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振东#你从来没有站在过比赛桌前,你就没有资格去评头论足任何一位运动员,他们是为国家而战,乒乓球是国球,两位都是国乒的栋梁,你们的任何言语都不会影响国乒的关系,他们是战友,那些营销号也住手吧,骂人的,别骂这么难听,给自己嘴上积德行善别影响后代!球台两边,我只站樊振东,竞技体育,只有竞技精神!你们都是最棒的
旧事来访。有的经年未见,也有走得极近也曾结伴出游的,亦有年把未见,最怕的事是有家中老人糊涂事。在会所吃茶吃咖啡,物业又给吃了树上摘下的杨梅,又赠送了小甜点,酸的,甜的,苦的,一场。
终于种了一棵夹竹桃,选了白色。老友说你住手吧,小小园子少种点,小区处处是花草,别被花草捆住了脚哈。我觉得有道理。只是种花本身很快乐啊。
终于种了一棵夹竹桃,选了白色。老友说你住手吧,小小园子少种点,小区处处是花草,别被花草捆住了脚哈。我觉得有道理。只是种花本身很快乐啊。
我们以后是不是得带保镖才能吃烧烤?是不是所有的女孩从小就得学散打icon?女性是不是得被迫放弃半夜出门的自由?我们的安全空间在哪里?我们晚上还能放心出门吗?
社会如果发展成这样,这不是社会的进步,而是退步。
这两天在网上看到太多的言论,类似是“女孩子不要半夜三更出门,不安全,坏人多。”
其实,我也是受这个教育长大的。
可是,我们有没有反思过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么多年了,女孩子还是不能半夜出门?
为什么这么多年了,半夜出门在大家的心里还是危险的?
这样的教育,这样的叮嘱,要一代代传到什么时候?
是不是有一天,等到我的女儿长到二十多岁了,我也要这样去教育她?
如果到了那个时候,社会还是有“半夜三更不要出门”的观念,那依然还是说明坏人还是存在,法律并没有威慑到坏人。
可是,这次唐山打人的恶劣事件,又再一次验证了“女孩子不要晚上”出门的观念的重要性,这是多么悲哀又多么讽刺的一件事。
这件事发生以后,我看到了很多言论。
作为一个女性,作为一名女孩的妈妈,我必须要为女性发声。
有一种言论是:女孩凌晨2点40分出现在烧烤店不是良家女子。
我觉得几点出门是每个人的自由。
女孩应该有这样的自由。
不管她从事什么职业,她都有在凌晨吃烧烤的权利。
我们的社会发展很快,本身就诞生出很多夜里的工作。
这又不是古代,没有电灯,天一黑就只能卧床休息了。
现在有太多的年轻人是白天睡觉,晚上上班,这有什么不对吗?
那个开烧烤店的老板不就是晚上上班的吗?
那些火锅店的服务员不就是晚上上班的吗?
她们下班后去吃个烧烤没有问题。
很多人不要一看到人家凌晨2点40分在吃烧烤就产生了偏见。
有一种言论是:女孩太横了,在被打了一巴掌后就拿起酒瓶才让矛盾升级。
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如果女孩不拿酒瓶子打男子,男子和同伙也不会打她那么狠。
这个观点我特别不认同。
难道在被打一巴掌后不能反抗吗?
有人说:可以先忍着,然后报警。
我们想象一下,忍着的后果是什么?
这个女孩当时是先被摸了后背,然后在骂了对方一句就被打了一巴掌,如果这个时候她还忍着的话,那坏人只会更嚣张,会做出更恶劣的事情。
他会给她报警的机会吗?
你看他们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她拖出去,就可以见得他们是多么嚣张。
如果这个女孩当时忍了,他会继续他的恶行。
也许他的恶行不是殴打,而是更严重的侵犯。
有一种言论是:围观的群众不是冷漠,是怕上前“见义勇为”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乍一听,好像这句话很有道理。
但是在我仔细看了室内和室外的视频后,我发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那么多围观者,确实是有一些弱小的无法上前劝阻的人,但是也有不少人,他们明明就是冷漠。
他们不是不敢“见义勇为”,他们就是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视频里有一个女子在吸烟,当她看到白衣女子被打后,她一点也没有表现出惊慌的样子,她唯一的变化只是原来是坐着吸烟的,后来变成了站起来吸烟。
室内视频里还有一个男子坐在位子上吸烟,全程一点没有紧张的样子,该干啥干啥。
我觉得看到别人被打,正常的反应是躲开、闪开,至少会立即站起来,生怕会碰到自己,或者露出惊慌的表情。
正常的反应是喊几声“别打了!住手吧!”
善良的人,内心是希望打人者住手的。
可是那两个人,一直都是冷漠观看的,纹丝不动。
当一个女孩被打了,她内心是多么希望有人能挺身而出,可是那么多大男人在场,没有一个男人帮助他。
现场劝阻打人者的只有三个人,而这三个人却是打人团伙里的。
一个是戴红帽子男,一个是光头穿夹克男,一个是长袖白衣黑裙女。
这又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
他们劝阻打人者,也只是怕事情闹大了对打人者不利罢了。
他们的初衷也并不是为了被打女子好。
只能说这三个人对法律是有畏惧的,他们被威慑到了。
什么时候,打人者都对法律有畏惧,那才是真正的法制社会。
那到底该怎么办才能让他们对法律有畏惧,唯一的办法就是对他们进行严惩。
社会如果发展成这样,这不是社会的进步,而是退步。
这两天在网上看到太多的言论,类似是“女孩子不要半夜三更出门,不安全,坏人多。”
其实,我也是受这个教育长大的。
可是,我们有没有反思过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么多年了,女孩子还是不能半夜出门?
为什么这么多年了,半夜出门在大家的心里还是危险的?
这样的教育,这样的叮嘱,要一代代传到什么时候?
是不是有一天,等到我的女儿长到二十多岁了,我也要这样去教育她?
如果到了那个时候,社会还是有“半夜三更不要出门”的观念,那依然还是说明坏人还是存在,法律并没有威慑到坏人。
可是,这次唐山打人的恶劣事件,又再一次验证了“女孩子不要晚上”出门的观念的重要性,这是多么悲哀又多么讽刺的一件事。
这件事发生以后,我看到了很多言论。
作为一个女性,作为一名女孩的妈妈,我必须要为女性发声。
有一种言论是:女孩凌晨2点40分出现在烧烤店不是良家女子。
我觉得几点出门是每个人的自由。
女孩应该有这样的自由。
不管她从事什么职业,她都有在凌晨吃烧烤的权利。
我们的社会发展很快,本身就诞生出很多夜里的工作。
这又不是古代,没有电灯,天一黑就只能卧床休息了。
现在有太多的年轻人是白天睡觉,晚上上班,这有什么不对吗?
那个开烧烤店的老板不就是晚上上班的吗?
那些火锅店的服务员不就是晚上上班的吗?
她们下班后去吃个烧烤没有问题。
很多人不要一看到人家凌晨2点40分在吃烧烤就产生了偏见。
有一种言论是:女孩太横了,在被打了一巴掌后就拿起酒瓶才让矛盾升级。
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如果女孩不拿酒瓶子打男子,男子和同伙也不会打她那么狠。
这个观点我特别不认同。
难道在被打一巴掌后不能反抗吗?
有人说:可以先忍着,然后报警。
我们想象一下,忍着的后果是什么?
这个女孩当时是先被摸了后背,然后在骂了对方一句就被打了一巴掌,如果这个时候她还忍着的话,那坏人只会更嚣张,会做出更恶劣的事情。
他会给她报警的机会吗?
你看他们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她拖出去,就可以见得他们是多么嚣张。
如果这个女孩当时忍了,他会继续他的恶行。
也许他的恶行不是殴打,而是更严重的侵犯。
有一种言论是:围观的群众不是冷漠,是怕上前“见义勇为”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乍一听,好像这句话很有道理。
但是在我仔细看了室内和室外的视频后,我发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那么多围观者,确实是有一些弱小的无法上前劝阻的人,但是也有不少人,他们明明就是冷漠。
他们不是不敢“见义勇为”,他们就是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视频里有一个女子在吸烟,当她看到白衣女子被打后,她一点也没有表现出惊慌的样子,她唯一的变化只是原来是坐着吸烟的,后来变成了站起来吸烟。
室内视频里还有一个男子坐在位子上吸烟,全程一点没有紧张的样子,该干啥干啥。
我觉得看到别人被打,正常的反应是躲开、闪开,至少会立即站起来,生怕会碰到自己,或者露出惊慌的表情。
正常的反应是喊几声“别打了!住手吧!”
善良的人,内心是希望打人者住手的。
可是那两个人,一直都是冷漠观看的,纹丝不动。
当一个女孩被打了,她内心是多么希望有人能挺身而出,可是那么多大男人在场,没有一个男人帮助他。
现场劝阻打人者的只有三个人,而这三个人却是打人团伙里的。
一个是戴红帽子男,一个是光头穿夹克男,一个是长袖白衣黑裙女。
这又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
他们劝阻打人者,也只是怕事情闹大了对打人者不利罢了。
他们的初衷也并不是为了被打女子好。
只能说这三个人对法律是有畏惧的,他们被威慑到了。
什么时候,打人者都对法律有畏惧,那才是真正的法制社会。
那到底该怎么办才能让他们对法律有畏惧,唯一的办法就是对他们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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