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又放大招!将注销2.2亿股:三轮回购斥资270亿 股价能否雄起?
在股价连续大幅下挫后,格力电器的70多万户股东们,终于迎来了一大则消息。
9月28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将注销第三期回购的2.21亿股股份,以减少注册资本。这意味着,格力电器的总股本将进一步减少,而每股收益将会提升,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会增加。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格力电器近期第二次注销回购股份。
对此,有股民评论称,“这是真利好,给股东发钱哩!”另有网友表示,“注销才能真正意义上的回购!”还有网友称,“感谢董明珠,感谢董秘,帮大忙了,知恩图报,以后就买格力的家用电器。”
格力电器拟注销2.21亿股股份
9月28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鉴于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第三期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三期回购已买入股份的70%(即2.21亿股)进行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其余30%已回购股份仍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0天前,即9月9日,格力电器刚完成第三期回购股份方案,公司第三期回购累计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3.16亿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25%,回购均价为47.5元/股,此次回购合计耗资达15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约为格力电器2020年全年净利润221.75亿元的三分之二,刷新了A股史上最大单次回购金额纪录。按照原计划,这3.16亿股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然而,巨额的回购并没能阻挡公司股价的下跌,在5月31日至9月9日期间,即格力电器第三期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间,公司股价累计下跌了22.58%,市值蒸发934亿元。同期,竞争对手美的集团的股价仅下跌11%。9月10日至9月28日期间,格力电器股价又下跌了8%,同期美的集团仅下跌2.43%。
随着股价的跌跌不休,格力电器也改变了第三期回购股份的用途(原本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9月28日晚间的公告,格力电器拟对第三期回购已买入股份的70%(即2.21亿股)进行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按照格力电器最新股价38.11元/股计算,上述拟注销的2.21亿股份,当前市值高达84亿元,而当初回购的成本约为105亿元。
本次变更2.21亿股股份用途并注销后,格力电器总股本将由60.16亿股变更为57.95亿股(暂未考虑公司第二期已回购股份注销后的情况)。格力电器表示,本次变更第三期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三轮回购,斥资27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0年以来,格力电器已启动3轮股份回购计划,并全部顶格完成,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回购分别耗资60亿元、60亿元、150亿元,合计耗资270亿元,一举超越美的集团,成为A股的“回购之王”。
具体来看,2020年4月份,格力电器首次开启股票回购计划,拟回购不低于30亿元且不超过60亿元,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于当年7月16日实施了首次回购,2021年2月24日,格力电器此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最高成交价为60.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3.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99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0年10月份,格力电器披露第二轮回购计划,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亿元且不超过60亿元,拟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1年5月18日,格力电器公告称,已完成第二期股份回购,总计回购约1.01亿股,占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68%,最高成交价为61.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1年5月26日晚间,格力电器披露第三轮回购计划,拟以75亿-150亿元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1年9月9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3.16亿股,占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5.25%,最高成交价为56.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2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股价跌跌不休,市值蒸发近1900亿
不过,即便在1年多的时间内回购了270亿元的股份,也没能阻挡格力电器股价的下跌。自2020年12月触及历史最高价66.79元/股以来,格力电器股价已累计下跌42%,市值蒸发近1900亿元;而同期美的集团的跌幅为20%,市值蒸发1400亿元。
在股价下跌期间,格力电器的一份员工持股计划还引发了较大争议。今年6月20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称,拟发起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第一期回购股份用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此次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30亿元,拟参与员工总人数不超1.2万人,股票规模为不超过1.08亿股。其中,公司董事长董明珠拟认购3000万股,拟出资8.3亿元,占计划的比例27.68%。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27.68元/股,等于公司回购股份均价的50%。也就是说,按当时股价,每股可净赚一倍。该持股计划推出后引发了不少争议,包括行权价低至5折、业绩增长考核指标仅为10%、董明珠独占8亿元浮盈等。该消息披露的第二天,格力电器股价大跌4.79%。
随后,格力电器紧急“灭火”。在6月26日的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上,格力电器回应了员工持股的相关问题。格力电器表示,本次参与持股员工总数可能超过上万人,“尽管方案设定的锁定期是两年,但实际原则上是持有至退休。”对于设定10%的业绩考核指标,格力电器称,公司有自己的发展目标,会保持稳定增长,对冰洗、生活电器产品充满信心,不切实际的业绩考核目标是没有意义的。
与此同时,格力电器更改了第二期回购的用途。6月27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称,对第二期回购对应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格力电器进入新能源汽车市场
中报显示,2021年上半年,格力电器实现营业收入920.11亿元,同比增长30.32%;实现归母净利润94.57亿元,同比增长48.64%。其中,第二季度单季度实现营收584.94亿元,同比增长17.71%,实现归母净利润60.14亿元,同比增长25.18%。
分产品来看,上半年,格力电器空调产品实现营收671.94亿元,同比增长62.57%,营收占比为73.39%,相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4.31PCT。智能装备和其他主营业务表现一般,营收同比下降了5.44%和77.64%。
研究机构指出,第二季度,格力电器收入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受制于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净利率较2019年同期仍有较大差距。展望下半年,需求或迎来阶段性复苏,且原材料价格有望见顶,基本面改善趋势渐明朗。
同时,格力电器正在加码新能源业务,进入火热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格力电器于8月31日通过参与司法拍卖公开竞拍方式,竞得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隆)30.47%股权,同时,董明珠将其持有的银隆新能源17.46%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委托公司行使。本次交易完成后,格力电器将持有银隆新能源30.47%的股权,并合计控制银隆新能源47.93%的表决权,银隆新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资料显示,银隆业务范围涵盖纳米级钛酸锂材料、钛酸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电动汽车整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领域,同时为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移动通信营运商等提供储能系统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
招商证券分析师陈东飞指出,银隆电池板块当前总体实际产能约18.31GWh/年,钛酸锂电池及新能源商用车等整车市场地位领先,随着格力实现控股,银隆的内部治理及生产经营有望得到快速恢复,叠加新能源行业当前处于政策+供需向好的双重驱动的红利期中,以及双方协同效应的释放,银隆后续业务拓展可期,格力的新能源业务占比有望持续提升。预计格力电器2021-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247亿元、276亿元、305亿元,对应2021-2023年估值分别10.1/9.1/8.2X。
在股价连续大幅下挫后,格力电器的70多万户股东们,终于迎来了一大则消息。
9月28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将注销第三期回购的2.21亿股股份,以减少注册资本。这意味着,格力电器的总股本将进一步减少,而每股收益将会提升,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会增加。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格力电器近期第二次注销回购股份。
对此,有股民评论称,“这是真利好,给股东发钱哩!”另有网友表示,“注销才能真正意义上的回购!”还有网友称,“感谢董明珠,感谢董秘,帮大忙了,知恩图报,以后就买格力的家用电器。”
格力电器拟注销2.21亿股股份
9月28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鉴于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第三期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三期回购已买入股份的70%(即2.21亿股)进行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其余30%已回购股份仍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0天前,即9月9日,格力电器刚完成第三期回购股份方案,公司第三期回购累计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3.16亿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25%,回购均价为47.5元/股,此次回购合计耗资达15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约为格力电器2020年全年净利润221.75亿元的三分之二,刷新了A股史上最大单次回购金额纪录。按照原计划,这3.16亿股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然而,巨额的回购并没能阻挡公司股价的下跌,在5月31日至9月9日期间,即格力电器第三期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间,公司股价累计下跌了22.58%,市值蒸发934亿元。同期,竞争对手美的集团的股价仅下跌11%。9月10日至9月28日期间,格力电器股价又下跌了8%,同期美的集团仅下跌2.43%。
随着股价的跌跌不休,格力电器也改变了第三期回购股份的用途(原本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9月28日晚间的公告,格力电器拟对第三期回购已买入股份的70%(即2.21亿股)进行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按照格力电器最新股价38.11元/股计算,上述拟注销的2.21亿股份,当前市值高达84亿元,而当初回购的成本约为105亿元。
本次变更2.21亿股股份用途并注销后,格力电器总股本将由60.16亿股变更为57.95亿股(暂未考虑公司第二期已回购股份注销后的情况)。格力电器表示,本次变更第三期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三轮回购,斥资27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0年以来,格力电器已启动3轮股份回购计划,并全部顶格完成,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回购分别耗资60亿元、60亿元、150亿元,合计耗资270亿元,一举超越美的集团,成为A股的“回购之王”。
具体来看,2020年4月份,格力电器首次开启股票回购计划,拟回购不低于30亿元且不超过60亿元,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于当年7月16日实施了首次回购,2021年2月24日,格力电器此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最高成交价为60.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3.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99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0年10月份,格力电器披露第二轮回购计划,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亿元且不超过60亿元,拟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1年5月18日,格力电器公告称,已完成第二期股份回购,总计回购约1.01亿股,占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68%,最高成交价为61.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1年5月26日晚间,格力电器披露第三轮回购计划,拟以75亿-150亿元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1年9月9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3.16亿股,占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5.25%,最高成交价为56.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2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股价跌跌不休,市值蒸发近1900亿
不过,即便在1年多的时间内回购了270亿元的股份,也没能阻挡格力电器股价的下跌。自2020年12月触及历史最高价66.79元/股以来,格力电器股价已累计下跌42%,市值蒸发近1900亿元;而同期美的集团的跌幅为20%,市值蒸发1400亿元。
在股价下跌期间,格力电器的一份员工持股计划还引发了较大争议。今年6月20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称,拟发起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第一期回购股份用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此次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30亿元,拟参与员工总人数不超1.2万人,股票规模为不超过1.08亿股。其中,公司董事长董明珠拟认购3000万股,拟出资8.3亿元,占计划的比例27.68%。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27.68元/股,等于公司回购股份均价的50%。也就是说,按当时股价,每股可净赚一倍。该持股计划推出后引发了不少争议,包括行权价低至5折、业绩增长考核指标仅为10%、董明珠独占8亿元浮盈等。该消息披露的第二天,格力电器股价大跌4.79%。
随后,格力电器紧急“灭火”。在6月26日的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上,格力电器回应了员工持股的相关问题。格力电器表示,本次参与持股员工总数可能超过上万人,“尽管方案设定的锁定期是两年,但实际原则上是持有至退休。”对于设定10%的业绩考核指标,格力电器称,公司有自己的发展目标,会保持稳定增长,对冰洗、生活电器产品充满信心,不切实际的业绩考核目标是没有意义的。
与此同时,格力电器更改了第二期回购的用途。6月27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称,对第二期回购对应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格力电器进入新能源汽车市场
中报显示,2021年上半年,格力电器实现营业收入920.11亿元,同比增长30.32%;实现归母净利润94.57亿元,同比增长48.64%。其中,第二季度单季度实现营收584.94亿元,同比增长17.71%,实现归母净利润60.14亿元,同比增长25.18%。
分产品来看,上半年,格力电器空调产品实现营收671.94亿元,同比增长62.57%,营收占比为73.39%,相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4.31PCT。智能装备和其他主营业务表现一般,营收同比下降了5.44%和77.64%。
研究机构指出,第二季度,格力电器收入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受制于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净利率较2019年同期仍有较大差距。展望下半年,需求或迎来阶段性复苏,且原材料价格有望见顶,基本面改善趋势渐明朗。
同时,格力电器正在加码新能源业务,进入火热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格力电器于8月31日通过参与司法拍卖公开竞拍方式,竞得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隆)30.47%股权,同时,董明珠将其持有的银隆新能源17.46%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委托公司行使。本次交易完成后,格力电器将持有银隆新能源30.47%的股权,并合计控制银隆新能源47.93%的表决权,银隆新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资料显示,银隆业务范围涵盖纳米级钛酸锂材料、钛酸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电动汽车整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领域,同时为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移动通信营运商等提供储能系统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
招商证券分析师陈东飞指出,银隆电池板块当前总体实际产能约18.31GWh/年,钛酸锂电池及新能源商用车等整车市场地位领先,随着格力实现控股,银隆的内部治理及生产经营有望得到快速恢复,叠加新能源行业当前处于政策+供需向好的双重驱动的红利期中,以及双方协同效应的释放,银隆后续业务拓展可期,格力的新能源业务占比有望持续提升。预计格力电器2021-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247亿元、276亿元、305亿元,对应2021-2023年估值分别10.1/9.1/8.2X。
【#湖北省直机关公开遴选9月22日开始报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34家省直单位87个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共130个计划。其中,19个职位23个计划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湖北省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湖北省市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5.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1985年9月以后出生)以下。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报名人员现为乡科级副职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1年9月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任职年限、报考年龄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参加过2021年度各级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考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出报考申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2021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以及报名人员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还需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各级党委组织部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和人岗相适度,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各遴选职位,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州、荆门、孝感、黄冈、恩施推荐报名人员不超过7人,黄石、鄂州、咸宁、随州推荐报名人员不超过4人,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推荐报名人员不超过2人。
报名人员于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5日17:00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2021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选定职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正反两面以电子图片(制作为一个pdf文件,不小于300kb,不超过1M)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填写。9月25日17:00后,所有报名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湖北省市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应的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步骤进行。
2.资格初审。2021年9月22日9:30至9月26日16:00,由各遴选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反馈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非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经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的,各遴选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公开遴选期间,各遴选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值守,回答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3.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9月27日9:00至9月28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费用按照公务员报名考试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遴选职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经省委组织部同意,核减或取消该遴选职位计划。核减遴选人数或取消职位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取消遴选职位的已缴费确认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并退还报名费。改报期间,遴选单位对符合条件且已缴费确认人员,及时予以审查。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名人员于2021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6日9: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的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的依据。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由省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符合遴选资格条件,但在遴选过程中,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如:调动到上级机关、职务提拔等),导致不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及时向遴选单位报告,由遴选单位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单位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
1.笔试。笔试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50分,主要测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9:00—12:00。
笔试事项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考场设在武汉市(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报名人员可于10月下旬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单位按规定比例(除有专业测试的职位外,按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委组织部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级以下单位的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第二,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单位。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第三,各遴选单位对报考本单位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委组织部反馈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除特殊职位外,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3.专业测试。有专业测试的职位,按该职位规定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情况详见《2021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专业测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在面试前完成,满分100分。如进行专业测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测试,但最低比例不低于3:1。专业测试结束后,依据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测试成绩的折算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折算方式为:(综合知识测试成绩×2/3)×0.4+专业测试成绩×0.2。
4.面试。面试公告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时间另行通知。
5.成绩合成。不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2/3)×0.5+面试成绩×0.5。
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2/3)×0.4+专业测试成绩×0.2+面试成绩×0.4。
五、考察和体检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比例,但不得低于1.5:1。考察人员名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
各遴选单位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可同步进行。考察和体检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
六、研究决定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以及考察人员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防止简单以分取人。拟试用人员确定后报省委组织部。
七、公示
各遴选单位将拟试用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是否递补由各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
八、试用与任职
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单位办理任职手续时,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职级)。
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九、公开遴选纪律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十、疫情防控
报名人员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须知将在考前发布,请密切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等工作事项的,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一、公开遴选职位
34家省直单位87个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共130个计划。其中,19个职位23个计划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湖北省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湖北省市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5.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1985年9月以后出生)以下。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报名人员现为乡科级副职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1年9月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任职年限、报考年龄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参加过2021年度各级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考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出报考申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2021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以及报名人员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还需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各级党委组织部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和人岗相适度,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各遴选职位,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州、荆门、孝感、黄冈、恩施推荐报名人员不超过7人,黄石、鄂州、咸宁、随州推荐报名人员不超过4人,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推荐报名人员不超过2人。
报名人员于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5日17:00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2021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选定职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正反两面以电子图片(制作为一个pdf文件,不小于300kb,不超过1M)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填写。9月25日17:00后,所有报名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湖北省市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应的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步骤进行。
2.资格初审。2021年9月22日9:30至9月26日16:00,由各遴选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反馈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非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经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的,各遴选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公开遴选期间,各遴选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值守,回答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3.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9月27日9:00至9月28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费用按照公务员报名考试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遴选职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经省委组织部同意,核减或取消该遴选职位计划。核减遴选人数或取消职位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取消遴选职位的已缴费确认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并退还报名费。改报期间,遴选单位对符合条件且已缴费确认人员,及时予以审查。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名人员于2021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6日9: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的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的依据。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由省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符合遴选资格条件,但在遴选过程中,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如:调动到上级机关、职务提拔等),导致不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及时向遴选单位报告,由遴选单位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单位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
1.笔试。笔试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50分,主要测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9:00—12:00。
笔试事项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考场设在武汉市(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报名人员可于10月下旬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单位按规定比例(除有专业测试的职位外,按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委组织部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级以下单位的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第二,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单位。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第三,各遴选单位对报考本单位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委组织部反馈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除特殊职位外,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3.专业测试。有专业测试的职位,按该职位规定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情况详见《2021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专业测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在面试前完成,满分100分。如进行专业测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测试,但最低比例不低于3:1。专业测试结束后,依据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测试成绩的折算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折算方式为:(综合知识测试成绩×2/3)×0.4+专业测试成绩×0.2。
4.面试。面试公告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时间另行通知。
5.成绩合成。不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2/3)×0.5+面试成绩×0.5。
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2/3)×0.4+专业测试成绩×0.2+面试成绩×0.4。
五、考察和体检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比例,但不得低于1.5:1。考察人员名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
各遴选单位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可同步进行。考察和体检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
六、研究决定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以及考察人员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防止简单以分取人。拟试用人员确定后报省委组织部。
七、公示
各遴选单位将拟试用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是否递补由各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
八、试用与任职
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单位办理任职手续时,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职级)。
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九、公开遴选纪律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十、疫情防控
报名人员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须知将在考前发布,请密切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等工作事项的,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富士康宣布2023年量产电动车#】8月12日,富士康母公司鸿海今日发布最新财报。鸿海集团董事长在法人说明会上表示,在电动汽车领域,将透过公司独特的商业模式,提供客户垂直整合的服务,从设计、零部件、制造到区域合作方面,满足车厂各种不同的需求。针对汽车零部件部分,预计今年营收将超过新台币100亿元,同比增长40%,且2022年增幅还会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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