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两男子获刑!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陈某和佟某是一对表兄弟,某日,二人在晚饭时饮酒,醉酒之后,陈某提议一起去医院看望奶奶,佟某表示赞同。酒醉后的二人来到当地人民医院,正在值班的工作人员要求陈某和佟某出示核酸检测证明,但陈某和佟某拒绝出示,于是和医院的工作人员发生的争执。在二人和工作人员的争执过程中,陈某掏出其携带的刀具刺向保安人员,而佟某也重拳出击,殴打医院的工作人员。后医院的工作人员报警,警方将二人带离现场。后经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和佟某违反医院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公共场合内暴力扰乱公共秩序,故二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遂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佟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本案中,陈某和佟某酒后来到当地人民医院准备看望亲戚,然而二人却在医院的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时拒绝出示,计划强行闯入,并且使用刀具刺伤工作人员,并且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严重扰乱了医院的医疗秩序,故二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遂依据陈某和佟某二人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疫情当前,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克时艰,而不应当肆意违反相关规定,咎由自取,甚至构成犯罪!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陈某和佟某是一对表兄弟,某日,二人在晚饭时饮酒,醉酒之后,陈某提议一起去医院看望奶奶,佟某表示赞同。酒醉后的二人来到当地人民医院,正在值班的工作人员要求陈某和佟某出示核酸检测证明,但陈某和佟某拒绝出示,于是和医院的工作人员发生的争执。在二人和工作人员的争执过程中,陈某掏出其携带的刀具刺向保安人员,而佟某也重拳出击,殴打医院的工作人员。后医院的工作人员报警,警方将二人带离现场。后经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和佟某违反医院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公共场合内暴力扰乱公共秩序,故二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遂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佟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本案中,陈某和佟某酒后来到当地人民医院准备看望亲戚,然而二人却在医院的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时拒绝出示,计划强行闯入,并且使用刀具刺伤工作人员,并且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严重扰乱了医院的医疗秩序,故二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遂依据陈某和佟某二人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疫情当前,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克时艰,而不应当肆意违反相关规定,咎由自取,甚至构成犯罪!
【#河南11人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被刑事立案侦查#!】1月10日深夜,河南省公安厅通报了11起涉及疫情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11人被刑事立案侦查,5人受到行政处罚。具体案例如下:
一、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期间,周口市扶沟县某医院副院长郭某东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接诊发热病人后,应闭环转诊至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定点机构进行治疗的疫情防控规定,明知方某仙系发热病人,仍对其实施诊疗,有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11月10日,扶沟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对郭某东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2022年1月5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2021年11月6日,周口市扶沟县居民万某明违反扶沟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管控区严禁聚集的规定,召集多人到自己家中聚餐,造成其中2人感染新冠肺炎。12月6日,扶沟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对万某明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三、2021年12月21日,周口市川汇区某酒店违反周口市疫情防控措施,未对入住酒店的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扫码登记。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该酒店责任人梁某艾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予以行政处罚。
四、2021年12月22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区经商的周口市沈丘县居民谢某欢、李某丽、王某军、李某丹4人返乡后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沈丘县公安机关查明:2021年12月18日21时许,谢某欢等4人在陕西省西安市已进行核酸采样结果待出的情况下,未执行西安市疫情防控措施于当日22时许驾车离开西安,12月19日6时许回到沈丘。谢某欢等四人返乡后又不落实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关于外省返乡人员确需返乡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属行政村(社区)报备和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且在流调人员调查时隐瞒相关情况,有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沈丘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对谢某欢等4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五、2021年12月24日,信阳市平桥区居民周某将其同学张某核酸检测报告伪造成阳性后发送给张某,并怂恿其“报警自首”,张某报警后造成张某乘坐的火车中止运行,多名乘客滞留信阳火车站。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周某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六、2021年12月29日,新乡市获嘉县居民马某建、山东高青县居民胡某亮在三门峡市灵宝西高速路口卡点,拒不停车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登记,强行闯卡。灵宝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马某建、胡某亮以阻碍执行职务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七、2021年12月30日23时许,濮阳市华龙区居民赵某将署名“道上的兄弟”的一封信塞进濮阳市华龙区一羊肉汤馆店内,以“如不交付50万现金店内将出现发热者或密接者”相威胁,敲诈店主。2022年1月1日,河南省公安厅中原油田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对赵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
八、2021年12月31日,信阳市平桥区居民郑某鸿醉酒乘坐公交车,拒不按照信阳市疫情防控规定出示健康码,公交车司机对其劝阻未果后报警。处警民警现场处置过程中,郑某鸿又辱骂处警民警,并用拳头击打民警胸部。12月31日,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对郑某鸿以涉嫌袭警罪立案侦查。
九、2022年1月4日23时许,许昌市公安局建安分局陈曹派出所民警在建安区陈曹乡某村处警过程中,对扰乱防疫卡点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孙某乾进行口头传唤,孙某乾拒不服从,并撕扯处警民警,踢踹辅警。1月5日,许昌市公安局建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对孙某乾以涉嫌袭警罪立案侦查。
十、2022年1月6日,周口市太康县某大药房负责人王某营违反太康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暂停退热药销售的通告要求,向顾客销售退热药品。太康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王某营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十一、2022年1月7日,在郑州市金水区南阳新村办事处富田社区某小区核酸采样点,犯罪嫌疑人莫某根不戴口罩并在核酸采样点抽烟。工作人员上前劝说制止时,莫某根辱骂并推搡工作人员,与莫某根同行的犯罪嫌疑人温某楠用拳头击打工作人员头部,又咬伤工作人员左手。鉴于莫某根、温某楠二人以暴力方式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1月8日,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对二人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
河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提醒,近期,河南省多地出现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事关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共安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人民网-河南频道)
一、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期间,周口市扶沟县某医院副院长郭某东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接诊发热病人后,应闭环转诊至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定点机构进行治疗的疫情防控规定,明知方某仙系发热病人,仍对其实施诊疗,有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11月10日,扶沟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对郭某东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2022年1月5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2021年11月6日,周口市扶沟县居民万某明违反扶沟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管控区严禁聚集的规定,召集多人到自己家中聚餐,造成其中2人感染新冠肺炎。12月6日,扶沟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对万某明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三、2021年12月21日,周口市川汇区某酒店违反周口市疫情防控措施,未对入住酒店的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扫码登记。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该酒店责任人梁某艾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予以行政处罚。
四、2021年12月22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区经商的周口市沈丘县居民谢某欢、李某丽、王某军、李某丹4人返乡后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沈丘县公安机关查明:2021年12月18日21时许,谢某欢等4人在陕西省西安市已进行核酸采样结果待出的情况下,未执行西安市疫情防控措施于当日22时许驾车离开西安,12月19日6时许回到沈丘。谢某欢等四人返乡后又不落实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关于外省返乡人员确需返乡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属行政村(社区)报备和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且在流调人员调查时隐瞒相关情况,有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沈丘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对谢某欢等4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五、2021年12月24日,信阳市平桥区居民周某将其同学张某核酸检测报告伪造成阳性后发送给张某,并怂恿其“报警自首”,张某报警后造成张某乘坐的火车中止运行,多名乘客滞留信阳火车站。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周某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六、2021年12月29日,新乡市获嘉县居民马某建、山东高青县居民胡某亮在三门峡市灵宝西高速路口卡点,拒不停车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登记,强行闯卡。灵宝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马某建、胡某亮以阻碍执行职务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七、2021年12月30日23时许,濮阳市华龙区居民赵某将署名“道上的兄弟”的一封信塞进濮阳市华龙区一羊肉汤馆店内,以“如不交付50万现金店内将出现发热者或密接者”相威胁,敲诈店主。2022年1月1日,河南省公安厅中原油田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对赵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
八、2021年12月31日,信阳市平桥区居民郑某鸿醉酒乘坐公交车,拒不按照信阳市疫情防控规定出示健康码,公交车司机对其劝阻未果后报警。处警民警现场处置过程中,郑某鸿又辱骂处警民警,并用拳头击打民警胸部。12月31日,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对郑某鸿以涉嫌袭警罪立案侦查。
九、2022年1月4日23时许,许昌市公安局建安分局陈曹派出所民警在建安区陈曹乡某村处警过程中,对扰乱防疫卡点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孙某乾进行口头传唤,孙某乾拒不服从,并撕扯处警民警,踢踹辅警。1月5日,许昌市公安局建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对孙某乾以涉嫌袭警罪立案侦查。
十、2022年1月6日,周口市太康县某大药房负责人王某营违反太康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暂停退热药销售的通告要求,向顾客销售退热药品。太康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王某营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十一、2022年1月7日,在郑州市金水区南阳新村办事处富田社区某小区核酸采样点,犯罪嫌疑人莫某根不戴口罩并在核酸采样点抽烟。工作人员上前劝说制止时,莫某根辱骂并推搡工作人员,与莫某根同行的犯罪嫌疑人温某楠用拳头击打工作人员头部,又咬伤工作人员左手。鉴于莫某根、温某楠二人以暴力方式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1月8日,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对二人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
河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提醒,近期,河南省多地出现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事关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共安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人民网-河南频道)
【哪些情况不宜刮痧?刮痧后拉肚子正常吗?】除去如急性传染病、重症心脏病、高血压、中风等危重病症的患者禁止采用刮痧疗法,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孕妇,以及局部皮肤有破损、醉酒、过于疲劳或处于过饥过饿状态的人群,又或是对于刮痧有恐惧感的人也不适合刮痧,其余人群均可用刮痧疗法进行自我保健或治疗疾病。
大多数人在刮痧后局部可能会出现轻微疼痛、痒感等,这是正常现象,一般1~2天可自行缓解。部分人在刮痧之后会大量出汗,出现口干舌燥等不适感,这时候可以多喝些温开水补充水分。但有的人在刮痧后会出现拉肚子的情况,这是什么原因呢?
我们必须要明确,刮痧后拉肚子并不是排毒的表现,刮痧是通过出痧来达到排毒的目的,而不是通过胃肠道排泄,因而刮痧后拉肚子与排毒无关。刮痧后出现拉肚子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三点。
一是在刮痧过程中受了凉。因刮痧需充分暴露被刮痧的部位,在这个过程中人可能会着凉,有些本身体质不好的人就更易出现拉肚子的情况。
二是由经络穴位受刺激而引起的。刮痧以中医的经络腧穴理论为指导,在刮痧过程中有可能会刺激到与胃肠相关的经络穴位,再加上补泻手法的运用不当,就可能导致拉肚子的情况出现。
三是有些人本身就存在胃肠炎、消化不良等消化道疾病,他们的拉肚子可能和刮痧没有关系。
明白了原因,我们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去处理刮痧后拉肚子的问题——
针对第一种原因,在刮痧的时候要注意做好保暖工作,不要在空调间或对着风扇刮痧,刮痧后及时保暖,不要马上洗冷水澡或吹冷风。
由第二种原因引起的拉肚子,一般一两次后可自行缓解,但建议以后到医院找专业人士进行刮痧。
第三种本身存在消化道疾病的人群,则需要对症进行相关疾病的治疗。
大多数人在刮痧后局部可能会出现轻微疼痛、痒感等,这是正常现象,一般1~2天可自行缓解。部分人在刮痧之后会大量出汗,出现口干舌燥等不适感,这时候可以多喝些温开水补充水分。但有的人在刮痧后会出现拉肚子的情况,这是什么原因呢?
我们必须要明确,刮痧后拉肚子并不是排毒的表现,刮痧是通过出痧来达到排毒的目的,而不是通过胃肠道排泄,因而刮痧后拉肚子与排毒无关。刮痧后出现拉肚子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三点。
一是在刮痧过程中受了凉。因刮痧需充分暴露被刮痧的部位,在这个过程中人可能会着凉,有些本身体质不好的人就更易出现拉肚子的情况。
二是由经络穴位受刺激而引起的。刮痧以中医的经络腧穴理论为指导,在刮痧过程中有可能会刺激到与胃肠相关的经络穴位,再加上补泻手法的运用不当,就可能导致拉肚子的情况出现。
三是有些人本身就存在胃肠炎、消化不良等消化道疾病,他们的拉肚子可能和刮痧没有关系。
明白了原因,我们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去处理刮痧后拉肚子的问题——
针对第一种原因,在刮痧的时候要注意做好保暖工作,不要在空调间或对着风扇刮痧,刮痧后及时保暖,不要马上洗冷水澡或吹冷风。
由第二种原因引起的拉肚子,一般一两次后可自行缓解,但建议以后到医院找专业人士进行刮痧。
第三种本身存在消化道疾病的人群,则需要对症进行相关疾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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