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疫情上海已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3件,移送警方3件】
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场监管”:本轮疫情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动态调整价格监管重点,通过现场检查、线上监测、投诉举报等各种渠道,时刻关注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从快从重从严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三类违法行为。截至5月2日,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3件,移送公安部门3件。
最高进销差价率达486.8%。查办的443件案件中,哄抬价格类行为占比15.7%。主要表现为经营者利用供需失衡的状况,在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抬高对外销售价格,使进销差价率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扰乱市场秩序。在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的案件中,不少经营者进销差价率超过100%,最高甚至达到了486.8%。上海华仟大药房有公司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名德75%酒精消毒液(净含量500ml)”,进价6.8元,售价39.9元,进销差价率达486.8%,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同时,也查获个别经营者通过抬高配送服务费用,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案件。上海金大碗餐饮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收取高额配送费、赚取不正当收入,除被顶格罚款外,因为主观故意、情节恶劣被责令停业整顿。
诱导消费从重处以40万罚款。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价格欺诈类案件共17件,占总案件数量的4.2%。有少数经营者通过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使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为价格误导,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文字、图片等标价,诱使消费者交易。3月29日,上海菇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价目表标示“供港+蔬菜品名”等与实际不符,欺骗消费者,构成价格欺诈,被从重处以40万罚款。4月以来,网络平台内商户、社区团购相关经营者中,存在短斤缺两,实际提供商品重量少于向消费者公示的重量,重量与价格不符等问题。其中,小商户占比较多,问题相对突出。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占比超八成。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整理、甄别违法线索,持续发掘案源,查办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共322件。如销售团购套餐,只有套餐总价、没有套餐内所含商品的具体的品名、规格等信息。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趋好,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价格监管不放松,对监管中发现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持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案例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晓东肉品店价格欺诈案
市局执法总队根据线索反映,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使用“上农批品牌肉专卖”店铺名称开展经营,并对若干猪肉产品的品名标示含有“土猪”等内容。当事人无法证明所售猪肉产品与“土猪”有关联,且“上农批”系“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简称,自3月28日后当事人实际采购的猪肉并非来自上农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案例二: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哄抬鸡蛋等商品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某电商平台入驻商户高价销售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民生商品。当日,市局执法总队立即会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和长宁分局对这一线索开展持续调查,历经三天辗转浦东香山集贸市场、金浜村、上钢集贸市场、周边商超及集贸市场等多地,查实了相关事实。
经查,当事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于今年4月15日-21日期间,从路边摊贩处购入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商品后,在外卖平台上以29.56元/盒(每盒8枚)、118元/只及98.78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经走访调查,当事人上述涉案产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4月28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5648.50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28242.51元。目前当事人已完成大部分多收价款的清退。
案例三: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哄抬牛奶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嫌哄抬牛奶价格。经查,当事人在相关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26元/盒的价格购进光明优倍牛奶(950ML),并通过网络平台以55元/盒的标价销售,进销差价率101.69%,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责令当事人改正,退还多收价款783.51元,并处罚款3917.55元。
案例四: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高价售卖蔬菜。经查,当事人以每斤6.07元的价格购进大白菜,在外卖平台上以每一包5斤58元的价格(折合每斤11.6元)对外销售,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330.78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1653.9元。
案例五: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哄抬消毒酒精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销售的“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价格偏高。经查,当事人购入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进价为7元/瓶,随后在网络平台以19.9元/瓶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184.28%,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六:上海臻毅食品商行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某联华超市高价销售蔬菜等商品。经查,发现上海臻毅食品商行系上海联华超市加盟商,其销售的土豆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3.33%、西红柿价格12.8元/斤进销差价率75.58%、洋葱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8.63%、白菜价格6.9元/斤进销差价率97.14%、黄瓜价格9.8元/斤进销差价率65.82%,上述几款商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七: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哄抬鸡蛋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位于浦东新区云山路的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在外卖平台上高价销售鸡蛋。经查,当事人以88元销售“鲜生鸡蛋草鸡蛋30个/份”,进销差价率达122.93%,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八: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销售蔬菜等商品不明码标价案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接到举报,称某微信社区团购销售的蔬菜禽肉产品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团购发起人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进行调查。经查,该店在微信平台上开设“生活物资配送1群”用于社区团购,在群内发布的蔬菜、鸡蛋、肉类等货物清单上并未标示相关商品价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销售番茄等蔬果不明码标价案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近日通过对辖区内社区团购群的排摸,根据团购群里的实时信息,对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开始现场检查。经查,该店经营的番茄、苹果、西瓜和芒果未公示价格信息。当事人前期已经收到《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明知在销售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榨菜案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收到市民举报,反映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销售的榨菜实际售价与标价不符。经查,当事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以标价4.4元/袋的价格销售乌江牌全型榨菜块(300克/袋),实际却以5.8元/袋进行结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场监管”:本轮疫情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动态调整价格监管重点,通过现场检查、线上监测、投诉举报等各种渠道,时刻关注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从快从重从严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三类违法行为。截至5月2日,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3件,移送公安部门3件。
最高进销差价率达486.8%。查办的443件案件中,哄抬价格类行为占比15.7%。主要表现为经营者利用供需失衡的状况,在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抬高对外销售价格,使进销差价率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扰乱市场秩序。在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的案件中,不少经营者进销差价率超过100%,最高甚至达到了486.8%。上海华仟大药房有公司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名德75%酒精消毒液(净含量500ml)”,进价6.8元,售价39.9元,进销差价率达486.8%,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同时,也查获个别经营者通过抬高配送服务费用,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案件。上海金大碗餐饮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收取高额配送费、赚取不正当收入,除被顶格罚款外,因为主观故意、情节恶劣被责令停业整顿。
诱导消费从重处以40万罚款。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价格欺诈类案件共17件,占总案件数量的4.2%。有少数经营者通过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使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为价格误导,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文字、图片等标价,诱使消费者交易。3月29日,上海菇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价目表标示“供港+蔬菜品名”等与实际不符,欺骗消费者,构成价格欺诈,被从重处以40万罚款。4月以来,网络平台内商户、社区团购相关经营者中,存在短斤缺两,实际提供商品重量少于向消费者公示的重量,重量与价格不符等问题。其中,小商户占比较多,问题相对突出。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占比超八成。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整理、甄别违法线索,持续发掘案源,查办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共322件。如销售团购套餐,只有套餐总价、没有套餐内所含商品的具体的品名、规格等信息。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趋好,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价格监管不放松,对监管中发现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持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案例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晓东肉品店价格欺诈案
市局执法总队根据线索反映,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使用“上农批品牌肉专卖”店铺名称开展经营,并对若干猪肉产品的品名标示含有“土猪”等内容。当事人无法证明所售猪肉产品与“土猪”有关联,且“上农批”系“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简称,自3月28日后当事人实际采购的猪肉并非来自上农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案例二: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哄抬鸡蛋等商品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某电商平台入驻商户高价销售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民生商品。当日,市局执法总队立即会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和长宁分局对这一线索开展持续调查,历经三天辗转浦东香山集贸市场、金浜村、上钢集贸市场、周边商超及集贸市场等多地,查实了相关事实。
经查,当事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于今年4月15日-21日期间,从路边摊贩处购入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商品后,在外卖平台上以29.56元/盒(每盒8枚)、118元/只及98.78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经走访调查,当事人上述涉案产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4月28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5648.50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28242.51元。目前当事人已完成大部分多收价款的清退。
案例三: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哄抬牛奶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嫌哄抬牛奶价格。经查,当事人在相关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26元/盒的价格购进光明优倍牛奶(950ML),并通过网络平台以55元/盒的标价销售,进销差价率101.69%,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责令当事人改正,退还多收价款783.51元,并处罚款3917.55元。
案例四: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高价售卖蔬菜。经查,当事人以每斤6.07元的价格购进大白菜,在外卖平台上以每一包5斤58元的价格(折合每斤11.6元)对外销售,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330.78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1653.9元。
案例五: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哄抬消毒酒精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销售的“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价格偏高。经查,当事人购入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进价为7元/瓶,随后在网络平台以19.9元/瓶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184.28%,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六:上海臻毅食品商行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某联华超市高价销售蔬菜等商品。经查,发现上海臻毅食品商行系上海联华超市加盟商,其销售的土豆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3.33%、西红柿价格12.8元/斤进销差价率75.58%、洋葱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8.63%、白菜价格6.9元/斤进销差价率97.14%、黄瓜价格9.8元/斤进销差价率65.82%,上述几款商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七: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哄抬鸡蛋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位于浦东新区云山路的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在外卖平台上高价销售鸡蛋。经查,当事人以88元销售“鲜生鸡蛋草鸡蛋30个/份”,进销差价率达122.93%,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八: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销售蔬菜等商品不明码标价案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接到举报,称某微信社区团购销售的蔬菜禽肉产品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团购发起人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进行调查。经查,该店在微信平台上开设“生活物资配送1群”用于社区团购,在群内发布的蔬菜、鸡蛋、肉类等货物清单上并未标示相关商品价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销售番茄等蔬果不明码标价案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近日通过对辖区内社区团购群的排摸,根据团购群里的实时信息,对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开始现场检查。经查,该店经营的番茄、苹果、西瓜和芒果未公示价格信息。当事人前期已经收到《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明知在销售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榨菜案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收到市民举报,反映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销售的榨菜实际售价与标价不符。经查,当事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以标价4.4元/袋的价格销售乌江牌全型榨菜块(300克/袋),实际却以5.8元/袋进行结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命中注定要修道的人,会有这些特征!#传统文化#
如今信道的人有很多,但是信道之人,未必会修道。
很多人只是烧香拜神,以求福报,真正学道求仙的却很少;也有另一些人,哪怕遇到再多的困难,也坚持一心向道。
翻翻祖师传记,那些命中注定要修道的人,都有以下特征:
《抱朴子·塞难篇》云:“命之修短,实由所值,受气结胎,各有星宿。天道无为,任其自然,无亲无疏,无彼无此也。命属生星,其人必好仙道。好仙道者,求之亦必得也。命属死星,其人亦不信仙道,则亦不自修其事也。”
葛洪认为世人在出生的时候,受天地之间气数之影响,有的人命值生星,那么他就好仙道;有的人命属死星,那么这个人就不好仙道。
纯粹是出于天地之自然,因为天道是无为的,是无亲无疏的。
我们知道,天体运动对于人的生活还是有很多的影响的。
比如太阳之升降,会影响人一身之阳气的消长;月亮的圆缺,会影响海洋潮汐,也会影响女性的月经。
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星体运动对人的影响,那么其他的星宿,也必定会或隐或现的影响人的命运。
所以中国最早的算命,都是通过星宿来推测的,也有占星以测国运的。
西方也有星座算命,足见不论国内还是国外,古人都意识到这个问题,就不能简单的说是一种巧合了。
是故《玉枢经》也说:“学道之士,信有气数。夫风土不同,则禀受自异,故谓之气。智愚不同,则清浊自异,故谓之数。数系乎命,气系乎天,气数所囿,天命所梏,不得真道。愚可以智,浊可以清,惟命俾之。
愚昏昏,浊冥冥,亦风土禀受之移之。天地神其机,使人不知,则曰自然。使知其不知,则亦曰自然。自然之妙,虽妙于知,而所以妙,则自乎不知。然于道则未始有以愚之浊之。”
这里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出生和成长,受四周环境之影响,也就是所谓的风土。
这是说的自然环境对人的影响,有的地方自然环境好,所以人民多长寿。
还有就是星宿之气的影响,也叫天命。
有的人结胎之时,禀受清气多一点,则其人慈善忠孝、聪明智慧、乐慕仙道。
有的人禀胎气浊的,则为人凶恶,邪狞狠毒,不仁不义,也不会想着去修道。
我们每个人禀受的气不一样,这股气就给每个人画了一个圈圈,一个范围,一生的变化、穷通、夭寿,都不出这个范围。
《玉枢经》所谓“气数所囿,天命所梏。”囿是牢房,梏是枷锁。
牢房、枷锁是限制人的自由的,而气数和天命,则是无形的牢房和枷锁,这股气质会影响人的一生,所以《庄子》说:“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机缘修道的。
学道修道,是很难得的事情,需要有很深的善缘,才能有机会听闻正法。
《玉皇宥罪锡福宝忏》云:“愿道根深重,夙有善缘。”
所以《北斗经》也说:“如是真君名号,不可得闻。凡有见闻,能持念者,皆道心深重,宿有善缘。”
那么如何才能培育这样的善缘呢?经文中这样告诉我们:“或先世广读经论,讲说教化,劝奖童蒙,令知善道。
或先世种植果林,道边立井,造作舟梁,济度一切。或先世大设义田,施衣及食,饥寒病苦,虫鱼鸟兽,一切贫穷,皆令饱足。
或先世建立义堂,愍念寒热,施浆及火,救助行旅,使得安居。
或先世所在发心,平等一相,广化男女,劝助道场,立观度人,写经铸像,授经传戒,礼拜烧香,然灯念诵,布施忏悔,开悟群迷。
或先世忠贞仁孝,助国兴化,正直清廉,淳和良善,不损于物,安乐众生。
或先世为君,大行慈善,卑宫菲食,怜念人民,平等万物,国土安宁,而诸恶未尽,众善未圆,功名虽着,不得迁升,随其高下来生人中,更值经法,而得出家。
或七祖积福,庆流子孙。或见世立功,名闻诸天,非起一朝而得之也。”
《北斗经》云:“人身难得,中土难生,正法难遇。”
有的人“虽遇经诀,怀不信心。”虽然得闻正法,但是却不肯修炼。
或者虽然想修炼,但是却魔难重重,有各种事情来阻扰,都是善缘不够,功德不足之故。所以说能有机缘修道更是难得的福报。
《神仙传》中,葛洪祖师举了很多例子:方平欲东之括苍山,过吴,往胥门蔡经家。经者,小民也,骨相当仙,方平知之,故往其家。
遂语经曰:“汝生命应得度世,故欲取汝以补仙官,然汝少不知道,今气少肉多,不得上升,当为尸解耳。尸解一剧须臾,如从狗窦中过耳。”
仙人王方平发现有一个叫蔡经的人,虽然不是好道者,也不知保养精气,修身养性上也还不如很多普通人,但就是有得道成仙的命,便自己找上门传授仙法。
再如:严青者,会稽人也。
家贫,常在山中烧炭,忽遇仙人云:“汝骨相合仙。”
乃以一卷素书与之,令以净器盛之,置高处,兼教青服石脑法。
青遂以净器盛书,置高处,便闻左右常有十数人侍之。
每载炭出,此神便为引船,他人但见船自行。后断谷入小霍山去。
这个故事中的仙人也直截了当地说出仙人教授严青的原因:“骨相合仙”。
再如:刘根自叙遇到神人的经历:“余乃流涕自抟重请,神人曰:坐,吾将告汝,汝有仙骨”。
可见得道成仙,有时仅仅需要有成仙的命,究其根源,也是累世修行,冥冥中指引。
神仙下凡的人,是一定会修道的。
李白有诗云:“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
有的仙人因为犯过错,贬谪人间,这部分谪仙人也会成为修道人。
南五祖宝诰云:“九皇降迹于天台。”说的就是这个。
当时九皇因为校勘劫运出了一些误差,谪降人间。
其中六个通过自己的努力修持,重返仙班,而另外三个则沉沦人世,迷失了本性,忘记了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就再也回不去了。
另外南宗五祖白玉蟾真人也是神霄府仙官下降,其诗云:“家在神霄九炁天,天中楼殿贮群仙,偶然来到人间世,料想神霄未一年。”
另外唐朝叶法善天师也是神仙谪降,《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叶法善》云:叶法善“尝游白马山,石室中遇三神人,皆锦衣宝冠,谓法善曰:‘我奉太上命,以密旨告子,子乃太极紫微左仙卿,以校录不勤,谪于人世。速宜立功,济人佐国,当复元任。今以正一三五之法今授于子,宜勉而行之。’言讫而去。”
神仙下凡,可能因为天庭还有一些关系,所以善缘会好一点,比如叶法善天师就得到了神仙的指点,传授秘笈。
完成任务之后,又回天庭去了。
也许有人会好奇,那我有没有修道成仙的天命呢?如果没有,是不是只能放弃?
《金莲正宗仙源像传》有:“师姓刘名处玄,字通妙、号长生子……十八年秋,迁居洛城东北云溪洞门人为凿洞室,忽得石井,众方骇异,师笑曰:不远数尺更有二井,此乃我三生前修炼处。凿之果然。”
刘长生祖师得道成仙的事迹提到,修道不是一世修成,而是累世修行,累积到这一世,终于功德圆满,得道飞升。
那么,这一世成仙的天命,自然也是累世修行得来的!
当下没有仙缘,更要开始修行,为以后成仙得道积累功德,真有仙骨仙缘,就算你不信修行,也会冥冥中指引你走上这条路。
白玉蟾祖师说:“修真之士,诚心以立其志,苦节以行其事,精思以彻其感,忘我以契其真。”
对于在世俗间修道的道徒来说,不但要接受来自外在环境的磨炼,更要接受萌发于内心深处的魔障的考验,所以更需要把握住自己,否则就会与道疏离。
无论多么险恶的环境和心魔,都是必经的磨炼,也是对救赎之路的寻求与实践。
如今信道的人有很多,但是信道之人,未必会修道。
很多人只是烧香拜神,以求福报,真正学道求仙的却很少;也有另一些人,哪怕遇到再多的困难,也坚持一心向道。
翻翻祖师传记,那些命中注定要修道的人,都有以下特征:
《抱朴子·塞难篇》云:“命之修短,实由所值,受气结胎,各有星宿。天道无为,任其自然,无亲无疏,无彼无此也。命属生星,其人必好仙道。好仙道者,求之亦必得也。命属死星,其人亦不信仙道,则亦不自修其事也。”
葛洪认为世人在出生的时候,受天地之间气数之影响,有的人命值生星,那么他就好仙道;有的人命属死星,那么这个人就不好仙道。
纯粹是出于天地之自然,因为天道是无为的,是无亲无疏的。
我们知道,天体运动对于人的生活还是有很多的影响的。
比如太阳之升降,会影响人一身之阳气的消长;月亮的圆缺,会影响海洋潮汐,也会影响女性的月经。
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星体运动对人的影响,那么其他的星宿,也必定会或隐或现的影响人的命运。
所以中国最早的算命,都是通过星宿来推测的,也有占星以测国运的。
西方也有星座算命,足见不论国内还是国外,古人都意识到这个问题,就不能简单的说是一种巧合了。
是故《玉枢经》也说:“学道之士,信有气数。夫风土不同,则禀受自异,故谓之气。智愚不同,则清浊自异,故谓之数。数系乎命,气系乎天,气数所囿,天命所梏,不得真道。愚可以智,浊可以清,惟命俾之。
愚昏昏,浊冥冥,亦风土禀受之移之。天地神其机,使人不知,则曰自然。使知其不知,则亦曰自然。自然之妙,虽妙于知,而所以妙,则自乎不知。然于道则未始有以愚之浊之。”
这里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出生和成长,受四周环境之影响,也就是所谓的风土。
这是说的自然环境对人的影响,有的地方自然环境好,所以人民多长寿。
还有就是星宿之气的影响,也叫天命。
有的人结胎之时,禀受清气多一点,则其人慈善忠孝、聪明智慧、乐慕仙道。
有的人禀胎气浊的,则为人凶恶,邪狞狠毒,不仁不义,也不会想着去修道。
我们每个人禀受的气不一样,这股气就给每个人画了一个圈圈,一个范围,一生的变化、穷通、夭寿,都不出这个范围。
《玉枢经》所谓“气数所囿,天命所梏。”囿是牢房,梏是枷锁。
牢房、枷锁是限制人的自由的,而气数和天命,则是无形的牢房和枷锁,这股气质会影响人的一生,所以《庄子》说:“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机缘修道的。
学道修道,是很难得的事情,需要有很深的善缘,才能有机会听闻正法。
《玉皇宥罪锡福宝忏》云:“愿道根深重,夙有善缘。”
所以《北斗经》也说:“如是真君名号,不可得闻。凡有见闻,能持念者,皆道心深重,宿有善缘。”
那么如何才能培育这样的善缘呢?经文中这样告诉我们:“或先世广读经论,讲说教化,劝奖童蒙,令知善道。
或先世种植果林,道边立井,造作舟梁,济度一切。或先世大设义田,施衣及食,饥寒病苦,虫鱼鸟兽,一切贫穷,皆令饱足。
或先世建立义堂,愍念寒热,施浆及火,救助行旅,使得安居。
或先世所在发心,平等一相,广化男女,劝助道场,立观度人,写经铸像,授经传戒,礼拜烧香,然灯念诵,布施忏悔,开悟群迷。
或先世忠贞仁孝,助国兴化,正直清廉,淳和良善,不损于物,安乐众生。
或先世为君,大行慈善,卑宫菲食,怜念人民,平等万物,国土安宁,而诸恶未尽,众善未圆,功名虽着,不得迁升,随其高下来生人中,更值经法,而得出家。
或七祖积福,庆流子孙。或见世立功,名闻诸天,非起一朝而得之也。”
《北斗经》云:“人身难得,中土难生,正法难遇。”
有的人“虽遇经诀,怀不信心。”虽然得闻正法,但是却不肯修炼。
或者虽然想修炼,但是却魔难重重,有各种事情来阻扰,都是善缘不够,功德不足之故。所以说能有机缘修道更是难得的福报。
《神仙传》中,葛洪祖师举了很多例子:方平欲东之括苍山,过吴,往胥门蔡经家。经者,小民也,骨相当仙,方平知之,故往其家。
遂语经曰:“汝生命应得度世,故欲取汝以补仙官,然汝少不知道,今气少肉多,不得上升,当为尸解耳。尸解一剧须臾,如从狗窦中过耳。”
仙人王方平发现有一个叫蔡经的人,虽然不是好道者,也不知保养精气,修身养性上也还不如很多普通人,但就是有得道成仙的命,便自己找上门传授仙法。
再如:严青者,会稽人也。
家贫,常在山中烧炭,忽遇仙人云:“汝骨相合仙。”
乃以一卷素书与之,令以净器盛之,置高处,兼教青服石脑法。
青遂以净器盛书,置高处,便闻左右常有十数人侍之。
每载炭出,此神便为引船,他人但见船自行。后断谷入小霍山去。
这个故事中的仙人也直截了当地说出仙人教授严青的原因:“骨相合仙”。
再如:刘根自叙遇到神人的经历:“余乃流涕自抟重请,神人曰:坐,吾将告汝,汝有仙骨”。
可见得道成仙,有时仅仅需要有成仙的命,究其根源,也是累世修行,冥冥中指引。
神仙下凡的人,是一定会修道的。
李白有诗云:“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
有的仙人因为犯过错,贬谪人间,这部分谪仙人也会成为修道人。
南五祖宝诰云:“九皇降迹于天台。”说的就是这个。
当时九皇因为校勘劫运出了一些误差,谪降人间。
其中六个通过自己的努力修持,重返仙班,而另外三个则沉沦人世,迷失了本性,忘记了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就再也回不去了。
另外南宗五祖白玉蟾真人也是神霄府仙官下降,其诗云:“家在神霄九炁天,天中楼殿贮群仙,偶然来到人间世,料想神霄未一年。”
另外唐朝叶法善天师也是神仙谪降,《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叶法善》云:叶法善“尝游白马山,石室中遇三神人,皆锦衣宝冠,谓法善曰:‘我奉太上命,以密旨告子,子乃太极紫微左仙卿,以校录不勤,谪于人世。速宜立功,济人佐国,当复元任。今以正一三五之法今授于子,宜勉而行之。’言讫而去。”
神仙下凡,可能因为天庭还有一些关系,所以善缘会好一点,比如叶法善天师就得到了神仙的指点,传授秘笈。
完成任务之后,又回天庭去了。
也许有人会好奇,那我有没有修道成仙的天命呢?如果没有,是不是只能放弃?
《金莲正宗仙源像传》有:“师姓刘名处玄,字通妙、号长生子……十八年秋,迁居洛城东北云溪洞门人为凿洞室,忽得石井,众方骇异,师笑曰:不远数尺更有二井,此乃我三生前修炼处。凿之果然。”
刘长生祖师得道成仙的事迹提到,修道不是一世修成,而是累世修行,累积到这一世,终于功德圆满,得道飞升。
那么,这一世成仙的天命,自然也是累世修行得来的!
当下没有仙缘,更要开始修行,为以后成仙得道积累功德,真有仙骨仙缘,就算你不信修行,也会冥冥中指引你走上这条路。
白玉蟾祖师说:“修真之士,诚心以立其志,苦节以行其事,精思以彻其感,忘我以契其真。”
对于在世俗间修道的道徒来说,不但要接受来自外在环境的磨炼,更要接受萌发于内心深处的魔障的考验,所以更需要把握住自己,否则就会与道疏离。
无论多么险恶的环境和心魔,都是必经的磨炼,也是对救赎之路的寻求与实践。
#我的解放日志[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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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评明天再肝,后面还有八集,要保命先。
先猜个第九集预告
单数集预告要负责给下周制造悬念,顺序很混乱。所以我都是瞎猜哈,概不负责。
第1排.美贞是愿意公开两人关系的,所以可能会在饭桌上说很飚的话,惊到让具氏都害羞。
2.第八集“组织”说对家可能去京畿道找具氏,让具氏要先发制人,具氏说我倒是擅长先发制人,但我现在很忙(着谈恋爱)。所以下集对手有可能借廉家人吓唬他,第一次见具氏脸上有那么惊慌的表情。
3.在具氏房间里,可能会有类似埋伏、打斗或逃跑的戏。如果美贞也在里面,万一拍了保护她的戏我们倒是也不介意看看。
4.具氏向美贞坦白了,二人也许会就具氏的事业线展开友好亲切的会谈。
5.大姐和民基都爆发了,大姐开启双恋线,民基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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