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方便 ”
这些词都源于佛教!
离了它们,
话还能说全乎吗
提起佛教文化,
或许有很多人觉得神秘莫测、
离自己的生活很远,
事实上,
佛教已经在几千年的文化传承中,
深深的浸透入我们的日常生活。
“ 现在、
刹那、
执着、
口头禅、
方便 ”,
这些词我们是不是都很熟悉呢?
而这些词语,
都来源于佛教。
得益于古代高僧对佛经绝妙又精准的翻译和禅师们对佛经佛法的传播,
这些词汇也变得充满了中国式内敛的美感,
仔细思索品味,
更令人惊叹于其殊胜的佛教智慧。
现在
《 俱舍论 》卷二十指出 :
“ 有作用时,
名为现在。”
意谓事物正在发生作用的刹那间,
谓之 “ 现在 ”。
《 维摩诘经·弟子品 》谓 :
“ 若现在生,
现在生无住。”
又《 金刚经 》谓 :
“ 现在心不可得。”
无住、
不可得,
均指出
“ 现在 ” 的特点是刹那变迁,
不可滞留。
佛教还有
“ 三世 ” 之说,
即过去世、
现在世和未来世。
如《 百喻经·煮黑石蜜浆喻 》 :
“ 受苦现在,
殃流来劫。”
方便
语本《 法华经·方便品 》,
佛谓 :
“ 吾从成佛以来,
种种因缘、
种种譬喻,
广演言教,
无数方便。
引导众生令离所执。”
经典对方便的解释很多,
如谓
“ 理正日方,
言巧称便 ”;
“ 众生所缘之域曰方,
如来适化之法称便 ”。
方便,
犹言善巧、
权益,
是利益他人、
化度众生的智慧和方式,
方便是导向真实之法。
如唐·白居易
《 僧院花 》诗 :
“ 细看便是
《 华严 》偈,
方便风开智慧花。”
后因以泛指机会、
便利。
口头禅
禅宗以
“ 不立文字,
直指人心 ”
为宗旨,
甚至说 :
“ 道个佛字,
拖泥带水;
道个禅字,
满面惭惶。”
禅宗还认为
“ 开口即错,
用心即乖 ”,
“ 等你开口,
堪作何用!”
禅宗的末流,
好取现成的经语、
公案、
挂在口头上,
作为谈助,
被斥为
“ 口头禅 ”。
“ 口头禅 ”
完全违背了禅宗
“ 顿悟见性 ” 的宗旨。
后来,
把口头上经常说的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话,
也称为
“ 口头禅 ”。
如 :
宋·王楙
《 野客丛书·王先生圹铭临终 》诗 :
“ 平生不学口头禅,
脚踏实地性虚天。”
一知半解
教外别传的禅宗主张超越经验的直接体认,
谓之
“ 直指人心,
见性成佛 ”。
禅宗反对一味地依文解义,
反对执著于琐碎的
“ 知解 ”,
斥为
“ 一知二解 ”。
如唐灵祐
《 沩山警策 》说 :
“ 若向外得一知二解,
将为禅道,
且没交涉,
名运粪入,
不名运粪出。”
粪,
比喻那些虚妄的
“ 知解 ”。
后人用
“ 一知半解 ”
谓所知甚少而理解肤浅。
宋严羽说诗,
好用禅语,
其《 沧浪诗话·诗辨 》谓 :
“ 悟有浅深。
有分限之悟,
有透彻之悟,
有但得一知半解之悟。”
执着
指片面而孤立地理解并固执事物的妄情和妄想。
《 大般若经 》卷七一 :
“ 能如实知一切法相而不执着故,
复名摩诃萨。”
又如
《 菩提心论 》 :
“ 凡夫执着名闻利养资生之具,
务以安身。”
众生虚妄的
“ 执着 ”
是很多的,
主要是
“ 我执 ”和
“ 法执 ”。
简单地说 :
“ 我执 ” 就是固执常一不变的主宰之
“ 我 ”,
从而产生种种
“ 我见 ”。
“ 法执 ”
就是固执外境实有,
从而产生虚妄分别的
“ 法见 ”。
后亦以
“ 执着 ”
谓固执而不知变通。
刹那
“ 时极短者,
谓刹那也 ”
( 唐·玄奘
《 大唐西域记·印度总述 》)。
“ 一刹那 ”
短到什么程度呢?
据《 仁王护国经 》卷上的说法是 :
“ 九十刹那为一念。
一念中一刹那,
经九百生灭。”
佛家用
“ 刹那 ”
这一概念表达世间一切事物生灭变化的连续性和迅速性,
谓之
“ 刹那无常 ”。
如《 景德传灯录·僧那禅师 》 :
“ 无一尘许间隔,
未尝有一刹那顷断续之相。”
佛教的传入,
对汉语词汇的发展演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虽然有些词在意义上已经发生了变化,
但究其语源仍可看到佛教文化的印记。
赵朴初先生曾说过 :
现在许多人虽然否定佛教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
可是他一张嘴说话其实就包含着佛教成分 ……
如果真要彻底摒弃佛教文化的话,
恐怕他们连话都说不周全了。
佛教哲学蕴藏着极深的智慧,
它对宇宙人生的洞察,
对人类理性的反省,
对概念的分析,
有着深刻独到的见解。
这些词语虽只是佛教文化海洋中的一滴,
但由此可以看到佛教与我国民族文化的关系,
确实是悠久深厚,
密不可分,
正如一位学者说 :
不懂佛教,
就不能懂得汉魏以来的中国文化。
文章综合自《 俗语佛缘 》
这些词都源于佛教!
离了它们,
话还能说全乎吗
提起佛教文化,
或许有很多人觉得神秘莫测、
离自己的生活很远,
事实上,
佛教已经在几千年的文化传承中,
深深的浸透入我们的日常生活。
“ 现在、
刹那、
执着、
口头禅、
方便 ”,
这些词我们是不是都很熟悉呢?
而这些词语,
都来源于佛教。
得益于古代高僧对佛经绝妙又精准的翻译和禅师们对佛经佛法的传播,
这些词汇也变得充满了中国式内敛的美感,
仔细思索品味,
更令人惊叹于其殊胜的佛教智慧。
现在
《 俱舍论 》卷二十指出 :
“ 有作用时,
名为现在。”
意谓事物正在发生作用的刹那间,
谓之 “ 现在 ”。
《 维摩诘经·弟子品 》谓 :
“ 若现在生,
现在生无住。”
又《 金刚经 》谓 :
“ 现在心不可得。”
无住、
不可得,
均指出
“ 现在 ” 的特点是刹那变迁,
不可滞留。
佛教还有
“ 三世 ” 之说,
即过去世、
现在世和未来世。
如《 百喻经·煮黑石蜜浆喻 》 :
“ 受苦现在,
殃流来劫。”
方便
语本《 法华经·方便品 》,
佛谓 :
“ 吾从成佛以来,
种种因缘、
种种譬喻,
广演言教,
无数方便。
引导众生令离所执。”
经典对方便的解释很多,
如谓
“ 理正日方,
言巧称便 ”;
“ 众生所缘之域曰方,
如来适化之法称便 ”。
方便,
犹言善巧、
权益,
是利益他人、
化度众生的智慧和方式,
方便是导向真实之法。
如唐·白居易
《 僧院花 》诗 :
“ 细看便是
《 华严 》偈,
方便风开智慧花。”
后因以泛指机会、
便利。
口头禅
禅宗以
“ 不立文字,
直指人心 ”
为宗旨,
甚至说 :
“ 道个佛字,
拖泥带水;
道个禅字,
满面惭惶。”
禅宗还认为
“ 开口即错,
用心即乖 ”,
“ 等你开口,
堪作何用!”
禅宗的末流,
好取现成的经语、
公案、
挂在口头上,
作为谈助,
被斥为
“ 口头禅 ”。
“ 口头禅 ”
完全违背了禅宗
“ 顿悟见性 ” 的宗旨。
后来,
把口头上经常说的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话,
也称为
“ 口头禅 ”。
如 :
宋·王楙
《 野客丛书·王先生圹铭临终 》诗 :
“ 平生不学口头禅,
脚踏实地性虚天。”
一知半解
教外别传的禅宗主张超越经验的直接体认,
谓之
“ 直指人心,
见性成佛 ”。
禅宗反对一味地依文解义,
反对执著于琐碎的
“ 知解 ”,
斥为
“ 一知二解 ”。
如唐灵祐
《 沩山警策 》说 :
“ 若向外得一知二解,
将为禅道,
且没交涉,
名运粪入,
不名运粪出。”
粪,
比喻那些虚妄的
“ 知解 ”。
后人用
“ 一知半解 ”
谓所知甚少而理解肤浅。
宋严羽说诗,
好用禅语,
其《 沧浪诗话·诗辨 》谓 :
“ 悟有浅深。
有分限之悟,
有透彻之悟,
有但得一知半解之悟。”
执着
指片面而孤立地理解并固执事物的妄情和妄想。
《 大般若经 》卷七一 :
“ 能如实知一切法相而不执着故,
复名摩诃萨。”
又如
《 菩提心论 》 :
“ 凡夫执着名闻利养资生之具,
务以安身。”
众生虚妄的
“ 执着 ”
是很多的,
主要是
“ 我执 ”和
“ 法执 ”。
简单地说 :
“ 我执 ” 就是固执常一不变的主宰之
“ 我 ”,
从而产生种种
“ 我见 ”。
“ 法执 ”
就是固执外境实有,
从而产生虚妄分别的
“ 法见 ”。
后亦以
“ 执着 ”
谓固执而不知变通。
刹那
“ 时极短者,
谓刹那也 ”
( 唐·玄奘
《 大唐西域记·印度总述 》)。
“ 一刹那 ”
短到什么程度呢?
据《 仁王护国经 》卷上的说法是 :
“ 九十刹那为一念。
一念中一刹那,
经九百生灭。”
佛家用
“ 刹那 ”
这一概念表达世间一切事物生灭变化的连续性和迅速性,
谓之
“ 刹那无常 ”。
如《 景德传灯录·僧那禅师 》 :
“ 无一尘许间隔,
未尝有一刹那顷断续之相。”
佛教的传入,
对汉语词汇的发展演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虽然有些词在意义上已经发生了变化,
但究其语源仍可看到佛教文化的印记。
赵朴初先生曾说过 :
现在许多人虽然否定佛教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
可是他一张嘴说话其实就包含着佛教成分 ……
如果真要彻底摒弃佛教文化的话,
恐怕他们连话都说不周全了。
佛教哲学蕴藏着极深的智慧,
它对宇宙人生的洞察,
对人类理性的反省,
对概念的分析,
有着深刻独到的见解。
这些词语虽只是佛教文化海洋中的一滴,
但由此可以看到佛教与我国民族文化的关系,
确实是悠久深厚,
密不可分,
正如一位学者说 :
不懂佛教,
就不能懂得汉魏以来的中国文化。
文章综合自《 俗语佛缘 》
“我也有正常需求”,父亲与女友相恋17年,儿子的干涉让他无助
#核污水入海有多可怕#
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满足父母晚年的需求是我们为人子女应尽的职责,尤其对于单亲或者丧偶的家庭,父母老年的再婚或者感情需求理应得到理解和尊重,老人的晚年并不简单地等同于吃饱穿暖,精神和情感层面的需求其实往往为我们所忽略。
人到晚年,老人对物质的欲望其实并没有多么强烈,只是他们孤寂的内心需要得到填补,但父母的情感需求很多时候并不能为子女所理解,甚至在一个家庭中,父母的情感问题能引发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对抗,对于父母正当的情感需求,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对待,这对于我们将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相恋17年的女友,如今被儿子儿媳赶出家门
60岁的老程三十多年前老伴因病去世,他内心感到孤单苦闷,可是面对一双年幼的儿女,他并没有立即找另一半,等儿女们有了独立谋生能力,并一手操办完儿女的终身大事后,老程开始考虑自己的个人问题。
17年前,他认识了自己现在的女友张女士,两人一见如故,感情非常恩爱,平时两人几乎形影不离,老程从事打井的活,张女士就随他一起在外面帮忙,张女士的出现驱散了老程内心的孤寂,生活又有了盼头,每天干活都干劲满满。
不仅如此,儿子少伟(化名)共生育了4个子女,儿媳妇丹丹(化名)也坐了4次月子,每次月子都是张女士亲力亲为伺候老程的儿媳妇,这一切老程都看在眼里,他认为张女士就是自己晚年所需要的另一半,既勤劳能干,又体贴温和,老程有了想和张女士结婚的念头。
可是父亲老程的想法得到了儿子儿媳的激烈反对,一家人为此势同水火,紧张的亲情关系持续了3年,就在前不久,儿子儿媳甚至联合将老父亲相处了17年的女友张女士赶出了家门,禁止父亲与女友再有任何联络,并扬言这是为父亲好,防止父亲被骗上当,张女士无处可去,只得目前四处流浪。
当着众人的面,儿子指责张女士总是深夜回家,影响自己正常休息,怀疑她为人不正,面对儿子的污蔑,老程表示女友随同自己在一起打井,两人经常要为此忙到深夜,所以女友与自己深夜回家并无任何问题,反倒是儿媳丹丹刻意为难自己和女友,有意将大门锁起来。
为了验证说法,调解人员当场打电话询问已被赶出家门的张女士,老程的说法基本与张女士一致,场外的村支书也证实了两人确实基本上形影不离地忙碌干活,忙到深夜也是工作使然,并无任何明显嫌疑。
电话中的张女士也为自己感到委屈连连,她表示自己真心实意跟着老程过日子,但老程儿子儿媳总是防着自己,这一次干脆直接将自己赶出了家门,想当初自己精心伺候老程儿媳坐了4次月子,帮老程儿子儿媳带养4个孩子,帮助程家盖房子等等,如今却落到现在这般下场,着实让人心寒。
一旁的儿媳丹丹却表示无论哪个女人跟着公公,她伺候儿媳妇坐月子,帮自己带孩子这都是分内之事,是应该的,并无情分之说。
而一旁老程的儿子少伟又指责张女士时不时离家出走,并不像与自己父亲真心过日子的人,虽然与父亲相处了17年,但是中间多次的出走已经对她的稳定性产生了质疑。
老程听闻儿子如此评价自己的女友,突然站起身发怒要求断绝父子关系,并愤怒地对众人解释自己女友时不时回娘家看看何错之有,儿子的言论就是鸡蛋里挑骨头,就是有意不想让自己安度晚年,自己有媳妇却不让自己谈对象娶媳妇,这样的儿子还不如没有。
儿子儿媳对父亲极尽干涉,暴露自己的私心目的
除此以外,老程直言儿子儿媳不让自己再婚就是“贪财”,甚至称儿子儿媳是“财迷”,这才是儿子儿媳阻止自己找老伴的根本原因。
儿子少伟并没有否认父亲的指责,他担忧父亲的钱全部给了张女士,最后父亲反倒还要自己养老,这是他们夫妻俩目前最为忧虑的地方,同时,父亲身上没有一分钱,父亲甚至坦言自己赚钱就是给媳妇花,父亲却没有给过自己多少钱,有一次,自己的小孩生病住院需要用钱,自己向父亲要钱却被父亲以没钱为由拒绝,这更加让自己怀疑张女士和父亲交往纯粹是为了金钱。
儿子少伟的说法让一旁的老程感到很可笑,老程表示男人赚钱就是给媳妇花,自己也不怕众人笑话,自己赚的钱心甘情愿给女友花,自己也不怕儿子儿媳羡慕自己和女友感情好,自己的钱儿子无权管制。
场外的村支书也表示老程的钱是他们俩一起劳动所得,他们经常一起来一起去,这17年两人风风雨雨、同舟共济,女友张女士并非好吃懒做之人,老程的儿子儿媳索要父亲老程的钱财没有足够的理由,同时也表达对儿子儿媳严重干涉老程婚姻自由的谴责,替老程和女友张女士感到不平。
女友张女士在电话中也再次重申两人感情甚笃,老程对自己确实也是真心实意,只是自己现在被老程的儿子儿媳赶出家门,自己也很无奈,一旁的老程听到许久未见女友的声音,忍不住悲从中来。
老程表示自己现在干活还能干得动,身体也硬朗,自己单身这么多年,确实拥有正当的情感需求,这也是自己正当的权利需求,自己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情投意合的老伴,自己干活也有了动力,只是现在被儿子儿媳这么一搅合,自己已丧失了对生活的希望。
对于老程和儿子儿媳之间紧张的对立关系,调解人员对老程儿子儿媳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确告知子女不得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父母有他们正当的需求,子女应该尊重父母的再婚决定,对父母多加关心,亲情才能再次回归。
老人的婚恋自由需要得到尊重,他们并非是子女的附庸
老程儿子儿媳严重干涉老程的婚姻自由,这是对老程正当权利的侵犯,作为子女,父母的晚年幸福是自己的最大牵挂,只要父母能够在晚年中找到属于他们幸福的方式,我们理应予以尊重和理解,从儿子少伟的干涉来看,他并没有从父亲的角度来思考父亲的个人需求问题。
老程作为单身男人,自己丧偶三十多年,独自将一对儿女抚养成人并操办婚姻大事,作为父亲,他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他的前半生都奉献给了儿子,当看到儿子儿媳生活步入正轨之时,他开始为自己孤寂的心寻求慰藉,这乃人之常情。
作为儿子而言,他有妻子、有孩子,自己的小家幸福美满,却无法对父亲的情感需求予以体谅,颇有点“饱汉不知饿汉饥”的感觉,换种说法,这也是为人子女的一种自私想法,只考虑自身的情感需求,却将老人的情感需求与吃饱穿暖简单粗暴地划上了等号,这种漠视老人正常情感需求的想法其实就是精致的利己主义。
老人将子女含辛茹苦抚养成人,这本身就非常不容易,作为子女应该感恩父母多年来的无私付出,但是我们中国的老人其实不仅抚养子女,而且还要抚养孙辈,他们不忍看到子女负担过重,自己主动扩大了自己的职责,成了一头老黄牛,为了子女贡献了一生。
只是父母的这种无私在子女眼中成了理所当然,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父母对自己的一种情分,或者说是一种恩赐,父母长期不求回报的付出,子女反倒认为父母应该为自己贡献一生,子女将父母看成自己的利益手段和附庸,这种思想犹如在儿时,父母将孩子看作是自己的私人财产一般,父母任何追求自身幸福的举动,在子女眼中其实都物化成了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殊不知,父母的财富或自由与子女并无确切的关联。
从小程夫妇对老程与女友张女士的指责看来,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怀疑张女士晚归可能涉及的人品不端也好,还是对老程将钱全部交由女友张女士保管也罢,他们都只是从自身的利益立场出发,其目的都是为了找出理由将张女士赶出家门,将父亲老程视作自己的附属品,任意干涉其婚恋自由,只是为了服务自身。
人到老年,老人其实对物质并没有多少欲望,他们的情感需求恰恰是我们最为忽视的部分,就像文中的老程,他表示有了老伴,生活也就有了奔头和动力,说白了,人在生活中需要一个目标,这样人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什么样的生活才能让自己感到快乐,对于老年人来说,老伴无疑是他们余生中最为重要的存在。
相仿的年纪,相似的经历,相投的情谊,这让老人之间能感受到来自生活的趣味,能让老人拥有快乐的晚年生活这也是我们为人儿女的欣慰,在我们中国老人的心目中,其实子女依旧是自己此生最重要的牵挂,在满足自己基本需求的前提下,父母依旧会源源不断帮衬自己,只是作为子女,我们真的应该摒弃“理所当然”的思想,父母不是我们的附庸,我们要懂得换位思考,而不是用自己的思维立场绑架父母的追求,这不是敬老,这是害老。
#核污水入海有多可怕#
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满足父母晚年的需求是我们为人子女应尽的职责,尤其对于单亲或者丧偶的家庭,父母老年的再婚或者感情需求理应得到理解和尊重,老人的晚年并不简单地等同于吃饱穿暖,精神和情感层面的需求其实往往为我们所忽略。
人到晚年,老人对物质的欲望其实并没有多么强烈,只是他们孤寂的内心需要得到填补,但父母的情感需求很多时候并不能为子女所理解,甚至在一个家庭中,父母的情感问题能引发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对抗,对于父母正当的情感需求,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对待,这对于我们将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相恋17年的女友,如今被儿子儿媳赶出家门
60岁的老程三十多年前老伴因病去世,他内心感到孤单苦闷,可是面对一双年幼的儿女,他并没有立即找另一半,等儿女们有了独立谋生能力,并一手操办完儿女的终身大事后,老程开始考虑自己的个人问题。
17年前,他认识了自己现在的女友张女士,两人一见如故,感情非常恩爱,平时两人几乎形影不离,老程从事打井的活,张女士就随他一起在外面帮忙,张女士的出现驱散了老程内心的孤寂,生活又有了盼头,每天干活都干劲满满。
不仅如此,儿子少伟(化名)共生育了4个子女,儿媳妇丹丹(化名)也坐了4次月子,每次月子都是张女士亲力亲为伺候老程的儿媳妇,这一切老程都看在眼里,他认为张女士就是自己晚年所需要的另一半,既勤劳能干,又体贴温和,老程有了想和张女士结婚的念头。
可是父亲老程的想法得到了儿子儿媳的激烈反对,一家人为此势同水火,紧张的亲情关系持续了3年,就在前不久,儿子儿媳甚至联合将老父亲相处了17年的女友张女士赶出了家门,禁止父亲与女友再有任何联络,并扬言这是为父亲好,防止父亲被骗上当,张女士无处可去,只得目前四处流浪。
当着众人的面,儿子指责张女士总是深夜回家,影响自己正常休息,怀疑她为人不正,面对儿子的污蔑,老程表示女友随同自己在一起打井,两人经常要为此忙到深夜,所以女友与自己深夜回家并无任何问题,反倒是儿媳丹丹刻意为难自己和女友,有意将大门锁起来。
为了验证说法,调解人员当场打电话询问已被赶出家门的张女士,老程的说法基本与张女士一致,场外的村支书也证实了两人确实基本上形影不离地忙碌干活,忙到深夜也是工作使然,并无任何明显嫌疑。
电话中的张女士也为自己感到委屈连连,她表示自己真心实意跟着老程过日子,但老程儿子儿媳总是防着自己,这一次干脆直接将自己赶出了家门,想当初自己精心伺候老程儿媳坐了4次月子,帮老程儿子儿媳带养4个孩子,帮助程家盖房子等等,如今却落到现在这般下场,着实让人心寒。
一旁的儿媳丹丹却表示无论哪个女人跟着公公,她伺候儿媳妇坐月子,帮自己带孩子这都是分内之事,是应该的,并无情分之说。
而一旁老程的儿子少伟又指责张女士时不时离家出走,并不像与自己父亲真心过日子的人,虽然与父亲相处了17年,但是中间多次的出走已经对她的稳定性产生了质疑。
老程听闻儿子如此评价自己的女友,突然站起身发怒要求断绝父子关系,并愤怒地对众人解释自己女友时不时回娘家看看何错之有,儿子的言论就是鸡蛋里挑骨头,就是有意不想让自己安度晚年,自己有媳妇却不让自己谈对象娶媳妇,这样的儿子还不如没有。
儿子儿媳对父亲极尽干涉,暴露自己的私心目的
除此以外,老程直言儿子儿媳不让自己再婚就是“贪财”,甚至称儿子儿媳是“财迷”,这才是儿子儿媳阻止自己找老伴的根本原因。
儿子少伟并没有否认父亲的指责,他担忧父亲的钱全部给了张女士,最后父亲反倒还要自己养老,这是他们夫妻俩目前最为忧虑的地方,同时,父亲身上没有一分钱,父亲甚至坦言自己赚钱就是给媳妇花,父亲却没有给过自己多少钱,有一次,自己的小孩生病住院需要用钱,自己向父亲要钱却被父亲以没钱为由拒绝,这更加让自己怀疑张女士和父亲交往纯粹是为了金钱。
儿子少伟的说法让一旁的老程感到很可笑,老程表示男人赚钱就是给媳妇花,自己也不怕众人笑话,自己赚的钱心甘情愿给女友花,自己也不怕儿子儿媳羡慕自己和女友感情好,自己的钱儿子无权管制。
场外的村支书也表示老程的钱是他们俩一起劳动所得,他们经常一起来一起去,这17年两人风风雨雨、同舟共济,女友张女士并非好吃懒做之人,老程的儿子儿媳索要父亲老程的钱财没有足够的理由,同时也表达对儿子儿媳严重干涉老程婚姻自由的谴责,替老程和女友张女士感到不平。
女友张女士在电话中也再次重申两人感情甚笃,老程对自己确实也是真心实意,只是自己现在被老程的儿子儿媳赶出家门,自己也很无奈,一旁的老程听到许久未见女友的声音,忍不住悲从中来。
老程表示自己现在干活还能干得动,身体也硬朗,自己单身这么多年,确实拥有正当的情感需求,这也是自己正当的权利需求,自己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情投意合的老伴,自己干活也有了动力,只是现在被儿子儿媳这么一搅合,自己已丧失了对生活的希望。
对于老程和儿子儿媳之间紧张的对立关系,调解人员对老程儿子儿媳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确告知子女不得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父母有他们正当的需求,子女应该尊重父母的再婚决定,对父母多加关心,亲情才能再次回归。
老人的婚恋自由需要得到尊重,他们并非是子女的附庸
老程儿子儿媳严重干涉老程的婚姻自由,这是对老程正当权利的侵犯,作为子女,父母的晚年幸福是自己的最大牵挂,只要父母能够在晚年中找到属于他们幸福的方式,我们理应予以尊重和理解,从儿子少伟的干涉来看,他并没有从父亲的角度来思考父亲的个人需求问题。
老程作为单身男人,自己丧偶三十多年,独自将一对儿女抚养成人并操办婚姻大事,作为父亲,他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他的前半生都奉献给了儿子,当看到儿子儿媳生活步入正轨之时,他开始为自己孤寂的心寻求慰藉,这乃人之常情。
作为儿子而言,他有妻子、有孩子,自己的小家幸福美满,却无法对父亲的情感需求予以体谅,颇有点“饱汉不知饿汉饥”的感觉,换种说法,这也是为人子女的一种自私想法,只考虑自身的情感需求,却将老人的情感需求与吃饱穿暖简单粗暴地划上了等号,这种漠视老人正常情感需求的想法其实就是精致的利己主义。
老人将子女含辛茹苦抚养成人,这本身就非常不容易,作为子女应该感恩父母多年来的无私付出,但是我们中国的老人其实不仅抚养子女,而且还要抚养孙辈,他们不忍看到子女负担过重,自己主动扩大了自己的职责,成了一头老黄牛,为了子女贡献了一生。
只是父母的这种无私在子女眼中成了理所当然,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父母对自己的一种情分,或者说是一种恩赐,父母长期不求回报的付出,子女反倒认为父母应该为自己贡献一生,子女将父母看成自己的利益手段和附庸,这种思想犹如在儿时,父母将孩子看作是自己的私人财产一般,父母任何追求自身幸福的举动,在子女眼中其实都物化成了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殊不知,父母的财富或自由与子女并无确切的关联。
从小程夫妇对老程与女友张女士的指责看来,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怀疑张女士晚归可能涉及的人品不端也好,还是对老程将钱全部交由女友张女士保管也罢,他们都只是从自身的利益立场出发,其目的都是为了找出理由将张女士赶出家门,将父亲老程视作自己的附属品,任意干涉其婚恋自由,只是为了服务自身。
人到老年,老人其实对物质并没有多少欲望,他们的情感需求恰恰是我们最为忽视的部分,就像文中的老程,他表示有了老伴,生活也就有了奔头和动力,说白了,人在生活中需要一个目标,这样人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什么样的生活才能让自己感到快乐,对于老年人来说,老伴无疑是他们余生中最为重要的存在。
相仿的年纪,相似的经历,相投的情谊,这让老人之间能感受到来自生活的趣味,能让老人拥有快乐的晚年生活这也是我们为人儿女的欣慰,在我们中国老人的心目中,其实子女依旧是自己此生最重要的牵挂,在满足自己基本需求的前提下,父母依旧会源源不断帮衬自己,只是作为子女,我们真的应该摒弃“理所当然”的思想,父母不是我们的附庸,我们要懂得换位思考,而不是用自己的思维立场绑架父母的追求,这不是敬老,这是害老。
#维权时间# 【三百万遗产起风波 祖孙对簿公堂】
时间:2020年4月1日
地点: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法定继承纠纷
案情:杨小的母亲因公意外去世,家中重要财产凭证及银行卡被杨小的外公、外婆占有并转移。在遭遇双重打击后,儿子杨小竟然收到法院的传票,外公、外婆起诉请求分割母亲遗产,案涉300多万元遗产,谁之过?
案情回放
杨小(化名)的母亲贺某与父亲杨大(化名)离婚后,杨小随母亲贺某生活。母子两人的生活虽平淡,但也安稳。谁知天有不测风云,2018年10月,贺某在工作中意外死亡。贺某死亡后不久,贺某的胞弟贺甲在杨小不知情的情况下,从贺某家中拿走了贺某生前的重要财产凭证及银行卡。
因贺某与杨大在离婚时有一份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其中约定:“现有存款女方分得200万元整,其余归男方所有。”贺某死亡后,其父母认为杨大没有在贺某生前支付该200万元,二老遂以继承人的身份起诉杨大,要求支付200万元。杨小亦作为继承人参加诉讼,并以继承人的身份公证查询了贺某银行卡的存款情况。不查不知道,一查才发现,贺某银行卡中的绝大部分钱款已经被舅舅贺甲转移到了自己名下。贺父、贺母认可贺甲的行为系基于两人同意后而为。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贺父、贺母又起诉杨小,请求法院依法分割贺某的遗产。诉讼过程中查明,贺某银行卡的存款共计326万余元,贺父、贺母已从遗产总金额中支取共计224万余元。杨小以贺父、贺母在遗产分割过程中,取出贺某银行卡中的绝大部分款项,已经构成隐匿、侵吞遗产的情形,要求多分得遗产。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贺父、贺母及杨小作为贺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均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其继承份额应当均等。判决杨小应得遗产款123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杨小不服,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庭审现场
案件进入二审后,承办法官阅览卷宗后发现,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贺父、贺母私自从贺某银行卡中取款的行为是否构成隐匿、侵吞遗产,对此事实的认定将直接决定杨小是否应当多分得遗产。
杨小上诉称,贺父、贺母有固定退休收入,可以维持生计,自己作为在读大学生,没有收入来源,依法应当多分。此外,如果不是自己申请公证查询母亲的银行存款,根本不知道舅舅贺甲已经在母亲去世当天就将这么一大笔款转移到他的账户。既然贺父、贺母知道上述行为,就有隐瞒、侵吞遗产的嫌疑,依法应予制裁,遗产应当少分。
对此,贺父、贺母认可其在贺某死亡后,授意贺甲进行了取款行为。但辩称两人仅仅是支取了自己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当分得的那份,并且声称在取款后,就银行卡中剩余款项曾给杨小打电话,通知杨小取走银行卡后自行支取,但杨小一直未予理睬。
对此辩护意见,贺父、贺母并未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实,杨小对此亦不予认可。
杨小坚持认为,在母亲死亡后,未经自己同意,贺父、贺母授意贺甲闯入家中,拿走母亲生前重要财产凭证、银行卡并持有母亲的手机的行为实属不当,应当被认定为构成故意隐匿、侵吞或抢夺遗产的情节。
法院判决
贺父、贺母私自从贺某银行卡中取款的行为是否构成隐匿、侵吞遗产的情形,以及杨小是否应当多分得遗产?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互谅互让、协商分割是遗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之一,而贺父、贺母在未与杨小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将贺某银行卡中的存款取出,其行为违背了该原则,同时上述行为本身也有违诚信,极易导致家庭关系恶化,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考虑到贺父、贺母在该案中存在转移款项的情节,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隐匿、侵吞遗产的情形,并据此予以改判。二审改判杨小应分得的遗产金额为143万余元,贺父、贺母各自应分得的遗产金额为113万元。
法官寄语
在与当事人交流中,贺父、贺母不止一次地提及他们这些年来照顾杨小,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如今,杨小为了遗产竟跟他们产生矛盾,并不再接听电话,也不见面,让二老倍感伤心。
承办法官意识到,案件到此为止,双方内心都出现严重的亲情裂痕,在裁判案件的同时,需要想办法尽量弥补。
在宣读完判决书后,承办法官宣读了法官寄语。“若双方都冷静一点,当不会忘记,杨小从小在二位老人的照顾和呵护下长大,老人们在此过程中所付出的心血和爱,已化作头上的几许银丝和脸上的道道皱纹……钱财乃身外之物,与亲情相比微不足道……愿杨小常怀感恩之心,多回去看看两位老人……也愿两位老人敞开胸怀,能够冷静想想在处理遗产问题上是否伤及了小辈的心?……愿双方和睦共商,摒弃前嫌,让逝者入土为安,让生者亲情延续!”
“庭审效果不错,听完法官寄语,双方当事人及在场的人眼中都闪烁着泪花。遗憾的是,杨小心中的那道坎并没有当场迈过去,希望随着年龄的增长,终有一天他能够明白,祖辈的付出、亲情、爱与遗产相比,孰重孰轻。”案件承办法官说道。
法官提醒
任何人的行为都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实施,否则即应当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贺父、贺母在诉讼过程中辩称,其仅是从贺某的银行卡中支取了两人应得的那一份,但其行为恰与协商分割原则相违背,先行取款,客观上会给其他继承人在查找遗产时造成一定难度,导致遗产分配不公,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故二审法院采取了减少分配遗产的形式对贺父、贺母的行为予以限制,以此彰显法律规定的引领示范效应。法官再次提醒大家,在处理家庭财产分割时,不要让利益纷争毁掉了亲情人伦。(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20年4月1日
地点: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法定继承纠纷
案情:杨小的母亲因公意外去世,家中重要财产凭证及银行卡被杨小的外公、外婆占有并转移。在遭遇双重打击后,儿子杨小竟然收到法院的传票,外公、外婆起诉请求分割母亲遗产,案涉300多万元遗产,谁之过?
案情回放
杨小(化名)的母亲贺某与父亲杨大(化名)离婚后,杨小随母亲贺某生活。母子两人的生活虽平淡,但也安稳。谁知天有不测风云,2018年10月,贺某在工作中意外死亡。贺某死亡后不久,贺某的胞弟贺甲在杨小不知情的情况下,从贺某家中拿走了贺某生前的重要财产凭证及银行卡。
因贺某与杨大在离婚时有一份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其中约定:“现有存款女方分得200万元整,其余归男方所有。”贺某死亡后,其父母认为杨大没有在贺某生前支付该200万元,二老遂以继承人的身份起诉杨大,要求支付200万元。杨小亦作为继承人参加诉讼,并以继承人的身份公证查询了贺某银行卡的存款情况。不查不知道,一查才发现,贺某银行卡中的绝大部分钱款已经被舅舅贺甲转移到了自己名下。贺父、贺母认可贺甲的行为系基于两人同意后而为。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贺父、贺母又起诉杨小,请求法院依法分割贺某的遗产。诉讼过程中查明,贺某银行卡的存款共计326万余元,贺父、贺母已从遗产总金额中支取共计224万余元。杨小以贺父、贺母在遗产分割过程中,取出贺某银行卡中的绝大部分款项,已经构成隐匿、侵吞遗产的情形,要求多分得遗产。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贺父、贺母及杨小作为贺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均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其继承份额应当均等。判决杨小应得遗产款123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杨小不服,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庭审现场
案件进入二审后,承办法官阅览卷宗后发现,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贺父、贺母私自从贺某银行卡中取款的行为是否构成隐匿、侵吞遗产,对此事实的认定将直接决定杨小是否应当多分得遗产。
杨小上诉称,贺父、贺母有固定退休收入,可以维持生计,自己作为在读大学生,没有收入来源,依法应当多分。此外,如果不是自己申请公证查询母亲的银行存款,根本不知道舅舅贺甲已经在母亲去世当天就将这么一大笔款转移到他的账户。既然贺父、贺母知道上述行为,就有隐瞒、侵吞遗产的嫌疑,依法应予制裁,遗产应当少分。
对此,贺父、贺母认可其在贺某死亡后,授意贺甲进行了取款行为。但辩称两人仅仅是支取了自己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当分得的那份,并且声称在取款后,就银行卡中剩余款项曾给杨小打电话,通知杨小取走银行卡后自行支取,但杨小一直未予理睬。
对此辩护意见,贺父、贺母并未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实,杨小对此亦不予认可。
杨小坚持认为,在母亲死亡后,未经自己同意,贺父、贺母授意贺甲闯入家中,拿走母亲生前重要财产凭证、银行卡并持有母亲的手机的行为实属不当,应当被认定为构成故意隐匿、侵吞或抢夺遗产的情节。
法院判决
贺父、贺母私自从贺某银行卡中取款的行为是否构成隐匿、侵吞遗产的情形,以及杨小是否应当多分得遗产?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互谅互让、协商分割是遗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之一,而贺父、贺母在未与杨小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将贺某银行卡中的存款取出,其行为违背了该原则,同时上述行为本身也有违诚信,极易导致家庭关系恶化,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考虑到贺父、贺母在该案中存在转移款项的情节,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隐匿、侵吞遗产的情形,并据此予以改判。二审改判杨小应分得的遗产金额为143万余元,贺父、贺母各自应分得的遗产金额为113万元。
法官寄语
在与当事人交流中,贺父、贺母不止一次地提及他们这些年来照顾杨小,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如今,杨小为了遗产竟跟他们产生矛盾,并不再接听电话,也不见面,让二老倍感伤心。
承办法官意识到,案件到此为止,双方内心都出现严重的亲情裂痕,在裁判案件的同时,需要想办法尽量弥补。
在宣读完判决书后,承办法官宣读了法官寄语。“若双方都冷静一点,当不会忘记,杨小从小在二位老人的照顾和呵护下长大,老人们在此过程中所付出的心血和爱,已化作头上的几许银丝和脸上的道道皱纹……钱财乃身外之物,与亲情相比微不足道……愿杨小常怀感恩之心,多回去看看两位老人……也愿两位老人敞开胸怀,能够冷静想想在处理遗产问题上是否伤及了小辈的心?……愿双方和睦共商,摒弃前嫌,让逝者入土为安,让生者亲情延续!”
“庭审效果不错,听完法官寄语,双方当事人及在场的人眼中都闪烁着泪花。遗憾的是,杨小心中的那道坎并没有当场迈过去,希望随着年龄的增长,终有一天他能够明白,祖辈的付出、亲情、爱与遗产相比,孰重孰轻。”案件承办法官说道。
法官提醒
任何人的行为都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实施,否则即应当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贺父、贺母在诉讼过程中辩称,其仅是从贺某的银行卡中支取了两人应得的那一份,但其行为恰与协商分割原则相违背,先行取款,客观上会给其他继承人在查找遗产时造成一定难度,导致遗产分配不公,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故二审法院采取了减少分配遗产的形式对贺父、贺母的行为予以限制,以此彰显法律规定的引领示范效应。法官再次提醒大家,在处理家庭财产分割时,不要让利益纷争毁掉了亲情人伦。(来源:人民法院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