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中文系教授写116字微博被指12处语病,本人回应:随手写的】北大中文系教授发微博一段文字,网友指出该微博116个字里出现12处语病,张颐武回应称:这些是随手写的。评:再发一遍语病微博秀,词章之学乃雕虫小技,“文人骚客”本就与“有道之士”差一个层次,如此岂不更恬不知耻!https://t.cn/A6X2bAZG
#深入梅山蛮腹地探访#(1)
人生苦短,尤其四十之后,生命的后半程,走下坡路,过得更快。
同一个地点拍照,如果不是查证微博,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竟然已经四年有余,按记忆最多两年。
图一二三四五为本日酉时所拍。图六为西历2017年12月17日所发微博(落款涟水乃笔误),图七八九为发博头天所拍。
——庚子深冬愚笨潘某于资水之滨
人生苦短,尤其四十之后,生命的后半程,走下坡路,过得更快。
同一个地点拍照,如果不是查证微博,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竟然已经四年有余,按记忆最多两年。
图一二三四五为本日酉时所拍。图六为西历2017年12月17日所发微博(落款涟水乃笔误),图七八九为发博头天所拍。
——庚子深冬愚笨潘某于资水之滨
【纪检监察天林手记之44:话说《党纪处分条例》中的“变相”】1.缘来。有同事就2003版《党纪处分条例》第85条“变相非法财物”如何适用(用该条的第一款还是第二款)请教于我。由此引出本微博。2.本义。变相,乃形容词,意为“内容不变但形式与原来不同的(多指坏事)”。3.四个版本《条例》共12处出现“变相”,涉及9条。如表示。4.“变相非法收受财物”,是指不直接收受他人财物,而是通过如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等方式间接接受他人财物。由此不难确定适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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