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王者荣耀[超话]#
只走到这儿还是很可惜
新教经验不够确实最后bp不好做
我们的运营也确实一直不太行
不过到这一步也已经超过我的预期了
从季后赛都没有到六强进步挺大了
一口吃不成胖子
补强赛训和选手
(特别是赛训,我都不好意思说是赛训组)
希望夏季赛能让人有所期待
兵线问题吃亏过很多次了
希望这次可以是最后一次
又是一个遗憾的春天啊
只走到这儿还是很可惜
新教经验不够确实最后bp不好做
我们的运营也确实一直不太行
不过到这一步也已经超过我的预期了
从季后赛都没有到六强进步挺大了
一口吃不成胖子
补强赛训和选手
(特别是赛训,我都不好意思说是赛训组)
希望夏季赛能让人有所期待
兵线问题吃亏过很多次了
希望这次可以是最后一次
又是一个遗憾的春天啊
命运不是一定的,吉凶也不是一定的
我想起以前有个袁了凡。袁了凡本名叫袁学海,是明朝的一个名臣。他最初是一个读书的人,以后他父亲就叫他学医,说:“医生可以济世,又可以活人!”那么他就学医了。
学医之后,遇着一个姓孔的老人,这个老人修髯──就是长胡子;修,就是“长”的意思。这个人会相面,又会算卦,一看见他,就对他讲,说:“啊,你应该读书,你是个做官的人啊!”他说:“我因为家里的父亲、母亲愿意我学医。”他说:“你不要学医了,你可以读书。你在某年就中秀才,某年你又中举人,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你又去做县官。做县官,你吃多少俸禄。然后你到五十四岁八月十四半夜子时,寿终正寝。可惜你一生没有儿子!”你看!他生的日子不算,死的时候都给算出来了!
那么算出,他就读书去了;以后一试验,果然这个命算得灵得不得了,纤毫不错──连头发那么多都不错,连中第几名秀才都给他算出来了。这一灵,你说他怎么样?甚至于书也不读了!做什么呢?就坐这儿等房上往下落面包吃了!中国有一句俗语说:“你坐到炕上,等着房上往下掉馅饼。”馅饼icon,是饼里边夹上馅子那种饼。这就言其这个人什么也不做,就等着听天命的安排。这也是一种错误!
这个袁了凡那时候就是这样子,什么他也不做了,甚至于书也不读了。他心里想:“我这命中应该得的,我一定会得到。那么我什么也不必学了,什么也不必求了,一定会有的!”他就游山玩水,去各处游游荡荡的,到处去holiday/vacation(度假),什么也都不干!
这样子,一走走到南京栖霞山,听说那地方有位云谷禅师icon,他就去访这位云谷禅师。云谷禅师就递给他一个蒲团──你们英文叫cushion;它那个蒲团是圆的,我们现在这是方的。这么样子,两个人就打坐icon;一坐,云谷禅师没有动,袁了凡也没有动,对坐坐了三日。
云谷禅师很惊奇的,说:“哦,你从什么地方来啊?你真是一个特别有道的奇人啊!你为什么坐三天都可以不换腿子,也不动弹?”那时,袁学海就说:“我知道什么事情都是有一定的,所以我也不妄贪了!我就在这儿坐,也不打妄想,就不觉得腿痛了!
你腿痛从什么地方来的?就从你打妄想那儿来的,也就是这部经上所讲的“妄见”,有那个妄见才腿痛;你若没有妄见,你有真见,腿就不痛了。他说因为他没有贪心,什么也不求了,所以就不打妄想,那么坐也就不会摇动。
云谷禅师说:“我以为你是个非常人呢!原来你是个凡夫俗子啊!”这样子一讲,袁学海也不高兴了,说:“你怎么又说我是个凡夫俗子了?”人人都愿意自己争第一、认第一,那么他也就不想认第二;云谷禅师一说他是个凡夫,他就不高兴了。
云谷禅师对他就讲:“你如果不是凡夫俗子,你这十几年怎么会被这个命数把你捆得结结实实的?这个运把你绑住了,你一点都没有超出这个命数之外!
袁了凡就说:“数可逃乎?”数,就是“命运”;可以不被这个命运所限制吗?云谷禅师说:“你是个读书的人,《易经icon》上说‘趋吉避凶’。如果数不可逃,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呢?”由此之后,他就改名叫“袁了凡”,说我不再是凡夫了,我把凡夫已经了了!
以后,他积极地行善积德,果然算命算的都不灵了。算他五十四岁八月十四寿终,到时候他也没有死,一直活到八十多岁。算他命中没有儿子,他又有两个儿子。
所以命运不是一定的,吉凶也不是一定的,只要你往好了做,你心一转变,什么都转变了!为什么不吉祥呢?因为心里不吉祥,所以就遇着不吉祥的事情。
在《易经》上说:“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做好事就会得到好的果报,做不好的事情就会得到不好的果报,这就是“吉凶生大业”——做善就得到吉祥的大事业,做恶就得到凶的大事业,就有凶的事情发生。
《易经》开章第一义,说:“趋吉避凶,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假设命运逃不出去的话,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呢?哪里有吉的事情,你就可以到那个吉的地方去;那个凶的地方,你就可以避开它。命运如果逃不出去,怎么可以趋吉避凶呢?
什么是“众善奉行”?就是做好事、做善事,所有的善事都要做。众善奉行又有什么好处?那好处就多了!能得到“一切种智”的智慧。“诸恶不作”有什么好处呢?这个好处可大了!可以证得大涅槃,得到常、乐、我、净这涅槃四德。
《易经》这种中国的学问,是妙到极端,深不可测。所有的天地五行、过去未来、人类的奥妙,这种种的变化都是深不可测。我们人可以知道《易经》的道理,但是不需要占卜,不要给人算卦、看相,尽给人说这些吉凶祸福的事情。
真正做到断一切恶,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女性不堕胎,不妄语,不饮酒,不贪婪,不憎恨,不愚痴,不傲慢,不怀疑,不恶口,不两舌,不绮语!万法皆空,因果不空,不种恶因,自然趋吉避凶,吉祥如意!
努力修一切善,吃素,放生,孝敬父母,多多行善积德
存好心,说好话,行好事,做好人,
做到这些自然吉祥如意!身心健康!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我想起以前有个袁了凡。袁了凡本名叫袁学海,是明朝的一个名臣。他最初是一个读书的人,以后他父亲就叫他学医,说:“医生可以济世,又可以活人!”那么他就学医了。
学医之后,遇着一个姓孔的老人,这个老人修髯──就是长胡子;修,就是“长”的意思。这个人会相面,又会算卦,一看见他,就对他讲,说:“啊,你应该读书,你是个做官的人啊!”他说:“我因为家里的父亲、母亲愿意我学医。”他说:“你不要学医了,你可以读书。你在某年就中秀才,某年你又中举人,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你又去做县官。做县官,你吃多少俸禄。然后你到五十四岁八月十四半夜子时,寿终正寝。可惜你一生没有儿子!”你看!他生的日子不算,死的时候都给算出来了!
那么算出,他就读书去了;以后一试验,果然这个命算得灵得不得了,纤毫不错──连头发那么多都不错,连中第几名秀才都给他算出来了。这一灵,你说他怎么样?甚至于书也不读了!做什么呢?就坐这儿等房上往下落面包吃了!中国有一句俗语说:“你坐到炕上,等着房上往下掉馅饼。”馅饼icon,是饼里边夹上馅子那种饼。这就言其这个人什么也不做,就等着听天命的安排。这也是一种错误!
这个袁了凡那时候就是这样子,什么他也不做了,甚至于书也不读了。他心里想:“我这命中应该得的,我一定会得到。那么我什么也不必学了,什么也不必求了,一定会有的!”他就游山玩水,去各处游游荡荡的,到处去holiday/vacation(度假),什么也都不干!
这样子,一走走到南京栖霞山,听说那地方有位云谷禅师icon,他就去访这位云谷禅师。云谷禅师就递给他一个蒲团──你们英文叫cushion;它那个蒲团是圆的,我们现在这是方的。这么样子,两个人就打坐icon;一坐,云谷禅师没有动,袁了凡也没有动,对坐坐了三日。
云谷禅师很惊奇的,说:“哦,你从什么地方来啊?你真是一个特别有道的奇人啊!你为什么坐三天都可以不换腿子,也不动弹?”那时,袁学海就说:“我知道什么事情都是有一定的,所以我也不妄贪了!我就在这儿坐,也不打妄想,就不觉得腿痛了!
你腿痛从什么地方来的?就从你打妄想那儿来的,也就是这部经上所讲的“妄见”,有那个妄见才腿痛;你若没有妄见,你有真见,腿就不痛了。他说因为他没有贪心,什么也不求了,所以就不打妄想,那么坐也就不会摇动。
云谷禅师说:“我以为你是个非常人呢!原来你是个凡夫俗子啊!”这样子一讲,袁学海也不高兴了,说:“你怎么又说我是个凡夫俗子了?”人人都愿意自己争第一、认第一,那么他也就不想认第二;云谷禅师一说他是个凡夫,他就不高兴了。
云谷禅师对他就讲:“你如果不是凡夫俗子,你这十几年怎么会被这个命数把你捆得结结实实的?这个运把你绑住了,你一点都没有超出这个命数之外!
袁了凡就说:“数可逃乎?”数,就是“命运”;可以不被这个命运所限制吗?云谷禅师说:“你是个读书的人,《易经icon》上说‘趋吉避凶’。如果数不可逃,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呢?”由此之后,他就改名叫“袁了凡”,说我不再是凡夫了,我把凡夫已经了了!
以后,他积极地行善积德,果然算命算的都不灵了。算他五十四岁八月十四寿终,到时候他也没有死,一直活到八十多岁。算他命中没有儿子,他又有两个儿子。
所以命运不是一定的,吉凶也不是一定的,只要你往好了做,你心一转变,什么都转变了!为什么不吉祥呢?因为心里不吉祥,所以就遇着不吉祥的事情。
在《易经》上说:“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做好事就会得到好的果报,做不好的事情就会得到不好的果报,这就是“吉凶生大业”——做善就得到吉祥的大事业,做恶就得到凶的大事业,就有凶的事情发生。
《易经》开章第一义,说:“趋吉避凶,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假设命运逃不出去的话,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呢?哪里有吉的事情,你就可以到那个吉的地方去;那个凶的地方,你就可以避开它。命运如果逃不出去,怎么可以趋吉避凶呢?
什么是“众善奉行”?就是做好事、做善事,所有的善事都要做。众善奉行又有什么好处?那好处就多了!能得到“一切种智”的智慧。“诸恶不作”有什么好处呢?这个好处可大了!可以证得大涅槃,得到常、乐、我、净这涅槃四德。
《易经》这种中国的学问,是妙到极端,深不可测。所有的天地五行、过去未来、人类的奥妙,这种种的变化都是深不可测。我们人可以知道《易经》的道理,但是不需要占卜,不要给人算卦、看相,尽给人说这些吉凶祸福的事情。
真正做到断一切恶,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女性不堕胎,不妄语,不饮酒,不贪婪,不憎恨,不愚痴,不傲慢,不怀疑,不恶口,不两舌,不绮语!万法皆空,因果不空,不种恶因,自然趋吉避凶,吉祥如意!
努力修一切善,吃素,放生,孝敬父母,多多行善积德
存好心,说好话,行好事,做好人,
做到这些自然吉祥如意!身心健康!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买150份扣肉打假人再发声##百乐有说法#
“150份熟肉案”,你想了解的全部要点都在这儿了
前天晚上,我、@邓高静律师 @Legal诗睿 @即将成为做饭大师 和@任韧 ,一起连麦直播聊了最近这个热议的案件,应该算是聊透了。直播回放入口:https://t.cn/A6Xv06kV
1、“售卖150份熟肉被要求反赔五万元案”,归根到底并不是说商家是完全合法合理的,该退钱退钱,这个事情的关键是:应不应该要求商家赔偿十倍?
2、“退一赔十”的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3、所以,“150份熟肉案”主要聚焦在两个问题上:
第一,“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这个问题引起大家最多的关注,也是这个案子最有社会意义的地方;
第二,“毛妈妈土特产网店”到底有没有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从而需要赔十倍?这个问题更琐碎,但其实更有趣。
4、“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这个问题只能怪法律和司法解释有点儿没说清楚,各地法官判得千奇百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倒是说得很清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简单说,你要是为了正常生活消费,买东西上当了,可以按消法走;但如果你一口气买好几百、好几千份儿,就是图商家多倍赔偿的,对不起,消法不保护这种行为。
5、“150份熟肉案”的争议出在另一部法律和另一份司法解释上。因为熟肉属于食品,所以在《消法》外,它最对口的法律,是《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也用到了”消费者“这个概念,但它并没有像《消法》一样,专门规定“消费者”只能进行生活消费。有的朋友根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解释原则,认为《食品安全法》与《消法》不同,是保护“职业打假人”的。
6、让这事儿更复杂的是,2021年,最高法院出了一份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样听起来,更像支持“职业打假人”的了。
7、所以本案中的职业打假人,一定受法律保护吗?
在前天晚上的直播里,我们并不这么看。因为《食品安全法》里虽然没提消费者必须是生活消费,但也没有排斥这个定义——它压根儿就没定义什么是“消费者”。所以,可以理解它是直接引用了《消法》的“消费者”定义的。
8、关于食品、药品案件司法解释里,“购买者明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去购买食品,仍然受法律保护。那么就要看,“150份熟肉案”里,这个商品到底存在不存在质量问题了。
9、大家看这个新闻,有可能都标题党了,以为这个商家没有生产经营资质,卖的食品也假冒伪劣。其实,根据判决书,我们可以知道,这个“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是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
它在本案中的唯一问题是,虽然在微店上标明了品名等信息,但在发货时,卖的扣肉、烧白、回锅肉等食品,都是拿小碗儿装的,蒙了一层包装薄膜,但没有在包装上注明生产日期、生产者等标签。
那么,这种不贴标签的行为,算不算《食品安全法》里的“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一定可以赔十倍呢?
个人看法是——不一定。
10、《食品安全法》里,对售卖的食品,是做“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区分的。预包装食品,比如我们从网上买月饼,一个月饼包一个袋子,上面写清楚各种信息;但有时,我们也去稻香村买散装月饼,从大盘子里往外夹,然后用塑料袋装上提走。这时,《食品安全法》仍然要求在包装上标签相关信息,但要求的是在“贮存位置”标签,也就是柜台里那个大月饼盒子上标注,但每个顾客买走的塑料袋上,是可以不用标注这么详细的。
11、“150份熟肉案”判决书里,明确将那些熟肉认定为“散装食品”。
12、好吧,即便是散装食品,难道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就标注了吗?这是个网购诶,我从哪儿看它的柜台呢?
13、这就涉及到另一个有意思的案例。杭州互联网法院前不久有一个判决,认为由于网购已经非常普及,网站上对于商品的信息标注,可以视为商品已经进行标签。所以,如果毛妈妈网店对相关商品信息已经做了相应标注,虽然杭州法院管不到重庆,但至少可以作为一个庭辩参考,声称电子标签有同样的效力。
14、那么,散装食品如果标签有问题,法院会怎么认定呢?赔不赔十倍?最后,要给大家讲一个最有意思的案例,因为这个案例的原告,就是“150份熟肉案”的原告邵先生。
15、2021年1月25日,邵先生在重庆一个“小黑子副食超市”,发现里面卖的散装排骨面容器上写的生产日期是2020年7月16日,而保质期只有六个月,所以看起来排骨面已经过期一个多星期了。一如既往地,邵先生买了一袋排骨面,拍下了购买的视频,反手将小黑子副食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十倍赔偿。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这个排骨面不是一袋一袋包装好的预包装食品,而是放在一个容器里的散装食品;对于散装食品,因为经常往里续新的,商家有可能会忘了更新之前贴的标签。所以,不能仅仅认为,标签有瑕疵,食品质量就一定有问题。法院在视频里也没有看到排骨面变质的情况,所以不支持十倍的惩罚性赔偿,只用退货还钱就行了。
16、关于职业打假人,引用一段广东省徐闻县法院的判词吧:
“牟利目的的购买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为牟利而购买及索赔的行为亦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如此类索赔诉求得到支持,将会给社会造成错误的导向,导致该类诉讼泛滥,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最终有损真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微博电台计划#
“150份熟肉案”,你想了解的全部要点都在这儿了
前天晚上,我、@邓高静律师 @Legal诗睿 @即将成为做饭大师 和@任韧 ,一起连麦直播聊了最近这个热议的案件,应该算是聊透了。直播回放入口:https://t.cn/A6Xv06kV
1、“售卖150份熟肉被要求反赔五万元案”,归根到底并不是说商家是完全合法合理的,该退钱退钱,这个事情的关键是:应不应该要求商家赔偿十倍?
2、“退一赔十”的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3、所以,“150份熟肉案”主要聚焦在两个问题上:
第一,“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这个问题引起大家最多的关注,也是这个案子最有社会意义的地方;
第二,“毛妈妈土特产网店”到底有没有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从而需要赔十倍?这个问题更琐碎,但其实更有趣。
4、“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这个问题只能怪法律和司法解释有点儿没说清楚,各地法官判得千奇百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倒是说得很清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简单说,你要是为了正常生活消费,买东西上当了,可以按消法走;但如果你一口气买好几百、好几千份儿,就是图商家多倍赔偿的,对不起,消法不保护这种行为。
5、“150份熟肉案”的争议出在另一部法律和另一份司法解释上。因为熟肉属于食品,所以在《消法》外,它最对口的法律,是《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也用到了”消费者“这个概念,但它并没有像《消法》一样,专门规定“消费者”只能进行生活消费。有的朋友根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解释原则,认为《食品安全法》与《消法》不同,是保护“职业打假人”的。
6、让这事儿更复杂的是,2021年,最高法院出了一份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样听起来,更像支持“职业打假人”的了。
7、所以本案中的职业打假人,一定受法律保护吗?
在前天晚上的直播里,我们并不这么看。因为《食品安全法》里虽然没提消费者必须是生活消费,但也没有排斥这个定义——它压根儿就没定义什么是“消费者”。所以,可以理解它是直接引用了《消法》的“消费者”定义的。
8、关于食品、药品案件司法解释里,“购买者明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去购买食品,仍然受法律保护。那么就要看,“150份熟肉案”里,这个商品到底存在不存在质量问题了。
9、大家看这个新闻,有可能都标题党了,以为这个商家没有生产经营资质,卖的食品也假冒伪劣。其实,根据判决书,我们可以知道,这个“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是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
它在本案中的唯一问题是,虽然在微店上标明了品名等信息,但在发货时,卖的扣肉、烧白、回锅肉等食品,都是拿小碗儿装的,蒙了一层包装薄膜,但没有在包装上注明生产日期、生产者等标签。
那么,这种不贴标签的行为,算不算《食品安全法》里的“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一定可以赔十倍呢?
个人看法是——不一定。
10、《食品安全法》里,对售卖的食品,是做“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区分的。预包装食品,比如我们从网上买月饼,一个月饼包一个袋子,上面写清楚各种信息;但有时,我们也去稻香村买散装月饼,从大盘子里往外夹,然后用塑料袋装上提走。这时,《食品安全法》仍然要求在包装上标签相关信息,但要求的是在“贮存位置”标签,也就是柜台里那个大月饼盒子上标注,但每个顾客买走的塑料袋上,是可以不用标注这么详细的。
11、“150份熟肉案”判决书里,明确将那些熟肉认定为“散装食品”。
12、好吧,即便是散装食品,难道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就标注了吗?这是个网购诶,我从哪儿看它的柜台呢?
13、这就涉及到另一个有意思的案例。杭州互联网法院前不久有一个判决,认为由于网购已经非常普及,网站上对于商品的信息标注,可以视为商品已经进行标签。所以,如果毛妈妈网店对相关商品信息已经做了相应标注,虽然杭州法院管不到重庆,但至少可以作为一个庭辩参考,声称电子标签有同样的效力。
14、那么,散装食品如果标签有问题,法院会怎么认定呢?赔不赔十倍?最后,要给大家讲一个最有意思的案例,因为这个案例的原告,就是“150份熟肉案”的原告邵先生。
15、2021年1月25日,邵先生在重庆一个“小黑子副食超市”,发现里面卖的散装排骨面容器上写的生产日期是2020年7月16日,而保质期只有六个月,所以看起来排骨面已经过期一个多星期了。一如既往地,邵先生买了一袋排骨面,拍下了购买的视频,反手将小黑子副食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十倍赔偿。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这个排骨面不是一袋一袋包装好的预包装食品,而是放在一个容器里的散装食品;对于散装食品,因为经常往里续新的,商家有可能会忘了更新之前贴的标签。所以,不能仅仅认为,标签有瑕疵,食品质量就一定有问题。法院在视频里也没有看到排骨面变质的情况,所以不支持十倍的惩罚性赔偿,只用退货还钱就行了。
16、关于职业打假人,引用一段广东省徐闻县法院的判词吧:
“牟利目的的购买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为牟利而购买及索赔的行为亦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如此类索赔诉求得到支持,将会给社会造成错误的导向,导致该类诉讼泛滥,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最终有损真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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