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2.1.25,我今天收到了新快递关于2022年新教材,然后,我看的2021年教材,竟然都是新教材不存在的内容,但教材涵盖的内容我也看了,并没有感到遗憾,趁着记忆的热乎劲儿,我进行了具体总结
一,仲裁概念:指经济纠纷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的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二,特征:(1)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协商为基础(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进行裁判。(3)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三,1,适用范围:(1)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等)。(2)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不适用范围:(1)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3,不可提请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设计人身关系的纠纷;(2)行政争议(主体不平等)。
四,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书面形式),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以受理;(2)公平合理原则:在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仲裁庭可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收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一裁终局原则: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
概念:仲裁委员会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不存在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六,仲裁协议
1,形式:(1)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2)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2,内容:(1)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无效;(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3,独立性: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4,效力的异议:(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3)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4)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七,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区别
1,解决争议范围不同:民商事仲裁在于解决经济合同纠纷和其它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则在于解决劳动争议,如劳动合同争议、开除、除名、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纠纷。
2,适用法律不同:民商事仲裁主要适用合同法、民法通则等与财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劳动仲裁主要适用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主的与劳动权利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劳动法规有政策性强的特点。
3,解决机构不同:民商事仲裁由以行政区划命名的仲裁委员会解决,只有直辖市、省会、设区的市才设立仲裁委员会,各地仲裁委员会相互没有隶属关系。劳动仲裁由隶属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各级劳动部门都有自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且上下级之间有业务指导关系。
4,级别管辖不同:民商事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只要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由某仲裁委员会解决,该仲裁委员会就取得管辖权,并排斥了其它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管辖。而劳动仲裁首先按企业的级别性质划分管辖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然后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级别划分管辖的人民法院,省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下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一律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5,裁决的效力不同:民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如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任何一方不服,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实行先裁后审的制度。
举例:A为B的员工,B想解雇A,B觉得没有给员工A上社保,不存在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同时B没有给员工A任何补偿的意思,A决定不签离职单,A迅速取证并去劳动争议仲裁院告了B,从而形成了劳动争议仲裁案,A作为申诉人把B告了,B成了被申诉人。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决定立案的,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4、组成仲裁庭;
5、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
6、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开庭裁决;
7、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AB双方经过调解不成,开庭裁决,并再行调解,AB双方不愿接受调解,经仲裁庭合议依法作出裁决B补偿Axx项经济损失XXXX元,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B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裁决,15工作日内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属于民事诉讼),B为原告,A为被告,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B被驳回,B仍然不服裁决,15工作日向市一中院起诉A,市一中院不予受理,予以驳回。(实行先裁后审的制度)。于是A用了7个月的时间终于赢了,A经历了无比的不公平待遇,而且A的心态还是非常好的,并没有联合其他被辞退员工同时发起仲裁申请,因为A根据国情来分析,把企业告死也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毕竟公民需要上班挣钱需要生存,企业没都被告死了,对与于公民也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所以A理解这双方之间的平衡关系,还有就是A花了7个月的时间,所以,我觉得如果损失不是很小的话,劝大家,不要告了,流程是相当漫长,跟浪费时间没啥区别,赶紧找个新工作都弥补回来了。
我觉得,我学个会计太难了,,,我都开始质疑,我这是学的会计还是学的法律?我刚完完整整地学完了这一节,还巩固了一遍,结果2022年新教材竟然没有,不存在的。然后这段应该是不考了吧,我作为一名公民的认知,把我能知道的,全部做了深刻总结。[草泥马]
一,仲裁概念:指经济纠纷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的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二,特征:(1)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协商为基础(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进行裁判。(3)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三,1,适用范围:(1)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等)。(2)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不适用范围:(1)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3,不可提请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设计人身关系的纠纷;(2)行政争议(主体不平等)。
四,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书面形式),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以受理;(2)公平合理原则:在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仲裁庭可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收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一裁终局原则: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
概念:仲裁委员会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不存在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六,仲裁协议
1,形式:(1)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2)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2,内容:(1)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无效;(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3,独立性: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4,效力的异议:(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3)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4)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七,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区别
1,解决争议范围不同:民商事仲裁在于解决经济合同纠纷和其它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则在于解决劳动争议,如劳动合同争议、开除、除名、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纠纷。
2,适用法律不同:民商事仲裁主要适用合同法、民法通则等与财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劳动仲裁主要适用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主的与劳动权利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劳动法规有政策性强的特点。
3,解决机构不同:民商事仲裁由以行政区划命名的仲裁委员会解决,只有直辖市、省会、设区的市才设立仲裁委员会,各地仲裁委员会相互没有隶属关系。劳动仲裁由隶属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各级劳动部门都有自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且上下级之间有业务指导关系。
4,级别管辖不同:民商事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只要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由某仲裁委员会解决,该仲裁委员会就取得管辖权,并排斥了其它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管辖。而劳动仲裁首先按企业的级别性质划分管辖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然后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级别划分管辖的人民法院,省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下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一律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5,裁决的效力不同:民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如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任何一方不服,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实行先裁后审的制度。
举例:A为B的员工,B想解雇A,B觉得没有给员工A上社保,不存在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同时B没有给员工A任何补偿的意思,A决定不签离职单,A迅速取证并去劳动争议仲裁院告了B,从而形成了劳动争议仲裁案,A作为申诉人把B告了,B成了被申诉人。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决定立案的,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4、组成仲裁庭;
5、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
6、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开庭裁决;
7、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AB双方经过调解不成,开庭裁决,并再行调解,AB双方不愿接受调解,经仲裁庭合议依法作出裁决B补偿Axx项经济损失XXXX元,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B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裁决,15工作日内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属于民事诉讼),B为原告,A为被告,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B被驳回,B仍然不服裁决,15工作日向市一中院起诉A,市一中院不予受理,予以驳回。(实行先裁后审的制度)。于是A用了7个月的时间终于赢了,A经历了无比的不公平待遇,而且A的心态还是非常好的,并没有联合其他被辞退员工同时发起仲裁申请,因为A根据国情来分析,把企业告死也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毕竟公民需要上班挣钱需要生存,企业没都被告死了,对与于公民也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所以A理解这双方之间的平衡关系,还有就是A花了7个月的时间,所以,我觉得如果损失不是很小的话,劝大家,不要告了,流程是相当漫长,跟浪费时间没啥区别,赶紧找个新工作都弥补回来了。
我觉得,我学个会计太难了,,,我都开始质疑,我这是学的会计还是学的法律?我刚完完整整地学完了这一节,还巩固了一遍,结果2022年新教材竟然没有,不存在的。然后这段应该是不考了吧,我作为一名公民的认知,把我能知道的,全部做了深刻总结。[草泥马]
承接全国公司验资审计
任何审计都具备三个基本要素,即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和审计授权或委托人。
审计主体,是指审计行为的执行者,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为审计第一关系人;
审计客体,指审计行为的接受者,即指被审计的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为审计第二关系人;
审计授权或委托人,指依法授权或委托审计主体行使审计职责的单位或人员,为审计第三关系人。
一般状况,第三关系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而第二关系人是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他们之间有一种经济责任关系。第一关系人----审计组织或人员,在财产所有者和受托经营管理或经营者之间,处于中间人的地位,这要对两方面关系人负责,既要接受授权或委托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会计资料认真实行审查,又要向授权或委托审计人(即财产所有者)提出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评价受托代管或经营者的责任和业绩。为此,审计组织或审计人员实行审计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独立性,不受其审其他方面的干扰或干涉,这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经营管理的一个根本属性。
任何审计都具备三个基本要素,即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和审计授权或委托人。
审计主体,是指审计行为的执行者,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为审计第一关系人;
审计客体,指审计行为的接受者,即指被审计的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为审计第二关系人;
审计授权或委托人,指依法授权或委托审计主体行使审计职责的单位或人员,为审计第三关系人。
一般状况,第三关系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而第二关系人是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他们之间有一种经济责任关系。第一关系人----审计组织或人员,在财产所有者和受托经营管理或经营者之间,处于中间人的地位,这要对两方面关系人负责,既要接受授权或委托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会计资料认真实行审查,又要向授权或委托审计人(即财产所有者)提出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评价受托代管或经营者的责任和业绩。为此,审计组织或审计人员实行审计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独立性,不受其审其他方面的干扰或干涉,这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经营管理的一个根本属性。
#这发夹看着就腻#
养耗贴 1、独立性不同。
根据IIA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于2011年发布的IPPF内部审计实务框架第1100、1110章节,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指内审人员履职时免受威胁,另外一方面指审计组织机构的独立,即与董事会的汇报关系的独立。相比外部审计常用的《独立审计准则》,因两者的目标不同和服务对象不同,导致两者独立性不相同。
2、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
外部审计的目标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务合同的限制,如常见业务——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3、两者关注的重点领域不同。
外部审计的关注重点领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例如财务报表审计中,外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合规性,也就是对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经营效率等方面。
养耗贴 1、独立性不同。
根据IIA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于2011年发布的IPPF内部审计实务框架第1100、1110章节,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指内审人员履职时免受威胁,另外一方面指审计组织机构的独立,即与董事会的汇报关系的独立。相比外部审计常用的《独立审计准则》,因两者的目标不同和服务对象不同,导致两者独立性不相同。
2、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
外部审计的目标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务合同的限制,如常见业务——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3、两者关注的重点领域不同。
外部审计的关注重点领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例如财务报表审计中,外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合规性,也就是对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经营效率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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