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看见黑暗欺压星光,因为我的心也要一直点亮,风暴随时会将我灭亡,但是善良从未荒凉。我会像熊熊大火一样。”
“永恒的爱被埋藏在角落,邪恶藏身在高贵的身躯。”
“飞龙睡在瓦片上,月光映海棠。”
“月弯如钩多锐利,露珠闪闪照斜坡。荆棘密布满长途,壮士穿越山谷。”
“生命对谁都一样,死亡也对谁都一样,都藏在你的路上,有天你蹲下来去闻那花香,芬芳的滋味你就认定,那就是爱。”
天地有时会忽然间裂开,命运会被无情吸入其中,闪电撞响了钟,一颗流行砸碎了茫茫星空。
“永恒的爱被埋藏在角落,邪恶藏身在高贵的身躯。”
“飞龙睡在瓦片上,月光映海棠。”
“月弯如钩多锐利,露珠闪闪照斜坡。荆棘密布满长途,壮士穿越山谷。”
“生命对谁都一样,死亡也对谁都一样,都藏在你的路上,有天你蹲下来去闻那花香,芬芳的滋味你就认定,那就是爱。”
天地有时会忽然间裂开,命运会被无情吸入其中,闪电撞响了钟,一颗流行砸碎了茫茫星空。
网上真的是什么都敢卖,丹东X警事件刚出来不久,某平台竟然已经开始售卖“录上了吗”车贴,这不是在给人民警察的形象抹黑吗?且不论这个事情谁对谁错,也不能这么带节奏吧,人民警察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某些商家不能为了自己的一点蝇头小利,玷污了我们人民警察的形象!该下架就下架吧,有些钱是不能赚的!
#我的子宫谁做主?#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当地时间6月24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正式作出判决,推翻在堕胎权问题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罗伊诉韦德案”。
这条新闻或许距离中国有些远,但是其对于女性权利的重要意义却是怎么评价都不过分的。
追根溯源,此事要从“罗伊诉韦德案”说起: 197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罗伊诉韦德案”判决,确认了美国女性拥有合法堕胎权。此判决在美国历史上是一个重要的标志性事件, 也成就了美国宪政理念的一段佳话。然而,半个世纪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居然推翻了这项判决,这意味着美国各州可以自行制定关于堕胎的法律,女性的生育选择权面临着倒退的风险。
在美国,争取堕胎权的运动发生的背景是50年代和60年代的冷战时期。当时为了响应社会的生态变化,美国开始对外宣传意识形态,对内出现了完善意识形态纯洁性的权利运动,例如民权运动和第二波女权主义浪潮。这个时期的女权主义运动主要强调性别平等,取得了一系列法律上的胜利,堕胎权也是这个运动中重要的一部分:最高法院在1973年通过“罗伊诉韦德案”承认了妇女的堕胎权受到宪法隐私权的保护。这段时间内,美国民众对诸多政治和社会议题的看法从简单的利益分配和阶级纠纷转化成了对于“权利”这个概念的探索。这个转化对于美国社会乃至全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罗伊诉韦德案”被推翻绝不会是美国女性争取堕胎权的终止,而是一个新的篇章的开始。
美国堕胎权问题的复杂性给很多人带来政治上的困惑。譬如,一些人在争取种族平等、性别平等和捍卫多元文化主义价值观等方面,会站在自由派或进步派的立场上,但在堕胎和堕胎权问题上,则完全可能出于家庭的宗教信仰和个人的道德立场,持反对态度。支持堕胎权的人认为,“我的身体我做主”,这是一个应该由女性个人行使的权利;反对者则认为,堕胎决定不完全是个人性的,不是私密的,不是一种“私权”,而是一种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事务,必须受到州政府的管制。当然,许多反对堕胎权的人的最终目的,是借对堕胎权的限制从而彻底禁止堕胎,在许多支持堕胎权的人看来,这是一种彻底的开历史倒车的企图。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通行的定义,堕胎(流产)是一种常见的卫生干预措施,每10例意外妊娠中有6例以人工流产方式终止。对于面对某些难言之隐和生活困境的女性来说,这是一种基本的保健需求。她们能否获得安全、及时且负担得起的流产护理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和人权问题。
然而,囿于宗教和历史文化原因,堕胎在许多文化、传统和社会环境下都是谈论的禁忌,堕胎行为大多数情况下也被污名化,甚至被判定为非法行为。为了获取和维护能够得到安全和合法的堕胎服务的权利,支持堕胎权的人们从未停止奋斗,而反对堕胎权的声浪也一直存在着。
我的子宫我做主,在“妇女能顶半边天”的中国,人们似乎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但事实是:在生育这件事上,女性一直是身不由己的。生儿育女是人类繁衍和种族延续的头等大事,也被视为女性的“天职”,但是这种“天职”并没有给女性带来更多利益,反而时常却成为女性的负担,并让女性身体成为一个复杂的战场。
跟男性身体的相对自由相比,女性身体受到的干预实在太多太多了。而女性反抗这种“宿命”的努力也一直没停过,哪怕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女性的伟大之处之一就在于生育,惟此人类才得以延续。但是女性也应该有在某种特殊情况下选择不生育或者中止生育的权利,这样才是和男性一样平等。
女性遭受苦难的历史源远流长,只不过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表现形式不同而已。虽然美国没有徐州和唐山之类虐待女性的丑恶现象,但是女性平权运动在美国也一直是坎坷前行的。包括女性拥有和男性一样的选举权,也是经历了长时间的努力才争取得来的。而自由选择生育的权利,更是经过旷日持久的“罗伊诉韦德案”判决才得以艰难实现的。如今看着曾经为争取堕胎权而留下的血与泪,我们深知,今天的一丁点退让,都将付出难以挽回的代价。
反堕胎草案本质上是侵犯了人权。人权法保障个人的身体、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不受胁迫和歧视,以身体自主权和自决权为基础。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也认为,拒绝或拖延安全堕胎和强迫继续怀孕本质上也是一种性别暴力。
一石激起千层浪,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这项判决引起了各界广泛的热议,在此,谨选择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言论,听听这些女性的呼声:
对于自由堕胎权的支持和反对,本质上是生命权利至上和选择权利至上的冲突。
既然我一个人承担了所有责任和风险,我就有权利选择。
我们需要掌握选择权,来对抗人生的意外。
每个人都有权利根据自己对世界的理解和信任过自己的人生,但我们同时也应该尊重其他人对自己不同的那些世界观和信念。我们给彼此的那一份尊重,才会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多元和包容。
面对人类文明的进步,女性的生育自主权,一步也不能退。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当地时间6月24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正式作出判决,推翻在堕胎权问题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罗伊诉韦德案”。
这条新闻或许距离中国有些远,但是其对于女性权利的重要意义却是怎么评价都不过分的。
追根溯源,此事要从“罗伊诉韦德案”说起: 197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罗伊诉韦德案”判决,确认了美国女性拥有合法堕胎权。此判决在美国历史上是一个重要的标志性事件, 也成就了美国宪政理念的一段佳话。然而,半个世纪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居然推翻了这项判决,这意味着美国各州可以自行制定关于堕胎的法律,女性的生育选择权面临着倒退的风险。
在美国,争取堕胎权的运动发生的背景是50年代和60年代的冷战时期。当时为了响应社会的生态变化,美国开始对外宣传意识形态,对内出现了完善意识形态纯洁性的权利运动,例如民权运动和第二波女权主义浪潮。这个时期的女权主义运动主要强调性别平等,取得了一系列法律上的胜利,堕胎权也是这个运动中重要的一部分:最高法院在1973年通过“罗伊诉韦德案”承认了妇女的堕胎权受到宪法隐私权的保护。这段时间内,美国民众对诸多政治和社会议题的看法从简单的利益分配和阶级纠纷转化成了对于“权利”这个概念的探索。这个转化对于美国社会乃至全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罗伊诉韦德案”被推翻绝不会是美国女性争取堕胎权的终止,而是一个新的篇章的开始。
美国堕胎权问题的复杂性给很多人带来政治上的困惑。譬如,一些人在争取种族平等、性别平等和捍卫多元文化主义价值观等方面,会站在自由派或进步派的立场上,但在堕胎和堕胎权问题上,则完全可能出于家庭的宗教信仰和个人的道德立场,持反对态度。支持堕胎权的人认为,“我的身体我做主”,这是一个应该由女性个人行使的权利;反对者则认为,堕胎决定不完全是个人性的,不是私密的,不是一种“私权”,而是一种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事务,必须受到州政府的管制。当然,许多反对堕胎权的人的最终目的,是借对堕胎权的限制从而彻底禁止堕胎,在许多支持堕胎权的人看来,这是一种彻底的开历史倒车的企图。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通行的定义,堕胎(流产)是一种常见的卫生干预措施,每10例意外妊娠中有6例以人工流产方式终止。对于面对某些难言之隐和生活困境的女性来说,这是一种基本的保健需求。她们能否获得安全、及时且负担得起的流产护理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和人权问题。
然而,囿于宗教和历史文化原因,堕胎在许多文化、传统和社会环境下都是谈论的禁忌,堕胎行为大多数情况下也被污名化,甚至被判定为非法行为。为了获取和维护能够得到安全和合法的堕胎服务的权利,支持堕胎权的人们从未停止奋斗,而反对堕胎权的声浪也一直存在着。
我的子宫我做主,在“妇女能顶半边天”的中国,人们似乎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但事实是:在生育这件事上,女性一直是身不由己的。生儿育女是人类繁衍和种族延续的头等大事,也被视为女性的“天职”,但是这种“天职”并没有给女性带来更多利益,反而时常却成为女性的负担,并让女性身体成为一个复杂的战场。
跟男性身体的相对自由相比,女性身体受到的干预实在太多太多了。而女性反抗这种“宿命”的努力也一直没停过,哪怕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女性的伟大之处之一就在于生育,惟此人类才得以延续。但是女性也应该有在某种特殊情况下选择不生育或者中止生育的权利,这样才是和男性一样平等。
女性遭受苦难的历史源远流长,只不过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表现形式不同而已。虽然美国没有徐州和唐山之类虐待女性的丑恶现象,但是女性平权运动在美国也一直是坎坷前行的。包括女性拥有和男性一样的选举权,也是经历了长时间的努力才争取得来的。而自由选择生育的权利,更是经过旷日持久的“罗伊诉韦德案”判决才得以艰难实现的。如今看着曾经为争取堕胎权而留下的血与泪,我们深知,今天的一丁点退让,都将付出难以挽回的代价。
反堕胎草案本质上是侵犯了人权。人权法保障个人的身体、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不受胁迫和歧视,以身体自主权和自决权为基础。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也认为,拒绝或拖延安全堕胎和强迫继续怀孕本质上也是一种性别暴力。
一石激起千层浪,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这项判决引起了各界广泛的热议,在此,谨选择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言论,听听这些女性的呼声:
对于自由堕胎权的支持和反对,本质上是生命权利至上和选择权利至上的冲突。
既然我一个人承担了所有责任和风险,我就有权利选择。
我们需要掌握选择权,来对抗人生的意外。
每个人都有权利根据自己对世界的理解和信任过自己的人生,但我们同时也应该尊重其他人对自己不同的那些世界观和信念。我们给彼此的那一份尊重,才会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多元和包容。
面对人类文明的进步,女性的生育自主权,一步也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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