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剧适合和老公一起看# #周末观影# 坐在沙发看电视剧,爆发出的笑声惊动了出来倒水喝的先生。他站着看了一会儿,一边说“这都演的什么跟什么啊”,一边却逐渐退到了沙发旁边,最后干脆坐下,和我一起看起来。

这部叫《社内相亲》的韩国电视剧,非常诡异地让我们俩粘在了电视机前,沦为“闲得没事干”的肥皂剧观众之一,并一直追到大结局。

《社内相亲》改编自人气漫画《我和总裁相了个亲》。贫穷社畜女主,帮闺蜜假相亲,却相到了自己公司社长,从而引发一系列爆笑故事。

从取名就看得出来,这部作品的服务对象,查重的话,跟漫画APP、晋江的读者重合比例应不低。因为是漫改,剧情浮夸、不合逻辑,观众可以接受;演员表现得不像正常人,善解人意的观众也能体谅。

比如说,女主为了帮闺密破坏相亲,故意一反套路,浓妆艳抹,穿着火辣大胆,但男主居然看上眼了。而好几次在公司电梯里,两人近在迟尺,男主愣是没认出面前这位就是他的相亲对象。

先生看到这里很疑惑:“可能吗?”漫改剧嘛,什么可能都有,通情达理的观众会说:“女生化浓妆和素颜差别还是挺大的。”

“总裁”作品经久不衰,基本套路往往脱离不了:“我”在千万分之一的机会中偶然遇到总裁,总裁不知为何突然爱上“我”,在千挠万阻中两人终于好上的剧情。因为太“土”,观众们纷纷在弹幕中大喊“我是土狗我很喜欢”。不喜欢的观众则说,都什么年代了,还在讲这些老套剧情?

为什么明明那么土,还是让人很上头?其实几百年来的爱情剧来回就那几个套路:一个逃一个追,你爱我我不爱你……尤其是富人和穷人之间的爱情,跨越阶级和身份的结合,相同的故事代代流传。

格林兄弟和简·奥斯汀可能永远想不到,已经2022年了,一部分人类还陷在灰姑娘和《理智与情感》的套路里。我的理解是,对美好爱情的向往是人类的本能反应,即使是在结婚率逐年递减的今天,人们始终拒绝不了恋爱带来的心动。

这部《社内相亲》,当然加入了许多熟悉的老梗:女主一贫如洗啦,摔倒必亲吻啦,契约恋爱弄假成真啦,男主关键时刻车祸啦,大结局一定要被编剧派出国啦。

不过老梗嘛,翻一翻就新了。作为一部轻喜剧,《社内相亲》全员无恶人,没有让人揪心和血压升高的环节,而是不断创造新的戏剧冲突来吸引观众注意力,这种冲突往往是意想不到的反差或反转,尤其是在老梗上的出乎意料。

女主故意破坏相亲,却被男主一眼相中;别人是灰姑娘仓皇逃跑中掉了水晶鞋,女主却是把拖鞋甩到了男主脸上;当男主以为女主收到装钱的信封消失而到处寻找时,女主只是去著名景点走了走。

作为自嘲,创作者还在剧中穿插了另一部传统狗血总裁剧,当剧中人物在追着看时,对应正在发展的情节,不免让电视机前的观众会心一笑。

这些生动的翻新,加入了更多日常和生活化的细节,弥补了一些逻辑上的缺失,就算出现在老套的剧情里,狗血一下也无妨。

《社内相亲》的高收视率,一大半应归功于塑造了一批生动可爱的角色。女主是为了保住饭碗努力工作的社畜,男主压力一大就喜欢帮人做家务,男主爷爷更是一个用闹钟定时追肥皂剧、敷面膜、爱穿花睡裤的有钱老头。

剧中改变了以往对富人的刻板设计,让他们变得更有人情味。最受欢迎的配角莫过于女主闺蜜,一个富二代。仗义、独立、拒绝家中安排的联姻,希望寻找到真心相爱的对象,一旦遇到真爱,会勇敢地表达感情。

这几年,韩剧面对女性观众群体,似乎正在做出改变。男主除了设计成多金高学历体育好,用角色本人的话说,就是“各方面都很优秀”,会做家务打扫卫生,还会做饭给女朋友吃。

面对阻挠,剧中的人物也表现得非常成熟和潇洒,“我不是小孩子了”。当女主被要求分手,她立刻拒绝辞职;男主请她跟他一起出国,她不愿成为特例,也不同意;面对旧爱,能坦然相处、不拖泥带水;当意识到自己的感情时,会马上给男主打电话,叫他不要相亲。

而女二拒绝相亲,被父亲威胁收回信用卡后,她可以毫不犹豫地离开家,独自生活,也可以在生男朋友气时,直爽痛快地表达出来。观众从这些人物中感受到了呼应和力量,现实中不敢拒绝的事情,角色替我们完成了。

不少观众不满意大结局,觉得仓促、过于草率。作为一部可以让人暂时摆脱现实、得到放松的下饭剧,我觉得它的作用已经实现了。恋爱是虚幻美好的,现实始终是现实,演到求婚就好,再发展下去,难免就要讲到家庭背景悬殊带来的问题、结婚后要不要继续工作、怎么分配家务、生了孩子谁带这些问题,这就不是轻喜剧,而变成沉重的社会剧了。难怪童话里最后一句总是快速地结尾:“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也有一些人说,整部剧看到最后几集已经失去了怦然心动的感觉。这一方面是因为,前期人物的设置是立体的、生动的,到了后期却变得套路,人物扁平化,再也没有创造惊喜;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爱情最美好的阶段,永远是你试探我,我试探你的暧昧期,观众们想看到的,可能也只是这两人怎么好上的,而不是好上以后的故事。

《这部爆笑土味剧,我和丈夫追了一集又一集》文|metro

#越剧表演艺术家金采风去世# 【越剧金派创始人金采风:电台唱出来的"越剧超女"】2012年9月,钱江晚报记者曾采访过金采风,并发表《越剧金派创始人金采风:电台唱出来的"越剧超女"》一稿。

原文如下:

此次采访,是在“活兰贞”的闺房里进行的。

不过,这位“大家闺秀”的生活相当节俭,房间里只有写字台、梳妆台几样古朴的家具。

只有床头挂着的《盘夫索夫》的剧照,透露女主人曾经红极一时的身份与地位。

金采风是越剧“金派”创始人,她主演的《盘夫索夫》《碧玉簪》等众多剧目,已经成为越剧艺术的经典;她所塑造的严兰贞、李秀英等艺术形象,被誉为“活兰贞”、“神秀英”。

眼前的金采风已经82岁高龄了,但嗓子依然响亮,比个兰花指,模样俏得很。提到越剧,就越发神采飞扬了。

记者去的时候,客厅里放着两个大箱子,敞开着,里面全是各种制作精美的珠钗、头饰,“这几天天气好,拿出来晒晒,不然会坏的。”

尽管已经许久没有登上越剧舞台,但金采风还是很爱这些伴随她一辈子的行头。金采风说,对戏曲演员来说,行头是天大的事。

料子、绣花、颜色的搭配……在那个年代,剧团都不管,都要自己动脑子折腾的,“每个戏最起码要6套行头,同一场戏不能穿一样的,观众记得很牢的。”

回忆起那三十多年的舞台生涯,金采风说,苦啊。学戏学到皮包骨,眼睛还充血生了麦粒肿。不过,“幸福”二字,才是她回忆的主旋律。因为,遇见了黄沙——她的爱人,也是著名戏剧导演。

在越剧界,他俩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最有名的“越剧伉俪”。他们珠联璧合,在艺术和生活上朝夕相伴。

金采风说,黄沙在艺术上带给她的最大的影响,就是老伴毕生追求的“老戏一定要新演”。就是在老伴影响下,她才既尊重传统又不墨守成规。

而现在,黄沙已经不在了,金采风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给他搞一个个人艺术展。

“你就是唱戏不会忘记,其他都不晓得。”这是女儿对金采风的抱怨。

对金采风来说,越剧真的陪伴了她一生,是生命中不能抹去的痕迹。

殊不知,刚登台的金采风,哪怕是跑个龙套,只有一句唱词,她就慌得神都飞走了。

于是,她有了一条不同于他人的“电台成名”之路,直到有了那些个经典的“活兰贞”“神秀英”。

从大导演小明星到恩爱伉俪,丈夫黄沙一直是金采风不曾忘记的思念。哪怕是出书,若不拉上黄沙先生,她便断然不肯。

(以下记者简称“记”,金采风简称“金”)

【梁祝】 电台成名

在所有老一辈的越剧表演艺术家中,金采风的艺术道路是最与众不同的。

她既非科班出身,也没有进戏校专门训练过。她是唯一一个从纯粹的越剧爱好者,成长为一代越剧名家的演员。

记:听说您从小是个戏迷,看过很多名角的戏?

金:小时候,我常去马路对面的戏院看越剧。袁雪芬、尹桂芳、竺水招、邢竹琴……都是我迷恋的对象。

有一次看了《梁祝》,回到家里,脑子里满是小生花旦哥哥妹妹的动人情景,想啊想的,实在熬不住了,就拿起床单,披在身上,在我家那张雕花的红木床上,模仿着刚才看到的动作,像发疯似的,一个人唱了好一会儿。

记:后来您怎么会去学越剧的呢?

金:父亲去世后,家庭经济发生了困难。15岁那年,我考进了雪声剧团越剧训练班,拜师学艺。

但是老师们为生活所迫,整日忙着排练演出,根本没时间辅导我,训练班开了几次课就停掉了。

后来,二十多个同学陆陆续续都走了,只剩下我和另外两位同学,留在剧团当龙套演员。给我们的报酬是在日夜场之间吃一顿 “堂中饭”,当时,我也动摇过,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

记:一开始,您演的都是太监、士兵这些跑龙套的角色吗?

金:是啊,我天生胆子小,怕难为情,上了台,灯光一照,望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连步子都迈不出去了。一旦要开口,哪怕只是一两句话也要了我的命。

记得头一次开口,演的是清装戏《月光曲》。

演出前我横背竖背,已经滚瓜烂熟了,可一出场,真见鬼,唱词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一句都记不得了。

我愣在台上,胡编了几句,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词……

还有一次,是演《女儿国》,我扮演向袁老师(袁雪芬)饰演的国王报告军情的小兵,虽然只有一句台词,我也不敢小看。

早也背,晚也背,走路背,吃饭背,连倒背也背得出来,这样肯定没有问题了吧。

可一上台,风风火火地喊了一声“报”,袁老师询问“所报何来”,我一面对她那严峻的目光就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了。

亏得袁老师舞台经验丰富,急中生智地马上朝我叱了声:“下去!”我也响亮地回了一声“喳”,逃到后台。

我这一声“喳”,后来成为大家打趣模仿的笑料。

记:所以你的成名特别不一样,是在电台里唱出名的?

金:早先上海有很多家私营电台,经常请演员去唱戏。我很喜欢电台,因为面对的只是一个话筒,但电台外面却有无数听众。所以,只要轮到我唱,唱什么我都愿意。

有时我还一人唱两个角色。譬如唱《梁祝》“楼台会”,我既学范瑞娟老师唱梁山伯,也学傅全香老师唱祝英台。听众打电话到电台问,播音员说是一个叫“金采风”的小姑娘唱的。

日子一久,他们就记住了“金采风”的名字,常常点名要我唱。

【红楼梦】 改工花旦

金采风那时特别用心,对许多重要场子的唱段一字一腔,一板一眼都记下来,回去后再一一记到自己的小唱本上。她常常一人唱几个角色,还可以同时兼唱8种流派。

最早唱小生的她,因为经常在电台“顶唱”逐渐崭露头角后,进入了东山越艺社改演旦角。

记:您刚开始是演小生的,后来怎么改了花旦?

金:因为我的身材比较高,面架比较大,所以刚进雪声剧团时,老师认为我唱小生比较合适。

当听众熟悉了电台上的金采风,也开始注意起舞台上的金采风。一看,是个高瘦个,演的又是男角,不舒服,不适应。

这时我已经在范瑞娟、傅全香老师的东山越艺社,观众纷纷写信给剧团,建议我唱花旦。就我个人而言,我也想唱花旦,我喜欢旦角戏。

不过,各个行当都是一个栗子顶一个壳的。恰好花旦张云霞要结婚了,就让我顶替了她的角色,观众反应也不错。后来,我又在《红楼梦》中担当了袭人一角。

自此,我从生角改旦角算是改定了。范老师说:“你人瘦,改花旦蛮好。”

记:改了花旦之后,行头怎么办?

金:傅全香老师特别热心,当时团里没有适合我穿的行头,我自己又做不起,傅老师看我的个子跟她差不多,便把她的私房行头借给我。

但我的个子比傅老师还要高一些,裙子系上去有点短,只好系低一点。我的脚也比傅老师大,彩鞋穿上去有点紧,脚痛得要命,只好忍一忍,熬一熬,穿了几次也穿松了。

记:一提到你,大家就想到“活兰贞”和“神秀英”。

金:什么“活兰贞”“神秀英”,不过是角色比较对我的戏路,尤其是《碧玉簪》,似乎给观众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

连我的家人,比如我妹妹金采凌,也认为我《碧玉簪》演得最好,似乎我本人也有点像李秀英。

【芦花记】 “黄金”伉俪

已故著名戏剧导演黄沙是金采风的爱人, 《梁祝》《西厢记》《追鱼》《碧玉簪》等经典剧目,均出自他手。金采风与黄沙相濡以沫的家庭与艺术生活经历,被许多人津津乐道。

记:您和黄沙先生怎么认识的?

金:我们相识时,他已经是一位在戏曲界颇有知名度的导演了,而我还是个不起眼的小演员,又是上下级关系,平时很少接触。

对他的第一印象,我觉得他蛮帅,蛮正派的。身材高挑,面容清瘦。穿得干干净净,袜子永远是白色的,对人也很和气,标准的绅士风度。

记:那什么时候开始有感情的?

金:在我们第一次合作排传统小戏《芦花记》的时候,当时我要演一个狠毒的继母,但我一点都没有感觉,他给了我很多建议。

我就觉得这个导演很聪明,有想法,而且还挺帅的,所以就对他很有好感。后来,我们自然而然地就走到了一起。

记:你们平时在一起聊的都是戏吧?

进:我们喜欢一起去看戏。吃夜宵的时候,就说这个戏怎么怎么样,睡觉的时候也讲。

遇到琢磨不准的角色,我会先唱给他听听,因为夫妻关系近,也好提意见,(我唱得)高了低了,好听不好听,他都会帮我指出来。

他一直追求“老戏新演”,他说哪怕一个动作,一个地位的改进,就是在变。老戏出新才能有生命力。

从一桌二椅发展到布景、服装改进等,只要不伤害传统,观众是会满意的。

记:现在的许多越剧也在尝试创新,你怎么看?

金:创新是好的,但我现在还是挺忧愁的,青年演员诱惑太多了。有多少青年演员愿意为越剧做到底,有多少人在练功?有多少人在努力?

我觉得搞艺术工作的人,一定要专心致志。我当年就是人家练一遍,我练一百遍,只有我喜欢我痴迷,才能做好艺术,演员,就是要有“痴”。

青春故事:那年我拒绝的情书

故事微刊 2022-01-03 07:30
作者:(台湾)莫 非

       他追逐的也许不是爱情,而是爱。       他追逐的也许不是我,而是一个曾向他表示友善的影子。

       每一次想到他,我便会感到一阵颤栗,为他那锲而不舍的劲儿,是那样一种可怕的坚持,坚持不把我给忘记。

       原本,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那个小区里,我家住1号楼,他家住10号楼。小学班上我坐前面,他坐最后一排。功课我常考第一,是班长、模范生;而他,永远是最后一名,老师从不提他、不正眼瞧他,不把他当回事。只除了一次,老师当堂点名:“宋××,你怎么退步了?不是每次都是倒数第一,这回却考了个倒数第二?”语带讥讽,在全班的哄笑中,将考卷摔在他的桌子上。当时他也跟着同学们在班上傻笑,好像分辨不出老师说的是反话。

       他长了个大头,有人说他笨,大概是因为他在家里跟妹妹睡上下铺,老由上铺摔到地上,所以给摔傻了。此话从没有人求证过,但他的头真的大,他也是大家公认的笨。所以我对于他,好学生对于笨学生,女生对于男生,在那个年纪是绝对井水不犯河水的。但有一天,母亲却向我问到他的成绩,然后对我说:“他爸生前和你爸是好朋友,所以你要在功课上帮他一把!”母亲又说自他父亲过世,他母亲便离家去了台北,从事秘书之类的工作。他和妹妹被小阿姨收留,而小阿姨又因在歌厅唱歌,认识了一个客人,后来就同居在一起,他们称他为“叔叔”。是那样一个畸零的家庭,不容易啊!所以我应该帮他,那一天,便找他一起做功课,约在他家。

       那天下午他家只有他。他带我参观了一下他家,然后带我到做功课的饭桌上,是个沾着油污的桌子,上面放着一盘冷馒头,一碟辣萝卜干。当时午后斜阳洒满一桌,成了房内最亮的地方,桌上像铺了块金色柔软的绸缎,什么东西都浸着温润色泽。

       他教我用馒头夹辣萝卜干吃。因为没吃过,也因为新奇,我吃了两口,觉得特别香,和他相视一笑。那天下午,我们友善地一起做着功课。偶尔,室内回响着“嘎巴!嘎巴!”萝卜干的脆嚼声,在那午后阳光的一个角落,天地一片宁静。

       但接连几天在学校,同学开始注意到他的变化了。“你看,宋××又在算人数了!”有人拍我肩要我注意。是在早晨的课间活动,学校安排我们跳土风舞,要流动换舞伴。排在另一头的他在等音乐时,会一个个数,看怎样换舞伴,可以换到和我在一起。我回头,果然望见他一脸认真地伸着手指,在一一点算。他个儿高、头又大,队列中很容易看见,但他对别人的注意浑然不知。当即我便羞愤了,真没想到数学那么差的他,会有这种脑筋?

       死心塌地的追逐
       我开始对他疏远,视如路人。不仅再没有邀他一起做功课,而且看他远远走来,我就闪在一边。我不喜欢同学把我和他联想到一块儿。但也有失算的时候。一天清晨上学路上,我骑着脚踏车一溜而过,转个弯后,赫然望见不远处,他正背着书包的背影。我只好硬着头皮往前骑,擦肩而过时,他抬了下头,发现是我,眼光闪了闪;我咬咬牙,假装视若无睹地继续往前骑。

       一会儿,却意外地听到背后传来快速沉重的跑步声。回头一望,暗叫不好,这个傻大个一手紧抱书包,一边喘着气,紧追着我的车跑。我吓得愈骑愈快,他也愈跑愈快,头上甩着汗珠子,嘴巴大声吐着气,却不肯开口招呼我,或喊一声停。这使我也没什么理由阻止,我假装没看见,紧抿着嘴,兀自低头赶路,像个不相干的路人。地上是一高一低、快速移动的身影,偶尔一个远远地抛下另一个,偶尔两个又紧紧相随。

       日后每次路上碰见,他一定撒开两脚,卖力地追赶着我的车。我从未问他为何要跟着我跑,他也从不招呼我停车等他一下!

       寻常情书
       暑期放假,我松了口气。不上学便见不到,我便很安全。

       一晚,我忽然被墙外轻轻的叫声给唤醒了,那是压抑又紧张的声音,又要我听到,又不能叫别人知道。一下在墙这头,一下又冒到墙那头:“莫非!莫非!你出来一下!”小偷似的。

       我听了,顿时噤声。有点兴奋,又有点不知所措。他叫我出去做什么?脑中一片空白。经验是新鲜的,但那个大头又叫我没太多想法,只好假装不在,可是又心虚,因为我知道他是知道我在的。他又叫了一阵,便也没声了。隔两天,又来叫,隔两天,再来。是那样不死心,探索、试探,叫魂似的叫。我烦透了。

       “莫非!你出来一下!”他又在墙外叫魂了,终于给哥哥听见,他不耐烦地走出去,很凶地喊:“叫什么叫?是哪家的狗在叫?不要在这儿吵!”很成功地遏止了那头的叫魂声。进屋时,老哥对我得意地挑挑眼:“怎么样?你老哥厉害吧!”

       但安静只持续了几天,信箱里却开始出现我的“情书”了。因为是住同一个小区,一定是他本人专送,每每门外信箱“咚!”一声响,然后便是一阵跑远的脚步声。

       说“情书”,其实是神近而非形似,全信不带任何与“情”有关的字眼,而且言语平常,简单几句话,算是小学生式的问候。信纸也是一张肮脏的作业纸,上面铅笔字迹歪七扭八,几句话写得挣扎痛苦非常,涂改痕迹历历在目,看得出他把一生的学问全用上了。是这样一封让人啼笑皆非的信,拿在手上,却惊心动魄,一颗想要表达什么的心,好像烫手指。

       我从没回过信。年龄上,我还是讨厌“臭男生”的年龄,情感上也还没开放,对这一连串浓烈的表示,只觉得莫名其妙的“倒霉”。他大约也看出我的烦恼,在学校不再数舞伴了,但上学路上仍是追着跑,信箱也仍时不时躺着封信。

       温柔大手
       隔年初夏,一场滂沱大雨,到处淹水,我必须步行上学。走到校门口时,因为是上坡,黄浊的大水迎面滚滚流下,竟泛滥成校门宽的一条大河。老师在门口指挥,一些学生脱了鞋涉水前进。我也涉入水中,浸在冰凉水中的脚,像被许多鱼由趾间溜过。

       我低头,在湍流水中摇摇晃晃地走,有点头晕,也有点害怕。走了一半,看着快速流过的水,忽然有点发昏,这时,一双手由后面伸来,是他。我因惧怕,一时摒除所有的矜持死命抓住,乖顺地由他牵我走到校门口。

       现在回想,那绝不是一只偶然冒出的手,而是一只在身后多时,伺机待发的手;那也不是一双小学生的手,而是一只有力又稳定的手,一只多年身为保护者,走过无数生活困境的手。是那样一只手,把我由大水中牵出。到了高处,他松了手,看也不看我便离开了,大约是感到我的不自在。望着他的背影,我着实发了阵呆。

       初中,我考到了私立学校。他与小阿姨一家搬走了,听说他被送进工厂去当学徒。高中,我又考到北部女中,一次回台中老家,看到他几封过期来信,地址是中坜,字迹仍是熟悉的,其中一封里他形容我是:飞上枝头做凤凰。有几个字是拼音注出来的。

       他只是向爱投奔
       女孩心的诡异之处,就在当自己对对方没感觉时,对方的一切追逐,都会被弃之如仇、逃之不及,对方再怎么掏心掏肺,也只是“我本有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清渠”。
     
 但在二十几年后,我渐渐有了不同的视野,我发现生命中的这一段,也许原本不是一般初恋式的追逐与被追逐。他追逐的也许不是爱情,而是爱。他追逐的也许不是我,而是一个曾向他表示友善的影子。他一生寻找的,是那属于人与人之间的关怀。

       因为是那样一个成长在寂寞中的孩子,世界对于他来说是破碎、不安、残酷的,在他童年的记忆里,是被泪与屈辱淹没的大海;因为内心的渴望,他把我当成山一样的指标,一次次如浪涌向岸边,毫不气馁地向爱投奔。

       而我给了他什么呢?一个阳光的下午?一个微笑?一个牵手?他不知道,当我骑着车飞快往前跑而他紧追不放时,他已把那一角阳光给逼退,给远远地抛在后方了。而我不知道的是,自己一个微小的友善表示,就是他生命中仅有的仁慈,就是他全部的阳光。

       他追逐的,是阳光的影子,阳光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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