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 | 汤原法院胜利法庭:诉前调解以案释法 土地承包纠纷巧化解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法治宣传,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守法、护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秩序规范化,有效防止各种矛盾纠纷的发生。
6月8日,汤原法院胜利法庭在太平川乡化解两起土地纠纷案件,双方均对土地承包费未达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胜利法庭收到起诉材料后,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工作人员来到当事人所在的太平川乡荣春村村委会进行协调,约见该村主任了解具体案情。
随后,又来到农户家中认真听取了拖欠的理由,引导诉前化理矛盾,帮助双方理清法律关系,并进行现场答疑,劝导双方按照法律规定正确表达诉求,最终两起案件的双方均表示达成和解并自动履行。
通过此次走访太平川乡辖区村屯进行诉前调解工作,村干部及村民纷纷表示既解决了矛盾纠纷,又掌握了土地承包及流转中的重要法律知识,提高了自身的法治意识。今后,胜利法庭将继续提升涉地纠纷化解水平,常态化开展诉前调解和土地法治宣传工作,引导村民合法用地、依法用权。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法治宣传,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守法、护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秩序规范化,有效防止各种矛盾纠纷的发生。
6月8日,汤原法院胜利法庭在太平川乡化解两起土地纠纷案件,双方均对土地承包费未达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胜利法庭收到起诉材料后,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工作人员来到当事人所在的太平川乡荣春村村委会进行协调,约见该村主任了解具体案情。
随后,又来到农户家中认真听取了拖欠的理由,引导诉前化理矛盾,帮助双方理清法律关系,并进行现场答疑,劝导双方按照法律规定正确表达诉求,最终两起案件的双方均表示达成和解并自动履行。
通过此次走访太平川乡辖区村屯进行诉前调解工作,村干部及村民纷纷表示既解决了矛盾纠纷,又掌握了土地承包及流转中的重要法律知识,提高了自身的法治意识。今后,胜利法庭将继续提升涉地纠纷化解水平,常态化开展诉前调解和土地法治宣传工作,引导村民合法用地、依法用权。
【朱家角成立“古镇快速调处纠纷工作室”,为游客创造和谐旅游环境】人民调解为人民!为更好地发展朱家角旅游产业,妥善化解与古镇旅游相关矛盾纠纷,今天(1月25日),朱家角镇“古镇快速调处纠纷工作室”在朱家角景区办正式揭牌投入使用。十多名资深调解员入驻工作室以实际行动为游客化解各种矛盾纠纷。https://t.cn/A6ivz7g2
【调出人民满意的调解品牌——黄南州尖扎县人民调解中心首创“两法+特邀”模式】前些年,随着4座水电站的建成投运,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辖区内征地拆迁遗留的矛盾纠纷不断凸显,因此引发的矛盾也加大了法院的办案压力,加重了司法成本。各种社会问题错综复杂,矛盾纠纷不断显现,跨乡跨县的重大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如何依法调处这类重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3月29日,以“两法+特邀”为主要模式的尖扎县人民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在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是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具体实践,不仅有了法律依据,还有民间情理,既有专业性,还有行业性,对于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各类矛盾依法解决具有重要意义,在黄南州尚属首创。
9月10日,记者走进尖扎县人民调解中心,大门内左侧墙上挂满了鲜艳的锦旗。说明来意后,发现调解员正在调解一起家庭纠纷。
“正在开展调解的是调解中心主任,他原来是尖扎县马克唐镇如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仅有威望,还有丰富的基层经验,是我们的特邀调解员。”尖扎县司法局副局长张文莉告诉记者。
为了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效率和质量,尖扎县积极改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单打独斗”的局面,在原有乡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整合县人民法院和县司法局法律资源,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聘请在基层有威望,调解经验丰富民间调解骨干任特邀人民调解员,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力量统筹调动起来,形成矛盾纠纷调处“两法+特邀”模式,为高质量快速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凝聚出强大工作合力。
尖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辛光坤介绍:“按照调解优先、能调不诉、调援结合的工作原则,我们调解员对历史遗留重大疑难纠纷集中‘会诊把脉’,评估案件风险评估,特邀律师、法官靠前指导,帮助理清案件脉络,按照‘一纠纷一方案’的原则研究制定调解预案,并根据评估等级区分轻重缓急依次受理,引导当事人对可调解的案件停诉息访,促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法官、援助律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多元调解合力,对双方当事人答疑解惑、以案释法,特邀人民调解员依靠在基层经验丰富,人熟、地熟的优势深入了解当事人双方矛盾症结所在,围绕案件症结分析利害、认真劝导、明理服人,力争化干戈为玉帛,最大限度实现调解结案、先调后诉。法官、律师体现依法、公正,资深调解员彰显威望、亲和力。同时,调解工作时间无限制,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宽松的环境下正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调解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有法官,律师答疑解惑,调解气氛宽松平和,法理情理相互交融,调解效率事半功倍。
“此外,我们建立了多渠道调解组织,创新调解方法,形成了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协调机制。为了更好服务群众,县级调解中心设在法院内部,与诉讼服务中心一门之隔,在履行审查职能时更强调法律指导。审查与指导联动,让群众在诉讼时少跑冤枉路,使当事人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对没必要诉讼的案件,通过调解方式予以解决。”辛光坤说。
调解与审判联动,既节省时间又节约成本。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纠纷推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法,对小额债务、赡养、抚养等简单民事案件实行随收随调,快速调处纠纷,实现了调解与审判有效联动,为群众节约了诉讼时间及诉讼成本。对有可能调解的案件,力争先调后诉、能调不诉,在案件审查阶段力促化解矛盾,节省了有限的司法资源。
尖扎县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以来,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相互衔接和配合机制,促进“三调联动”工作发展,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矛盾不上交,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上作出了突出贡献。
2019年3月29日,以“两法+特邀”为主要模式的尖扎县人民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在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是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具体实践,不仅有了法律依据,还有民间情理,既有专业性,还有行业性,对于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各类矛盾依法解决具有重要意义,在黄南州尚属首创。
9月10日,记者走进尖扎县人民调解中心,大门内左侧墙上挂满了鲜艳的锦旗。说明来意后,发现调解员正在调解一起家庭纠纷。
“正在开展调解的是调解中心主任,他原来是尖扎县马克唐镇如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仅有威望,还有丰富的基层经验,是我们的特邀调解员。”尖扎县司法局副局长张文莉告诉记者。
为了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效率和质量,尖扎县积极改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单打独斗”的局面,在原有乡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整合县人民法院和县司法局法律资源,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聘请在基层有威望,调解经验丰富民间调解骨干任特邀人民调解员,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力量统筹调动起来,形成矛盾纠纷调处“两法+特邀”模式,为高质量快速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凝聚出强大工作合力。
尖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辛光坤介绍:“按照调解优先、能调不诉、调援结合的工作原则,我们调解员对历史遗留重大疑难纠纷集中‘会诊把脉’,评估案件风险评估,特邀律师、法官靠前指导,帮助理清案件脉络,按照‘一纠纷一方案’的原则研究制定调解预案,并根据评估等级区分轻重缓急依次受理,引导当事人对可调解的案件停诉息访,促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法官、援助律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多元调解合力,对双方当事人答疑解惑、以案释法,特邀人民调解员依靠在基层经验丰富,人熟、地熟的优势深入了解当事人双方矛盾症结所在,围绕案件症结分析利害、认真劝导、明理服人,力争化干戈为玉帛,最大限度实现调解结案、先调后诉。法官、律师体现依法、公正,资深调解员彰显威望、亲和力。同时,调解工作时间无限制,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宽松的环境下正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调解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有法官,律师答疑解惑,调解气氛宽松平和,法理情理相互交融,调解效率事半功倍。
“此外,我们建立了多渠道调解组织,创新调解方法,形成了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协调机制。为了更好服务群众,县级调解中心设在法院内部,与诉讼服务中心一门之隔,在履行审查职能时更强调法律指导。审查与指导联动,让群众在诉讼时少跑冤枉路,使当事人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对没必要诉讼的案件,通过调解方式予以解决。”辛光坤说。
调解与审判联动,既节省时间又节约成本。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纠纷推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法,对小额债务、赡养、抚养等简单民事案件实行随收随调,快速调处纠纷,实现了调解与审判有效联动,为群众节约了诉讼时间及诉讼成本。对有可能调解的案件,力争先调后诉、能调不诉,在案件审查阶段力促化解矛盾,节省了有限的司法资源。
尖扎县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以来,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相互衔接和配合机制,促进“三调联动”工作发展,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矛盾不上交,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上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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