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郑州发布重污染橙色预警,提醒避免户外活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11月25日至29日,郑州市将经历一次中重度污染过程,按照省环委办联防联控通知要求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2019〕22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24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2.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3.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康防护等知识的宣传。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工业源减排措施

1.根据郑州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并按要求停止运输。按照年度工作要求,未完成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企业,未完成在线监测、智能用电监控安装任务的企业,“亩均论英雄”D级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实施错峰生产、生产调控的企业,结合橙色预警减排要求,从严执行减排措施。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可进行保障性生产及运输。企业停产时,污染防治设施应延后停止运行,确保停产期间污染物有效处置。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2.加强工业污染源智能监管,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对污染物排放日均值超标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改,本轮减排措施解除后、经核查达标方可恢复生产;对污染物排放小时均值超标的企业,辖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帮扶,对企业原材料、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核查、指导整改提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3.豁免及未纳入管控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应急响应期间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炉。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四、扬尘源减排措施

1.全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工程、供暖管网、灾后异地迁建安置项目在达标情况下可正常组织施工,二类民生工程项目可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地铁集团

2.矿山停止露天作业。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3.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4.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5.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在空气湿度小于50%且气温高于4℃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在空气湿度大于50%或气温低于4℃时,停止洒水、喷雾、湿扫作业。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五、移动源减排措施

1.全市停止渣土运输;停止办理渣土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一类民生工程、供暖管网、灾后异地迁建安置项目除外)。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控尘办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2.全市商砼罐车、建筑物料运输车、装饰建材物料运输车、散装水泥运输车、砂石运输车停止使用(纯电动除外,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二类民生工程、供暖管网、灾后异地迁建安置项目除外,市区四环内应使用新能源商砼罐车);市交警支队停止办理以上车辆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

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市公安局、市控尘办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3.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经批准的允许橙色预警管控期间可以正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除外,纯电动除外);允许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并粘贴绿色环保标识,或使用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控尘办、市物流口岸局、市市场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4.允许运输的电厂、非电厂的各类企业、矿山、工地、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在应急响应期间要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保留视频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控尘办、市物流口岸局、市市场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六、散源减排措施

1.严禁秸秆露天焚烧。严格落实辖区主体责任,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全市秸秆焚烧火点数量为“零”。

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2.严控散煤燃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禁“禁煤区”内出现散煤复烧现象,边远山区应使用洁净型煤。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许昌身边事# 【许昌市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
黄色预警(III级)响应的通知】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报研判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结果,近期我省将出现两次污染过程,12月8日至11日全省大部分城市将出现重度污染。为有效减轻区域污染程度,缩短污染持续时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污染预警专报》(2021年第12期)要求及《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许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自12月6日20时起,在全市范围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响应,解除或调整预警级别时间另行通知。现将具体管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全面落实工业源减排措施。对纳入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和民生保障类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或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水泥(含水泥熟料和水泥粉磨站)、烧结砖瓦窑企业严格执行2021-2022年度全市错峰生产规定;其他行业企业根据2021年最新绩效评级结果,严格按照许昌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规定的黄色预警管控措施执行。

(二)全面落实扬尘源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材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经许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十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所有道路洒水(中心城区外环道路及国省干道研判后实施)、雾炮作业严格按照市环委办每天发出的管控指令执行,大雾天气及湿度达到70%以上时暂停洒水、雾炮作业,道路保洁以湿扫为主。

(三)全面落实移动源减排措施。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不达标、未按期登记备案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企业运输车辆严格按照黄色预警要求落实进出厂区规定,所有大宗物料运输企业严禁国三及以下高排放车辆进出厂区。强化大货车路检路查,增加大货车抽测数量,严控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强大货车入市卡点值守管理,实施柴油货车远端分流,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城市和县城建成区行驶。

(四)全面落实面源减排措施。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严禁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餐饮单位营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涉气环节作业。

四、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精准管控、科学管控、依法管控,组织力量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和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刚刚,#郑州发布重污染橙色预警#,提醒避免户外活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11月25日至29日,郑州市将经历一次中重度污染过程,按照省环委办联防联控通知要求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2019〕22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24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2.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3.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康防护等知识的宣传。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工业源减排措施

1.根据郑州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并按要求停止运输。按照年度工作要求,未完成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企业,未完成在线监测、智能用电监控安装任务的企业,“亩均论英雄”D级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实施错峰生产、生产调控的企业,结合橙色预警减排要求,从严执行减排措施。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可进行保障性生产及运输。企业停产时,污染防治设施应延后停止运行,确保停产期间污染物有效处置。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2.加强工业污染源智能监管,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对污染物排放日均值超标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改,本轮减排措施解除后、经核查达标方可恢复生产;对污染物排放小时均值超标的企业,辖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帮扶,对企业原材料、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核查、指导整改提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3.豁免及未纳入管控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应急响应期间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炉。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四、扬尘源减排措施

1.全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工程、供暖管网、灾后异地迁建安置项目在达标情况下可正常组织施工,二类民生工程项目可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地铁集团

2.矿山停止露天作业。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3.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4.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5.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在空气湿度小于50%且气温高于4℃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在空气湿度大于50%或气温低于4℃时,停止洒水、喷雾、湿扫作业。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五、移动源减排措施

1.全市停止渣土运输;停止办理渣土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一类民生工程、供暖管网、灾后异地迁建安置项目除外)。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控尘办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2.全市商砼罐车、建筑物料运输车、装饰建材物料运输车、散装水泥运输车、砂石运输车停止使用(纯电动除外,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二类民生工程、供暖管网、灾后异地迁建安置项目除外,市区四环内应使用新能源商砼罐车);市交警支队停止办理以上车辆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

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市公安局、市控尘办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3.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经批准的允许橙色预警管控期间可以正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除外,纯电动除外);允许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并粘贴绿色环保标识,或使用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控尘办、市物流口岸局、市市场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4.允许运输的电厂、非电厂的各类企业、矿山、工地、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在应急响应期间要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保留视频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控尘办、市物流口岸局、市市场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六、散源减排措施

1.严禁秸秆露天焚烧。严格落实辖区主体责任,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全市秸秆焚烧火点数量为“零”。

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2.严控散煤燃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禁“禁煤区”内出现散煤复烧现象,边远山区应使用洁净型煤。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N #郑州身边事#(大象新闻)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我以为去拉萨是为了寻找答案,原来答案一直就在我身边……第一次失去由于自己原因导致可恶的小偷得逞的东西过后,心情低落极了,失去了永远就不会回来也永远都不会属于你了
  • 以前喜欢跟一群人爬山看日出日落,现在喜欢一个人在哪窗前看云卷云舒;不被情绪裹挟,才是高级的自由;忘记过去的花,去愛有结果的树;所有约苦难寸与背负尽头,都是行云流
  • 本次大赛的衍生活动作为第六届两宋论坛的主体活动,充分展现了开封作为华夏历史文明宋文化承载地的独特魅力,为宋潮美学的创新发展贡献了卓越的创意力量,也让开封广州两座
  • 辨别非禅之法, 说明非禅的情形(三):我们这里所说的初禅发起的十六触,因为是在未到地定中而触发的,同时也具足有诸善法功德眷属一起发起,所以才以此作为初禅发相,这
  • 乐山的雄心抱负,来自50多年历史纵深成就的独有比较优势——基础配套优势:盐卤矿资源和水电资源丰富,能满足光伏全产业链发展对资源的需求;与29所高校、8个院士(专
  • 话说,虽然ICCAD是国际学术会议,参加竞赛的137支团队也来自12个国家/地区,但获奖团队中,华裔都是主力成员,EDA算法领域华裔的占比很高,但却没有世界级的
  • 唐代的碗底,一般都是另行制作后黏贴于碗底部,看上去较为独立,且大多经过修整,未见有一次性成型而不加修整的情况,表明唐代对于器物碗底的制作仍不成熟。饼底的底部平整
  • 去年也是,今年也是,明年也是,永远都是。ヤーニンが日本語で投稿をしてくれたりする度にこんなに愛されていいの?
  • 时光漫漫,当小城的每个角落花开灿灿,我坐在一笺墨香里想你,你可否入我的红笺,陪我在这烂漫的日子里安度流年……《康县有感》挚友诚相邀,驱车赴康县。我想一个人爱上一
  • 一,猪油消失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以前物质条件不发达,不要说农村了,即使是城镇居民,很多家庭也是以吃猪油为主,那时候家里的厨房里,都会有一个标志性的厨具,那就是装猪
  • balabala女巫师说“其实你小时候我见过你”我:嗷~“你的孩子这样是因为继承了你的灵异体质?这部综艺的内容是寻找全世界自称有灵异体质或有法术的“巫师”通过层
  • 线下盒马一瓶138[苦涩] 戳: 每天1次!!
  • 多多:大骨头在干嘛呀,大骨头在干嘛呀,你猜小骨头在干嘛呀?妈妈:你过来我抱着你睡吧。
  • 《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阿多尼斯雨: “什么是傍晚?”【#遵义##17岁女生意外身亡捐器官救3人#,孩子爸爸:她的某些器官还在这个世界上活着】今天(11月7日)
  • #和房东直接聊##我在微博租房子##上海无中介租房[超话]##上海租房[超话]#【互助卖房】和房东直接聊出售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1067弄1-75号,北巷小区,一
  • 【网文分级这条路能走通吗】日前,晋江文学城(以下简称晋江)发布的站内信《关于开始逐步实施分年龄阅读推荐体系的说明》谈到开启站内作品分年龄推荐工作,将“逐步把作品
  • 重庆轨道交通提醒,请广大市民乘客提前规划路径,预留足够的出行时间,尽量“错峰出行”。小贴士乘客购票指南除了现金购票之外,轨道车站支持更为便捷的二维码购票。
  • 【苏丹政局危机:谈判取得一定进展】据消息人士称,苏丹国内各派正进行协商对话并取得进展。为解决苏丹政局危机,联合国等相关方正在展开多种调解努力,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
  • 毕淑敏作为心理学界的资深学者,一直以来,她写的书就颇受心理学爱好者的欢迎。另外在人员方面,怪异君也回归了,你甚至能在这个魔术播客里听到推理(?
  • 人,小时候简单,长大了复杂;穷的时候简单,富有了复杂;落魄时简单,得势 情绪价值的层次是很不一样的情绪价值值不值钱在于你是谁所以没必要学那些如何和人相处啥的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