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游湖北##带着微博去旅行# 三国赤壁古战场是历史上有名的赤壁之战发生地,在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南岸,它是我国古代“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七大战役中唯一尚存原貌的古战场。景区设有收费停车场。三国人物雕像栩栩如生,景点建筑古色古香,为伏龙凤雏建祠设庵,周瑜雕像雄姿威武,青梅煮酒的曹操气定神闲刘备小心拘谨,一株千年的银杏树据说为庞统手植,江边岩壁上有“赤壁”摩崖石刻。游之感觉不虚此行。
生态环境部20日发布通报称,1—9月咸宁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8位,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咸宁市成为全省唯一上榜全国20强的城市。
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市坚定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立足打造中国中部 “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不断完善防控管理、考核补偿、督办问责、预报预警、区域协作等五大机制;不断完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构建环境监管基层网络,特别是在全省率先完成主城区气溶胶激光雷达组网,3台激光雷达对可对城区125公里范围开展全方位扫描,实时发现和分析污染源,精准防治大气污染;全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从2015年到2019年底,全市新增造林面积190万亩,新增城区绿地759.5公顷,咸宁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2.53%;持续对非煤矿山、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工业污染等进行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减少了对大气的污染。
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市坚定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立足打造中国中部 “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不断完善防控管理、考核补偿、督办问责、预报预警、区域协作等五大机制;不断完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构建环境监管基层网络,特别是在全省率先完成主城区气溶胶激光雷达组网,3台激光雷达对可对城区125公里范围开展全方位扫描,实时发现和分析污染源,精准防治大气污染;全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从2015年到2019年底,全市新增造林面积190万亩,新增城区绿地759.5公顷,咸宁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2.53%;持续对非煤矿山、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工业污染等进行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减少了对大气的污染。
【#“育儿假”来了#!湖北一市正式发文】 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试行育儿假,这一“新型假期”逐步走入人们视野。2019年6月,湖北省卫健委把咸宁市确定为全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示范试点,也是全省唯一市级示范试点单位。9月15日,咸宁市发布《咸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率先提出实行“育儿假”,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
咸宁市卫健委2019年对市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开展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在20-40岁育龄妇女不想要孩子或只想要1个孩子的主要原因中,无人照顾孩子占比60.43%;在照护服务需求上,60.07%的人认为非常需要或者需要婴幼儿托育这项服务,如果有条件,86.24%的人会选择把孩子送到单位的托育机构。由此可见,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日益旺盛,“没人带孩子”成为制约家庭再生育的重要因素之一。
《实施方案》提出了咸宁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总体目标
2020年底前建成一批符合规范和标准且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服务试点机构;
到2025年,全市形成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
同时,确定了咸宁市探索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五种基本模式。
家庭养育型,从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的目标出发,制定出台支持家庭养育的相关政策,鼓励支持家庭养育。
政府引导型,各地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引导发展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托育服务,重点支持建设能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
单位福利型,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形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社会创办型,利用出台的各项保障措施,梳理社会力量进入的堵点和难点,引导社会机构通过市场行为自建托幼机构。
托幼一体型,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挖掘潜力拓展服务,开设2-3岁婴幼儿托班,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
《实施方案》还制定了促进咸宁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保障措施,具体从优先科学规划、加强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优化报批程序、加大财税补贴、夯实人才支撑、规范注册登记、严格监督管理和狠抓卫生保健等9个方面出台细化措施,为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目前,在托育支持方面,咸宁市已经有不少部门制定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比如:
对取得国家育婴师职业证书的保育人员,人社部门已有政策依据可以参照培训补贴标准给予1000-1500元不等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提供社区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税务部门已有政策依据可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房产、土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已有政策依据可以免征不动产登记费等等。
对此,《实施方案》又创造性地制定了新的政策措施。
针对婴幼儿家庭养育无人照料的问题,率先提出实行“育儿假”,即在落实已有的产休假政策基础上,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自主探索实行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育儿假,婴幼儿父母双方均可申请,假期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
为指导做好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率先出台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申请成为儿科等相关医护人员基层服务定点单位,服务时长作为基层服务时间,在医护人员申报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时可作为评审条件使用。
咸宁市卫健委2019年对市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开展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在20-40岁育龄妇女不想要孩子或只想要1个孩子的主要原因中,无人照顾孩子占比60.43%;在照护服务需求上,60.07%的人认为非常需要或者需要婴幼儿托育这项服务,如果有条件,86.24%的人会选择把孩子送到单位的托育机构。由此可见,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日益旺盛,“没人带孩子”成为制约家庭再生育的重要因素之一。
《实施方案》提出了咸宁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总体目标
2020年底前建成一批符合规范和标准且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服务试点机构;
到2025年,全市形成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
同时,确定了咸宁市探索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五种基本模式。
家庭养育型,从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的目标出发,制定出台支持家庭养育的相关政策,鼓励支持家庭养育。
政府引导型,各地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引导发展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托育服务,重点支持建设能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
单位福利型,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形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社会创办型,利用出台的各项保障措施,梳理社会力量进入的堵点和难点,引导社会机构通过市场行为自建托幼机构。
托幼一体型,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挖掘潜力拓展服务,开设2-3岁婴幼儿托班,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
《实施方案》还制定了促进咸宁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保障措施,具体从优先科学规划、加强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优化报批程序、加大财税补贴、夯实人才支撑、规范注册登记、严格监督管理和狠抓卫生保健等9个方面出台细化措施,为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目前,在托育支持方面,咸宁市已经有不少部门制定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比如:
对取得国家育婴师职业证书的保育人员,人社部门已有政策依据可以参照培训补贴标准给予1000-1500元不等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提供社区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税务部门已有政策依据可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房产、土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已有政策依据可以免征不动产登记费等等。
对此,《实施方案》又创造性地制定了新的政策措施。
针对婴幼儿家庭养育无人照料的问题,率先提出实行“育儿假”,即在落实已有的产休假政策基础上,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自主探索实行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育儿假,婴幼儿父母双方均可申请,假期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
为指导做好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率先出台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申请成为儿科等相关医护人员基层服务定点单位,服务时长作为基层服务时间,在医护人员申报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时可作为评审条件使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