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重要通告#】关于开展2022业务年度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告——各参保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周期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度按业务年度执行,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参保单位依据上年度(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申报呼和浩特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工资基数(2022年7月-2023年6月),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构成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现对呼和浩特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长期照护保险缴费基数明确如下:
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以上一年度(业务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工资基数,初次参保人员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行政(参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包括:1.职务工资;2.级别工资;3艰苦边远地区津贴;4.交通误餐补贴;5.工作性津贴;6.生活性补贴。
(二)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包括:
1.岗位工资;2.薪级工资;3.基础性绩效;4.艰苦边远地区津贴;5.交通误餐补贴。
(三)其他单位类型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单位类型为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的参保职工,应以上一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扣除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四)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
1.独生子女费;2.妇女卫生费;3.冬季取暖补贴;4.物业补贴;
二、申报时限和范围
(一)申报时限
参保单位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并于31日前完成核定及生成缴费通知单。
(二)申报范围
2022年7月1日前,已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类型为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的参保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属于申报范围。
三、申报流程
各参保单位通过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经办机构后台审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材料领取
参保单位通过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下载《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表格及《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二)数据填报
1.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构成项目计算职工工资,将职工工资填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格》电子表格“申报工资”栏目。参保单位需按照实际工资申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上下线统一生成缴费基数。
2.按照《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样式填写,对申报事项作出承诺;
3.打印填报完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格》及《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形成申报附件材料;
4.在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上传单位填报完成的电子版缴费基数申报表格,并将以上两项盖章纸质材料作为申报附件一并上传,点击提交。
(三)申报审核
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申报的工资进行网上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审核通过。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附明原因退回参保单位,经修正后参保单位可重新申报。
2.参保单位实行网上申报,因特殊原因确不能网上申报的,单位可携带申报所需材料,到所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线下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一)参保单位必须如实申报,工资一经确定,在一个缴费年度(业务年度)内不作变动。
(二)从2022年7月开始,单位须先完成职工工资基数申报,方可申报核定和生成缴费通知单,否则网厅将以“缺少缴费基数”报错提示。单位申报工资和职工增减员两项业务先后顺序无特定要求。
(三)参保单位在填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表格时,开始年月为202207,结束年月为202306,只需填写“申报工资”栏,其他系统默认项,无需修改。不要随意修改电子表格内容,特别是不要修改电子表格名称、选项卡名称,不要增减或修改选项卡、行、列,避免申报校验不能通过。
(四)行政事业单位在编退休职工也应以上一年度(业务年度)社保发放的养老金(不含单位发放的独生子女费、妇女卫生费、冬季取暖补贴、物业补贴)申报工资。计算方法同在职职工,以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申报。
(五)参保单位应组织参保职工对本人医疗保险工资基数签字确认,由参保单位统一留存备查(签字材料网上申报时无需上传)。全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结束后,对未按时限完成申报的参保单位,原则上不再下达月度征缴计划。同时将其作为今年扩面稽查的重点对象,待查实相关情况后再行生成征缴计划。
(六)2022年7月份单位医疗保险核定业务延期至7月31日。7月20日前完成工资申报核定并生成缴费通知单的单位,20日前缴费;7月21日至7月31日之间完成工资申报核定并生成缴费通知单的单位,8月20日前缴费。#呼和浩特微提醒#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周期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度按业务年度执行,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参保单位依据上年度(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申报呼和浩特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工资基数(2022年7月-2023年6月),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构成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现对呼和浩特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长期照护保险缴费基数明确如下:
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以上一年度(业务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工资基数,初次参保人员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行政(参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包括:1.职务工资;2.级别工资;3艰苦边远地区津贴;4.交通误餐补贴;5.工作性津贴;6.生活性补贴。
(二)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包括:
1.岗位工资;2.薪级工资;3.基础性绩效;4.艰苦边远地区津贴;5.交通误餐补贴。
(三)其他单位类型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单位类型为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的参保职工,应以上一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扣除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四)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
1.独生子女费;2.妇女卫生费;3.冬季取暖补贴;4.物业补贴;
二、申报时限和范围
(一)申报时限
参保单位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并于31日前完成核定及生成缴费通知单。
(二)申报范围
2022年7月1日前,已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类型为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的参保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属于申报范围。
三、申报流程
各参保单位通过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经办机构后台审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材料领取
参保单位通过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下载《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表格及《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二)数据填报
1.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构成项目计算职工工资,将职工工资填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格》电子表格“申报工资”栏目。参保单位需按照实际工资申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上下线统一生成缴费基数。
2.按照《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样式填写,对申报事项作出承诺;
3.打印填报完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格》及《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形成申报附件材料;
4.在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上传单位填报完成的电子版缴费基数申报表格,并将以上两项盖章纸质材料作为申报附件一并上传,点击提交。
(三)申报审核
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申报的工资进行网上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审核通过。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附明原因退回参保单位,经修正后参保单位可重新申报。
2.参保单位实行网上申报,因特殊原因确不能网上申报的,单位可携带申报所需材料,到所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线下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一)参保单位必须如实申报,工资一经确定,在一个缴费年度(业务年度)内不作变动。
(二)从2022年7月开始,单位须先完成职工工资基数申报,方可申报核定和生成缴费通知单,否则网厅将以“缺少缴费基数”报错提示。单位申报工资和职工增减员两项业务先后顺序无特定要求。
(三)参保单位在填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表格时,开始年月为202207,结束年月为202306,只需填写“申报工资”栏,其他系统默认项,无需修改。不要随意修改电子表格内容,特别是不要修改电子表格名称、选项卡名称,不要增减或修改选项卡、行、列,避免申报校验不能通过。
(四)行政事业单位在编退休职工也应以上一年度(业务年度)社保发放的养老金(不含单位发放的独生子女费、妇女卫生费、冬季取暖补贴、物业补贴)申报工资。计算方法同在职职工,以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申报。
(五)参保单位应组织参保职工对本人医疗保险工资基数签字确认,由参保单位统一留存备查(签字材料网上申报时无需上传)。全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结束后,对未按时限完成申报的参保单位,原则上不再下达月度征缴计划。同时将其作为今年扩面稽查的重点对象,待查实相关情况后再行生成征缴计划。
(六)2022年7月份单位医疗保险核定业务延期至7月31日。7月20日前完成工资申报核定并生成缴费通知单的单位,20日前缴费;7月21日至7月31日之间完成工资申报核定并生成缴费通知单的单位,8月20日前缴费。#呼和浩特微提醒#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
西乡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和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2〕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2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以“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和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为原则,按照户口为第一梯度,房产为第二梯度,特殊群体为第三梯度进行招生;若城北小学、莲花小学、东关小学、金牛小学有空余学位,采取网络注册登记的方式解决符合条件的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第四梯度)就学。
1.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
(1)城北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城内街社区(3、4、5、6、8、10组),进站路社区(不含3组),附溪村,北坝社区;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城东东一路(将军路)以西,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进站路(云林路)以东,北至新铁佛寺以南片区;溪水佳苑。
(2)东关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东关社区,前锋社区,南关社区(1、2、3、4、5、12组),城内街社区(7、9组);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东渡大桥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西至商业步行街(南大街-河滨公园西路)以东,北至北马路以南片区。
(3)莲花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莲花社区,鹿龄社区,进站路社区(3组),西关社区(9、10、12、13组),结友社区(1组);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进站路以西,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樱花大道以东,北至阳安铁路以南片区。
(4)金牛小学:招生7个班,提供学位31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西关社区(1至8组、11组),结友社区(不含1组),南关社区(6、7、8、9、10、11组),城内街社区(1、2组),西关社区(14组、城北户口或城北散户);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商业步行街(南大街—河滨公园西路)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西至樱花大道(滨江华庭)以东,北至北马路以南片区。
(5)四河学校:招生7个班,提供学位31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四季河村,青龙村,乔山村;第二梯度房产在: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城东东一路以东;北合佳苑。
(6)葛石小学:招生3个班,提供学位135个。户口或房产在葛石社区、五渠村、中渡村、和平社区、桥房村、牧马河以南的住宅小区。
(7)城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招生5个班,提供学位22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二里社区,十里村,古元村,枣园村,余家山村,桥房村;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樱花大道(滨江华庭)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
(8)城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招生4个班,提供学位180个:户口或房产在东渡社区,水东村,五星村。
有关说明:
A.第一梯度(户口):凡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学校登记入学。
B.第二梯度(购房户)需提供以下证明:
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及交款发票(正式发票,不是收据)、房产开发公司出具的房款交清证明;户口本(学生和房产证上房屋所有人须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C.第三梯度(特殊群体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
军转及随军人员:部队出具证明;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公安局出具证明;
消防救援人员:消防部队出具证明;
援藏援疆干部:当地政府出具证明;
来县投资商: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父母工作调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随迁子女就学: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住证;
西乡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务工人员:持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六个月以上务工证明和打印近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记录。
D.第四梯度(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
学生户口本;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提供公安部门的制式租房合同或其他相应的证明(必须经房屋所在村或社区审核,所租住房屋必须安全)。
2.招生工作及时间安排(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1)6月20日前:城区8所公办学校对学区内生源基本信息进行摸底调查,宣传招生政策。
(2)7月12日—14日,符合第一梯度、第二梯度、第三梯度招生对象的学生,在家长的带领下,持户口簿(第一梯度)或房产证(第二梯度)或相关印证材料(第三梯度)到对应学区小学审验资料,学校保留符合条件的学生证明材料原件。
(3)7月15日符合第四梯度招生对象的学生(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愿意到四河学校、城北中心校、葛石小学、城南中心校就读的,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对应的学校审验资料。
(4)7月17日,各城区小学将学区内符合前三梯度(四河学校、城北中心校、葛石小学、城南中心校符合前四梯度)条件的学生花名册,纸质版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电子版发至xxjy6221809@163.com邮箱。
(5)7月18日,城北小学、莲花小学、东关小学、金牛小学四所学校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告剩余学位数,以及网络注册登记网址、时间、流程等相关信息及要求。
(6)7月19日—20日,符合第四梯度(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的,原则上按照现居住地所在的片区,到对应的学校用学生的身份证号进行网上注册登记;若该区域对应的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或学位数量较少时,可选择在相近的学校进行网上注册登记(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城区的一所学校注册)。同时,家长持相应的证明,到对应申请入学的小学审验资料,审核通过后注册登记才算成功。
(7)https://t.cn/A6aVPxvH ,注册登记成功的家长,确保预留的电话(接收信息)畅通,并在电脑上按公示的网址进行选择学位,选完为止。
(8)7月25前,参与网络登记注册的小学,将学区内符合第四梯度条件的学生花名册,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纸质版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电子版发至xxjy6221809@163.com邮箱。
(9)7月28日,各招生学校发放学生录取通知书,退还学生证明材料原件。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到葛石小学就学。
(10)2022年秋季开学时,家长凭城区小学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对应的小学给学生报名。
3.相关要求
(1)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带上所需审核资料到对应片区内小学进行证明查验和登记,并按要求填写《西乡县2022年义务教育新生登记表》,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视同为自动放弃学位。
(2)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办理登记或登记无效。
(二)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
1.学区内学生入学
西乡三中: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800个,招收金牛小学、东关小学、城北小学(按学生志愿)六年级毕业生。
西乡五中: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800个(含面向城区六所小学毕业生招收的奥体班50人,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订),招收莲花小学、城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城北小学(按学生志愿)、子午中心校六年级毕业生。
四河学校:招生4个班,提供200个学位,招收四河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家住城东的城北片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城北片区小学组织学生家长填写到四河学校就读的申请表)。
西乡四中:招生8个班,提供学位400个(含面向全县小学毕业生招收的奥体班50人,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订),招收杨河中心学校及辖区学校,葛石小学,城南办草庙小学;城北办辖区内六年级毕业生。
西乡六中:招生4个班,提供学位 200个,招收城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城南办官兵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城北办辖区内六年级毕业生。
2.城区户籍学生回县入学
城区户籍学生在外地毕业回县就读七年级的,持户口本、小学毕业证和学籍信息表到县教体局基教股登记,由县教体局安排就近入学。
3.购房户及进城务工人员等子女入学
购房户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学生户口本;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租房合同(必须经房屋所在村或社区审核)或房产证等其它相应证明,申请到西乡四中或西乡六中入学。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农村一年级,根据户籍地、居住地,按照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对口直升”的方式进入辖区内相应的初中(九年制学校)。
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汉中市杨河学校七年级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650个。包括招收县外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招收30人,城北六所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招收380人,县内其余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招收240人,计划人数可以相互调剂。
(二)招生方式。采取学生自愿网上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由县教体局派3名以上工作人员驻校全程参与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的结果现场公布。若报名总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总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汉中市杨河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口直升到原对应的初中(九年制学校)。
(三)招生时间安排。
1.6月底前,公布汉中市杨河学校招生计划。
2.7月9日前,公布汉中市杨河学校招生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3.7月11日—13日符合报名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布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发放报名条,学生家长(监护人)登录“汉中市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学生只能填报市内1所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后不能修改。
4.7月15日,县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招生录取。当实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公布录取结果。
5.7月29日前,由汉中市杨河学校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汉中市杨河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应初中不再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特殊群体学生招生办法
(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同状况,落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教育安置办法。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就学。
(二)军转、随军,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或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来县投资商、高学历人才引进、父母工作调动等子女,按照第三梯度,由县教体局审核后安排就近入学。
西乡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0916-6221809
0916-6213393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和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2〕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2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以“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和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为原则,按照户口为第一梯度,房产为第二梯度,特殊群体为第三梯度进行招生;若城北小学、莲花小学、东关小学、金牛小学有空余学位,采取网络注册登记的方式解决符合条件的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第四梯度)就学。
1.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
(1)城北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城内街社区(3、4、5、6、8、10组),进站路社区(不含3组),附溪村,北坝社区;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城东东一路(将军路)以西,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进站路(云林路)以东,北至新铁佛寺以南片区;溪水佳苑。
(2)东关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东关社区,前锋社区,南关社区(1、2、3、4、5、12组),城内街社区(7、9组);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东渡大桥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西至商业步行街(南大街-河滨公园西路)以东,北至北马路以南片区。
(3)莲花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莲花社区,鹿龄社区,进站路社区(3组),西关社区(9、10、12、13组),结友社区(1组);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进站路以西,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樱花大道以东,北至阳安铁路以南片区。
(4)金牛小学:招生7个班,提供学位31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西关社区(1至8组、11组),结友社区(不含1组),南关社区(6、7、8、9、10、11组),城内街社区(1、2组),西关社区(14组、城北户口或城北散户);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商业步行街(南大街—河滨公园西路)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西至樱花大道(滨江华庭)以东,北至北马路以南片区。
(5)四河学校:招生7个班,提供学位31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四季河村,青龙村,乔山村;第二梯度房产在: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城东东一路以东;北合佳苑。
(6)葛石小学:招生3个班,提供学位135个。户口或房产在葛石社区、五渠村、中渡村、和平社区、桥房村、牧马河以南的住宅小区。
(7)城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招生5个班,提供学位22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二里社区,十里村,古元村,枣园村,余家山村,桥房村;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樱花大道(滨江华庭)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
(8)城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招生4个班,提供学位180个:户口或房产在东渡社区,水东村,五星村。
有关说明:
A.第一梯度(户口):凡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学校登记入学。
B.第二梯度(购房户)需提供以下证明:
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及交款发票(正式发票,不是收据)、房产开发公司出具的房款交清证明;户口本(学生和房产证上房屋所有人须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C.第三梯度(特殊群体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
军转及随军人员:部队出具证明;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公安局出具证明;
消防救援人员:消防部队出具证明;
援藏援疆干部:当地政府出具证明;
来县投资商: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父母工作调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随迁子女就学: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住证;
西乡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务工人员:持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六个月以上务工证明和打印近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记录。
D.第四梯度(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
学生户口本;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提供公安部门的制式租房合同或其他相应的证明(必须经房屋所在村或社区审核,所租住房屋必须安全)。
2.招生工作及时间安排(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1)6月20日前:城区8所公办学校对学区内生源基本信息进行摸底调查,宣传招生政策。
(2)7月12日—14日,符合第一梯度、第二梯度、第三梯度招生对象的学生,在家长的带领下,持户口簿(第一梯度)或房产证(第二梯度)或相关印证材料(第三梯度)到对应学区小学审验资料,学校保留符合条件的学生证明材料原件。
(3)7月15日符合第四梯度招生对象的学生(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愿意到四河学校、城北中心校、葛石小学、城南中心校就读的,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对应的学校审验资料。
(4)7月17日,各城区小学将学区内符合前三梯度(四河学校、城北中心校、葛石小学、城南中心校符合前四梯度)条件的学生花名册,纸质版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电子版发至xxjy6221809@163.com邮箱。
(5)7月18日,城北小学、莲花小学、东关小学、金牛小学四所学校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告剩余学位数,以及网络注册登记网址、时间、流程等相关信息及要求。
(6)7月19日—20日,符合第四梯度(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的,原则上按照现居住地所在的片区,到对应的学校用学生的身份证号进行网上注册登记;若该区域对应的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或学位数量较少时,可选择在相近的学校进行网上注册登记(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城区的一所学校注册)。同时,家长持相应的证明,到对应申请入学的小学审验资料,审核通过后注册登记才算成功。
(7)https://t.cn/A6aVPxvH ,注册登记成功的家长,确保预留的电话(接收信息)畅通,并在电脑上按公示的网址进行选择学位,选完为止。
(8)7月25前,参与网络登记注册的小学,将学区内符合第四梯度条件的学生花名册,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纸质版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电子版发至xxjy6221809@163.com邮箱。
(9)7月28日,各招生学校发放学生录取通知书,退还学生证明材料原件。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到葛石小学就学。
(10)2022年秋季开学时,家长凭城区小学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对应的小学给学生报名。
3.相关要求
(1)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带上所需审核资料到对应片区内小学进行证明查验和登记,并按要求填写《西乡县2022年义务教育新生登记表》,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视同为自动放弃学位。
(2)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办理登记或登记无效。
(二)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
1.学区内学生入学
西乡三中: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800个,招收金牛小学、东关小学、城北小学(按学生志愿)六年级毕业生。
西乡五中: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800个(含面向城区六所小学毕业生招收的奥体班50人,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订),招收莲花小学、城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城北小学(按学生志愿)、子午中心校六年级毕业生。
四河学校:招生4个班,提供200个学位,招收四河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家住城东的城北片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城北片区小学组织学生家长填写到四河学校就读的申请表)。
西乡四中:招生8个班,提供学位400个(含面向全县小学毕业生招收的奥体班50人,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订),招收杨河中心学校及辖区学校,葛石小学,城南办草庙小学;城北办辖区内六年级毕业生。
西乡六中:招生4个班,提供学位 200个,招收城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城南办官兵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城北办辖区内六年级毕业生。
2.城区户籍学生回县入学
城区户籍学生在外地毕业回县就读七年级的,持户口本、小学毕业证和学籍信息表到县教体局基教股登记,由县教体局安排就近入学。
3.购房户及进城务工人员等子女入学
购房户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学生户口本;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租房合同(必须经房屋所在村或社区审核)或房产证等其它相应证明,申请到西乡四中或西乡六中入学。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农村一年级,根据户籍地、居住地,按照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对口直升”的方式进入辖区内相应的初中(九年制学校)。
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汉中市杨河学校七年级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650个。包括招收县外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招收30人,城北六所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招收380人,县内其余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招收240人,计划人数可以相互调剂。
(二)招生方式。采取学生自愿网上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由县教体局派3名以上工作人员驻校全程参与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的结果现场公布。若报名总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总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汉中市杨河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口直升到原对应的初中(九年制学校)。
(三)招生时间安排。
1.6月底前,公布汉中市杨河学校招生计划。
2.7月9日前,公布汉中市杨河学校招生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3.7月11日—13日符合报名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布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发放报名条,学生家长(监护人)登录“汉中市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学生只能填报市内1所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后不能修改。
4.7月15日,县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招生录取。当实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公布录取结果。
5.7月29日前,由汉中市杨河学校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汉中市杨河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应初中不再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特殊群体学生招生办法
(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同状况,落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教育安置办法。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就学。
(二)军转、随军,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或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来县投资商、高学历人才引进、父母工作调动等子女,按照第三梯度,由县教体局审核后安排就近入学。
西乡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0916-6221809
0916-6213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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