妆眉淡扫
这世间一定有一种情意,踏着幽幽暗香而来
是山高水速的懂得,是细水长流的陪伴
石榴石可以招来幸福永恒的爱情
也是有名的旺夫石
石榴石寓意家人健康、家庭和睦
会为家人和丈夫带来幸福吧
石榴石手绳
石榴石是一月生辰石,
一月代表着浪漫、爱情、祝福和传说,
因此情侣或好友间都选择送它,
它象征忠实、友爱和贞操。
石榴石的高贵典雅,
能给自己召唤来幸福永恒的爱情,
歌德的传世诗篇《玛丽茵巴托的悲歌》
就是由石榴石而来的。
它代表勇气和自信心,
寓意爱的力量和找到幸福。
作为爱情的守护石,
石榴石寓意旺夫。
灵物有形禅心无界
这世间一定有一种情意,踏着幽幽暗香而来
是山高水速的懂得,是细水长流的陪伴
石榴石可以招来幸福永恒的爱情
也是有名的旺夫石
石榴石寓意家人健康、家庭和睦
会为家人和丈夫带来幸福吧
石榴石手绳
石榴石是一月生辰石,
一月代表着浪漫、爱情、祝福和传说,
因此情侣或好友间都选择送它,
它象征忠实、友爱和贞操。
石榴石的高贵典雅,
能给自己召唤来幸福永恒的爱情,
歌德的传世诗篇《玛丽茵巴托的悲歌》
就是由石榴石而来的。
它代表勇气和自信心,
寓意爱的力量和找到幸福。
作为爱情的守护石,
石榴石寓意旺夫。
灵物有形禅心无界
静则交媾龙虎,动则叱咤雷霆!道教法术的神秘功效从何而来?
壹
《道法会元》卷一开宗明义主张:“道乃法之体,法乃道之用”,强调道为法术根本。
在理论上,法术是道的一种功能、一种运用,它之所以可能实行、可以取得种种神秘功效,都是由道的能动而灵变不测的本性所派生的。
道为法之体。而这“体”,本身便是灵变不测的,一方面是原于道是推动一切变化、赋予一切存在物以存在可能的宇宙根源;另一方面,道本身又是神。
《老子想尔注》曰:
“一者,道也。”
“一散形为气,聚形为太上老君,常治昆仑。或言虚无,或言自然,或言无名,皆同一耳。”
由此奠定了道、气、神的统一。
道,散开成气,聚形成神。
贰
这道,可以有无名、自然、虚无等异名,实质上即是具有多重玄奥的性质。道是生成一切的、终极的实体,一切变化都源自于它。
这就是道教将道作为一切变化之本、法术之体的根本原因。终极的道,又是灵变不测的神,或是说形成各种神灵的依据。
神变无方,其本仍在道,所以神人所传的法术,大本大原,仍是大道。
白玉蟾《道法九要序》:
“法也者,可以盗天地之机,穷鬼神之理,可以助国安民,济生度死。本出乎道,道不可离法,法不可离道。道法相符,可以济世。”
道是法的根本,法是道的操作技巧,道的施行要通过法来实现。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偏废。
道无形,因术以济人,人有灵,因修而会道。以术来体道,关键在人的修道。
叁
然而,人如何能够修道?其可能性在哪里?依历来的说法,即在自身。
祖天师在《老子想尔注》中说:
“一在天外,入在天地间,但往来人中身。都皮里悉是,非独一处。”
依此说来,道是弥漫于太空,包裹天地的,但又常常往来于人身。
晋代更加强调一就是道,也是神,本来常居于人身三丹田。如葛洪称:
“余闻之师云,人能知一,万事毕,知一者,无一之不知也。不知一者,无一之能知也。道起于一,其贵无偶,各居一处,以象天地人,故日三一也。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人得一以生,神得一以灵,金沈羽浮,山峙川流,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存之则在,忽之则亡,向之则吉,背之则凶,保之则遐祚罔极,失之则命彫气穷。”
这里的一,是人格化的神灵:
“一有姓字服色,男长九分,女长六分,或在脐下二寸四分下丹田中,或在心下绛宫金阙中丹田也,或在人两眉间,却行一寸为明堂,二寸为洞房,三寸为上丹田也。”
守玄一,是长生之道,又是神仙变化之道。人身得化为仙,主要靠牢守三一。守三一,即守炁,亦即守神、守道。既能守道,则具备各种法力自不在话下。
肆
这一道,道法理论中又强调它与心为一。虚靖天师曾说:
“夫心者,万法之宗,九窍之主,生死之本,善恶之源。与天地而并生,为神明之主宰。或曰真君,以其帅长于一体也。或曰真常,以其越古今而不坏也。或曰真如,以其寂然而不动也。
用之则弥满六虚,废之则莫知其所。其大无外,则宇宙在其间,而与太虚同体矣。其小无内,则入秋毫之末,而不可以象求矣。
此所谓我之本心,而空劫以前本来之自也。然则果何物哉?杳兮冥,恍兮惚,不灵验可以智知,不可以识识。
强名道,强名日神,强名曰心。”
在法术的行持中,由法师之心主宰一切。所谓存想思神,主体为“心”,所谓神洋洋乎在其左右,有由炁所化的说法,但炁由意使,意念所在便是神,意念之本仍是心。
心道本一,于是道、法之间方能融浑无间。法师在坛上的以心使身,以心运法,便与行道统一起来。道在我身,修炼之后,明其道,合其道,于是便有了种种法力。
如此说来,法的一切功能根源于道。法的表现为有形、显明,其背后却隐藏着无形、幽微的大道。
伍
所谓法行先天大道,义即在此,然而此道却在身中,为精气神所化。
王惟一《道法心传》曾云:“法何灵验将何灵?不离身中精炁神。精炁聚时神必住,千妖万怪化为尘。”精气神相聚成丹,而丹之功力,便可祛妖邪,驱雷雨。
自然,所谓道体法用,并非仅仅明道即可,而只是指其大本大源。至于行持方法,尚须讲究,法术皆为方法,行道须以一定的方法来体现。
南朝宋陆修静云:“法者,规矩之谓。总称曰法。规圆矩方,万物从之得正者也。”因此,法无道不灵,而道无法不行,所以宋代的道法理论称:“师曰有道中之道,有道中之法,有法中之法。道中之道者,一念不生,万物俱寂。道中之法者,静则交媾龙虎,动则叱咤雷霆。法中之法者,步罡、掐诀、念咒、书符。外此则皆术数。”对于符咒诀步及其他行持方法,仍须规定明确,操练纯熟,方可施行。
壹
《道法会元》卷一开宗明义主张:“道乃法之体,法乃道之用”,强调道为法术根本。
在理论上,法术是道的一种功能、一种运用,它之所以可能实行、可以取得种种神秘功效,都是由道的能动而灵变不测的本性所派生的。
道为法之体。而这“体”,本身便是灵变不测的,一方面是原于道是推动一切变化、赋予一切存在物以存在可能的宇宙根源;另一方面,道本身又是神。
《老子想尔注》曰:
“一者,道也。”
“一散形为气,聚形为太上老君,常治昆仑。或言虚无,或言自然,或言无名,皆同一耳。”
由此奠定了道、气、神的统一。
道,散开成气,聚形成神。
贰
这道,可以有无名、自然、虚无等异名,实质上即是具有多重玄奥的性质。道是生成一切的、终极的实体,一切变化都源自于它。
这就是道教将道作为一切变化之本、法术之体的根本原因。终极的道,又是灵变不测的神,或是说形成各种神灵的依据。
神变无方,其本仍在道,所以神人所传的法术,大本大原,仍是大道。
白玉蟾《道法九要序》:
“法也者,可以盗天地之机,穷鬼神之理,可以助国安民,济生度死。本出乎道,道不可离法,法不可离道。道法相符,可以济世。”
道是法的根本,法是道的操作技巧,道的施行要通过法来实现。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偏废。
道无形,因术以济人,人有灵,因修而会道。以术来体道,关键在人的修道。
叁
然而,人如何能够修道?其可能性在哪里?依历来的说法,即在自身。
祖天师在《老子想尔注》中说:
“一在天外,入在天地间,但往来人中身。都皮里悉是,非独一处。”
依此说来,道是弥漫于太空,包裹天地的,但又常常往来于人身。
晋代更加强调一就是道,也是神,本来常居于人身三丹田。如葛洪称:
“余闻之师云,人能知一,万事毕,知一者,无一之不知也。不知一者,无一之能知也。道起于一,其贵无偶,各居一处,以象天地人,故日三一也。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人得一以生,神得一以灵,金沈羽浮,山峙川流,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存之则在,忽之则亡,向之则吉,背之则凶,保之则遐祚罔极,失之则命彫气穷。”
这里的一,是人格化的神灵:
“一有姓字服色,男长九分,女长六分,或在脐下二寸四分下丹田中,或在心下绛宫金阙中丹田也,或在人两眉间,却行一寸为明堂,二寸为洞房,三寸为上丹田也。”
守玄一,是长生之道,又是神仙变化之道。人身得化为仙,主要靠牢守三一。守三一,即守炁,亦即守神、守道。既能守道,则具备各种法力自不在话下。
肆
这一道,道法理论中又强调它与心为一。虚靖天师曾说:
“夫心者,万法之宗,九窍之主,生死之本,善恶之源。与天地而并生,为神明之主宰。或曰真君,以其帅长于一体也。或曰真常,以其越古今而不坏也。或曰真如,以其寂然而不动也。
用之则弥满六虚,废之则莫知其所。其大无外,则宇宙在其间,而与太虚同体矣。其小无内,则入秋毫之末,而不可以象求矣。
此所谓我之本心,而空劫以前本来之自也。然则果何物哉?杳兮冥,恍兮惚,不灵验可以智知,不可以识识。
强名道,强名日神,强名曰心。”
在法术的行持中,由法师之心主宰一切。所谓存想思神,主体为“心”,所谓神洋洋乎在其左右,有由炁所化的说法,但炁由意使,意念所在便是神,意念之本仍是心。
心道本一,于是道、法之间方能融浑无间。法师在坛上的以心使身,以心运法,便与行道统一起来。道在我身,修炼之后,明其道,合其道,于是便有了种种法力。
如此说来,法的一切功能根源于道。法的表现为有形、显明,其背后却隐藏着无形、幽微的大道。
伍
所谓法行先天大道,义即在此,然而此道却在身中,为精气神所化。
王惟一《道法心传》曾云:“法何灵验将何灵?不离身中精炁神。精炁聚时神必住,千妖万怪化为尘。”精气神相聚成丹,而丹之功力,便可祛妖邪,驱雷雨。
自然,所谓道体法用,并非仅仅明道即可,而只是指其大本大源。至于行持方法,尚须讲究,法术皆为方法,行道须以一定的方法来体现。
南朝宋陆修静云:“法者,规矩之谓。总称曰法。规圆矩方,万物从之得正者也。”因此,法无道不灵,而道无法不行,所以宋代的道法理论称:“师曰有道中之道,有道中之法,有法中之法。道中之道者,一念不生,万物俱寂。道中之法者,静则交媾龙虎,动则叱咤雷霆。法中之法者,步罡、掐诀、念咒、书符。外此则皆术数。”对于符咒诀步及其他行持方法,仍须规定明确,操练纯熟,方可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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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道法会元》卷一开宗明义主张:“道乃法之体,法乃道之用”,强调道为法术根本。
在理论上,法术是道的一种功能、一种运用,它之所以可能实行、可以取得种种神秘功效,都是由道的能动而灵变不测的本性所派生的。
道为法之体。而这“体”,本身便是灵变不测的,一方面是原于道是推动一切变化、赋予一切存在物以存在可能的宇宙根源;另一方面,道本身又是神。
《老子想尔注》曰:
“一者,道也。”
“一散形为气,聚形为太上老君,常治昆仑。或言虚无,或言自然,或言无名,皆同一耳。”
由此奠定了道、气、神的统一。
道,散开成气,聚形成神。
这道,可以有无名、自然、虚无等异名,实质上即是具有多重玄奥的性质。道是生成一切的、终极的实体,一切变化都源自于它。
这就是道教将道作为一切变化之本、法术之体的根本原因。终极的道,又是灵变不测的神,或是说形成各种神灵的依据。
神变无方,其本仍在道,所以神人所传的法术,大本大原,仍是大道。
白玉蟾《道法九要序》:“法也者,可以盗天地之机,穷鬼神之理,可以助国安民,济生度死。本出乎道,道不可离法,法不可离道。道法相符,可以济世。”
贰
道是法的根本,法是道的操作技巧,道的施行要通过法来实现。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偏废。
道无形,因术以济人,人有灵,因修而会道。以术来体道,关键在人的修道。
然而,人如何能够修道?其可能性在哪里?依历来的说法,即在自身。
祖天师在《老子想尔注》中说:“一在天外,入在天地间,但往来人中身。都皮里悉是,非独一处。”
依此说来,道是弥漫于太空,包裹天地的,但又常常往来于人身。
晋代更加强调一就是道,也是神,本来常居于人身三丹田。如葛洪称:“余闻之师云,人能知一,万事毕,知一者,无一之不知也。不知一者,无一之能知也。道起于一,其贵无偶,各居一处,以象天地人,故日三一也。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人得一以生,神得一以灵,金沈羽浮,山峙川流,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存之则在,忽之则亡,向之则吉,背之则凶,保之则遐祚罔极,失之则命彫气穷。”
这里的一,是人格化的神灵:“一有姓字服色,男长九分,女长六分,或在脐下二寸四分下丹田中,或在心下绛宫金阙中丹田也,或在人两眉间,却行一寸为明堂,二寸为洞房,三寸为上丹田也。”
守玄一,是长生之道,又是神仙变化之道。人身得化为仙,主要靠牢守三一。守三一,即守炁,亦即守神、守道。既能守道,则具备各种法力自不在话下。
这一道,道法理论中又强调它与心为一。
虚靖天师曾说:“夫心者,万法之宗,九窍之主,生死之本,善恶之源。与天地而并生,为神明之主宰。或曰真君,以其帅长于一体也。或曰真常,以其越古今而不坏也。或曰真如,以其寂然而不动也。用之则弥满六虚,废之则莫知其所。其大无外,则宇宙在其间,而与太虚同体矣。其小无内,则入秋毫之末,而不可以象求矣。此所谓我之本心,而空劫以前本来之自也。然则果何物哉?杳兮冥,恍兮惚,不灵验可以智知,不可以识。强名道,强名日神,强名曰心。”
叁
在法术的行持中,由法师之心主宰一切。所谓存想思神,主体为“心”,所谓神洋洋乎在其左右,有由炁所化的说法,但炁由意使,意念所在便是神,意念之本仍是心。
心道本一,于是道、法之间方能融浑无间。法师在坛上的以心使身,以心运法,便与行道统一起来。道在我身,修炼之后,明其道,合其道,于是便有了种种法力。
如此说来,法的一切功能根源于道。法的表现为有形、显明,其背后却隐藏着无形、幽微的大道。
所谓法行先天大道,义即在此,然而此道却在身中,为精气神所化。
王惟一《道法心传》曾云:“法何灵验将何灵?不离身中精炁神。精炁聚时神必住,千妖万怪化为尘。”精气神相聚成丹,而丹之功力,便可祛妖邪,驱雷雨。
自然,所谓道体法用,并非仅仅明道即可,而只是指其大本大源。至于行持方法,尚须讲究,法术皆为方法,行道须以一定的方法来体现。
南朝宋陆修静云:“法者,规矩之谓。总称曰法。规圆矩方,万物从之得正者也。”
因此,法无道不灵,而道无法不行,所以宋代的道法理论称:“师曰有道中之道,有道中之法,有法中之法。道中之道者,一念不生,万物俱寂。道中之法者,静则交媾龙虎,动则叱咤雷霆。法中之法者,步罡、掐诀、念咒、书符。外此则皆术数。”对于符咒诀步及其他行持方法,仍须规定明确,操练纯熟,方可施行。
壹
《道法会元》卷一开宗明义主张:“道乃法之体,法乃道之用”,强调道为法术根本。
在理论上,法术是道的一种功能、一种运用,它之所以可能实行、可以取得种种神秘功效,都是由道的能动而灵变不测的本性所派生的。
道为法之体。而这“体”,本身便是灵变不测的,一方面是原于道是推动一切变化、赋予一切存在物以存在可能的宇宙根源;另一方面,道本身又是神。
《老子想尔注》曰:
“一者,道也。”
“一散形为气,聚形为太上老君,常治昆仑。或言虚无,或言自然,或言无名,皆同一耳。”
由此奠定了道、气、神的统一。
道,散开成气,聚形成神。
这道,可以有无名、自然、虚无等异名,实质上即是具有多重玄奥的性质。道是生成一切的、终极的实体,一切变化都源自于它。
这就是道教将道作为一切变化之本、法术之体的根本原因。终极的道,又是灵变不测的神,或是说形成各种神灵的依据。
神变无方,其本仍在道,所以神人所传的法术,大本大原,仍是大道。
白玉蟾《道法九要序》:“法也者,可以盗天地之机,穷鬼神之理,可以助国安民,济生度死。本出乎道,道不可离法,法不可离道。道法相符,可以济世。”
贰
道是法的根本,法是道的操作技巧,道的施行要通过法来实现。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偏废。
道无形,因术以济人,人有灵,因修而会道。以术来体道,关键在人的修道。
然而,人如何能够修道?其可能性在哪里?依历来的说法,即在自身。
祖天师在《老子想尔注》中说:“一在天外,入在天地间,但往来人中身。都皮里悉是,非独一处。”
依此说来,道是弥漫于太空,包裹天地的,但又常常往来于人身。
晋代更加强调一就是道,也是神,本来常居于人身三丹田。如葛洪称:“余闻之师云,人能知一,万事毕,知一者,无一之不知也。不知一者,无一之能知也。道起于一,其贵无偶,各居一处,以象天地人,故日三一也。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人得一以生,神得一以灵,金沈羽浮,山峙川流,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存之则在,忽之则亡,向之则吉,背之则凶,保之则遐祚罔极,失之则命彫气穷。”
这里的一,是人格化的神灵:“一有姓字服色,男长九分,女长六分,或在脐下二寸四分下丹田中,或在心下绛宫金阙中丹田也,或在人两眉间,却行一寸为明堂,二寸为洞房,三寸为上丹田也。”
守玄一,是长生之道,又是神仙变化之道。人身得化为仙,主要靠牢守三一。守三一,即守炁,亦即守神、守道。既能守道,则具备各种法力自不在话下。
这一道,道法理论中又强调它与心为一。
虚靖天师曾说:“夫心者,万法之宗,九窍之主,生死之本,善恶之源。与天地而并生,为神明之主宰。或曰真君,以其帅长于一体也。或曰真常,以其越古今而不坏也。或曰真如,以其寂然而不动也。用之则弥满六虚,废之则莫知其所。其大无外,则宇宙在其间,而与太虚同体矣。其小无内,则入秋毫之末,而不可以象求矣。此所谓我之本心,而空劫以前本来之自也。然则果何物哉?杳兮冥,恍兮惚,不灵验可以智知,不可以识。强名道,强名日神,强名曰心。”
叁
在法术的行持中,由法师之心主宰一切。所谓存想思神,主体为“心”,所谓神洋洋乎在其左右,有由炁所化的说法,但炁由意使,意念所在便是神,意念之本仍是心。
心道本一,于是道、法之间方能融浑无间。法师在坛上的以心使身,以心运法,便与行道统一起来。道在我身,修炼之后,明其道,合其道,于是便有了种种法力。
如此说来,法的一切功能根源于道。法的表现为有形、显明,其背后却隐藏着无形、幽微的大道。
所谓法行先天大道,义即在此,然而此道却在身中,为精气神所化。
王惟一《道法心传》曾云:“法何灵验将何灵?不离身中精炁神。精炁聚时神必住,千妖万怪化为尘。”精气神相聚成丹,而丹之功力,便可祛妖邪,驱雷雨。
自然,所谓道体法用,并非仅仅明道即可,而只是指其大本大源。至于行持方法,尚须讲究,法术皆为方法,行道须以一定的方法来体现。
南朝宋陆修静云:“法者,规矩之谓。总称曰法。规圆矩方,万物从之得正者也。”
因此,法无道不灵,而道无法不行,所以宋代的道法理论称:“师曰有道中之道,有道中之法,有法中之法。道中之道者,一念不生,万物俱寂。道中之法者,静则交媾龙虎,动则叱咤雷霆。法中之法者,步罡、掐诀、念咒、书符。外此则皆术数。”对于符咒诀步及其他行持方法,仍须规定明确,操练纯熟,方可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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