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53个公交站更名#
关于城区部分公交站牌更名通告
为向市民提供更准确、更清晰的公交出行指引,提高城市公交服务水平,方便市民出行,经组织调研,市公交集团决定对市区部分道路公交站牌命名涉及地理位置指向不准确、道路改名、原站名建筑物地址搬迁、停车不便等问题进行规范,并根据收集到的市民意见,对市区部分道路公交站牌进行增减或更名,具体如下:
一、金宇路—大禹路
1.原“亿丰时代广场(北)”公交站更名为“亿丰时代广场”公交站;
2.原“济宁学院附属高中”公交站更名为“济宁高职校(南校区)”公交站;
3.原“名美整形美容医院”公交站更名为“龙贵广场”公交站;
4.原“阳光城市花园”公交站更名为“高新区洸河中学”公交站;
5.原“科苑会馆”公交站更名为“科苑公寓”公交站;
6.原“柳行村”公交站更名为“济宁银行”公交站;
7.原“安旭装饰”公交站更名为“柳行农贸市场”公交站;
8.原“菱花集团”公交站更名为“柳行街道办事处”公交站;
二、洸河路—崇文大道
1.原“塔口铺”公交站更名为“济宁机械设计院”公交站;
2.原“永康医院”公交站更名为“开泰花园”公交站;
三、太白楼路—孟子大道
原“贵和购物中心”公交站更名为“龙贵购物中心”公交站;
四、车站西路
1.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交站更名为“车站西路安顺路”公交站;
2.原“鲁星大道西外环”公交站更名为“中煤创业园”公交站;
五、红星路
原“东刘”公交站更名为“阳光花园”公交站;
六、火炬路
1.原“恒康医院”公交站更名为“北城国际”公交站;
2.原“市审计局”公交站更名为“祥和花园”公交站;
3.原“银都花园”公交站更名为“盛泰广场”公交站;
七、建设路
1.原“火车站”公交站更名为“济宁火车站(北)”公交站;
2.原“苗木协会”公交站更名为“平安花园”公交站;
3.原“百帝漆业”公交站更名为“李营街道卫生院”公交站;
八、共青团路—运河路
1.原“天诺雅畜牧研究所”公交站更名为“职业技术学院(西)”公交站;
2.原“供水集团”公交站更名为“万家清泉矿泉水”公交站;
3.原“义乌小商品城”公交站更名为“济宁八中(义乌小商品城)”公交站;
4.原“中山水务”公交站更名为“运河路渔皇路”公交站;
5.原“南外环路口”公交站更名为“运河路济宁大道”公交站;
九、古槐路—王母阁路—荷花路
1.原“教育学院”公交站更名为“古槐路常青路”公交站;
2.原“任城中医院”公交站更名为“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交站;
3.原“张堌堆村”和“碧桂园天绘”站名互调;
4.原“许庄医院”公交站更名为“永润广场(东)”公交站;
十、济安桥路
原“济北贸易市场”公交站更名为“振宇蔬菜大市场”公交站;
十一、其他
1.原“火车站”公交站更名为“济宁火车站”公交站;
2.原“亿丰时代广场”公交站更名为“亿丰时代广场(东)”公交站;
3.原“李营公交枢纽站”公交站更名为“孙营路”公交站;
4.原“科苑南路”公交站更名为“明珠中心小学”公交站;
5.原“济宁运河职业学院”公交站更名为“十里东村”公交站;
6.原“北湖大道济渔公路”公交站更名为“济宁大道路口”公交站;
7.原“公主路圣贤路”公交站更名为“济宁市民公园(西)”公交站;
8.原“机电二路”公交站更名为“任兴信息产业园(西)”公交站;
9.原“康泰路”公交站更名为“都市美郡”公交站;
10.原“亿丰时代广场(常青路口)”公交站更名为“济宁公路新苑”公交站;
11.原“大王”公交站更名为“艾平村”公交站;
12.原“张山路口”10路公交站更名为“商贸大街(东)”公交站;
13.原“任城开发区”公交站更名为“济邹路接贾路”公交站;
14.原“嘉达纺织”公交站更名为“同济路嘉达路”公交站;
15.原“杨柳国际新城”公交站更名为“杨柳国际新城(北)”公交站;
16.原“杨柳国际新城北门”公交站更名为“杨柳街北一路”公交站;
17.原“建设路路口”公交站更名为“矿外路路口”公交站;
18.原“孔子国际学校(山河路)”公交站更名为“高新区产学研基地”公交站;
19.原“辰新药业(群英路)”公交站更名为“省激光研究所”公交站;
20.原“胡营社区”公交站更名为“胡营中学”公交站;
21.原“同济医院”公交站更名为“博雅佳苑东门”公交站;
22.原“众和医院”公交站更名为“洸河花园东门”公交站;
23.原“聚源仓储物流城”公交站更名为“豪德N区”公交站。
公交站牌更名时间为2022年7月—9月,期间存在部分站名更换不及时、全线站名不一致等情况,请关注济宁公交APP查询准确站点信息,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关于城区部分公交站牌更名通告
为向市民提供更准确、更清晰的公交出行指引,提高城市公交服务水平,方便市民出行,经组织调研,市公交集团决定对市区部分道路公交站牌命名涉及地理位置指向不准确、道路改名、原站名建筑物地址搬迁、停车不便等问题进行规范,并根据收集到的市民意见,对市区部分道路公交站牌进行增减或更名,具体如下:
一、金宇路—大禹路
1.原“亿丰时代广场(北)”公交站更名为“亿丰时代广场”公交站;
2.原“济宁学院附属高中”公交站更名为“济宁高职校(南校区)”公交站;
3.原“名美整形美容医院”公交站更名为“龙贵广场”公交站;
4.原“阳光城市花园”公交站更名为“高新区洸河中学”公交站;
5.原“科苑会馆”公交站更名为“科苑公寓”公交站;
6.原“柳行村”公交站更名为“济宁银行”公交站;
7.原“安旭装饰”公交站更名为“柳行农贸市场”公交站;
8.原“菱花集团”公交站更名为“柳行街道办事处”公交站;
二、洸河路—崇文大道
1.原“塔口铺”公交站更名为“济宁机械设计院”公交站;
2.原“永康医院”公交站更名为“开泰花园”公交站;
三、太白楼路—孟子大道
原“贵和购物中心”公交站更名为“龙贵购物中心”公交站;
四、车站西路
1.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交站更名为“车站西路安顺路”公交站;
2.原“鲁星大道西外环”公交站更名为“中煤创业园”公交站;
五、红星路
原“东刘”公交站更名为“阳光花园”公交站;
六、火炬路
1.原“恒康医院”公交站更名为“北城国际”公交站;
2.原“市审计局”公交站更名为“祥和花园”公交站;
3.原“银都花园”公交站更名为“盛泰广场”公交站;
七、建设路
1.原“火车站”公交站更名为“济宁火车站(北)”公交站;
2.原“苗木协会”公交站更名为“平安花园”公交站;
3.原“百帝漆业”公交站更名为“李营街道卫生院”公交站;
八、共青团路—运河路
1.原“天诺雅畜牧研究所”公交站更名为“职业技术学院(西)”公交站;
2.原“供水集团”公交站更名为“万家清泉矿泉水”公交站;
3.原“义乌小商品城”公交站更名为“济宁八中(义乌小商品城)”公交站;
4.原“中山水务”公交站更名为“运河路渔皇路”公交站;
5.原“南外环路口”公交站更名为“运河路济宁大道”公交站;
九、古槐路—王母阁路—荷花路
1.原“教育学院”公交站更名为“古槐路常青路”公交站;
2.原“任城中医院”公交站更名为“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交站;
3.原“张堌堆村”和“碧桂园天绘”站名互调;
4.原“许庄医院”公交站更名为“永润广场(东)”公交站;
十、济安桥路
原“济北贸易市场”公交站更名为“振宇蔬菜大市场”公交站;
十一、其他
1.原“火车站”公交站更名为“济宁火车站”公交站;
2.原“亿丰时代广场”公交站更名为“亿丰时代广场(东)”公交站;
3.原“李营公交枢纽站”公交站更名为“孙营路”公交站;
4.原“科苑南路”公交站更名为“明珠中心小学”公交站;
5.原“济宁运河职业学院”公交站更名为“十里东村”公交站;
6.原“北湖大道济渔公路”公交站更名为“济宁大道路口”公交站;
7.原“公主路圣贤路”公交站更名为“济宁市民公园(西)”公交站;
8.原“机电二路”公交站更名为“任兴信息产业园(西)”公交站;
9.原“康泰路”公交站更名为“都市美郡”公交站;
10.原“亿丰时代广场(常青路口)”公交站更名为“济宁公路新苑”公交站;
11.原“大王”公交站更名为“艾平村”公交站;
12.原“张山路口”10路公交站更名为“商贸大街(东)”公交站;
13.原“任城开发区”公交站更名为“济邹路接贾路”公交站;
14.原“嘉达纺织”公交站更名为“同济路嘉达路”公交站;
15.原“杨柳国际新城”公交站更名为“杨柳国际新城(北)”公交站;
16.原“杨柳国际新城北门”公交站更名为“杨柳街北一路”公交站;
17.原“建设路路口”公交站更名为“矿外路路口”公交站;
18.原“孔子国际学校(山河路)”公交站更名为“高新区产学研基地”公交站;
19.原“辰新药业(群英路)”公交站更名为“省激光研究所”公交站;
20.原“胡营社区”公交站更名为“胡营中学”公交站;
21.原“同济医院”公交站更名为“博雅佳苑东门”公交站;
22.原“众和医院”公交站更名为“洸河花园东门”公交站;
23.原“聚源仓储物流城”公交站更名为“豪德N区”公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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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锐亲办医美欺诈“假一赔三”案件被都市时报报道#医疗纠纷##医美纠纷##法律#
在颜值追求的热潮下,使医美人群由极少数的专属向广大群众普及,年龄也逐渐上升。在巨大需求和高速发展下,医美行业鱼龙混杂,甚至存在非法行医等问题,因整形而导致的事故甚至危及生命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昆明市民王女士和她的父亲就因医美惹上一身麻烦,最终在我团队锐利律师和金尚江律师的帮助下才获得了40余万元的赔偿,该案件或为云南医美行业“假一赔三”首案,被都市时报所报道。
案件回顾
父女进行“医美”后出现种种不适
调查发现美容院违规经营
2019年12月15日,王女士(化名)和父亲相约到昆明市某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美容手术。当天,王女士和父亲分别与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医院医疗机构应以‘诚信’为原则,全面、客观地将治疗的诊断方案、可能并发症及结果告知患者,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在完全理解并同意的前提下实行手术与治疗;并承诺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及口碑良好的医生是安全整容的重要保障。”
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1月12日间,王女士先后在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了“眼综合”、“肋软骨鼻综合”、“身体脂肪风险”等五项美容手术,手术共花费50000元。同年12月26日,王女士的父亲王先生也在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拉皮”、“身体脂肪丰脸”、“双眼皮眼袋”等四项手术,手术共花费25000元。
父女两以为有医疗美容门诊部的“郑重”承诺,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整容始终存在风险。术后,父女两出现了不同的医美“后遗症”。“王女士出现大小眼、左侧鼻子不通气等问题,而她的父亲双侧躯干和腰部都出现肿块。”案件承办的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金锐律师团医美维权部负责人锐利律师说。
之后,王女士父女两到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协商处理,但最终双方协商未果。
锐利律师介绍,“我们在审查病历资料时发现,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之后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提出行政处罚申请。”
根据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调查核实后出具的《回复函》显示,涉事的医疗美容门诊部在为王女士和她父亲手术的过程中存在“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李某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法行为。
之后,王女士和她父亲分别以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在进行手术的过程中严重违法,构成根本违约,且存在欺诈行为,将其起诉至法院。王女士请求判令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手术费、三倍赔偿共200000元,以及医疗费、精神损害费等131200元。王女士父亲请求法院判令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手术费、三倍赔偿损100000元,以及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费等28700元。
最终,一审法院均支持了王女士及其父亲的诉讼请求,分别判决涉事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王女士和王女士父亲美容服务费,同时分别赔偿三倍损失,此外,法院支持了王女士和王女士父亲提出的部分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律师释法
如美容院隐瞒重大利害关系信息
误导求美者接受服务,可被认定构成欺诈
通常医疗美容案件是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来起诉,主张退一赔三,那购买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是否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呢?对此,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云南省整形美容协会法务部名誉主任金尚江律师解释,对于购买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是否属于生活消费行为,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购买医疗美容服务的目的是通过手术使自身外表更完美,与医疗美容机构建立合同本质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而非治疗疾病。所以王女士和她父亲购买的医疗美容服务属于生活消费行为,所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不同于一般的服务,采用的方法是医疗技术方法,具有专业性和风险性,属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金尚江律师介绍说。
那医疗美容服务的哪些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欺诈呢?金尚江律师表示,若医疗美容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隐瞒与求美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对求美者的消费抉择产生重大影响,误导求美者接受服务,可被认定为构成欺诈。“如果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将面临赔偿消费者三倍的损失。”
此外,金尚江律表示:“如果经营者提供的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还应当赔偿消费者再次修复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医美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望广大爱美人士慎重再慎重,一定要选择正规医院,在和专业医生探讨需求、权衡利弊之后,再进行决策。当然了,倘若医美事故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也请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颜值追求的热潮下,使医美人群由极少数的专属向广大群众普及,年龄也逐渐上升。在巨大需求和高速发展下,医美行业鱼龙混杂,甚至存在非法行医等问题,因整形而导致的事故甚至危及生命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昆明市民王女士和她的父亲就因医美惹上一身麻烦,最终在我团队锐利律师和金尚江律师的帮助下才获得了40余万元的赔偿,该案件或为云南医美行业“假一赔三”首案,被都市时报所报道。
案件回顾
父女进行“医美”后出现种种不适
调查发现美容院违规经营
2019年12月15日,王女士(化名)和父亲相约到昆明市某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美容手术。当天,王女士和父亲分别与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医院医疗机构应以‘诚信’为原则,全面、客观地将治疗的诊断方案、可能并发症及结果告知患者,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在完全理解并同意的前提下实行手术与治疗;并承诺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及口碑良好的医生是安全整容的重要保障。”
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1月12日间,王女士先后在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了“眼综合”、“肋软骨鼻综合”、“身体脂肪风险”等五项美容手术,手术共花费50000元。同年12月26日,王女士的父亲王先生也在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拉皮”、“身体脂肪丰脸”、“双眼皮眼袋”等四项手术,手术共花费25000元。
父女两以为有医疗美容门诊部的“郑重”承诺,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整容始终存在风险。术后,父女两出现了不同的医美“后遗症”。“王女士出现大小眼、左侧鼻子不通气等问题,而她的父亲双侧躯干和腰部都出现肿块。”案件承办的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金锐律师团医美维权部负责人锐利律师说。
之后,王女士父女两到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协商处理,但最终双方协商未果。
锐利律师介绍,“我们在审查病历资料时发现,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之后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提出行政处罚申请。”
根据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调查核实后出具的《回复函》显示,涉事的医疗美容门诊部在为王女士和她父亲手术的过程中存在“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李某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法行为。
之后,王女士和她父亲分别以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在进行手术的过程中严重违法,构成根本违约,且存在欺诈行为,将其起诉至法院。王女士请求判令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手术费、三倍赔偿共200000元,以及医疗费、精神损害费等131200元。王女士父亲请求法院判令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手术费、三倍赔偿损100000元,以及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费等28700元。
最终,一审法院均支持了王女士及其父亲的诉讼请求,分别判决涉事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王女士和王女士父亲美容服务费,同时分别赔偿三倍损失,此外,法院支持了王女士和王女士父亲提出的部分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律师释法
如美容院隐瞒重大利害关系信息
误导求美者接受服务,可被认定构成欺诈
通常医疗美容案件是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来起诉,主张退一赔三,那购买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是否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呢?对此,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云南省整形美容协会法务部名誉主任金尚江律师解释,对于购买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是否属于生活消费行为,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购买医疗美容服务的目的是通过手术使自身外表更完美,与医疗美容机构建立合同本质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而非治疗疾病。所以王女士和她父亲购买的医疗美容服务属于生活消费行为,所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不同于一般的服务,采用的方法是医疗技术方法,具有专业性和风险性,属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金尚江律师介绍说。
那医疗美容服务的哪些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欺诈呢?金尚江律师表示,若医疗美容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隐瞒与求美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对求美者的消费抉择产生重大影响,误导求美者接受服务,可被认定为构成欺诈。“如果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将面临赔偿消费者三倍的损失。”
此外,金尚江律表示:“如果经营者提供的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还应当赔偿消费者再次修复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医美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望广大爱美人士慎重再慎重,一定要选择正规医院,在和专业医生探讨需求、权衡利弊之后,再进行决策。当然了,倘若医美事故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也请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颌角术后为什么会有“火鸡脖子”外观?#下颌角##轮廓整形#
下颌角术后会有一些并发症,有一些是不可避免的,其中“火鸡脖子外观”加重是其中之一。比较完美的侧貌颏颈角角度105-120度左右(如图1,来自网络),从颏部至下颌骨体部下方的皮肉不是太多。
1. “火鸡脖子外观”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一般来说同学们在术前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火鸡脖子外观”,尤其在低头时比较明显。在解剖上,“火鸡脖子外观”形成的基础是:侧面观,1)下颌骨下缘有颏舌骨肌及口底肌肉(舌骨位置),覆盖皮肤及皮下脂肪。2)颌下腺。大部分同学们术前颌下腺一般都在下颌角内侧,不容易显露,因此术前同学们的火鸡脖子外观主要由下颌骨下缘、下颌骨下缘肌肉(舌骨的相对位置)、皮肤及皮下脂肪有关。
术前“火鸡脖子外观”的影响因素
1)下颌骨下缘
如果同学们的肌肉、皮肤及皮下脂肪一定的情况下,下颌骨下缘越靠下,“火鸡脖子外观”越不明显。同学们会发现,下颌角越大的同学,一般来说侧面管基本不会有火鸡脖子外观,因为皮肉都被下颌骨遮盖在里面了。
2)舌骨位置和颏舌骨肌+下颌舌骨肌
肌肉可以影响“火鸡脖子外观”的严重程度。因为肌肉的位置与舌骨的位置直接相关,因此舌骨和肌肉共同影响“火鸡脖子外观”的严重程度。对火鸡脖子外观影响最大的是颏舌骨肌和下颌舌骨肌,这两个肌肉一端止于下颌骨,另外一端止于舌骨。舌骨是一个被众多肌肉悬吊的骨头,它的位置会影响同学们的侧貌。越高,火鸡脖子外观越不明显,越低越明显。
同学们在做吞咽动作时舌骨会上抬,这时候侧面观“火鸡脖子外观”最不明显,这说明了舌骨位置与侧貌的直接关系。
3)皮肤及皮下脂肪
如果皮下脂肪比较厚时,也可以加重“火鸡脖子外观”。有时候皮下脂肪很厚时,火鸡脖子外观会很重。如果是脂肪比较多,吸脂有效(如果没有皮肤松垂注射肉毒素效果一般不太明显)。
在老年人皮肤松垂也可以引起火鸡脖子外观。皮肤及皮下组织松垂时,注射肉毒素或者拉皮有效。
2. 为什么下颌角术后”火鸡脖子外观“会加重?
1) 下颌角术后,下颌缘的抬高会让其下方的皮肉显露增加,下颌角截除后颌下腺显露,火鸡脖子外观会明显加重。一般来说截骨越多加重越多。
如图2。左:如果下颌角比较大,颏部下方皮肉和颌下腺完全被遮挡在下颌骨内侧。中间:很多同学术前都是这个状态,颏部下方皮肉不多,颌下腺略显露。火鸡脖子外管不明显。右:术后同学们大都是这个外观,颏部下方皮肉显露明显增多,颌下腺显露明显。
2)同颧骨手术类似,下颌骨截骨及下颌骨体部打磨后,颏部下方皮肉支撑减少,皮肉一定会有一定程度下垂。
3. 术后“火鸡脖子外观”有没有解决办法?
皮下脂肪多和皮肉松垂引起的火鸡脖子外观可以通过面吸、注射肉毒素和拉皮手术等解决,效果比较明显,但是下颌角术后颏部下方皮肉显露引起的火鸡脖子外观目前没有特别有效的解决方法(将来可能会有)。
因为一般来说截骨越多和打磨越多,火鸡脖子外观越明显,同学们在制定手术方案的时候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 我需不需要做下颌角手术?
大部分同学都不是轮廓手术适应征。如果您没有下颌角特别大,预计您下颌角术后颜值变化不会大。这时候我们要权衡下面部变小和火鸡脖子加重的得与失。
2) 我们需要切多少?
一般来说亚洲人的下颌骨在下颌角的部分都是外张的,如果想下面部窄,需要切除较多的下颌角。一般来说下颌角切的越高,下面部越V。下颌角切的越多火鸡脖子外观越重。同学们需要权衡正面和侧貌。一般来说正面越V,侧貌颜值下降会越明显。一般建议大家在优先保证正面,但侧貌也需要兼顾。适当留角(照顾侧貌),并加大外板(+肉毒素打咬肌)处理力度(尽量保证正面)是目前很多同学接受的方案。
3) 我很排斥火鸡脖子外观怎么办?
同学们的审美都不一样。如果您比较排斥火鸡脖子外观,请您一定要谨慎选择轮廓手术:与其它美容手术相比,轮廓手术性价比不高;大部分同学都不是轮廓手术适应症。如果您没有轮廓手术适应症,也没有上镜需求,不要选择轮廓手术,通过头发遮挡颧骨和下颌角,或者通过化妆的方法,完全可以满足日常生活。
下颌角术后会有一些并发症,有一些是不可避免的,其中“火鸡脖子外观”加重是其中之一。比较完美的侧貌颏颈角角度105-120度左右(如图1,来自网络),从颏部至下颌骨体部下方的皮肉不是太多。
1. “火鸡脖子外观”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一般来说同学们在术前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火鸡脖子外观”,尤其在低头时比较明显。在解剖上,“火鸡脖子外观”形成的基础是:侧面观,1)下颌骨下缘有颏舌骨肌及口底肌肉(舌骨位置),覆盖皮肤及皮下脂肪。2)颌下腺。大部分同学们术前颌下腺一般都在下颌角内侧,不容易显露,因此术前同学们的火鸡脖子外观主要由下颌骨下缘、下颌骨下缘肌肉(舌骨的相对位置)、皮肤及皮下脂肪有关。
术前“火鸡脖子外观”的影响因素
1)下颌骨下缘
如果同学们的肌肉、皮肤及皮下脂肪一定的情况下,下颌骨下缘越靠下,“火鸡脖子外观”越不明显。同学们会发现,下颌角越大的同学,一般来说侧面管基本不会有火鸡脖子外观,因为皮肉都被下颌骨遮盖在里面了。
2)舌骨位置和颏舌骨肌+下颌舌骨肌
肌肉可以影响“火鸡脖子外观”的严重程度。因为肌肉的位置与舌骨的位置直接相关,因此舌骨和肌肉共同影响“火鸡脖子外观”的严重程度。对火鸡脖子外观影响最大的是颏舌骨肌和下颌舌骨肌,这两个肌肉一端止于下颌骨,另外一端止于舌骨。舌骨是一个被众多肌肉悬吊的骨头,它的位置会影响同学们的侧貌。越高,火鸡脖子外观越不明显,越低越明显。
同学们在做吞咽动作时舌骨会上抬,这时候侧面观“火鸡脖子外观”最不明显,这说明了舌骨位置与侧貌的直接关系。
3)皮肤及皮下脂肪
如果皮下脂肪比较厚时,也可以加重“火鸡脖子外观”。有时候皮下脂肪很厚时,火鸡脖子外观会很重。如果是脂肪比较多,吸脂有效(如果没有皮肤松垂注射肉毒素效果一般不太明显)。
在老年人皮肤松垂也可以引起火鸡脖子外观。皮肤及皮下组织松垂时,注射肉毒素或者拉皮有效。
2. 为什么下颌角术后”火鸡脖子外观“会加重?
1) 下颌角术后,下颌缘的抬高会让其下方的皮肉显露增加,下颌角截除后颌下腺显露,火鸡脖子外观会明显加重。一般来说截骨越多加重越多。
如图2。左:如果下颌角比较大,颏部下方皮肉和颌下腺完全被遮挡在下颌骨内侧。中间:很多同学术前都是这个状态,颏部下方皮肉不多,颌下腺略显露。火鸡脖子外管不明显。右:术后同学们大都是这个外观,颏部下方皮肉显露明显增多,颌下腺显露明显。
2)同颧骨手术类似,下颌骨截骨及下颌骨体部打磨后,颏部下方皮肉支撑减少,皮肉一定会有一定程度下垂。
3. 术后“火鸡脖子外观”有没有解决办法?
皮下脂肪多和皮肉松垂引起的火鸡脖子外观可以通过面吸、注射肉毒素和拉皮手术等解决,效果比较明显,但是下颌角术后颏部下方皮肉显露引起的火鸡脖子外观目前没有特别有效的解决方法(将来可能会有)。
因为一般来说截骨越多和打磨越多,火鸡脖子外观越明显,同学们在制定手术方案的时候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 我需不需要做下颌角手术?
大部分同学都不是轮廓手术适应征。如果您没有下颌角特别大,预计您下颌角术后颜值变化不会大。这时候我们要权衡下面部变小和火鸡脖子加重的得与失。
2) 我们需要切多少?
一般来说亚洲人的下颌骨在下颌角的部分都是外张的,如果想下面部窄,需要切除较多的下颌角。一般来说下颌角切的越高,下面部越V。下颌角切的越多火鸡脖子外观越重。同学们需要权衡正面和侧貌。一般来说正面越V,侧貌颜值下降会越明显。一般建议大家在优先保证正面,但侧貌也需要兼顾。适当留角(照顾侧貌),并加大外板(+肉毒素打咬肌)处理力度(尽量保证正面)是目前很多同学接受的方案。
3) 我很排斥火鸡脖子外观怎么办?
同学们的审美都不一样。如果您比较排斥火鸡脖子外观,请您一定要谨慎选择轮廓手术:与其它美容手术相比,轮廓手术性价比不高;大部分同学都不是轮廓手术适应症。如果您没有轮廓手术适应症,也没有上镜需求,不要选择轮廓手术,通过头发遮挡颧骨和下颌角,或者通过化妆的方法,完全可以满足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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