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6日,最后一次国家司法考试开考,自2002年第一届国家司法考试开始,已经连续考了16年。明年将被新的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代。1997年开始的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2002年升级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18年又升级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群体从单一的律师,扩大到律师,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公证员再扩大到行政执法部门涉及行政处罚和执法的涉法岗位,每年数以万计的考生怀揣法治梦想走进考场,他们当中有大致有百分之二十左右的人可以顺利通过考试,剩下的百分之八十左右则只能来年从头再来。这些考生们和考试一起,见证了中国法治的完善和进步,经历了历史的前进和时代的变革,向那些年我们哭过,笑过,失败过,成就过的司法考试致敬,祝大家顺利通过十分有纪念意义的末代司考。图片来源,搜狐新闻及网络。
【民法真题训练--民事权利】临近考试,很多同学还没有做完真题,真题需要反复训练,今天分享一下民法民事权利部分相关的真题,同学们做完的可以在下面留言说明自己对题目不理解不明白的地方,我会及时解答。争取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把民法真题有效率的带大家做一遍,总结一遍,难点重点做一遍解答。喜欢的转起。
【每天一段话】2017年7月1日阅读 谢怀轼《外国民商法精要》法律出版社
近代民法是个人本位、权利本位的法。现代民法则是社会本位的法。这种发展称为民法的社会化。。。《拿破仑法典》不承认法人制度,也就是不承认在国家之外、在个人之外或超个人之上有另外一种力量。但是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得不承认在个人以外或炒个人之上有一种新的团体的力量、组织力量。这种力量的存在造成了个人本位逐渐地崩溃。这样,在民法中形成了与“个人法”不同的“团体法”。
近代民法是个人本位、权利本位的法。现代民法则是社会本位的法。这种发展称为民法的社会化。。。《拿破仑法典》不承认法人制度,也就是不承认在国家之外、在个人之外或超个人之上有另外一种力量。但是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得不承认在个人以外或炒个人之上有一种新的团体的力量、组织力量。这种力量的存在造成了个人本位逐渐地崩溃。这样,在民法中形成了与“个人法”不同的“团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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