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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留无意,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宠辱不惊,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君子忧道不忧贫。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
丹青不知老将至,贫贱于我如浮云。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
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谓不朽。
去留无意,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宠辱不惊,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君子忧道不忧贫。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
丹青不知老将至,贫贱于我如浮云。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
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谓不朽。
13 周易释义——讼卦第六 [鲜花]
第六卦 讼(天水讼)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尚注)乾阳上升,坎水下降。乃乾即在上,坎即在下,违行,气不交,故曰讼。二阳居阴中,故有孚。坎中实,故窒。坎忧,故惕。二虽不当位,居中则吉。二无应遇敌,故终凶。九五中正,故利见大人。坤为大川,二入之不当位,无应与,不能出(若解则能出),沉沦于坤水之中,故曰不利涉大川。】
【(黄注)《讼》卦象征争讼:是诚信被窒塞、心有惕惧所致,持中不偏可获吉祥;始终争讼不息则有凶险,利于出现大人,不利于涉越大河巨流。
“有孚窒惕,中吉”:争讼必有诚信被“窒”、心有惕惧而致;但讼不可过甚,应当持“中”才有“吉”。
“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争讼不可终极不止,利于出现“大人”决讼,但不利于争讼时涉险。
从卦辞所对应的卦象,“有孚窒惕,中吉”,指九二刚中处险;“终凶”,指上九极讼致凶;“利见大人”,指九五中正居尊;“不利涉大川”,则指上下卦有以刚乘险之象。】
【(廖注)争讼,诚信被止息抛弃,眼前虽有利,但最终却凶险;利于拜见大人,不利于涉越大河。】
【(刘注)争讼:有诚信,后悔惧怕。(争讼)中有吉,(但)最终还是凶。适合见大人,(但)不宜涉越大河。】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黄注)争讼,譬如阳刚居上而险陷在下,临险而强健,遂能争讼。争讼是诚信被窒塞而心有惕惧所致,持中不偏,可获吉祥,说明阳刚前来处险而保持适中。始终争讼不息则有凶险,说明穷极争讼不能成功。利于出现大人,说明决讼崇尚守正持中。不利于涉越大河巨流,说明恃刚乘险将陷入深渊。】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黄注)天西转与水东流相违背而行,象征不和睦而争讼;君子因此办事先考虑其初以杜绝争讼的本源。】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尚注)事,讼事也。讼始于初,然初有应,初、四相上下成中孚,各当位,则讼事息矣,故曰不永所事。坎上下兑口相背,故有言,有言即讼也。不永,故曰小有言。有应,故终吉。】
【(黄注)不久缠于争讼事端;尽管略受言语中伤,终将获得吉祥。
“不永所事”:初六以阴居《讼》之初,有退而不争之象,故能不永于讼事。
“小有言,终吉”:初六与九四有应,四阳刚好讼,故以“言语”犯初;但初能退,则终能辨明是非而获“吉”。】
【(廖注)不坚持争讼,及时抽身而退,虽然会有损失,但最终会吉利。】
【(刘注)不为争讼之事纠缠不休,少有口舌是非,最终得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黄注)不久缠于争讼事端,说明争讼不可长久不停;尽管略受言语中伤,说明初六通过辨析终将分明。】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尚注)坎为隐伏,故曰逋。上无应,故不克讼。不克讼,故逋。逋,逃也。逃归何处乎?二居坤中,坤为邑,为百,为户。坎数三,故曰其邑人三百户。言二逃于坤邑之中也。坎为眚。二逋坤中,孚于上下,故无眚。眚,灾也。】
【(黄注)争讼失利,逃窜速归,那是三百户人家的小邑,居此不遭祸患。
“不克讼”:二与五两刚无应致讼,二处下失利,故“不克讼”。
“其邑人三百户,无眚”:九二阳刚居中,能适宜权衡讼事,于失利时及早逃归三百户小邑,故可免灾。】
【(廖注)争讼不胜,逃回封邑却被封邑之人所抓捕;其全邑三百户人家,因而免除了连坐的灾难。】
【(刘注)没有在争讼中取胜,返回后要逃避。其邑人三百户无灾害。】
【说明:“争讼”义在适中而止,因此卦辞强调“中吉”“终凶”。九二之所以获“无眚”,正在于阳刚能守“中”道。】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黄注)争讼失利,便可逃窜速归;九二居下与尊上争讼,灾患临头,但能及时躲避而又中止。】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尚注)乾为旧为德,坎为食。三承重阳,故曰食旧德。失位,故贞厉。承阳有应,故终吉。三承乾,乾为王,故曰从王事。坤柔,故无成。】
【(黄注)安享旧日的德业,守持正固以防危险,终将获得吉祥;或辅助君王的事业,成功不归己有。
“食旧德,贞厉,终吉”:旧德,指旧有俸禄。六三以柔居《讼》下卦之上,有不能争讼、唯“食旧德”之象;但三位不正,故又诫以守正防危,可获“终吉”。
“或从王事,无成”:居讼之时,六三当以从刚为本,不主讼事;事有成,也不以成功自居。】
【(廖注)亏耗旧日的恩德与人争讼,坚持不变,就会有危险;顺从天子做事,虽不会有多大的成就,但最终会吉利。】
【(刘注)享用旧有恩德,占之虽有危厉,而最终得吉。迷惑跟从君王做事,无所成功。】
【说明:六三“食旧德”,是安分守己,不与人争的意思;如此则可保禄不失,虽危亦吉。】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黄注)安享旧日的德业,是说六三顺从阳刚尊上可获吉祥。】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尚注)阳遇阳则窒,故不克讼。巽为命。即,就也,安也。初有应,言复初而安命也。渝,变也。讼则争,争则不安,不讼则变而为安贞矣,故吉也。】
【(黄注)争讼失利;回心归就正理,改变争讼的念头,安顺守持正固可获吉祥。
“不克讼”:九四下应初六,先有相犯而争讼,初能辨明,四则败讼,故“不克”。
“复即命,渝,安贞吉”:复,回头;即,就也;命,理也,犹言“正理”。九四阳居阴位,刚则能柔,故于“不克讼”之后,能归就正理,改变初衷,安顺守贞而获吉祥。】
【(廖注)争讼不胜,回来能听从劝告,改过自新,安静不争,则会吉利。】
【(刘注)没有在争讼中取胜,反悔就从命,改变初衷,安守正道则吉。】
【说明:九四阳刚,性健能讼;但居阴位,又为能退之象。爻辞“渝”字,正是变刚为柔,化讼为和的意思。】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黄注)回心归就正理,改变争讼的念头,说明九四安顺守持正固必无损失。】
九五:讼,元吉。
【(尚注)五位极尊,故曰元。五中正,故讼吉。】
【(黄注)明决争讼,至为吉祥。
“讼,元吉”:九五阳刚中正,为君子听讼、明断曲直之象,故称“元吉”。】
【(廖注)争讼,能做到善,就会吉利。】
【(刘注)争讼开始得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黄注)明决争讼至为吉祥,说明九五居中持正。】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尚注)说文:鞶,大带也。锡,命也。上应三。三巽为带,乾大,故曰鞶带。乃巽为陨落,故终朝三褫之。褫,夺也。坤为夜,乾为朝,上居朝终,故曰终朝。上应三,三体离,离卦数三,故曰三褫。】
【(黄注)偶或(凭借胜讼)获赐饰有大带的显贵之服,但在一天之内却多次被剥夺。
“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上九以阳刚居《讼》之极,强讼不止,尽管因取胜而受赐厚禄,也将“终朝”之间多次被夺。】
【(廖注)争讼获胜,获得了高官厚禄,但朝不保夕,一天之内却被多次剥夺。】
【(刘注)迷惑地(在争讼中)被赐以鞶带,一日之内又三次被剥夺。】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黄注)由于争讼而受赏官禄,这也不值得尊敬。】
第六卦 讼(天水讼)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尚注)乾阳上升,坎水下降。乃乾即在上,坎即在下,违行,气不交,故曰讼。二阳居阴中,故有孚。坎中实,故窒。坎忧,故惕。二虽不当位,居中则吉。二无应遇敌,故终凶。九五中正,故利见大人。坤为大川,二入之不当位,无应与,不能出(若解则能出),沉沦于坤水之中,故曰不利涉大川。】
【(黄注)《讼》卦象征争讼:是诚信被窒塞、心有惕惧所致,持中不偏可获吉祥;始终争讼不息则有凶险,利于出现大人,不利于涉越大河巨流。
“有孚窒惕,中吉”:争讼必有诚信被“窒”、心有惕惧而致;但讼不可过甚,应当持“中”才有“吉”。
“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争讼不可终极不止,利于出现“大人”决讼,但不利于争讼时涉险。
从卦辞所对应的卦象,“有孚窒惕,中吉”,指九二刚中处险;“终凶”,指上九极讼致凶;“利见大人”,指九五中正居尊;“不利涉大川”,则指上下卦有以刚乘险之象。】
【(廖注)争讼,诚信被止息抛弃,眼前虽有利,但最终却凶险;利于拜见大人,不利于涉越大河。】
【(刘注)争讼:有诚信,后悔惧怕。(争讼)中有吉,(但)最终还是凶。适合见大人,(但)不宜涉越大河。】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黄注)争讼,譬如阳刚居上而险陷在下,临险而强健,遂能争讼。争讼是诚信被窒塞而心有惕惧所致,持中不偏,可获吉祥,说明阳刚前来处险而保持适中。始终争讼不息则有凶险,说明穷极争讼不能成功。利于出现大人,说明决讼崇尚守正持中。不利于涉越大河巨流,说明恃刚乘险将陷入深渊。】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黄注)天西转与水东流相违背而行,象征不和睦而争讼;君子因此办事先考虑其初以杜绝争讼的本源。】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尚注)事,讼事也。讼始于初,然初有应,初、四相上下成中孚,各当位,则讼事息矣,故曰不永所事。坎上下兑口相背,故有言,有言即讼也。不永,故曰小有言。有应,故终吉。】
【(黄注)不久缠于争讼事端;尽管略受言语中伤,终将获得吉祥。
“不永所事”:初六以阴居《讼》之初,有退而不争之象,故能不永于讼事。
“小有言,终吉”:初六与九四有应,四阳刚好讼,故以“言语”犯初;但初能退,则终能辨明是非而获“吉”。】
【(廖注)不坚持争讼,及时抽身而退,虽然会有损失,但最终会吉利。】
【(刘注)不为争讼之事纠缠不休,少有口舌是非,最终得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黄注)不久缠于争讼事端,说明争讼不可长久不停;尽管略受言语中伤,说明初六通过辨析终将分明。】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尚注)坎为隐伏,故曰逋。上无应,故不克讼。不克讼,故逋。逋,逃也。逃归何处乎?二居坤中,坤为邑,为百,为户。坎数三,故曰其邑人三百户。言二逃于坤邑之中也。坎为眚。二逋坤中,孚于上下,故无眚。眚,灾也。】
【(黄注)争讼失利,逃窜速归,那是三百户人家的小邑,居此不遭祸患。
“不克讼”:二与五两刚无应致讼,二处下失利,故“不克讼”。
“其邑人三百户,无眚”:九二阳刚居中,能适宜权衡讼事,于失利时及早逃归三百户小邑,故可免灾。】
【(廖注)争讼不胜,逃回封邑却被封邑之人所抓捕;其全邑三百户人家,因而免除了连坐的灾难。】
【(刘注)没有在争讼中取胜,返回后要逃避。其邑人三百户无灾害。】
【说明:“争讼”义在适中而止,因此卦辞强调“中吉”“终凶”。九二之所以获“无眚”,正在于阳刚能守“中”道。】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黄注)争讼失利,便可逃窜速归;九二居下与尊上争讼,灾患临头,但能及时躲避而又中止。】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尚注)乾为旧为德,坎为食。三承重阳,故曰食旧德。失位,故贞厉。承阳有应,故终吉。三承乾,乾为王,故曰从王事。坤柔,故无成。】
【(黄注)安享旧日的德业,守持正固以防危险,终将获得吉祥;或辅助君王的事业,成功不归己有。
“食旧德,贞厉,终吉”:旧德,指旧有俸禄。六三以柔居《讼》下卦之上,有不能争讼、唯“食旧德”之象;但三位不正,故又诫以守正防危,可获“终吉”。
“或从王事,无成”:居讼之时,六三当以从刚为本,不主讼事;事有成,也不以成功自居。】
【(廖注)亏耗旧日的恩德与人争讼,坚持不变,就会有危险;顺从天子做事,虽不会有多大的成就,但最终会吉利。】
【(刘注)享用旧有恩德,占之虽有危厉,而最终得吉。迷惑跟从君王做事,无所成功。】
【说明:六三“食旧德”,是安分守己,不与人争的意思;如此则可保禄不失,虽危亦吉。】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黄注)安享旧日的德业,是说六三顺从阳刚尊上可获吉祥。】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尚注)阳遇阳则窒,故不克讼。巽为命。即,就也,安也。初有应,言复初而安命也。渝,变也。讼则争,争则不安,不讼则变而为安贞矣,故吉也。】
【(黄注)争讼失利;回心归就正理,改变争讼的念头,安顺守持正固可获吉祥。
“不克讼”:九四下应初六,先有相犯而争讼,初能辨明,四则败讼,故“不克”。
“复即命,渝,安贞吉”:复,回头;即,就也;命,理也,犹言“正理”。九四阳居阴位,刚则能柔,故于“不克讼”之后,能归就正理,改变初衷,安顺守贞而获吉祥。】
【(廖注)争讼不胜,回来能听从劝告,改过自新,安静不争,则会吉利。】
【(刘注)没有在争讼中取胜,反悔就从命,改变初衷,安守正道则吉。】
【说明:九四阳刚,性健能讼;但居阴位,又为能退之象。爻辞“渝”字,正是变刚为柔,化讼为和的意思。】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黄注)回心归就正理,改变争讼的念头,说明九四安顺守持正固必无损失。】
九五:讼,元吉。
【(尚注)五位极尊,故曰元。五中正,故讼吉。】
【(黄注)明决争讼,至为吉祥。
“讼,元吉”:九五阳刚中正,为君子听讼、明断曲直之象,故称“元吉”。】
【(廖注)争讼,能做到善,就会吉利。】
【(刘注)争讼开始得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黄注)明决争讼至为吉祥,说明九五居中持正。】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尚注)说文:鞶,大带也。锡,命也。上应三。三巽为带,乾大,故曰鞶带。乃巽为陨落,故终朝三褫之。褫,夺也。坤为夜,乾为朝,上居朝终,故曰终朝。上应三,三体离,离卦数三,故曰三褫。】
【(黄注)偶或(凭借胜讼)获赐饰有大带的显贵之服,但在一天之内却多次被剥夺。
“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上九以阳刚居《讼》之极,强讼不止,尽管因取胜而受赐厚禄,也将“终朝”之间多次被夺。】
【(廖注)争讼获胜,获得了高官厚禄,但朝不保夕,一天之内却被多次剥夺。】
【(刘注)迷惑地(在争讼中)被赐以鞶带,一日之内又三次被剥夺。】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黄注)由于争讼而受赏官禄,这也不值得尊敬。】
觉世真经注解(10)
舍药施茶
舍药以治人病,施茶以解人渴,二者方便济急事也。人至患病,其痛苦人人难忍。富者医药供给,尚属便易;若贫乏之人,其平时食力为生,所恃者强健耳。一旦灾病忽侵,则食指无措,命且不保,何能余力医药乎?故小病每致伤生,浮灾或殒命。非病之故,力不能治之故也。诚得乐善之人,丸药以施,对病予治,救济之功甚大。此条凡治医行道之君子,尤便遵行。不计利物,不分贫富,急时就视,细心脉理。遇贫无力者,垂悯恤之心,授方药,随时施舍。于时行瘟疫之际,广行此善,全人性命更多也。至于茶水虽易得之物,然当长途消渴之际,冒暑冲寒之候,得一杯之饮,不啻醍醐灌顶。往往有不获茶水,烦闷致伤者。余昔于丁卯入场,以卷误候领,凌晨至暮,未获滴饮。入夜始遇一人,予茶一壶,倾而饮之。觉此时感惠之心,无出其右者。即此以观,施茶之济人,岂浅德哉?所愿有力之人,不计小费,以行此善也。
注:人至患病,人到患病时。
便易,简便;方便容易。
食力,靠体力劳动生活。
食指,家族人口。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王成》:“一家十馀食指,无冻馁忧。”
无措,不知如何应付,形容极其惶恐。
何能余力医药?哪里有余力购买医药呢?
浮灾,骤来的灾祸。
非病之故,力不能治之故也。不是疾病导致的,而是疾病没有及时治疗,小病拖成大病导致的。
丸药以施,对病予治,对症施舍药丸。
治医行道,为人治病的行业。
尤便,更加方便。
不计利物,不计较自己的钱财与得失。
就视,去诊治。
脉理,脉搏的状态。
消渴,干渴。
冲寒,冒着寒冷。夏天施舍凉茶,冬天施舍姜汤。
不获,没有得到。
烦闷致伤,舌干口燥,导致伤身。
卷误候领,试卷错误,等候换领。
予茶,给茶。
感惠,感恩图报。
无出其右,没有能超过他的,与天下第一相近似。出自《史记·田叔列传》:“上尽召见,与语,汉廷臣毋能出其右者。”
浅德,小的功德。
小费,少量的费用。《韩非子·南面》:“是以愚赣窳墯之民,苦小费而忘大利也。”
戒杀放生
戒杀,对平日好杀者言也。放生,则比戒杀者又上一层矣。天地有好生之德,人因口腹之故,而多杀生命,以肥己身,岂仁人君子所宜乎?况贪生畏死,人与物无二理也。惊恐畏怖,人与物有同心也。人为虎豹恶兽所食,当其时,宜何如痛苦,何如恐怖。物类为人杀食,其情当与人畏虎豹恶兽相同。存此心而反观之,当有不忍下箸者矣。能多戒杀,则我之杀机灭矣;能多放生,则我之生机活矣。人谓生杀果报,不爽者在身后;吾谓号嘶痛惨,不忍者在眼前。是宜推此恻隐之心,以副上天好生之德,是乃仁术也。
注:所宜,所应该的。
人与物,人与动物。宣化上人说:“首先动物和植物都是生物,都有生命;其次动物和植物有一定的区别: 1、动物有灵性和血气。植物有灵性,没有血气。2、 动物被杀死的时候,它非常怨恨和痛苦,因为它的灵性眷恋肉身不肯走,植物则不是如此,它的灵性会立刻离开。3. 从佛教的角度,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区别: 动物参与六道轮回,植物则不会。不过佛教也要求弟子不可以砍伐草木,草都不可以踏,花都不可以折,因为草木是鬼神精灵的住所,砍了草木,他们就只好另外寻找住所了。
何如,多么地。
下箸,拿筷子夹东西吃。
不爽,没有差错。
号嘶,啼哭叫喊。
造桥修路
桥以通水,造谓创建之也;路以行陆,修谓平治之也。皆方便济人之事。通都大邑,桥路虽有官为修造,然因时整理,全赖众力。若乡邑里巷间,逢雨水之积潦,行人跋涉维艰,往往阻隔逆旅,受累甚大。所仗附近居人,随时修治,或叠木石以为桥,填低洼以成路。有财者出资,无财者出力,行方便于众人,种善缘于斯世。剪荆榛,除瓦石,使崎岖归于平正,险阻得以开通。将见履道坦坦,共卜幽人之贞吉,岂非盛世哉?
注:通水,在水上的建筑物,便于通行。
平治,修整使道路平坦。
通都大邑,四通八达、经济繁荣的大城市。
因时整理,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修整。
积潦,jī lǎo,亦作“积涝”。成灾的积水;洪涝。
逆旅,旅馆。
斯世,此世,今世。
荆,、落叶灌木,叶有长柄,掌状分裂,开蓝紫色小花,枝条可编筐篮等。
榛,丛生的树木。
幽人之贞吉,出自《周易·履卦》:“履道坦坦,幽人贞吉。”走的道路很平坦,像隐士一样坚持下去,吉利。不然,如果企图走一条不平常的路,想轰轰烈烈地大干一场,则不一定吉利。
舍药施茶
舍药以治人病,施茶以解人渴,二者方便济急事也。人至患病,其痛苦人人难忍。富者医药供给,尚属便易;若贫乏之人,其平时食力为生,所恃者强健耳。一旦灾病忽侵,则食指无措,命且不保,何能余力医药乎?故小病每致伤生,浮灾或殒命。非病之故,力不能治之故也。诚得乐善之人,丸药以施,对病予治,救济之功甚大。此条凡治医行道之君子,尤便遵行。不计利物,不分贫富,急时就视,细心脉理。遇贫无力者,垂悯恤之心,授方药,随时施舍。于时行瘟疫之际,广行此善,全人性命更多也。至于茶水虽易得之物,然当长途消渴之际,冒暑冲寒之候,得一杯之饮,不啻醍醐灌顶。往往有不获茶水,烦闷致伤者。余昔于丁卯入场,以卷误候领,凌晨至暮,未获滴饮。入夜始遇一人,予茶一壶,倾而饮之。觉此时感惠之心,无出其右者。即此以观,施茶之济人,岂浅德哉?所愿有力之人,不计小费,以行此善也。
注:人至患病,人到患病时。
便易,简便;方便容易。
食力,靠体力劳动生活。
食指,家族人口。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王成》:“一家十馀食指,无冻馁忧。”
无措,不知如何应付,形容极其惶恐。
何能余力医药?哪里有余力购买医药呢?
浮灾,骤来的灾祸。
非病之故,力不能治之故也。不是疾病导致的,而是疾病没有及时治疗,小病拖成大病导致的。
丸药以施,对病予治,对症施舍药丸。
治医行道,为人治病的行业。
尤便,更加方便。
不计利物,不计较自己的钱财与得失。
就视,去诊治。
脉理,脉搏的状态。
消渴,干渴。
冲寒,冒着寒冷。夏天施舍凉茶,冬天施舍姜汤。
不获,没有得到。
烦闷致伤,舌干口燥,导致伤身。
卷误候领,试卷错误,等候换领。
予茶,给茶。
感惠,感恩图报。
无出其右,没有能超过他的,与天下第一相近似。出自《史记·田叔列传》:“上尽召见,与语,汉廷臣毋能出其右者。”
浅德,小的功德。
小费,少量的费用。《韩非子·南面》:“是以愚赣窳墯之民,苦小费而忘大利也。”
戒杀放生
戒杀,对平日好杀者言也。放生,则比戒杀者又上一层矣。天地有好生之德,人因口腹之故,而多杀生命,以肥己身,岂仁人君子所宜乎?况贪生畏死,人与物无二理也。惊恐畏怖,人与物有同心也。人为虎豹恶兽所食,当其时,宜何如痛苦,何如恐怖。物类为人杀食,其情当与人畏虎豹恶兽相同。存此心而反观之,当有不忍下箸者矣。能多戒杀,则我之杀机灭矣;能多放生,则我之生机活矣。人谓生杀果报,不爽者在身后;吾谓号嘶痛惨,不忍者在眼前。是宜推此恻隐之心,以副上天好生之德,是乃仁术也。
注:所宜,所应该的。
人与物,人与动物。宣化上人说:“首先动物和植物都是生物,都有生命;其次动物和植物有一定的区别: 1、动物有灵性和血气。植物有灵性,没有血气。2、 动物被杀死的时候,它非常怨恨和痛苦,因为它的灵性眷恋肉身不肯走,植物则不是如此,它的灵性会立刻离开。3. 从佛教的角度,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区别: 动物参与六道轮回,植物则不会。不过佛教也要求弟子不可以砍伐草木,草都不可以踏,花都不可以折,因为草木是鬼神精灵的住所,砍了草木,他们就只好另外寻找住所了。
何如,多么地。
下箸,拿筷子夹东西吃。
不爽,没有差错。
号嘶,啼哭叫喊。
造桥修路
桥以通水,造谓创建之也;路以行陆,修谓平治之也。皆方便济人之事。通都大邑,桥路虽有官为修造,然因时整理,全赖众力。若乡邑里巷间,逢雨水之积潦,行人跋涉维艰,往往阻隔逆旅,受累甚大。所仗附近居人,随时修治,或叠木石以为桥,填低洼以成路。有财者出资,无财者出力,行方便于众人,种善缘于斯世。剪荆榛,除瓦石,使崎岖归于平正,险阻得以开通。将见履道坦坦,共卜幽人之贞吉,岂非盛世哉?
注:通水,在水上的建筑物,便于通行。
平治,修整使道路平坦。
通都大邑,四通八达、经济繁荣的大城市。
因时整理,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修整。
积潦,jī lǎo,亦作“积涝”。成灾的积水;洪涝。
逆旅,旅馆。
斯世,此世,今世。
荆,、落叶灌木,叶有长柄,掌状分裂,开蓝紫色小花,枝条可编筐篮等。
榛,丛生的树木。
幽人之贞吉,出自《周易·履卦》:“履道坦坦,幽人贞吉。”走的道路很平坦,像隐士一样坚持下去,吉利。不然,如果企图走一条不平常的路,想轰轰烈烈地大干一场,则不一定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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