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侵权华为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案件。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经消费者投诉,发现被告深圳市金运视讯设备有限公司在其网店中销售未经授权的多款华为耳机,面向全国范围长时间、大规模实施侵害原告注册的“华为”“HUAWEI”“FREEBUDS”商标专用权。同时,金运公司在产品页面中使用“官方正品 华为专用”、“官方原配”等字样,导致消费者误以为产品为华为或与华为相关联,属于对产品品质和来源进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遂要求金运公司立即停止对华为公司相关商标专用权的侵害、立即停止侵害华为公司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300 万元及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法院经查认为,金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裁判结果为,金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停止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向华为公司赔偿损失 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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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经消费者投诉,发现被告深圳市金运视讯设备有限公司在其网店中销售未经授权的多款华为耳机,面向全国范围长时间、大规模实施侵害原告注册的“华为”“HUAWEI”“FREEBUDS”商标专用权。同时,金运公司在产品页面中使用“官方正品 华为专用”、“官方原配”等字样,导致消费者误以为产品为华为或与华为相关联,属于对产品品质和来源进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遂要求金运公司立即停止对华为公司相关商标专用权的侵害、立即停止侵害华为公司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300 万元及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法院经查认为,金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裁判结果为,金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停止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向华为公司赔偿损失 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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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连心桥# #你心中的法治政府# 未经许可在汽车配件上使用“奔驰”商标构成侵权,判赔80万元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对上诉人上海同和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和公司)与被上诉人戴姆勒股份公司(DAIMLER AG,以下简称戴姆勒公司)、原审被告上海同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致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原文链接:https://t.cn/A6XWsfe2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对上诉人上海同和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和公司)与被上诉人戴姆勒股份公司(DAIMLER AG,以下简称戴姆勒公司)、原审被告上海同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致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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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假冒“华为”耳机,#华为起诉网店侵权其商标获赔100万元#】
5月30日消息,信息显示,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侵权华为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案件。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经消费者投诉,发现被告深圳市金运视讯设备有限公司在其网店中销售未经授权的多款华为耳机,面向全国范围长时间、大规模实施侵害原告注册的“华为”“HUAWEI”“FREEBUDS”商标专用权。同时,金运公司在产品页面中使用“官方正品 华为专用”、“官方原配”等字样,导致消费者误以为产品为华为或与华为相关联,属于对产品品质和来源进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遂要求金运公司立即停止对华为公司相关商标专用权的侵害、立即停止侵害华为公司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300万元及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法院经查认为,金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裁判结果为,金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停止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向华为公司赔偿损失100万元。(来源:IT之家 编辑:陆佳)
5月30日消息,信息显示,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侵权华为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案件。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经消费者投诉,发现被告深圳市金运视讯设备有限公司在其网店中销售未经授权的多款华为耳机,面向全国范围长时间、大规模实施侵害原告注册的“华为”“HUAWEI”“FREEBUDS”商标专用权。同时,金运公司在产品页面中使用“官方正品 华为专用”、“官方原配”等字样,导致消费者误以为产品为华为或与华为相关联,属于对产品品质和来源进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遂要求金运公司立即停止对华为公司相关商标专用权的侵害、立即停止侵害华为公司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300万元及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法院经查认为,金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裁判结果为,金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停止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向华为公司赔偿损失100万元。(来源:IT之家 编辑: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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