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眼瞰天下[超话]#下一个就是你!竞技体育“未来之星”开始选拔啦!
为了培养更多的体育人才,提升我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借鉴北京冬奥会备赛周期跨界跨项选材的成功经验,国家体育总局近期启动竞技后备人才“选星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市和全球华人华侨进行海选,以发现更多具有从事竞技运动天赋和巨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后备人才,并予以针对性培养。青海的“体育星探”会不会选上你?以13-19周岁青少年为主(条件特别出众的可适当放开年龄限制)。来吧,未来的青海体育明星!
记者15日从青海省体育局获悉,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优秀竞技后备人才“选星计划”培养工作的安排部署,拓展我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现有选材渠道,补充完善选材体系,夯实后备人才储备,选拔培养优秀竞技体育领军人才,促进各地区青少年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省竞技体育整体实力,特在全省开展选拔竞技体育“未来之星”工作。
据了解,此次选拔范围根据“选星计划”将长期组织实施,首个周期为2022年—2024年,采用海选、推荐、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省范围,不限地域、性别、项目招募人才。通过测试,列为青海省“选星计划”备选人才,开展专项集中训练。
报名条件为:以13-19周岁青少年为主(条件特别出众的可适当放开年龄限制)。“大心脏计划”人才:具有超强耐力天赋的人才,参考指标:3000米跑。“大个子计划”人才:具有明显身高优势的人才,参考指标:身高、运动能力。“大力量计划”人才:具有过人力量能力的人才,参考指标:卧推、深蹲等。其他竞技人才:具有在某一竞技运动项目所需要的突出特长或巨大成长潜力的人才。
此外,推荐方式为各市州、县区体育部门、教育部门推荐,各级业余体校、学校推荐,以及个人自荐。
此次选拔旨在分层分级推荐、选拔我省具有竞技运动天赋和巨大潜力的优秀后备人才,打造尖子型竞技体育人才,建立我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梯队,并推荐国家“选星计划”训练营。
联系方式:
青海省“选星计划”工作专班选材测试组
祁继良 0971-6115019 13997169652
为了培养更多的体育人才,提升我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借鉴北京冬奥会备赛周期跨界跨项选材的成功经验,国家体育总局近期启动竞技后备人才“选星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市和全球华人华侨进行海选,以发现更多具有从事竞技运动天赋和巨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后备人才,并予以针对性培养。青海的“体育星探”会不会选上你?以13-19周岁青少年为主(条件特别出众的可适当放开年龄限制)。来吧,未来的青海体育明星!
记者15日从青海省体育局获悉,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优秀竞技后备人才“选星计划”培养工作的安排部署,拓展我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现有选材渠道,补充完善选材体系,夯实后备人才储备,选拔培养优秀竞技体育领军人才,促进各地区青少年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省竞技体育整体实力,特在全省开展选拔竞技体育“未来之星”工作。
据了解,此次选拔范围根据“选星计划”将长期组织实施,首个周期为2022年—2024年,采用海选、推荐、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省范围,不限地域、性别、项目招募人才。通过测试,列为青海省“选星计划”备选人才,开展专项集中训练。
报名条件为:以13-19周岁青少年为主(条件特别出众的可适当放开年龄限制)。“大心脏计划”人才:具有超强耐力天赋的人才,参考指标:3000米跑。“大个子计划”人才:具有明显身高优势的人才,参考指标:身高、运动能力。“大力量计划”人才:具有过人力量能力的人才,参考指标:卧推、深蹲等。其他竞技人才:具有在某一竞技运动项目所需要的突出特长或巨大成长潜力的人才。
此外,推荐方式为各市州、县区体育部门、教育部门推荐,各级业余体校、学校推荐,以及个人自荐。
此次选拔旨在分层分级推荐、选拔我省具有竞技运动天赋和巨大潜力的优秀后备人才,打造尖子型竞技体育人才,建立我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梯队,并推荐国家“选星计划”训练营。
联系方式:
青海省“选星计划”工作专班选材测试组
祁继良 0971-6115019 13997169652
#夏都西宁# 【西宁市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西宁分享#
青海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西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省级初评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统一要求,经西宁市人民政府申请,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食药安委)的工作部署,青海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食药安办)会同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食品相关领域专家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初评工作组,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和暗访)、领导访谈等方式,对西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初评。经综合评估,西宁市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拟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推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对省级初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至6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实名向省食药安办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971-8274578
传真:0971-8221500
邮寄地址:西宁市昆仑中路79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05室
邮编:810001
电子邮箱:366243492@qq.com
青海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西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省级初评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统一要求,经西宁市人民政府申请,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食药安委)的工作部署,青海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食药安办)会同省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食品相关领域专家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初评工作组,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和暗访)、领导访谈等方式,对西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初评。经综合评估,西宁市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拟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推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对省级初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至6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实名向省食药安办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971-8274578
传真:0971-8221500
邮寄地址:西宁市昆仑中路79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05室
邮编:810001
电子邮箱:366243492@qq.com
青海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办理的“‘飞线充电’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举办公开听证,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6月16日上午9:30
二、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三、联系方式
0971--8124169、8168496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特此公告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13日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办理的“‘飞线充电’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举办公开听证,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6月16日上午9:30
二、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三、联系方式
0971--8124169、8168496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特此公告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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