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都写过哪些一针见血的话?
以前不懂鲁迅,现在再看满眼泪花。
1.
从来如此,便对么?
——《狂人日记》
2.
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野草》题辞
3.
惟沉默是最高的轻蔑。
——《且介亭杂文附集》
4.
人必生活著,爱才有所附丽。
——《伤逝》
5.
我曾经尝得,失望无论大小,是一种苦味。
——《坟》
6.
人世间真是难处的地方,说一个人“不通事故”,固然不是好话,但说他“深于世故”,也不是好话。
——《南腔北调集•世故三昧》
7.
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来调和,愿意开窗了。
——《无声的中国》
8.
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楼上有两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小杂感》
9.
我将用无所为和沉默求乞。我至少将得到虚无。
——《野草.求乞者》
10.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华盖集·杂感》
11.
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天地即不如此静穆,我或者也将不能。
——《野草.序》
12.
中国各处是壁,然而无形,像“鬼打墙”一般,使你随时能“碰”,能打这墙的,能碰而不感到痛苦的,是胜利者。
——《碰壁之后》
13.
记得有人说过,回忆多的人是没有出息的了,因为他眷念从前,难望再有勇猛的进取;但也有人说回忆是最为可喜的。
——《华盖集•忽然想到九》
14.
猛兽是单独的,牛羊则结队;野牛的大队,就会排角成城以御强敌了,但拉开一匹,定只能牟牟地叫。人民与牛马同流,——此就中国而言,夷人别有分类法云,——治之之道,自然应该禁止集合:这方法是对的。
——《春末闲谈》
15.
中国的孩子,只要生,不管他好不好,只要多,不管他才不才,生他们的人,不负教他的责任。
虽然“人口众多”这一句话,很可以闭了眼睛自负,然而这许多人口,便只在尘土中辗转,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
——《随感录廿五》
16.
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
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
有一分热,发一分光。
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
附:鲁迅先生遗嘱
(一) 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
(二) 赶快收殓,埋掉,拉倒。
(三) 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
(四) 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
(五) 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六) 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
(七) 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以前不懂鲁迅,现在再看满眼泪花。
1.
从来如此,便对么?
——《狂人日记》
2.
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野草》题辞
3.
惟沉默是最高的轻蔑。
——《且介亭杂文附集》
4.
人必生活著,爱才有所附丽。
——《伤逝》
5.
我曾经尝得,失望无论大小,是一种苦味。
——《坟》
6.
人世间真是难处的地方,说一个人“不通事故”,固然不是好话,但说他“深于世故”,也不是好话。
——《南腔北调集•世故三昧》
7.
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来调和,愿意开窗了。
——《无声的中国》
8.
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楼上有两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小杂感》
9.
我将用无所为和沉默求乞。我至少将得到虚无。
——《野草.求乞者》
10.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华盖集·杂感》
11.
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天地即不如此静穆,我或者也将不能。
——《野草.序》
12.
中国各处是壁,然而无形,像“鬼打墙”一般,使你随时能“碰”,能打这墙的,能碰而不感到痛苦的,是胜利者。
——《碰壁之后》
13.
记得有人说过,回忆多的人是没有出息的了,因为他眷念从前,难望再有勇猛的进取;但也有人说回忆是最为可喜的。
——《华盖集•忽然想到九》
14.
猛兽是单独的,牛羊则结队;野牛的大队,就会排角成城以御强敌了,但拉开一匹,定只能牟牟地叫。人民与牛马同流,——此就中国而言,夷人别有分类法云,——治之之道,自然应该禁止集合:这方法是对的。
——《春末闲谈》
15.
中国的孩子,只要生,不管他好不好,只要多,不管他才不才,生他们的人,不负教他的责任。
虽然“人口众多”这一句话,很可以闭了眼睛自负,然而这许多人口,便只在尘土中辗转,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
——《随感录廿五》
16.
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
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
有一分热,发一分光。
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
附:鲁迅先生遗嘱
(一) 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
(二) 赶快收殓,埋掉,拉倒。
(三) 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
(四) 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
(五) 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六) 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
(七) 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夕夕天使
夕夕此刻正睡在窗台上的冬日暖阳里。睡得热乎了,四爪朝天,露出了雪白的小肚皮。
夕夕已经和我们生活了111天,巧了,我为它写的第一篇随笔就是《“夕夕”来了十一天》。那段日子我一连气儿写了二十篇《夕夕日志》,后来有玩物丧志的嫌疑被我自己强行叫停。但,那不过是停止了文字的记述,夕夕的故事每一天都会上演新的情节,还真是写不尽,记不完。从那以后和夕夕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也就都统统烙记在了我的脑海里。
之前,我只知道猫很可爱,我很喜欢,夕夕的出现,让我知道猫有多么的可爱,我有多么的喜欢!真的是凡事不亲身经历,永远不知道真谛!每一天它都会带给我不一样的感受和快乐,一样的甜蜜和幸福。
最让我倍感幸福的,还得是它接我回家的经典镜头。很多事情,我不知道别的猫能不能做到,夕夕是我的第一,我的“初宠”,反正足以我陶醉一生。
冬天的六点半下班,我基本拖着疲惫。就在我刚进走廊,便听见爸爸说,“夕夕,你看谁回来了?”紧接着,我就听见夕夕在楼上近乎于“妈,妈”的叫声。一抬头,它橘色的小脑袋正插在绿色的栏杆里,向下看着我,随着我一声“夕夕……妈妈大夕夕”,它便飞快地下楼,向我跑来。我无比疼惜地摸摸它的头,它便兴高采烈地领我回家。它跑得极快,我自是跟不上它,不过,没关系,它会每跑到一层缓台就蹲在那等我,我上来了,它再跑,到了三楼,它会放慢脚步,我会非常开心地说“哎呀,妈妈的大夕夕接妈回家啦!”它就会同样开心又忍不住小小骄傲地一撅哒一撅哒地快走在前面。到了家门,它不会像往常我和它在外面玩那样,冲着里面喊爸爸开门,它会回头冲着我们俩后面的爸爸喊开门。它接我回家不仅是我冬日黄昏的期盼,也是它一天的头等大事。哪怕我进楼时,它正在它非常喜欢的自行车那玩,它都会倏然放弃,立马喊着我,奔向我……
幸福的桥段,永远离不开缠缠绵绵。我和夕夕也不例外。它缠着我,偎依在我身旁,是最温暖最甜蜜的时刻。科学解说橘色是暖色系中最温暖的颜色,又说橘色中加入较多的白色会带来一种甜腻的感觉。此时,我格外相信科学,我的夕夕恰恰如此。只要我在床上,它一定会钻到我的毯子或被子里,哪怕上一分钟还在高冷地不屑于我的献媚。于是,我就可以尽情地无忌无惮地摸它。它呢,就在我的胳膊上或小腿上,搭着小爪子和小脑瓜儿,或者在我腿中间,甜甜的睡着了。
科学还说,橘色是欢快、活泼、澎湃的。不错,夕夕特别喜欢玩,只是它不屑于小猫的专属玩具,它钟情于各种不是玩具的玩具,比如我的睡衣带儿,一个化妆品的小塑料盖儿,一颗小珠子,一个大纸盒子等等。玩“小球儿”时,那是风驰电掣,蹑影追风,上蹿下跳,连滚带翻,带球不仅用爪还用嘴。那速度,那灵巧,那敏捷,那矫捷。说高才捷足,夕夕正是。爸爸常说,“夕夕的聪明劲儿,要是人,一定考清华!”
说它玩,怎么说到聪明上了,谁家的猫还不会个飞檐走壁呢?是啊,玩不算啥,快也不算啥,最关键的是,它会表达,不仅会表达,而且会找时间表达。
表达什么呢?比如,它想和我俩玩,它就会叫,顺便说一句,它的叫声,几乎从来没有一声正规发音是喵的,它会把自己的意愿、情感通过变换不同的音调来发声。只可惜我实在找不出准确的拟声词来形容它的各种声音。当它冲我叫时,带着渴求,我就会问它,“嘎哈呀?”;“你要嘎哈?”它便跳到椅子上,要我陪它玩——专门在椅背上玩抓手的游戏。而这项游戏的最佳玩伴是爸爸,但是,它会等到爸爸喝完酒,起身离开饭桌时,才会去叫他,随即蹦到椅子上,摆好姿势。(这件事现在说起来娓娓道来的,最初我们俩的现场表现,简直了……)
除了表达想玩,它还会找你要猫粮,要水喝,告诉你它不情愿,很无奈,很委屈,和你撒娇,非常非常想你等等。
它的聪明绝不仅限于此。它能听得懂我们太多太多的话。比如,“上妈这来”,“出发”,“进屋”,“回家了”,“喝你自己的水”包括很晚了,它还站在门前叫着出去玩,爸爸说“要脸不?”;“要你的猫脸不?”等等等等。家里的东西,只要你告诉它不能碰,它一定不会碰,哪怕是好吃的。除了最初挠坏了电脑椅,它就只挠它的杠爪子专用椅。
它会察言观动。它会区分对待我和爸爸,可以说,我和爸爸的角色不是我们自封的,那根本是它设定的。它会主要找爸爸玩,会在我身边睡觉;它会在凌晨叫醒爸爸,却跟着我接着睡觉;它会在我给它擦干净时伸出小爪子反抗,只要爸爸一过来就老实了。(它怕爸爸,不怕我。)它还会看我俩穿上外衣就知道我俩一定会带它出去玩了;还会知道我们上班就不往外跑;还会知道在我换垃圾袋时,守在门口,伺机出去。
然后,我发现它会转念。它如果站在门前叫着要出去玩,若真的不让它出去,它不会在那一直叫,它会发现我们果然是不同意的,然后转身进屋,或者跳到窗台一如既往地看窗外;或者干脆趴到自己的“小小床”上闭上眼睛;又或者抓住机会顺势让爸爸陪它玩。当然有时也会一脸不高兴,但它绝对不会犟。
再然后,它喜欢探求究竟。和它玩绳儿,它一会儿就瞄准你摇绳的手;它玩挂着的怀表,也会俩下就盯向挂表的地方。最后,我发现它绝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一天,爸爸和它在床边儿玩。一不小心,它掉到了暖气空儿里,结果它上来后先是再不趴在床边,接下去竟不再和爸爸玩了。还有一次,我和它在二楼的一个竖起来放的床垫子上玩。它玩一小段儿晾衣绳,玩着玩着它跳起来直接去够栓绳的结儿,结果从一米八左右高的点直接掉了下去。等以后几次再去那个床垫子玩,它还会玩那根绳,还会去够那个结儿,但它再也不跳了,而是两只后爪一直“着地”,绝不起跳。
有关夕夕的高智商,要一一列举,那还得千八百字,主要它还有太多足以我人前人后大肆炫耀几番的。比如高颜值,比如超可爱,比如特别乖。对,还是说说它的乖吧。那是一种懂事儿得直让人心疼的懂事儿。这一点像极了我大儿子。每到晚上,我和爸爸都躺下睡了,不管它还在怎么欢快,怎么正在兴头上,都一定会在熄灯之后,不再出一声,除了实在忍不住来来回回跳到窗台上望窗外,就是趴在它的小床上。要知道夜晚对猫而言是多么大的诱惑。直到有一天我像往常一样给它盖毯子,特意去看它的脸,才发现,它趴在那,眼睛瞪得大大的……
有夕夕的日子,天天都有层出不穷的欢乐,那是真的真的“说不尽、无穷好。”看书有它陪,做饭有它陪,起夜有它陪,洗澡有它候,回家有它接。它独自出去玩,我们不放心,我们不陪它出去玩,它也一会儿就会回来找我们。它没玩够,不肯回家,在家门口一趴,一躺,打滚放赖的样子,想想都会笑。最近它越发的淘气爱玩,铺个床单都能和我疯一阵。自从夕夕来了,我俩都不再吵架了,因为,它不喜欢。
任何所得都得有所代价。对于夕夕,看似你在伺候它,铲屎,买粮等等。但这份付出所得到的是数倍不止的回报,数不胜数的收获。
网络上有把智商高的猫比喻成猫精的,还有说猫妖的,而我的夕夕是天上的猫仙下凡,是美丽的天使降临。生活从此多娇!每一天我看到它都会不禁感慨,我的身边只是多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我生命的容量和意义竟会多到无限次循环?!我想,这大概就是生命叠加的神奇,这就是人与动物完美的融合,相加之和无穷大吧!
有人说夕夕好幸运,遇见了我们,事实上,是我们好幸运,遇见了夕夕。 https://t.cn/R2WxCuO
夕夕此刻正睡在窗台上的冬日暖阳里。睡得热乎了,四爪朝天,露出了雪白的小肚皮。
夕夕已经和我们生活了111天,巧了,我为它写的第一篇随笔就是《“夕夕”来了十一天》。那段日子我一连气儿写了二十篇《夕夕日志》,后来有玩物丧志的嫌疑被我自己强行叫停。但,那不过是停止了文字的记述,夕夕的故事每一天都会上演新的情节,还真是写不尽,记不完。从那以后和夕夕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也就都统统烙记在了我的脑海里。
之前,我只知道猫很可爱,我很喜欢,夕夕的出现,让我知道猫有多么的可爱,我有多么的喜欢!真的是凡事不亲身经历,永远不知道真谛!每一天它都会带给我不一样的感受和快乐,一样的甜蜜和幸福。
最让我倍感幸福的,还得是它接我回家的经典镜头。很多事情,我不知道别的猫能不能做到,夕夕是我的第一,我的“初宠”,反正足以我陶醉一生。
冬天的六点半下班,我基本拖着疲惫。就在我刚进走廊,便听见爸爸说,“夕夕,你看谁回来了?”紧接着,我就听见夕夕在楼上近乎于“妈,妈”的叫声。一抬头,它橘色的小脑袋正插在绿色的栏杆里,向下看着我,随着我一声“夕夕……妈妈大夕夕”,它便飞快地下楼,向我跑来。我无比疼惜地摸摸它的头,它便兴高采烈地领我回家。它跑得极快,我自是跟不上它,不过,没关系,它会每跑到一层缓台就蹲在那等我,我上来了,它再跑,到了三楼,它会放慢脚步,我会非常开心地说“哎呀,妈妈的大夕夕接妈回家啦!”它就会同样开心又忍不住小小骄傲地一撅哒一撅哒地快走在前面。到了家门,它不会像往常我和它在外面玩那样,冲着里面喊爸爸开门,它会回头冲着我们俩后面的爸爸喊开门。它接我回家不仅是我冬日黄昏的期盼,也是它一天的头等大事。哪怕我进楼时,它正在它非常喜欢的自行车那玩,它都会倏然放弃,立马喊着我,奔向我……
幸福的桥段,永远离不开缠缠绵绵。我和夕夕也不例外。它缠着我,偎依在我身旁,是最温暖最甜蜜的时刻。科学解说橘色是暖色系中最温暖的颜色,又说橘色中加入较多的白色会带来一种甜腻的感觉。此时,我格外相信科学,我的夕夕恰恰如此。只要我在床上,它一定会钻到我的毯子或被子里,哪怕上一分钟还在高冷地不屑于我的献媚。于是,我就可以尽情地无忌无惮地摸它。它呢,就在我的胳膊上或小腿上,搭着小爪子和小脑瓜儿,或者在我腿中间,甜甜的睡着了。
科学还说,橘色是欢快、活泼、澎湃的。不错,夕夕特别喜欢玩,只是它不屑于小猫的专属玩具,它钟情于各种不是玩具的玩具,比如我的睡衣带儿,一个化妆品的小塑料盖儿,一颗小珠子,一个大纸盒子等等。玩“小球儿”时,那是风驰电掣,蹑影追风,上蹿下跳,连滚带翻,带球不仅用爪还用嘴。那速度,那灵巧,那敏捷,那矫捷。说高才捷足,夕夕正是。爸爸常说,“夕夕的聪明劲儿,要是人,一定考清华!”
说它玩,怎么说到聪明上了,谁家的猫还不会个飞檐走壁呢?是啊,玩不算啥,快也不算啥,最关键的是,它会表达,不仅会表达,而且会找时间表达。
表达什么呢?比如,它想和我俩玩,它就会叫,顺便说一句,它的叫声,几乎从来没有一声正规发音是喵的,它会把自己的意愿、情感通过变换不同的音调来发声。只可惜我实在找不出准确的拟声词来形容它的各种声音。当它冲我叫时,带着渴求,我就会问它,“嘎哈呀?”;“你要嘎哈?”它便跳到椅子上,要我陪它玩——专门在椅背上玩抓手的游戏。而这项游戏的最佳玩伴是爸爸,但是,它会等到爸爸喝完酒,起身离开饭桌时,才会去叫他,随即蹦到椅子上,摆好姿势。(这件事现在说起来娓娓道来的,最初我们俩的现场表现,简直了……)
除了表达想玩,它还会找你要猫粮,要水喝,告诉你它不情愿,很无奈,很委屈,和你撒娇,非常非常想你等等。
它的聪明绝不仅限于此。它能听得懂我们太多太多的话。比如,“上妈这来”,“出发”,“进屋”,“回家了”,“喝你自己的水”包括很晚了,它还站在门前叫着出去玩,爸爸说“要脸不?”;“要你的猫脸不?”等等等等。家里的东西,只要你告诉它不能碰,它一定不会碰,哪怕是好吃的。除了最初挠坏了电脑椅,它就只挠它的杠爪子专用椅。
它会察言观动。它会区分对待我和爸爸,可以说,我和爸爸的角色不是我们自封的,那根本是它设定的。它会主要找爸爸玩,会在我身边睡觉;它会在凌晨叫醒爸爸,却跟着我接着睡觉;它会在我给它擦干净时伸出小爪子反抗,只要爸爸一过来就老实了。(它怕爸爸,不怕我。)它还会看我俩穿上外衣就知道我俩一定会带它出去玩了;还会知道我们上班就不往外跑;还会知道在我换垃圾袋时,守在门口,伺机出去。
然后,我发现它会转念。它如果站在门前叫着要出去玩,若真的不让它出去,它不会在那一直叫,它会发现我们果然是不同意的,然后转身进屋,或者跳到窗台一如既往地看窗外;或者干脆趴到自己的“小小床”上闭上眼睛;又或者抓住机会顺势让爸爸陪它玩。当然有时也会一脸不高兴,但它绝对不会犟。
再然后,它喜欢探求究竟。和它玩绳儿,它一会儿就瞄准你摇绳的手;它玩挂着的怀表,也会俩下就盯向挂表的地方。最后,我发现它绝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一天,爸爸和它在床边儿玩。一不小心,它掉到了暖气空儿里,结果它上来后先是再不趴在床边,接下去竟不再和爸爸玩了。还有一次,我和它在二楼的一个竖起来放的床垫子上玩。它玩一小段儿晾衣绳,玩着玩着它跳起来直接去够栓绳的结儿,结果从一米八左右高的点直接掉了下去。等以后几次再去那个床垫子玩,它还会玩那根绳,还会去够那个结儿,但它再也不跳了,而是两只后爪一直“着地”,绝不起跳。
有关夕夕的高智商,要一一列举,那还得千八百字,主要它还有太多足以我人前人后大肆炫耀几番的。比如高颜值,比如超可爱,比如特别乖。对,还是说说它的乖吧。那是一种懂事儿得直让人心疼的懂事儿。这一点像极了我大儿子。每到晚上,我和爸爸都躺下睡了,不管它还在怎么欢快,怎么正在兴头上,都一定会在熄灯之后,不再出一声,除了实在忍不住来来回回跳到窗台上望窗外,就是趴在它的小床上。要知道夜晚对猫而言是多么大的诱惑。直到有一天我像往常一样给它盖毯子,特意去看它的脸,才发现,它趴在那,眼睛瞪得大大的……
有夕夕的日子,天天都有层出不穷的欢乐,那是真的真的“说不尽、无穷好。”看书有它陪,做饭有它陪,起夜有它陪,洗澡有它候,回家有它接。它独自出去玩,我们不放心,我们不陪它出去玩,它也一会儿就会回来找我们。它没玩够,不肯回家,在家门口一趴,一躺,打滚放赖的样子,想想都会笑。最近它越发的淘气爱玩,铺个床单都能和我疯一阵。自从夕夕来了,我俩都不再吵架了,因为,它不喜欢。
任何所得都得有所代价。对于夕夕,看似你在伺候它,铲屎,买粮等等。但这份付出所得到的是数倍不止的回报,数不胜数的收获。
网络上有把智商高的猫比喻成猫精的,还有说猫妖的,而我的夕夕是天上的猫仙下凡,是美丽的天使降临。生活从此多娇!每一天我看到它都会不禁感慨,我的身边只是多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我生命的容量和意义竟会多到无限次循环?!我想,这大概就是生命叠加的神奇,这就是人与动物完美的融合,相加之和无穷大吧!
有人说夕夕好幸运,遇见了我们,事实上,是我们好幸运,遇见了夕夕。 https://t.cn/R2WxCuO
这首唐诗之后,再没人写出更动人的爱情,28个字惊艳世人一千年!
我原本是没有名字的。
我的生命是由一首诗开始的。
后来,我便有了一个名字,他们叫我绛娘。
我住在长安都城的南郊,这里是一个很美的地方。
尤其是春日里,看不尽的红花绿草,赏不完的春山春水,听不厌的莺燕啁啾。
可我最爱的还是那漫山遍野的桃花,如火般热烈,如女子的胭脂般艳丽,如天边的朝霞般短暂。
我似乎天性喜欢一切极致的、富有戏剧性的东西。
就好像这桃花般,绚烂到极致,一片花瓣也可以被文人墨客们写出千万种心事,编出千万个故事。
那么多的故事,哪一个是属于我的呢?
我常常觉得自己在等待着什么,在寂寞的风中翘首盼望着什么,可,那是什么呢?
娘亲总说我傻,我的脑子里为什么总在想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一般闺阁中的女子到了我这个年纪,便该成婚了,提亲的人一次次来,可我却一次次视而不见地走过。
他们都说我疯了,可只有我知道,我只是在等待一个真正属于我的故事。
直到那一天,我终于等到了,那轻轻叩击门扉的声音。
一声一声,像叩击在我灵魂的深处,心里忽有温柔的阵痛泛起涟漪。
那时我正在青石井边提一桶水,是木质的水桶,很重,在上升的过程中与青苔的井壁不时碰触,发出一声声沉重而悠远的响声。
便是在这个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接着便是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
“请问屋里有人吗?我是来南郊游玩的士子,想讨一碗水喝。”
我走了过去,像走入自己的命运。
门开了,桃花灼灼,桃花树下,是一位书生,含笑而立。
他走前一步,笑着道:
“小姐,我是进京赶考的士子,我叫崔护。今天到南郊游玩,走了很远的路,想向你讨碗水喝。”
我也笑了,道:
“请进,我叫绛娘。”
他走进院落,细致地打量着。院子是由竹篱围成,院外是大片大片的桃树,花瓣落进院中,堆了厚厚的一层。
院中有一方小小的石台,四方石凳,触手便是一番凉意。
他的眼中显出欣喜神色,想是很喜欢这处景致。
我端着一方茶盏,朝他轻轻唤了一声:
“公子,请用茶。”
他这才回过神来,朝我不好意思地一笑。
良久,我们都没有再说话,却都能感到彼此目光的胶着。
我原本想说些什么的,却突然又觉得,这样安静其实很好,什么也不必说。
他原本嗫嚅着唇,几次三番想说些什么。
我含着笑望着他,他似乎明白了什么,终于也笑着看向我。
他走了,临走前,郑重地承诺道:
“等我一年,明年今日,我必来寻你。”
我笑着点点头,看着他的身影慢慢消失在桃林深处。
我以为一年很短暂的,但其实病痛中的一年却漫长地仿佛一生。
在日日的煎熬里,我看着窗外桃花一点点萎谢。
可我终于没能等到他来,没能等到我们约定好了的那个日子,没能等到桃花再开。
我让娘亲将我的骨灰埋在了门前的桃花树下,那是他曾长身玉立含着笑叫我一声“小姐”的地方。
我想,等桃花开了,我便是那万千桃花中的一朵,一样地绚烂,一样地短暂,一样地等待着有人将自己的心事书成诗笺。
然后他便来了,他来了,可我已不在了。
我能看到他眼里的怅然若失,面对一扇紧紧关闭的门扉,面对一扇怎样敲也再没有人来开门的门扉。
第二天他又来了,然后是第三天、第四天......我想告诉他,让他不要伤心,我只是化作了万千桃花中的一朵,我很好。
可我已是一朵桃花了,桃花是不会说话的。
终于,他怅然地走了。
我看着他轻轻地从枝头摘下一片桃花,细致地揣在了胸口的衣襟里,神情像呵护至为珍贵的宝贝。
我的心突然恻恻地疼了起来,我想要哭,却怎么也哭不出来。
我竟忘了,一朵花,是不会流泪的。
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风猛烈地吹刮着,雨冷酷地打落着。
他终是一步步地离开了,背影无力而萧索。
在他的身后,是万千委地的桃花,还是那样地美丽,还是那样地鲜艳。
只那片片桃花瓣上,一滴滴莹润的水珠,像极了泪。
走之前,他留下了一首诗,一首很美的诗,一首写桃花的诗,一首写我的诗。
我仿佛听见呼呼的风声,听见光阴穿行在云海间,听见桃花在枝头绽放,听见一个男子穿越无数个世纪的黑夜白天,轻轻叩门,听见他说:
“小姐,我叫崔护,想向你讨一碗水喝。”
后记:
读到这里,想必大家已经猜到这个故事的来由了吧。
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人面桃花”的故事(小编在民间流传故事的基础上,做了一些自己的演绎),故事的男主人公叫崔护,它写下了一首诗,叫《题都城南庄》。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去年春天,就在这扇门里,那女子的脸庞,同鲜艳的桃花,两相映衬。今日再来此地,女子不知去向何处,唯有桃花依旧,含笑怒放于春风之中。
唐人孟棨《本事诗》中记载:
唐人崔护到长安参加进士考试,落第后到南郊游玩,偶遇一美丽少女。第二年清明节,崔护故地重访,桃花依旧,那女子却已不见踪影。
时日如逝,物是人非,今日当年,恍若隔世。
惆怅之余,崔护写下了这首诗。
从此,那娇娆艳丽的桃花,那惊鸿一现的女子,那金风玉露的邂逅,与那物是人非的惆怅,便长久地驻足在了每个中国人的心里。
曾听过这样一句话,它说:
“我们的一生会遇到过8263563人,会打招呼的是39778人,会和3619人熟悉,会和275人亲近,但最终,都会失散在人海。”
生命是一场盛大的相逢,生命也是一场盛大的别离。
多少人匆匆同行过一程风雨,天晴后,便要各自转身。
更多的时候,我们走在人群中,走在街道上,与一个又一个人擦肩而过,来不及交集,就已成陌路。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我们是在热闹的人世间,可这人世间又何其孤寂。
世事无常,风云变幻。
我们唯一能做的,便是珍惜眼前人,眼前事,眼前景。
像海子在《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里所写的吧: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别寄希望于明天,别寄希望于来世,别寄希望于永远。
诚如《论语》中所说的:“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流水匆匆,永无复还,一如人生。
在大地上,我们只过一生。
这一生,我们合该好好保重、善自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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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是没有名字的。
我的生命是由一首诗开始的。
后来,我便有了一个名字,他们叫我绛娘。
我住在长安都城的南郊,这里是一个很美的地方。
尤其是春日里,看不尽的红花绿草,赏不完的春山春水,听不厌的莺燕啁啾。
可我最爱的还是那漫山遍野的桃花,如火般热烈,如女子的胭脂般艳丽,如天边的朝霞般短暂。
我似乎天性喜欢一切极致的、富有戏剧性的东西。
就好像这桃花般,绚烂到极致,一片花瓣也可以被文人墨客们写出千万种心事,编出千万个故事。
那么多的故事,哪一个是属于我的呢?
我常常觉得自己在等待着什么,在寂寞的风中翘首盼望着什么,可,那是什么呢?
娘亲总说我傻,我的脑子里为什么总在想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一般闺阁中的女子到了我这个年纪,便该成婚了,提亲的人一次次来,可我却一次次视而不见地走过。
他们都说我疯了,可只有我知道,我只是在等待一个真正属于我的故事。
直到那一天,我终于等到了,那轻轻叩击门扉的声音。
一声一声,像叩击在我灵魂的深处,心里忽有温柔的阵痛泛起涟漪。
那时我正在青石井边提一桶水,是木质的水桶,很重,在上升的过程中与青苔的井壁不时碰触,发出一声声沉重而悠远的响声。
便是在这个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接着便是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
“请问屋里有人吗?我是来南郊游玩的士子,想讨一碗水喝。”
我走了过去,像走入自己的命运。
门开了,桃花灼灼,桃花树下,是一位书生,含笑而立。
他走前一步,笑着道:
“小姐,我是进京赶考的士子,我叫崔护。今天到南郊游玩,走了很远的路,想向你讨碗水喝。”
我也笑了,道:
“请进,我叫绛娘。”
他走进院落,细致地打量着。院子是由竹篱围成,院外是大片大片的桃树,花瓣落进院中,堆了厚厚的一层。
院中有一方小小的石台,四方石凳,触手便是一番凉意。
他的眼中显出欣喜神色,想是很喜欢这处景致。
我端着一方茶盏,朝他轻轻唤了一声:
“公子,请用茶。”
他这才回过神来,朝我不好意思地一笑。
良久,我们都没有再说话,却都能感到彼此目光的胶着。
我原本想说些什么的,却突然又觉得,这样安静其实很好,什么也不必说。
他原本嗫嚅着唇,几次三番想说些什么。
我含着笑望着他,他似乎明白了什么,终于也笑着看向我。
他走了,临走前,郑重地承诺道:
“等我一年,明年今日,我必来寻你。”
我笑着点点头,看着他的身影慢慢消失在桃林深处。
我以为一年很短暂的,但其实病痛中的一年却漫长地仿佛一生。
在日日的煎熬里,我看着窗外桃花一点点萎谢。
可我终于没能等到他来,没能等到我们约定好了的那个日子,没能等到桃花再开。
我让娘亲将我的骨灰埋在了门前的桃花树下,那是他曾长身玉立含着笑叫我一声“小姐”的地方。
我想,等桃花开了,我便是那万千桃花中的一朵,一样地绚烂,一样地短暂,一样地等待着有人将自己的心事书成诗笺。
然后他便来了,他来了,可我已不在了。
我能看到他眼里的怅然若失,面对一扇紧紧关闭的门扉,面对一扇怎样敲也再没有人来开门的门扉。
第二天他又来了,然后是第三天、第四天......我想告诉他,让他不要伤心,我只是化作了万千桃花中的一朵,我很好。
可我已是一朵桃花了,桃花是不会说话的。
终于,他怅然地走了。
我看着他轻轻地从枝头摘下一片桃花,细致地揣在了胸口的衣襟里,神情像呵护至为珍贵的宝贝。
我的心突然恻恻地疼了起来,我想要哭,却怎么也哭不出来。
我竟忘了,一朵花,是不会流泪的。
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风猛烈地吹刮着,雨冷酷地打落着。
他终是一步步地离开了,背影无力而萧索。
在他的身后,是万千委地的桃花,还是那样地美丽,还是那样地鲜艳。
只那片片桃花瓣上,一滴滴莹润的水珠,像极了泪。
走之前,他留下了一首诗,一首很美的诗,一首写桃花的诗,一首写我的诗。
我仿佛听见呼呼的风声,听见光阴穿行在云海间,听见桃花在枝头绽放,听见一个男子穿越无数个世纪的黑夜白天,轻轻叩门,听见他说:
“小姐,我叫崔护,想向你讨一碗水喝。”
后记:
读到这里,想必大家已经猜到这个故事的来由了吧。
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人面桃花”的故事(小编在民间流传故事的基础上,做了一些自己的演绎),故事的男主人公叫崔护,它写下了一首诗,叫《题都城南庄》。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去年春天,就在这扇门里,那女子的脸庞,同鲜艳的桃花,两相映衬。今日再来此地,女子不知去向何处,唯有桃花依旧,含笑怒放于春风之中。
唐人孟棨《本事诗》中记载:
唐人崔护到长安参加进士考试,落第后到南郊游玩,偶遇一美丽少女。第二年清明节,崔护故地重访,桃花依旧,那女子却已不见踪影。
时日如逝,物是人非,今日当年,恍若隔世。
惆怅之余,崔护写下了这首诗。
从此,那娇娆艳丽的桃花,那惊鸿一现的女子,那金风玉露的邂逅,与那物是人非的惆怅,便长久地驻足在了每个中国人的心里。
曾听过这样一句话,它说:
“我们的一生会遇到过8263563人,会打招呼的是39778人,会和3619人熟悉,会和275人亲近,但最终,都会失散在人海。”
生命是一场盛大的相逢,生命也是一场盛大的别离。
多少人匆匆同行过一程风雨,天晴后,便要各自转身。
更多的时候,我们走在人群中,走在街道上,与一个又一个人擦肩而过,来不及交集,就已成陌路。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我们是在热闹的人世间,可这人世间又何其孤寂。
世事无常,风云变幻。
我们唯一能做的,便是珍惜眼前人,眼前事,眼前景。
像海子在《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里所写的吧: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别寄希望于明天,别寄希望于来世,别寄希望于永远。
诚如《论语》中所说的:“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流水匆匆,永无复还,一如人生。
在大地上,我们只过一生。
这一生,我们合该好好保重、善自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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