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
每天不想说话,不想动脑子。wb不发不转不点赞,偶尔评论。装作这个号已经弃了。
QQ空间还停留在2019年,vx朋友圈最后一条还在4月。
攒钱,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要攒钱。每个月都扣扣搜搜的但是又不知道钱去哪里了。
明明感觉每天都很累,好像每天都在单位,但是加班工资只有那一点点,还没有其他更闲的人多。
脱产培训还要想着单位的事,爆炸了吧。
好消息是周末不用回单位连着备勤了。
每天不想说话,不想动脑子。wb不发不转不点赞,偶尔评论。装作这个号已经弃了。
QQ空间还停留在2019年,vx朋友圈最后一条还在4月。
攒钱,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要攒钱。每个月都扣扣搜搜的但是又不知道钱去哪里了。
明明感觉每天都很累,好像每天都在单位,但是加班工资只有那一点点,还没有其他更闲的人多。
脱产培训还要想着单位的事,爆炸了吧。
好消息是周末不用回单位连着备勤了。
重庆,陈某和女友在租房内睡觉,中介突然出现在门外,催交房租,男子没有理会,不料中介竟推门而入,掀开了被子,女友没穿衣服,吓得尖叫起来,陈先生见状顿时怒火中烧,直接扑上去和中介扭打起来,最终力气耗尽,被按倒在床上。
今年4月,陈先生通过中介,在江北区租了套房,双方签订了1年合同,押一付三。他是4月18号签订的合同,根据时间来算,也就是7月18号到期,但是合同约定,支付方式为,每期固定18号收租(每期提前一个月),分别于2022.04.18,2022.6.18,2022.9.18,2022.12.18,2023.3.18支付该房屋租金。
合同还约定的违约条款,如逾期3日未支付房租,则构成违约,租客应在甲方通知之日搬离,若未搬离,则视为租客自动放弃屋内设施及物品所有权,租客所缴纳保证金和未住满房租不予退还。
既然约定好了,那么就按约定来执行吧,可是陈先生因其他原因,并不打算续租了。而中介则表示,若是不按规定,交下个季度的房租,那么就要陈先生提前一个月搬走,对此陈先生没有接受。
而矛盾点,就在这里。
时间来到收租的日子,也就是6月19日,双方对于房租之事,还是没能协商一致,陈先生坚持住满3个月才搬走,中介坚持要提前一个月搬走,双方闹得不欢而散。
6月20日,双方报了警,但是这属于合同纠纷,警方让他们自己协商解决。
6月22日,中介再次找上门,随后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中介董某与陈先生发生冲突,双方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董某一口咬定,只有他一人动手,最终2人被定性为互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警方对陈先生和董某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首先,对于这个处罚,很多人有异议,陈先生难道不是正当防卫吗?
还真不是,通过视频以及人证的描述,虽然董某有掀被子的举动,惹怒了陈先生,如果只是制止对方的行为,那么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但是陈先生不仅制止,还动了手,甚至咬伤董某,双方扭打在一起。
打架斗殴违法,不管是先动手还是后还手,双方都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不构成正当防卫。
掀被子和闯入房间,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你动手,和对方互殴,这性质就变了。
其次,中介是怎么进入房间的?属于非法闯入吗?
根据董某的说辞,他表示:“是他违约在先,我是被套路了。”
他表示,事发当时,他在门外敲门,陈先生却在屋内,对他进行各种辱骂,他一气之下就想开门进入,却发现门没有上锁,开门后站在门口和陈先生理论。
这里有个细节,中介开门进入?也就是说中介手里有钥匙,而不是暴力破门。但是陈先生要求其退出房间,董某却并没有退出,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为何却没受处罚呢?
因为双方有合同约定,逾期3日未支付房租,租客应在甲方通知之日搬离,也就是说,逾期3日之后,在中介通知之时就应该办搬离,陈先生则不再享有房屋居住权。双方约定日期是6月18日,中介是22号上门的,陈先生已经违约。
但是,就算陈先生违约,中介对其“驱离”时,仍有义务保护当事人隐私,不可采取暴力手段,董某掀被子的行为,属于侵犯隐私,一般的侵犯隐私行为并不是刑事犯罪,陈先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犯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给予赔偿。
然后,这个视频是怎么来的?
从画面可以看到,从董某进入房间开始,视频就已经在录制了,难道陈先生和女友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吗?董某表示,事后经过警方调解,他已经答应退还陈先生的押金和房租,按理说,事情到这里也算完美解决了,可是却被陈先生拒绝了。
陈先生以有视频为由,声称要将其发到网上,提出5万元封口费,才会删视频。
从头到尾来看,都是因为陈先生的违约,而引起的纠纷,在中介退了一步,提出归还租金和押金,却还想索要更多,涉嫌敲诈勒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董某表示,陈先生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法院解决,他也会保留自己的诉讼权利。
也提醒各位,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违约条款,清楚违约责任,若是等到事后,才说当时没仔细看,这样,是很容易引起纠纷的。
今年4月,陈先生通过中介,在江北区租了套房,双方签订了1年合同,押一付三。他是4月18号签订的合同,根据时间来算,也就是7月18号到期,但是合同约定,支付方式为,每期固定18号收租(每期提前一个月),分别于2022.04.18,2022.6.18,2022.9.18,2022.12.18,2023.3.18支付该房屋租金。
合同还约定的违约条款,如逾期3日未支付房租,则构成违约,租客应在甲方通知之日搬离,若未搬离,则视为租客自动放弃屋内设施及物品所有权,租客所缴纳保证金和未住满房租不予退还。
既然约定好了,那么就按约定来执行吧,可是陈先生因其他原因,并不打算续租了。而中介则表示,若是不按规定,交下个季度的房租,那么就要陈先生提前一个月搬走,对此陈先生没有接受。
而矛盾点,就在这里。
时间来到收租的日子,也就是6月19日,双方对于房租之事,还是没能协商一致,陈先生坚持住满3个月才搬走,中介坚持要提前一个月搬走,双方闹得不欢而散。
6月20日,双方报了警,但是这属于合同纠纷,警方让他们自己协商解决。
6月22日,中介再次找上门,随后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中介董某与陈先生发生冲突,双方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董某一口咬定,只有他一人动手,最终2人被定性为互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警方对陈先生和董某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首先,对于这个处罚,很多人有异议,陈先生难道不是正当防卫吗?
还真不是,通过视频以及人证的描述,虽然董某有掀被子的举动,惹怒了陈先生,如果只是制止对方的行为,那么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但是陈先生不仅制止,还动了手,甚至咬伤董某,双方扭打在一起。
打架斗殴违法,不管是先动手还是后还手,双方都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不构成正当防卫。
掀被子和闯入房间,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你动手,和对方互殴,这性质就变了。
其次,中介是怎么进入房间的?属于非法闯入吗?
根据董某的说辞,他表示:“是他违约在先,我是被套路了。”
他表示,事发当时,他在门外敲门,陈先生却在屋内,对他进行各种辱骂,他一气之下就想开门进入,却发现门没有上锁,开门后站在门口和陈先生理论。
这里有个细节,中介开门进入?也就是说中介手里有钥匙,而不是暴力破门。但是陈先生要求其退出房间,董某却并没有退出,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为何却没受处罚呢?
因为双方有合同约定,逾期3日未支付房租,租客应在甲方通知之日搬离,也就是说,逾期3日之后,在中介通知之时就应该办搬离,陈先生则不再享有房屋居住权。双方约定日期是6月18日,中介是22号上门的,陈先生已经违约。
但是,就算陈先生违约,中介对其“驱离”时,仍有义务保护当事人隐私,不可采取暴力手段,董某掀被子的行为,属于侵犯隐私,一般的侵犯隐私行为并不是刑事犯罪,陈先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犯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给予赔偿。
然后,这个视频是怎么来的?
从画面可以看到,从董某进入房间开始,视频就已经在录制了,难道陈先生和女友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吗?董某表示,事后经过警方调解,他已经答应退还陈先生的押金和房租,按理说,事情到这里也算完美解决了,可是却被陈先生拒绝了。
陈先生以有视频为由,声称要将其发到网上,提出5万元封口费,才会删视频。
从头到尾来看,都是因为陈先生的违约,而引起的纠纷,在中介退了一步,提出归还租金和押金,却还想索要更多,涉嫌敲诈勒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董某表示,陈先生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法院解决,他也会保留自己的诉讼权利。
也提醒各位,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违约条款,清楚违约责任,若是等到事后,才说当时没仔细看,这样,是很容易引起纠纷的。
因为回本了在商讨后这个号以后就归我了
所以以后给个代号就叫2号吧
自己的账户就叫1号了
最高标还是汽车 所以1号持续没动
短线出现新的主线之前我是不可能再去打板的
其实今天的集泰是个买点
但是由于离中通的高度越来越近了我就坚持不参与了
2号周五把京山卖飞咯
其实理性角度出发应该把它买回来
不过如果我很理性的话我也就不是我了
不想吹票想拿趋势就还是不奶自己了
反正也是光伏 体量也不小
玩了一天p钱没赚
市场交易量持续破万亿中
好多老师认为调整在即
不过我还是保持之前的看法
有赛道支撑的行情可以乐观一些
所以以后给个代号就叫2号吧
自己的账户就叫1号了
最高标还是汽车 所以1号持续没动
短线出现新的主线之前我是不可能再去打板的
其实今天的集泰是个买点
但是由于离中通的高度越来越近了我就坚持不参与了
2号周五把京山卖飞咯
其实理性角度出发应该把它买回来
不过如果我很理性的话我也就不是我了
不想吹票想拿趋势就还是不奶自己了
反正也是光伏 体量也不小
玩了一天p钱没赚
市场交易量持续破万亿中
好多老师认为调整在即
不过我还是保持之前的看法
有赛道支撑的行情可以乐观一些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