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仙一直说这里的走势和1998~1999年很像,我们从2019年开始经历的这轮走势就是类似于1994~2001年。
那么,回顾1998~1999年,从最高点跌至最低点的调整幅度也达到了30%左右,而这一次我们调整幅度超过了20%。
所以,有什么好惊讶的?
而且当时美国也出现了倒挂和衰退,也出现了50个点的加息(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直至2022年5月这一次出现50个点加息)!
但当时中国的货币政策却是宽松的,出现了多次降准降息,A股也处于低估合理的区间。
所以,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历史会重演,只不过不会照搬~相信我们现在就在等待类似于“519行情”的出现,打破市场信心不足的铁链,从而走出类似于2000~2001年的对立行情!
那么,回顾1998~1999年,从最高点跌至最低点的调整幅度也达到了30%左右,而这一次我们调整幅度超过了20%。
所以,有什么好惊讶的?
而且当时美国也出现了倒挂和衰退,也出现了50个点的加息(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直至2022年5月这一次出现50个点加息)!
但当时中国的货币政策却是宽松的,出现了多次降准降息,A股也处于低估合理的区间。
所以,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历史会重演,只不过不会照搬~相信我们现在就在等待类似于“519行情”的出现,打破市场信心不足的铁链,从而走出类似于2000~2001年的对立行情!
【#石家庄列省会城市立夏热度排行榜第9#,最高曾达38.8℃】从全国省会级城市热度排行榜可以看出,入榜TOP10的大多是南方城市,最热要数华南,海口日平均最高气温达32.3℃,位居榜首,南宁和广州紧随其后,郑州、石家庄作为北方城市代表日平均最高气温在26-27℃左右,位居第6和第9。不过,在极端最高气温方面,北方城市反而实力更猛,甚至还出现过35℃以上的高温热浪。比如北京、天津、石家庄、济南、郑州曾经最高温均超过37℃,石家庄高达38.8℃(1994年5月15日),天津38.4℃(2001年5月19日),北京38.1℃(2001年5月19日)。#今起三天河北迎风沙降水降温#(中国天气)[编辑|王伟]声明:本帐号为公司AI测试账号,所发作品均转载自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侵权请留言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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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解决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彼此之间有无继承权的问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八条作出了规定。正确理解该条规定,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掌握:
第一,经登记结婚形成的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互为配偶。既符合结婚实质条件,又前往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书的婚姻关系中,一方死亡,另一方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享有继承权。
第二,未按《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相关条款规定,属于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所形成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事实上与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的效力相同,均受法律的保护。那么,在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换言之,对事实婚姻的态度与合法婚姻是同样的,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去补办登记,但是即便其不补办结婚登记,发生纠纷诉讼至法院时,也应当登记婚姻的关系对待,这也是其区别于同居关系的地方。
第三,未按照 《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因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才开始形成共同生活关系,司法实践中不再认可存在事实婚姻的概念,只能属于同居关系。对这种同居状态,立法目前没有明确态度,相对较中立,不鼓励但也未明文禁止。如果双方同居关系开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自愿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补办登记之后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否则,如果在未补办结婚登记状态下一方死亡的,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不予支持。#民法典# ⚖️⚖️#用法律保护稳定的同居关系#
如何正确解决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彼此之间有无继承权的问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八条作出了规定。正确理解该条规定,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掌握:
第一,经登记结婚形成的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互为配偶。既符合结婚实质条件,又前往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书的婚姻关系中,一方死亡,另一方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享有继承权。
第二,未按《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相关条款规定,属于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所形成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事实上与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的效力相同,均受法律的保护。那么,在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换言之,对事实婚姻的态度与合法婚姻是同样的,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去补办登记,但是即便其不补办结婚登记,发生纠纷诉讼至法院时,也应当登记婚姻的关系对待,这也是其区别于同居关系的地方。
第三,未按照 《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因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才开始形成共同生活关系,司法实践中不再认可存在事实婚姻的概念,只能属于同居关系。对这种同居状态,立法目前没有明确态度,相对较中立,不鼓励但也未明文禁止。如果双方同居关系开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自愿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补办登记之后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否则,如果在未补办结婚登记状态下一方死亡的,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不予支持。#民法典# ⚖️⚖️#用法律保护稳定的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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