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我爸就打电话质问我为啥宁愿把房子卖给外人,也不同意卖给我二叔家的弟弟,我赶紧说:“爸,我这房子能卖220万,我二叔就给我180万。”我爸说:“我不管那么多,当初我生病是谁借给咱家3万块钱的,你这不是忘恩负义吗?”挂了电话,我做了一件让我二叔后悔一辈子的事。
当年我爸生病,正赶上我上大学第一年,家里本来就没什么钱,一时间竟然凑不够我爸的住院费,我从学校回来,跟着我妈去二叔家借钱,二叔把院门一锁,根本不让我们进屋。
最后是我爷爷出面,我二叔最终答应借给我们3万块钱,当时说好了一年为期限,也打了借条。可是半年刚过,二叔就以种地需要买种子为由找我爸要钱。我爸妈为了早点还上我二叔的欠款,一起去建三江icon给人家插水稻,整天泡在水里,一天200元,总算凑够了还我二叔的钱。
打那开始,我家欠我二叔的人情就还不完了。我二叔和二婶借给我家钱的事情,被二婶在村里传遍了。
我爸这人又特别老实,特别注重兄弟姐妹装之间的情意,总是告诉我,以后有出息了要报答二叔二婶,对于我爸的话,我没有任何异议,毕竟二叔确实借给我们钱了,他就是我们家的恩人。
工作以后,我留在了城里,我二叔二婶比我爸妈还高兴,逢人便说我有出息了,还说要不是当初他们借给我爸钱,我连上学的钱都没有。我如今能有这样的好工作,都是他们的功劳。
然后,我二叔就让他儿子来我所在的城市找工作,让我帮忙进我们公司,还为了省房租住在我家。虽然他家孩子是我堂弟,但是我觉得男女授受不亲,真的非常不方便。
我们公司根本没有适合堂弟的工作,所以我托了好几个朋友才给他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工作。可是他没干上一个月就辞职不干了,嫌挣钱少没自由。
然后就赖在我家不走,吃喝全是我的,甚至还伸手找我要钱花,从开始的五百六百到后来的一千两千,我觉得我有点熬不住了,就撵他回老家待着。
他刚回老家,我就接到了我爸的电话,质问我为啥不给堂弟找个轻松点,挣钱又多的工作。我真的很无语!我上哪找那样的工作去?公司又不是我家开的。
前年,我二叔住院,我爸给打电话借钱,我二话没说拿了5万。到现在这钱我不要,他们也不还。
去年,我堂弟在家混了两年,终于认识到我之前给他找的工作是他能力范围内能做的最好工作了,于是我二婶直接给我打电话,让我再给堂弟找个工作,还说堂弟这么大了,没个正经工作以后连对象都不好找。
这次我直接把重要的任务交给了老公,我把堂弟的情况跟老公说了,老公说这样的人就不能惯着,要给他找个人好好管管。
没成想我老公真有点手段,找了个当过兵的朋友,把我堂弟治的服服帖帖,连我二叔二婶都打电话过来问我是怎么做到的,以前打爹骂娘的堂弟突然转性了。
堂弟转变之后马上就迎来了他的桃花运,前段时间传出来要结婚的消息,可是我没想到婚房的主意打到了我身上。
那套房子是我公婆的,老两口想给我们换一套大点的房子,然后住在一起,方便帮我们照看孩子。所以我婆婆把房子交给我,让我抓紧把房子卖掉。
我这边已经谈好了一个买家,是我单位的同事,说好了220万卖给他,而且是全款。没想到二婶给我打电话说她要买我的房子给堂弟结婚。可是她提出只能给我180万,还得分期付款。
我当即表示不同意,还跟她解释说这不是我的房子,是我公婆的,公婆授意我不能低于220万卖,希望她能理解。
我二婶直接发飙,说我不通情理,是不是忘了当初困难的时候是他们家借给我们3万块钱的事了。然后气鼓鼓的挂了电话,说要找我爸说理去。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接到了我爸的电话,直接质问我为啥宁愿把房子卖给别人,也不愿意卖给自家亲戚?
我把情况跟我爸说了个明白,可是他好像完全听不懂我的重点,只是一个劲跟我强调我要学会感恩,既然嫁给了老公,婆婆的东西就等于是我的,所以我就应该便宜点卖给二叔一家。
我真的被他气的不轻,这么多年了,我无时无刻不在还这份人情,但是这件事我真的无法答应,这样做让我在婆家如何自处?为什么我爸总是这样,分不清谁远谁近?我是他亲生女儿,他为什么宁可这样为难我,也要去成全他弟弟一家?
我现在只想尽快把房子卖给同事,至于我二叔二婶和我爸,我真的不想管了,我觉得人情归人情,我可以一辈子念着他们的好儿,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是不代表我可以毫无原则的损害婆家的利益吧?我想知道,这么做错了吗?
(文/匿名)
当年我爸生病,正赶上我上大学第一年,家里本来就没什么钱,一时间竟然凑不够我爸的住院费,我从学校回来,跟着我妈去二叔家借钱,二叔把院门一锁,根本不让我们进屋。
最后是我爷爷出面,我二叔最终答应借给我们3万块钱,当时说好了一年为期限,也打了借条。可是半年刚过,二叔就以种地需要买种子为由找我爸要钱。我爸妈为了早点还上我二叔的欠款,一起去建三江icon给人家插水稻,整天泡在水里,一天200元,总算凑够了还我二叔的钱。
打那开始,我家欠我二叔的人情就还不完了。我二叔和二婶借给我家钱的事情,被二婶在村里传遍了。
我爸这人又特别老实,特别注重兄弟姐妹装之间的情意,总是告诉我,以后有出息了要报答二叔二婶,对于我爸的话,我没有任何异议,毕竟二叔确实借给我们钱了,他就是我们家的恩人。
工作以后,我留在了城里,我二叔二婶比我爸妈还高兴,逢人便说我有出息了,还说要不是当初他们借给我爸钱,我连上学的钱都没有。我如今能有这样的好工作,都是他们的功劳。
然后,我二叔就让他儿子来我所在的城市找工作,让我帮忙进我们公司,还为了省房租住在我家。虽然他家孩子是我堂弟,但是我觉得男女授受不亲,真的非常不方便。
我们公司根本没有适合堂弟的工作,所以我托了好几个朋友才给他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工作。可是他没干上一个月就辞职不干了,嫌挣钱少没自由。
然后就赖在我家不走,吃喝全是我的,甚至还伸手找我要钱花,从开始的五百六百到后来的一千两千,我觉得我有点熬不住了,就撵他回老家待着。
他刚回老家,我就接到了我爸的电话,质问我为啥不给堂弟找个轻松点,挣钱又多的工作。我真的很无语!我上哪找那样的工作去?公司又不是我家开的。
前年,我二叔住院,我爸给打电话借钱,我二话没说拿了5万。到现在这钱我不要,他们也不还。
去年,我堂弟在家混了两年,终于认识到我之前给他找的工作是他能力范围内能做的最好工作了,于是我二婶直接给我打电话,让我再给堂弟找个工作,还说堂弟这么大了,没个正经工作以后连对象都不好找。
这次我直接把重要的任务交给了老公,我把堂弟的情况跟老公说了,老公说这样的人就不能惯着,要给他找个人好好管管。
没成想我老公真有点手段,找了个当过兵的朋友,把我堂弟治的服服帖帖,连我二叔二婶都打电话过来问我是怎么做到的,以前打爹骂娘的堂弟突然转性了。
堂弟转变之后马上就迎来了他的桃花运,前段时间传出来要结婚的消息,可是我没想到婚房的主意打到了我身上。
那套房子是我公婆的,老两口想给我们换一套大点的房子,然后住在一起,方便帮我们照看孩子。所以我婆婆把房子交给我,让我抓紧把房子卖掉。
我这边已经谈好了一个买家,是我单位的同事,说好了220万卖给他,而且是全款。没想到二婶给我打电话说她要买我的房子给堂弟结婚。可是她提出只能给我180万,还得分期付款。
我当即表示不同意,还跟她解释说这不是我的房子,是我公婆的,公婆授意我不能低于220万卖,希望她能理解。
我二婶直接发飙,说我不通情理,是不是忘了当初困难的时候是他们家借给我们3万块钱的事了。然后气鼓鼓的挂了电话,说要找我爸说理去。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接到了我爸的电话,直接质问我为啥宁愿把房子卖给别人,也不愿意卖给自家亲戚?
我把情况跟我爸说了个明白,可是他好像完全听不懂我的重点,只是一个劲跟我强调我要学会感恩,既然嫁给了老公,婆婆的东西就等于是我的,所以我就应该便宜点卖给二叔一家。
我真的被他气的不轻,这么多年了,我无时无刻不在还这份人情,但是这件事我真的无法答应,这样做让我在婆家如何自处?为什么我爸总是这样,分不清谁远谁近?我是他亲生女儿,他为什么宁可这样为难我,也要去成全他弟弟一家?
我现在只想尽快把房子卖给同事,至于我二叔二婶和我爸,我真的不想管了,我觉得人情归人情,我可以一辈子念着他们的好儿,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是不代表我可以毫无原则的损害婆家的利益吧?我想知道,这么做错了吗?
(文/匿名)
【压实各方责任,永靓家园业主投诉事件本可以不发生】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信号“安居北京”推送《房屋性质和维修责任您都清楚吗?》、《质量保修期内产生的维修谁来负责?》等系列推文,为大家详细普及遇到“房屋漏水问题应该怎么办”、“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在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对所有权人履行质量保修义务。房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就只需要找开发企业维修”等知识,告诉大家不要再“病”急乱投医了。
责任:开发商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
早在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吴慧娟就指出: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开发商一个产品制造商,也应该是第一责任人,对住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统一协调各方的工作。但是也有部分单位违规指定一些分包单位,造成质量管理混乱。
但是也有开发商仍“念拖字决”。2020年,永靓家园还有3个月左右就进入开发商交房阶段了,部分业主却发现永靓家园项目存在“楼顶防水层漏水”、“表面有裸露钢筋、达不到居住标准且硬性主体框架结构安全”以及“防水层施工不达标”等问题,虽然永靓有多位业主代表和热心业主邻居,多次与开发商反复沟通。但并未让事情发生变化,让各方正视业主们的诉求。
在这个案例中,最理想的情形是通过各方努力,相互监督、共同促成业主问题尽快圆满解决的局面;然而现实的情形却很犯法:各方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维修久拖不决。
其实早在房屋预验、尚未入住的时候,就有部分业主发现存在卫生间淋浴区倒坡等问题;入住后不久,200多户业主相继出现卫生间门口地板潮湿、墙体洇水脱皮,卫生间沤水异味等。多位业主就经历了多次报修,但始终未能解决。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高度重视,邀请建筑学、给排水、内装、施工等专业业内权威专家,组成独立专家调查组,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工作。经过专家调查组对永靓家园项目的调查,部分住户卫生间出现异味、管道堵塞、地板墙面洇湿。调查结论包括:“项目参建各方对户内中水系统设备安装及应用中各环节重视不足,在建设过程中缺乏深入配合”、“项目参建各方未制定完善的服务体系,后期使用出现问题后相互推诿,处置不力,致使问题不能有效解决”。
2021年6月7日《新京报》也在报道中提到:“作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制定的维修方案,整改因施工不到位出现的各类问题。对发生的地板、墙面洇湿等问题接报后第一时间处置,并彻底修复”。
尴尬:400多户业主问题久拖未决
但是颇让人感到疑惑的是,时隔1年,至今还有400多户永靓家园业主家里“卫生间门口漏水返潮”问题仍未解决,仍然居住在卫生间倒坡、地板起鼓、墙体洇水脱皮、卫生间沤水臭味和潮湿生虫的房子内。
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一直未予以积极维修,还劝业主等拆除中水系统之后再进行维修,曾经还用“等拆中水的时候,给换卫生间一个新门来还劝说业主等待”,、“因疫情放假没师傅修不了”等托辞,迫使业主在地板浸水潮湿、墙体洇水脱皮发霉、沤水臭味以及潮湿生虫的房间中过春节、盼开工维修,有的业主已经等了一年多了。
业主们还发现了更多施工质量问题,例如部分淋浴地漏、洗衣机地漏管口与排水管道竖向管口连接处存在断接或管口错位,甚至还存在部分位置墙体手一抠就掉落灰渣,以及洗手盆盆体从台板掉落、卫生间门框严重腐烂、下水道污水立管检查口盖子没拧紧漏污水臭气、通风道软管脱落等各种施工不到位的问题。
反思:各方责任清晰 不该发生的漏水维权事件
事实上,为确保工程质量“生命线”,让广大购房人住得安心,北京市住建委也做了大量工作:2016年发布的《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开发商是第一工程质量责任人”。《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渗漏问题质量保修维修工作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了七点要求,包括:应主动宣传工程质量保修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示业主质量问题报修电话,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接受业主投诉或者反映的渗漏等质量问题;受理业主报修时,应建立问题台账,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渗漏问题一次性修复到位,修复完成验收时应当绘制维修部位示意图,由业主和相关单位共同签认。
对施工单位来讲,要按照合同及设计文件的约定和技术标准,对材料也好,构配件也好,包括商品混凝土都要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同时施工单位还要完成现场的质量控制,技术也好、检查也好,都要严格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问题,施工方负责返修。
《北京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二十八条还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对建设工程有关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督促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做好工程质量保修维修工作。”
然而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 “入住5个月突然爆出卫生间大面积漏水”的永靓家园小区,业主却遭遇到长达两年时间的维修拖延,不得不多次采取投诉等维权措施,这就显得非常耐人寻味。
试想,在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卫生间地面防水设计构造做法,按图施工、按标准施工:不要将淋浴地漏悬空而是与管口紧密连接,按照标准在过门石处做挡水门槛、检查立管检查口是否拧紧,对安装好的马桶通水测试验收,还会出现后期的地砖下垫层积水引发的变质发臭、地板鼓包、墙体洇水、淋浴区倒坡、马桶漏水漏臭、立检口未拧紧漏污水臭气等一系列问题吗?
试想,质量监督部门严格履行质量监督责任,及时发现永靓家园卫生间地面防水构造做法未按图施工、未按标准施工、未经闭水试验验收就交付使用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监督、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至合格交付,还会出现卫生间门口潮湿、地板鼓包、墙体洇水、垫层积水变质发臭、孳生细菌蚊虫等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现象么?
试想,当永靓家园出现业主报修“卫生间门口潮湿、地板起鼓、墙体洇水脱皮”时,开发商和物业积极维修,严格按照维修部位绘图、确认,还会让业主们一边一边拨打投诉电话么?当出现业主投诉,如果质量监督部门及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维修义务、查找原因,还会有“永靓家园关于开发商久拖不修,大念拖字诀”的领导留言板留言么吗?
试想,在已经出现了上述施工质量问题之后,开发商能够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协调维修,质监站也能够及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维修义务的话,还会让业主们在返水反味、漏水漏臭的居住环境下忍受一年多时间,不得不多次投诉吗?
如果上面三个环节中,有一个被完全、严格履行到位,永靓家园也就不出现“倒坡入住,淋浴如游泳”的问题,不会存在“刚交房就漏水”的矛盾,更不会出现“投诉无门,一群年轻人在百忙之中写论文、查资料、做实验,查找卫生间漏水原因”的怪现象。
更重要的是,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工程质量责任早有明确规定,相关主管部门也心系百姓相继推出了多项细则,为百姓的安居乐业构建起了完整的法律法规框架。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是否及时、是否严格,就成为了保障房屋质量合格、平衡各方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天平”,是让购房人提升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关键一环。
本帐号为公司AI测试账号:本平台关注正能量,弘扬正气!有深度,有思想,有温度。关注政经新闻,关注廉洁、廉政之事,揭露腐败,讲好中国故事。除署名原创的文章外,部分文章和图片转载于互联网平台,转载的文章本公众号都会标明来源和出处,具体来源不详的将标注来源于网络。本平台不承担由于文图转载所带来的一切连带责任,如被报道单位觉得转载文章有出入,可先联系原创平台交涉,理解万岁!因为版权归,如有涉嫌侵权请联系删除!感谢!合作为盼!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持相关证明材料与我们联系
责任:开发商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
早在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吴慧娟就指出: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开发商一个产品制造商,也应该是第一责任人,对住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统一协调各方的工作。但是也有部分单位违规指定一些分包单位,造成质量管理混乱。
但是也有开发商仍“念拖字决”。2020年,永靓家园还有3个月左右就进入开发商交房阶段了,部分业主却发现永靓家园项目存在“楼顶防水层漏水”、“表面有裸露钢筋、达不到居住标准且硬性主体框架结构安全”以及“防水层施工不达标”等问题,虽然永靓有多位业主代表和热心业主邻居,多次与开发商反复沟通。但并未让事情发生变化,让各方正视业主们的诉求。
在这个案例中,最理想的情形是通过各方努力,相互监督、共同促成业主问题尽快圆满解决的局面;然而现实的情形却很犯法:各方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维修久拖不决。
其实早在房屋预验、尚未入住的时候,就有部分业主发现存在卫生间淋浴区倒坡等问题;入住后不久,200多户业主相继出现卫生间门口地板潮湿、墙体洇水脱皮,卫生间沤水异味等。多位业主就经历了多次报修,但始终未能解决。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高度重视,邀请建筑学、给排水、内装、施工等专业业内权威专家,组成独立专家调查组,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工作。经过专家调查组对永靓家园项目的调查,部分住户卫生间出现异味、管道堵塞、地板墙面洇湿。调查结论包括:“项目参建各方对户内中水系统设备安装及应用中各环节重视不足,在建设过程中缺乏深入配合”、“项目参建各方未制定完善的服务体系,后期使用出现问题后相互推诿,处置不力,致使问题不能有效解决”。
2021年6月7日《新京报》也在报道中提到:“作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制定的维修方案,整改因施工不到位出现的各类问题。对发生的地板、墙面洇湿等问题接报后第一时间处置,并彻底修复”。
尴尬:400多户业主问题久拖未决
但是颇让人感到疑惑的是,时隔1年,至今还有400多户永靓家园业主家里“卫生间门口漏水返潮”问题仍未解决,仍然居住在卫生间倒坡、地板起鼓、墙体洇水脱皮、卫生间沤水臭味和潮湿生虫的房子内。
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一直未予以积极维修,还劝业主等拆除中水系统之后再进行维修,曾经还用“等拆中水的时候,给换卫生间一个新门来还劝说业主等待”,、“因疫情放假没师傅修不了”等托辞,迫使业主在地板浸水潮湿、墙体洇水脱皮发霉、沤水臭味以及潮湿生虫的房间中过春节、盼开工维修,有的业主已经等了一年多了。
业主们还发现了更多施工质量问题,例如部分淋浴地漏、洗衣机地漏管口与排水管道竖向管口连接处存在断接或管口错位,甚至还存在部分位置墙体手一抠就掉落灰渣,以及洗手盆盆体从台板掉落、卫生间门框严重腐烂、下水道污水立管检查口盖子没拧紧漏污水臭气、通风道软管脱落等各种施工不到位的问题。
反思:各方责任清晰 不该发生的漏水维权事件
事实上,为确保工程质量“生命线”,让广大购房人住得安心,北京市住建委也做了大量工作:2016年发布的《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开发商是第一工程质量责任人”。《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渗漏问题质量保修维修工作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了七点要求,包括:应主动宣传工程质量保修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示业主质量问题报修电话,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接受业主投诉或者反映的渗漏等质量问题;受理业主报修时,应建立问题台账,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渗漏问题一次性修复到位,修复完成验收时应当绘制维修部位示意图,由业主和相关单位共同签认。
对施工单位来讲,要按照合同及设计文件的约定和技术标准,对材料也好,构配件也好,包括商品混凝土都要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同时施工单位还要完成现场的质量控制,技术也好、检查也好,都要严格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问题,施工方负责返修。
《北京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二十八条还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对建设工程有关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督促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做好工程质量保修维修工作。”
然而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 “入住5个月突然爆出卫生间大面积漏水”的永靓家园小区,业主却遭遇到长达两年时间的维修拖延,不得不多次采取投诉等维权措施,这就显得非常耐人寻味。
试想,在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卫生间地面防水设计构造做法,按图施工、按标准施工:不要将淋浴地漏悬空而是与管口紧密连接,按照标准在过门石处做挡水门槛、检查立管检查口是否拧紧,对安装好的马桶通水测试验收,还会出现后期的地砖下垫层积水引发的变质发臭、地板鼓包、墙体洇水、淋浴区倒坡、马桶漏水漏臭、立检口未拧紧漏污水臭气等一系列问题吗?
试想,质量监督部门严格履行质量监督责任,及时发现永靓家园卫生间地面防水构造做法未按图施工、未按标准施工、未经闭水试验验收就交付使用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监督、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至合格交付,还会出现卫生间门口潮湿、地板鼓包、墙体洇水、垫层积水变质发臭、孳生细菌蚊虫等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现象么?
试想,当永靓家园出现业主报修“卫生间门口潮湿、地板起鼓、墙体洇水脱皮”时,开发商和物业积极维修,严格按照维修部位绘图、确认,还会让业主们一边一边拨打投诉电话么?当出现业主投诉,如果质量监督部门及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维修义务、查找原因,还会有“永靓家园关于开发商久拖不修,大念拖字诀”的领导留言板留言么吗?
试想,在已经出现了上述施工质量问题之后,开发商能够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协调维修,质监站也能够及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维修义务的话,还会让业主们在返水反味、漏水漏臭的居住环境下忍受一年多时间,不得不多次投诉吗?
如果上面三个环节中,有一个被完全、严格履行到位,永靓家园也就不出现“倒坡入住,淋浴如游泳”的问题,不会存在“刚交房就漏水”的矛盾,更不会出现“投诉无门,一群年轻人在百忙之中写论文、查资料、做实验,查找卫生间漏水原因”的怪现象。
更重要的是,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工程质量责任早有明确规定,相关主管部门也心系百姓相继推出了多项细则,为百姓的安居乐业构建起了完整的法律法规框架。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是否及时、是否严格,就成为了保障房屋质量合格、平衡各方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天平”,是让购房人提升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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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开发商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
早在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吴慧娟就指出: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开发商一个产品制造商,也应该是第一责任人,对住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统一协调各方的工作。但是也有部分单位违规指定一些分包单位,造成质量管理混乱。
但是也有开发商仍“念拖字决”。2020年,永靓家园还有3个月左右就进入开发商交房阶段了,部分业主却发现永靓家园项目存在“楼顶防水层漏水”、“表面有裸露钢筋、达不到居住标准且硬性主体框架结构安全”以及“防水层施工不达标”等问题,虽然永靓有多位业主代表和热心业主邻居,多次与开发商反复沟通。但并未让事情发生变化,让各方正视业主们的诉求。
在这个案例中,最理想的情形是通过各方努力,相互监督、共同促成业主问题尽快圆满解决的局面;然而现实的情形却很犯法:各方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维修久拖不决。
其实早在房屋预验、尚未入住的时候,就有部分业主发现存在卫生间淋浴区倒坡等问题;入住后不久,200多户业主相继出现卫生间门口地板潮湿、墙体洇水脱皮,卫生间沤水异味等。多位业主就经历了多次报修,但始终未能解决。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高度重视,邀请建筑学、给排水、内装、施工等专业业内权威专家,组成独立专家调查组,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工作。经过专家调查组对永靓家园项目的调查,部分住户卫生间出现异味、管道堵塞、地板墙面洇湿。调查结论包括:“项目参建各方对户内中水系统设备安装及应用中各环节重视不足,在建设过程中缺乏深入配合”、“项目参建各方未制定完善的服务体系,后期使用出现问题后相互推诿,处置不力,致使问题不能有效解决”。
2021年6月7日《新京报》也在报道中提到:“作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制定的维修方案,整改因施工不到位出现的各类问题。对发生的地板、墙面洇湿等问题接报后第一时间处置,并彻底修复”。
尴尬:400多户业主问题久拖未决
但是颇让人感到疑惑的是,时隔1年,至今还有400多户永靓家园业主家里“卫生间门口漏水返潮”问题仍未解决,仍然居住在卫生间倒坡、地板起鼓、墙体洇水脱皮、卫生间沤水臭味和潮湿生虫的房子内。
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一直未予以积极维修,还劝业主等拆除中水系统之后再进行维修,曾经还用“等拆中水的时候,给换卫生间一个新门来还劝说业主等待”,、“因疫情放假没师傅修不了”等托辞,迫使业主在地板浸水潮湿、墙体洇水脱皮发霉、沤水臭味以及潮湿生虫的房间中过春节、盼开工维修,有的业主已经等了一年多了。
业主们还发现了更多施工质量问题,例如部分淋浴地漏、洗衣机地漏管口与排水管道竖向管口连接处存在断接或管口错位,甚至还存在部分位置墙体手一抠就掉落灰渣,以及洗手盆盆体从台板掉落、卫生间门框严重腐烂、下水道污水立管检查口盖子没拧紧漏污水臭气、通风道软管脱落等各种施工不到位的问题。
反思:各方责任清晰 不该发生的漏水维权事件
事实上,为确保工程质量“生命线”,让广大购房人住得安心,北京市住建委也做了大量工作:2016年发布的《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开发商是第一工程质量责任人”。《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渗漏问题质量保修维修工作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了七点要求,包括:应主动宣传工程质量保修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示业主质量问题报修电话,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接受业主投诉或者反映的渗漏等质量问题;受理业主报修时,应建立问题台账,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渗漏问题一次性修复到位,修复完成验收时应当绘制维修部位示意图,由业主和相关单位共同签认。
对施工单位来讲,要按照合同及设计文件的约定和技术标准,对材料也好,构配件也好,包括商品混凝土都要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同时施工单位还要完成现场的质量控制,技术也好、检查也好,都要严格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问题,施工方负责返修。
《北京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二十八条还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对建设工程有关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督促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做好工程质量保修维修工作。”
然而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 “入住5个月突然爆出卫生间大面积漏水”的永靓家园小区,业主却遭遇到长达两年时间的维修拖延,不得不多次采取投诉等维权措施,这就显得非常耐人寻味。
试想,在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卫生间地面防水设计构造做法,按图施工、按标准施工:不要将淋浴地漏悬空而是与管口紧密连接,按照标准在过门石处做挡水门槛、检查立管检查口是否拧紧,对安装好的马桶通水测试验收,还会出现后期的地砖下垫层积水引发的变质发臭、地板鼓包、墙体洇水、淋浴区倒坡、马桶漏水漏臭、立检口未拧紧漏污水臭气等一系列问题吗?
试想,质量监督部门严格履行质量监督责任,及时发现永靓家园卫生间地面防水构造做法未按图施工、未按标准施工、未经闭水试验验收就交付使用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监督、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至合格交付,还会出现卫生间门口潮湿、地板鼓包、墙体洇水、垫层积水变质发臭、孳生细菌蚊虫等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现象么?
试想,当永靓家园出现业主报修“卫生间门口潮湿、地板起鼓、墙体洇水脱皮”时,开发商和物业积极维修,严格按照维修部位绘图、确认,还会让业主们一边一边拨打投诉电话么?当出现业主投诉,如果质量监督部门及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维修义务、查找原因,还会有“永靓家园关于开发商久拖不修,大念拖字诀”的领导留言板留言么吗?
试想,在已经出现了上述施工质量问题之后,开发商能够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协调维修,质监站也能够及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维修义务的话,还会让业主们在返水反味、漏水漏臭的居住环境下忍受一年多时间,不得不多次投诉吗?
如果上面三个环节中,有一个被完全、严格履行到位,永靓家园也就不出现“倒坡入住,淋浴如游泳”的问题,不会存在“刚交房就漏水”的矛盾,更不会出现“投诉无门,一群年轻人在百忙之中写论文、查资料、做实验,查找卫生间漏水原因”的怪现象。
更重要的是,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工程质量责任早有明确规定,相关主管部门也心系百姓相继推出了多项细则,为百姓的安居乐业构建起了完整的法律法规框架。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是否及时、是否严格,就成为了保障房屋质量合格、平衡各方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天平”,是让购房人提升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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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开发商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
早在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吴慧娟就指出: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开发商一个产品制造商,也应该是第一责任人,对住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统一协调各方的工作。但是也有部分单位违规指定一些分包单位,造成质量管理混乱。
但是也有开发商仍“念拖字决”。2020年,永靓家园还有3个月左右就进入开发商交房阶段了,部分业主却发现永靓家园项目存在“楼顶防水层漏水”、“表面有裸露钢筋、达不到居住标准且硬性主体框架结构安全”以及“防水层施工不达标”等问题,虽然永靓有多位业主代表和热心业主邻居,多次与开发商反复沟通。但并未让事情发生变化,让各方正视业主们的诉求。
在这个案例中,最理想的情形是通过各方努力,相互监督、共同促成业主问题尽快圆满解决的局面;然而现实的情形却很犯法:各方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维修久拖不决。
其实早在房屋预验、尚未入住的时候,就有部分业主发现存在卫生间淋浴区倒坡等问题;入住后不久,200多户业主相继出现卫生间门口地板潮湿、墙体洇水脱皮,卫生间沤水异味等。多位业主就经历了多次报修,但始终未能解决。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高度重视,邀请建筑学、给排水、内装、施工等专业业内权威专家,组成独立专家调查组,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工作。经过专家调查组对永靓家园项目的调查,部分住户卫生间出现异味、管道堵塞、地板墙面洇湿。调查结论包括:“项目参建各方对户内中水系统设备安装及应用中各环节重视不足,在建设过程中缺乏深入配合”、“项目参建各方未制定完善的服务体系,后期使用出现问题后相互推诿,处置不力,致使问题不能有效解决”。
2021年6月7日《新京报》也在报道中提到:“作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制定的维修方案,整改因施工不到位出现的各类问题。对发生的地板、墙面洇湿等问题接报后第一时间处置,并彻底修复”。
尴尬:400多户业主问题久拖未决
但是颇让人感到疑惑的是,时隔1年,至今还有400多户永靓家园业主家里“卫生间门口漏水返潮”问题仍未解决,仍然居住在卫生间倒坡、地板起鼓、墙体洇水脱皮、卫生间沤水臭味和潮湿生虫的房子内。
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一直未予以积极维修,还劝业主等拆除中水系统之后再进行维修,曾经还用“等拆中水的时候,给换卫生间一个新门来还劝说业主等待”,、“因疫情放假没师傅修不了”等托辞,迫使业主在地板浸水潮湿、墙体洇水脱皮发霉、沤水臭味以及潮湿生虫的房间中过春节、盼开工维修,有的业主已经等了一年多了。
业主们还发现了更多施工质量问题,例如部分淋浴地漏、洗衣机地漏管口与排水管道竖向管口连接处存在断接或管口错位,甚至还存在部分位置墙体手一抠就掉落灰渣,以及洗手盆盆体从台板掉落、卫生间门框严重腐烂、下水道污水立管检查口盖子没拧紧漏污水臭气、通风道软管脱落等各种施工不到位的问题。
反思:各方责任清晰 不该发生的漏水维权事件
事实上,为确保工程质量“生命线”,让广大购房人住得安心,北京市住建委也做了大量工作:2016年发布的《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开发商是第一工程质量责任人”。《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渗漏问题质量保修维修工作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了七点要求,包括:应主动宣传工程质量保修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示业主质量问题报修电话,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接受业主投诉或者反映的渗漏等质量问题;受理业主报修时,应建立问题台账,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渗漏问题一次性修复到位,修复完成验收时应当绘制维修部位示意图,由业主和相关单位共同签认。
对施工单位来讲,要按照合同及设计文件的约定和技术标准,对材料也好,构配件也好,包括商品混凝土都要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同时施工单位还要完成现场的质量控制,技术也好、检查也好,都要严格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问题,施工方负责返修。
《北京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二十八条还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对建设工程有关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督促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做好工程质量保修维修工作。”
然而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 “入住5个月突然爆出卫生间大面积漏水”的永靓家园小区,业主却遭遇到长达两年时间的维修拖延,不得不多次采取投诉等维权措施,这就显得非常耐人寻味。
试想,在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卫生间地面防水设计构造做法,按图施工、按标准施工:不要将淋浴地漏悬空而是与管口紧密连接,按照标准在过门石处做挡水门槛、检查立管检查口是否拧紧,对安装好的马桶通水测试验收,还会出现后期的地砖下垫层积水引发的变质发臭、地板鼓包、墙体洇水、淋浴区倒坡、马桶漏水漏臭、立检口未拧紧漏污水臭气等一系列问题吗?
试想,质量监督部门严格履行质量监督责任,及时发现永靓家园卫生间地面防水构造做法未按图施工、未按标准施工、未经闭水试验验收就交付使用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监督、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至合格交付,还会出现卫生间门口潮湿、地板鼓包、墙体洇水、垫层积水变质发臭、孳生细菌蚊虫等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现象么?
试想,当永靓家园出现业主报修“卫生间门口潮湿、地板起鼓、墙体洇水脱皮”时,开发商和物业积极维修,严格按照维修部位绘图、确认,还会让业主们一边一边拨打投诉电话么?当出现业主投诉,如果质量监督部门及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维修义务、查找原因,还会有“永靓家园关于开发商久拖不修,大念拖字诀”的领导留言板留言么吗?
试想,在已经出现了上述施工质量问题之后,开发商能够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协调维修,质监站也能够及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维修义务的话,还会让业主们在返水反味、漏水漏臭的居住环境下忍受一年多时间,不得不多次投诉吗?
如果上面三个环节中,有一个被完全、严格履行到位,永靓家园也就不出现“倒坡入住,淋浴如游泳”的问题,不会存在“刚交房就漏水”的矛盾,更不会出现“投诉无门,一群年轻人在百忙之中写论文、查资料、做实验,查找卫生间漏水原因”的怪现象。
更重要的是,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工程质量责任早有明确规定,相关主管部门也心系百姓相继推出了多项细则,为百姓的安居乐业构建起了完整的法律法规框架。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是否及时、是否严格,就成为了保障房屋质量合格、平衡各方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天平”,是让购房人提升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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