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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商圈资源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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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灵活:深圳办公室租赁,即租即用,免费专业的前台服务,行政秘书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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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配套:免费饮水机、文印机、大面积公共区域,会议室内配备投影仪、白板等;
创业服务:创业补贴,秘书接电,财税代理,工商注册,年检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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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7号线赤尾站A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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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取消近店科技等12家单位会员资格】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取消会员资格的公告。
经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秘书处审议,按照《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章程》《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取消长春经开融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得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江苏东大集成电路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华坤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万里开源软件有限公司、苏州斯普說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近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深圳市超盟金服技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福建银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西银讯科技有限公司、钛镕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会员资格。
经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秘书处审议,按照《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章程》《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取消长春经开融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得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江苏东大集成电路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华坤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万里开源软件有限公司、苏州斯普說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近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深圳市超盟金服技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福建银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西银讯科技有限公司、钛镕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会员资格。
2021年中小微企业,贴息贷款项目有哪些?创业型企业贷款政策有哪些?补贴金额是多少?一起来看看吧!#贷款# #创业# #科技企业csr怎么做#
龙岗区贷款政策
科技金融扶持
补贴标准:
1、龙岗科创局的助飞贷贴息贴保,符合“助飞贷”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还本付息后,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 50% 给予利息扶持,按不超过企业贷款总额 1.5% 给予担保扶持,且不超过企业实际发生担保费用。
2、龙岗科创局的创业贷贴息贴保,符合“创业贷”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还本付息后,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 70% 给予利息扶持,按不超过企业贷款总额 1.5% 给予担保扶持,且不超过企业实际发生担保费用。
3、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利息扶持和担保扶持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助飞贷”要求获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不含)以上、2 亿元以下。“创业贷”要求获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以下。
3、所获贷款为纯信用贷款,且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生产经营等企业经营活动。
4、该笔贷款已正常完成还本付息。
5、在贷款还清一年内提出申请,如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可分年度申请扶持。
政府应急转贷、融资租赁
银行保理、金融保险扶持
补贴标准:
1、给予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 50%、单笔最高 50 万元扶持。
2、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 100万元。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通过政府应急转贷、融资租赁、银行保理、金融保险方式获得融资,相关业务已完成。
3、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生产经营等企业经营活动。
4、该笔贷款已正常完成还本付息。
知识产权质押贴息补贴
补贴标准:
1.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利息支出50%、单笔最高50万元扶持,给予不超过担保(服务)费用50%、单笔最高20万元扶持。
2. 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只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部分,组合贷款中若无法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的,不予扶持。
3. 同一项目在市级政府部门获得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通过知识产权(仅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质押方式申请额度1000万元以下、期限为一年的银行贷款。
3、贷款本息已还清。
贷款贴息补贴
补贴标准:
每年的扶持额不超过企业贴息期内实际发生利息的40%。
申请条件:
1.企业为龙岗区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库的企业,且上一年度产值不高于4亿元。
2.对于已经还清的贷款,其合同期限需不低于12个月。
3.企业用于申请的贷款合同总额(总额指符合条件的贷款额度之和)必须不低于500万元;授信合同暂不予以受理。
4.企业用于贴息的贷款必须是在深圳市设立的银行总行或分支机构发放的贷款。
龙华区贷款政策
科技金融扶持
补贴标准:
单个单位纳入备案的“科技孵化贷”贷款额度每年不超过 500 万元,“科技成长贷”贷款额度每年不超过 1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同一家单位 1 年内累计纳入备案的贷款不超过 2 次。
对纳入备案、获得贷款且按时还款的单位,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30%为上限,给予贷款利息的 50%、不超过 100 万元的贴息资助;给予投融资服务费 50%、不超过 100 万元的贴保资助。
对近 2 年获得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天使投资人前 10 强、早期投资机构前 30 强天使投资或早期投资的企业,给予其实际获得现金投资额 2%、不超过 50 万元的资助。
申报条件:
申请“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3、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4、申请“科技孵化贷”的企业须经营状况良好,基本度过研发期,具备产业化条件,注册资金到位并确实已经在前期研发中投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不含)以下;
5、申请“科技成长贷”的企业须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 3000 万元以上、2 亿元(不含)以下,且企业资质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软件产品、软件企业评估的企业,龙华区中小微创新 100 强企业,独角兽企业(以申报之日前 2 年内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的独角兽企业榜单为准),申报之日前 2 年内获得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 VC、PE 前 50 强创投机构的单轮投资在 2000 万元以上且估值在 10 亿元以上、成立时间不超过 8 年的企业,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以申报之日前2年内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的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榜单为准),德勤亚太区高科技高成长 500 强企业(以申报之日前 2 年内德勤公布的亚太区高科技高成长 500 强企业榜单为准);
6、申报企业须从区科技主管部门准入的合作投融资服务机构中选择唯一一家同类投融资服务机构获得贷款或担保。
申请“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贴息贴保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3、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4、获得龙华区“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贷款,且已归还贷款全部本金和利息;
5、申请企业贷款需建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贷款所得资金须用于企业研发投入、设备购置、市场开拓、房租支出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支出,不得用于证券类投资、罚款等非正常开支;
6、企业在正常还本付息后的2个月内,需向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贴息贴保扶持,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合作金融机构: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深圳市力合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银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龙华支行、华夏银行大浪支行、宁波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银行、东莞银行。
贷款利息补贴
补贴标准:
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上限,给予50%的利息补贴,最高100万元。
申请条件: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2.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上年度产值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南山区贷款政策
小微促进贷
补贴标准:
对区内发展势头良好的小微企业给予融资扶持。
在其短期贷款项目结清后,可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利息 70% 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申报条件:
1、在南山区注册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规模符合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划分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
3、上年度营业收入及企业自缴税费总额均大于零;
4、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
5、在深圳市内的银行合法获得人民币贷款;
6、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含),贷款实际存续3个月(含)以上,贷款结清时间为 2019 年,贷款项目期间未产生逾期、关注等不良征信记录;
7、每家企业最高补贴3笔贷款;
8、已在“南山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www.nszhirong.com)完成贴息备案工作;
9、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上市促进贷
补贴标准:
南山区备案拟上市企业(含已备案拟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及已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在区经济促进局完成“上市促进贷”备案并获得合作银行一年期内贷款,贷款到期没有发生逾期还款、欠息等违约行为的,按实际支付利息的 70% 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申报条件:
1、已在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完成拟上市企业备案登记或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已在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完成“上市促进贷”备案,获得合作银行一年期贷款,贷款到期没有发生逾期还款、欠息等违约行为;
3、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上市企业流动贷
补贴标准:
短期流动贷款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 30% 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 200 万
申报条件:
1、已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在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并经区上市办认定;
2、申报企业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
3、已在“南山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 (www.nszhirong.com)完成项目备案工作,获得深圳市内合作银行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含一年),且实际贷款存续时间超过三个月及以上的贷款;
4、在深圳市内合作银行合法获得的人民币贷款,贷款用于主营业务发展,贷款结清时间为2019年;
5、贷款按期还清贷款本息,申请资助的贷款未产生逾期征信记录;
6、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7、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8、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上市企业并购贷款
补贴标准:
对上市企业获得的并购贷款,在其贷款结清后,可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 30% 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
申报条件:
1、已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在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并经区上市办认定;
2、申报企业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
3、已在“南山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完成项目备案工作,且实际贷款存续时间超过三个月及以上的贷款;
4、在深圳市内合作银行合法获得的人民币并购贷款,贷款结清时间为2019年;
5、贷款按期还清贷款本息,申请资助的贷款未产生逾期征信记录;
6、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7、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8、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合作金融机构:南山宝生村镇银行、微众银行、北京银行、广东南粤银行、杭州银行、富邦华一银行、创兴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广州银行。
科技金融贴息
补贴标准:
利息补贴比例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对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最高100万元。
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需为纳入南山区科技金融项目支持的区内中小科技企业;
2、从南山区科技主管部门的合作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并按期还清贷款本息;
3、贷款前取得放款确认书。
宝安区贷款政策
四上企业和高新企业金融扶持
补贴标准:
对宝安区“四上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服务的,对其实际融资利率超出央行基准利率的部分,按50% 给予补贴,最高补贴年化利率 3%,且总额最高 100 万元。
申报条件:
1.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本次受理申报的企业须为 2018 年度“四上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区统计局与科创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3.仅限人民币贷款,且按揭类不享受利息补贴。
4.单笔贷款期限不得低于 6 个月。
合作金融机构: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融兴村镇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宝桂村镇银行、兴业银行、广东华兴银行、招商银行、上海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东莞银行、包商银行、广东南粤银行、杭州银行、广州银行、龙岗鼎业村镇银行(深圳地区的分行及系统内分支机构,以最终银行反馈的情况为准)
龙岗区贷款政策
科技金融扶持
补贴标准:
1、龙岗科创局的助飞贷贴息贴保,符合“助飞贷”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还本付息后,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 50% 给予利息扶持,按不超过企业贷款总额 1.5% 给予担保扶持,且不超过企业实际发生担保费用。
2、龙岗科创局的创业贷贴息贴保,符合“创业贷”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还本付息后,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 70% 给予利息扶持,按不超过企业贷款总额 1.5% 给予担保扶持,且不超过企业实际发生担保费用。
3、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利息扶持和担保扶持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助飞贷”要求获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不含)以上、2 亿元以下。“创业贷”要求获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以下。
3、所获贷款为纯信用贷款,且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生产经营等企业经营活动。
4、该笔贷款已正常完成还本付息。
5、在贷款还清一年内提出申请,如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可分年度申请扶持。
政府应急转贷、融资租赁
银行保理、金融保险扶持
补贴标准:
1、给予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 50%、单笔最高 50 万元扶持。
2、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 100万元。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通过政府应急转贷、融资租赁、银行保理、金融保险方式获得融资,相关业务已完成。
3、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生产经营等企业经营活动。
4、该笔贷款已正常完成还本付息。
知识产权质押贴息补贴
补贴标准:
1.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利息支出50%、单笔最高50万元扶持,给予不超过担保(服务)费用50%、单笔最高20万元扶持。
2. 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只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部分,组合贷款中若无法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的,不予扶持。
3. 同一项目在市级政府部门获得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通过知识产权(仅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质押方式申请额度1000万元以下、期限为一年的银行贷款。
3、贷款本息已还清。
贷款贴息补贴
补贴标准:
每年的扶持额不超过企业贴息期内实际发生利息的40%。
申请条件:
1.企业为龙岗区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库的企业,且上一年度产值不高于4亿元。
2.对于已经还清的贷款,其合同期限需不低于12个月。
3.企业用于申请的贷款合同总额(总额指符合条件的贷款额度之和)必须不低于500万元;授信合同暂不予以受理。
4.企业用于贴息的贷款必须是在深圳市设立的银行总行或分支机构发放的贷款。
龙华区贷款政策
科技金融扶持
补贴标准:
单个单位纳入备案的“科技孵化贷”贷款额度每年不超过 500 万元,“科技成长贷”贷款额度每年不超过 1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同一家单位 1 年内累计纳入备案的贷款不超过 2 次。
对纳入备案、获得贷款且按时还款的单位,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30%为上限,给予贷款利息的 50%、不超过 100 万元的贴息资助;给予投融资服务费 50%、不超过 100 万元的贴保资助。
对近 2 年获得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天使投资人前 10 强、早期投资机构前 30 强天使投资或早期投资的企业,给予其实际获得现金投资额 2%、不超过 50 万元的资助。
申报条件:
申请“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3、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4、申请“科技孵化贷”的企业须经营状况良好,基本度过研发期,具备产业化条件,注册资金到位并确实已经在前期研发中投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不含)以下;
5、申请“科技成长贷”的企业须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 3000 万元以上、2 亿元(不含)以下,且企业资质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软件产品、软件企业评估的企业,龙华区中小微创新 100 强企业,独角兽企业(以申报之日前 2 年内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的独角兽企业榜单为准),申报之日前 2 年内获得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 VC、PE 前 50 强创投机构的单轮投资在 2000 万元以上且估值在 10 亿元以上、成立时间不超过 8 年的企业,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以申报之日前2年内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的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榜单为准),德勤亚太区高科技高成长 500 强企业(以申报之日前 2 年内德勤公布的亚太区高科技高成长 500 强企业榜单为准);
6、申报企业须从区科技主管部门准入的合作投融资服务机构中选择唯一一家同类投融资服务机构获得贷款或担保。
申请“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贴息贴保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3、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4、获得龙华区“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贷款,且已归还贷款全部本金和利息;
5、申请企业贷款需建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贷款所得资金须用于企业研发投入、设备购置、市场开拓、房租支出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支出,不得用于证券类投资、罚款等非正常开支;
6、企业在正常还本付息后的2个月内,需向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贴息贴保扶持,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合作金融机构: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深圳市力合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银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龙华支行、华夏银行大浪支行、宁波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银行、东莞银行。
贷款利息补贴
补贴标准:
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上限,给予50%的利息补贴,最高100万元。
申请条件: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2.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上年度产值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南山区贷款政策
小微促进贷
补贴标准:
对区内发展势头良好的小微企业给予融资扶持。
在其短期贷款项目结清后,可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利息 70% 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申报条件:
1、在南山区注册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规模符合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划分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
3、上年度营业收入及企业自缴税费总额均大于零;
4、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
5、在深圳市内的银行合法获得人民币贷款;
6、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含),贷款实际存续3个月(含)以上,贷款结清时间为 2019 年,贷款项目期间未产生逾期、关注等不良征信记录;
7、每家企业最高补贴3笔贷款;
8、已在“南山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www.nszhirong.com)完成贴息备案工作;
9、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上市促进贷
补贴标准:
南山区备案拟上市企业(含已备案拟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及已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在区经济促进局完成“上市促进贷”备案并获得合作银行一年期内贷款,贷款到期没有发生逾期还款、欠息等违约行为的,按实际支付利息的 70% 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申报条件:
1、已在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完成拟上市企业备案登记或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已在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完成“上市促进贷”备案,获得合作银行一年期贷款,贷款到期没有发生逾期还款、欠息等违约行为;
3、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上市企业流动贷
补贴标准:
短期流动贷款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 30% 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 200 万
申报条件:
1、已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在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并经区上市办认定;
2、申报企业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
3、已在“南山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 (www.nszhirong.com)完成项目备案工作,获得深圳市内合作银行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含一年),且实际贷款存续时间超过三个月及以上的贷款;
4、在深圳市内合作银行合法获得的人民币贷款,贷款用于主营业务发展,贷款结清时间为2019年;
5、贷款按期还清贷款本息,申请资助的贷款未产生逾期征信记录;
6、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7、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8、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上市企业并购贷款
补贴标准:
对上市企业获得的并购贷款,在其贷款结清后,可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 30% 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
申报条件:
1、已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在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并经区上市办认定;
2、申报企业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
3、已在“南山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完成项目备案工作,且实际贷款存续时间超过三个月及以上的贷款;
4、在深圳市内合作银行合法获得的人民币并购贷款,贷款结清时间为2019年;
5、贷款按期还清贷款本息,申请资助的贷款未产生逾期征信记录;
6、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7、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8、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合作金融机构:南山宝生村镇银行、微众银行、北京银行、广东南粤银行、杭州银行、富邦华一银行、创兴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广州银行。
科技金融贴息
补贴标准:
利息补贴比例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对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最高100万元。
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需为纳入南山区科技金融项目支持的区内中小科技企业;
2、从南山区科技主管部门的合作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并按期还清贷款本息;
3、贷款前取得放款确认书。
宝安区贷款政策
四上企业和高新企业金融扶持
补贴标准:
对宝安区“四上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服务的,对其实际融资利率超出央行基准利率的部分,按50% 给予补贴,最高补贴年化利率 3%,且总额最高 100 万元。
申报条件:
1.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本次受理申报的企业须为 2018 年度“四上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区统计局与科创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3.仅限人民币贷款,且按揭类不享受利息补贴。
4.单笔贷款期限不得低于 6 个月。
合作金融机构: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融兴村镇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宝桂村镇银行、兴业银行、广东华兴银行、招商银行、上海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东莞银行、包商银行、广东南粤银行、杭州银行、广州银行、龙岗鼎业村镇银行(深圳地区的分行及系统内分支机构,以最终银行反馈的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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