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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狗裴元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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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题目不是骂人,那狗就叫裴元庆,是我们下乡知青养的一条大黄狗。
我下乡的地方是个山村,前面已经有一拨知青,二十多人,在村里呆了两年了。因为我们的到来,他们那拨就成了“老插”,我们自然就算作“新插”。
老插下乡时,因为是本村头一批,村里比较重视,居然专门给盖了一排砖房,每间房住两人,比我后来住的大学宿舍还阔绰。
等我们这一拨到来,知青已经不稀罕,进村时例行的放了两串鞭炮,但住房就别提要求了。老插的砖房在一个小坡之上,坡下有个旧谷仓。村长让人把谷仓腾空了,排开一溜木板床,这就是新插的宿舍。
人到哪儿都会分三六九等。同为天涯沦落人,但老插们多沦落了两年,就有了一种优越感,一开始并不怎么接纳我们这班兄弟(新插清一色的男性)
老插们集体养了一条黄狗,但不愿意我们这些新插逗这条狗。只要看到黄狗朝我们这边走动,就立刻会把它叫回坡上去。叫的啥听不真切,似乎是叫“边庆”。我们一班新插猜了半天,猜不出为啥叫“边庆”。
新插努力跟老插们套磁,过了差不多一个月,老插终于对新插能接纳一些,看到新插逗黄狗,也就不再坚持把它叫回去。我们便撒开了逗它,天天叫“边庆”过来玩。
老插有个陈宜章,学校里学的东西,数他保持得最好,这点积蓄让他不需要下地干活,一直在村里民办小学当老师。老插二十来人,他是最早对新插放下架子的,时常给我们讲讲在此地混生活的要领。
既然熟了,我们就问他这狗为啥叫“边庆”。
他喷喷鼻子说,什么“边庆”啊,是“裴元庆”。天天叫,叫多了舌头偷懒,就给你们听成了“边庆”。
我们觉得不理解,说裴元庆是隋唐第三条好汉。那为啥咱这狗不跟第一好汉李元霸,不跟第二好汉宇文成都,却跟第三好汉裴元庆起名呢?
陈宜章笑笑说,当时大伙也没怎么特别研究,大概就觉得李元霸虽说是第一条好汉,但书上说了,李元霸身形矮小,骨瘦如柴,咱大黄高大威猛,叫李元霸不妥。宇文成都呢得叫四个字,累。于是就挑了裴元庆吧。
别看裴元庆在说唐里是第三条好汉,在咱村里那是数一数二的。有一年村里闹狗瘟,全村总共只有两条狗活了下来,一条是村民家的黑狗,另一条就是裴元庆。
裴元庆没有自己的伙食指标。它的伙食都是知青们从嘴里省出来的。知青们吃饭时,裴元庆就会过来蹲在旁边。我们知道它是等吃的,就从碗里挖一勺饭喂它。一人喂一口,它就足够吃饱有余了。
刚开始我们新插是把饭扔到地上让裴元庆吃。老插看到了就说别那样,扔地上脏。我们说那咋办?给它弄个盆?老插说不用。就这样。说着从自己碗里挖一勺饭团,朝裴元庆头顶抛过去。裴元庆往起一蹦,一口就把饭团叼到嘴里咽下去了。那以后我们也都是这么喂。
裴元庆不光会吃。它看家护院的本事也是一流的,最著名的战绩是它在村长小腿上咬了一口,留下一个疤。这个事从人类视角来看似乎欠和谐,但狗的思路毕竟跟人类有些不同。作为知青集体养的狗,裴元庆的敌我概念就是:所有知青都是主人,其他人都是外人。
当然裴元庆也不会跑农民家里去惹事。它只对闯到家里的外人发飙。让事情有点挠头的是,知青住房正好是在村子与河之间。村民们去河边挑水,必须经过知青住地。
通常这不会出事。因为原来二十多个知青,新插来了之后近四十人,基本上什么时候都有人在家。如果有村民经过,知青们会把作势进攻的裴元庆给叫回来。
那天村长挑水经过,看到裴元庆冲过来。因为平时总有知青出来喝止,所以他也没当回事,继续往前走。偏巧那一刻知青们都在屋里打牌,没人拦着裴元庆,结果它真冲到了村长身边。等村长发觉不妙,转身逃窜,已经晚矣,到底被裴元庆在腿肚子上咬了一口。幸亏有知青听到村长惨叫,赶紧出来撵走了裴元庆,事情才没闹得更大。村长当时是连说没关系,但知青们过意不去,下次回城的时候还是凑钱给村长带了好几包面条。
面条这事可能得稍微解释两句。南方不产麦子,山村里没见过面条。知青们从城里带了面条去,有村民们过来玩,看到了觉得很稀罕,尝一口更觉得是人间美味,后来就有村民拿自己榨的花生油来换面条。花生油对于知青来说是上好烹调油。而村民也觉得面条是上好美食。以物易物,所谓双赢。
起先知青们也不知道村民换了面条会怎么用。有女知青热心,特地去到村民家里,打算教他们怎么煮食。结果去了才发现人家不用教。他们就把面条当粉丝,煮软了加些酱油辣子,翻炒一下当做菜来下饭。
知青们看了觉得有些好笑,但笑不出来。
这个村在当时并不算最穷,一个工分值两毛钱。最穷的那个村,一个工分是九分钱。一个男劳力一年也就1000工分左右,妇女同样出工时间,干的活并不轻,包括插秧或是收割,但工分减半。这种工分制度是明文规定,妇女们也从没觉得有啥不对。
村民平时吃的菜都是自留地里种的蔬菜。有时地里的菜接不上了,就往米饭上面洒一把葱花,再淋一些酱油,一顿饭就这么解决,过大节的时候才会沾一点荤腥。
所以炒面条在村民嘴里就是好菜了。
就这么着,人家还邀请那几个知青吃饭。知青们陪着吃了几口——不吃是不行的,若是有人推辞,村民的劝说工作能坚持一个通宵。吃完告辞回家,给大家说了这事。后来大家有机会回城,不管自己吃不吃面条,只要米面指标还有富余(那时候买这个需要粮票),都会尽量带几包回来给村民。人家当然也不会白要,都是用花生油换,但这么着他们就很开心了。
接着说裴元庆。裴元庆有一种神秘的辨别能力,即使是从没见过的人,它也能看出(更可能是嗅出)这人是知青还是农民。
我们常带它下地干活,有时去得很远,都到了邻村的边上了。倘若碰上所有知青全都离开,比如挑着割下的稻子回村了,而裴元庆一时贪玩没跟着回去,这时地里就只剩下当地村民,但它不会跟着村民跑。村民叫它它都不理。
有一回正好邻村的知青也到这片地方干活,裴元庆抬头看看,再过去嗅一嗅,就认同了这帮知青,跟着他们到处走,直到本村的知青出现,它才屁颠屁颠的跑回来跟着我们。
其实下地干活时,知青穿着跟本地农民一模一样。不相识的人,一眼看去真分不出是知青是村民。但裴元庆一点问题没有。它一嗅就知道谁是谁。
更神的是它对潜在危险的灵敏嗅觉。发狗瘟那年,疫情有点严重,于是公社领导按官府办事风格,做了个一刀切的决定,要各村把所有的狗只全部杀灭。我们村里的民兵有两把冲锋枪。民兵队长带着一帮民兵挨家挨户搜寻,看到狗就拿冲锋枪扫。
知青听到消息,知道这事没人能拦得住,但也没人愿意看着裴元庆就这么给杀了。大家紧急商议了几分钟,还没想出办法,就看到民兵队长带着人朝这边走过来了。
陈宜章惶急之下指着山坡后面对裴元庆大叫一声:“裴元庆,快跑!”
说也奇怪,平时你让裴元庆跑,它多半懒得理你。除非你扔个东西逗它,它若是兴致好,或许会去追回来。其他时候它都是懒洋洋地趴着。但那回裴元庆只冲那帮拿枪的人看了一眼,立刻就明白苗头不对,嗖的一下窜上山头消失在树林里。民兵队长带人追上去,却寻不到半点踪迹。
知青们想说服队长就这么这算了。但队长很认真,说这是上级命令。俺拿了枪就是军人,军纪不能违抗的,于是每天傍晚收工之后就带着人在山上找,找了两个星期,死活找不到裴元庆。
后来狗瘟过去,公社领导大概看着整理效果不错,政绩方面压力不大,就撤销了那个绝杀令。
民兵队长也不是歹人,听到命令后就来告诉知青,说上面通知改了,不用杀狗。我不知道你们把裴元庆藏哪儿,反正现在是可以放它出来了。
其实知青没藏裴元庆。知青自己都不知道裴元庆现在是死是活。陈宜章专门到公社去了一趟,打听得真切,杀狗令确实是撤销了,知青们立即上山,散开到各处叫裴元庆的名字。不到十分钟就看到裴元庆从树林里跑出来了。瘦了不少,但还是很精神。大家带它到河边洗了个澡,回家吃了几天好的,裴元庆又恢复了原来的风貌。
狗瘟没放倒它,打狗队也没奈何得了它。知青拍着它的脑袋,赞它果然不负裴元庆的名字。
裴元庆晃了晃耳朵,神情淡定的看着远山,仿佛并不把这当好大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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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题目不是骂人,那狗就叫裴元庆,是我们下乡知青养的一条大黄狗。
我下乡的地方是个山村,前面已经有一拨知青,二十多人,在村里呆了两年了。因为我们的到来,他们那拨就成了“老插”,我们自然就算作“新插”。
老插下乡时,因为是本村头一批,村里比较重视,居然专门给盖了一排砖房,每间房住两人,比我后来住的大学宿舍还阔绰。
等我们这一拨到来,知青已经不稀罕,进村时例行的放了两串鞭炮,但住房就别提要求了。老插的砖房在一个小坡之上,坡下有个旧谷仓。村长让人把谷仓腾空了,排开一溜木板床,这就是新插的宿舍。
人到哪儿都会分三六九等。同为天涯沦落人,但老插们多沦落了两年,就有了一种优越感,一开始并不怎么接纳我们这班兄弟(新插清一色的男性)
老插们集体养了一条黄狗,但不愿意我们这些新插逗这条狗。只要看到黄狗朝我们这边走动,就立刻会把它叫回坡上去。叫的啥听不真切,似乎是叫“边庆”。我们一班新插猜了半天,猜不出为啥叫“边庆”。
新插努力跟老插们套磁,过了差不多一个月,老插终于对新插能接纳一些,看到新插逗黄狗,也就不再坚持把它叫回去。我们便撒开了逗它,天天叫“边庆”过来玩。
老插有个陈宜章,学校里学的东西,数他保持得最好,这点积蓄让他不需要下地干活,一直在村里民办小学当老师。老插二十来人,他是最早对新插放下架子的,时常给我们讲讲在此地混生活的要领。
既然熟了,我们就问他这狗为啥叫“边庆”。
他喷喷鼻子说,什么“边庆”啊,是“裴元庆”。天天叫,叫多了舌头偷懒,就给你们听成了“边庆”。
我们觉得不理解,说裴元庆是隋唐第三条好汉。那为啥咱这狗不跟第一好汉李元霸,不跟第二好汉宇文成都,却跟第三好汉裴元庆起名呢?
陈宜章笑笑说,当时大伙也没怎么特别研究,大概就觉得李元霸虽说是第一条好汉,但书上说了,李元霸身形矮小,骨瘦如柴,咱大黄高大威猛,叫李元霸不妥。宇文成都呢得叫四个字,累。于是就挑了裴元庆吧。
别看裴元庆在说唐里是第三条好汉,在咱村里那是数一数二的。有一年村里闹狗瘟,全村总共只有两条狗活了下来,一条是村民家的黑狗,另一条就是裴元庆。
裴元庆没有自己的伙食指标。它的伙食都是知青们从嘴里省出来的。知青们吃饭时,裴元庆就会过来蹲在旁边。我们知道它是等吃的,就从碗里挖一勺饭喂它。一人喂一口,它就足够吃饱有余了。
刚开始我们新插是把饭扔到地上让裴元庆吃。老插看到了就说别那样,扔地上脏。我们说那咋办?给它弄个盆?老插说不用。就这样。说着从自己碗里挖一勺饭团,朝裴元庆头顶抛过去。裴元庆往起一蹦,一口就把饭团叼到嘴里咽下去了。那以后我们也都是这么喂。
裴元庆不光会吃。它看家护院的本事也是一流的,最著名的战绩是它在村长小腿上咬了一口,留下一个疤。这个事从人类视角来看似乎欠和谐,但狗的思路毕竟跟人类有些不同。作为知青集体养的狗,裴元庆的敌我概念就是:所有知青都是主人,其他人都是外人。
当然裴元庆也不会跑农民家里去惹事。它只对闯到家里的外人发飙。让事情有点挠头的是,知青住房正好是在村子与河之间。村民们去河边挑水,必须经过知青住地。
通常这不会出事。因为原来二十多个知青,新插来了之后近四十人,基本上什么时候都有人在家。如果有村民经过,知青们会把作势进攻的裴元庆给叫回来。
那天村长挑水经过,看到裴元庆冲过来。因为平时总有知青出来喝止,所以他也没当回事,继续往前走。偏巧那一刻知青们都在屋里打牌,没人拦着裴元庆,结果它真冲到了村长身边。等村长发觉不妙,转身逃窜,已经晚矣,到底被裴元庆在腿肚子上咬了一口。幸亏有知青听到村长惨叫,赶紧出来撵走了裴元庆,事情才没闹得更大。村长当时是连说没关系,但知青们过意不去,下次回城的时候还是凑钱给村长带了好几包面条。
面条这事可能得稍微解释两句。南方不产麦子,山村里没见过面条。知青们从城里带了面条去,有村民们过来玩,看到了觉得很稀罕,尝一口更觉得是人间美味,后来就有村民拿自己榨的花生油来换面条。花生油对于知青来说是上好烹调油。而村民也觉得面条是上好美食。以物易物,所谓双赢。
起先知青们也不知道村民换了面条会怎么用。有女知青热心,特地去到村民家里,打算教他们怎么煮食。结果去了才发现人家不用教。他们就把面条当粉丝,煮软了加些酱油辣子,翻炒一下当做菜来下饭。
知青们看了觉得有些好笑,但笑不出来。
这个村在当时并不算最穷,一个工分值两毛钱。最穷的那个村,一个工分是九分钱。一个男劳力一年也就1000工分左右,妇女同样出工时间,干的活并不轻,包括插秧或是收割,但工分减半。这种工分制度是明文规定,妇女们也从没觉得有啥不对。
村民平时吃的菜都是自留地里种的蔬菜。有时地里的菜接不上了,就往米饭上面洒一把葱花,再淋一些酱油,一顿饭就这么解决,过大节的时候才会沾一点荤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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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们想说服队长就这么这算了。但队长很认真,说这是上级命令。俺拿了枪就是军人,军纪不能违抗的,于是每天傍晚收工之后就带着人在山上找,找了两个星期,死活找不到裴元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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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队长也不是歹人,听到命令后就来告诉知青,说上面通知改了,不用杀狗。我不知道你们把裴元庆藏哪儿,反正现在是可以放它出来了。
其实知青没藏裴元庆。知青自己都不知道裴元庆现在是死是活。陈宜章专门到公社去了一趟,打听得真切,杀狗令确实是撤销了,知青们立即上山,散开到各处叫裴元庆的名字。不到十分钟就看到裴元庆从树林里跑出来了。瘦了不少,但还是很精神。大家带它到河边洗了个澡,回家吃了几天好的,裴元庆又恢复了原来的风貌。
狗瘟没放倒它,打狗队也没奈何得了它。知青拍着它的脑袋,赞它果然不负裴元庆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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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美食
下雨天,适合静静听雨,懒散的躺着,翻看未读完的书。《家人闲坐 灯火可亲》翻到了辑四日日有小暖 至味在人间,介绍着各种食物和美食,最喜欢的篇章是《肉食者不鄙》《昆明的吃食》,爱吃之人大概是拒绝不了这种美食的分享。别的书中是黄金屋、颜如玉,而此书中是花鸟虫鱼、粮食蔬菜,是真实有温度的生活。
《肉食者不鄙》中介绍的12种肉食,每一种都很想试试,东坡肉也在其中,东坡也不亏是一名美食发烧友,所以才会流传东坡有诗云“无竹令人俗,无肉另人瘦。若要不俗与不瘦,除非天天笋烧肉。”《昆明的吃食》,介绍的特色吃食店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还在不在,如果在应该是是大变样的老店了。想去昆明,想去找找那几家老饭店,再尝尝过桥米线、汽锅鸡、米线饵块。多年前一个人去的昆明,逛了翠湖公园、云南大学、滇池、民族园,只记得吃了过桥米线,对于吃食没有特别深刻的印象。这种阅读,有点像看了一场吃播,被美食所种草,只能先过过干瘾。
除了书中的美食,最记忆犹新的是作者写父亲的,《多年父子成兄弟》,一个绝顶聪明、很随和、懂生活、有童心的父亲,一段平等的的父子关系,让人羡慕。“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即便现在大多数父母都是无法正确的处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看饿了,准备午饭,就做当季的土豆和四季豆,母亲自己种的带着新鲜的泥土气息。在削土豆的时候,母亲忍不住吐槽了又是土豆,菜要换着吃呀,而我回敬要一直把土豆吃完,太爱土豆了。也是母亲教的清炒大块土豆实在是太香了。土豆削皮,放在煮饭的米上,等米饭熟了,将土豆取出,切成小块,门口割点新鲜韭菜或是扯点小葱,准备好后开炒。热锅,放勺猪油肉,是过年杀猪时将一些瘦肉、五花肉炼进了猪油里便于储藏,油热放入韭菜,再加入土豆块,放点水,煮入味,出锅。方法极为简单,但土豆粉粉糯糯,伴着浓浓的猪肉香味,这猪油肉是绝对的点香之笔。懊恼找半天无法精准的找到猪油肉的一个准确表述,而我所熟知的方言,也是只能口头表达。
想晚餐再继续来一碗土豆,母亲劝退了我,有新鲜苋菜可以清炒。母亲的小菜园新鲜出品的时令蔬菜,需要雨露均沾,不能独宠土豆。今年的雨似乎格外多,雨天连着雨天,雨天也不错,读一本好书,感受生活中平凡的美好。
下雨天,适合静静听雨,懒散的躺着,翻看未读完的书。《家人闲坐 灯火可亲》翻到了辑四日日有小暖 至味在人间,介绍着各种食物和美食,最喜欢的篇章是《肉食者不鄙》《昆明的吃食》,爱吃之人大概是拒绝不了这种美食的分享。别的书中是黄金屋、颜如玉,而此书中是花鸟虫鱼、粮食蔬菜,是真实有温度的生活。
《肉食者不鄙》中介绍的12种肉食,每一种都很想试试,东坡肉也在其中,东坡也不亏是一名美食发烧友,所以才会流传东坡有诗云“无竹令人俗,无肉另人瘦。若要不俗与不瘦,除非天天笋烧肉。”《昆明的吃食》,介绍的特色吃食店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还在不在,如果在应该是是大变样的老店了。想去昆明,想去找找那几家老饭店,再尝尝过桥米线、汽锅鸡、米线饵块。多年前一个人去的昆明,逛了翠湖公园、云南大学、滇池、民族园,只记得吃了过桥米线,对于吃食没有特别深刻的印象。这种阅读,有点像看了一场吃播,被美食所种草,只能先过过干瘾。
除了书中的美食,最记忆犹新的是作者写父亲的,《多年父子成兄弟》,一个绝顶聪明、很随和、懂生活、有童心的父亲,一段平等的的父子关系,让人羡慕。“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即便现在大多数父母都是无法正确的处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看饿了,准备午饭,就做当季的土豆和四季豆,母亲自己种的带着新鲜的泥土气息。在削土豆的时候,母亲忍不住吐槽了又是土豆,菜要换着吃呀,而我回敬要一直把土豆吃完,太爱土豆了。也是母亲教的清炒大块土豆实在是太香了。土豆削皮,放在煮饭的米上,等米饭熟了,将土豆取出,切成小块,门口割点新鲜韭菜或是扯点小葱,准备好后开炒。热锅,放勺猪油肉,是过年杀猪时将一些瘦肉、五花肉炼进了猪油里便于储藏,油热放入韭菜,再加入土豆块,放点水,煮入味,出锅。方法极为简单,但土豆粉粉糯糯,伴着浓浓的猪肉香味,这猪油肉是绝对的点香之笔。懊恼找半天无法精准的找到猪油肉的一个准确表述,而我所熟知的方言,也是只能口头表达。
想晚餐再继续来一碗土豆,母亲劝退了我,有新鲜苋菜可以清炒。母亲的小菜园新鲜出品的时令蔬菜,需要雨露均沾,不能独宠土豆。今年的雨似乎格外多,雨天连着雨天,雨天也不错,读一本好书,感受生活中平凡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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