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聊一会儿##美文时光#[七夕布谷鸟]
《遇见百分比女孩》
村上春树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在原宿后街,我同一个百分百女孩擦肩而过。
老实说,这女孩不见得有多漂亮,并不是很吸引人,穿着也不出众,脑后的头发还带有睡觉挤压的痕迹,年龄也不小了,应该快有30吧。严格地说来,恐怕很难称之为女孩。然而,在50米外我便一眼看出: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看见她身影的那一瞬间,我的胸口受到地震一般的震颤,嘴里干得像沙沙作响的沙漠。
或许你也有你的百分百女孩。比如喜欢手脚纤细的女孩,喜欢眼睛大,手指绝对好看的女孩,或者不明所以地迷上慢慢吃东西的女孩。我当然也有自己的偏爱,在饭店时就曾看着邻桌一个女孩的鼻形发呆。但要明确勾勒出百分百女孩的形象,任何人都无法做到。我就绝对想不起她长有怎样的鼻子,甚至连是否有鼻子都已记不清楚。现在我所能记住的,只有她不是很漂亮这一点,事情真是不可思议。
“昨天,我在路上同一个百分百女孩擦肩而过。”我对一个人说。
“喔,”他应道,“她人可漂亮?”
“不,不是说这个。”
“那,是合你口味那种类型喽?”
“记不清了。眼睛长什么样啦,胸部是大是小啦,统统忘得一干二净。”
“莫名其妙啊!”
“是莫名其妙。”
“那么,”他显得兴味索然,“你干了什么?搭话了?还是跟踪了?”
“什么都没有做。”我说,“仅仅是擦肩而过。”
真的,仅仅是擦肩而过。
她由东往西,我从西向东,在四月里一个神清气爽的早晨。
我想和她说话,哪怕30分钟也好。我想知道她的一切,也想全盘托出自己。最重要的,是弄清到底是什么原因使我们有这样的命运,让我们在1981年4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在原宿后街擦肩而过,这里面肯定充满着像和平时代的古老机器般温馨的秘密。说完了这些,我们可以找地方吃午饭,看伍迪·爱伦的影片,再顺路到宾馆里的酒吧喝点鸡尾酒什么的。弄得好,说不定还能同她睡上一觉。种种可能性在扣击着我的心扉。
我和她之间的距离只有十五六米了。问题是,我到底该如何向她搭话呢?
“你好!和我说说话可以吗?哪怕30分钟也好。”
太傻气,简直象劝人买保险。
“请问,这一带有24小时营业的洗衣店吗?”
一样的傻气,何况我连洗衣袋都没带!有谁能相信我的道白呢?
也许开门见山好些。“你好!你可是我的百分百女孩哟!”
不,不成,她不会相信我的表白。纵然相信,也未必愿意同我说话。她可能这样说:“即便我是你的百分百女孩,可是很抱歉,你不是我的百分百男孩呀。”这是很有可能的。假如真是这样,我肯定会被一下子打懵。这一打击说不定使我一蹶不振。我已32岁,再也禁不起打击了,所谓上年纪归根结底便是这么一回事。
我是在花店门前和她擦肩而过的,那暖暖的小小的气块儿触到了我的肌肤。柏油路面洒了水,周围荡漾着玫瑰花香。可我连向她打声招呼都做不到。她穿白毛衣,右手拿一个未贴邮票的四方信封。她给谁写了封信,你看她那样睡眼惺忪,说不定写了整整一个晚上。那四方信封里可能装有她全部的秘密。
走几步再回头时,她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人群中。当然,今天我已完全清楚当时应怎样向她搭话。但不管怎么说,那道白实在太长,我肯定表达不好――就是这样,我想到的每次都不实用。
总之,这篇道白以“很久很久以前”开始,以“你不觉得这是个忧伤的故事吗”结束。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男孩十八岁,女孩十七岁。
男孩算不上英俊,女孩也不怎么漂亮,无非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女孩和男孩。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真的发生了。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就是我的百分百男孩。从头到脚都跟我想象的一模一样。简直像是在做梦。”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也百分之百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是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真的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男孩这样说道:“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会有一天在哪里重逢。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的。” 女孩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不过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再尝试,这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的的确确是奇迹般的邂逅。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么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上徘徊几个星期后,过去的记忆丧失殆尽。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明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和新的情感,愉快地重返社会生活了。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又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爱情。
如此来来往往,男孩32,女孩31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男孩为喝折价早咖啡沿原宿后街由西向东走,女孩为买快信邮票沿同一条街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路中间擦肩而过。失却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灵。
两人胸口陡然颤动,并且明白:
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他就是我的百分百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实在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肩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么?
是的,我本该这样向她搭话。
[熊猫]四月不急不缓,祝你遇上对的人。晚安~[月亮]
《遇见百分比女孩》
村上春树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在原宿后街,我同一个百分百女孩擦肩而过。
老实说,这女孩不见得有多漂亮,并不是很吸引人,穿着也不出众,脑后的头发还带有睡觉挤压的痕迹,年龄也不小了,应该快有30吧。严格地说来,恐怕很难称之为女孩。然而,在50米外我便一眼看出: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看见她身影的那一瞬间,我的胸口受到地震一般的震颤,嘴里干得像沙沙作响的沙漠。
或许你也有你的百分百女孩。比如喜欢手脚纤细的女孩,喜欢眼睛大,手指绝对好看的女孩,或者不明所以地迷上慢慢吃东西的女孩。我当然也有自己的偏爱,在饭店时就曾看着邻桌一个女孩的鼻形发呆。但要明确勾勒出百分百女孩的形象,任何人都无法做到。我就绝对想不起她长有怎样的鼻子,甚至连是否有鼻子都已记不清楚。现在我所能记住的,只有她不是很漂亮这一点,事情真是不可思议。
“昨天,我在路上同一个百分百女孩擦肩而过。”我对一个人说。
“喔,”他应道,“她人可漂亮?”
“不,不是说这个。”
“那,是合你口味那种类型喽?”
“记不清了。眼睛长什么样啦,胸部是大是小啦,统统忘得一干二净。”
“莫名其妙啊!”
“是莫名其妙。”
“那么,”他显得兴味索然,“你干了什么?搭话了?还是跟踪了?”
“什么都没有做。”我说,“仅仅是擦肩而过。”
真的,仅仅是擦肩而过。
她由东往西,我从西向东,在四月里一个神清气爽的早晨。
我想和她说话,哪怕30分钟也好。我想知道她的一切,也想全盘托出自己。最重要的,是弄清到底是什么原因使我们有这样的命运,让我们在1981年4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在原宿后街擦肩而过,这里面肯定充满着像和平时代的古老机器般温馨的秘密。说完了这些,我们可以找地方吃午饭,看伍迪·爱伦的影片,再顺路到宾馆里的酒吧喝点鸡尾酒什么的。弄得好,说不定还能同她睡上一觉。种种可能性在扣击着我的心扉。
我和她之间的距离只有十五六米了。问题是,我到底该如何向她搭话呢?
“你好!和我说说话可以吗?哪怕30分钟也好。”
太傻气,简直象劝人买保险。
“请问,这一带有24小时营业的洗衣店吗?”
一样的傻气,何况我连洗衣袋都没带!有谁能相信我的道白呢?
也许开门见山好些。“你好!你可是我的百分百女孩哟!”
不,不成,她不会相信我的表白。纵然相信,也未必愿意同我说话。她可能这样说:“即便我是你的百分百女孩,可是很抱歉,你不是我的百分百男孩呀。”这是很有可能的。假如真是这样,我肯定会被一下子打懵。这一打击说不定使我一蹶不振。我已32岁,再也禁不起打击了,所谓上年纪归根结底便是这么一回事。
我是在花店门前和她擦肩而过的,那暖暖的小小的气块儿触到了我的肌肤。柏油路面洒了水,周围荡漾着玫瑰花香。可我连向她打声招呼都做不到。她穿白毛衣,右手拿一个未贴邮票的四方信封。她给谁写了封信,你看她那样睡眼惺忪,说不定写了整整一个晚上。那四方信封里可能装有她全部的秘密。
走几步再回头时,她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人群中。当然,今天我已完全清楚当时应怎样向她搭话。但不管怎么说,那道白实在太长,我肯定表达不好――就是这样,我想到的每次都不实用。
总之,这篇道白以“很久很久以前”开始,以“你不觉得这是个忧伤的故事吗”结束。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男孩十八岁,女孩十七岁。
男孩算不上英俊,女孩也不怎么漂亮,无非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女孩和男孩。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真的发生了。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就是我的百分百男孩。从头到脚都跟我想象的一模一样。简直像是在做梦。”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也百分之百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是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真的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男孩这样说道:“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会有一天在哪里重逢。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的。” 女孩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不过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再尝试,这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的的确确是奇迹般的邂逅。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么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上徘徊几个星期后,过去的记忆丧失殆尽。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明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和新的情感,愉快地重返社会生活了。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又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爱情。
如此来来往往,男孩32,女孩31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男孩为喝折价早咖啡沿原宿后街由西向东走,女孩为买快信邮票沿同一条街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路中间擦肩而过。失却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灵。
两人胸口陡然颤动,并且明白:
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他就是我的百分百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实在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肩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么?
是的,我本该这样向她搭话。
[熊猫]四月不急不缓,祝你遇上对的人。晚安~[月亮]
因为雪松隔挡,三号教学楼的阳光总照不进来。
我不喜欢上的就是“西安鼓乐”这门课,先生四十多点,口音重,名字也不好念,明卟剑,我们老叫他明儿不见。西安鼓乐,说白了就是敲锣打鼓,说得好听点,那就是唐代宫廷燕乐。
上学那会儿意气风发,总觉着练好自己的专业就行,其他选修课只要不挂,入都入不了眼,三年时光晃晃悠悠,我也从学妹摇成了学姐,最后一次去听“西安鼓乐”,本是为了那四个点的学分,却让我受益匪浅,一生难忘。
那日算不上烈日炎炎,却闷的紧,我闲散着上了二楼,要搁平时,一踏进楼道就能听到那死难听的《朝天子》,笙竽锣梆一应俱全,再配上那屮(che)厶(si)丿(yi)厶(si)的唱法,刚好能在班里睡个回笼觉,今儿却没听到那声。
奇了,先生还没来?
我进得挺早,班里没什么人,便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七月份的西安热得发慌,光是坐在窗边也不够,怕是得坐进水池里才凉快。
同学们陆陆续续都来得早,还有许多我一学期都没怎么见过的‘生面孔’,大家心思一样,就是那四个点。本是安静的午后略显得嘈杂,人都挤着往电风扇下坐,我是占了捷足先登的好,没人与我抢这自来风。
眼看着要到点了,明先生还是未来,人群窸窸窣窣,交头接耳,三号楼是苏联时期建的楼,东西都置办得陈旧,我趴在那老木头的桌面上,一双皮鞋就这么入了眼。
那人轻咳着进了教室,手里抱了本书,金丝边的眼眶松垮的搭在耳后,衬衣也有褶皱,三十出头却看着有些憔悴。
“抱歉同学们,来晚了。”
我本以为见着了明先生,却没想着来的是他学生,余正华。
那人气喘吁吁,像是刚跑过的样子,他摸索着开了CD机,里面终是放着不变的那首《朝天子》,酣畅淋漓的唢呐声一响,睡觉的几个人就都醒了,大家都听的呱噪,我却见着余老师抹了下眼泪。
一节课过的挺快,毕竟听听曲儿,打打拍子就能混去,到了时间,同学们又陆陆续续出了班,余老师却淡淡的说了声:“同学们,再见。”
我本未觉出什么,下楼却像是扯了腿,我忆起余老师的神情,停了步子,转身就往回跑。
余老师正收拾着桌上的笔记,看着去而复返的我,问道:“怎么了同学?”
他可能也记不住我的名字,我粗喘着气,看着余老师,倏然说道:“老师,能与我讲讲明先生的事吗?”那阳光带着慵懒洒向地面,余正华的鞋子却踏着泥泞,教室里的风扇一下一下的转着,时光似是戛然而止。
余老师先是未说话,随后却满是柔情。
“先生他…内子他,以后都不来了。”他说完扔了粉笔到盒子里,又说道:“不过你们这届大三也修完了。”
我先是一惊,后又觉着这应是个很长的故事,便坐到了讲桌前的桌子上,余老师手撑着桌沿,笑着说道:“先生他,人挺好。”
他翻着那本《西安鼓乐》,暖阳照过书页,好似又回到那个初识的日子,他意气风发,他正值风华,他27,他18。
余正华是民乐系二胡专业的学生,进校时因为技艺高超,被系主任点了做学生,一节专业课上的他头痛欲裂,正想着中午吃什么,金庭就开了口:“正华,这本书你给明老师送去。”
“明老师?”
“明卟剑。”金庭收了二胡,说道。
余正华应是没听清,说了句:“明不见?”
金庭年纪不小,却是个老来宝,一点也无系主任的架子,他朝着余正华笑了笑,道:“差不多吧。”
余正华当头一棒,苦瘪了脸,他接过书本一看,《西安鼓乐》,这门课他们还没开,这先生他也不识得。
“家属院一栋一单元一楼东户,好记吧?”金老笑笑,拍了拍这小子的肩膀。
余正华最怕这笑面虎,虽是关系好,却也杵得很,他再怎么技艺高超,却也听话的去了。
好在是家属院离着教学楼不远,一条梧桐大道走到头,就是家属院的老门,余正华跨着步子往前走,门卫大爷扬声道:“找谁?”
余正华本就没好气,听了这老陕腔调,更是火冒三丈,“送东西!”余正华喊道。
“哪栋哪户哪单元?”
余正华咬了咬牙,翻了白眼道:“一栋一楼一单元,明不见!”
他连老师都未叫,真是熊心豹子胆。
那门卫还未反应过来,就听着不远处传来一声:“哎!在这儿呢!”
两人闻声转了过去,就见一中山装的男人,撩了两支袖子,灰头土脸的小跑了过来。
“谁找我?”
余正华的眼镜跌了一半,他张着嘴,有种被人揪了小辫儿的感觉,门卫这才放行,余正华未免尴尬,轻声说道:“明,明老师,这是您的书。”
明卟剑这才笑道,“方才你唤我来着?”
余正华红了脸,推了推眼镜,谁想这明先生是个好脾气,拉着人就往前院里去,“我这儿正挖荠菜呢,来帮忙。”
他说着递给了余正华一个小铲子,细心的帮人撸了袖子。
“来吧!”
就这样,余正华不仅帮着金主任送了书,还帮着明先生挖了菜。
“先生,我还未吃饭呢。”
“唤我名字的时候,可这样胆怯?”余正华不占理,就这么扯着塑料袋。
烈日当空,却是清风徐来,明卟剑干完了也没放余正华走,这小子耐心有点告罄了,站在那儿直抖腿。
“男抖贫,女抖欠,人抖穷,树抖死。”明卟剑捆了塑料袋,路过余正华说了一句。
“我不信这。”
余正华斜眼打量着这人,文质彬彬的书呆子,就是形容这样的人,他解了中山装的一个扣,擦了擦汗,道:“想吃什么?”
余正华没料到这人与他说话,便说道:“先生,我来之前吃过饭了。”
说完肚子就叫了。
两人无言,明卟剑笑了笑,进了厨房,这楼也老,屋子里都是些宣纸毛笔,因着在一楼,总也见不到光,虽是夏天却也有些冻手,余正华就这么站在门口,没过一会先生便端来了一份“鸡蛋羹”。
“你来送了书,又来挖了菜,本是该感谢你,我却在厨艺上没什么本事。”这人比他高个半头,缩起来却小得很,余正华别过脸接了羹,轻声说道:“总不能站着让人吃吧。”
明卟剑忙用胳膊扫开了宣纸,这才腾出了一点地方。
屋里老电视机放着《霸王别姬》,收音机里却响着时事新闻,余正华不解的问道:“老师,您多大了?”
“看着小?”
“不,看着老。”余正华是个嘴不把门的,就这么戳了出来。
明卟剑:“……”
“年方二七,臭小子。”明卟剑没好气的挖了勺鸡蛋羹,忿忿说道。
“年纪不大啊,怎么就听些这老不溜秋的东西呢?”余正华说着,那电视里就响起了程蝶衣的唱曲儿。
明卟剑有些听入迷,跟着哼了两句,道:“这都是好东西啊,你还小,不懂。”
午饭过后,明卟剑送走了余正华,他出了门,却久久忘不了明卟剑那句:“假霸王碰上了真虞姬。”,也忘不了程蝶衣那句:“不疯魔不成活。”
许是戏听腻了,一碗鸡蛋羹便饱了肚。
此后再见,便是每节的‘西安鼓乐’课,那人满腹经纶却洒向了教室瞌睡人,但他总是孜孜不倦,即使看到那一个个瞌睡的面孔,依旧是意气风发,余正华觉得心疼,他不知是心疼鼓乐还是心疼这人。
那节课后,他老老实实的端了书,走了过去,沉声道:“先生,可否与我再说一遍?”
“上课没仔细听?”
余正华笑笑,明卟剑也笑笑。
“那日顶好的天,先生笑的格外开心,我只记得我问他‘为何如此不知疲倦?’,他只说,‘这东西总得有人传承’。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很多东西是有人拉着扯着,才得以保存。”
我本想问,为何明先生不来了,余老师似是看出我的疑惑,轻声道:“先生他患了再生不良性贫血,于上周四13时26分,逝世了。”
我不言其他,只咽了咽喉。
那天我从教室走出,不知怎的,心里就十分难受,也是在那时,我定下了自己论文的题目:
《传承》
我用了一年的时间将它完成,却如何也敲不下结尾,连日辗转反侧,左右斟酌,我才写下:传承是一份呕心沥血,生活是,生命是,爱也是。
这篇论最终获了奖,刊登在校园报上。
庆幸的是,西安鼓乐被申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这门课也一直延续至今,我不说谁是假霸王,谁是真虞姬,单说这余老师对先生的追随,那便是不疯魔不成活。
我已毕业十年,每年余老师生日,我都会再去那小院看望他,他总是抱着那本《西安鼓乐》,迎着余晖向我走来,真正的风华正茂,我惝恍之中好像瞧见了明先生的影子,他带着笑,说那一句“臭小子!”
又过十年,余老师的眼睛不行了,金边变成了老花,课也上不动,我最终抛下自己的工作,回到了母校,‘传承’了他们的信念,直到任职那天我才知道,西安鼓乐这门课,从始至终,都是没有工资没有补助。我站在讲台上,乐此不疲的对着坐下学生,鸡同鸭讲一般,我却没有半丝气馁,因为总有人在砥砺前行。
那日课后,余老扶着墙走到教室,看了看那些认真记笔记的后生仔,突然笑了笑,念叨: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长佩求文##随笔##纯爱小说# https://t.cn/R2WxdDX
我不喜欢上的就是“西安鼓乐”这门课,先生四十多点,口音重,名字也不好念,明卟剑,我们老叫他明儿不见。西安鼓乐,说白了就是敲锣打鼓,说得好听点,那就是唐代宫廷燕乐。
上学那会儿意气风发,总觉着练好自己的专业就行,其他选修课只要不挂,入都入不了眼,三年时光晃晃悠悠,我也从学妹摇成了学姐,最后一次去听“西安鼓乐”,本是为了那四个点的学分,却让我受益匪浅,一生难忘。
那日算不上烈日炎炎,却闷的紧,我闲散着上了二楼,要搁平时,一踏进楼道就能听到那死难听的《朝天子》,笙竽锣梆一应俱全,再配上那屮(che)厶(si)丿(yi)厶(si)的唱法,刚好能在班里睡个回笼觉,今儿却没听到那声。
奇了,先生还没来?
我进得挺早,班里没什么人,便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七月份的西安热得发慌,光是坐在窗边也不够,怕是得坐进水池里才凉快。
同学们陆陆续续都来得早,还有许多我一学期都没怎么见过的‘生面孔’,大家心思一样,就是那四个点。本是安静的午后略显得嘈杂,人都挤着往电风扇下坐,我是占了捷足先登的好,没人与我抢这自来风。
眼看着要到点了,明先生还是未来,人群窸窸窣窣,交头接耳,三号楼是苏联时期建的楼,东西都置办得陈旧,我趴在那老木头的桌面上,一双皮鞋就这么入了眼。
那人轻咳着进了教室,手里抱了本书,金丝边的眼眶松垮的搭在耳后,衬衣也有褶皱,三十出头却看着有些憔悴。
“抱歉同学们,来晚了。”
我本以为见着了明先生,却没想着来的是他学生,余正华。
那人气喘吁吁,像是刚跑过的样子,他摸索着开了CD机,里面终是放着不变的那首《朝天子》,酣畅淋漓的唢呐声一响,睡觉的几个人就都醒了,大家都听的呱噪,我却见着余老师抹了下眼泪。
一节课过的挺快,毕竟听听曲儿,打打拍子就能混去,到了时间,同学们又陆陆续续出了班,余老师却淡淡的说了声:“同学们,再见。”
我本未觉出什么,下楼却像是扯了腿,我忆起余老师的神情,停了步子,转身就往回跑。
余老师正收拾着桌上的笔记,看着去而复返的我,问道:“怎么了同学?”
他可能也记不住我的名字,我粗喘着气,看着余老师,倏然说道:“老师,能与我讲讲明先生的事吗?”那阳光带着慵懒洒向地面,余正华的鞋子却踏着泥泞,教室里的风扇一下一下的转着,时光似是戛然而止。
余老师先是未说话,随后却满是柔情。
“先生他…内子他,以后都不来了。”他说完扔了粉笔到盒子里,又说道:“不过你们这届大三也修完了。”
我先是一惊,后又觉着这应是个很长的故事,便坐到了讲桌前的桌子上,余老师手撑着桌沿,笑着说道:“先生他,人挺好。”
他翻着那本《西安鼓乐》,暖阳照过书页,好似又回到那个初识的日子,他意气风发,他正值风华,他27,他18。
余正华是民乐系二胡专业的学生,进校时因为技艺高超,被系主任点了做学生,一节专业课上的他头痛欲裂,正想着中午吃什么,金庭就开了口:“正华,这本书你给明老师送去。”
“明老师?”
“明卟剑。”金庭收了二胡,说道。
余正华应是没听清,说了句:“明不见?”
金庭年纪不小,却是个老来宝,一点也无系主任的架子,他朝着余正华笑了笑,道:“差不多吧。”
余正华当头一棒,苦瘪了脸,他接过书本一看,《西安鼓乐》,这门课他们还没开,这先生他也不识得。
“家属院一栋一单元一楼东户,好记吧?”金老笑笑,拍了拍这小子的肩膀。
余正华最怕这笑面虎,虽是关系好,却也杵得很,他再怎么技艺高超,却也听话的去了。
好在是家属院离着教学楼不远,一条梧桐大道走到头,就是家属院的老门,余正华跨着步子往前走,门卫大爷扬声道:“找谁?”
余正华本就没好气,听了这老陕腔调,更是火冒三丈,“送东西!”余正华喊道。
“哪栋哪户哪单元?”
余正华咬了咬牙,翻了白眼道:“一栋一楼一单元,明不见!”
他连老师都未叫,真是熊心豹子胆。
那门卫还未反应过来,就听着不远处传来一声:“哎!在这儿呢!”
两人闻声转了过去,就见一中山装的男人,撩了两支袖子,灰头土脸的小跑了过来。
“谁找我?”
余正华的眼镜跌了一半,他张着嘴,有种被人揪了小辫儿的感觉,门卫这才放行,余正华未免尴尬,轻声说道:“明,明老师,这是您的书。”
明卟剑这才笑道,“方才你唤我来着?”
余正华红了脸,推了推眼镜,谁想这明先生是个好脾气,拉着人就往前院里去,“我这儿正挖荠菜呢,来帮忙。”
他说着递给了余正华一个小铲子,细心的帮人撸了袖子。
“来吧!”
就这样,余正华不仅帮着金主任送了书,还帮着明先生挖了菜。
“先生,我还未吃饭呢。”
“唤我名字的时候,可这样胆怯?”余正华不占理,就这么扯着塑料袋。
烈日当空,却是清风徐来,明卟剑干完了也没放余正华走,这小子耐心有点告罄了,站在那儿直抖腿。
“男抖贫,女抖欠,人抖穷,树抖死。”明卟剑捆了塑料袋,路过余正华说了一句。
“我不信这。”
余正华斜眼打量着这人,文质彬彬的书呆子,就是形容这样的人,他解了中山装的一个扣,擦了擦汗,道:“想吃什么?”
余正华没料到这人与他说话,便说道:“先生,我来之前吃过饭了。”
说完肚子就叫了。
两人无言,明卟剑笑了笑,进了厨房,这楼也老,屋子里都是些宣纸毛笔,因着在一楼,总也见不到光,虽是夏天却也有些冻手,余正华就这么站在门口,没过一会先生便端来了一份“鸡蛋羹”。
“你来送了书,又来挖了菜,本是该感谢你,我却在厨艺上没什么本事。”这人比他高个半头,缩起来却小得很,余正华别过脸接了羹,轻声说道:“总不能站着让人吃吧。”
明卟剑忙用胳膊扫开了宣纸,这才腾出了一点地方。
屋里老电视机放着《霸王别姬》,收音机里却响着时事新闻,余正华不解的问道:“老师,您多大了?”
“看着小?”
“不,看着老。”余正华是个嘴不把门的,就这么戳了出来。
明卟剑:“……”
“年方二七,臭小子。”明卟剑没好气的挖了勺鸡蛋羹,忿忿说道。
“年纪不大啊,怎么就听些这老不溜秋的东西呢?”余正华说着,那电视里就响起了程蝶衣的唱曲儿。
明卟剑有些听入迷,跟着哼了两句,道:“这都是好东西啊,你还小,不懂。”
午饭过后,明卟剑送走了余正华,他出了门,却久久忘不了明卟剑那句:“假霸王碰上了真虞姬。”,也忘不了程蝶衣那句:“不疯魔不成活。”
许是戏听腻了,一碗鸡蛋羹便饱了肚。
此后再见,便是每节的‘西安鼓乐’课,那人满腹经纶却洒向了教室瞌睡人,但他总是孜孜不倦,即使看到那一个个瞌睡的面孔,依旧是意气风发,余正华觉得心疼,他不知是心疼鼓乐还是心疼这人。
那节课后,他老老实实的端了书,走了过去,沉声道:“先生,可否与我再说一遍?”
“上课没仔细听?”
余正华笑笑,明卟剑也笑笑。
“那日顶好的天,先生笑的格外开心,我只记得我问他‘为何如此不知疲倦?’,他只说,‘这东西总得有人传承’。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很多东西是有人拉着扯着,才得以保存。”
我本想问,为何明先生不来了,余老师似是看出我的疑惑,轻声道:“先生他患了再生不良性贫血,于上周四13时26分,逝世了。”
我不言其他,只咽了咽喉。
那天我从教室走出,不知怎的,心里就十分难受,也是在那时,我定下了自己论文的题目:
《传承》
我用了一年的时间将它完成,却如何也敲不下结尾,连日辗转反侧,左右斟酌,我才写下:传承是一份呕心沥血,生活是,生命是,爱也是。
这篇论最终获了奖,刊登在校园报上。
庆幸的是,西安鼓乐被申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这门课也一直延续至今,我不说谁是假霸王,谁是真虞姬,单说这余老师对先生的追随,那便是不疯魔不成活。
我已毕业十年,每年余老师生日,我都会再去那小院看望他,他总是抱着那本《西安鼓乐》,迎着余晖向我走来,真正的风华正茂,我惝恍之中好像瞧见了明先生的影子,他带着笑,说那一句“臭小子!”
又过十年,余老师的眼睛不行了,金边变成了老花,课也上不动,我最终抛下自己的工作,回到了母校,‘传承’了他们的信念,直到任职那天我才知道,西安鼓乐这门课,从始至终,都是没有工资没有补助。我站在讲台上,乐此不疲的对着坐下学生,鸡同鸭讲一般,我却没有半丝气馁,因为总有人在砥砺前行。
那日课后,余老扶着墙走到教室,看了看那些认真记笔记的后生仔,突然笑了笑,念叨: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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