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女孩写信给法官影响抚养权判决结果#】日前,南京江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2014年,李某和黄某感情不和离婚,女儿由妈妈黄某抚养。2021年,父亲李某要求变更女儿抚养权。10岁女儿写信给法官,希望继续跟母亲生活。法院从尊重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保护未成人权益出发,驳回李某诉讼。
2010年,李某和黄某登记结婚,两年后两人生育了女儿莹莹。2014年,李某和黄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约定莹莹由妈妈黄某直接抚养,李某每月给付3000元抚养费,一个月探视3次。
离婚后,李某和黄某都开始了新的生活。去年,李某一纸诉状将前妻黄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简恩华介绍,“莹莹的父亲认为他现在的抚养能力足够好,并且在他过往的探视过程中,孩子母亲给他探视设置了一些障碍,所以他想自己来抚养女儿。”
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关于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一揽子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即产生了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诚实履行,变更抚养权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简恩华解释,“《民法典》中规定,夫妻离婚以后,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孩子年满8周岁以上,要综合考虑小孩的意愿及抚养能力等。孩子年满8周岁,实际上是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实际上对自己的日常生活是有判断的,有表达和理解的能力。”
这起案件中,李某和黄某都具有抚养女儿的能力。而莹莹写给法官的一份信中,讲述了自己与母亲生活多年,母女两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她很希望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法院从尊重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保护未成人权益出发,判决驳回李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法官表示,父母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不变,都要积极履行父母职责。
2010年,李某和黄某登记结婚,两年后两人生育了女儿莹莹。2014年,李某和黄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约定莹莹由妈妈黄某直接抚养,李某每月给付3000元抚养费,一个月探视3次。
离婚后,李某和黄某都开始了新的生活。去年,李某一纸诉状将前妻黄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简恩华介绍,“莹莹的父亲认为他现在的抚养能力足够好,并且在他过往的探视过程中,孩子母亲给他探视设置了一些障碍,所以他想自己来抚养女儿。”
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关于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一揽子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即产生了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诚实履行,变更抚养权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简恩华解释,“《民法典》中规定,夫妻离婚以后,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孩子年满8周岁以上,要综合考虑小孩的意愿及抚养能力等。孩子年满8周岁,实际上是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实际上对自己的日常生活是有判断的,有表达和理解的能力。”
这起案件中,李某和黄某都具有抚养女儿的能力。而莹莹写给法官的一份信中,讲述了自己与母亲生活多年,母女两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她很希望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法院从尊重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保护未成人权益出发,判决驳回李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法官表示,父母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不变,都要积极履行父母职责。
【#10岁女孩写信给法官影响抚养权判决结果#】日前,南京江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2014年,李某和黄某感情不和离婚,女儿由妈妈黄某抚养。2021年,父亲李某要求变更女儿抚养权。10岁女儿写信给法官,希望继续跟母亲生活。法院从尊重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保护未成人权益出发,驳回李某诉讼。
2010年,李某和黄某登记结婚,两年后两人生育了女儿莹莹。2014年,李某和黄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约定莹莹由妈妈黄某直接抚养,李某每月给付3000元抚养费,一个月探视3次。
离婚后,李某和黄某都开始了新的生活。去年,李某一纸诉状将前妻黄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简恩华介绍,“莹莹的父亲认为他现在的抚养能力足够好,并且在他过往的探视过程中,孩子母亲给他探视设置了一些障碍,所以他想自己来抚养女儿。”
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关于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一揽子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即产生了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诚实履行,变更抚养权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简恩华解释,“《民法典》中规定,夫妻离婚以后,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孩子年满8周岁以上,要综合考虑小孩的意愿及抚养能力等。孩子年满8周岁,实际上是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实际上对自己的日常生活是有判断的,有表达和理解的能力。”
这起案件中,李某和黄某都具有抚养女儿的能力。而莹莹写给法官的一份信中,讲述了自己与母亲生活多年,母女两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她很希望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法院从尊重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保护未成人权益出发,判决驳回李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法官表示,父母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不变,都要积极履行父母职责。 (我苏特稿)
2010年,李某和黄某登记结婚,两年后两人生育了女儿莹莹。2014年,李某和黄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约定莹莹由妈妈黄某直接抚养,李某每月给付3000元抚养费,一个月探视3次。
离婚后,李某和黄某都开始了新的生活。去年,李某一纸诉状将前妻黄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简恩华介绍,“莹莹的父亲认为他现在的抚养能力足够好,并且在他过往的探视过程中,孩子母亲给他探视设置了一些障碍,所以他想自己来抚养女儿。”
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关于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一揽子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即产生了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诚实履行,变更抚养权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简恩华解释,“《民法典》中规定,夫妻离婚以后,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孩子年满8周岁以上,要综合考虑小孩的意愿及抚养能力等。孩子年满8周岁,实际上是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实际上对自己的日常生活是有判断的,有表达和理解的能力。”
这起案件中,李某和黄某都具有抚养女儿的能力。而莹莹写给法官的一份信中,讲述了自己与母亲生活多年,母女两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她很希望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法院从尊重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保护未成人权益出发,判决驳回李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法官表示,父母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不变,都要积极履行父母职责。 (我苏特稿)
【#杂志社回应儿童绘本舔汗配图争议#:正了解具体情况】5月26日,江苏南京,网传一儿童绘本《流汗啦!》向小朋友介绍流汗的原因,配图为两个男孩舔一女孩手臂上的汗引发争议。对此,该绘本所属《东方娃娃》期刊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正在了解具体情况中。据悉《流汗啦!》是《东方娃娃》的第一本科学图画书。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