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藏王菩萨的愿永远满不了,为什么他还要发愿?
你的愿不会虚发
《地藏菩萨本愿经》
梦参老和尚 讲解
【四天王言。唯然。世尊。愿乐欲闻。佛告四天王。地藏菩萨久远劫来。迄至于今。度脱众生。犹未毕愿。慈愍此世罪苦众生。复观未来无量劫中。因蔓不断。以是之故。又发重愿。】
“唯然”就是答应得很快。“佛跟我们说得太好了,世尊,我们极欢喜听一听。”“愿”就是希望之意,“乐”就是很快乐。
佛把地藏王菩萨为什么又发愿的原因跟四天王说。“地藏菩萨久远劫来”,这是前面说的那个四重大愿,做长者子、做婆罗门女、做光目女都是发了愿了,一次发一次愿,度脱众生。“犹未毕愿”,到了现在那个愿还没有满。为什么呢?为了哀悯救济。这个世上受罪苦的众生,不只现在,“复观未来无量劫中”,在未来无量劫;“因蔓不断”,像藤似的,一个跟一个不中断,因果相续,众生的业缘永远不尽。因为这种缘故,所以“又发重愿”,又再发愿。
现在这个世上的灾难,我们总想有清净的一天,可是永远清净不了,现在水灾、火灾,好多战祸,也是永远没得完,众生业无尽,所以他怎会不感果呢?
地藏王菩萨的愿永远满不了。不只如此,观世音菩萨的愿、普贤菩萨的愿乃至一切诸佛的愿都如是。
我们看到、听到这些事就发愿,发愿不是空的吗?现在是有点空的,但你发这个愿有一定时间就不空了,因为这愿的本身就使你的心清净了。你发一愿就清一愿,就有利益众生的目的,这是很不可思议的。
有些愿,现在是空的,将来会不空,你的愿不会虚发。但是发恶愿也是不空的,也是不虚发的,你想整人、想害人,那个愿也不虚的,来生遇到时会现前的。#地藏王菩萨##大乘佛教[超话]##佛教[超话]##佛教##佛法看世间#
你的愿不会虚发
《地藏菩萨本愿经》
梦参老和尚 讲解
【四天王言。唯然。世尊。愿乐欲闻。佛告四天王。地藏菩萨久远劫来。迄至于今。度脱众生。犹未毕愿。慈愍此世罪苦众生。复观未来无量劫中。因蔓不断。以是之故。又发重愿。】
“唯然”就是答应得很快。“佛跟我们说得太好了,世尊,我们极欢喜听一听。”“愿”就是希望之意,“乐”就是很快乐。
佛把地藏王菩萨为什么又发愿的原因跟四天王说。“地藏菩萨久远劫来”,这是前面说的那个四重大愿,做长者子、做婆罗门女、做光目女都是发了愿了,一次发一次愿,度脱众生。“犹未毕愿”,到了现在那个愿还没有满。为什么呢?为了哀悯救济。这个世上受罪苦的众生,不只现在,“复观未来无量劫中”,在未来无量劫;“因蔓不断”,像藤似的,一个跟一个不中断,因果相续,众生的业缘永远不尽。因为这种缘故,所以“又发重愿”,又再发愿。
现在这个世上的灾难,我们总想有清净的一天,可是永远清净不了,现在水灾、火灾,好多战祸,也是永远没得完,众生业无尽,所以他怎会不感果呢?
地藏王菩萨的愿永远满不了。不只如此,观世音菩萨的愿、普贤菩萨的愿乃至一切诸佛的愿都如是。
我们看到、听到这些事就发愿,发愿不是空的吗?现在是有点空的,但你发这个愿有一定时间就不空了,因为这愿的本身就使你的心清净了。你发一愿就清一愿,就有利益众生的目的,这是很不可思议的。
有些愿,现在是空的,将来会不空,你的愿不会虚发。但是发恶愿也是不空的,也是不虚发的,你想整人、想害人,那个愿也不虚的,来生遇到时会现前的。#地藏王菩萨##大乘佛教[超话]##佛教[超话]##佛教##佛法看世间#
#爸爸当家# 祖蓝见街舞舞者肖杰被太太管得很贴服,直言让对方指教李亚男:我很怕老婆变成迷妹。
李亚男:那我以前都错了吗我!我各种迷妹!
王祖蓝:没有!我个人是喜欢的,但是,舆论很大的压力。她越迷妹呢,很多评论就说,你对亚男干了什么?为什么你这么丑,她对你那么迷妹!
李亚男笑言:你喜欢用骂的,我还以为你喜欢鼓励那种。
王祖蓝:我很爽,我喜欢被人骂
李亚男:老公,你该减肥了,你看这肉都扑出来了,你颜值不能改了,身高也不能改了,身形是可以改的对吧?不过
王祖蓝依然称:我觉得很爽,我真的很爽。非常识得搞气氛。
祖蓝流泪讲完这段往事,同时也借此呼吁大家,有什么事就马上沟通,不要等到生命的最后阶段才去理解。
李亚男:那我以前都错了吗我!我各种迷妹!
王祖蓝:没有!我个人是喜欢的,但是,舆论很大的压力。她越迷妹呢,很多评论就说,你对亚男干了什么?为什么你这么丑,她对你那么迷妹!
李亚男笑言:你喜欢用骂的,我还以为你喜欢鼓励那种。
王祖蓝:我很爽,我喜欢被人骂
李亚男:老公,你该减肥了,你看这肉都扑出来了,你颜值不能改了,身高也不能改了,身形是可以改的对吧?不过
王祖蓝依然称:我觉得很爽,我真的很爽。非常识得搞气氛。
祖蓝流泪讲完这段往事,同时也借此呼吁大家,有什么事就马上沟通,不要等到生命的最后阶段才去理解。
“是他自己主动敬酒的,我们没劝酒,为什么要判我们赔钱?”广东男子,温某,和朋友去某饭店相约吃饭,温某说自己开车来,大家也都没劝他喝酒。但是散场的时候,温某主动拿起杯子敬了大家一杯,可就这一杯,让他因心病猝死,而同桌的7人被判赔52184元!
事发2020年的5月26日,中午,温某受到朋友邀请,去邬某经营的饭店吃饭。席间大家并没有劝酒,而温某主动敬酒后大家就散场了。可温某走到饭店门口不远处,突然感到人不舒服,而旁边的李某看见后,马上上前寻问温某的状况,并且告知了随行的人。
大家商议后,让李某开车送温某去医院看医生,但李某长年在外地居住,对本地的路线不熟悉,导致他在送温某就医的过程中绕了很多冤枉路,等赶到医院的时候,都快下午2点了。后来温某被抢救了1个多小时,还是因送医不及时,死亡了。
后来,经过经司法鉴定,确定温某是因为饮酒而诱发冠心病猝死。温某家属知道后,将同桌七人和饭店老板告上法庭,向他们索赔因温某死亡而造成的各项损失总计559211元,法院一审判决同餐人员需承担5%的责任,既赔偿52184元。被告的7人深感冤枉,提起了上诉,但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
此事很有争议,这样的情况聚餐人员该不该赔呢?有网友就提出疑问:虽然他们一起喝酒,温某不能喝,谁也没劝他喝,是他主动要敬酒且喝的不多,死后同桌人有责任?这有些说不过去吧。他即是有行为能力人,又没人劝其喝酒,主动要求敬酒,谁能拒绝?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让我们看下各方的观点:
温某的家属认为,温某是受到随行7人的邀请,才去参加的饭局。在温某告知李某自己身体不适后,随行的7人却让一个不熟悉路况的李某送他去医院,所以温某的死亡,跟随行7人没有及时把他送医抢救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随行7人认为,自己在酒桌上没有劝温某喝酒,温某是一个成年人,自己对自己的身体要有一个了解,是他自己主动敬酒才身体不适,而且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他们也委托李某开车送他去医院了,没有不送温某去就医。
法院认为,温某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饮酒对自己的身体健康不利,还主动喝酒,致使自己饮酒后突发心肌梗死,需承担主要责任。同时,随行的7人在得知温某人不舒服的情况下,还疏忽大意,让不熟悉路况的李某一个人送他去医院,没有充分、全面、及时履行基于饮酒行为而应承担的照顾、护送等注意义务,这才导致温某错过了救治时机,未尽到人道主义!
这事情很明显,随行7人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因此对温某的死亡负次要责任,即承担5%的责任。所以,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判决随行7人对温某的死亡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即52184元,另外,饭店的经营者没有过错,无需赔偿。
我支持法院的判罚,虽然他们酒是没有劝,但是温某表示自己不舒服,随行的人却自顾自己离开,让不熟悉路的李某送他去医院,确实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反过来说,如果温某没喝酒,出来后路上突然发病猝死的话同桌还有责任吗?
说来说去还是跟酒有关系,那么又回到原话题,酒是他自己主动喝的,其他人是没有责任的,法院这样的判决只是处于同桌人的之间的关系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因此对温某的死亡承担一点点轻微的民事赔偿而已,大家应该理解,也是合理的。只是我不知道,死者家属告饭店经营者是出于什么理由呢?
有网友提议,经过此例因朋友聚会喝酒后意外死亡的案例来看,真有必要,凡参加聚会的人,先签订协议声明:如在饭局间,发生不测,纯属自己责任,不关其他人的责任,家属不得索赔的声明。不同意的,不许入席,免得大家吃官司。
当然,这可能是玩笑之言,不过也再次提醒大家,莫劝酒,少喝酒!那么,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留下你的看法!
事发2020年的5月26日,中午,温某受到朋友邀请,去邬某经营的饭店吃饭。席间大家并没有劝酒,而温某主动敬酒后大家就散场了。可温某走到饭店门口不远处,突然感到人不舒服,而旁边的李某看见后,马上上前寻问温某的状况,并且告知了随行的人。
大家商议后,让李某开车送温某去医院看医生,但李某长年在外地居住,对本地的路线不熟悉,导致他在送温某就医的过程中绕了很多冤枉路,等赶到医院的时候,都快下午2点了。后来温某被抢救了1个多小时,还是因送医不及时,死亡了。
后来,经过经司法鉴定,确定温某是因为饮酒而诱发冠心病猝死。温某家属知道后,将同桌七人和饭店老板告上法庭,向他们索赔因温某死亡而造成的各项损失总计559211元,法院一审判决同餐人员需承担5%的责任,既赔偿52184元。被告的7人深感冤枉,提起了上诉,但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
此事很有争议,这样的情况聚餐人员该不该赔呢?有网友就提出疑问:虽然他们一起喝酒,温某不能喝,谁也没劝他喝,是他主动要敬酒且喝的不多,死后同桌人有责任?这有些说不过去吧。他即是有行为能力人,又没人劝其喝酒,主动要求敬酒,谁能拒绝?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让我们看下各方的观点:
温某的家属认为,温某是受到随行7人的邀请,才去参加的饭局。在温某告知李某自己身体不适后,随行的7人却让一个不熟悉路况的李某送他去医院,所以温某的死亡,跟随行7人没有及时把他送医抢救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随行7人认为,自己在酒桌上没有劝温某喝酒,温某是一个成年人,自己对自己的身体要有一个了解,是他自己主动敬酒才身体不适,而且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他们也委托李某开车送他去医院了,没有不送温某去就医。
法院认为,温某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饮酒对自己的身体健康不利,还主动喝酒,致使自己饮酒后突发心肌梗死,需承担主要责任。同时,随行的7人在得知温某人不舒服的情况下,还疏忽大意,让不熟悉路况的李某一个人送他去医院,没有充分、全面、及时履行基于饮酒行为而应承担的照顾、护送等注意义务,这才导致温某错过了救治时机,未尽到人道主义!
这事情很明显,随行7人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因此对温某的死亡负次要责任,即承担5%的责任。所以,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判决随行7人对温某的死亡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即52184元,另外,饭店的经营者没有过错,无需赔偿。
我支持法院的判罚,虽然他们酒是没有劝,但是温某表示自己不舒服,随行的人却自顾自己离开,让不熟悉路的李某送他去医院,确实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反过来说,如果温某没喝酒,出来后路上突然发病猝死的话同桌还有责任吗?
说来说去还是跟酒有关系,那么又回到原话题,酒是他自己主动喝的,其他人是没有责任的,法院这样的判决只是处于同桌人的之间的关系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因此对温某的死亡承担一点点轻微的民事赔偿而已,大家应该理解,也是合理的。只是我不知道,死者家属告饭店经营者是出于什么理由呢?
有网友提议,经过此例因朋友聚会喝酒后意外死亡的案例来看,真有必要,凡参加聚会的人,先签订协议声明:如在饭局间,发生不测,纯属自己责任,不关其他人的责任,家属不得索赔的声明。不同意的,不许入席,免得大家吃官司。
当然,这可能是玩笑之言,不过也再次提醒大家,莫劝酒,少喝酒!那么,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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