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身边事# 【点赞!男子深夜不慎落水,邯郸巡警奋不顾身下水营救】 10月2日23时许,邯郸巡警支队三大队前进广场警务站正在执勤的辅警王鹏飞,发现一男子落入沁河。警务站民警栗栋梁立即带领辅警邓云龙、张力健赶到岸边,并找到落水者在水中位置。三位辅警负责在岸上拉拽绳索,栗栋梁携带救生器材跳入漆黑的河水中。经过约十几分钟的努力,落水者被成功救上了岸。经了解,该男子由于家庭琐事,晚间到河边散心,不慎落入水中。经检查,落水者生命体征平稳正常。(河北日报)
【[怒]虎毒不食子!嵊州一男子亲手将刚满月的儿子丢入江中】13日晚上,嵊州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其朋友不慎将怀中婴儿失手落入长安桥下的江中。经调查,民警认为婴儿父亲金某有故意杀人嫌疑。金某交代,他与女友未婚生子,但两人感情不和,金某认为孩子会成为累赘,于是将孩子丢入江中。目前仍未发现男婴下落,金某已被刑事拘留。
#滁州大小事儿[超话]# #滁州身边事# 【天长大同镇路边发现一具尸体,死亡原因已经查明】
2018年10月6日13时许,天长市公安局接报警:在天长市大通镇老街十字路口向北200米处路东水沟内发现一具尸体。接警后,市公安局局立即指令相关警种开展勘验、调查工作。
死者高某某,男,74岁,天长铜城镇人。10月1日,高某某去大通镇其亲戚家串门,在亲戚家中午、晚上均饮酒。当日19时许,其一个人外出,行至大通镇老街十字路口北200米处,不慎落入路东水沟。经法医检验及现场勘验认定:高某某系溺水死亡。
2018年10月6日13时许,天长市公安局接报警:在天长市大通镇老街十字路口向北200米处路东水沟内发现一具尸体。接警后,市公安局局立即指令相关警种开展勘验、调查工作。
死者高某某,男,74岁,天长铜城镇人。10月1日,高某某去大通镇其亲戚家串门,在亲戚家中午、晚上均饮酒。当日19时许,其一个人外出,行至大通镇老街十字路口北200米处,不慎落入路东水沟。经法医检验及现场勘验认定:高某某系溺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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