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发展生态”要动力 上半年辽宁经济形成“稳中加固”好势头】新华社沈阳电(记者徐扬、邹明仲、丁非白)GDP同比增长9.9%,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5%,城镇新增就业31.2万人,同比增加67.6%……辽宁今年上半年的经济数据显示,全省形成了“稳中加固”的好势头,“十四五”开局正在打下一个好基础。
稳健开局“十四五”
7月的大连港,一列装载127辆日本商品车的班列,开往万里之外的哈萨克斯坦。
“这是国内首条东亚至中亚的商品车陆海联运通道。”辽港集团总经理周擎红说,今年以来,感到了经济的回暖,顺势而为开辟更多新通道,拓展新业务,增加新货种。
港口是经济的晴雨表。纵观辽宁的经济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投资,量中有质。上半年,辽宁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同比增长8.6%,其中,包括电子设备、医疗仪器设备等在内的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速尤为显眼,同比增长88.1%。
一批高质量的投资纷纷“落子”辽宁。1月,韩国SK海力士推进对英特尔大连芯片厂的收购以及新投资项目;3月,德国慕贝尔集团中国区首家热成型工厂在沈阳开工建设;7月,华为数字能源与华录集团在大连携手打造百亿级数字能源北方产业基地……
工业,较快增长。上半年,辽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5%。主要行业增长态势良好,装备制造、石化、冶金三大行业分别同比增长20.1%、5%和11.2%。
重点企业经营形势喜人。华晨宝马、鞍钢股份、本钢集团产值同比增幅均超过25%,上市公司恒力石化预计上半年净利润85亿元,同比增长54.07%左右。
外贸,回稳向好。上半年,辽宁省进出口总额3715.3亿元,同比增长13.6%。其中,出口总额1554.4亿元,增长20.5%;进口总额2160.9亿元,由一季度下降2.5%转为增长9.1%。
“老字号”革新 “原字号”更新 “新字号”上新
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做好这三篇大文章,是辽宁迈向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必须啃下的“硬骨头”。
——“老字号”革新。在大连光洋科技集团地下24万平方米恒温、恒湿厂房里,一台台崭新的五轴联动机床正加紧调试,准备交付客户。
这家企业20年磨一剑,走创新路,吃技术饭,掌握多项自主核心技术,为机床这个基础性、战略性老字号产业注入了新活力。旗下的科德数控7月9日在科创板成功上市。
“这么多年的实践,我们认定只有创新才能赢得未来。”大连光洋科技集团董事长于德海说。
辽宁正加速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3年内将打造百个以上企业改造升级标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老字号”赋能增效。
——“原字号”更新。“反应时间由过去的3小时降到3秒内,能耗降低30%、效益提升30%、污染减排90%”。这是沈阳化工大学研发的“闪速轻烧”重大技术装备的作业效率,将推动辽宁菱镁产业生产工艺升级换代。
面对原材料有余而增值链不足、“炼”有余而“化”不足等状况,辽宁全力支持“原字号”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建设补链、延链、强链项目,努力走出一条“原字号”产业从“粗”到“精”的新路。
——“新字号”上新。每分钟作业5亩、最大有效载荷25升、手机上一划便能规划作业地块……沈阳无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苏文博说,公司研发的这种植保无人直升机,被称为会飞的“农药桶”,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
今年上半年,辽宁新能源汽车产量同比增长106.1%,集成电路产量增长67.5%,工业机器人产量增长33.6%,新动能正在加快成长。
中国东北振兴研究院副院长李凯说,虽然辽宁“新字号”产业体量仍然偏小,但只要肯下功夫,久久为功,就一定能长成参天大树。
向“发展生态”要动力
辽宁深刻认识到:振兴不是上几个大项目就能实现的,必须解决好发展生态问题,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目标,着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
在沈抚创新改革示范区行政审批大厅里,20分钟就能完成企业注册,3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登记,30个工作日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的便利折射的是营商环境的变化。
在东软集团董事长刘积仁等企业家看来,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生长有土壤、有养分、有阳光,茁壮成长,正在成为辽宁切实的行动。目前,辽宁全省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省级40个部门、660项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651项事项网上办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平均压缩50%以上。辽宁自贸试验区率先在全国实现海陆空口岸主要业务全覆盖;沈阳、大连、营口开展“不见面”审批改革试点……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梁启东说,辽宁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的上半场打下一个好基础,下半场任务更艰巨,需要巩固向好势头,不懈努力。
稳健开局“十四五”
7月的大连港,一列装载127辆日本商品车的班列,开往万里之外的哈萨克斯坦。
“这是国内首条东亚至中亚的商品车陆海联运通道。”辽港集团总经理周擎红说,今年以来,感到了经济的回暖,顺势而为开辟更多新通道,拓展新业务,增加新货种。
港口是经济的晴雨表。纵观辽宁的经济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投资,量中有质。上半年,辽宁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同比增长8.6%,其中,包括电子设备、医疗仪器设备等在内的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速尤为显眼,同比增长88.1%。
一批高质量的投资纷纷“落子”辽宁。1月,韩国SK海力士推进对英特尔大连芯片厂的收购以及新投资项目;3月,德国慕贝尔集团中国区首家热成型工厂在沈阳开工建设;7月,华为数字能源与华录集团在大连携手打造百亿级数字能源北方产业基地……
工业,较快增长。上半年,辽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5%。主要行业增长态势良好,装备制造、石化、冶金三大行业分别同比增长20.1%、5%和11.2%。
重点企业经营形势喜人。华晨宝马、鞍钢股份、本钢集团产值同比增幅均超过25%,上市公司恒力石化预计上半年净利润85亿元,同比增长54.07%左右。
外贸,回稳向好。上半年,辽宁省进出口总额3715.3亿元,同比增长13.6%。其中,出口总额1554.4亿元,增长20.5%;进口总额2160.9亿元,由一季度下降2.5%转为增长9.1%。
“老字号”革新 “原字号”更新 “新字号”上新
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做好这三篇大文章,是辽宁迈向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必须啃下的“硬骨头”。
——“老字号”革新。在大连光洋科技集团地下24万平方米恒温、恒湿厂房里,一台台崭新的五轴联动机床正加紧调试,准备交付客户。
这家企业20年磨一剑,走创新路,吃技术饭,掌握多项自主核心技术,为机床这个基础性、战略性老字号产业注入了新活力。旗下的科德数控7月9日在科创板成功上市。
“这么多年的实践,我们认定只有创新才能赢得未来。”大连光洋科技集团董事长于德海说。
辽宁正加速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3年内将打造百个以上企业改造升级标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老字号”赋能增效。
——“原字号”更新。“反应时间由过去的3小时降到3秒内,能耗降低30%、效益提升30%、污染减排90%”。这是沈阳化工大学研发的“闪速轻烧”重大技术装备的作业效率,将推动辽宁菱镁产业生产工艺升级换代。
面对原材料有余而增值链不足、“炼”有余而“化”不足等状况,辽宁全力支持“原字号”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建设补链、延链、强链项目,努力走出一条“原字号”产业从“粗”到“精”的新路。
——“新字号”上新。每分钟作业5亩、最大有效载荷25升、手机上一划便能规划作业地块……沈阳无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苏文博说,公司研发的这种植保无人直升机,被称为会飞的“农药桶”,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
今年上半年,辽宁新能源汽车产量同比增长106.1%,集成电路产量增长67.5%,工业机器人产量增长33.6%,新动能正在加快成长。
中国东北振兴研究院副院长李凯说,虽然辽宁“新字号”产业体量仍然偏小,但只要肯下功夫,久久为功,就一定能长成参天大树。
向“发展生态”要动力
辽宁深刻认识到:振兴不是上几个大项目就能实现的,必须解决好发展生态问题,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目标,着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
在沈抚创新改革示范区行政审批大厅里,20分钟就能完成企业注册,3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登记,30个工作日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的便利折射的是营商环境的变化。
在东软集团董事长刘积仁等企业家看来,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生长有土壤、有养分、有阳光,茁壮成长,正在成为辽宁切实的行动。目前,辽宁全省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省级40个部门、660项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651项事项网上办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平均压缩50%以上。辽宁自贸试验区率先在全国实现海陆空口岸主要业务全覆盖;沈阳、大连、营口开展“不见面”审批改革试点……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梁启东说,辽宁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的上半场打下一个好基础,下半场任务更艰巨,需要巩固向好势头,不懈努力。
【最高补助1000万元!沈阳出台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新政】#美味辽宁等您来# #美好辽宁欢迎您#在沈阳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最高可获1000万元补助。7月7日,沈阳市印发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包含16条具体支持方向,涵盖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培育、平台建设、企业落户、园区建设等方面。具体补助标准见链接→https://t.cn/A6fo3zQ5
【最高补助1000万元!沈阳出台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新政!】#新闻发布会#
在沈阳,不论是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培育、平台建设、企业落户、园区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体系建设、还是人才培训,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拿到补贴!快去看看全文↓↓↓
沈阳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推进中国(沈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我市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对在我市注册的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年交易额(包括9610、1210、9710、9810模式)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予以补助。其中,以9610、1210模式产生的交易额按照1%予以补助,以9710、9810模式产生的交易额按照0.8%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当年新落户我市且首年度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3亿元、1.5亿元、6000万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支持企业开展线上经营
对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自营平台开展跨境电商经营的企业,年度在线交易额超过120万元的,对其在开展线上经营时发生的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助,年度内单户企业扶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三、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转型
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广告费用20%的资金扶持,每家企业资金扶持不超过50万元。
四、支持跨境电商O2O线下体验店建设
企业在沈阳地区建设跨境电商O2O线下体验店,按照装修、展示设施投资额的50%给予扶持。当年新建单店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多店累计达到300平方米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扶持,当年新建单店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多店累计达到1000平方米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扶持,当年新建单店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多店累计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五、支持跨境电商第三方支付企业和跨境境外结售汇业务机构落户
跨境第三方支付企业和跨境境外结售汇业务机构在沈阳市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功能中心并开展跨境电商支付业务,一次性给予运营主体落户开办费用50%的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支持沈阳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搭建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功能系统及跨境电商海关二级节点。对沈阳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及跨境电商监管部门配套监管系统软硬件设施设备的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次性给予项目实际投资额5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七、支持企业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建设
对在我市新投资建设跨境电商交易平台,且当年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平台初始投资(软硬件购置费、系统开发费)20%的扶持,每个平台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平台宣传推广费用10%的扶持,每个平台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八、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对经中国(沈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且经营满一年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实际使用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且入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达到10家以上的,给予园区主办方每平方米50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每个园区资金扶持不超过200万元。
九、支持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及使用
企业投资建设公共海外仓,仓储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服务沈阳跨境电商企业5家以上,经营满一年,对海外仓建设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企业整体租赁海外仓,仓储使用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使用满一年的,按照不超过每年实际租赁费用30%给予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跨境电商企业租赁公共海外仓、且公共海外仓年使用操作费用、租赁费、境外物流配送费用超过30万的,按30%给予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支持跨境电商进出口保税仓建设
在沈阳综合保税区内建设(包含新建、扩建、改造等)保税仓库、查验仓库并投入运营的,对仓储和装卸配套设备设施、海关监管设备设施、相关物流和配套信息系统等相关费用,一次性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50%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一、支持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场所建设
在我市综合保税区以外建设(包含新建、扩建、改造等)跨境电商监管场所、查验仓库并投入运营的,对分拣设备、海关查验设备、海关监管设备设施、相关物流和配套信息系统等,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额50%的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十二、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沈阳清关
对在我市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年交易额(包括9610、1210、9710、9810模式)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且年实际发生国际物流费用达2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年实际发生国际物流费用的10%给予资金扶持,每家企业资金扶持不超过100万元。
十三、支持跨境电商第三方服务体系建设
对于对接沈阳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的跨境电商金融服务、诚信信用评价服务、风险防控服务项目,一次性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软、硬件购置费、系统开发费)50%的资金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十四、支持跨境电商人才培训
鼓励高校开展专业教育。对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或面向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订单班),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且招生人数在50人以上的在沈本科院校,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对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或面向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订单班)且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且招生人数在50人以上的在沈高职院校,一次性给予60万元资金扶持。
支持社会开展人才培训。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的社会培训机构,面向个人培训的,每培训班次不低于30天,且每班次不少于50人的,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面向企业培训的,每培训班次不低于5天,且每班次不少于20人的,按照实际发生的年培训费用给予不超过20%的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个培训机构资金扶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十五、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投保信用保险
在跨境电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进出口相关信用保险投保保费,给予不超过保费30%的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六、支持沈阳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运营
对沈阳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运营费用按照运维费用的50%给予扶持,每年不超过1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
十七、重大项目
对我市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贡献突出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十八、资金来源
同一主体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年度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除第六、十、十一、十三、十四、十六项政策所需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全额资金承担外,其他项政策所需资金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市)财政资金承担,市本级财政资金给予50%补助。对已获得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每年具体支持方向和申报方式,由市商务局发布申报指南并负责解释。
以上若干政策措施执行期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在沈阳,不论是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培育、平台建设、企业落户、园区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体系建设、还是人才培训,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拿到补贴!快去看看全文↓↓↓
沈阳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推进中国(沈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我市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对在我市注册的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年交易额(包括9610、1210、9710、9810模式)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予以补助。其中,以9610、1210模式产生的交易额按照1%予以补助,以9710、9810模式产生的交易额按照0.8%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当年新落户我市且首年度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3亿元、1.5亿元、6000万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支持企业开展线上经营
对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自营平台开展跨境电商经营的企业,年度在线交易额超过120万元的,对其在开展线上经营时发生的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助,年度内单户企业扶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三、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转型
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广告费用20%的资金扶持,每家企业资金扶持不超过50万元。
四、支持跨境电商O2O线下体验店建设
企业在沈阳地区建设跨境电商O2O线下体验店,按照装修、展示设施投资额的50%给予扶持。当年新建单店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多店累计达到300平方米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扶持,当年新建单店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多店累计达到1000平方米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扶持,当年新建单店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多店累计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五、支持跨境电商第三方支付企业和跨境境外结售汇业务机构落户
跨境第三方支付企业和跨境境外结售汇业务机构在沈阳市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功能中心并开展跨境电商支付业务,一次性给予运营主体落户开办费用50%的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支持沈阳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搭建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功能系统及跨境电商海关二级节点。对沈阳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及跨境电商监管部门配套监管系统软硬件设施设备的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次性给予项目实际投资额5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七、支持企业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建设
对在我市新投资建设跨境电商交易平台,且当年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平台初始投资(软硬件购置费、系统开发费)20%的扶持,每个平台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平台宣传推广费用10%的扶持,每个平台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八、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对经中国(沈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且经营满一年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实际使用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且入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达到10家以上的,给予园区主办方每平方米50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每个园区资金扶持不超过200万元。
九、支持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及使用
企业投资建设公共海外仓,仓储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服务沈阳跨境电商企业5家以上,经营满一年,对海外仓建设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企业整体租赁海外仓,仓储使用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使用满一年的,按照不超过每年实际租赁费用30%给予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跨境电商企业租赁公共海外仓、且公共海外仓年使用操作费用、租赁费、境外物流配送费用超过30万的,按30%给予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支持跨境电商进出口保税仓建设
在沈阳综合保税区内建设(包含新建、扩建、改造等)保税仓库、查验仓库并投入运营的,对仓储和装卸配套设备设施、海关监管设备设施、相关物流和配套信息系统等相关费用,一次性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50%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一、支持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场所建设
在我市综合保税区以外建设(包含新建、扩建、改造等)跨境电商监管场所、查验仓库并投入运营的,对分拣设备、海关查验设备、海关监管设备设施、相关物流和配套信息系统等,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额50%的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十二、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沈阳清关
对在我市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年交易额(包括9610、1210、9710、9810模式)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且年实际发生国际物流费用达2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年实际发生国际物流费用的10%给予资金扶持,每家企业资金扶持不超过100万元。
十三、支持跨境电商第三方服务体系建设
对于对接沈阳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的跨境电商金融服务、诚信信用评价服务、风险防控服务项目,一次性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软、硬件购置费、系统开发费)50%的资金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十四、支持跨境电商人才培训
鼓励高校开展专业教育。对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或面向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订单班),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且招生人数在50人以上的在沈本科院校,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对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或面向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订单班)且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且招生人数在50人以上的在沈高职院校,一次性给予60万元资金扶持。
支持社会开展人才培训。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的社会培训机构,面向个人培训的,每培训班次不低于30天,且每班次不少于50人的,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面向企业培训的,每培训班次不低于5天,且每班次不少于20人的,按照实际发生的年培训费用给予不超过20%的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个培训机构资金扶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十五、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投保信用保险
在跨境电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进出口相关信用保险投保保费,给予不超过保费30%的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六、支持沈阳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运营
对沈阳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运营费用按照运维费用的50%给予扶持,每年不超过1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
十七、重大项目
对我市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贡献突出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十八、资金来源
同一主体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年度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除第六、十、十一、十三、十四、十六项政策所需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全额资金承担外,其他项政策所需资金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市)财政资金承担,市本级财政资金给予50%补助。对已获得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每年具体支持方向和申报方式,由市商务局发布申报指南并负责解释。
以上若干政策措施执行期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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