羊的,50多岁年纪,全家只有他和梁亮两口人。老汉实实在在地告诉我,他赶着生产队的羊群漫山遍野地跑,不怕风不怕雨,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雷霆电闪,不怕饥肠辘辘,心里总有一盏灯照着,眼前总是亮堂堂的。老汉说,老师,我哪里来的这盏灯啊?他就是梁亮,他就是我的儿子!儿子原来叫梁成,后来才改成梁亮的。
话说到这里,老汉眼里有泪了。油灯闪闪,泪花闪闪,望着他满脸的希望和坚毅,我彻底了解了这个家庭,了解了这位个头不高、黑黑瘦瘦的放羊汉子!
想到这些事情,我的心里仍然很激动、很兴奋。
我准了梁亮的假。我请他代我向他爸爸问好,我还真有些想念他。
我看了看表说:现在已经是下午6点,你还要走20里山路,路上害怕吗?
梁亮说:不害怕不害怕,我爹说在半路接我呢;我每次回家我爹都接我,他是放羊的,不用和生产队请假。
梁亮深深地给我鞠了一躬说:老师,我耽误您吃饭啦,你们吃的是饺子呀!
我再来到厨房时,那个“圆圈”已经吃散了,只剩下那个偌大的笼屉。
第二天太阳落山的时候,梁亮回到了学校。梁亮把一只饭盒悄悄地捧给我,我忽然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香气。
我问:这是什么?
梁亮悄悄地回答:饺子。
我问:哪来的饺子?
梁亮回答:我爹包的。不对,我爹不会包饺子,是我爹请人包的。
我吃惊地问:你们家里还有白面?
梁亮回答:白面是我爹借的,做馅儿的腊肉也是我爹借的。我爹心肠热,人缘好,因为他乐意帮助别人,别人也都乐意帮助他。可惜借遍了全村子,也只借了半斤面……老师,因为我请假,您昨天晚上没有吃上饺子吧?
梁亮又说:老师,你们难得吃一回饺子!
我轻轻地打开了那只饭盒。那饺子个头不大,却是精雕细琢,玲珑剔透,工艺品一般可爱。我很认真地数了数,1、2、3、4、5……那是22个饺子。
因为饭盒装在书包里,那饺子还温乎,有一丝一缕的热气。
我让梁亮赶紧拿筷子,喊了几声没人答应,抬起头来一看,房间里只剩下我自己,还有满屋子醉人的香气。
维权进度,详情请看图1,今天给大家排几个雷。
上次说到,第一位负责人张总已经不接电话了,又来了个孟总,说只能退一半,我当然不能同意,于是今天亲自到场PK。
果然店里找不到任何负责人,店员去叫,等了半小时没任何结果,电话给孟总,这次孟总提出可以退75%,说他们也有损失,希望我理解。
我不理解,损失我也有,合同里明白地写着“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退还乙方定金”。所以我没有任何义务承担你的损失,我的损失也没有让你负责不是吗?
孟总又提出要和张总联系,让我们一会儿直接和张总谈,之后两人同时失踪,电话不回。
半小时后报警,两位民警同志了解了情况后联系了张总,于是一切又重演了一遍,张总声称合同里没写退定金,我把相应条款宣读了一遍,张总又问里边确实有定金两个字吗?我又把最后一句读了一遍,张总终于承认了,要了我的卡号。
我问款什么时候能到?张总说,你等待就行了。
像不像罗永浩骑脸彭剑时,彭剑说的话?乐。
民警同志嘱咐了我们几句,说我们这个事挺清楚的,就是他们抵赖,如果再不行就走诉讼,几乎是稳赢,让我们放心,就走了。
所以目前的进度就是在等钱。
下面是排雷时间。
首先诉讼我早就提出了,因证据不明未受理,原因是合同没有加盖公章,这是我的疏忽,当时因为他们上家公司的原因已经换过一次会场了,上一次连合同都没有,总之以后类似的事一定要明文合同,并加盖公章,索要发票。
第二,定金的“定”字是个坑,这是民警提醒我的,如果是“订金”,这次的钱就要不回来了,所幸他们倒没有玩这个猫腻,所以合同的每个字都要看好。
其实这个事早该这样解决,我是看对方并未否认合同,而且我想让大家都体面一点,少点麻烦,谁知道对面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都要拖到最后一刻,而且钱还不知什么时候到。
行吧先这样吧,最近一直在忙搬家,耽误这么多时间,就当换换脑子了,最终解决后再做通告。
上次说到,第一位负责人张总已经不接电话了,又来了个孟总,说只能退一半,我当然不能同意,于是今天亲自到场PK。
果然店里找不到任何负责人,店员去叫,等了半小时没任何结果,电话给孟总,这次孟总提出可以退75%,说他们也有损失,希望我理解。
我不理解,损失我也有,合同里明白地写着“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退还乙方定金”。所以我没有任何义务承担你的损失,我的损失也没有让你负责不是吗?
孟总又提出要和张总联系,让我们一会儿直接和张总谈,之后两人同时失踪,电话不回。
半小时后报警,两位民警同志了解了情况后联系了张总,于是一切又重演了一遍,张总声称合同里没写退定金,我把相应条款宣读了一遍,张总又问里边确实有定金两个字吗?我又把最后一句读了一遍,张总终于承认了,要了我的卡号。
我问款什么时候能到?张总说,你等待就行了。
像不像罗永浩骑脸彭剑时,彭剑说的话?乐。
民警同志嘱咐了我们几句,说我们这个事挺清楚的,就是他们抵赖,如果再不行就走诉讼,几乎是稳赢,让我们放心,就走了。
所以目前的进度就是在等钱。
下面是排雷时间。
首先诉讼我早就提出了,因证据不明未受理,原因是合同没有加盖公章,这是我的疏忽,当时因为他们上家公司的原因已经换过一次会场了,上一次连合同都没有,总之以后类似的事一定要明文合同,并加盖公章,索要发票。
第二,定金的“定”字是个坑,这是民警提醒我的,如果是“订金”,这次的钱就要不回来了,所幸他们倒没有玩这个猫腻,所以合同的每个字都要看好。
其实这个事早该这样解决,我是看对方并未否认合同,而且我想让大家都体面一点,少点麻烦,谁知道对面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都要拖到最后一刻,而且钱还不知什么时候到。
行吧先这样吧,最近一直在忙搬家,耽误这么多时间,就当换换脑子了,最终解决后再做通告。
孩子逛超市时吵着口渴了,母亲就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饮料给孩子先喝了。孩子喝完以后,母亲拿着空瓶去买单,老板却认为母亲的行为是盗窃,要求母亲偷一赔十!老板说:在没有付钱的情况下,饮料还属于超市,不问自取就是偷!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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